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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孤单-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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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终结孤单
  作者:齐晏
  男主角:邵雍
  女主角:孙妍歌
  内容简介:
  初遇妍歌时,她被好友抢走了男友;一年后偶遇,她又遭死党背叛抢走了第二任男友!第三次遇见她,他从暴露狂手中救下她;更为了能租进她家,他还夸张地谎称自己是gay。这下好了,房子住是租到了,但她坚持和他做个超越性别的朋友,约定好不谈情说爱;他明明对她很有感觉却得隐忍住;眼看着她就要投入别人怀抱了,他怎能不怒急攻心?!她开始后悔把房子租给邵雍了?像他这样俊帅优良的男人,偏偏是个不爱女人的gay!每回情不自禁地受他吸引时,她就搬出“超越性别”的大帽帽来说服自己不动心、不动情,他拾起她的孤单,给她爱情的想望,却无法满足于她;她只好借着和别人约会来逃避了……
  正文
  序曲
  一阵轻风拂过,落叶飘然而下,夕阳完全沉沦了,天地灰暗了下来。
  邵雍扛著竖琴从音乐系缓缓走出来,跨上脚踏车骑往林间小径。
  时序入了秋,午后犹燠热不已,但落日后的此刻却沁凉如水,舒适宜人,邵雍深深吸口气,享受著林间植物特有的芬芳气息。
  梧桐树叶因风的撩拨而飒飒作响,隐约之间,他听见了女孩子哭泣哽咽的声音,夹杂在风中的沙沙声里。
  他停驻,好奇地倾听著。
  “对不起,妍歌,对不起……”女孩子有一下没一下地抽泣著。
  “事情都已经发生了,说对不起好像多余了一点。”“妍歌”的语调平静。
  “我不是故意抢走你的男朋友,我和浩宇情不自禁就……”
  “没关系,别再说了好吗?”“妍歌”轻轻打断,洒脱地说著。“珈,我们是好朋友,如果你和浩宇真的情不自禁爱上了,我一定会退让的,反正我和浩宇不过才交往两个月而已,根本还不到刻骨铭心的地步,你想要他就给你吧,好了好了,别哭了。”
  原来如此——邵雍听懂了,不过他感到有点意外,通常类似这样的情况,痛哭的人多数是被抢走男朋友的那一方,然而这个叫“妍歌”的女孩子竟然还能平心静气地安慰对方。
  “妍歌,你虽然愿意成全我们,可是明鹃和俪菱一定不会原谅我。”
  “你放心好了,我会跟她们解释清楚的,就说是我自己和浩宇合不来就行了,而且老实告诉你,浩宇没有时间观念让我很受不了,你要好好教育他才行。”“妍歌”故作轻快地。
  “妍歌,谢谢——”万分感激的声调。
  “谢什么,我们四个人从高一开始就是死党了,何必为了一个邱浩宇破坏感情,我希望我们四个人的友情永远不要变质。”非常云淡风清的语气,委曲求全似乎只为了维系四个好朋友之间的情谊。
  邵雍不以为然地扬了扬唇角,这个叫“妍歌”的女孩子,在他眼中不过是一个懦弱的烂好人罢了。
  情操再如何高贵,也弥补不了已有裂痕的友谊——“妍歌”,你也未免太天真了。
  他几乎已经预见“妍歌”夜深人静时抱著枕头辗转哀泣的模样。
  他拨开被风遮住眼睛的发丝,踩动脚踏车,悠闲地穿越林间。
  当时的“妍歌”对他而言只是个不相干的名字,只是个故作烂好人的代名词而已,想不到一年以后,同样的剧本又在他面前上演了一遍。
  “妍歌,阿梓爱上了我。”
  秋日午后,两个身穿牛仔裤T恤的女孩子闯进了邵雍午餐的鱼池畔,站在离他约十步的距离外,剪著俏丽短发的女孩子背对著他,面色凝重地对身旁的女孩子说了这句话。
  邵雍停下了喂鱼的动作,微讶地看著被唤为“妍歌”的女孩子,她,是一年前无意间听过的那个“妍歌”吗?
