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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双夜二之统一-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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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人一听说要去挖金子,不禁都眼露精光,都一脸认真地保证说:“兄弟但请放心,此事咱们一定会闭紧口风,绝不向任何人透露半个字。”“没错没错,咱们一定不会透露半个字的。”
我点头说:“那就好,你们立即回去准备锥子、榔头、铁锹和袋子,顺便把打猎用的弓矢也带上,以掩人耳目,我们明日天不亮就动身启程。”
“好嘞!”众人便应声而去。
“等等,表情要放淡定一点,要让别人以为你们是要去打猎的,而不是去挖金子的。”我见他们一脸激动的表情,不禁赶忙又嘱咐了他们一下,以免被他人看出端倪来。
“明白了。”众人应了声,便离去了。
第十三章 挖矿(一)()
待到他们几个走了以后,奉先又说:“贤弟,你且躺下歇息,我出去练练枪法。”
“好。”我点了点头。随后,我不禁在想,也许我可以在这里开设一家武术研习班,反正刀枪剑戟各项武功我都会,估计每年光收学费也能挣不少钱了。
说到兵器,这个时代好像多以剑、矛为主,如果我能打造出一套更加实用的新式冷兵器的话,在战争中应该可以起到出奇制胜的作用。在短兵器中唐刀是最实用且最好用的,而在长兵器中方天戟的功能是最多样化的,若以这两款兵器为主打装备的话,应该会起到相当不错的效果。
晚上吃过饭,奉先说:“贤弟,今夜你在屋里睡,我到柴房去睡。”
他的床不怎么大,也就比单人床稍微宽一点,我们两人的块头都比较大,睡起来确实有点挤。
我不禁说:“床也不算小,挤挤还是可以睡得下吧。”
他却说:“不,贤弟,你身上的伤病还没有痊愈,宜应好生休养,不必替为兄担忧,为兄每次外出狩猎都会餐风露宿,早已习惯了。”
我不禁暗自沉吟不已,此刻我总算明白他为什么会有那样的结局了。像他这样的一个人,如果要在治世的话,那自是可以成为一个楷模的,可在尔虞我诈的时代,却偏偏就是被淘汰的料。所谓治世多能臣,乱世无贤者。不得不说,这是很讽刺的一件事情。
这一夜我没有安静入睡,我一边宁神冥想,一边思考着接下来每一步的计划,以及推测每步计划之外可能会出现的意外。对我来说,要改变当下的现状,实在太简单了,但我需要一些时间去实施自己的规划。其实,最令我犹豫不决的是,究竟要继续顺应时代潮流的发展,还是直接推翻君主**时代。如果要直接推翻君主**的话,这个多少有点麻烦,毕竟这个时代的人们深受「君权神授」的理念熏陶已久,要说没有神的存在,恐怕不一定会有多少人相信。不过,这也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的还是该怎样才能拉起一支团结坚强的队伍来。如果我的队伍里的人不能够做到团结一致,随便就被艰苦磨难和糖衣炮弹给打垮了,那光靠我们这几个人的力量,又能干成什么事呢?
