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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第一侠-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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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三少爷床上的那位春意楼姑娘是个聪明人,隐瞒了消息,还对龟公说三少爷劳累了一晚上,需要好好休息,晌午时分再去叫他,然后悄声离去,此时估计离剑门关不远了。
若非有姑娘在门口闻到熟悉的血腥味,恐怕还真的要晌午才能发现。
李家大怒,县里颁发通缉令通缉红领巾,李家也颁布悬赏令,线索悬赏百两纹银,头颅悬赏一千两纹银,要知道,普通家庭一年也就挣个二三十贯钱。这足以让全城大部分人心动不已。
全城寻踪。
李迅微微摇头,红领巾这个名号暂时是不能用了,在缩骨功有所成之前,也不能半夜出去浪了。
下午,李迅去县外市集买柴,路过公告栏,看见了通缉令上的画像,双眼差点瞪圆,这通缉令上带着红领巾的是谁?他分明是黑衣斗笠加黑布面巾的装扮,而画像中的人脖子上系着一条瞩目的红色领巾。
这李家也太无能了吧!
后来李迅才了解到,是牛二常常在市场上讲述他幡然做人的故事,人们就问他,大侠是不是带着一条红色领巾,才自称为红领巾?
牛二开始还模糊搪塞,被问着问着,自己也恍然觉得,红领巾大侠脖子上系着一条红色领巾。
另一个地痞同样如此。
随后,李迅发现青佛县人们追捕红领巾比他预料更热烈,日常刷侠义值的几个小屁孩都不要馒头了,风风火火地窜入各个街道,寻找一切有关于红领巾的消息。
就只剩下狗蛋孤零零地站在街道上,眼巴巴地看着李迅。
“狗蛋,你为何不跟着他们一起去找红领巾啊?”李迅好奇问道。
狗蛋挺起胸膛:“我姐说,红领巾是行侠仗义的大侠,李家三少爷是死有余辜,咱们不能昧着良心赚钱。”
李迅一愣,旋即笑道:“你姐说的真好,不过狗蛋,以后可不能对其他人这么说,如果有人问起你为什么不去寻找红领巾的下落,你要这样说,我觉得红领巾已经出县城了。”
狗蛋疑惑地点头:“红领巾大侠真的出县城了?”
李迅微笑道:“谁知道呢。”
狗蛋视线飘过馒头铺,昂起头:“迅哥儿,他们都不来了,你明天还来吗?”
“来,怎么不来,不是还有狗蛋你在吗!等哪天狗蛋也不来了,迅哥儿也就不来了。”李迅摸了摸狗头。
狗蛋立即雀跃:“我这辈子都会来的。”
李迅不说话,少小天真,以为一辈子是一件很轻松的事,可惜,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然而,李迅没想到来的这么快。
全城寻踪渐渐淡下去后,其他的孩子失落地回到街头,拿着扫帚簸箕等着李迅,李迅扫视一圈,却忽然发现没有狗蛋。
“狗蛋呢?”他问其他孩子。
孩子们茫然地看了一圈:“不知道,狗蛋很早前就不和我们玩了。”
不过一月,孩子们的关系已经裂开了。
“你们先去打扫吧。”李迅笑着说道,低头时,笑容已经消失,狗蛋以前即便是有事,也会准时来到街口,向李迅吱一声。
“或许今天是急事。”李迅朝着好方面想,可是,当白米面馒头分发到孩子们的手中,街道的巷口依旧没有狗蛋的踪影。
“狗蛋的家在哪里?”他问道。
在一个孩子的带路下,他来到狗蛋家门前,不过狗蛋家房门紧锁,没人在家,询问街坊领居,他们纷纷摇头,只知道狗蛋姐姐匆匆出门,去了哪他们就不清楚了。
李迅有种不好的预感。
这时代,不存在说走就走的旅行,贫困人家行百里,宿舂粮,行千里,三月聚粮。
他皱眉回到客栈。
“迅哥儿,你怎么现在才回来,有位姑娘等你一个多时辰了。”袁仁站在客栈门口,瞧见李迅,马上用胖胖的手抓着李迅的手往屋里带。
袁义挤眉弄眼:“迅哥儿,你是不是在外面偷了人家的心?”
