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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进化王-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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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香!

    赵钱闭着眼睛,陶醉的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以前的同学和同事,很多人都不能理解他,觉得他心无大志,理想居然只是开一家自己喜欢的饭店。

    但烹饪的乐趣他们多数也不懂,看着一道道的食材在自己的手里一点点的迸发出活力,绽放出难以想象的美妙味道,这是何等的快事?!

    往香味四溢的铁锅里加上适量的水,静静等候,很快因为火腿的关系,煮开的热水呈现出迷人的乳白色。

    加入一把提前准备好的手擀面条,洁白如玉的面条在滚烫的汤中翻滚,犹如一条条白玉丝带自由的飞舞着。

    最后加入的是今天的主角——菠菜,赵钱大手一挥,一朵朵碧绿的菠菜在滚汤中绽放,就在这个时刻,迷人的混合香味达到了巅峰。

    完美!

    赵钱大手一抬,托着手里的锅离开了灶台,炉灶边的台面上一个洁白的大海碗已经等候多时了,手腕一抖,锅倾斜了一半,整整齐齐的面条伴随着汤和香喷喷的汤汁呼啦啦的被倒进了海碗中。

    汤好像有点多了,不需要全部倒进碗里,他可吃不完,一大早来点热汤是不错,但也没必要直接灌个水饱啊。赵钱左手稳住锅子,右手麻利的从身后的架子上抄起了一双长长的筷子,锅里还剩余了不少菠菜,这些他可不想浪费。

    筷子在锅里一抄,将锅中剩余的菠菜挑起往碗里甩,这些宝贵的菠菜他可是一根都不想浪费,精英菠菜,光听名字就很拉风啊!没准

    “啪!”不知道从哪里突然冒出了一道小小的黑色影子,快速一闪,在空出拉出一条优美的弧线,准确无误的落入汤锅之中。

    这算是给他加料吗?赵钱低着头,皱着眉,双眼无奈的盯着手里的锅,还有一根碧绿的菠菜静静的漂浮在滚烫的汤中,叶片上粘着一只小手指指节长的小虫,虫子长长的触须一动不动,想想也是,才煮开的汤,估计这会儿虫子已经八分熟了吧。

    看来这菠菜对动物的吸引力还真不小,之前大饼也是这样,现在这个虫估计也是冲着吃来的,但虫算不如天算,菠菜没吃到还搭上了自己一条小命。

    就是可惜了那一棵精英菠菜,赵钱放下了锅子,虽说虫子也是蛋白质,这种野生的虫子算是野味了,但他还没有达到贝爷那种高度,这种高级蛋白质他可消受不了。

    端起了面碗,赵钱直接一筷子下去,张开嘴,第一口就是满满的菠菜。烫!

    短暂的热烫结束后,植物特有的那种爽滑甘甜一点点的在口腔中弥漫开来,赵钱的眼睛也不由瞪大到极点,这,真的只是菠菜?!

    清甜柔滑的味道如同夏风轻抚过碧绿的田野一般,在口中盘旋,让他觉得全身上下的每一寸细胞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放松,好不畅快!

    鲜美的火腿的香味也得到了了最大程度的释放,配合上之前美妙的菠菜基调,那滋味简直是妙不可言!赵钱顾不上烫,忍不住又大口大口的吸溜起了面条,原本平平无奇的面条这一刻仿佛焕发出了新的力量,谷物让赵钱感受到一种独特的满足感,不仅仅是口腹之欲得到了满足,整个人都觉得充满了活力和激情。

    “为人类赵钱增加诱惑值3点,短期力量加成50%,持续时间30分钟。”

    “就这些?”这不是精英菠菜了吗?加成持续的时间是比先前食用普通菠菜时增加了很多,但3点诱惑值能做什么呢?倒是50%的力量加成不算少,但,现代社会,除了搬砖,还有什么情况下需要大量的力量呢?

    好在他还有意外的收获,这精英菠菜的滋味远远超出了他的期待,或许这才是对他来说最有价值的地方吧。

    还不待赵钱细细回味先前的美好滋味,“嘭嘭嘭!”门外一阵嘈杂,一个瓮声瓮气的声音特别惹耳:“开,开开门娘,娘,娘的!再不开门我就要踹踹踹了!”

第10章 传说中的败家子() 
根本不等赵钱给出回应,原本就防君子不防小人的木门在外力的作用下直接溃败。

    还没踹就直接开了?!

