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超级暴力商人-第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的。

    不过让叶飞雨有些奇怪的是,卡塔克部落几个女子,一边是丰满的肉团,另外一边却是丑陋的伤口,竟然把哺ru之物割掉了。

    最后实在忍不住,偷偷了的问了布卢斯曼,才知道她们是自己割去的。原因只是卡塔克部落缺乏男性战士,因此一些成年女子,已经生下了孩子,留着那两团肉也没有用,反而影响她们开工射箭捕杀猎物,干脆把挡着弓弦那边的肉块给割下来。

    这个答案实在让叶飞雨哭笑不得,但生出几分感叹,知道了卡塔克部落处境的艰难。

    是啊,连吃都吃不饱,部落随时会遭到其他人的袭击,留着这东西又有什么用?

    从布卢斯曼口中得知,这里的印第安人都是捕猎打鱼为生的,没有种植粮食作物,叶飞雨也大概的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历史上,南美洲和中美洲的印第安人生活相对稳定些,会固定的种植一些番薯、土豆和玉米作物,甚至还有少量的水稻,因此人口比北美洲的印第安人部落多一些,而北美洲的则是典型的渔猎文化,不会种植作物,只会捕猎和打鱼。

    如果这个位面的历史和地球位面没有太大的偏差,这里应该是北美洲,就是不知道是在北美洲什么地方。

    卡塔克部落现在的情况实在很惨,五十多人,有过半是老弱孩子,另外还有几个成年女性,不过不能提供太多的战力,只能用来保护营地,防止一些食肉野兽伤到营地的人,真正能外出捕猎的,就十二三个年纪在十五岁到三十岁之间的男子。

    临时营地就在一片雨林之中,用兽皮简单的绑在树枝上,遮挡风雨,外面拿着带有树叶的树枝挡着,就算是一个临时的居所了。

    印第安人的财富,多用动物的皮毛来算,另外的就是一些日常使用的工具,包括弓箭、木矛、刀具和用来煮食的简陋陶盆瓦罐。

    卡塔克部落被比安特部落击败,积存下来的皮毛等都被抢掠掉,幸好现在是夏季,要是冬季的话,没有皮毛缝制的衣服保暖,没有用厚实皮毛搭建的帐篷安身,他们肯定活活被寒冷的天气冻死。

    尽管如此,在冬季降临之前,卡塔克部落想要狩猎到足够多的猎物,割取足够多的皮毛,基本是做不到的,因此只能投靠其他部落,加玛部落便是他们最好的选择。

    部落几个老人,见叶飞雨到来,知道是叶飞雨救了布卢斯曼两人,高兴之余,脸上有些不自然,暗中吩咐另外两个战士出去。

    在太阳落下的时候,两个战士带着两只野兔和一只野鸡,一只美洲黄鼠回来。

    几个老人这时脸上才露出一丝笑容,这下总算没有丢了卡塔克部落的面子,就算卡塔克部落再落魄,这些礼节必需要有的。

    让部落的朋友饿肚子,是任何印第安人的耻辱。

    ; 

第十三章、地球的美食() 
叶飞雨开始有些迟钝,等卡塔克部落那些孩子欢呼着去剖洗猎物,引火炙烤,随后十几个孩子眼巴巴的围着火堆,嘴角都留下口水的看着滋滋冒着油滴的兔肉鸡肉,心中已经知道是怎么回事。

    孩子是一个部落的未来,卡塔克部落这五十多幸存者,孩子就有二十多,有他们存在,卡塔克部落才不会断绝了希望,因此在和比安特部落战斗的时候,卡塔克部落的人不惜一切的将这些孩子保护下来。

    小的只有两三岁,大不过十岁的小孩,要长大到能捕杀猎物,还需要好几年时间,对卡塔克部落的幸存者来说,负担极其严重,就算他们每天不休息的出去打猎,也很难保证部落的需要,把孩子们饿得肋骨都显露出来。

    这也是没有办法,卡塔克部落的成年战士实在太少,很难捕捉到那些大型的猎物,如野牛、美洲虎、美洲狮的,就算真的遇到,也不敢出手,毕竟这样做危险极大,任何一个男性战士的死亡,对卡塔克部落都是无法承受的沉重打击。