  他不著痕迹地打量著她,她的发长及肩,有张雅致的鹅蛋脸,不是顶美,根据他对女孩子长久以来的观察,“妍歌”一看就知道是属于保守乖巧、不太了解风花雪月的典型。
  她那双有如杏子般的大眼珠凝住不动,定定地盯著鱼池中的金鱼。
  “明鹃,别告诉我,你也爱上了阿梓。”她的声音有些微颤。
  短发、娇艳得好似红玫瑰的女孩子并没有正面回答,但一句“对不起”就足以作为答案了。
  邵雍不动声色地继续剥面包喂鱼,两个女孩子正溺陷在痛苦的漩涡当中,无暇顾及他的存在,也不知道他正聚精会神地等待著这场戏的结局。
  虽然是同一个剧本,女主角都是同一个人“妍歌”,不过这回女配角换了个名字,但身份却都是“妍歌”的死党兼好姐妹。
  “为什么你们都爱上了我的男朋友?”妍歌微微笑起来,笑容带著奇异、迷惑、无奈和悲哀。
  “阿梓说,你有时候很不解风情,所以……”
  妍歌的脸色渐渐僵硬苍白,似乎被这句话重重刺伤了。
  “阿梓把对我的不满都告诉你?”她哑声问。
  “妍歌,你知道你的问题在哪里吗?根本不是我和珈蓄意抢你的男朋友,而是你自己完全不懂男人的心理,也不愿意多花心思去经营你的爱情,男人喜欢的是知情识趣、懂得玩乐的小女人,不是那种成天到晚只会谈论秦始皇和拿破仑,要不然就是到博物馆看骨董石头的女人。”
  叫“明鹃”的女孩子说得义正辞严,仿佛该忏悔的人是妍歌而不是她。
  “我懂了——”妍歌的笑容有点奇异。“我懂男人了,男人是那种喜欢你的时候,不论你做些什么无聊的事都说是气质高雅、灵性聪慧,不喜欢你的时候就说你是个不懂玩乐的女人,男人还能把纯洁的友谊破坏得体无完肤,我懂了——”
  明鹃无所谓地耸耸肩,既然都已经开诚布公的摊牌子,她也就完全不在乎了。
  “我们还是不是朋友?”明鹃的声音几近冷酷。
  妍歌缓缓摇著,低低说:“你们这样待我还算是我的好朋友吗?我现在的好朋友只有一个人,她叫沈俪菱。”
  明鹃用力一甩头,转身毫不考虑地走了。
  邵雍将最后一块面包丢进池子里,金鱼成群地游过来抢食,他拍了拍手起身,从石子铺成的小径走了出去。
  妍歌自始至终都没有发现过邵雍,她一直木然地盯著池子看,一动也不动。
  邵雍慢慢地走回音乐系,唇角一直有著笑,一直漾著莫名的微笑。
  妍歌——好奇特的女孩子,先后被两个男孩子舍弃,还全都爱上她的好友……到底她有多么的不解风情呢?
  第一章
  图书馆内非常安静。
  孙妍歌喜欢这种宁静舒服的气氛,也很喜欢这种优雅的工作环境,念的虽然是历史系,但生性不擅经营人际关系,永远娴静知足,安于现状,知她甚深的教授便推荐她到这个规模半大不小的社区图书馆工作。
  她坐在柜抬内整理室友沈俪菱刚刚送还的书,五本书清一色全都是星座书,最近俪菱迷上了星座的研究,很喜欢用星座来运算自己未来的命运。
  也许是从小到大一生都很顺遂,所以孙妍歌不曾对算命有过任何兴趣,但是这三年在感情上所遭受的挫折感渐渐动摇了她的想法,她开始想算一算自己的爱情世界究竟还要空白几年了。
  “妍歌,帮我登记这几本。”俪菱把一叠书堆到她面前,嘻皮笑脸的。
  妍歌一抬头,就看见俪菱嘴唇上擦著的紫红色口红,以及一身金黑色的火辣低胸洋装。
  “你今晚是不是又要去‘那里’上班了?”见她这一身装扮,妍歌就知道她晚上又要去KTV当伴唱小姐。
  “没办法,我老弟又被送进警察局了,要八万块才能保他出来。”她耸耸肩。
  “你弟弟真是的,这回又干了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偷汽车音响,还是抢欧巴桑的皮包?”她蹙了蹙眉。
  “麻烦你的想象力再丰富一点,他要是真有这么‘单纯’就好了。”俪菱鼻哼了两声。
  “什么!”她顿时瞪大眼睛。“你弟弟难不成已经开始杀人放火了吗?”
  俪菱苦笑了笑。“听说和另一个地盘的帮派械斗,砍伤了一个人,所以被抓进警察局。哎,别提他了,说起他我就烦。”旋即转开话题。“最近我算出自己有桃花运喔,说不定钓上一个有钱人,我就不必这么辛苦了。”
  “是吗?那就祝福你喽。”她看见俪菱借的书中有一本是“紫微斗数”,忍不住调侃她。“沈大师,等你研究出名堂以后,也顺便替我算一算吧!”
