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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我为皇-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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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不平常,之前已经说过了,用凤羽鸟做送信鸟,还不是好玩乐的孩童和无所事事的贵族小姐夫人们,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法圣,一个家族的当家族长,一个中年的男子。
听起来就是比较诡异的,但也可以算作是普通的。因为我们家的卢修斯大人一向是对华丽的外表无比的推崇。
并且信奉着长相好的人不一定有才能,但长相贼眉鼠眼的家伙一定没有才能这样信条的卢修斯大人,实在是不值一提。
当然,这样的想法的人不在少数,很多贵族都或多或少的有这样的看法,不过谁也没有卢修斯这么理所当然光明正大的表现出来罢了。
就是古中国这样注重容貌的都有“相貌秉异,实非常人”这样的说法,可想而知卢修斯的行事风格有多么的引人注目。
不过他显然不在意别人的看法,不管从哪一方面来说,他都有让别人迁就他的资格。
有些事,有些人做就是遗臭万年,有些人做则会变成一段佳话流传,卢修斯就属于后一种。
话题又有点扯远了,总而言之,那只华丽的凤羽鸟停在书桌旁的架子上,神态倨傲的等待着卢修斯的注视。
所以说什么人养什么宠物。
卢修斯对他的鸟并不是很关注,直接取下了信件,打开,里面只有薄薄的一张纸,上书:亲爱的小修修,人家想你了。
没有署名,当然也不需要什么署名,会这么称呼他的只有一个,那个当面就敢调戏甚至非礼的,他的陛下——愔。
猜到归猜到,并不代表卢修斯就会习以为常,甚至有什么心理的好的方面的活动。
他直接皱了一下眉,很用力的手指几乎将白纸撕得粉碎,最终,仅剩的一点理智终于克制了这个非常诱人的想法。
扯过一旁的一张白纸,颤抖的手显示卢修斯绝对没有他表面看上去的那么平静。
“多谢陛下的抬爱。”很简短的回答。
笔笔华丽张扬,却异常细腻美观的字体跃然纸上,卢修斯甚至看都不看一眼,直接丢给了凤羽鸟。
凤羽鸟明显对主人此刻非常不华丽的动作有些抵触,低吟了几声才抓住纸,姿势无比优雅的滑翔出书房。
屋内的卢修斯皱着的眉头却是渐渐的松缓下来。
正文 第一百一十一章 暗流涌动
第一百一十一章 暗流涌动
(此章第三人称)
就在卢修斯回信的当口。他的儿子正站在施德学院的院校墙边。
精致的脸上满是踌躇和犹豫,外带着隐藏不住的一丝兴奋的光芒:“这样没有问题吧?”斯科特仅剩的一点儿贵族的理智在崩盘。
他的身边是一张同样小巧可爱的脸蛋,看上去要比斯科特小上一些,却是要沉稳上不少,只见他望着高高的院墙:“听说羊城的战火愈演愈烈,已经一发而不可收拾了,现在各方虽然平静着,但其他两国的人马援助都到了,这可是十年前巫妖王之后的第一次,不知是不是会天下大乱。”
斯科特转头看了看他:“那我们这样出现是不是会影响他们的布局?”即便他还是一个十三岁的孩子,但从小就在卢修斯以洛城继承人的严格教导之下长大,热血是有,冲动正常,归根到底还是有些基本的理智和素养。
易达没有回头,眼底却闪过一丝不明的光芒,淡淡的道:“陛下已经近半个多月没有出现在公共场合了,国事都由仁王殿下代理,还有两三天便是陛下的生辰了,却没有听说什么动静,以我的猜想,应当是去了羊城了。”
闻言斯科特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的看着他,抿了抿唇:“小叔叔去了羊城?”这叔叔二字是上次在斯科特生日的时候愔要求的,理由是他既然是和卢修斯同辈,还是他的好友,自然就是斯科特的长辈了,叫声叔叔不为过。
不管是笼络人心也好,真心实意也罢,作为洛城未来的家主,斯科特都没有办法拒绝现任国王的亲近之意,更何况他也很喜欢愔。
易达微微笑了一下,整张小脸泛出一些红色,倒是平添了孩子该有的害羞和可爱,让斯科特看的一愣。
“我当然确定啊,陛下看上去远没有传说中的恐怖,虽然很威严,但也很亲切,易达很喜欢他呢。”眼睛亮亮的望着斯科特,带着崇拜的光芒。