    而叉角羚羊、麋鹿等,速度很快,又十分精觉的,很难捕捉,平时只能射杀一些野兔、山鸡,捕捉些河狸和水獭的,勉强果腹。

    他们听老人说,顺着这条河往北走,在大湖旁边,有一个很大的加玛部落,但谁也不知道要走多远,他们这五十多人,能否活着到加玛部落,还是未知之数。

    叶飞雨带来的粮食,除了大米面粉这些需要煮食的食物之外,当然也带了一些饼干、面包、肉脯之类的干粮。

    见卡塔克部落的小孩眼巴巴的看着烤肉,叶飞雨直接从私人空间拿出了十几罐猪肉、鲮鱼罐头,还有好些饼干面包的,笑着说道:“卡塔克的朋友们,我这里有点食物,正好拿出来和朋友们一起分享。”

    布卢斯曼目瞪口呆的看着叶飞雨突然不知道从那里拿出来如此多的奇怪东西,甚至还有一块块铁疙瘩的,这铁东西,怎么可能是食物?

    叶飞雨自然知道这样做会引起卡塔克部落的人惊异,不过这没有办法,他要想和这里的人交易物资,总要借助本地人的力量,绝对瞒不过和布卢斯曼等人的。

    他现在拿个十几二十斤的东西都喘不上气,怎么可能把上百斤一袋的大米干粮等拿去和别人交易,怎么把大量的皮毛收入私人空间?

    他已经能确定一点,这里应该和地球十六七世纪的北美洲一样,这个时候欧洲人才刚刚发现这里,北美洲主要的势力还是印第安人土著。

    印第安人,信仰大量的神祗,诸如自然之神、野兽之神、太阳神等等,无比复杂,叶飞雨要是能在他们心中竖立一个神秘形象,成为神祗的使者,在这里行事也方便许多。

    面对布卢斯曼的疑问,还有卡塔克部落其他人惊疑的目光,叶飞雨只是笑了笑,故作神秘的说道:“大家放心吧,这些东西都是能吃的。”

    说着,他拉开一罐金牌鲮鱼罐头的铁盖,从里面拿出一块鲮鱼肉,放进嘴里咬了几口的吞进肚子,随后才把罐头递给了布卢斯曼。

    这些罐头、大米,叶飞雨买下来就大概的处理过,撕下了外面的包装标签之类的,就算有什么遗留,叶飞雨也顾不得那么多,当务之急是尽快的赚取足够多的源晶,至于这些东西会不会给这个位面的后人留下各种谜题,那是他们的事情。

    现在的地球,还不是有着许多不解谜题,但人该怎么生活还是怎么生活,总不会为了这点事情就吃不下饭睡不着觉。

    印第安人凶残的同时也很淳朴,认定了朋友之后,就不会怀疑朋友,尤其是布卢斯曼,是叶飞雨救了他性命,把叶飞雨带回部落临时营地,就知道他们对叶飞雨的信任。

    不要说叶飞雨已经亲自试过铁罐头里面的鲮鱼肉,就算叶飞雨不吃,布卢斯曼也不会有任何问题,他们惊疑的只是叶飞雨身上就穿着两三件的奇怪衣服,看不到有什么地方可以放东西的,到底从那里拿这么多的食物出来。

    地球的食物,尤其是华夏的食物,虽然有各种添加剂各种问题,不过,味道绝对是不错的,大多数食物添加剂大量积聚人体之后才会影响人的健康,那些即时生效的,就不是添加剂而是毒药了,因此叶飞雨也不怕这些添加了大量防腐剂的长保质期食物会影响印第安人的健康。

    当然,就算真的有影响,叶飞雨也不会在乎这点,起码他现在拿出来的都是高价的好货,并不是什么坑人的毒大米黑心棉之类的货物。

    渔猎文化导致北美洲的印第安人食物极为单调,来回就那几种常见的肉食,如野牛肉、水獭肉、河狸肉等,绝对的纯天然食物,不添加任何添加剂的,拿到地球,肯定被所谓的高层人士追捧,但连续吃上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就知道其中的痛苦。

    鲮鱼罐头打开,特殊的油炸香味加上豆豉香味,早已经让布卢斯曼等人猛咽口水了。

    布卢斯曼和阿伊曼刚刚已经吃过添加了酱料香料的烤肉,这时闻到豆豉鲮鱼的香味,还是忍不住,先是直接用手抓起了一块放进口中,然后,脸上露出依依不舍的神色,把手中的鲮鱼罐头递给了族里的长老。

    “西江部落的食物,好吃!”他简单贫瘠的语言词库,实在找不到可以用来形容如此美味食物的词语。

    接下来的猪肉罐头、面包、蛋糕之类的,同样让卡塔克部落的人吃得停不住口。

    这里的人,极少吃到素食的,顶天了就是采摘一些野果补充维生素之类,对松软的面包和蛋糕更加偏爱,一群小孩子如同节日一样欢快的闹腾起来,不断的抢夺小伙伴们手中的食物,暂时忘记了亲人丧生的悲痛。