    大门外身高1米90,体重也是190斤的大个子孙阿大先是一愣,但,这也好,省得他自己动手了,孙阿大直接抬脚,大步流星的冲进了店里。

    “赵家阿叔、阿婶,你儿子的店要被人砸场子了!”荇菜正对面的骨灰盒店的老板娘可是远近闻名的小喇叭,见到这个阵仗,直接嚎了一嗓子。

    这一声叫唤可唤醒了周围一众闲着没事的店主的八卦之心,只要不是店里有客人实在是走不开,其他的人都端着茶杯,揣着瓜子,三五成群的聚拢过来。

    丧葬这行虽然最近这几年受到电商的冲击,毛利不比以前高了,但比起其他零售行业还是好了很多,客单价也高。平时绝大多数时间还是挺清闲的,反正也是闲着,看看热闹也好解解闷。

    孙阿大踏进店内,下意识的四下打量一番,这居然是家饭店?!他经常路过这里,还从来不知道西宝街居然开了家饭店,而且看这个装潢,还真不是那种低廉的小饭店。

    没人?

    整齐的桌椅一尘不染,空空荡荡的餐厅里没有半个人影。

    这味道是

    被浓烈的香味吸引,孙阿大几乎都忘记了自己的来意,鼻头微微抽动,循着香味,眯着眼睛直接摸进了厨房。

    “你是谁?干什么的!”赵钱放下空碗,正要起身去看什么人在店门口鬼叫,没想到就这么一转念的时间,人家居然直接闯了进来。

    孙阿大一脸理直气壮,丝毫没觉得自己擅自闯入人家餐厅后厨有什么不妥,在人高马大的自己面前,普通身高的赵钱简直是弱爆了。

    但孙阿大的这种气势上的优势只维持了不到三秒,他一开口整个画风突变:“我,我我的将将将军跑你你店了!”

    “将将将军?什么鬼?”

    吧嗒吧嗒的翻着一双绿豆般的小眼睛:“你,你,你学,学,学我?!”他长这么大最恨两件事——猪肝和被人嘲笑自己结巴!

    就在这个当口,一众自备瓜子的吃瓜群众也赶了过来,将本就不算宽敞的厨房挤了一个水泄不通,不少人都被孙阿大那副挤眉弄眼的样子给逗乐了,“轰”得一声笑开了。

    孙阿大虽然个子大,但内心异常敏感,这一笑让他受了刺激,口齿越发的不清起来:“不,不,不许学学学”

    赵钱也很无奈,谁没事要学你口吃啊,唱rap吗?

    只是这个口吃实在是感染力太强了点,他根本管不住自己的嘴,好端端的话一开口又变成了:“你你你凭什么踹门?!没看到店门关着的嘛?”

    都叫你不许学了还学!孙阿大恼的很,小眼睛闪了闪,撅着一张嘴:“你你你”你了个老半天,最后还是没能说出个所以然出来。他一跺脚,索性也不说了,直接伸出壮硕的手臂握拳向赵钱挥去!

    让你学我结巴!让你嘲笑我!让你

    见事态升级,似乎要爆发武力冲突了,围观的群众终于不再淡定。赵家的殡葬用品店在西宝街开了几十年了,这赵钱也算是大伙儿看着长大的,怎么能就这么看着他被人欺负呢!

    “喂,你别以为你马子大就能欺负小钱儿,文明社会不是靠拳头说话的!”

    “哦哟,做啥啊,好好说话不可以啊?你这个小年轻怎么不学好,一上来就要动手动脚的啊!”

    “小钱儿,他都推你了,你还站着干嘛啊?赶快躺下来啊,b超、ct、核磁共振全都来一套,看谁更狠!”

    孙大个被周遭突然爆发的呼喊声弄的心一阵慌乱,挥出的拳头在空中停顿了一下,但很快怒火又再次占了上风,硕大的拳头再次挥下。

    “啊!!!”

    一声巨大的惨叫声后,一个人影重重的摔在了冰冷的地板上。

    “儿子!”钱玉芬用力拨开拦住她面前的人群,探出了脑袋,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嘶吼,听说儿子被人砸场子了,可把她给急坏了。

    大约三秒钟后,钱玉芬目瞪口呆的看着比自己儿子高出大半个头的孙阿大哼唧哼唧的挣扎着从地上撑起,一脸惊惧的看着赵钱。

    怎么回事?刚才明明是他先出拳的,对方只是抬手挡了一下,怎么最后被撞倒在地的是自己?

    “练练练练过的?”