  “你这种千金小姐的命有什么好算的。”
  “乱讲。”她白了好友一眼。“爸妈在美国开餐馆就算是千金小姐了吗?我爸妈都是白手起家的,我才不是含著金汤匙出生的千金小姐。”
  “那也不差吧,比起我有个酗酒的老爸和爱赌的老妈好多了,你别不知足了好不好。”俪菱还没点名她那个混黑社会的老弟,她的家庭简直是灾难大集合,不过她乐天知命,从来不怨天尤人,吭也不吭一声就一肩扛起家计,前阵子还到KTV当伴唱小姐赚钱替老妈还债。
  避免俪菱想起自己丑陋的家庭,妍歌轻巧地贡献著自己悲惨的遭遇——“起码你艳冠群芳,追求者多如过江之鲫,爱情之路总是没有我来得坎坷吧。”想起自己那两段无疾而终的恋爱,妍歌的心还有著些微的痛。
  “拜托,别再提那两个死没良心的家伙了,还有啊,麻烦下次交男朋友的时候眼睛睁大一点,别再找浩宇和小梓那种货色。”俪菱把书装进背袋里,一边叮嘱她说。“我把晚餐煮好了,回去记得微波来吃,我回去会检查的喔,在台湾要是死于营养不良症是很丢脸的事,你再不正常进食,当心连胃都搞坏了。”她叽叽呱呱说完,便匆匆朝外走出去了。
  妍歌在心底微微叹息著,她也不想这样啊,但是自从明鹃和小梓开始热恋,她就好像得了厌食症,对食物再也提不起任何兴趣,从学校毕业以后,她总算可以不必动不动就看见明鹃和小梓,食欲也才渐渐恢复过来。
  她迷惘地望著玻璃窗,望著玻璃窗外摇动的树影和人影,一阵风过,吹下了落叶纷纷,又到了会引发她忧郁症的初秋时节了。
  她的思绪飘回两年前的秋日午后,从那天起,她不但失去了食欲,也失了眠,最后甚至连自信心都丧失殆尽了。
  也许明鹃说得对,她是个不懂恋爱,也不懂男人的人,因此,她不再想恋爱,也不再想交男朋友,她只想从此简简单单过日子,不想伤人,也不想自伤。
  邵雍背著竖琴走了三条街,走到夜幕缓缓笼罩了城市,还是找不到愿意租房子给他的房东。
  不愿出租给他的房东都只有一个理由——“你的琴声会吵到附近的邻居”。
  自从昨天夜里开始,所有的倒霉事都找上了他,租的房子被另一户房客的一根烟蒂给烧了,除了抢救到琴和皮夹,其他衣物统统付之一炬,一夜没睡,加上今天走了七、八栋公寓,现在已是深夜十点了,沮丧、失望加上饥饿,激怒了一向优雅冷静的他。
  该死的公寓、没有艺术气息的房东!没听过什么叫天籁之音吗?他忍不住在心里诅咒著。
  入冬后的夜有些湿冷,街道显得十分凄清,他看见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咖啡馆,毫不考虑就走了进去,找不到住的地方,干脆就在这家咖啡馆窝到天亮算了。
  喝完一杯醇浓的咖啡以后,邵雍疲惫不堪的心情才得到了些许的安慰,他拿了店内每份报纸,专心寻找租赁那一栏,看看在这个住宅区里还有没有他没发现的漏网之鱼。
  咖啡馆门上的风铃一阵叮叮作响,他下意识抬头望了一眼,推门而入的女孩子有点眼熟,他仔细确认,很惊讶这个女孩子居然是“妍歌”?!