    相比孩子的单纯,卡塔克部落的成年人和老人想得更多,联想到叶飞雨如此孱弱单薄的身体,能杀死了四个食人族战士,看叶飞雨的眼神不禁多了一些敬畏。

    等大家吃过东西,叶飞雨也微微乍舌,这些印第安人可真能吃,足足吃了他一百多斤的食物,加上他们的烤肉,怕每人都吃了三斤东西,看他们样子,只是七八分饱而已,要是放开肚皮的话,再吃一两斤都没有问题。

    叶飞雨的干粮并不是很多,最后不得不拿了一袋大米出来,还有煤气炉,煮了三回,加上准备的大量蛋糕面包,才算满足了卡塔克部落五十多人的口腹之yu。

    他买了好几千块钱的粮食,加起来也就是一千百多斤大米和两百来斤的罐头、面包等干粮,这一下就去了十分之一,实在让叶飞雨有些心疼。

    不过,付出了代价,收获也是极多,起码现在卡塔克部落的人已经把叶飞雨当成了部落的一份子。

    尤其见到叶飞雨拿出精良的铁锅,还有那个无需柴火就能生出火焰的奇怪金属东西,用来烹煮他们从来没有见过的奇怪食物,卡塔克部落啧啧称奇之下,有人对着煤气炉跪拜起来,布卢斯曼也神色古怪的用敬畏的语气询问叶飞雨是不是狩猎之神派来拯救他们部落的使者。

    叶飞雨这时才把东西收回私人空间,这倒不费什么气力只要把手和要收取进入空间的物品接触在一起就行了,而且私人空间绝对是智能化的,只会按照叶飞雨的心思把东西收进私人空间,而不会把那些乱七八糟的都收入进入。

    当然,这也有限制,叶飞雨试过一棵树能否收入空间,但那棵小树扎根大地,私人位面空间之力也无法拔起树木,至于为何会这样,就不是叶飞雨能清楚的。

    “布卢斯曼兄弟、阿伊曼兄弟,我打算用这些食物等,换一些动物皮毛之类的物品,你们说那里能换到足够多的皮毛?”

    通常来说,一个部落拥有最高话语权自然是族长,随后是部落的长老,不过卡塔克部落差点灭亡,族长和大多数长老都死了,要保证部落能继续存在下去,武力成为了第一要素,因此卡塔克部落现在是战士当家的。

    布卢斯曼、阿伊曼,正是卡塔克部落最强大的雄鹰战士,在部落中拥有最强的话语权。

    当然,对小部落来说,权力和责任是分不开的,只有那些大部落的长老、族长,才会躲在温暖的帐篷里面,让部落的战士外出狩猎供养他们,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布卢斯曼和阿伊曼才会主动的站出来,冒死引走食人族战士。

    听叶飞雨这样问,布卢斯曼和阿伊曼都皱起了眉头,布卢斯曼想了一下才说:“顺着河边走,就能到那个一万多人的加玛大部落,那里的皮毛肯定是最多的,不过不知道要走多久。”

    阿伊曼忽然说道:“布卢斯曼大哥,不是说野牛谷那里有一支从遥远山脉迁徙到这里的部落吗?据说那里有三千多人,肯定有大量的野兽皮毛。”

    围着篝火的另外一个年纪较老,看起来已经有五十多岁的老者脸色一变,急忙摆手说道:“尊敬的西江部落叶勇士,千万不要到那个可怕的部落去。那里的人都是无比凶残,就算食人族黑岩部落的人见到他们都要绕路走。”

    ; 

第十四章、前往野牛谷() 
说话的老印第安人,看起来很老,事实上只有四十多岁。

    这里的恶劣环境,低下的生活水平,长期营养不均衡,导致整体寿命很短,活到五十岁的人,是很少见的,基本都能成为部落的长老,甚至是受人尊敬的巫师。

    “听说有些白皮猪看上了那个野牛谷,派出了一百多人拿着火绳枪去攻击他们的部落,全部被他们杀死了!”