斯科特昂起头,骄傲的道:“那是当然的,陛下那么的厉害,他还送我一条魔晶项链,那可是传说中的圣级魔兽璎珞的额石呢,可以提高魔力的数倍呢,连父亲都很喜欢呢。”
璎珞是并列大陆已知的七大圣级魔兽之一,也是以纯魔法而闻名的魔兽,虽然魔兽都是魔武共有的,但终究是偏向其中的一方比较擅长。另一面则不足道哉,不过或多或少都会使用。
璎珞却是其中少有的只能使用其中一种的魔兽,如同人一般,它们擅长的就是魔法,各系魔法融会贯通如臂使指,可以说比一般的圣级魔兽还要厉害一些。
而额石则是它们魔力的汇集地,名字是额石,但并不代表就在额头上,却是在身上任意一个地方,每一只还不一样,你即便费尽了功夫杀了它,说不准那额石早就被打的稀巴烂了。
其珍贵程度可想而知了
说到七大圣级魔兽,并不是指最厉害的七只魔兽,指的是七种最厉害的魔兽,所谓的种,就是说的纯血的种族。
魔兽不在乎纯不纯血,纯血也会和其他的种族繁衍后代,这不是问题,纯血就是说有种族,有族群,基本一致的基因。
比如巨龙。比如凤凰,比如麒麟,比如璎珞。
也许数量不多,但好歹不是世上仅存的一只,也为人们熟悉和认识。
所以,那条魔晶项链算是绿依王室的珍藏了,也许还是世上唯一的,而愔将它送给了斯科特作为礼物,饶是斯科特这样被富养在顶级魔法家庭的继承人,也如此的骄傲和兴奋了。
易达作为他的最要好的朋友,自然不是第一次听见这样的话了,皱了皱眉头,瞥了某只正在进化中的幼年孔雀一眼道:“我已经可以背下来了,斯科特。”
斯科特听闻,脸上难得的一红,撇过头道:“我是说陛下会不会生气,看到我们?”
易达撇了撇嘴:“没有关系的,虽说羊城事急,但既然是陛下,怎么会让自己置身于危险之中?大不了我们呆在他的中军帐中不出去便是了,还能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呢。”
“嗯,你说的对,易达你真聪明,时间不早了,在院长发现我们出走之前我们快点吧。”斯科特坚定了一下,认真的道,旋即左手化作一道红光,和着胸前魔晶项链的光华攀上墙壁,瞬间隐没其中。
墙还是那堵墙。似乎没有什么分别,要是仔细看你才会和边上的墙壁对比看出,这边显然要真实一些,却是墙上有防卫外敌和警示学生的作用的。
这原本要比斯科特的法力高上许多,别说是刚入学的学生了,即便是快毕业的,也不定就有这种法力。
不过,加上那增幅的魔镜项链,就不一样了。
“好了,走吧。”斯科特双脚一用力,脚底泛出青光,轻飘飘的就飘出了高墙。
没有注意到身后孩子的目光,在他的脖子上的项链上盯了许久,不是艳羡和贪婪,只是嫉妒,刻骨的嫉妒在眸中隐没。
两个孩子的失踪案件,到了晚间,才被加强巡视的老师发现,最近不太平,学生难免都有个热血沸腾的年纪,还大多是在蜜罐子里长大,不知天高地厚。
即便施德学院对自己的防伪系统很自信,也不得不再三警戒。
只是没有料到。不是即将毕业的自负骄傲的少年,倒是刚入学的两个孩子,一个还是洛城的继承人。
事态变得严肃起来,认真的路基第一时间给洛城发了消息,然后告知城卫军戒严,甚至几公里之外都找过了,却意料之中的没有发现两人的身影。
且不说卢修斯得知消息后如何的震怒,却说王宫政仪殿内,遥正在和奉嘉面对面的坐着。
更具体点的话,是愔的办公室内,就是那一层楼的庞大私人空间内。
遥淡淡的微笑着。一如既往的云淡风轻。遥并不是个十足的美男子,要仔细与愔分辨的话,两人真的没有丝毫的相像,与愔的英俊不同,遥要普通的多。
最多说得上一个清秀,但没有人会质疑他的身份,或者轻视他的存在。
只为他身上独有的气质,贵族特有的优雅之外,却没有贵族们的高傲和华丽,甚至可以说是非常的清淡,像那碧绿的竹子,幽香的兰花。
可说是君子如竹,君子如兰的完美展现。
不用多加言语和表态,只需要静静的往那一站一坐,就能让人自觉地安宁下来。
奉嘉却是与之截然相反的,他的长相属于精致的那一类,眉眼间自是英俊非凡的,不过与愔的斜飞入鬓的带着张扬的俊逸还是有差别的。
他的气质是隐在骨子里的,贵公子的优雅和气度,眼中是坚毅和隐忍,背脊中有刻在骨血的骄傲和坚持。
奉嘉无疑是骄傲的,当然,遥也是骄傲的,大凡不自卑懦弱的人大多自信骄傲,只不过区别在于是不是外显罢了。
奉嘉却是温和的,礼貌的,也是疏离的,他的举止让大多数人都心生好感,只是那基于从小教导的礼节,却又鲜少人才知晓那是带着忽视——或者说轻视?——的温和。
对于他在意的人在意的事,却是无比激烈的,他的坚强和脆弱如此的矛盾和对等,只不过真正能进驻他眼底的又有几人呢?
