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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陷花都战血魔:末日为王-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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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会来了!”
“以前跟周达那个家伙杀了几个丧尸,但都是在逼入绝境的情况下,绝地反击!”
“这一次,就试试那丧尸犬的脑浆究竟带给我多大的好处了吧!”我紧了紧手中的尖头铁锨,不知道是与那黑色丧尸犬对峙了整整两天的原因,还是先前那一次连杀十犬的蜕变如此彻底,让我在观察了这两个丧尸半天之后。
不光没有产生恶心与惧怕感。
反而有一种热血沸腾的感觉。
在第一次跟周达为了食物奋斗的时候,我就是被这种最低级的家伙,追的上天无路,下地无门,几次差点尿崩,而现在,我觉得,我很有必要路见不平,让这两只丧尸从这里消失。
“嘿嘿,小爷来了!”
我一步一步的接近这两只丧尸,即便我很自信,也并没有傻呆呆的直接冲过去,虽然这两只丧尸的形象弱爆了,但是我还是决定小心驶得万年船,如果阴沟里翻船了,那可就贻笑大方了。
“吼!”
那只距离我比较近的男性丧尸,在我逼近他身边接近二十米的时候,才猛然回头,对着我发出了一声嘶吼,然后,用他那与消瘦身形绝对成正比的速度朝着我冲了过来。
“慢!”
“比起那些丧尸犬来说,简直太慢了!”我的眼角一跳,看到这个丧尸突然发飙,露出一口大黄板牙的时候,我还有些担心,站住了脚步,不敢在向前了。
毕竟,以貌取人是不可取的行为。
哪怕这个生前看起来是个小资的男人现在已经变成了小资丧尸。
但是,他一动作,就深深出卖了他的外弱中干。
论速度,论爆发,真的跟丧尸犬是完全无法相比的。
手中的尖头铁锨微微扬起,我压根没有使用手枪和弩箭的冲动了,终于,这只丧尸冲到了我面前两米处。
“砰!”
丧尸很猛,却被一锨撂倒。
一击得手后,我没有丝毫的迟疑,又依法炮制,解决了另外一只女性丧尸,这才将目光定格在了停在路边的一辆宝马轿车上。
这辆轿车,可以看得出来,肯定造价不菲,款式很是奢华。
然而,当我看到这辆宝马轿车的真容时,眼珠子却几乎要瞪出了眼外。
我仔细回想,依稀记得,当初坐在越野车里,路过这里的时候,见过这辆宝马顶配的轿车,当时,这辆轿车,还崭新的一笔,看起来,就像是刚刚出厂一般。
然而,今天,出现在我视线当中的这辆轿车,真的还是当初那辆吗?
我看着锈迹斑斑的车身,心中仿佛有玻璃破碎的声音。
“这辆车,还能开吗?”作为一个电脑工作人员,其实我的人生很悲催,哪怕毕业后一直奋斗,也没钱买得起车,因此,自然也就没有考过驾照,唯一让我感到欣慰一点的是。
当初,我曾经跟乡下的二叔开过开小货车,这让我不至于成为一个车盲。
只不过,没有驾驶证件罢了。
显然,在这个末日爆发的特别时期,我不再需要担心无证驾驶会引的责罚,因为,会阻拦我去路的,顶多是那些面目可憎的丧尸罢了。
车门是打开的,并没有关上。
于是,我很不客气的坐了进去,然后拧动钥匙,开始发动车子。
然而,一次,没有反应,两次,还是没有反应。
捣鼓了半天之后,我终于不得不接受,我踏上归途后的第一个打击。
这辆车,竟然生锈腐蚀到了骨子里,已经无法发动了,更加不可能成为我返回j市的代步工具,这让我的心情一下子变得沉闷了起来,刚刚干掉两只菜鸟丧尸的喜悦亦被瞬间冲垮。
要知道。
前几天我从j市跟着沈薇薇他们一直到这条路,可是车子奔腾了整整一下午的。
这么漫长的路程,如果要让我徒步返回,无异于是在痴人说梦。
更何况,这边野外路上的丧尸还稀松一些。
越是靠近城市里,丧尸越多,如果没有合适的代步工具用来横冲直撞,我岂不是送羊入虎口?