  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当时的她“听”起来像个没有安全感、畏缩怯懦的女生;第二次见到她,那时候的她模样看起来像被抢走了心爱的宠物那般可怜兮兮;现在又看见她,他已经是夜海竖琴乐团里的竖琴手了,而她看起来却像童话故事里被软禁在阁楼里许久的少女,似乎极需要人疼惜,极需要人照顾。
  她买了一份美式松饼,一手抓紧胸前的外套推门走出去。
  十一点多的深夜,冷清的街道上她这样的女孩子走著,让他觉得不太放心,反正时间多得很,干脆结帐陪她走一段路再回来。
  她虽然并不认识他,但他却已把她当成熟识的朋友了,不由自主想尽点基本的道义责任,安全护送她回家。
  她和他之间隔了十步的距离,一前一后,慢慢走在红砖道上,五分钟后,她小心翼翼地回头看了他一眼,眼中带著戒慎和疑惧。
  他善意地朝她笑了笑,不料她的神情却显得更为害怕,飞也似地奔跑起来。
  邵雍肩上背著沉重的竖琴,没办法跟著她跑,正打算放弃护送时,蓦然听见前面传来一声短促的惊叫,他放下琴,疾奔过去,赫然看见一个身披风衣的裸体男子,把自己全裸的正面兴奋地对著躲在墙角的妍歌,一面发出猥亵的笑声。
  邵雍一阵严重的反胃,同样是男人,但这一幕还真是令他倒足了胃口。
  “拜托——”他一把扯住暴露狂的风衣后领,用力朝后一扯,轻而易举地把整件风衣全部扯了下来,他把风衣往后一扔,干脆让暴露狂一次露个够。“别带著一小根鑫鑫肠到处现实,你不丢脸,我还真替你觉得羞愧。”
  没有风衣遮蔽的暴露狂突然慌张失措起来,两手紧紧捂住重要部位,吓得像只惊弓之鸟,捡起地上的风衣立即拔腿就跑。
  “等你磨练到博客火腿的等级时再出来秀啊!”邵雍对著仓皇而逃的背影笑著大喊。
  妍歌瞠目结舌地看著邵雍,愣愣地上下打量他,历经过暴露狂的惊惧过程,邵雍那一身雪白的V领T恤和黑色长裤的打扮,以及有著洁白牙齿的笑容,在她眼中呈现出干净清爽、完美可亲得恍似天使的形象。
  “还好吗?住哪里?我送你回去。”邵雍微弯著腰看她。
  他的靠近,让妍歌借著微弱的路灯仔细看清楚了他的长相,他有张很干净漂亮的脸,称他帅哥都嫌俗气了点,特别是他的眼睛,深邃得比黑夜还深,其中散落著点点星光,直教人沦陷。
  “你等等,我去捡回我的琴。”邵雍拍拍她的肩,仿佛旧识,对她露出了安抚的笑容,回身跑向半躺在红砖道上的琴箱。
  妍歌怔怔地看著他修长的背影,陡然一呆,看见他把头发束成了马尾巴,而且……那是一条好长好长的马尾巴,这个男人的头发居然比她还长!
  她像个傻瓜一样盯著他看,直到他背起琴箱优雅地回到她面前。
  “走吧。”他又露出好看的笑容。
  妍歌回过神,像被他的声音给催眠了似的,恍恍然地往前走。
  “这条街没什么商店,你一个人太晚出门很危险。”
  他温暖的声调让妍歌有种错觉,好像已和这个男人认识了不只一年。
  “因为饿得有点胃痛,不得不出来买点东西吃。”她轻声回答,态度并不如他那么自然。
  “噢,对了,你的松饼。”他把刚刚捡在手上的松饼递给她。
  “谢谢。”
  两个人默默走了一段路,昏黄的街灯将他们的影子投在地面,一高一低,她盯著他背著琴箱的影子,看起来就像个圣诞老人。
  “你住在这附近吗?”妍歌勉强自己问个问题来打破沉默。
  “不是,我到这里找房子住。”
  “找房子?”
  “嗯,不过很难找,被拒绝了一整天。”
  “为什么?”
  “我是夜海竖琴乐团的成员,平常练琴的时间很多,房东怕我的琴声吵到邻居,所以不租给我,想不到这年头琴声倒变成噪音了。”他自我解嘲地一笑。
  妍歌脚步渐渐放慢,然后尴尬地停下来。
  “你家到了吗?”邵雍望了望左右两侧同型同款、独幢独院的别墅型房子,微讶地望了她一眼。“这一区的房子盖得相当漂亮。”他眼角余光瞥见了挂著风铃的那一幢楼门前贴著张红纸,好奇地凑上前看了看——二楼分租,限单身年轻女性,意者电询——××××—×××ד太好了!天无绝人之路。”邵雍喜出望外,见屋内亮满了灯光,便急忙接了按门铃。
  在悠扬的门铃声中,他听见身后的妍歌轻轻说:“你……不用按了,这里就是我家。”
  他惊讶地回过头,愕然地看著她。
  “真巧。”他大胆地看进她的眼底,她飞快地垂下眼睫,连忙避开他的注视。
  “谢谢你送我回来。”她低著头侧身避开他,拿出口袋中的钥匙插进锁孔。