这夜众人睡了大概六七个小时,凌晨三四点钟就启程了。一见面,他们几个大都连连打着哈气,显然是兴奋地一夜没有安睡,不过他们的精神头倒还显得挺足的。随后,我们六个人赶着两辆马车,迎着露水朝着北方驶去。一路上,几人都安静地不说话,但我从他们体内发出的磁场可以感受到,他们此刻都很是亢奋。
通常情况下,人的神经愈是亢奋,那么他的意志就越发坚定,体内磁场振动的频率就越快,振幅的密度也就越大。因而,我可以根据磁场所表现出的这些情况,来判断出他们此刻的心理状态。
话说,在这二三月份的天气里,北方的清晨还是挺凉的,只见他们每个人的身上都穿着一件粗制的羊皮大衣,虽然这大衣的制作工艺比较粗糙,但抵御风寒的效果还挺不错。本来奉先打算把他那件给我穿的,但是我却死活没要,就这样的温度哪能冻得着我啊。
通常情况下,我的身体可以承受得住上下一百摄氏度的温差,并且没有丝毫影响。这就是我身为人造人的优势之一了,以前在部队里的时候,许多看似让人很难完成的任务,我都可以轻松的胜任。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也许有人会问,我的身上除了优点之外,缺点又是什么?我仔细想了下,大概只有一个缺点,那就是我真的是这世上独一无二的一个物种,尼玛这实在是太稀罕了。
我们赶了大概不到一个小时的路程,已经远离了村庄,四周全都是灌木丛林。这时,我察觉到路两边的林子里有异常的杀气,我不禁把磁场延伸过去探查了下,原来是十几只土狼在暗中跟着我们,看样子牠们是把我们当成美食了。
通常情况下,野兽是不敢袭击成群结伴的人类的,但若是牠们饿极了,且双方在数量上又有一定的悬殊时,那么牠们很可能会为了添饱肚子而发起攻击,这在本性上跟人类其实是一样的。
忽然,奉先开口说:“大伙当心点,咱们被野兽盯上了。”
几人闻言,不禁都各自抄起了身旁的长矛和弓弩。奉先把他的长矛递给我说:“贤弟,拿着防身。”
我微微笑了下,便接了过来。众人一边继续赶路,一边精惕着周围的状况。看他们游刃有余的样子,估计以前没少经历过这样的状况。
渐渐的,天开始亮了,我们也驶出了差不多百十公里,大概是那些土狼看到没有进攻的机会,所以又退却了。
随后,我们来到一条河的岸边,洗漱了一番,然后便架起一口锅来,准备烧些早点来添添肚子。却说这种野营的生活是我比较拿手的,他们见我熟门熟路地干起了活计,多少也有些意外。
魏续说:“嗳?看不出成廉哥人长得细皮嫩肉的,干起活来可丝毫不含糊啊!”
我说:“哪里,这样的活我以前经常干。”
魏续奇怪道:“难道你以前也是山中的猎户?看着不像啊?”
我不由笑道:“是吗,那你觉得我像是干什么的呢?”
他说:“我看你跟咱几个大不一样,应是哪个大户人家的公子吧?”
我笑笑说:“恰恰相反,我跟兄长一样,也是一个没爹没娘的孤儿。”
他摇摇头说:“没看出来,即便你是个孤儿,也肯定不是穷人家的家主,穷人家可没见过你这么细皮嫩肉的。”
我不由调侃道:“那是因为我保养的好嘛。”
“咋个叫保养啊?”一旁的李肃突然一脸奇怪地问。
我问:“你想变得跟我一样吗?”
李肃不可置否地说:“想啊,我要是能长得你这般白净,那我就能娶个漂亮的婆姨了。”
其他人听了他说的话,不禁都呵笑不已,却听魏续又说:“人家那是天生的貌美,就你整日里风吹日晒,黑不溜秋跟个炭头似的,还妄想变成美男子啊?光天化日的做哪方子的梦啊你。”
李肃连连摆手说:“去去去,你个黑胖儿也好不到哪里去,又黑又胖,整个一大黑猪,哪家的婆姨见着你这番模样,那指不定要倒胃口的。”
魏续被他这么一说,倒是没了什么脾气,不过看起来还是有点不高兴的。
话说他们其实也不怎么算黑,只是因为平日里庄稼活干多了,就难免会长时间受到太阳暴晒。跟黑肤色人种相比,他们要好上不少,而跟白肤色人种相比,那自然就显得大为失色了。
我笑笑说:“其实,想要变白也不是没有办法,你们家里应该都有养牛羊吧?”
他们俩都点头说:“有有,咱村里家家都养了好几头牛羊。”
我说:“这就好办了,以后你们下田里干活的时候,就把身上裹得严实一点,头上戴个草帽遮挡日头,晚上回到家里就用牛nǎi或羊nǎi涂在脸上,第二天早上再洗掉就可以了;另外,夏天吃剩的西瓜皮,跟冬天的冬瓜皮,可以削成一片一片的,混合少量的鸡蛋清,然后贴在脸上,就可以起到美容的效果了;如果你们按照我说的方法去做,并且一直坚持下去,早晚有一天你们会变成我这样的。”
“真的假的?”李肃将信将疑地问。
我笑笑说:“真的假的,你试试不就知道了。”
魏续不禁说:“你看成廉哥这般白净,想必应是时常这般保养,咱们回头也试一试。”
李肃点头说:“行,回头咱们一试便知。”
这时,一旁的秦谊忽然说:“若捂的太严实了,大热天的,岂不是要生痱子了吗?”