第21章 领跑丧尸团()
好吧,说是送羊入虎口,或许有些高抬这种最低级的丧尸了。
不过蚁多咬死象的道理,我却还是明白的。
更何况,我现在虽然因为吞吃了丧尸犬的蓝色脑浆,比以前的身体素质强化了不少,却还远远达不到与大象比肩的地步。
一边这样胡思乱想着,我一边迈步向前,不愿在这辆彻底报废的宝马上耽误时间,因为,我清晰的记得,再转一个弯,前面的那条道路,就不再是先前这种羊肠小道了,而是一条宽约十二米的大路。
那条道路上,应该停放着不少主人变成了丧尸的车辆。
有卡车,有罐车,还有一些私家轿车。
于是,我越是接近那条道路,手中的尖头铁锨就握的越紧。
而在这期间,我又足足前行了上千米,解决了四只面目全非的丧尸,碰到了一辆卡宴,两辆帕萨特,结果却发现,这些车子,一如先前的宝马一般,早就被腐蚀到了骨子里了,完全不能再用。
“这完全不合理啊,没理由啊!”我气的一脚踹在那生锈的卡宴车门上,不知道是我的力气变得太大,还是因为这车门生锈的太过分,车门竟然哗啦一声响,被我一脚踹掉在了地上,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
继续上路。
继续失望着。
足足半个多小时,我都在这种要抓狂的感觉当中度过,同时,我也终于意识到了情况的不妙,先前这缠绵的雨水降临的时候,我还觉得这雨水与血雨的感染功能不同,应该没有害处,这简直是末日后的一场甘霖。
可是现在看来,我太他妈天真了。
这些停放在路上的车子,无缘无故的,绝对不可能短短几天就锈成废车,唯一的可能,就是因为这场连绵的小雨,雨水中肯定包含着超量的酸性,将这些暴露在空气中的车子直接给氧化腐蚀了。
“这,真的是大自然降下来的惩罚吗?”这一刻,我的内心有了一丝颤抖,因为短短一瞬间,我的脑海里就跳过了数不清的念头。
先是一场让人类和所有生物变异,感染,化作食人鬼的血雨降临,随后,又是一场酸雨,毁灭了所有暴露在外的车辆,我怎么琢磨,怎么都觉得这一切太过匪夷所思了,而且,如果这场清澈雨水的作用,是腐蚀金属。
那么,可不光光是暴露在外的车辆遭殃了,一切和金属有关的物品,飞机、火车,地铁,以及大批量的钢材,武器,都会因此而氧化腐蚀。
这一切的一切,将让人类在这场灾难中更加难以存活。
接连针对性不同的雨水降下,不像是巧合。
更像是一场预谋。
想到这里,我不由全身打了个寒颤。
当然,我也只是想想罢了。
就赶快驱散了脑海当中的念头,毕竟,如果这真的是一场人为的预谋,那,得是什么样的人才能酝酿出这样大的一场灾难。
收起来杂乱无章的思绪。
我的脚步渐渐加快,然而,这样的节奏并没有持续太久,就倏然而止了,因为,小路已过,此时,我已经踏上了那条宽约十二米的柏油路面,在这条柏油路上的丧尸,不算太多,可目测过去,却也有着密密麻麻的几十只。
以我现在的能力,碰上落单的丧尸,可以十分轻松的处理掉他们。
两只三只,也没有问题。
但是,我还没有自大的认为自己达到了能够单挑几十只丧尸的地步。
真的冲过去,我顶多拉上几只丧尸垫背,然后就会被这些因血肉刺激而发狂的食人鬼五马分尸。
而且,这条道路上的车辆比起先前我辗转的几条小路可要多的多,这也间接的证明了这条路上的行人不少,他们,有的化作了食人的丧尸,有的,则成了丧尸们的果腹之餐。
“啊”
正当我犹豫着接下来到底是应该绕路而行,还是应该想办法用路边的石头把这些丧尸一个个引过来干掉的时候,一声尖叫却是突然从一辆三菱轿车的车厢内传出,然后,我就看到,那辆被十几个丧尸围拢着的三菱轿车的车门被砰的一下从内打开。
车门撞倒了三四只丧尸。
随后,一个身穿西装的男人和一个下身牛仔裤,上身火红t恤的女人从车内冲了出来。
这一男一女的脸上全是惊恐的神色,如同受惊的兔子一样,一下撞倒两只拦路的丧尸,然后拼命的奔逃起来。
“嘶嘶!”
