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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痞子先生-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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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应景冷笑着看着她,俊脸忽然凑近,一字一句的道:“对,你说对了。”
说完这话,看也不再看程小也一眼,转身扬长而去。
程小也呆呆的站在原地,好一会儿,才跌跌撞撞的离去。浑身没有半分力气,在小区外的馄饨店里吃了碗馄饨,回到家中吃了感冒药就躺倒在床上。
全身冰凉,她却好像一点儿感觉都没有。在冰冷的屋子中,连电热毯也没有开,就这么拉了床被子盖在身上。
她睁大眼睛看着有些发黄的天花板,任由内心的窒息一点点的将自己淹没。良久,她伸手缓缓的将无名指上的戒指摘下,放入了小小的首饰盒中。
这枚戒指,是当初婆婆传下来的,过了明天,也该还回去了。
程小也是被轻微的谈话声给吵醒的,声音有些朦胧,但却很真实,一点儿也不像是在做梦。她费力的睁开眼睛,一眼就看到陆放和一个穿着蓝色外套的男人站在卧室门口,正说些什么。
她刚支撑着身体坐起来,陆放就快步走了过来,“先睡下,林医生马上给你输液。”
程小也想张口说话,却发觉喉咙疼得厉害,跟撕裂了似的,火辣辣的疼。
陆放无奈的看了她一眼,伸手替她掖了掖背角,柔声道:“好好躺着,你发烧了,39度5;我先让林医生替你输液,不行咱们再去医院。”
其实程小也一点儿也感觉不到自己发烧了,她只觉得浑身酸疼,没有力气,倒没觉得很热。
她默默的躺了回去,陆放的轻轻的拨了拨她额前的刘海,指间的冰凉让程小也忍不住的缩了缩,她合上了眼睛,任由黑暗席卷整个世界。
第三十六章:生病()
林医生很快便准备好了药水,陆放见程小也一直闭着眼睛,忍不住笑了起来,“不疼的,那么大的人了,怎么还和一样怕疼?”
是啊,以前的时候程小也就最怕疼。打针针头还未落下就哭得稀里哗啦的,上体育课的时候不小心摔破了手掌,也会嗷嗷叫个不停。
可失去那个孩子之后,她就不再怕疼了。冰冷的的物体深入体内,骨肉被剥离的那种生疼她已经尝试过,世间的任何一阵疼痛都算不了什么。
那个时候,最疼的不是肉体,而是心脏。可是,她还是挨过来了。
生病的人大抵都是脆弱的,眼眶酸涩得厉害,她更是不敢睁开眼睛,也不敢回答陆放的话。
陆放以为她是不好意思,轻笑了一声,低声叮嘱林医生轻一点儿。
身体实在是很难受,程小也也不管有两个大男人在,在黑暗中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药水已经输完,手上贴着小小白色的胶带。头不再那么昏沉,身体虽然还是酸疼,但有了几分力气。
天色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暗了下来,床头的台灯开着,陆放正聚精会神的看着手里的书。暖黄的光晕在那清冷的俊颜上落下一层薄薄的光辉,朦胧遥似不真实。
这样的场景,程小也并不陌生。她微微有些恍惚,好像回到了很多年前一般。
“醒了?感觉好些了吗?”陆放温柔的声音响起,边说边伸手摁开了灯。
程小也点点头,有些不适应骤然亮起来的灯光,微眯起眼睛。陆放的大手覆上她的额头上,满意的点头,“烧退了,起床洗漱,我去把粥端出来。”
说完,像是拍小狗似的亲昵的拍了拍程小也的头,然后往门外走去。程小也呆呆的坐在床上,好一会儿才下床趿起拖鞋。
洗漱完毕坐在餐桌前,程小也默默的用勺子舀着粥放到嘴中。陆放没说话,她也找不到可说的。一时间房间中只有勺子偶尔上碗璧的清脆声。
用勺子搅着碗中的白粥,过了好一会儿,程小也才闷闷的道:“又是我妈让你来的吧,以后你忙你的,不用管她。”
要不是老太太让他过来,他又怎么会有钥匙?那天老太太走的时候拿走了一把钥匙,程小也本以为她是方便下次过来,谁知道她竟然给了陆放。
陆放放下了手中的勺子,抽出一张纸巾擦了擦嘴角,淡淡的道:“程小也,你就那么恨我?恨得只想老死不相往来?”