李肃却说:“生痱子了也比黑炭头要好,像咱这模样的,哪家的姑娘能看得上啊。”
却听一旁的奉先忽然说:“只消在衣袖上开出几个透气的小孔来,便不会生痱子了。”
李肃不禁说:“嗳?布哥说的可是个好法子,哈哈,咱黑娃儿这下也能变白净了!”
话说,古人通常也是以白为美的,对于皮肤的保养他们也有着自己的一套方法,不过那一般都是富家小姐才会干的事情,而且还没有我们后世的花样多。不过,我的皮肤并非是自己刻意保养出来的,而是它本身就这样,不怎么吸收紫外线里的黑色素。
第十四章 挖矿(二)()
就在我们几个一边劈柴一边交流美白心得之时,却突然听到林子里传出阵阵野兽的吼叫声。却听奉先喊道:“不好,是土狼,快拿上兵器看看去!”说罢,他第一个抄起弓矢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奔了过去,其速之快矫如脱兔。其他人闻言,也都赶紧扔下了手头的活计,抄着家伙就冲了过去。
我拿着长矛紧随奉先其后,跑进林子只转了几道弯,便发现陈卫正一手拿着斧子一手拿着木棍,背靠着一颗大树跟一群土狼在搏斗。看不出这小伙子还挺有两下子的嘛,一个人单挑一群土狼竟然毫不畏缩,而且还龇牙咧嘴的跟这帮畜生比起横来了,好家伙,这以后长大了肯定更加不得了啊。
却见奉先怒目凝眉,浑身气势不动如山,随手从箭囊里一把抽出四支箭矢,而后连射四下,其速如流星,例无虚发,竟然每一箭都能射穿一头土狼的身体。这时候,另三人也紧跟着射出了手中的箭矢,不过一两合,那群土狼便损失了半数,而后我还没来得及出手,剩余的却都夹起尾巴逃之夭夭了。此时此刻,我不禁站在一旁瞪起了眼,这丫的战斗也结束得太快了吧,我还没发威呢。不过,也不得不说,古人的弓矢也是有相当制敌力的。
奉先走到了陈卫跟前,问:“怎样,没伤着哪儿吧?”
陈卫摇头说:“没,总算你几个来得及时。”
奉先点了点头,又对其他人说:“大伙收拾收拾战利品,回头把土狼的皮给剥了,拴在车梆子上晾着,把肉剔了用盐给腌起来,骨头留着炖汤。”
魏续不由笑着说:“嘿嘿,此次战果可真够丰盛的,这些肉可够咱几个吃上十来天的了。”
我拎起了两头土狼,不禁问:“你们每次狩猎,通常都能打到多少猎物?”
魏续回道:“这个不固定,时而打的多些,时而打的少些,多是在秋猎时打的多些。”
“最多的时候一天能打多少斤肉?”我又问。
他说:“最多时,一天打了两头大野猪,三头麋鹿,还有兔子、野鸡啥的,差不多有一两千斤肉呢。”
换算一下,这个时代的一斤只有我们那个时代的半斤不到,一两千斤也不过就是仈jiu百斤,折合国际单位就是四百多公斤,一天能收获这么多,也算是相当不错的了。
说起来,我射击水平虽然还不错,但是我没有学过射艺,要是弩枪我还能玩得来,弓矢就完全不在我的技术范围之内了。话说,一个优秀的弓手,配上一把射程精良的长弓,其作用绝不会比一名老练的狙击手逊色。
我不禁说:“看不出你们还挺厉害的,有空教教我射艺怎么样?”
魏续忙说:“跟布哥学啊,布哥可是堪比古之后羿的神射手呢,他教得肯定要比咱好。”
李肃说:“这倒是,方才你也看到了,这可不是吹出来的。”
这时,奉先忽然说:“贤弟若想习练射艺,为兄倒也可指点你一二。”
我笑道:“好啊,就有劳兄长了。”
他说:“贤弟客气。”
随后,我们把那些土狼开膛破肚,将内脏掏空,皮剥下来拴在了板车的梆子上晾了起来。然后又把肉都剔下来,放在河里清洗了下,便用粗盐腌上,装在我们随行携带的罐子里。
这时我说:“对了,这些大骨我们可以用老火慢炖,炖上几个时辰,然后捞出来把关节敲开,吸食里面的骨髓,对身体很有滋补的功效。”
奉先笑笑说:“看来贤弟也是个懂吃的行家。”
我说:“以前学过厨艺,所以知道一些食材的吃法。”
魏续忙道:“那好哇,一路上咱大伙可有得口福了。”
却听李肃突然说:“你个黑胖就晓得吃,再这么吃下去就真吃成肥猪了。”
魏续反骂道:“你个死黑娃儿,胆敢说我是猪,看我不拿锥子戳死你!”