“吼吼!”
一时间,这条泊油路上,最近范围内的几十只丧尸暴动了起来,跟在这一男一女的身后排起了长队,飞奔追杀着他们眼中的猎物。
不得不说,人类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的确是能够爆发出平日里所隐藏的潜能。
这一对男女的速度,几乎在瞬间加快,都可以去参加百米跨栏赛了。
然而,他们的速度快倒与我没有什么关系,真正让我瞪大了眼睛,无比郁闷的是,这一男一女在下车之后,也不知道是凑巧,还是早有预谋,竟然直直对着我站立的方向跑了过来。
看着他们身后几十只丧尸飞驰而来卷起的尘烟,我的心颤抖了起来。
“救命!”
“前面的大哥,救救我们把!”
那挂在西装男身后的女子,一边奔跑,还一边不忘扯着尖锐的嗓子向我求救。
我是真心搞不懂,这两个脑残的家伙是怎么认定了我就有能力救下她们的,难道是看到了我手中的尖头铁锨?还是看到了我背后的狙击弩?
又或许,是我自己想多了。
这两货,根本就没认为我能够救下她们,之所以朝着我奔跑过来,也许,只是在这满世界都是丧尸的末日里,见到了一个同为人类的生物,让他们把我当成了最后一根救命的稻草。
而且就算我这根稻草无法救下她们。
这两个傻缺,肯定也会拉着我一起沉入死亡的深渊。
“草泥马!”
“马勒戈壁啊!”眼睁睁的看着这一男一女和一群丧尸快速接近,我一开始还在犹豫着是不是要帮他们一把的心情彻底灰飞烟灭,转头就跑。
这些低级丧尸比起小村子里的丧尸犬是战斗力弱爆。
可架不住人家量多啊。
俗话说得好,量变产生质变,这样一群丧尸一人一口,也能把我吞的骨头渣子都不剩下。
于是。
在这原本荒凉凄寂的路段上,就发生了让人啼笑皆非的一幕。
一个背着几十斤重的行囊,拎着尖头铁锨的青年,在最前面领跑,而另外一男一女张牙舞爪的紧随其后,再后面,是一大群口水直流,满脸血窟窿的食人鬼,不断发出各种各样的吼叫,试图追上来将我和那一男一女塞进肚子里。
我顺着直路,足足跑了两三分钟,回头看时,却发现我奋力奔跑的情况下,竟然只不过将那一男一女与那一堆丧尸甩开了七八十米的样子。
这让我的心中不由一急,没有办法,由于我的背上背负着几十斤的行囊,能够保持现在的速度,已经是我的极限了,再快,估计,跑出去不到一百米,我就该栽跟头,扑街倒地了。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心脏开始不断加速跳动,血液的循环也在沸腾,我的目光扫过这条泊油路的两旁,发现,在那路崖石的外侧,是一片黑黝黝的排水渠,排水渠的外面,才是黄秃秃的地面,虽然,那黄秃秃的地面被雨水打湿,有些发粘。
但是,眼下我已经没有了别的选择。
直着跑,早晚会被追上,而如果从那足足有1。5米的排水渠上跳过去,则是有可能脱离危险。
丧尸,是不会跳跃的。
这也是我目前抓住丧尸最大的缺点之一。
“叮叮当当!”挂在腰间的狙击弩短箭相互撞击着,发出悦耳的声音,不过我没有欣赏的功夫,而是纵身一跃后稳稳落地,趟着发粘的土地朝着两旁的绿化林里冲了过去。
我的动作很快,但还是被紧追不舍的一男一女看了个清楚。
或许是我的跳跃,给了这两人灵感,让他们本来绝望的眼神升起了一抹激动,他们的速度又生生拔快了三分,然后也顺着我刚刚跳跃的点,跳过了排水渠,落在了黏黏的黄土地上。
于是,一群完全靠嗅觉追杀的丧尸悲催了,一个一个,排着队开始栽跟头,狗吃屎。
第一个丧尸,一下子掉进了排水渠里,第二个丧尸又紧接着掉进去,第三个,第四个。
它们撞做了一团,根本无暇再追击我和那一男一女了。
于是,当十分钟后,我彻底冲进了绿化林的深处时,已经再也看不到那些丧尸的身影了。
我停了下来,休息,而那一男一女,果然如我所料般,气喘吁吁的追了过来。
很显然,幸存者相逢,让早已处于崩溃边缘的他们,不计后果的向我靠拢。
“呼哧!”