程小也闷着头,搅拌着碗中的粥苦笑着道:“我干嘛恨你,这不是想着你忙吗?”
一回来就带着团队强势入驻正如火朝天的跨国投资公司Z,成了Z有史以来最年轻的执行总监,不是应该忙得脚不沾地?
她已不再是当初任性不懂事的小姑娘了,每个人都每个人的苦衷,身不由己。就连那件事,她已已经释怀。
陆放并未说什么,靠在椅子上直直的看着她,过了好一会儿,才沙哑着声音道:“小也,我希望,我们还能像以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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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孑身一人()
微微的顿了顿,他又接着道:“我好不容易回来,你总得给我活下去的理由。”
他的声音飘渺暗沉,程小也的鼻子一酸,眼泪就这样大滴大滴的打落在桌子上。
在这个世上,他已然是孑身一人。
陆放出国的那一年,发生了太多的事,似乎连那年的空气也带着压抑分子。
先是朱怡在陆放的母亲病重时提出分手。随后不久,他的母亲过世,再然后,他的父亲陆明荣将身边的女秘扶正,将他遣送出国。
一桩接着一桩,程小也心疼,可却帮不上任何忙。
她是个傻丫,以着这个世界上还有她会永远陪着他的心态,向他表白,他却没有答复,随即远走他乡。
她知道自己只是一只丑小鸭,而陆放则是高高在上的王子。他拒绝她,理所当然。
她怨过他不告而别,但却从未恨过他。这个世界上,她最不可能恨的人就是陆放。
陆放是除了程父程母之外,给过她最多温暖的人。
他存在于她的整个青春期,在她高中之前,一直扮演着温柔体贴的兄长。她欠了他太多太多,多到连她自己都数不清。
陆放最见不得的就是程小也的眼泪,绕过桌子走到她的身边,蹲下身子,掏出纸巾轻轻的替她擦掉脸上泪水,柔声哄到:“哭什么,我这不是好好的吗?”
他的语气中带了一点儿无奈,还真是和以前一个样,动不动就爱哭。
程小也知道,他现在再也不是那个任人宰割的陆放,可是泪水却还是忍不住的往下掉。
陆放拿她没办法,只得轻轻的拍着她的背哄着。哭了好一会儿,程小也总算是停了下来,哽咽着道:“你去看苏姨了没有?”
陆放悄悄的握紧了拳头,用纸巾擦掉程小也脸上的泪痕,低低的嗯了一声,道:“去看过了,那个人欠她的,我都会一一的替她讨回来。”
他的语气平静,却透露着冰冷刺骨的坚定。程小也抬头看向他,心里百味杂陈,过了好一会儿,才低声的道:“他始终是你……”
那个词,她没有说出来。陆放已也明白,拳头又握紧了一些,冷笑着道:“他不是,他早已不是。”
母亲弥留之际,他求他去见她最后一面。他以一个忙字为推脱。是的,他是忙,很忙。忙着和那个女人,暗度陈仓。
程小也知道,在事实面前,所有的安慰辩白都是无力的。她眼中流露出一抹悲伤,微垂下头。
陆放突然伸手轻轻的搂住她的腰,低低的呢喃:“小也,我差点儿活不下去。”
他一度以为只有黄泉才是他的归路,还好,他活下来了。只是,他早已不再是程小也记忆中那个白衣飘飘的少年。
程小也任由他抱着,眼眶发涨。当时她觉得,他有多痛,她就有多痛。事实上,她的痛,还不及他的一丁点儿。
屋内安静得只听得到墙上的时钟滴滴答答的声音,陆放的软弱,三分钟不到,他年少时,就已是坚强独立的孩子。
第三十八章:悲凉()
伸出略微粗糙的指腹,轻轻的抹掉程小也不知不觉掉下来的泪水,柔声道:“好了,傻丫头,别哭了。走了这么多年,你还是一个爱哭鬼。”
程小也早已不是爱哭鬼,只是在他面前,她忍不住。
她用力的吸了吸鼻子,闷声问道:“那你打算怎么办?”
