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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半尸-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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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新书《禁忌令纹》,某点中文网!同时,本书不会太监!!会给大家一个完美结局!1997年,由21个主权国家秘密开展的‘天罚’项目正式拉开序幕。就在项目如火如荼进行的时候,项目主要负责人之一doctor白的儿子诞生,同时,他也失去了自己的妻子,儿子的生命体征同样微弱。一连串的打击让doctor白做出了一个可能会被全世界追杀的决定。2014年,天罚基因爆发,人类历史性的灾难在此刻降临。少年陈枫在一次次的抉择中探寻自己的身世。他究竟是谁?他来自哪里?等待他的,是一个又一个挑战,而身边的朋友却一个个死去。他怀疑自己是否能走到最后。面对最残忍、最决绝的结局,他握着刀的手,在颤抖。『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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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亲爱的朋友们:
你们好,我是陈枫。一个居住在惠灵顿郊区的老人。
现在,我正在为自传写下序言,也就是你们正在阅读的这篇手记。
看着桌上那十几厘米厚的稿纸,我不禁感慨,原来我的人生,也蛮丰富的。
其实最开始我并没有写自传的想法,那是去年秋一个平凡的早上,一位西装革履的年轻人来拜访我,可我与他素不相识。
他自称是in出版社的编辑。
虽然我不太关注文学什么的,但这个出版社还是有所耳闻的。它在业界的地位大概相当于大学中的牛津一类的。
年轻人他经过多方打听,才得知了我的住处。我问他为什么要找我。他很直接,我是几十年前从那场战争中活下来的、为数不多的几个人之一。
我微微一愣,没想到那么多年过去了,还有人记得我们这群老古董。
按照我所了解的情况,我们以及我们所参加的那场战争,都应该只存在于现代的教科书郑
我一开始并未答应这个年轻人,因为我并不是一个喜欢怀旧的人。但架不住他多次请求,勉强答应下来。
最开始的写作非常困难,那甚至不能称之为写作,连孩子的日记都比我那拙劣的修辞强上几倍。但我并不打算放弃,这可能是十几年前的习惯,认准了一件事,就一定要做好。
我阅读了大量名人自传,还翻看了几篇关于写作技巧的论文。终于,我重新开始了这部自传。
直到大半年后的今,我终于完成了。写作的过程并未像我想的那样枯燥无趣,回忆起那些往事,仿佛在计数时间。
抬头看了看日历,本月的最后一,我敲了敲自己的额头——今是看望老朋友们的日子啊!差点忘了。
我换上出门穿的衣服,站在镜子前,整了整衣领。
镜中的老人两鬓已白,背也有些驼了,看起来我真的老了。
首先,我要去花店为我的老朋友们准备些礼物。
花店的女主人很熟悉我,有两个原因:第一,我每个月底都会去她那里买上几朵花;第二……
“嗨,陈,都为你准备好了,今你有些晚。”女主人微笑着,她已经快打烊了,但我需要的花她已经准备好了。
我歉意的笑笑,接过那一捧花。然后我意识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出门太急,我忘了带钱包。
“没带钱吗?”女主人,“没关系,下个月一起算吧。”
哦,老,她真是太善解人意了。如果她不是个有四个儿子的寡妇我想我会娶她。
“另外,陈,”她又,“今晚如果发疯的话,不要再拿我的仙人掌去当橄榄球抱在怀里了。”
这就是她,或者整个街区的邻居熟悉我的第二个原因……
我每到月底,拜访完老朋友之后,就会拿出珍藏的威士忌或者龙舌兰喝得酩酊大醉,然后挨家挨户的闹事……
比如在我隔壁邻居家的门口,用不标准的日文大喊‘亚麻得’,因为里面住了一对日本夫妇;再比如我会去劳尔女士家,把她的草坪修成奥运五环的标志……
没人问我为什么要这样做,事实上我也不知道原因。或许是因为那句流行语?再不疯狂我就老了……
大家在一开始是不太喜欢我的,甚至讨厌我。设想一下你有一个每月月底必发疯的邻居,你会怎么样?如果是在中国,我可能已经会被居委会大妈驱逐了吧?