“呼哧!”他们狼狈的样子,让我感到一阵无奈,本来指责他们把我拖下水的言语到了嘴边也说不出来了。
而且看着这对男女惊慌失措的模样,我不由得想起了末日初期的自己。
那个时候,我在面对着这些最低级的丧尸时,又何尝不是如此的恐慌,而且,我甚至还不如他们,那个时候,我就知道躲在公寓里张望,连和丧尸赛跑的勇气都没有。
不过,我比他们幸运的是,我遇到了周达和周小美这对兄妹,升起了求生的念头,接着又遇到了沈薇薇一行人,虽然,最后被她们在逃生中遗弃,却也间接的获得了一场机缘,吞吃丧尸犬的蓝色脑浆,身体素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你们是什么人,跟着我做什么?”
第22章 一对夫妻()
我瞥了一眼远处没有了动静的绿化林外围,索性直接靠在了一颗大树上打量着眼前这对狼狈不堪的男女。
他们的身上,隐约有着暗红色的血渍,不过我想这应当不是属于他们自己的鲜血,否则,以我刚刚那急速狂奔的速度,如果他们受了伤,是根本不可能跟的上来的。
“呼,呼我,我们是从j市逃出来的幸存者,这位兄弟,你也是幸存者吗,怎么会在这条路上,这附近还有没有其他人了,带我们过去,我们需要食物,和水”
那穿着火红t恤的女子,只顾着扶着膝盖喘息,看她的样子,几乎要因为刚刚剧烈的奔跑而晕倒在地。
倒是那个身穿西装的男子很快恢复了一些,对着我渴求的说道。
这个西装男,大概有一米八的身高,比我略显猛了一点,不过,此时他那张还算棱角分明的脸上,却充满了恐惧与哀求之色,完全与他那帅气的脸蛋不符。
“呵呵,这附近可没有别的活人了,我是单独一个人准备返回j市的,结果还没刚刚走到路边,就差点被你们两个害死,你们两个脑袋有问题吗?呆在车里好好的,为什么要突然冲出来?”
我看着这西装男不断瞄着我背后行囊的眼神,不由的皱了皱眉毛,冷笑着问道。
而且在问这个西装男话时,我本能的移动了一下身体,挡住了此人的视线。
“哦,我们”西装男显然也发现而来我的不满,干笑了一下,开始缓缓讲述他们在末日后的逃生过程,原来,这名西装男,叫做于海,而旁边的红衣女子,则是他的老婆李珊珊,这夫妻两个,都是在j市郊区做冷库生意的老板,末日之后,靠着他们家中冷库里的一些食物,他们一直坚持到了前天。
食物倒是还剩下许多。
然而,眼看着街道上的丧尸越来越多,人类存活的希望越来越渺茫,孤独与寂寞,逼迫着他们兴起了逃离j市的念头,于是,在趁着前两天缠绵雨水降落的时候,他们开始往地下车库里的三菱轿车里放东西,并且,选择了在夜黑风高乘车出城。
和他们一同逃生的,还有一个叫做于晨的青年。
是于海的堂弟。
本来,如果不出意外,他们的出城计划是可以成功实施的,可偏偏,意外就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
他们的车子,一向保养的很好,而且汽油也是加的满满的,开出j市,甚至逃到另外一个城市里都绝无问题,可偏偏他们选择了在清澈雨水降落的第一天夜晚出城,而失败,就失败在这场雨水上。
这场连绵之雨,腐蚀了一切的金属。
他们的车子,在雨中行驶,自然是腐蚀的最为厉害,当开到了先前那段路中的时候,顿时熄火不起了,任凭他们怎么发动都于事无补,于是,他们就在这车中躲藏了整整两天,直到今日雨停。
而在碰到我之前,因为李珊珊的焦急,这西装男的堂弟于晨,曾经跳出车外,试图打开车盖,观察一下引擎线路。
结果,被迅速靠近的丧尸抓伤了手臂。
车子没修成,还让西装男的堂弟受了伤,这对倒霉的夫妻,与他们的堂弟开始躲在车内瑟瑟发抖,然而,经验的缺乏,让他们根本不知道被抓伤了的于晨,很快就会被感染,同样变成一具丧尸。
