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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我为皇-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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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起身,揪住他的衣领,在他不明所以的眼光中,我抬起右手,清脆的给了他一个耳光,印在奉嘉留下的隐隐的红痕上,左颊迅速涨起,红成一片。
我可没奉嘉那么心慈手软,他不是我的弟弟,我更不欠他什么。
“现在,脑子清楚点了么?”随手将他甩下,冷淡的开口。
“你,做什么?”睿泱反应过来,迅速的站起身,凶狠的盯着我。
我无关紧要的重新坐下,懒洋洋的望着他:“啧啧,现在的表情多好,多有生气。”
难道每个人都有犯贱心理?只做了几天的国王,无论是谁哪怕是遥隐隐都有带着畏惧的情况下,我对这个完全不在乎我的身份或者是从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的完全暴躁易怒面相凶恶的(这个句子有点长)初生牛犊有了些微的好感。
不,要说好感还是太深了,即便只有一点点,最多只是兴趣吧。
“混蛋。”明显不怎么喜欢动脑子的犊子很干脆的把我的言行当成了赤裸裸的挑衅——虽然的确是这么回事。
伸手抓住他挥来的拳头,微微一扭,骨头嘎啦啦的脆响,貌似折了。
睿泱的脸色苍白,冷汗顺着额头滑下来,却倔强的不发出一丝呻吟,凶狠的盯着我。
勾起一丝弧度,反过来一扭,“咯噔”又接上了,睿泱疼的嘴唇都要发青。
“还要再试一次么?”我好整以暇,反正疼的不是我。
见他不说话,估计要说暂时也说不出来,一松手,睿泱的身子就滑了下去,就在这时,他利用我霎时的放松又挥来一拳,换只手一把抓住。
看他闭上眼,似乎在忍耐我下一秒的动作,想了想还是算了,这都是睿泱不好,要是他也换个左手挥拳我就再扭他一次也无妨,右手刚刚已经扭过了,再一次的话估计短时间手就不能用了,还是长身体的年纪,骨头比较脆,要断了也是件麻烦事,习惯性骨折的更糟糕了。
只好放弃了,有些遗憾的看了眼他完好的左手。
揉了揉他纠结的卷发:“明明是斗鸡走狗阳光明媚的年纪,怎么偏学着那些非主流忧郁自闭呢?”
“你知道什么?”睿泱别开我的手,低吼着。
“我当然不知道,我为什么要知道?”丝毫不介意他的反抗,继续蹂躏那头非常个性的卷毛。
“你!”再次甩开我的手。
我转移阵地改而捏他柔软的脸颊,左脸涨起来,倒是比右脸摸上去更有手感。这样一比较,发现睿泱瘦的厉害,长期营养不良的原因吧,这唐柯也真是的,就是很不喜欢,在精神上难以补足父爱也不能因此在物质上有所亏欠啊,瞧这身板,还没有锦琱扎实,更不用说年纪长个一两岁的落塔了。
“没有任何人必须要知道与己无关的人的生活状况和心理想法。”我不顾睿泱苍白的脸说着冷冰冰的话语。
长期的不管不问,肯定没有人对他说过,在不断封闭自己厌恶自己和旁人的同时,却做着不切实际的梦。
在乎越多,失去就越多,也越加容易被打击伤害。
一点点的温暖便会产生飞蛾扑火般的不顾一切。
虽然我对这个粗神经的家伙会敏感这样的想法持怀疑态度,并为自己的想法产生的联想而鸡皮疙瘩林立。
“你是国王……”
很好终于想到这一点了,我欣慰的点点头。
“讨你欢喜的人应该很多吧,当然不在意。”
说了半天根本没明白是吗?果然我还是比较适用铁拳这种令人印象深刻的手段。
“不,恰恰相反,在乎我的人基本没有,讨好我的人都有求于我,”我满不在乎的说着,看着睿泱难以置信的表情,“正如你所说,我是国王,他们都会讨好我,那我要不是国王呢?”
睿泱不知道说什么,眼神里有些同情。同情?我有堕落到需要他同情的地步么?
“你要觉得现在没有人在意你的话,就成为继承人吧,这样就没有人敢不在意你了不是么?不管出于怎么样的因由,至少没有人会忽视你的存在。”
正文 第三十八章 引诱(下)
“不行,爵位是长兄的!”
“那又怎么样呢?”我微笑的蛊惑,“我也不是长子,甚至比你还不如,你至少还是嫡子不是么?”