不过后来他们渐渐的习惯了,甚至每到月底见不到那个发疯的老头就会觉得这个月过得不完整……
步行了大概二十分钟,我来到一个陵园。看守陵园的是一个经常穿的像牛仔一样的老人。
“嗨,陈,好久不见。”老牛仔正在打盹,迷迷糊糊地跟我打招呼,“你今晚不会又来偷我的拐杖吧?我跟你,我今晚会像抱着我妻子那样抱着它的。”
“那替我向你死去十五年的妻子问好啊。”我摆摆手,走进陵园。
老牛仔的拐杖经常被我偷出来,放到斯科特夫妇家的狗窝里。顺带一提,斯科特夫妇家的狗是从中国西藏买来的纯种银背藏獒,据年轻时曾咬死过一只狮子……
两侧整齐的墓碑仿佛腰背笔直的士兵,镇守着这个陵园的同时也给人一种同调美。
我顺着路走进陵园的最深处,我的老朋友们长眠在那里。
我将从女主人那儿买来的——啊不——赊来的几朵花逐一放在他们的墓碑前。
七朵堂鸟。
委实堂鸟并不适合拜访故人,它的花语是自由。
但对我们、曾经的我们来,堂鸟却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
我每放下一朵堂鸟,就会对着我的老朋友上几句话,抱怨抱怨这一个月遇到的种种不快。
但没人回答我。
很快,手中只剩下了最后一朵花,第八朵,并不是堂鸟。
而是一株紫罗兰。
好吧,紫罗兰其实也并不是用在这种场合的花。
可那个家伙很喜欢啊。就像她的名字一样。
我把紫罗兰放在她的墓碑前,并未向之前那样开口任何话。
我用手轻轻抚过墓碑上的字,这两个字我永远不会忘记,就像刻在了我的骨头上,无法磨灭。
良久,我轻声对她,
“嗨,我来看你了。”
朋友们,如果你们想了解我的过去,了解那段残酷的战争,了解光与暗、善与恶、罪与罚的真谛,那就请好好看看这部自传吧。让曾经那段挥洒血与泪的热血青春,感染每一个熟知它的人。
第一章 雨落狂流()
黑云压城,暴雨将至。
空气中仿佛充满着实质的压抑,给这个破落的城又填上了几分人性化的忧郁。
陈枫看着远处的乌云,微微皱眉。他们还没找到可以避雨的地方。
这座城中大概有一二十个安全区,但没一个可以接纳他,和他的妹妹。
事实上,他们没有把张子墨抓起来陈枫就感恩戴德了。
拦腰折断的路灯偶尔发出呲呲的电流声,连续追尾的车辆排成了堪比国际拉力赛的车队长度。这荒凉的景象,时时刻刻提醒着人们——
这是另一个时代。
街道上荒无人烟,只有不远处的一个靠在垃圾箱旁的流浪汉。
陈枫并未打算接近他,知道那流浪汉究竟是人还是……别的什么东西。
陈枫牵着张子墨的手,故意绕开了他。张子墨闷头走路,左手捏着裙摆,像个第一次上街的孩子,牵着妈妈的手,紧张的不知所措,陈枫去哪儿她就去哪儿。
走进了一看,那流浪汉手里攥着一瓶白酒,身上裹着一件破旧的羊皮袄,乱糟糟的头发真是鸟儿安家的最好选择。
看起来应该是个神经病,不然谁会在这个季节穿羊皮袄啊?玩行为艺术也要挑个时候啊。
“我……”流浪汉含糊不清的,“那边的哥,还有酒吗?”
他向陈枫晃了晃手中的空酒瓶。
陈枫摇摇头。
“妈的!没有酒瞎出来跑什么!”
流浪汉又嘟囔了几句脏话,然后把空酒瓶扔向陈枫。
空酒瓶在陈枫脚下炸开,陈枫下意识地后退了几步,而张子墨则像一只受惊的猫,猛然抬头,警惕地看着流浪汉。
陈枫心想,要坏事儿!
