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清风卷珠帘-第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王三的儿子的眼睛已经眯成了一条缝,笑嘻嘻的说道:“长的可好看了,就跟画上的仙女的似的,等我长大了好好读书,当上状元后娶个公主给娘做儿媳妇。”
王大娘听了儿子的话已经笑开了花,说道:“我儿可是有志向呢。”
我听了也是笑个不停,送亲的队伍我虽然没有亲眼见过,不过天家金枝怎么能让小民百姓轻易见到,这小子定是不知打哪听来的,胡说罢了。天真无邪的少年又怎会了解轿中人的苦闷,暗暗伤心的少女哪会想到她的出嫁能给老百姓带来不少茶余饭后的话题。政治的联姻,送走了一个又一个豆蔻年华的少女,娇生惯养在皇宫中的帝女花,不知是否能够适应草原上的风吹日晒,谁又会在乎。
康熙四十一年秋,一阵阵麦香传来,村子里的人又开始为了秋收繁忙了起来,农民下一年的生计都指望在这片即将成熟的田地之中。在村民为了生活而忙碌的时候,一队运送公主灵柩回京的队伍浩浩荡荡的经过了村子,一行十几人均着素色白衣,在这秋风萧瑟之际显得尤为凄凉,完全不见出嫁时的风光喜庆。
锦灿锦绣她们还是小孩子心性,平日里一直被拘在家中,周围镇子里的活动很少参加,如今村子里面好不容易来了一队人马,自然是跟着村子里面的孩子一起去看热闹了,看来不只公主出嫁,便连她们的死亡也能给老百姓们带来无限的乐趣。
锦灿心思单纯,看热闹回来后兴冲冲地跟我说这今天的所见所闻,十分的吵闹。锦绣回来之后就一直闷闷不乐的,过了半响,幽幽一叹,眼中含着些许的哀愁,对我说:“听说这个公主死了后,皇上还曾下旨道:公主系已嫁之女,朕尚可宽释。”她说完眼中已然含泪。
我知道她是自怜身世,她小小年纪就被父母嫌弃才卖给我家做丫鬟。我安慰她:“皇家的骨肉亲情自然比寻常百姓家淡些,人道天家无情,何况还是个庶出的公主呢,你不必难过。”我紧紧地握住她的手,接着说道:“你还有我呢,这里就是你的家。”锦绣的手也紧紧地抓着我,像是溺水的人抓着救命稻草一样。
康熙四十一年年底,外公过世,一府的女眷哭的稀里哗啦的,我和老人相处了那么久,他的突然过世让我有些始料未及,也让我伤心难过了很久。外公一辈子没有儿子,母亲又是外嫁女不能继承财产,按理应该将外公的财产收归族里。但是外公死前有所安排,将一大部分的财产已经过户到母亲或是外婆名下,外公自己只留了一些祖上的田产。族里面的人来闹过几次,我们孤儿寡母也没有能力应对,想来想去只能向阿玛求救,阿玛便将我们接回了家。虽然阿玛早已致仕,但毕竟是满人,又是着姓大族,族人们不敢去阿玛家闹,这件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
阿玛这几年苍老了好多,他的日子并不好过,他早没了差事,家中的进项只有他父母留下的几十亩地,一府的人等着他养,日子过得紧了些,而且到现在也没有个儿子继承香火,也让他在族中抬不起头来。这么些年的勾心斗角让阿玛的侍妾们也老了不少。娶妻以德,纳妾以色,随着容颜的衰老,阿玛也渐渐的不爱理她们了。额娘回来后,将家里管的井井有条,对那些个侍妾也不算刻薄,阿玛自然敬重额娘,俩人倒有了些小夫妻的样子。
5、赛马
城里比郊外繁华不少,搬来没几天,我就适应了城中的生活,虽然热闹,但是玩久了也没什么意思了。
不过城中的教堂我却是百去不厌,传教士都很喜欢我,虽然当时已有很多中国人信奉天主教,但在传教士的眼中,我却是最虔诚的一个。自从我发现了这个教堂以后,每个主日都会来做礼拜,有时也会到教堂来祈祷,或是和传教士们聊天。每次我来都会在神坛面前跪很久,他们以为我真的被上帝所感召,但我只是想在教堂中寻找片刻的安宁以及些许希望。在清朝这个地城里比郊外繁华不少,搬来没几天我就适应了城中的生活,虽然热闹但是玩久了也没什么意思了。
我还是更喜欢乡下无拘无束的生活,我怀念一望无际的农田,迷荡在空气中的麦香,古朴的宅院,慈爱的外公坐在窗前手把手的教我写字。阿玛见我我每日闷闷不乐的样子,心疼的不得了,为了哄我开心,虽是冬天也会趁天气好的时候带我去城外骑马散心,我马上的功夫有了不少的长进。