“我是魔神之子。”睿泱呐呐自语。
“在你一无所有的时候,你的确是魔神之子,但你一旦拥有一切的时候,就是天神之子了。”胜者为王败者寇,千古不变的真理。
“不可能,那些人,那些人不会同意的,兄长,父亲,他们。”
“那就杀掉好了,妨碍的人没什么存在的价值。”
睿泱睁大眼睛:“你说什么?杀,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呢?你看我,不就做到了么?那时我可比你小得多,才十二岁呢,难道说你没有那个胆量么?”
“你疯了!”睿泱难以置信的离开我两步远。
“不,是你还没有清醒,你是魔神之子,魔鬼!”我不置可否的靠着桌子,看着他,就想看着一直垂死挣扎的老鼠。
“不要再说了,我不是,我不是,我没有做过,什么也没有。”睿泱抱着自己的膝盖。
我走过去,低头俯视他:“是的,你没有做过,你没有杀过人,你的手还是干净的,可是你看,间接死在我手里的起码有上万人,所有的人都尊敬我畏惧我,你呢?却被所有人厌弃。这是因为什么呢?”
“为什么?为什么……”
“很简单的原因,因为我是国王,你,不是。”从一些角度上来说是真理,但并不完全,至少在我这里不是,或者不仅仅是,只不过我偷换了概念,被我三言两语神志不清的人只会跟着我的思路走。
不过我怀疑,即便他神清气爽,凭着他的智商,客气点就是粗神经,估计也搞不太清。
夜幕沉沉,晚风阵阵,没有点灯的屋内一片漆黑,只有银白的半月牙射进来和远处的灯火,隐约分辨的出影子。
我站在窗口,睿泱蹲在屋角。
良久。
“不,不是的。”睿泱摇着头反驳。
有点意思:“呐,不是什么呢?”
“我,不会杀他们的。”磕磕绊绊半响,睿泱勉强说全一句话,语气却出乎意料的坚定。
“为什么?”我回头,面无表情。
睿泱抬起头,昏暗的光线看不清脸上的表情:“我知道他们讨厌我,恨不得我从来没有出现过,却因为责任和血脉,又不得不养育我。兄长他还是来了不是么?我不会伤害他们,甚至会保护他们,毕竟,是唯一的亲人。虽然,的确很讨厌。”
这是睿泱第一次说那么长的一段话,有理有据,条理分明,几乎让我误以为什么人穿越附身了,但,我勾起唇角,也只有这样的傻瓜才会有这样的论断。
阴森森的小路上,我停下脚步:“呐,溟庆,你说,我是不是很讨人厌?”
溟庆顿了一下,似乎没有反应过来我的问题,不一会就坚定的回答:“主上,你不讨人厌。”
“为什么?”我问。
这回溟庆思考的时间明显加长,其实这个问题有点无理取闹,讨人厌才有理由陈述,要说不讨人厌,真的不好回答,比讨人喜欢还难说明。
一定要解释的话,只能是直觉吧。
“主上,很好。”
一句不暧mei的话出自不暧mei的人用不暧mei的语句,却雷的我晕头转向,差点被绊倒。
愤愤的转头看向做魁祸首的溟庆,却撞进他幽深的眸子,浅灰色的眼,隐隐的难以言喻。
也许是因为溟庆的身高比我高上半个头,也许是因为我一手扶着一旁的树木半蹲着,也许是昏暗的光线暧mei不明,也许……明明知道溟庆的视线只会正视我的颌下,却在一瞬间有一种溟庆是在看着我,看着我的眼睛,我的脸,我的全身,甚至透过这具躯体正视着我的灵魂的错觉。
有些恍惚,有些心神不定,不自在的站直身体,转过身继续行走。
小楼和未央殿其实离得不远,只是避开了人来人往灯火辉煌的主道,在羊肠小道漫步,倒是一时半会到不了。
“你觉得我很好,什么方面?”恢复了一贯的散漫不经,带了丝调笑的口吻。
溟庆认真的想了一下,道:“任何方面。”
如果换了一般人,我早笑出声,完全是当不得一回事的敷衍,但是溟庆,这个认真严谨的过头丝毫不懂得开玩笑的男人,却让我有种他说的都是真的,他真的认为我全身都是优点的飘飘然,即便清醒的认识自己甚至厌恶自己。
按捺住有些雀跃的心情,装作不经意的问:“溟庆,你今年几岁了?”