这也是,为什么之前他们会突然打开车门,惊叫着逃跑的原因。
因为,两个小时的时间,已经让他们的堂弟于晨,彻底变成了一只见人就咬的食人鬼。
皮肤腐烂,血管凸出,撕扯着他们想要下口。
为了逃生,哪怕外面有着更多的丧尸,这对夫妻也不得不冒险一搏了,而至于他们对我求救,完全是个意外中的巧合,原先,他们在车内挣扎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发现我,当下了车,突然看到我这么一个大活人站在那里。
对生命近乎本能的渴望,让他们向我发出了求救,然而,他们也知道,普通人是无法对付那些丧尸的,所以在看到我扭头就跑的时候,他们绝望了,不再呼救,只是跟在我的后面本能的迈动双腿,试图逃跑。
如果不是因为我的急中生智,通过道路两旁的排水渠阻挡住了那些笨手笨脚的丧尸。
只怕,现在他们早就变成那些丧尸的食物了。
“恩公,你叫什么名字?先前,如果不是你带我们跳过排水渠,摆脱那些丧尸,恐怕我们已经失去生命了!”
“是啊,恩公!留个名字吧,我们一定好好感谢你!”
这对夫妻,在讲述过他们的经历之后,开始向我不断的表示感谢,同时,询问起我的名字,他们自认为表现的很热情,很真诚,却不知道我早已经从他们的眼神当中,捕捉到了他们的渴望。
对我热情和感谢三分是真,七分是假,他们真正在意的,恐怕是我背后的行囊。
这个被我在小村子里找到的行李袋,已经被食物和水源等物品撑的鼓鼓囊囊,一眼就可以看出其中肯定有着末日生存的必备物品。
而且,先前我已经声明,这里没有其他人,只有我自己一个在赶路。
这让这对夫妻,很是轻松的就猜测到我的行囊内一定有着食物。
“好了,你们不要这么饥渴的看着我,我叫张小谦,食物和水,我有,不过不能给你们太多,因为,我还要靠它们返回j市!”我沉默着看了一会儿这对夫妻,在看到他们微微尴尬,下垂的眼神后,不由摆了摆手说道。
我并没有隐瞒自己的名字。
这已经是末日时代,虽然这对夫妻看起来很是精明,但是我并不惧怕他们会对我打什么坏心思。
末日的人性,绝非再像是末日前那么平和。
光头强的拦路抢劫,丧尸犬的同类相残,已经让我心生警惕,但是,既然同为末日中落难的幸存者,我还是无法彻底狠下心来,将他们赶走,只能从背后的行李袋中掏出了两盒罐头与一瓶矿泉水,扔给了他们。
“谢谢恩公!”
“谢谢恩公!”
这对夫妻,越发的对我表示起感谢来,同时,不断对着我鞠躬,弄得我心中竟然升起了一丝不好意思的情绪,和一种异样的满足。
这个时候,我感到自己隐隐明白了,为什么沈薇薇这么喜欢救人。
好像,这种滋味,真的不错。
幸亏,这对夫妻没有一直客套下去,不然我一定会飘飘然的。
即便这样,我也已经无形中对他们放下了一些警惕。
很快,当鱼肉罐头的香味散发出来后,他们就开始大口吞咽着口水了,相视一眼,直接动手抓捞起罐头里的食物,拼命往嘴里塞着久违了的香味,这让我有些纳闷。
看他们的样子,好像已经很久没有吃饭了?
“你们?难道很久没有吃饭了吗?刚刚你们好像说过,从j市郊区出来的时候,你们带了很多从冷库里弄出来的吃的,这才两天,不应该已经吃完了吧?”我看着这对拼命往嘴里塞着鱼肉的夫妻,有些奇怪的问道。
“额,恩,恩公,这就是你有所不知了,我们虽然在车上带了食物,但是大多数东西都放在后备箱中,而谁能想到,车子在这条满是丧尸的柏油路熄火了,我们之前一直不敢下车,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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