春日的阳光融化了冬日的积雪,红灿灿的太阳衬得天空越发的湛蓝,嫩绿的枝丫挂在树梢,我的心轻薄的好似一片柳絮,随着柔和的春风飘荡在田野里。在家里闷了一个冬天,到了春暖花开的时节,我就像脱缰的野马再也拴不住了,三天两头的往城外跑,我经常会带着锦灿或是锦绣出城玩。
一日我下了马车,老陈头早就把栓在车后的马解了下来,锦灿早就下来欣赏着周围的景色,我嘱咐老陈头照顾好了锦灿,就一个翻身上马,小跑了起来。偶尔遇到了几个认识的女孩,大家打个招呼闲话几句。
活动开了身子,就准备快跑一会,只听后面马蹄声响起,一个男子骑马向我跑来,跑到我面前一拉缰绳停下。我微微有些惊讶的的打量着这名男子,中等身材,长相并不出色,只有一双眼睛生的十分好看,金色的阳光洒落在他的脸庞上,两颗黑宝石似的眼睛反射出了点点精光,我的不知怎的突然紧张了起来,手心不停的冒汗,连缰绳都湿了。那名男子拱手道:“未姑娘,在下苏熹。”
苏熹这个名字我听和我赛马的人说过无数次,可以说得上是如雷贯耳。我有些吃惊,轻轻地“啊”了一声,道:“是你。”
苏熹扬了扬眉毛,笑问道:“你知道我?”
苏熹的嘴被阳光晒得有些干裂,一笑露出了雪白整齐的牙齿,我觉得我的心跳突然加速了起来,说话声音不知怎的也变小了,“恩,听好多人提起过你,说你是丰大人的小儿子,还说你不仅马上本事好,训鹰的本事也是一等一的好。”说到后面我感觉我像是在夸苏熹似的,有点不好意思,声音越发的小了。
苏熹逗弄着肩上的猎鹰,道:“听说你的骑术不错,好多人都比不过你。”刚才只顾着打量苏熹,竟然没有发现他的肩上还站着一直猎鹰。我有些害怕的往马鞍后面挪了一挪,我有羽毛恐惧症对于这些长羽毛的动物一向是敬而远之。
我摇摇头,道:“那是他们让着我。”和我赛马的总是同龄的小男孩,正是心高气傲的年纪,自是不会把我一个小女孩放在眼里,轻敌的下场总是很惨的。
苏熹肩上的猎鹰在他的肩上乱蹦,还时不时的忽闪这翅膀,我警惕的看着他肩上的猎鹰,生怕他不老实飞到我这来。苏熹见我盯着他的猎鹰看个不停,以为我看上了这只鹰,便摸着猎鹰的羽毛道:“他叫刚安,我从长白山抓回来的。咱们俩赛一场,你若是赢了我就把他送给你。”
我听了苏熹的话,吓得背后发麻腿肚子也开始打颤,差点从马背上摔了下去,我赶忙拒绝道:“君子不夺人所好,你还是留着吧。”
苏熹听出了我语气中的害怕,冲我微微一笑,随即一挥手,刚安就从他的肩上飞走了,我又吓得晃了几晃,苏熹看着刚安飞走的身影,惋惜道:“这可是苍鹰,”
我对羽毛那是怕得要死,别说一只苍鹰了就是佛祖身边的金翅大鹏来了我也不要。想到鸟身上的羽毛我满身都起了鸡皮疙瘩,赶忙握紧了手中的缰绳定住心神,伸手向前一指,道:“那边有条河,看谁先跑到河边。”
苏熹顺着我的手望去看到了目标,苏熹高声道:“好,看谁先到河边。”
苏熹话音一落,我们俩同时狠狠的抽了一鞭子,□的马疯狂的跑了起来,我的腿紧紧的夹住马肚子上方,整个人都贴在了马上,全力以赴想要赢了苏熹。最开始我和苏熹还能齐头并进,等跑了三分之一的时候就落后了大半个身位了,跑到一半的路程时差了快两个身位,等我跑到终点时苏熹已经在河边休息了不知多久了,神闲气定的等着我的到来。
我一拉缰绳,把马停了下来,重重的喘了几口气恢复了点体力,才翻身下了马。下马后腿有些发软,走了几步方才缓过劲来。苏熹用手指了指天,看着展翅飞翔的刚安,笑道:“刚安你可带不走了。”
刚安见主人抬起了手臂,以为苏熹在召唤它就从天上向下俯冲,吓得我呼吸都停止了,看着越来越近的猎鹰,本能的就想跑开,谁知腿脚还没恢复利索,刚走了一步就一觉踩在一个土坑里,身子一下子失去了平衡向前摔去,苏熹反应很是迅速,在我摔倒前抓住了我的胳膊,让我避免和大地亲密接触。
苏熹的肤色虽然偏黑,但脸庞却很干净,没有半点的瘢痕和痦子,让人觉得他像一个读书人,而不是一个整天骑在马背上的武夫。苏熹的手很大,一只手就能将我的大臂完全包住,我能感觉到我脸颊的温度在升高,是今天的日照太过强烈吗?