他既然回来,肯定是早有了自己的计划。
陆放从地上站起来,伸手揉了揉程小也的头发,重新替她盛了温热的粥,微笑着道:“吃吧,再不吃待会儿都凉了。”
他故意转移开话题,程小也的心沈了沈。陆明荣虽然是个畜生,但是却并非是酒囊饭袋。不然,陆氏这些年也不会越做越大。
而且,报纸上曾经传过一些陆氏不好的传闻,后都被全部抹掉了,并且,陆氏的名声并未受到一点儿影响。
他是一只老狐狸,精明的老狐狸。陆放和他斗,斗得过吗?
陆放知道她的担心,挟了一块青菜放进她的碗中,微笑着道:“别担心,他不会对我怎么样。他只有我那么一个儿子,陆氏还指望着我接手。”
陆明荣虽然和朱怡在一起五年,但是却一直都没有孩子。这次陆放回来,他曾经让人隐晦的传达过他的意思,让陆放回去接手陆氏。
“那你会接手吗?”程小也脱口问出,问出这句话,她直想咬掉自己的舌头。陆放的答案是什么,她很清楚。
陆放却并未在意,往后靠到椅背上,脸上出现了一抹悲凉,“不会,那个害死我妈的地方,我只会将它毁掉。”
他的脸上虽然悲凉,但是语气却异常的坚定,带着刺骨的恨意。
程小也张了张嘴,想说什么,最终却什么都没有说。
陆明荣原来是中学老师,在两家人还住在筒子楼的时候,他不顾苏琴的反对开始下海经商。
他的眼光是独特的,将陆氏从一个卖杂货的小店,变成了今天的房地产龙头。
也就是因为有了陆氏,他才会抛妻弃子。他的财富,哪怕就那么一天,苏琴也没有享受到。
他唯一给他们的,就只有刚开经商时买的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
他的生意越做越大,回家的时间越来越少。就连陆放,见到他的次数都屈指可数。
他曾经多次提出过离婚,但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没离成。在程小也和陆放准备高考的时候,他终于如愿以偿。
他和苏琴离婚后没多久,苏琴便被检查出尿毒症。高昂的医药费耗尽苏琴所有的积蓄。几十万对他来说,不过是一笔小数目,但是,他却一分都没给。
就连苏琴临走时想见他一面,陆放跪着求他,他也未到过医院一次。
想起往昔,陆放脸上神情冷漠,紧紧的握住了拳头。他不会接受陆氏,他会将它毁掉。
陆氏是陆明荣一手建立起来的,是他的心血。毁了陆氏,就等于打倒了他。他要将他给他们母子的,千万倍的偿还。
陆放晚上有事,嘱咐程小也吃药之后就离开了。
第三十九章:离婚不过一张纸()
程小也坐在客厅发了好一会儿的呆,才端起温热的水杯,将药放到嘴中,吞咽了下去。
第二天一早她便找房产中介问了房子,一连走了好几家,都没有合适的。
其实只要将这件事情告诉江家二老,江应景非但拿不去这套房子,她还会有不菲的赡养费。
但是她不愿意,嫁给江应景,她从来都不是冲他们家的财产去的。她倔强的要以这种干干净净的方式,和他划清所有的一切。
留了电话在房产中介处,找了个地方吃一碗牛腩面,坐了车去以前的家拿衣服。
走的时候只是想彼此分开冷静冷静,并未想到是这种结局,所以没带几件衣服。
家里没有什么变化,门口的玄关处积了薄薄的灰尘。江应景,已经不知道几天没有回来过了。
程小也的嘴角微微的有些苦涩,也对,他的名下不缺房产,当然不可能再住这房子了。
进入卧室,从衣柜收拾了属于自己的衣服,将装作戒指的小盒子放在床头,又将洗手间中属于她的洗漱用品扔进了垃圾桶,才拧起行李箱离开。
那些江应景心血来潮,顺手替她刷来的昂贵的衣服,她一件都没有带走。
刚走出小区,就看到江应景的车进了停车场,她轻轻的舒了口气。
一切都已结束,差的,不过就是一张纸。
拧着东西到楼下的时候,她鬼使神差的走到门口的便利店,拿了三瓶度数最高的二锅头。
第二天程小也醒来的时候,已经八点了。头疼得有些厉害,她甚至忘记昨晚上自己是怎么爬上床的。
揉着胀痛的额头走到客厅,本来一片狼藉的客厅竟然是干干净净的。酒瓶被扔到了垃圾桶中,剩菜剩饭也被倒掉,厨房里也收拾得干干净净的。
这世界上,当然不会有田螺姑娘。程小也呆站在厨房门口,发了一会儿愣,才去洗漱。
到达民政局门口的时候,江应景已经到了。看到程小也,他的嘴角勾出一抹讥讽,从上到下将程小也打量了一遍,玩弄着手中的车钥匙,似笑非笑的道:“房子找好了吗?”