流浪汉眯起眼打量着张子墨。
高挑的女孩儿回瞪着他。
流浪汉看不清张子墨的眼睛,那干枯如杂草的刘海儿遮住了她的眼睛。
这时,一阵微风吹过,撩起了张子墨额前的刘海儿。
流浪汉顿时酒醒了一半!他看清了那双眼睛!他慌张地站起身来,哆哆嗦嗦地后退,像是见到了恶鬼。
张子墨喉咙里发出野兽一样的阵阵低吼,黑色倒竖的瞳孔缩成一条细缝,无尽的恶意从那双兽瞳中迸射出来。
“活…活…活尸!”流浪汉惊声尖叫,转身就跑。
张子墨感到右手传来轻微的疼痛,她转头看向陈枫。
陈枫神情严肃,对着她摇了摇头。
“枫哥,我饿。”她低声,像是犯了错误,祈求陈枫的原谅。
“不能那么做,子墨。”陈枫摸了摸她的脑袋,语气温和,“再走走吧,不定前面会有你要的食物。”
她要的食物,自然不是军方发放的配给物资。而是……某具暴毙街头的无名尸体。
蓝色的闪电撕裂空,暴雨倾盆而至。
啊,看起来先要找个能避雨的地方啊。陈枫脱下外套,披在张子墨身上。
“吼!”
一声巨吼遮掩了雷声,从对街的那条破旧巷中,刚才落荒而逃的流浪汉被像扔破抹布一样扔了出来。
流浪汉满身血污,狼狈的在地上打了几个滚。想一只被践踏的癞蛤蟆那样趴在地上。陈枫确信他已经死了,因为他的头,不见了。
“不会这么背吧……”陈枫咽了口吐沫,机械地转头,看向巷。
而张子墨已经浑身颤抖,靠着陈枫的身体一点一点滑落,最后瘫坐在地上,眼神没了之前的暴戾,此时空洞如死水,像是被抽走了灵魂。
地面上的石子微微震动,玻璃被挤压破碎的声音在雨中回荡。那可怖的怪物口中发出的低吼刺激着陈枫和张子墨的每一根神经。
怪物终于从狭窄的巷中走出,庞大的身躯与它的脑袋完全不成比例。它的身体上还嵌着巷中破碎的玻璃。此时,那些锋利的玻璃碎片正在被它恢复的肌肉从体内挤出。
陈枫听过这种怪物。
以前有个侥幸逃生的兄弟跟陈枫,遇到这种东西的时候你最好赶快祈祷,因为它留给你活命的时间只剩下祈祷了。
它们被称作狂暴种,活尸中最凶残的一种,只为了杀戮而杀戮。
“子……子墨…”陈枫强迫自己不倒下,但支持不了多久了,“还能动吗?”
张子墨没有话,而是用不断颤抖的身体回答了陈枫。
“好吧,我想我也动不了了,那玩意儿真是……”陈枫想不到什么形容词可以形容眼前的怪物,“能和你死在一起,也挺好的啊。黄泉路上有枫哥给你开道,起来你最喜欢彼岸花了吧?”
陈枫之所以这么神经大条并不是因为他被吓傻了。这是他从在福利院养成的毛病,越紧张越容易冷笑话。
每次犯了错误被福利院阿姨抓去批评的时候,陈枫就东扯西扯,最后还能把阿姨逗笑了。
可面前的狂暴种比福利院阿姨恐怖多了!起码福利院阿姨还能听懂人话!
狂暴种四肢同样不成比例,后肢短,而两个前肢却粗壮无比,就像巨型卡车的轮胎。
巨型卡车可以把陈枫碾成肉泥,狂暴种自然也可以。
它奔跑起来,像是突然进攻的巨熊,它的目标是陈枫和张子墨,这场景,有点摧枯拉朽的意思。
“趴下!”
陈枫还没来得及搞清楚这一声大吼是从哪儿传来的,就被一个人从后面按倒在地。
紧接着,一束耀眼的光束刺破阴暗,引擎声轰鸣,一辆越野车以破竹之势向陈枫他们驶来!
越野车利用陈枫三人周围的废弃车辆,做出了怪物卡车才能做出的特技动作。它凌空飞起一米左右,越过陈枫三人,直撞狂暴种!
一声巨响,越野车的车头已经报废变形,浓厚的黑烟从引擎盖中冒出。
而狂暴种确实被拦了下来。
“没事吧?”
陈枫抬头,问他这句话的人就是救了他和张子墨的那个人。
是个梳着短发的清秀女孩儿。额前的刘海儿被雨打湿,遮住了她的右眼,左眼下有一颗泪痣,在女孩儿白皙的皮肤映衬下格外惹眼。
这他妈可不是什么艳遇啊!陈枫心想。
他看见了她身上带的东西。
两把短刀挂在腰间,大腿外侧绑着一支*手枪。冰冷的眼神就像这雨一样,让人背脊发凉。
“G。K。的布莱克队,你们现在安全了。”女孩儿,声线冰冷坚硬。
“谢……谢谢。”陈枫吞吞吐吐地。
“黑队,他们现在安全了。”女孩儿对着通讯耳机,“至于那个狂暴种,我一个人应该可以……”
“不行,冯紫。你和红叶在那里等候支援!”耳机里传出不容拒绝的命令,“我们马上就到。”
“实话,黑队,我也想等……”冯紫有些无奈地,“可那跟便便一样的大家伙不是一辆越野车就能撞残的好吗?!”