“回主上,二十七。”
“不小了啊,可有家室?”在现代男生二十七岁的比比皆是,三十七岁不结婚的都不少,但是在有点类似古代的异大陆,可是大龄青年了,遥想当年,我可是十五岁的时候就大婚了,还有了个儿子。
溟庆一定家有娇妻,说不定孩子都可以上施德学院了。这样的想法,让我心底不太舒服,好像属于自己的东西被别人zhan有似的。
“回主上,还没有。”溟庆很干脆的回答。
没有?先是莫名的有些高兴,接着就是疑惑,怎么说溟庆也是有为青年,即便家世不显,在这个混乱的强者为尊的异大陆,并没有古代那么重视这一方面,甚至有不少家族宁愿不要那些一无是处的纨绔子弟,而选择比较有前途的寒门为自己的女儿召婿,注入一些新鲜的血液,强大家族的力量。
要说溟庆身上唯一的缺陷,就是混血了。
在异大陆,纯血的人眸色和发色是一致的,各有千秋各有所好,黑发黑眸只是其中的一种,而绿依国因为水土的养成大部分的人都是黑发黑眸的,但也有不少国人不同,同样,在其他的国家当然也有黑发黑眸的人,只不过相对较少罢了。
这并没有哪个更好更正统的说法,对于上万年前就是一国的三国百姓来说,比起他国,之间的关系更加的紧密,国别意识也没有那么强烈,互通有无互为婚姻的也是极其普遍的。
但是,那些古老的贵族却有一些不成规矩的约定俗成,比如,绝不混血,认为那是对神的亵du,对血脉的不敬。
连带的,一些有势力的人也定下了这样的家规标榜自己的血统,就和暴发户们都爱收藏些字画古董听听音乐会是一个道理。
这也是后宫中从没有异国美人的原因,也是先前海城那个戈源国什么营的使者进献的美人却是锦琱这样的正统黑发黑眸绝无混血后裔可能的原因,皇室对于血脉显然更加的在意。
溟庆,这个十七岁就是十八营主帅镇守一方的武将是个香馍馍么的错,只可惜银眸黑发,典型的混血。
只是,像溟庆这样人自是不会入赘,那么一般人家小家碧玉的也好持家,怎会到现在还是单身呢?
正文 第三十九章 我的溟庆
“这是主上您的命令。”
一句话将我一瞬间定在原地,我的命令?愔为什么要下这样的命令,属下的婚姻应该不是君王可以肆意干涉的吧,即便名义上臣属的一切都属于主上。
“嘎嘣”,脚下踩到干树枝,清脆的声响在寂静的夜色中被放大几倍,直将我吓了一跳,一个想法在脑海中形成,我居然从没有往那方面想过。
海城时,环抱时的不动声色,那夜的主动褪衣,我一直以为只是由于溟庆的侍主情怀,甚至还因此生气,是因为溟庆给人以太严谨认真的缘故么?
我从没有想过,溟庆他,跟愔,是那种关系。
一瞬间,五味杂陈的想法涌上心头,说不上是什么感觉。
一种隐约的揣测浮上来,我狠狠的摇了摇头。
吸了口凉凉的夜风,笑道:“呐,溟庆,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么?”