    “额?”赵钱一愣,没听清,心中暗暗庆幸还好自己刚刚才嗑过了菠菜,看来那50%的力量加成还真不赖。

    “练练”孙阿大还在努力的想表述,但口吃这毛病越急就越说不清楚。

    “要不?唱着说?”见孙阿大脸拧成一团,但半天还说不出个所以然出来,钱玉芬实在是看不下去了。

    这句话像是划破黑暗夜空的一道闪电,大个子眼睛立马就亮了,他感激的看了一眼说这话的人,钱玉芬冲着他微微一笑,还给他起了个调:“听我说,手牵手跟我一起走,创造幸福的生活!不,听我说,啦啦啦啦啦啦”

    大个子火速接上了调子:“听我说,我的蟋蟀将军跳进了你家店”

    蟋蟀?将军?

    肥猫?大饼?

    goodjob,接上了!

    以前工作时赵钱没少帮有孩子的同事出那些所谓的逻辑思维题,迅速反应了过来,他缓缓的把视线转向了铁锅的那只虫子身上,莫非

    “我的将军!”孙阿大顺着赵钱的眼神看过去,惊叫出声,一张脸煞是惨白。

    这时,人群中有人认出了大个子:“哦,这个小愣子是长脚孙家的那个啊”

    “长脚孙?就是搞墓碑的那个老孙吗?他儿子不是戆大败家子吗?”

    “哦,他啊!难怪”

    气氛瞬间变得有点微妙,不少人用自以为是“耳语”的音量大声议论起来,长脚孙是卖墓碑起家的,后来又做起了墓园生意,早就搬离了西宝路,几十年下来赚了个钵满盆满,也算是西宝街出身的一个传奇了。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他唯一的宝贝儿子是个愣子,不光说话愣,连脑子都比别人慢个半拍,但败起老孙家底的本事却一等一的好。

    听说,最近这个二愣子被人家忽悠着玩起了蟋蟀,还砸了不少钱进去,看来这事不是空穴来风。

    “听说,只要是品相好点的蛐蛐儿,孙家败家子随随便便就能出到五位数以上收走!”

    “五位数?!就一只虫啊!这不能吧”开骨灰盒店的李大婶咽了口口水。

    “所以这才叫败家子啊!以老孙家的家底,他如果买个虫花个几千几百的那还叫事吗?”

    “哼,你们以为万把块钱买个蛐蛐就叫败家了?”对蟋蟀也颇有研究的周老头不屑的撇了撇嘴,“斗蛐蛐儿的彩头,那才是真正的败家!”

    哦!

    原来老孙的儿子喜欢赌啊,周围的人瞬间了然,嘿,果然是富不过三代,老孙的儿子喜欢玩这个,那他家的家底迟早要完!

    “孙阿大?”赵钱喃喃低语,随即将手指向了锅里的那团蛋白质,“这只多少钱啊?”

    “三万!”孙阿大这次换了咏叹调。

    围观群众纷纷感受到了来自万恶的有钱人的暴击:“三万!”

    孙阿大伸手将那只虫子滚烫的尸体从锅里捞了出来,又唱上了。

    “我的将军——明天清晨约了战”大个子还在边嚎边唱,这次是新白娘子里的调子,显然这个曲调更适合他。

    “明天?”周老头眼睛都亮了,“莫非明天要挑战吴哥的战神蟋蟀的就是你?”

    “不,不是我。”孙阿大摇着头吟唱道,“是它,血牙紫虫,我今年收到的极品!”

第11章 别人家的() 
血牙紫虫?

    围观的众人都一头雾水,但隐隐觉得这个名字听上去不简单,很拉风。

    最后还是圈内人周老头忍不住开口了:“这蛐蛐儿分青虫、黄虫、紫虫,各有千秋,我个人比如推崇黄虫,因为黄虫天性武相,特别是有黄斗线特征的金黄脑线,弹跳力极强,斗品凶辣勇猛”

    说起蟋蟀,周老头有一肚子的话题,但是围观的人群似乎开始不耐烦了,骨灰盒店老板娘李大婶直接不耐烦的打断了周老头的长篇大论:“刚才你不是说那只是血牙紫虫吗?怎么又扯上了什么黄虫?”

    “哦哦!”周老头意识到自己一兴奋离题了,干咳了几声,将话题又转了回来,“紫虫不同于黄虫,紫虫色差较大,色彩丰富,上品间下品差别巨大,但如果是上品紫虫,绝对是蛐蛐中的佼佼者,行家称“惟紫夺五行之粹“、“耐老而运久“,圈内老大吴哥手里的那只战无不胜的战神,就是一只极品紫虫。前不久听说有人从山东弄到了一只斗线鲜红,配着血牙的,或许能叫板战神,是不是就是”

    说罢,周老头用手指指着那句虫尸,惋惜的摇了摇头:“可惜啊,出师未捷身先死”

    这句话让本就郁闷不已的孙阿大跳了起来,伸手想去抓赵钱的衣领,但想到刚才对方拍飞的自己的架势,还是把手缩了回来,又换了一个控诉的咏叹调:“你煮了我的蟋蟀!”