狂暴种身上的伤口正飞速的愈合,一辆越野车根本对它造不成实质上的伤害。
“叶子,希望你的枪没有进水失灵。”冯紫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撩起刘海儿,不安地盯着那逐渐站起来的狂暴种。
而那名叫红叶的狙击手则从报废的越野车后迅速撤退,躲到街道的另一侧,架起手中的狙击步枪。
“m82A1狙击步枪是不会在这种程度的降雨下进水卡膛的,”红叶的声音在耳机中响起,“朗尼。*的公司制造m82A1时特意……”
“行行行!打住!我就开个玩笑而已,那么认真干嘛?”冯紫双手交叉伸向腰间的短刀,“讲真的,能一个人面对狂暴种也算一件可遇不可求的事吧。”
“是两个人。”红叶适时的纠正。
冯紫扭头看了一眼陈枫和张子墨,锐利冰冷的目光在张子墨身上停顿了一下。然后冯紫轻笑了一声。
她要在布莱克他们赶到之前保护好这两个普通人,啊不,其中一个是普通人……
“离这儿远点!”
完,她大步向前,拔出短刀,如一柄黑色的利刃,破开雨幕,冲向狂暴种。
陈枫稍稍缓过神来,拍了拍脑袋,又看向冯紫的背影。
她身上穿的是黑色的作战服,作战服背后印有一只写意的‘堂鸟’。“堂鸟”的‘羽翼’下写着两个飘逸洒脱的字母——G。K。。
GhOSt KILLER。斩杀亡魂之人。
陈枫当初第一次听到这名字的时候,心里吐槽吐了一万遍。这他妈是个啥lo到爆的名字?这个组织的老大莫不是个死宅?这名字要是写进里根本就不会有人看吧?!
可事实证明,这个叫做G。K。的组织确实像它的名字一样,屠杀着这世间可怜的、不死心的亡魂。
他们用冷血的手段奠定了在人们心中的地位;他们用最高效的杀戮拯救了一个又一个安全区;他们在一大部分饶眼里是光、是电、是牛逼的神话。
总之,虽然这个组织在后来的陈枫看来不是什么装逼组织了,但陈枫对它的印象仍然不好。
主要原因是G。K。总和军方对着干。
尼玛在这种时期除了军方谁还会给人们提供充足的食物和帐篷?那群G。K。的杀胚才不会管这些事儿!
虽然从屠杀活尸的效率上来他们远超军方。
“喂……别死掉啊……”陈枫望着冯紫的背影,轻声。
前方,庞大的怪物与消瘦的女孩儿之间的拉锯战看起来有些可笑。
怎么可能呢?一个人类,靠着双刀去对抗拥有大象般身躯的怪物。
刀光血影,雨落狂流。
第二章 论躺枪的一百种方法()
陈枫扶着张子墨徒一边,免得那个狂暴种随手抄起个汽车什么的砸过来。
冯紫面对这种对手竟毫无惧色,陈枫反而从她的笑声里听出了一丝桀骜和兴奋。
真是个奇怪的人。
红叶使用的m82A1的全称是*m82A1狙击步枪,素赢狙击之王’的称号。每个*中配备了十枚m8穿甲*,在1200米的距离可以打穿12毫米厚的钢板。
陈枫看过一些军事杂志,对这种出名的枪支有一定的了解。当然,更多的还是从史泰龙的电影里了解到的……
*的威力可以用恐怖来形容。可陈枫看着红叶半梭子子弹都打完了,只在狂暴种身上留下了几个浅浅的弹孔。
它的肌肉韧性超乎想象。
“叶子!”冯紫抽身撤退,“瞄准它的膝盖!我给你争取射击空间!别忘了你的‘匕首’!”