“回主上,溟庆记得。”
我微笑,那是在十七年前,我随先王巡游绿依,父亲在众人的陪伴下前往闵岭打猎,我还年纪很小自是不可能同去一起,而遥因为临时发烧只得留在王宫,其他人虽是兄弟却并不亲热,甚至除了必要的交道——比如上课和宴会,都不曾见面,见了也仅仅是冷淡的招呼罢了。
没有明里的欺负也是看在父亲还算疼爱我,而我母亲早逝,背后也没有拿得出手的血亲势力,平日里更表现平平威胁还没有聪慧的遥大,忽略是正常的。
可想而知,照顾我们的奴婢侍卫们理所当然的把我抛在一旁,连我溜出去半天一直到晚饭前回来也不知道。
那次,是我第一次出宫,第一次见到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好奇之余,恐慌也一点点的占据心房,越走越偏僻,最后甚至迷了路。
在一座石桥边,我遇见了溟庆,溟庆那时也还是个秀气的正太。
注意到他是理所当然的,那个地方人迹罕至,荒败破落,走了半天没见到一个人,正不知如何是好,突然看到桥上立了个人,还是个比较有亲切感的孩子,心里一下高兴起来,便飞快的跑过去。
孩子转过头,面黄肌瘦的脸上嵌着两粒浅灰色的葡萄,像是精致的玻璃球,很漂亮,也很突兀。
被吓了一跳,也暂时忘记了心理的慌乱。
“你在做什么?”我的第一句话,不是你是谁,也不是这是哪里之类的问句。
孩子没有理睬我,径自的转身离开,从小深宫长大,四周奴婢服侍的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不鸟我帐的人——即便不情愿也维持着表面的殷勤,顿时很生气的拽住他。
“我不让你走,你就敢走么?”稚气而霸道,完全把礼仪之类的东西抛到了一边。
孩子呆呆的望着我一会,被他的表情吓到的我一时间也愣愣的看着他。
“你不让我走?”异常清脆的声音,低低的,不符少年的明朗。
我回过神来,理所当然的说:“我是二王子,你不能违逆我,我不准许你走,你就不可以走。”
得意的看着虽然营养不良单薄瘦小却还是高出我许多的大孩子,少有玩伴的心情一下得到了满足。
现在想想,好幼稚的话语,那时的我完全没有想到就这么简单的勾到了日后的得力干将。记得几年后征讨反对的贵族们时差点被冷箭伤到,就是那个时候被来援的将领溟庆救下。可想而知,我压根就没有将意气风发英俊潇洒的将领和当年那个面黄肌瘦呆板沉默的小男孩联系在一起。
一直到战后知道他的名字,我的震惊,简直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即便是现在,我还是不明白,他对我效忠的理由,虽然作为臣属对国王效忠是理所当然的,除非他想谋反,不过,做到溟庆这地步,显然已经不单单是君臣的关系了。
愔没有问过,因为他太自信,折服在他裤管下的人也太多,对溟庆,欣赏和喜爱是一回事,但远远没有到达关注的地步。
“溟庆,你那时是怎么想的?”我很想知道。
溟庆没有丝毫犹豫,干脆的回答:“那时,母亲去世,我被赶出门,不知道要去哪里,主上说不准我走,所以我就留了下来。”
简简单单的几句话,却浓缩了太多的痛苦,我想起初见时瘦骨嶙峋的孩子,不难猜出大概,溟庆他应该是闵岭某个暴发户的儿子——真正的大家族是不会犯异血的错误,即使意外也会在旁人知晓前消灭一切证据,否则等待他的就是除名和驱逐,而老百姓则是没有这个念想去在意这种问题,能娶到长得看得过去而且勤快温顺的老婆就是件喜事了——母亲在时还能勉强在家里过活,死后就被赶出家门了。
这种事在那些东施效颦的小家族中是时常会发生的事,还有些人在有钱有势后因为这个因由将发妻和混血的孩子赶走。
只是,发生在身边的人身上,就不怎么容易接受了。
“溟庆,那你后来有见过那些人么?”语气中不觉带了丝冰冷的意味。
“回主上,已经死了。”
死了?溟庆下的手么?
“就在属下升任将军后不久,宅里突起大火,一个也没有跑出来。听说是仇家犯案,至今没有捉到凶手。”溟庆的语气稀松平常,没有一点波动。
但是,将近十年,至今,你都知道没有抓到凶手的事,心底还是在意的吧,想到方才睿泱说的话,毕竟是唯一的亲人,即便厌恶甚至深仇大恨形同陌路,到底不是毫无关系的路人。
更何况在这个大陆,家族远比国家重要的多,那是一个人的根。
即便在薄情的皇室,要说到子嗣传承家族大事,那些见到我像见到猫的耗子能躲多远就躲多远的族中长辈一个个能直起脖子吐沫星四溅寸步不让。
甚至还发生过私生子杀光所有阻碍的族人只为了将名字记入族谱死后埋入祖坟这样极端的事情,背姓忘祖?那就如同现代的汉奸,别说本国人,就是你投靠的他国也绝不会给你好脸色看的,完事了一刀了结还不忘在你尸体上踹几脚吐上几口唾沫星子。
当然,因为各种原因被家族除名的事情还是有的,只是不多,可以说是最严重惩罚了,几乎所有的人在死前最大的希望就是重回本家或者希望自己的后代重新被本家接纳。
扯得远了,总而言之,比起现代人自由的动不动就离家出走啊断绝父母关系来说,这里人的故土观念深刻的让人难以理解。
说话间,未央殿出现在不远处,几步出了小道就到了,灯火隐绰,人声依稀,让人一瞬间有恍惚人间的感触。
我停下脚步:“溟庆,你有想问的吗?”