李肃却说:“来啊,谁怕谁啊,你有锥子,我有铁锹;反正咱兄弟几个就属你最能吃,你说你不是猪谁是啊?”
魏续道:“你个死黑娃儿,还敢说我,小爷今天跟你拼了!”
我见二人这般,心下不由好笑不已。看其他人都对两人的打闹不以为意,笑笑了事,估计这两人平日里就是这么活宝吧。
吃饭的时候,魏续不禁问我:“嗳,成廉哥,咱们此去能挖多少金子啊,够不够分的?”
我笑笑说:“如果走运的话,少说应该能挖个十来斤吧。”
其他人一听,不禁都诧异不已,却听李肃说:“嚯,那咱们这回可要发大财了!回头我要好生保养我这容貌,往后定要娶他个白净的婆姨!”
“呵呵。”众人闻言,不禁都笑了起来。看得出,这是他们每一个人心中的想法。
然而,一旁的奉先却忽然说:“你几个可要听好了,此次不论能挖多少,咱们都只能从中分得固定的一小部分,剩余的则要用来招兵买马、打造兵甲,可晓得不?”
秦谊点头说:“奉先所言极是,咱们是要干大事的,岂能贪图眼前这点小利,依我之见,还不如将挖来的金子,全都用来招兵买马,以资军需。”
这时,我却摇头说:“不,金子是一定要拿一部分出来分的,一来可以让你们改善一下家里的生活,该建新房的建新房,该娶媳妇儿的娶媳妇儿;二则要用来作为吸引其他人加入我们的噱头,到时候你们可以跟别人说这些金子是我发给你们的家用,让别人觉得以后跟着咱们会有好日子过,这样他们才会愿意加入咱们的队伍;当然,队伍暂时不需要招募太多的人马,最核心的人员就我们六个,其余还需要数十名绝对忠诚的骨干,而剩下的小将小兵数百人也就足够了;兵在精而不在多,我们需要的是那些能够以一当百的勇士。”
却见李肃笑着说:“这话不假,若能有精兵利器在手,咱兄弟几人随便哪个都能以一当百。”
奉先也点点头说:“嗯,贤弟所言令为兄茅塞顿开,依我之见,不如就推举贤弟为我等首领,统率诸人发号施令,如何?”
我不禁感到有些意外,却听秦谊说:“我倒觉得奉先你做首领更为妥当。”
“嗯,没错。”我点了点头表示赞同。
奉先却不解道:“此话怎讲?”
秦谊回道:“奉先你早年曾随父率军戍边,跟鞑子打过仗,又抗击过盗匪之乱,在州内素来颇有威名,若你为首领,必当做到一呼百应;反观成廉兄弟,初来乍到,知晓他本事的人也就咱们几人罢了,别人又如何能信服他呢?”
我点头说:“嗯,我也是这么想的,如今的世道,想要招兵买马干一番大事,光有钱有本事还不够,没有好的名声也不管用嘛。”
奉先点了点头说:“既然贤弟都这样说了,我若再推辞,只怕就显得矫情了,如此,便多谢兄弟们抬举了。”
我不禁笑笑说:“兄长太客气了,咱们弟兄何分彼此,有啥好客套的。”
李肃不禁附和说:“这话说的不错,咱们弟兄都是过命的交情,太客套反而显得虚作了。”
奉先不由笑笑说:“看来,这倒成了我的不是了。”
吃完了饭,众人收拾了一番,便继续上路了。
(注:看到许多作者都喜欢求票什么的,我倒没这个习惯,我觉得那样有点烦人。若有读者愿投自己一票,那是读者对这部作品的认可,若有读者愿意加入书架,那表明读者喜欢这部作品;若没有人愿意搭理的话,那看来可能是这部作品一文不值,或者确实有待改进,如此我再怎么吆喝都是没用的。不管怎么说,安安静静地坚持写完自己心爱的作品,才是最重要的。我说的对吗,亲们?)