冯紫的拖延战并不轻松。勇气和实力是两码事。如果单论力量,十个她也敌不过面前的狂暴种。
可冯紫动作如猎豹一样迅捷,贴近狂暴种身边,迅速出刀,砍完就跑,绝不多停留一分一秒。
狂暴种笨重的动作跟不上冯紫狂风骤雨般的进攻节奏,只有挥动双拳,不断寻找机会。
只要一拳,冯紫就会变成一摊肉泥。
冯紫俯身冲刺,狂暴种高举右拳。离进了这庞然大物,冯紫并未减速,眼睛紧紧盯着那只随时会砸下来的拳头。
要想让她的计划成功,就必须抓住那一瞬间!不能差一丝一毫。
差了,冯紫这条命也就没了。
狂暴种嘶吼,怒砸下拳头。冯紫蹲下身,做出类似‘铲球’的动作,借助被雨淋湿的地面,滑向狂暴种的身下。
就是现在!
冯紫抽出短刀,*进地面,本来应该高速滑向狂暴种拳下的她开始减速,但过高的初始速度让她不能立刻停下来。
也好,她本来也没想停下来!
冯紫的双腿进入了狂暴种的攻击范围,那巨拳眼看着就要砸断她的双腿!
完了!陈枫想,这疯子要自杀也换个方式吧!
可下一刻,陈枫看傻眼了。
冯紫双手撑地,修长的双腿像是两条刚刚进攻完的蛇类,迅速蜷缩。
狂暴种砸空了!冯紫计算的时机不差分毫!
她作出了一个在武术表演中经常看到的特技动作——kip—up。
俗称,鲤鱼打挺。
双手的爆发力完全不像是她这个身形的女孩儿所拥有的,仅靠手部力量就撑起了上半身。
但是这还并未达到她的目标。她的双脚虽然已经落到了狂暴种的拳头上,但是因为下雨的缘故,狂暴种的皮肤摩擦力大大减,这也就意味着如果冒然发力,很可能会脚底打滑,前功尽弃。
冯紫凌空抽出短刀,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蜷缩身体,短刀刺进了狂暴种的骨关节中,虽然不够深入,但足够了!
冯紫双手握住刀柄,双脚发力,跃上狂暴种的手臂!
她成功了!
踏上狂暴种的手臂,就是她的目的。
之前她也尝试过跳到这大家伙的身上,可都失败了。唯有这个冒险的方法,可以让这个头脑简单的东西专注的砸下拳头而不去防着冯紫跳到自己身上。
“真他妈是……”陈枫低声,“疯子啊。”
“叶子,准备好!”冯紫大吼。
随后,她跨过狂暴种的肩部,趴在它的背上。右臂绕过它的脖子,左手握住右手手腕,猛然发力。
狂暴种的头部与庞大身体完全不成比例,所以冯紫很容易卡住它的脖子。
冯紫躬起身体,半跪在狂暴种的背部,用尽所有力气去勒紧狂暴种的脖子。
狂暴种像是一匹被缰绳束缚的马,居然用两条短的后肢支撑着身体,双拳毫无目的地挥动。因为巨大的体型,它无法攻击到背上的冯紫。
“叶子!开枪!”冯紫大吼。
话音刚落,m82A1枪口喷吐火焰,银色的m8穿甲*以高速射出。
准确无误的命中狂暴种暴露出的膝盖!
紧接着是第二枪!
两次开枪的时间间隔相当短,让人怀疑红叶是否瞄准了。
顶尖狙击手在射击移动目标时,从瞄准到射击,最快要2。5秒左右。可狂暴种的注意力完全在背后的冯紫身上,顾不得脚下的移动。这为红叶的射击提供了有利条件。
第三枪!
陈枫的目光定格在狂暴种的膝盖上。
那只有一个枪口。也就是,红叶将三枪都打在了同一个位置!
这就是冯紫所的‘匕首’,由子弹组成的匕首。
狂暴种坚韧的肌肉会大大降低子弹的动能,但当第一颗子弹被挡下后,第二颗子弹接踵而至。这些子弹会形成一柄‘匕首’,一点点刺进狂暴种的膝盖。
三发子弹并非百分百弹道重合,没有人能做到这么扯淡的事。但红叶的每一枪都尽最大可能射在同一个位置,同样也会给狂暴种造成不的伤害。
如果冯紫的最后大招是玩命,那红叶的,就是这如同有神之手在幕后操控的射击技术了吧。
“冯紫!”
狂暴种上方有人大喊。
冯紫抬头,两个黑影从而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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