苏熹也微微一愣神,随即松开手哈哈大笑,“没想到你居然怕只鸟。”苏熹爽朗的笑声化解了我俩之间的尴尬。
我不好意思的别过头去,不知说些什么。苏熹摸了摸鼻子,道:“我还以为你输了要哭鼻子呢,说我欺负你。”说完苏熹又哈哈的笑了几声。
苏熹的笑声虽然不大,但是却让我的心跳也随之共振,我压住狂跳不止的心,诚恳的道:“谢谢您把我当成了对手,还没有人肯这么认真的与我赛马呢,和您一比我真是自愧不如。”
苏熹见我说的磊落,倒有些不好意思了,道:“不会的,等你再练几年就能追上我了。”不知是真的能追上他,还只是单纯的安慰我,苏熹的话让我心里甜滋滋的,失败的情绪一扫而光,心情没由来的变好了许多。
回去的路上,苏熹一直在找着什么,我看他时不时的摸着腰部,问道:“怎么,丢东西了。”
苏熹有些失望的道:“可能是刚才跑得太快了荷包丢了。”
我也不知是怎么想的,看着苏熹失望的样子,心里有点难过,鬼使神差的道:“那我给你绣一个。”
苏熹侧过头来,盯着我看了一会随即眯着眼睛笑了,道:“好啊,我一直就在这跑马,你绣好了就来这找我,咱们俩再赛一场。”再赛一场,我的心也随之荡漾了起来,我暗暗想道:这算不算是约会呢,我不由自主的裂开嘴笑了一下。
回到家后额娘听说我和一个男的赛马,吓得脸都白了,拉着我检查了我好久确认我没受伤才放下心,开始噼里啪啦的训话,我一边心不在焉的应付着额娘,一边想着今天的比赛,手不由自主的抚上了被苏熹抓过的地方。
额娘见我明显的敷衍,狠狠地拍了拍桌子,吓得我赶忙低下头,表示我虚心受教,左手轻轻的抚摸着右臂苏熹握过的地方,似乎感受到了苏熹的温度。
第二天一早起来我就叫锦灿打听最近流行的荷包样式和颜色,打听清楚后我找出了一尺乌金色的绸缎,准备绣个鸡心荷包,又想了半晌才决定绣万马奔腾的图案。
我对苏熹有好感,每当想起我和苏熹近距离的那次接触,心里止不住的甜蜜。昨晚我一直在思考着我和苏熹的未来,他姓查特里,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满洲姓氏,阿玛只是一个皇子府里的无品级的侍卫,我若是嫁他算是低嫁了,阿玛额娘不会亏待我,会给我丰厚的嫁妆,我婚后的日子过得必定是极为滋润。虽然我这么想有些功利,可对苏熹也有几分真心的喜欢。
我女红本就不好,又是绣一个比较冷门的图案,连个样子也不好找,让我暗自懊恼不已,只恨没和额娘好好学。我一针一线绣的极为缓慢,偶尔绣的不好还会拆开了重绣。锦绣见我绣的认真,有些好奇的看了两眼,打趣我道:“小姐给哪家的公子绣的啊?”