    布卢斯曼也脸色凝重的说道:“不错。真想不明白那些白皮猪,怎么会用粮食和铁器换那些无用的黄石头的。那个奇怪部落,也不知道怎么和白皮猪如此大仇,这样占便宜的交易都不答应,还和白皮猪打起来。”

    阿伊曼点头说道:“嗯,虽然白皮猪的东西很贵,一个薄薄的铁锅就要换十张熊皮,但用铁锅来烧水煮肉,能把肉煮烂,比烤肉好吃很多,就算部落一些老人没有了牙齿,也能吃这些烂肉,不置于无法吃肉的饿死。”

    “当然,他们的铁锅是比不上叶飞雨兄弟刚刚那个用来煮……煮那大米的铁锅质量好,叶飞雨兄弟那个大铁锅,要是拿出来和其他部落交换,起码能换二十张熊皮!”

    叶飞雨并没有听清楚阿伊曼的话,他的脑袋都被布卢斯曼的话填满了:“什么?什么黄色的石头?”

    北美洲,有什么特产叶飞雨不清楚,但说到一种矿产,或者一个城市,相信没有那个大学生不知道的,那就是黄金、旧金山!

    旧金山位于美国的加利福尼亚州,又号称黄金之州。

    按地球的历史进程来看,加利福尼亚是在十八世纪中后期才发现黄金的消息,随后引来大量的美国人和欧洲人,很可能,布卢斯曼口中的引来一百多欧洲人的黄色石头,就是黄金矿石!听布卢斯曼的语气,印第安人还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些黄色的石头意味着什么!

    时空商店,十公斤的黄金可以换取一颗初级源晶,在地球位面,自然是极为黑心的价格,但在这个黄金之州,在没有人意识到黄金珍贵性的土著部落之中,用有限的食物、调料、生活用品,换取大量的黄金,并不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你们能不能带我去那个野牛谷的部落看看?”

    叶飞雨咬咬牙,提出了这样一个要求。无论野牛谷的部落怎么危险,他肯定要亲自去看一下。

    用粮食香料等换来皮毛,就算能出售给时空商店,但价格低廉,也不知道多少才能换得到十颗八颗源晶,而且能否在一个月时间内找到拥有大量皮毛的部落都难说。

    更何况过了这个月,以后还得更多的源晶支付时空仪的“月租”,野牛谷部落,可以说是叶飞雨唯一的选择。

    布卢斯曼脸色有些迟疑,印第安部落之间,很少能和平相处的,尤其是渔猎文化的印第安部落,食物一直比较缺乏,为了争夺地盘,拥有更大的狩猎之地,部落之间经常发生战斗冲突。

    而且那野牛谷的外来部落,也不知道懂不懂本地的土语,万一无法交流,前去的人很可能会被对方当成敌人杀死。

    布卢斯曼不是怕死,他这条命是叶飞雨救回来的,如果在以前,绝对毫不迟疑的答应叶飞雨的请求,但他们部落就剩下这点人,成年战士死掉一个,部落生存的机会起码要减少十分之一。

    叶飞雨不是蠢人,猜到布卢斯曼顾忌什么,想了一下才说道:“只要带我到野牛谷,我可以拿出两百斤大米、一个铁锅、三十个罐头、三把砍刀给卡塔克部落!”

    粮食、武器,叶飞雨都不缺,第一次进行位面之旅,除了手弩之外,另外买了十几把精钢菜刀,还有二十把开山刀。

    这些开山刀都是用上好精铁打造的,是山里人劈树开路的刀具,虽然也是管制工具,但比枪械松得多,叶飞雨还是能买到的,价格不是很贵,就五十块钱一把。

    当然,便宜不等于不好用,对卡塔克部落来说,这些入手沉重,锋利无比,能轻易砍断两指粗的树枝的开山刀,比白皮猪的砍刀要精良得多,拥有这样的武器,就不用担心野牛韧皮,甚至能独力和成年野牛、美洲虎这样的凶猛野兽战斗!