  “喂、喂,你知道我在找房子,能不能把二楼分租给我?”他急忙拦下她。
  妍歌咬著唇,手指指著红纸上的“单身年轻女性”几个字。
  “你放心,我绝对是个你可以全心信赖的正人君子,我现在急需要找一间附近的房子住,你帮帮我的忙,好吗?”他情急地握住她纤细的手臂。
  妍歌指了指抓在她手臂上的那只手,忍著笑,正经八百地说:“说自己是正人君子还动手动脚。”
  “对不起。”他急忙放开。
  “坦白告诉你好了,我父母已经移民美国,这间屋子里只有我单独一个人住,所以租给男人非常不方便。”
  “既然你坦白告诉我,我也坦白告诉你好了,我受邀加入夜海竖琴乐团,这个乐团就在隔壁那条街,为了以后排演练习方便,只有这一区的房子最适合我住,请你相信,我真的不会对你有什么不良的企图。”他说得真挚诚恳,这是最后一个机会,非要抓住不可。
  妍歌深深呼吸。
  “我相信你是个正人君子,也相信你不会对我有什么不良的企图,我不相信的人其实是我自己。”她说话的表情变得坦然而且自在多了。“你是个太有魅力的男人,对我来说是个极危险的人物,不符合分租的要求。”
  邵雍似笑非笑地看著她,明白了什么。
  “你怕爱上我?”他挑起半边眉,眼神耐人寻味。
  “或许。”她耸耸肩,略带羞赧地一笑。“感情的事是很难说的,将来谁会爱上谁都是未知数,就算你笃定自己绝不会喜欢上我,但我却不一定敢这么对你说,我不想给自己爱上你的机会,所以请别为难我了。”
  “你的论调实在很奇怪,你不想爱上的究竟是‘男人’还是‘我’?”他双目炯炯地注视著她。
  她蹙了蹙眉,咬著嘴唇说:“这有什么分别吗?你就是男人,男人就是你。”
  邵雍大大地叹了口气,这个怪女孩该不会是因为那两次的背叛事件而把自己搞成这么怪的吧?简直把男人当成变种蜥蜴那样惟恐闪躲不及。
  他的视线投向这间爬满了紫蔓的双层楼别墅,淡色系的窗帘、木质的窗框,窗前的花架上栽满了花草,他的心已经爱上这幢雅致的小屋了。
  “你家这样的独幢别墅真的非常适合我,练琴也不容易吵到左右邻居,真的不愿意考虑租给我?只肯租给单身年轻女性?”他摊开手,再一次请求她,神情已有明显的失落。
  妍歌侧头想了想,半认真半开玩笑地说:“我也会考虑租给同志朋友,同志朋友大部分都很温柔可亲,比一般男人和女人都更没有杀伤力。”
  就是那么电光石火的冲动,邵雍毅然决然豁出去,决定不择手段也要租到这间房子。
  “嗨,我叫邵雍,雍容华贵的雍,很高兴认识你,I'mgay!”他伸出手用力握了握她的手,露出阳光般璀璨的笑容。
  “你骗人!”妍歌惊呼,错愕地瞪著他,根本不相信。
  “没有骗你,如果不是你这么欢迎同志成为你的室友,我也不敢正大光明承认自己的性取向啊。太好了,总算找到房子可以住了,小姐,像你这样愿意大方接纳gay的人不多,我真是太幸运了。”他开心地倚在门边等她开门。
  妍歌用怀疑的眼光看他,他的确拥有gay的某些特质;带著柔性的俊美、温柔的眼神、体贴的举止、比例完美的修长身材,他甚至还弹奏女性化的乐器——竖琴,可信度是很高了。
  前阵子她和俪菱还曾经开过玩笑,惋叹著完美的帅男人为什么好多都是不喜欢女人的gay,害她们只能远远欣赏却近身不得,想不到此时此刻,在她面前就活生生出现了这号人物。
  她无论如何也没想到,随口乱说的话居然被他当真了。
  “不必怕我,你只要用平常对待同性朋友的方式对待我就行了,说不定我们能成为好朋友喔。”邵雍再接再厉,试图说服她。
  好朋友,这个名词曾经是怎么样的伤害过她。妍歌在心底微微叹著气,也好,知道他是gay以后,情绪明显不再那么紧绷不安了,多数男人应该还是喜欢女人居多的吧,总不至于连gay都有本事抢走她未来的男朋友。
  “欢迎你,请进。”她打开门,大方地邀他入内。
  邵雍如释重负,扛著偌大的琴箱走进屋里。
  “你的客厅好可爱。”他环视一圈,衷心地赞美。
  这一句赞美,让妍歌愈来愈肯定他的性取向了,果然是gay,一般男人哪会欣赏她这种充满梦幻少女的浪漫装饰。
  “很高兴你喜欢。”她陪他在柔软的双人布沙发上坐下,以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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