我被锦绣道破了心思,脸立刻就红了,不过我和锦绣从小一起长大亲如姐妹,并不恼怒反而想把内心的喜悦说出来,我抬头看锦绣一脸坏笑的看着我,有些不好意思,心中的欢喜有几分减淡,心智立刻清明了不少,随即反应过来,这可不是现代了,这种私相授受的事情被人知道了莫说全家的的脸面,就是整个族里的脸面也要被丢尽了,若是闹大了阿玛额娘也护不了我。我啐了锦绣一声,笑骂道:“胡说什么,这是给阿玛绣的。”
锦绣狭促的笑道:“好,奴才到时候一定看看老爷什么时候把这荷包戴上。”锦绣说完又笑了几声,害得我脸变得更红了。
外婆的身体自从外公走后一直不大好,开春之后气温变换的太快,一下子病倒了,我每天都陪在外婆身边给外婆侍疾,荷包也就放到了一边,等外婆病好些了才又捡起来,等到绣好了都已经秋天了。荷包绣好后我有些期盼又有些害怕,我每天晚上都盼着能再见苏熹一面,如今荷包绣好总算是能去见他了,可我怕他已经忘了当初的约定,又怕他只是随口一说当做一个普通的约定,患得患失了好久。
外婆的病虽然有些见好,但还没好利落,我也不好出去玩耍依旧是整日服侍在外婆床前。如此一来我反而松了口气,对于未知的事情我总是害怕面对,晚些也好。
6、元宵节
我在城里呆的时间多了又喜欢上了教堂,我是百去不厌,传教士都很喜欢我,虽然当时已有很多中国人信奉天主教,但在传教士的眼中我是最虔诚的一个。自从我发现了这个教堂后,每个主日都会来做礼拜,无事时也会到教堂来祈祷,或是和传教士们聊天。每次我来都会在神坛面前跪很久,他们以为我真的被上帝所感召,但我只是想在教堂中寻找片刻的安宁以及些许希望。在清朝这个地方,我和这些洋人们还有他们的宗教都应当算是异类,在这里我才能找到归属感,因为我们都来自遥远的地方。马克思曾经说过“宗教是人民的鸦片”,我用上帝来麻醉自己,给自己希望。
随着圣诞节的来临,传教士们开始忙碌起来,对神职人员来说,圣诞节是一个神圣的宗教节日。虽然是在东方,但也开始为圣诞节的仪式做准备了。当天没有来很多的信徒,我是闲人一个,随叫随到,但是其他的人还要工作抽不出空来,看得出神父们很失望。虽然当时并没有圣诞节送礼的习俗,但我还是送了他们一人一个小瓷器。
仪式结束后,我帮神父们帮收拾好东西,闲聊了几句,正准备要走,从门外进来一个人。看样子不像是信徒,穿着大清的官服,不知道是来干什么的,神父们好像认识他,其中一个神父上前和他打招呼。这些神父什么时候学会和官员们打交道了,我好奇心大起,在旁边看起了热闹。
神父突然回过头来,看我没走便叫我过去。‘找我干什么’,我好奇的走到他们旁边。
这些神父都会讲拉丁语和汉语,有些神父还会讲流利的英语,剩下的神父也都懂一点英语,所以平日我们就用英语加汉语来交流。但是这个官员只会讲满语,所以神父要我帮他翻译一下。神父以为我是满人,就会讲满语,可我是个冒牌货,又一直长在外公家怎么可能会呢。虽然回到家了以后恶补了很久,但还没有实践过,事到如今只能我硬着头皮上了,顺便检测一下我的满语到底是什么水平。
“@#%*¥; @!%^&*;*^~‘。”那个官员说的飞快,而且他还有口音,很多词我都听不懂,连猜带蒙才弄明白他讲的大概意思。
我对神父说:“他是理藩院派来来祝贺节日的。”
大概往年理藩院都会派官员前来道贺,所以神父也没有觉得奇怪,就让我说些客气话把他送走就好了。听我还可以,说简直是要我的命,我几乎是一个词一个词的往外蹦,根本连不成句子,单词的时态转换也不对,我一边说一边向上帝祈祷,希望这个人的理解能力好,能明白我要表达的意思。神父和理藩院的官员都吃惊的看着我,估计他们从没见过满语说得这么差的满人。费了半天劲,总算把当官的送走了,我也立马告辞,今天真是太丢人了。
圣诞节过完,马上就是公历的新年,公历新年过完,春节就要到了。
春节自是热闹非凡,不过我最盼望的是元宵节,元宵节的灯会上又有好吃的又有好玩的,还能看到现场版的才子佳人,平日住在庄子上,进城一趟很麻烦,往年额娘从来不允许我去灯会,去年还在外公的孝期里不好外出,今年好不容易有机会了,这么好的地方我自然是要去的。
“额娘,元宵节那天,我想去看灯会,好不好。”我可怜兮兮的看着额娘,希望她能答应我。
我说了半天也没见额娘搭话,我又加把劲哀求道:“额娘,到时候我穿男装去就好了,不会有危险的。”
“……”额娘还是没反应。