    在这些物资的诱惑下,还有叶飞雨的救命之恩,布卢斯曼终于答应了叶飞雨的要求。

    本来阿伊曼也打算跟着去的,布卢斯曼制止了他,反正只是带路而已,阿伊曼去不去关系不大,要是发生冲突,阿伊曼在旁边也没有任何作用,只会让部落多折损一个战士。

    丛林的晚上到处都是危险,就算是印第安人土著都不可能在晚上外出,叶飞雨再心急到野牛谷去,也只能在卡塔克部落的临时营地住上一晚。

    卡塔克缺乏皮毛搭建帐篷,虽然印第安人已经把最好的帐篷让给叶飞雨,晚上的时候还是四处通风,凉飕飕的,蚊虫出没,偏偏叶飞雨什么都准备了,就是没有准备蚊香。

    他倒买了帐篷,不过懒得搭建,这样做会让卡塔克部落的人认为叶飞雨看不起他们,不想住他们的帐篷,因此只能拿了张毛毯出来,把整个人都裹起来,总算应付了一晚。

    第二天一早,布卢斯曼叫叶飞雨起来,吃了点干粮就出发了。

    卡塔克部落打算顺着河流去寻找加玛部落,不可能留在这里多少时间,不然冬季降临,他们没有足够的皮毛,储备足够多的肉食,肯定要活活饿死或者冻死。

    寒冷无比的冬季,穿着简陋的皮子衣物,印第安人不可能外出捕猎,只能窝在帐篷,躲避寒流的侵蚀。

    布卢斯曼出发之前,已经和部落的人说了,三天时间,要是他不回来的话,部落的人就继续出发,寻找加玛部落。

    从卡塔克临时营地到野牛谷,其实只有二十多里路程,以布卢斯曼的脚力和速度,半天时间就能走一个来回。

    叶飞雨身体素质本来就不咋样,现在只剩下八成气力,更是孱弱,把手弩收回位面空间,轻装上阵,但翻越山林,穿过河流沼泽,还是极为困难,最后不得不拉下脸来,让布卢斯曼背着他走路。

    不得不赞叹这些印第安人土著的身体素质,别看布卢斯曼就一米七的个头,一百五十斤不到,但力气极为惊人,背着叶飞雨这个一百二十斤多的男子,居然轻若无物,速度都没有降慢多少。

    这样走一下停一下,二十多里路程,走了大半天才走完。翻过一座大概两百米高的小山岭,下面是一条水流平缓的小河,旁边是一大片杉树林,充满宁静的味道。

    顺着小河望去,可见一片青葱草地蔓延开去,直入一条狭窄山道。

    布卢斯曼背着叶飞雨走了十几里路,虽然休息了好些次,脸上也露出一丝倦乏之意,喘了几口气,才指着那个狭隘的山道说道:“这里就是野牛谷,那个外来的部落就住在里面,原本是红叶部落的地方,不过现在红叶部落已经被这个外来部落的人全部杀死了。”

    他略微迟疑,随后才说道:“野牛谷地势险要,只要这一条路可以进去,因为白皮猪的人袭击了他们,这里日夜都有人看着,就这样进入的话很可能会被对方杀死,只能等他们的战士出来才能过去和他们交谈。”

    对如此具有攻击性的外来部落,本地印第安人肯定要查探清楚他们的情况的,毕竟生活在这片区域的人多了,猎物就分薄,要是容易对付,本地部落绝对不吝啬给予这些外来部落致命的打击。

    事实上,比安特部落攻击卡塔克部落,正是因为野牛谷部落的因素。

    野牛谷部落的强势,不但杀死了红叶部落的人,而且还抢占了比安特部落不少狩猎地盘,比安特部落为了生存,不得不转移到其他地区,和势力更弱的卡塔克部落发生冲突。

    叶飞雨听布卢斯曼这样说,不禁皱了皱眉:“他们大概什么时候出来?”

    布卢斯曼摇摇头,很老实的说道:“不知道。野牛谷里面很大,有野牛、野猪、水獭等野兽,也有干净的水源,以前红叶部落一千多人,单单在野牛谷捕猎就能生存。”

    他见到叶飞雨有些失望的表情,补充说道:“这支外来的部落,人口比红叶部落多很多,野牛谷的猎物应该不够他们吃的,而且得留下一部分生崽,好在冬季的时候猎杀。有山岭挡着寒风,野牛谷是少数冬季还能出来捕猎食物的地方。”

    言下之意,自然是野牛谷的外来部落会出来捕猎,什么时候出来就不清楚了。

    虽然叶飞雨拥有语言外挂,可以翻译印第安人的语言,可惜缺乏自保的能力,不可能直接闯入野牛谷。

    在怎么和其他印第安人接触上面,他自然远远比不上布卢斯曼这个本地印第安人土著的,只好依照布卢斯曼的建议,耐心在这山岭杉树林中等待。 

第十五章、狗头金() 
还好,没有让叶飞雨等多久,一队上身裹着各色兽皮袍子的印第安人接连的从峡谷山道走了出来,大概有五六十人的样子。

    叶飞雨不禁有些感叹,这些人身上穿的,都是货真价实的皮货,没有经过什么揉制,一眼就能看出兽皮的来源,有整张的熊皮、狼皮,甚至还有美洲狮美洲虎的皮毛。

    有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