李迅一愣,他认识的姑娘,小大小二也认识,听两人的语气,分明是一个他们不认识的姑娘找上门来。
跨入大堂,只见一个陌生的姑娘焦急地在大堂走来走去,身材娇小,穿着补丁布衣,素面憔悴,肤色麦黄,手上结着厚厚的茧。
姑娘听见门口的动静,几步走上前来,眼睛中带着一丝希冀:“你就是迅哥儿吧,我是狗蛋的阿姐,今天狗蛋有没有来你这儿?”
李迅心中猛一咯噔:“没!”
姑娘眼睛瞬间失去神采,面庞像木刻一样,良久后,嘴里猛地发出一声哀嚎,随后便是一阵哭泣声。
“我真傻,真的,我明知道最近县里面丢了很多孩子,狗蛋又和其他孩子闹掰了,一个人很危险,还不盯着他,一早就出去做农活,中午时狗蛋没有过来添茶水,也没有在意,以为他贪玩过头了,结果傍晚回家,看见桌子上还剩下他最喜欢的半个白米面馒头,我才意识到他可能出事了。”
袁仁和袁礼一听,跟着吧嗒掉眼泪。
袁义也失去以往的调皮劲,一言不发地蹲坐在凳子上。
县里最近丢小孩的事情李迅知道,他简单调查了一番,没找出个所以然,所有的孩子都是在独自一人时丢的,丢的时间、地点各不相同,有男有女。
若是只有女孩,还可以怀疑到春意楼和吟风阁身上,他们那儿的姑娘有一半是被父母卖的,还有一半则是不知从哪儿拐来的。
但加上男孩,他们的可能性就很小了,虽听说北上的齐皇朝的达官贵人流行男风,唐国都城长安也开始流行,但临歧郡暂时暂时还没有这种风气。
姑娘哭着哭着就昏睡过去了。
李迅叹口气:“小大,你送姑娘去上房。”
结果袁仁一碰姑娘,姑娘立即醒过来,又是嚎啕大哭,哭得嗓子都哑了,才有渐渐睡去。
见此,李迅只能让袁仁去拿一床被子盖在姑娘身上。
暮色霭霭,凉风吹拂。
李迅身前摆着一套新购买的装扮,如果仔细观察的话,会发现这套装扮比李迅的身材要小上一号,除此外,还排开一排各色的胭脂和化妆用具。
只见李迅身体传来噼里啪啦的一阵脆响,他的身形赫然矮了一寸,也瘦小一些,随即他熟练地打开胭脂盒,涂白、抹粉、画眉、贴黄,一气呵成。
转瞬间,李迅已经换了一副面孔,俊秀的面容变得浓眉大眼,略白的皮肤开始发黑。
“嘿嘿,现在的爸爸就算是站在叔叔们的面前,叔叔们也绝对认不出爸爸来。”小人眉开眼笑。
李迅轻轻点了点头,穿好装扮,将短剑藏于衣袖,将长剑背负。
“宝宝,解开低级追踪术的封印。”
第13章 童子药引()
所谓低级追踪术,是收集追踪对象在现场留下的痕迹和气息等各方面细微的信息、从而判断出追踪对象的所在位置相应的一系列技术手段和方法。
当然仅有知识,没有相关的经验,很难第一时间判断正确。
但李迅有小人啊!
解开封印的知识,他和小人是共享的。
“爸爸小心,前面街道的拐角处有衙役潜着。”离开客栈不久,小人提醒道。
“嗯。”
李迅就知道,李家是不可能这么轻易放弃的,他们十有八九怀疑红领巾没有出城,而是潜伏在青佛县的各处,等待红领巾出现。
十三条街道的路程,李迅就遇到了二十多个潜在暗处的李家武者,不过有小人的提醒,李迅完美避开了。
“爸爸,狗蛋是在屋里被掳走的。”小人站在李迅的肩膀上,一双小眼睛明亮,观察片刻,她得出结论。
“寻常时候,狗蛋吃馒头都是把馒头撕扯出一小条一小条的,以便剩下的白米面馒头留在下次吃,只有当他打算一次吃完剩下的馒头时,才会抱着馒头啃,而桌子上剩下的馒头上有着浅浅的唾液痕迹,说明当时狗蛋正在吃馒头,并且打算一次性把馒头吃完。
馒头一面沾着少许灰尘,表明馒头落到地上过,而在离桌子两米远的地面,残留着少许的馒头碎粒,联合这些痕迹,显然鼠蛋是在吃馒头时,被人打晕掳走,馒头掉到了两米远的地面上,随后又被拍花子放在了桌上,伪装出一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的模样。”