没有回头,那一刻,无论溟庆问任何问题我都会回答,跟他相处久了,其实也不如先前认为的严肃,虽然确实没有多余的表情,但他的基本的情绪还是能感觉的出来,从睿泱的屋里出来我就知道他心底有疑问。
“主上,如果他被主上说动了,主上会如何?”溟庆很干脆的问,他一向不会说谎。
我勾起了唇角,这个人,果然是一级忠犬,没有询问我的意图,也没有问接下来的部署,想达到的目的,或者任何可能的因由。
简单明了的已经发生的不可改变的完全没有任何意义的如果,这种问题是不会出现在溟庆干练的大脑里,却又是此刻他唯一会问的问题。
意料之外又意料之中。
“我会杀了他。”我说,大步走入灯火光亮中,四周的奴婢侍卫顿时弯腰行礼。
正文 第四十章 简单的真相
“陛下,人已经带来了,只是……”几个侍卫走进来,为首的有些为难的单膝跪地。
我看向他的身后,四个侍卫同样跪地,中间则躺着一个人,不,应该说,是尸体。
我了然的挥挥手,闭上眼睛,靠向后方。
这就是忙活了一个晚上的结果,不得不说这个人的直觉还真不是普通的敏锐,已经步步为营,仔细小心了,却还是被发现,在这之前就悬梁自尽了。
不过,却不见得是个聪明的人,没错,就是那个伺候玺金的老妪。
事实上,从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给了我极其深刻的印象,初来乍到的我虽不能说虎躯一震四方来伏,但怎么说也积威犹在,连亲信臣子都躬身侍立不敢多言,一个宫中无权无势的老妪怎有那个胆子劝说我?
当然,也可以说她爱护玺金,怎么说也是亲手带大的,我那时也没有别的想法,我虽有疑义,就没有放在心上,甚至还让他继续照顾玺金,就怕那些年幼的女孩子不知冷热,我也不可能一天到晚陪着孩子,突然调开他身边人,对小孩子的成长也不好,便搁置一旁。
不过,那老妪毕竟年纪大了,精力总有不济,思想也会比较守旧,便示意让紫箫安排些温柔勤快的女孩一起服侍,也存了适当的时候换下她的想法。
这一点,那老妪也相当清楚,在宫中熬了那么多年,心思早就八巧玲珑了。
也是她急着下手的原因之一吧,而没有下死手,也是七年的朝夕相处的情分了,老人家,总比年轻人更多的心软和念旧。
另一方面,纵观未央殿里里外外,也就只有这个老妪是新近才来的,其他人,近身伺候那可是要查得清清白白的,断没有疏漏的可能,更何况年纪上也对不上号。
而且,十六七岁的女孩子,再聪明,你能指望她们有多深沉的城府?
猜测这种东西,要么就没往那方面想过,只要有一点点怀疑,就会止不住的从头到脚都会变得可疑。
我动了那个心思,于是着手调查了这个老妪从进宫后一直到现在的职司,甚至还让人找已经出宫生活人探查——出宫后的人为了防止抖搂宫中的秘闻之类都是不准回老家与亲人团聚的,而是开辟了一个专门的村落安置,严格控制。
一些尘封在记忆中的琐碎也便慢慢浮现起来,要说那老妪原名是什么已经没有人记得了,别人都叫她洁娜,或者洁娜嬷嬷,年近50,说起来也跟前王后没有直接的联系,更不是什么野心家的棋子,出身行事相当的单纯,为人谨慎做事认真性情也比较和顺,这也是当初选择照顾玺金的一个因由。
但有一点引起了我的注意,据一位老妇回忆,当年前王后刚进宫的时候,是与洁娜还有另外几个宫中老人一起被分配照顾前王后以便主持紫薇殿的大局,以及协助前王后统领后宫,还肩负着教导前王后宫中礼节等重大的事。
那是最得到信赖的一段时间,所以记得相当清楚,前王后尤其喜欢洁娜,认为她沉稳镇定不多口舌,只是在前王后熟悉宫中要务后开始不再重视她们,甚至在后来以不适任为由将们调往其他地方。
风光后的破落自是被很多人排挤不屑,而且年纪也大了,只好选择离开宫廷,安度晚年。只是听说洁娜还是留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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