“就算你不让我去还是会自己偷偷去的啊,额娘。”万不得已我只能半恳求半威胁了。
在我的软磨硬泡之下,额娘总算答应了。到了元宵节那天我换上一身男装,附庸风雅的在腰间系了个扇袋。
去年外祖刚刚去世没有心情出来,今年是我第一次来城里的庙会,看什么都兴奋不已,满人虽然不过元宵节,但是并不禁止汉人办灯会,所以我才有机会感受一下古代的文化氛围。
灯会上的元宵味道不错,甜咸都有,有煮的元宵也有炸的。灯的种类更是应有尽有,做的奇幻精美,让我大开眼界。还有各种表演,耍龙灯,耍狮子,踩高跷等,虽然都是些民间艺人的表演,以让让我这刚进城的土豹子连连叫好。
好不容易来到了灯会,我也随着人群一起猜灯谜,只是看了半天一个都不会,看来我古文的底子还是太薄,也有可能是我的思维方式和古人还不太一样吧,不管是那种原因,都表明我到现在还无法完全的融入这个社会,对于这个结果我不知是喜是悲。
看着这些天书一样的灯谜,我叹了口气,转身想要回家。刚刚转过身去就见不远处,有一个鬼头鬼脑的人在往一个大叔身边凑。古代的小偷不少,今天我都见了好几个了,趁别人逛灯会不注意的时候就下手行窃,我看着被盗的老人尚不自知的样子,心下不忍想要提醒他一下。
“不好意思,借过一下,谢谢。”我装作要看灯谜,把那个小偷从大叔的身边扒开了,估计小偷也知道我是故意的,瞪了我一眼,就走开了。我心下一沉,暗道:不好,不会待会要带人来报复我,还是赶紧回家吧。
我装模作样的看了看灯谜,就准备走了。这时有人对我说:“小哥请留步。”
我吓得一哆嗦,‘不会吧,这么快就带人回来的,算了,大不了给他们点钱了事。’我回过头来,发现叫我的人不是刚才那个小偷,而是个胖胖的大叔。
我看到不是小偷暗自舒了口气,提着的心也放了下来,问那个胖大叔道:“不知先生叫我有何贵干。”我还装模作样的对他揖了一下。
胖大叔一脸微笑的看着我,道:“不敢,多谢小哥刚才出手相助。”大叔指着刚才那个被小偷下手的大叔解释了一下,“那是我家老爷。”刚刚被偷的的大叔就站在不远处的树下,他身后还站着两个仆人,其中一个仆人像是刚才那鬼鬼祟祟的小偷。
我微微一愣,随即就明白了,这几个人是一伙的,我心下升起了一种不好的预感,能玩出这种闹剧的要不是有病要不就不是一般人,不论是那种人我都惹不起,也不想沾惹。我露出一个疏离的笑容,十分客气的道:“举手之劳何足挂齿,阁下若是无事在下就先行一步了,告……”我的辞还没说出来,就被胖大叔给打 断了。
胖大叔十分恭敬的对我说道:“我家老爷想请小哥过去说几句话。”我一听就有些犹豫,我总觉得这群人的身份十分特殊,这个胖大叔虽然面上恭敬,但我能感觉出他对我的不屑。若是一般仗势欺人之辈,现在早就吆五喝六上了,他偏偏装出一副谦卑之态,我若真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肯定会被这胖大叔和善的态度骗过去。
我看这架势我要是不自己过去,他们就会把我给绑过去,我不情不愿的走到树下,对着那个大叔揖了一礼,道:“不知这位先生找我有何贵干啊。”一般文人相交除非年纪相差太多,一般都是互称兄弟的,只是我觉得这个大叔身份特殊,不好随便攀扯,便尊称他为先生了。
大叔眼中略有欣慰之情的看了我一眼,先开口道:“你是今天晚上第一个提醒我有小偷的人,没想到一个晚上只有一个孩子肯出仗义相助啊,真是世风日下。”这大叔的语气稍带失落,听他说话的口气像是个大官微服出访。现代的电视剧里,只要是个主角就能碰上便衣的大官或是皇帝,当我来到古代才知道编剧有多不靠谱。清朝的官员架子十足决不屑于出来私访,皇帝为了安全起见,也不会做这白龙鱼服的事,没想到我今天居然碰上了个脑子被驴踢了的人,运气之好不下于买彩票中了大奖。
我突然想到了唐中宗,当年李显喜欢逛市场看人做生意,就让宫女大臣们扮成小商贩在宫中摆摊。如今这个大叔,闲得发慌就让人扮小偷找好心人来陪他玩,看来有钱有势的人都这么喜欢折腾人啊。
我心里虽然别扭的很,但态度又恭谨了几分,对这位大叔道:“小事一桩,这位先生若是没事在下就先告辞了。”看这个大叔没打算谢我,我也不好意思说什么何足言谢的客套词,只能干巴巴的扯了一句便想赶紧离开了。
这个大叔微微一笑,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