第十五章 挖矿(三)()
刚上路的时候,我又突然有点担心,便问:“我们就这么把土狼的皮挂在车梆子上,会不会有野兽循着腥味找过来?”
奉先笑笑说:“若是这样,那是最好不过了,咱们便可以多打些猎物,回去好分给村里的乡亲们。”
一旁驾车的魏续不禁说:“我说成廉哥,看你也是个有武艺的人,怎还怕那区区野兽啊?”
我笑笑说:“倒不是我怕,就是有点担心会耽误时间,又引起别人的注意。”
魏续却说:“嗨,这一带有哪个不认得咱这几人的,顶多就是个把商户会过来收购兽皮,不会有人想到咱们是来挖矿的。”
我点了点头说:“看来是我多想了。”
奉先却说:“还是贤弟忧虑的在理,倘若被人跟着咱们,知晓了咱们此行的去处,一旦有人告知官府,只怕就不会有咱们的好日子过了,故而还是谨慎一些的好。”
这时,另一架车上的李肃忽然接道:“说的是啊,就官府那帮家伙,素来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若被他们给知晓了,能把咱们剥的连皮都不剩。”
我不禁沉吟不已,却问:“有一点我不怎么明白,兄长为什么那么害怕造反。”
却见他笑着摇了摇头说:“倒非是某家贪生怕死,只因此事非同小可,莫说失败了会害得许多人家破人亡,即便是成事了也会弄得许多人埋尸沙场,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看看秦国名将白起的所作所为,便什么也都能明白了,若非万不得已,我是绝不会公然做出造反之事的。”
对于他说的话,我还是点头赞同的。史书上从来都是炫耀那些胜利者的功绩,而不会说出真正在基层打拼之人的付出,说白了那根本都是一些屁话瞎话。如果不是逼不得已,谁没事会整天想着打打杀杀,要建立什么狗屁功业,都尽他娘是扯淡的。当然,好乱分子那就是例外了。
路上,我们遇到了一个行脚商人,要收购我们的土狼皮,一条皮是七文钱,总共卖了几十文。由于那行脚商跟他们几个都熟识,因而最后多给了几文钱。随后,在分钱的时候,他们打算也分我几文,我不由笑着推辞了。这活计我一点功劳都没有,又哪能分他们的血汗钱呢。
这个时代的物价不算高,一文钱可以买一斤多白面或大米,十文钱可以买两斤猪肉。如果家里人口不多的话,一天能赚上个两三文钱也就够糊口了,节省一点的家庭,十天半月还可以吃上一顿肉,即便是这样的日子,对于这个时代的百姓来说,也可谓是非常幸福的了。然而,这还是基于世道安定一些的,倘若要遇上了乱世,那卖儿卖女都是轻的,严重的便要以人肉充饥了。跟这个时代的人比起来,我们那个时代的人都可谓幸福了不知多少倍,然而许多人却还叫嚣着自己多么多么的苦,不免让人觉得这是多么可笑的事情。
我们继续赶着路,终于在天黑之前赶到了平城县(今代县东北)。奉先说:“今夜便在城中找家客舍住一宿。”
秦谊不禁说:“住客舍太破费了吧?”
奉先说:“无妨,夜里天凉,贤弟尚有伤病在身,需好生静养。”
这时,一旁的李肃从怀里把先前分的钱都掏了出来,递给奉先说:“哪,我的都在这儿了,找家好点儿的,得让成廉兄弟睡舒坦些才是。”
“还有我的。”其余两人见状也都把钱掏了出来,只有秦谊有些犹豫不决。我看得出他是一个谨慎的人,担心此行万一挖不着金子,而又把身上的钱都花光了,回去恐怕不好交代。我不禁说:“兄长,让大伙都把钱收回去,咱们今晚就在城外露营。”
奉先听我这样说,不禁忧虑道:“天儿这么冷,你又有伤病在身,如何能吃得消?”
我不禁立时笑道:“呵呵,兄长你可太小看我了,这点小伤小病的哪能虚得了我的身体,放心吧,我天生体质超常,现在已经恢复大半了。”
奉先却叹道:“贤弟,你可千万莫逞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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