遥则是君子,他的骄傲在他的清淡中。如果说奉嘉的骨血其实是激烈的,那么遥就是表里如一的淡然。
想得多,表现出来的却很少,他的表情。即便是心情震荡的时候也会反常的平和。
不是装相,而是不善于将自己的情绪展现出来,让旁人知晓。
这一点其实愔清楚,白净雅也清楚,只是真要说完全不在意,那是不可能的,尤其是自己爱的如此绝望的时候,那平淡的几乎没有波澜的脸孔实在是莫大的讽刺。
在面对自己的父亲的生死这样的事情中,奉嘉曾在愔的面前哭过,也曾在自己的屋中一把将愔压在身下,严词质问乃至威胁。
不管他是不是情绪失控,至少代表了他的内心,这样的事情在遥看来是完全不可能的。
即便对于愔,他的感情有多深,有多痛苦。
那天在塔卡斯神庙中的诀别,遥在愔走后却是弹断了数根弦,指尖血流如注,他也只会怔怔的望着,没有痛苦,没有悲伤。没有任何看得出来可以分辨的神情。
也许是天生的性格如此吧,连愔也是一样,在他的面前,连带着都会沉默。
或者,是情到深处,不管如何,都是天定的,人走的。
至少有一句话没有错,性格决定命运,遥的性格决定了无论他是不是爱上愔,情路都不会很顺畅。
此刻的奉嘉和遥面对面的坐着,遥在打量着奉嘉,年轻,坚毅,理智,优雅,和敏慧,芗城的现任家主到底不是一般。
比起其父来,虽然有些稚嫩,终究是青甚于蓝。
而同时,奉嘉也暗暗的打量着遥,仁王,到底盛名之下无虚士。
放下手中的茶杯,奉嘉微笑道:“不知殿下召见,可有何吩咐?”
“说起来,已经不是第一次见面了,都没有好好的与奉嘉说上话,倒是唐突了。”遥清淡的笑着。
正文 第一百十二章 刺客再现
第一百十二章 刺客再现
“殿下客气了。”奉嘉不动声色。既然仁王不急。自己也没有必要表现的焦躁。
两人喝了会茶说了些无关紧要的话,遥才缓缓道:“前些日子,听说唐柯伯爵身故了,没有及时前往,是失礼了。”
奉嘉的手指微动,放下杯子:“殿下多礼了,父亲要是知晓,自然会感激莫名。”
这话说的客气,却是有些微讽。
遥似乎没有察觉,旋即道:“刺客抓住了么?”
奉嘉摇了摇头,黯然道:“没有,完全没有一丝头绪。”
似乎叹了口气,遥没有说什么安慰的话,只是沉默,却拿起一边的茶壶为奉嘉满上茶水。
“其实今日,是我事情想要拜托奉嘉。”遥制止了奉嘉,道。
“不知殿下的意思是?”
卢修斯收到学校的信件自然是震怒的,自家的儿子自己清楚,虽然在同龄人里数得上一二,即便大上个几岁胜得过斯科特也没有几个。
这一点,作为父亲。卢修斯是非常引以为豪的,但不代表他就会盲目的认为自己的儿子是套着主角的光环的无敌小强。
一方面为斯科特出走的事感到愤怒,一方面也非常的担心。
羊城是什么地方?
不是游山玩水的胜地,而是战乱之地啊,每天死的人那是以两位数以上登记的,更别提现在的战时状况了。
说句不好听的,连愔都不能保证说,我在那里是绝对安全的,不会出现任何意外,那还说两个未成年的小孩子?