    还不等赵钱回应,李大婶快人快语:“那么贵的蟋蟀,谁叫你自己不看好的,直往人家店里钻!你这不是碰瓷么?!”

    “就是,谁知道这只虫是不是你花三万块买的那一只!”

    “人家赵钱好端端的做菜,也没必要特地抓住你的虫下锅煮啊?开饭店的,还会缺你那点肉吗?!”

    一边是自己看着长大的街坊的孩子,一边是可恶的臭大户家的败家子,一众街坊全都立场鲜明,齐刷刷的站在了赵钱这一边。

    而此时,孙阿大眉头微皱,似乎突然想到了什么,过了好半天,才瞪大眼睛向着赵钱唱到:“你是三班的赵钱?!”

    赵钱点点头:“你是五班的孙阿大吧?”

    其实从刚才他就认出了孙阿大,他们是同一所初中的校友,三班是学校里的尖子班,赵钱常年在班级里成绩排名前三,换言之,也就是全年级排名前三。而五班的学生都是付了不菲的择校费进来的,班级上的学生个个都是家境优渥,但成绩和家境成反比,在全年级中垫底。

    在整个初中阶段,赵钱和孙阿大几乎没有任何正面的交集,但是对对方的存在都有所而耳闻。

    别人家的孩子!

    孙阿大好奇的打量了一番赵钱,他并不算太长的学习生涯几乎是笼罩在这些所谓的“尖子生”的阴影之下的,老爸又是威逼又是利诱,时不时的就拿这些优等生来说事,想刺激出他所谓的好胜心。

    但有用吗?你成天用兔子跑步跑得快的案例来刺激一只蜗牛,除了让蜗牛觉得自己根本不是读书的料干脆放弃,又能怎样?!

    哼,当年初中的优等生现在也不过守着这么一个巴掌大的小饭店,估计混的还没他滋润呢!孙阿大闷哼一声。

    别人家的父母!

    赵钱也在看孙阿大,这孙阿大当初在他们学校也是一个叫得出号的人物,出手阔绰,据说包揽了他们班级的所有开销,豪气十足。虽然口吃,这也不妨碍他身边跟着一大群溜须拍马的小弟,老实说,尖子云集的三班对孙阿大挺看不上,不就是有一个暴发户老爹嘛!大家都说这家伙将来就是一个米虫,什么出息也不会有。

    但是赵钱知道,在那些不屑之后,很多人还是藏着些许对孙阿大的羡慕,投胎还真是一个技术活啊!

    “三班?五班?你们难道是校友?是小学还是初中啊?”钱玉芬也有些意外,之所以没有问是不是高中同学,是因为赵钱当初以中考成绩全校第一的分数,考上了一所全市顶尖的重点高中,这也算是赵钱人生的巅峰了,之后因为高考失利,虽然也上了一所还不算差的大学,但还是没有达到那家牛人辈出的重点高中的平均水平。

    “我们初中同校不同班。”赵钱简要的回答了妈妈的问题。

    原来这两人是同校同学啊!看来没事了,围观群众也一下子放松下来。

    “嗨!老同学啊!看来这就是大水冲了龙王庙啊——”

    “那你们好好谈,别又动手动脚的,怎么说也是同学一场啊!”

    “我看你们也别为了一只虫伤了和气”

    孙阿大虎着一张脸,这些人又开始拉偏架了,三万块的损失对他来说那根本就不叫事,但明天的比赛输了的话,他麻烦也不小,而且当年因为这种别人家的孩子所受的委屈,就在短短的一瞬间全部鲜活了起来。

    这事,没完!

    “将军!可是我辛辛苦苦一手拉拔大的,为了喂他有营养的东西,我忍住痒让蚊子吸我的血,然后再把带着我新鲜血的蚊子喂给将军,总之,它身体里可是有着我的血!我不能就让它这么白死”

    孙阿大的舞台腔十足的台词虽然不结巴,但听得赵钱一阵恶寒,什么?喂蟋蟀吃带血的蚊子,恶不恶心?而且看你这样子就知道你的血绝b甘油三酯超标,难怪人家逃跑,直接往汤锅里跳,估计就想来喝点菜汤解解腻。

    “好了,你到底想干嘛?!”