李迅认真听完小人的分析,然后认真说道:“宝宝,我们不是巡捕,不需要分析出来龙去脉,我们需要的是找出拍花子。”
小人吐了吐舌头,跳下李迅的肩膀。
“爸爸,把药粉给我。”
药粉是小人在解开低级追踪术后,用十草液的材料和一些胭脂粉末配出来的,能够让脚印现行。
只见小人在地上测算片刻,忽然抬起头露出笑容,径直走到一处地方,洒下药粉,地面上当即显现出一个荧光脚印。
脚印粗大,很明显不是狗蛋和狗蛋阿姐的。
“拍花子离去的方向是左边。”
很快,两人根据脚印,判断出拍花子离去的方向。
“宝宝接下来又该如何?”李迅轻声问道,街道上来往过的人太多了,显现脚印的方法并不现实。
小人笑道:“拍花子掳走狗蛋的时候,已经过了五更时分,街道上有不少人来往,早市那边更是人来人往,拍花子想要带走狗蛋,要么坐车,要么走行人稀少的道路。
在贫西,无论是牛车还是马车,都太显眼,因此拍花子选择坐车的可能性不高。
而恰恰这一片有不少的土路,因为昨天深夜刚下过雨,路没干透,大多数人选择了绕弯,只有少数居住在这里的人来往。”
李迅拐入土路。
今夜无月,土路黑漆漆一片,看不真切。
不过小人的视野格外好,看得真真切切。
“爸爸,我有一个好消息和坏消息。”忽然小人的声音在李迅脑中响起。
“好消息是我找到拍花子的脚印了,他走的就是这条土路,坏消息是脚印极浅,几乎不可见,只有武者才能做到这种程度。”
李迅微微疑惑:“武者?他偷小孩干嘛?”
身为武者,不说是荣华富贵,至少不会缺钱财,拿出个千百贯钱也只是中等意思罢了。
小人似乎想到了什么,情绪一下变得很低沉:“爸爸,一些邪道功法和药方可能会用到。”
李迅脚下一顿,面色骤然变冷:“宝宝,我们加快点速度。”
若是拍花子,狗蛋可能要吃一些苦头,但一般不会有性命危险,可是邪道武者的话,那后果真的不堪设想。
“走这边!”
小人指路,李迅身若柳絮,脚尖在地面一点,身形骤然跃出数米远。
飘絮步已然入门!
“这边!”
“这边!”
“宝宝,前面就是石板路了,还能看见脚印吗?”望着前面的街道,李迅心绪不平,眉头紧锁,低声问道。
小人轻轻摇头:“不能,不过从一路追来的路径看,对方深信自己的行踪不会暴露,没有拐弯抹角绕圈,即便没有了脚印,也能大致判断出他前往的目的地在这几条街道之中,我们只需要挨个探查,总能找到对方的所在。”
李迅点点头,在小人的指点下,挨门挨户观察,当李迅跃过一面院墙后,心脏忽然漏了一拍,他闻到了淡淡的血腥味。
而他记忆没错的话,这里是一座荒宅,其主人在三年前暗杀不良人小旗不成,随后被满门抄斩,使得这座宅院无人敢买,渐渐荒废。
他循着血腥味寻找,最终停留在院子的水井边上,血腥味就来源于水井,他凑近了观察,依稀看见井边有着一片暗红色的痕迹,至于井中是什么样,他则看不清了。
“爸爸,里面是尸体,被拆得七零八落的尸体。”小人沉默半饷,深吸一口气,压制着怒火说道。
见到这一幕,小人也是忍不住的愤怒。
李迅微微一愣,他不清楚拆得七零八落是一副怎样的景象,但细思极恐,再加上鼻尖的血腥味,他竟有了些反胃。
“爸爸,这里的血迹至少是前天留下的,有被雨水冲刷过的痕迹,说明狗蛋可能还没有出事。”
小人的话让李迅一震,他来到院子里,依次观察每个房间。
他看不清房间内的景象,但小人可以。
当他来到偏房时,忽然闻到一股浓浓的血腥味,就像是春意楼飘荡的胭脂味一样浓郁。
“宝宝,里面是怎样的景象?”
小人叹了口气:“爸爸你自己看吧,这里已经没人,可以点蜡烛了。”
李迅闻言怔住,还是来晚了吗?
还是来晚了啊!