所以他毫不犹豫的撕掉刚才写好的回信,直接换张纸写道:谨遵陛下的旨意。
如果没有办法,只得自己亲自前往羊城将不知天高地厚的儿子逮回来。
至于那貌似鼓动自家儿子的小孩,卢修斯眯了眯眼睛,也许自己太低估他了,或者说太高估斯科特了。
回想起愔说过的话,他是冲着愔去的。
当时的自己还是将信将疑,毕竟一个小孩子,看上去还不一定满了十三岁,有多大的心机,就是有些小计较,还耍的出多大的风浪不成?
再者自己也完全不知道愔是以什么评断一个刚刚第一次见面的小孩的,所以虽然上了心,也没有多去关注。
不管怎么说,过多的干涉刚刚开始独立的接触人际关系的儿子的交友,实在不是一个父亲应当做的事。
可是,这个小孩安分了没有多久就敢私自鼓动斯科特去危险的地方,一脚踩上了卢修斯的底线上。
你说为什么认定是别人的怂恿而不是自家儿子的主动?
不是卢修斯偏心——当然偏心自然是人人都有一点的。实在是知子莫若父啊。
斯科特是有天赋的,这一点谁都得承认,性格上也有卢修斯的影子。待人接物上也非常符合贵族的礼仪,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这些都是出类拔萃的。
但,从小的单传,导致了斯科特是一个人成长起来的,没有玩伴,没有同龄人的交流。
这无疑是最大的缺陷,莫说前世那些有钱人家的小孩,但说八零后九零后的独生子女们,不也或多或少的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么?
这样想来,斯科特比之更加孤单,因为至少那些孩子还要上学的,亲戚家的朋友家的孩子也都有往来,但斯科特是完全一个人的。
当然仆人中也总有差不多大的孩子,但那终究是不一样的,身份上的差距,注定了两人之间不可能出现所谓的友谊。
到现在为止,只有点华丽的癖好和傲慢的贵族仪态——这一点和他老爹无比的相像,没有出现啥子自闭啊。自负啊,欺男霸女或者宠坏了王子啥的,也是个难得的意外了。
只是,对于他人还是有些稚嫩的,爱比如第一次见到愔的时候,就是偷偷的出门,好吧,小孩子都有的叛逆和冒险精神,斯科特的贵族礼仪再好也不能抹杀。
在对待突然出现在自家后院门口的形迹可疑的男人上,愔自身的气质是一回事,但,对于一个贵族,一个防备和被防备都属于本能的贵族来说——不管是不是一个小孩,他都太容易轻信他人了。
只不过,这一点都被忽视了。
卢修斯对于自己的儿子太自信了,他认为自己在教导他的时候,他非常的聪慧和理智。但是,情商和智商不是一回事啊。
即便斯科特的情商也不低,理论知识和实际事实能是完全等同的吗?
话扯回来,这些都另说,卢修斯非常的相信一点,那就是斯科特虽然有些小孩子的脾气,却绝不是被宠坏的小王子,不可能这么没轻没重的跑去羊城耍着玩。
这点卢修斯是说对的,斯科特确实是有犹豫的,要是没有易达,说不定就是想想罢了,实际行动?他可不想被自家的老爸关进黑屋子去。
不过要完全的说是易达的错也不竟然,说到底都是小孩子的面子问题。斯科特不希望被刚刚结识的朋友当成胆小鬼,慢慢的就演变成这样了。
当然,自己蠢蠢欲动也是一回事,还有关于愔在边疆的消息,都让斯科特忍不住,所以这次的事件是个偶然。
卢修斯不相信偶然,所以他愤怒的吩咐仆役打理行装,决定亲自前往一趟,虽然他很不高兴再次见到那位头痛的陛下。
将镜头切回边境,懒洋洋的眯眼睡午觉的我很幸福的躺在溟庆的膝盖上,一边还放着水果点心,这天秋高气爽,徐风阵阵,端的是一个好天。
睡觉的好天。
完全没有料到千里之外发生了什么事情。
不过我很快就知道了,因为一只华丽的有点过分的凤羽鸟正骄傲的停在小柜上,几乎不用猜想是谁的信件,一看就知道了。
暗自为自家臣属的奇特的爱好表示不可理解。
只见它骄傲的望着我——说实话我一直想不通长在两边的鸟的眼睛怎么能看到前面的,然后对着我生出它白嫩的左脚。
我华丽丽的黑线从额头上挂下来。