“没有,正在找,我会尽快搬出去。”程小也不卑不亢,语气平静。
“好,好!”江应景的脸突然冷了下来,冷笑着一连说了两个好,说完看也未再看程小也一眼,冷着一张脸率先往大厅内走去。
如果不是心里压抑得紧,程小也正想怀疑他是不是更年期到了。
一进门,听见说要离婚。二十七八岁的女办事员便用同情的眼光看着程小也,仿佛江应景和她离婚是早已预料得到的一般。
也对,江某人浑身上下无处不透露着贵气。而程小也,从头到脚,无处不诠释着糟糠之妻这个词。就算是把她给卖了,也不值人家一根领带钱。
女办事员走过场般的问了一句想好了吗,然后迅速将大红的本子换成了绿色。结婚要经过无数的繁琐,而离婚不过一张纸,仅此而已。
第四十章:各奔东西()
两人连传说中的散伙饭也没吃就各奔东西,程小也坐在公交车上,包里的那一个小小的绿本本沉甸甸的,压得她喘不过气来。整个人无精打采的,没有半点儿精神。
明明早已知道会有今天,但是当真正的离了时,浑身像是被抽空了力气一般,空落落的,找不到一个着落点。
看着道路两旁萧瑟的景致,她忍不住揉了揉额头。如果莫雪娟同志知道她就这么不声不响的离了婚,还把婚前的房子就这么给了江应景,不知道会不会气得和她断绝关系。
虽然头疼,但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找房子。她的工资不高,虽然不喜欢购物,可却是一个吃货。所以在婚前,她是自给自足的月光族。
婚后虽然有点儿存款,但是并不多。因为江应景并非像传说中的不把钱当钱的富二代酷总裁一样,只要有那么一点儿关系的女人,都喜欢扔卡。
相反,他是一个抠门得很的人。他几乎不会丢钱给程小也。隔那么久,他会交一次水电费,会买一次菜。反正从来不会让程小也吃亏。
当然,程小也确实是占了他一点儿便宜,但占得不多。以她那丁点儿工资,能省下多少钱?她那点儿存款是用不了多久的,顶多能坚持几个月。
所以,她必须得找便宜点儿的房子。都已经二十七八了,要是靠家里救济着生活,岂不是让人笑掉大牙?
在这个房价蹭蹭直线飙升的年代,想要在市区找一间便宜的房子,那简直就如大海捞针一般,只能慢慢碰运气。
房子租远了房租虽然便宜,可是每天得浪费两倍甚至三倍的时间,而且,车费一年累计下来也是一笔可观的钱。
很久没有过再过精打细算的日子,程小也忍不住叹了口气。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和江应景在一起过的从来都不是大富大贵的日子。否则,此刻她的感觉可能还会更难受一些。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那可是一件要命的事情。
鸡毛蒜皮的事情冲淡了一点那种空落落的感觉,程小也轻轻的舒了口气。
请了假,不用上班,程小也却不知道该去哪儿。找了个地儿坐了半响,感觉腹中空落落的,这才想起早上起来没有吃东西。
在路边摊吃了一碗小馄饨,全身慢慢的暖和了起来。本想去医院看江母的,想起二老那期待的眼神,她有些心酸,折身回了公司。
办公室中的气氛有些压抑,自从剩斗士相亲成功之后,这种气氛还从未有过。程小也缩了缩脖子,走到自己的位置上轻手轻脚的坐下。
才刚落座,蹬蹬的高跟鞋声就从办公室门口传来。这声音在安静得压抑的办公室中很是突兀,小小的空间中气压又低了几分。
程小也努力的扯出一个笑脸准备打招呼,刚抬起头,就看到主编苏茜怒气冲冲的朝着她的方向走了过来,“程小也,瘦身广告的那模特你不是信誓旦旦的说谈妥了吗?”