他点燃蜡烛,看清了偏房内的一切,险些目呲欲裂。
偏房中央横放着一个大木箱,木箱上摆着一块棺材大的砧板,砧板上是一片血腥,横七竖八的放着一块块内脏和肢体,在这木箱的旁边,是一个挂满倒勾的铁架,铁架上挂着三个小孩的躯干外壳,鲜血顺着躯干,滴答滴答地滴落在地面。
其中一个赫然是狗蛋!
他来晚了一步!
“不是人!”
“这他么的不是人!”
“是个畜生!”
“畜生!!!!”
李迅胸膛满是怒火。
“哈哈哈,柳兄,这童子药引不错吧,不需半载,我们也能跨入淬体一重,成为小旗,吃香的喝辣的!”
正当此时,地下突然传来声音,小人拔出自己的精钢剑,一剑削掉烛火。
第14章 血手人屠()
听到外面的动静,李迅反而恢复了冷静。
愤怒可以,但不可以被愤怒冲昏了头脑。
“是他!”
李迅双眼一眯,心中酝酿着杀意。
叫着柳兄的那人赫然是前段时间在客栈喝醉调戏袁义的杨姓不良人。
“呵,不良人!”
李迅心中发寒,不良人的职责是什么?是保家卫国,是保护平民不受其他武者迫害!可他们呢,他们为了一个童子药引,残忍杀害如此多的孩童。
简直不是人。
果然,不良人,呵!
地下继续传来交谈声。
“这得多亏了阚文琦,若非他突破到淬体一重,得到上面赏识,让总旗大人感到威胁,总旗大人怎会拿出压底之宝来培养我们!”
“哈哈哈,昨天他还拉着我的手说,咱们是兄弟,呸,谁和他是兄弟,他一个人当上了小旗,吃香的喝辣的去了,还不要咱们去争功劳。李家要不良人抓红领巾,他呢,说什么红领巾是侠士,行的是正义之举,表面做做样子糊弄糊弄就行,呸,装什么清高,大家都是一个泥坑里面出来的,凭什么他是莲花,咱们就是莲藕啊!”
“没功劳,拿什么换修行资源,他当谁都有他那样的天资,安安静静修行两年就能突破,说是兄弟,却一点都不替兄弟们考虑考虑,既然上面颁发了任务,管他么的对不对,拿功劳就行了呗。”
“听说衙门刑房有打算把孩童丢失的案件交到不良人手上,他马上就跑去申请了,这是要拿兄弟两个开刀啊!”
“杨兄,你说咱们要不要先下手为强,找机会做掉他,我这里有迷药,可以把他迷晕了带到这里,然后伪装成红领巾干的。这样既能让咱们干的事偃旗息鼓,又能嫁祸红领巾,还能借机把阚文琦的家财占尽,一举三得。”
“不妥,总旗之所以培养咱们当心腹,就是为了对付阚文琦,一旦咱们做掉了阚文琦,咱们对总旗来说也没有用了,反而知道总旗的把柄,总旗很有可能顺水推舟,把咱们也做掉。”
“咱们不如坐观其变,有我们在一旁干扰,就算是阚文琦接过了案子,也很难查个水落石出。”
轰!
地面传来轻微的震动,两块地板裂开,露出一条通往地下的通道。
“有人!”
杨姓不良人打着烛火迈上阶梯,突然眼前亮起一道银光,宛如一缕清风袭来,他大惊失色,瞬间意识到这上面有人,仓皇之下,他直接往地下一滚,顺着地道轰隆滚下。
可他避开了,斜后侧慢他一步的柳姓不良人却没能反应过来,等到刀光来到身前时,只能匆忙抬起手臂抵挡,噗呲一声,半只手臂飞出,鲜血飞溅地道。
轰!
却是杨姓不良人按下了地道的开关,并一掌拍在柳姓不良人身后,将柳姓不良人朝李迅推来。
“杨业!”