直到我眼睛从它华丽的屁-股——尾羽上挪开,在它纤细——废话,你说那只鸟的腿是粗的?——的脚踝上对焦,才注意到那小小的纸片。
我伸手解开,一阵淡淡的香味散开来。
卢修斯的品味不低,香味淡而不俗。算得上清香宜人。
但,我还是受不了,男人,什么叫男人虽然很讨厌汗臭味的男生,好歹沐浴露或者肥皂味啥的也很正常的吧。
就是非常不能想象一个男人涂上香水。
我知道前世的上层社会的男子,护肤品啊美容啊服装啊装饰啊的有时比女人还讲究的,这很正常,但不代表传统或者说普通小老百姓家的我能够理解的。
男生么,自然是应该简简单单的,朝气蓬勃的,甚至是热血沸腾的。有理想有追求,有坚毅有傲骨。
我承认我的思想OUT了,不过这是我的爱好啊爱好。
话说,这里的贵族貌似都比较注重仪表,男的女的都一样,至少我接触的男子身上都有淡淡的香味,算得上个人有个人的味道。
不过我还能接受,因为我也有,这是紫箫安排的,衣服上都有,就是很淡,如果不是凑得近了,或者说贴在一起,不会闻的出来的。
反正前世我是女孩子,对此不反感,也就随她去了。
但是,这个但是,卢修斯这家伙是个例外。不管是什么东西上都是无比的精致华丽的,还带上香味的。
比如这信纸,还没展开呢,就是一股沁人心脾的香味。
即便我不讨厌这股味道,一个男人,一个正常的男人信纸上的香味,想想就有点头晕。
然后,我展开信纸,发现自己果然是脑细胞不够,头晕的厉害,难道说其实我是还没有缓过劲,留有后遗症了?
上书几个我无比熟悉的华丽的字体:谨遵陛下的旨意。
什么旨意?我有过什么旨意么?
我怎么不记得了?
上一封信上写了些什么来着?好像是想念小修修这样的无比无聊的信件吧。我也是闲着没事干随便乱写的。
如果没有人假传圣旨的话,应该就是指代这一封吧。
那么谨遵圣意的意思就是说,卢修斯,要来?
我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冷静了一下后,得出只有这个结论了。
虽然这么说让我很伤心,不过卢修斯不是一向以躲的我越远越好的为自己的目标的么?怎么忽然之间这么主动了?
很不可思议啊,还是说卢修斯在我短暂的离别之后忽然之间发现自己已经情根深种了?
恶寒了一下,我将这个无比诱人的想法抛开。
没等我想明白。有人在院门口敲了敲,恭谨的道:“雅大人,将军让雅大人去议事厅有事相商。”
木捺有事找我?
愣了一会,将信随手放在桌上,起身往外走:“他有说什么么?”
“将军没有说是什么,不过好像是因为戈源国来使的关系。”
戈源国在迟了那么些天后,终于来使了?
眯了眯眼,跨步走出院门。
就在那一瞬间,一柄细剑斜刺而出,我本能的向后一仰,狭长的刀锋在脸上划出一道伤口。
正文 第一百一十三章 阳光中的男人
第一百一十三章 阳光中的男人
本能中,我后退半步。躲开了直向我面门的长剑,回过神来的时候,溟庆已经和人缠斗在一起。
这是正值午间,吃饭的吃饭,午睡的午睡,为了打扰小院的休息,侍卫都离得比较远,一时间都没有注意这里。
我看着和溟庆打斗的人,一身海蓝色的袍子,没有多少华美修饰,但也不是普通的货色。
这时候我应该让侍卫们过来才是,但我现在不打算那么做。
因为这个明显很特别的男子。
当然,在不断的打斗中我并没有仔细的看清他的长相,但看着身段,不比溟庆矮,甚至还要高一些,应该有一米九的样子,不过没有木捺高。
身材么,比较修长,肌肉有几块吧,不过没有很夸张的样子。
这些都不是我注意的原因。我关注的是,这个人怎么看都不像是刺客。
什么是刺客?首先游走在黑暗之中,趁人不备,一击必中;第二,即便不是夜间,应该也是常人松懈的时段,比如现在,这一点很符合他的身份。
但我觉得,不管这个男子如何,一个刺客要么长相普通的大众化,不引人注目,就是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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