第四十一章:流落街头()
程小也有些搞不清楚状况,茫然的点点头,“是啊,那天我不是还跟您……”
她的话还未说完,就被苏茜给打断了。她不耐烦的挥挥手,冷着一张脸道:“既然你已经谈好了,你就自己去和她说。她现在不拍,那么多人已耗着,公司可耗不起!”
程小也的心里咯噔一声,匆匆忙忙的就往楼下跑去。那广告确实是谈好了的,因为安安是新人,所以她的经纪人也比较好说话,报酬也开得合适。当时她回来的时候,苏茜还说她办事利落来着。
现在突然说不拍,大概是想坐地起价。这家杂志社是苏茜的舅舅开的,她当然是以利益为重,所以才会发那么大的火。
程小也一到拍摄地点,小马就赶紧的迎了上来,“姑奶奶,你可来了,安安的经纪人油盐不进,拍摄组可是要付钱的,搞不定回去铁定又得被骂。”
已经在外面等了好一会儿,小马冻得直打颤,不停的搓着手。
程小也点点头,往前面的简易帐篷跑去。安安正和经纪人阿岚说些什么,看见程小也,立即抱怨道:“程小姐,这么大冷谈的,让安安穿着一条裙子在外面拍摄,安安要是冻感冒了怎么办?我们不过要求换一天时间,你们公司的主编立即就甩脸子,欺负我们安安是新人是吗?”
程小也赶紧的赔起了笑脸,“阿岚姐,不是,怎么会。安安长得那么漂亮,性格又好,肯定很快就会红。我们巴结都还来不及,怎么会敢甩脸子。我们主编脾气急,这期杂志后天就要印刷了,她心里着急,所以说话冲了点儿,您千万别跟她计较。”
见她话说得好听,阿岚的脸色缓和了一些。其实她们并没有要求加薪,只是天气实在是太冷,想换一天再拍。
杂志确实是后天就要印刷,总不能放鸽子。程小也好说歹说,阿岚总算是愿意松口。
其实在外拍摄的广告只有两个镜头而已,要求不高,根本要不了多少时间。估计是苏茜的话说得难听,所以阿岚故意为难。
程小也全程作伴,又是递热水袋,又是送衣服买热饮,阿岚虽然心疼安安,倒是没有再抱怨。
收工的时候天色已经黑了,程小也忙前忙后的跑了一天,脚疼得钻心,浑身无力,倒在椅子上动也不想动一下。
“小也,你今天可是大功臣呢,走走,小田请客,咱们出去大吃一顿去。”小马重重的在程小也的肩上拍了一把,伸手将她从椅子上拉起来。
小马口中的小田是摄影师,还比程小也小两岁,整个人活泼得很。公司凡是有热闹的地方都有他,出手也大方得很,听说公司的boss是他舅舅。
“算了,太累了,我今天就不去了。”程小也顺势站起来,摇摇头。他们那群人,能疯得很。她这要死不活的状态,跟去了只会扫兴。
“你怎么能不去啊?你今天可是大功臣,大家今天可都是沾你的光呢,你要不去怎么说得过去?”小马的声音压得低低的,怕这顿饭跑掉,努力的说服着程小也。
小田是因为她这个大功臣才请的客,要是程小也不去,这顿饭不就得泡汤了?她可吃了好几顿的素了,怎么难能让今天的这顿肉跑掉呢?
程小也当然知道她那点儿心思,有些无奈的揉了揉额头,道:“实在太累了,我就不去了,你们去吧。”
确实是累极了,身心俱累。她哪有力气再扯出笑脸去应酬。
见她真不去,小马有些着急了,跺跺脚道:“你怎么能不去啊,都说小田是因为你搞定了安安才请客的。你要不去这顿饭大家都别想吃了。”
见她们俩争执不下,小田走了过来,笑着道:“今天大家都累了,就去吃顿饭而已。”
请客的主都那么说了,程小也不好说什么,笑了笑算是应下了。
说是只吃饭,但哪会没有酒。程小也作为今天的大功臣,一上桌就被敬了好几杯。
火锅冒着滋滋的白气,诱人的香味在大厅中四散开。面上漂浮着的红彤彤的红油,小段小段乳白的葱白让人食欲大开。
一群人本来就饿极了,也不客气,大快朵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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