柳姓不良人狠声嘶吼,李迅箭步踏出,进入地道,转身扬起手中精钢剑,在烛光下似有火焰燃烧,瑰丽美妙,随即剑刃掠过血肉,一颗头颅冲天而起,鲜血喷溅。
地道合上,背后传来扑通一声。
鲜血顺着剑刃滴落,在狭窄的地道显得特别响亮,忽然,视野骤暗,杨业熄灭了烛火。
“爸爸,他跑进了地下密室。”小人的声音立即响起。
李迅轻轻点头,追赶上去。
“爸爸,小心,他丢来一个木桶。”
李迅也听到了破风声,在小人的指挥下,他一剑劈中木桶,猛地感觉不对劲,木桶内装满了火油,当即踩着飘絮步后退。
就在此时,一道火光从不远处飞来,掠过空中,点燃火油,刹那间,地道内燃起熊熊大火。
李迅心有余悸的站在火光外,透过火光,他看到了地下密室的布局,没有偏房那般血腥,反而像是一间药铺,靠墙处摆放着一个药柜,药柜前则是放着一个火炉,火炉上放在一个药罐,火炉下还有着点点的火星,余火还未尽。
杨业在站在火光外,他的手中多出了一柄陌刀,冷冷地打量着这头的李迅。
陌刀长达七尺,柄长四尺,刃长三尺,难怪杨业第一时间逃回密室,陌刀在通道中根本施展不开。
“阁下何人?”杨业忽然开口。
“在下宁立恒,江湖人送匪号血手人屠,专门屠尽天下如你这般的恶徒。”李迅冷声说道,名号这东西,多得是,红领巾暂时不能用了,换一个就行了。
杨业一愣,有些疑惑,血手人屠这么威风的匪号,怎么以前没听过,难道是夏皇朝那边过来的?
微微愣神之后,他冷笑一声:“呵呵,又一个侠义之辈,你是因外面那些孩子而来的吧,我告诉你,他们死的时候可惨了,为了保证五脏汁液和四肢骨髓的新鲜,我先割掉他们的舌头,让他们说不出话来,然后割掉他们的四肢,在剖开他们的肚子,摘下肝脾肺肾后,最后才摘下心脏。
他们的身子就在砧板上挣扎摇晃,诶,你杀过鱼吗?鱼破开内脏后,张着嘴巴一开一合,鱼尾一摇一摆,眼珠子泛着诡异的光芒,他们那时候就和鱼一样。
你瞧瞧,这就是他们五脏汁液和四肢骨髓调配出来的药引,效果可好了,能提升修行辅药八成的功效。”
“你是想激怒我,让我失去愤怒吧。”李迅双眸如湖水般平静,其深处有着怒火在燃烧,“其实你已经成功的激怒我了,早在我踏入这家院子的时候,就已经激怒我了,所以我一定会杀了你,给孩子们一个交代的。”
杨业迎上李迅的目光,心蓦地一冷,好像不但没有让对方冲昏了头脑,反而刺激了对方。
“你,准备好迎接死亡了吗?”李迅看着地道的火焰渐渐熄灭,深吸一口气,胸中杀意迸发而出,双眼竟显得有些赤红,他飘飘而出,如柳絮般轻盈,却刹那间来到杨业面前,精钢剑化作一缕微风,直奔向李迅。
杨业冷哼一声,手中陌刀挥动,宛如狂风骤雨倾落,陌刀本是军中斩马刀演变而来,势大力沉,铿锵之身传来,刀剑相交,李迅顿时感到一股大力传来,双手微微发麻。
“哈哈,你也不过如此!”杨业哈哈大笑,李迅借着偷袭两剑斩杀和他同等实力的柳姓不良人,着实把他吓了个不轻,试着尝试激怒对方,却也适得其反,让他一直惴惴不安,以为来了一个大高手,可是交上手来,却发现对方力量远不如他。
“杀你绰绰有余。”
李迅冷声道,龟息诀属于内功,吸收灵气由内而外淬炼躯体,比外功不知高到何处,可他终究只是修炼了一个半月,力量不如杨业是自然。
他身形蓦地变得飘忽起来,飘絮步全力发动,身若飘絮,身形变得鬼魅,连带着清风剑法也变得缥缈起来,一剑落下,便再难判断出下一剑的落处。
杨业额头冒出冷汗,这血手人屠的攻势太过缥缈,不好招架,继续这样下去,迟早他将挨上一剑,一念至此,他猛地掷出陌刀荡开李迅的精钢剑,急速靠近李迅,双手朝着李迅抓去。
不良人最强的招式不是刀剑枪棍,而是一双赤手,作为抓捕武者的组织,常常面临活捉的情况,为此他们习得三十六路擒拿手。
一经擒住,分分钟叫你全身关节脱臼、破碎。
李迅不清楚这点,但也知道杨业此时必然是有所依仗,却不闪不避,甚至松开精钢剑,任凭那一双赤手擒来,忽然,他袖中一抹银光亮起,瞬间迎上杨业的双手。
袖里剑,藏于衣袖,快如惊鸿,一经斩出,便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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