    “不管怎么说,我的将军是死在你的锅里的,明天的比赛我可是押了重金的,现在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强到能对抗战神的蟋蟀,我是赔定了。要么,你去再找一只蟋蟀让我能赢明天的比赛,要么”

    “好,没问题!”

    “什什什么?”这小子怎么不按常理出牌呢?孙阿大彻底懵逼,连唱都忘了,能打赢战神的蟋蟀根本可遇不可求,就连他寄予众望的将军,老实说他也没有必胜的把握。难道这小子听不出他的要求是故意刁难吗?

    不等孙阿大再开口唱,周老头先炸了,他一把抓住赵钱的肩膀:“小钱,你外行人不懂别随便应承啊!能打败战神的蟋蟀一时半会儿去哪里找啊?就算你走了天大的狗屎运,你又买得起吗?”

    “就是,小钱儿你别中了人家的计,谁叫愣子自己没盖好蛐蛐罐的盖子,让蛐蛐跳进你店里,凭什么让你赔啊!”李大婶可不是那么容易被忽悠的人,她直接指出了重点,并用一双犀利的眼睛死死的瞪着孙阿大。

    孙阿大被她看的心理发麻,弱弱的唱道:“不然你也可以选择方案二”天地良心,他孙阿大虽然看赵钱不爽,但他也不是那种胡搅蛮缠乱讹诈人家的人,他也只是想让赵钱服个软,说些软话讨个饶,也好平息一下自己那颗被“人家孩子”光环碾压了多年的弱小心灵。

    “没事,斗蛐蛐而已,我能赢的。”

    “小钱儿,听婶子一声劝,不该咱赔的无理要求咱一概不理!别被人给讹了!”

    “就是,看来孙家这败家子除了吃喝嫖赌,还真够不要脸的,居然讹到我们西宝街了!”

    “三万块对吗?赵钱,让你妈烧给他!”

    “你要不还是听听另外一个解决方案吧”

第12章 采购蟋蟀() 
费了不少口舌,才将围堵在自己店里的人一一劝走。

    对这些热情的邻居赵钱心里充满了感激,知道他们都是为自己考虑,完全怕他吃亏。

    尤其是老妈,钱玉芬对赵钱满口应下了孙阿大的要求,并承诺必胜这点实在是充满了忧虑,甚至表示要不干脆直接赔孙阿大买蟋蟀的钱好了。

    可见赵钱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她还是动摇了。

    或许,儿子真有办法?儿子照顾猫是一把好手,但从来不知道他还懂斗蛐蛐啊?

    最终钱玉芬还是选择了相信儿子,但懂行的周大爷和孙阿大才不相信他能赢呢。周大爷反正是局外人,最后还是耸耸肩,闭嘴走人。孙阿大可不能就这么一走了之啊!

    这下事情大条了,孙阿大苦着一张脸,这回搞大了,明天的比赛他可是真金白银押了不少血本的!他寄托了全部希望的将军死了,但他手上还有另一只稍逊于将军的黄虫——黄金甲,虽然靠黄金甲战胜吴哥那只变态一般的战神的机会渺茫,但也总比让赵钱这个门外汉替他出战来的希望大一些吧?

    “算算算了,我我我不跟你计较了是是我自己倒霉,没没盖好罐子,比比比赛的事事情,我我我自己搞定好了!”孙阿大哭丧着一张脸,这些读书好的人真是太奸诈了!最后还反将自己一军。可恶!

    “没事,我真的能赢!”赵钱微微一笑,手上有菠菜,还怕这斗蛐蛐这点小事吗?

    “真真真的?你真能赢?!”孙阿大也被赵钱坦然的样子给震慑到了,结结巴巴的说,“如如如果你你真的赢了,我我赢赢得部分,和你对对对半分!”

    “不,赢了后你该得的钱,我一分都不要!”赵钱摆摆手,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他已经想到另一条赚钱之道了。

    “对了,”赵钱摸摸脑袋,突然想起了什么,“这蛐蛐儿,花鸟市场能买到吗?”

    什么!孙阿大一口血差点没直接喷出来,敢情赵钱手里根本就没有蟋蟀啊?那他拿什么去跟吴哥的战神斗呢?

    “你你你”

    “唱吧!”

    “你不懂蟋蟀就别勉强了,我自己去吧,哥,我叫你哥了!”这孙阿大也是一条筋,完全没想到自己才是和老吴约好的人,如果他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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