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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姿物语 01 前传 04 银河篇-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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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婆不以为忤,开心地笑着。

“小朋友,吃了糖要说什么?”

小草提醒孩童们,并让他们一一道谢,不知为什么,她很喜欢这位夫人,她的身上有种高贵的气质,肯定是出身好人家,却是难得这等平易近人,眼尾的皱纹,是俗称的笑纹,想来,这位夫人年轻的时候,也是常为身旁的人带来欢乐!

把糖给分光,老婆婆擦亮眼镜,仔细打量小草一番,温言道:“小姑娘尊姓大名啊?”

“我叫小草。”小草本能地回答,随即愕然,“婆婆……您看的出我是女子?”

婆婆呵呵笑起来,道:“你花朵般的肌肤,又生的这等俊俏,除非是瞽子加呆子,谁会把你当男孩看啊!”

“就是有人瞽子加呆子,还不只一个。”

小草暗暗诅咒某人,另外也对自己女性魅力尚在,松了一口气。

“小草姑娘来这儿,是来游山玩水的了。”

“婆婆,您叫我小草就可以了。”小草笑道:“小草是陪朋友来的。”

“既然是来玩的,那这间小庙,你不可不看。”

说着,婆婆兴冲冲地,挽着小草的手,朝庙里走去。

小草喜欢与老人家相处,在相处的过程中,可以获得许多难得的知识,是以欣然接受,跟着走去。

“老夫人,请小心。”

两名随从不放心,要伸手过来搀扶,却被老婆婆挥手拒绝。

“真是的,老是以为我不中用了。”

老婆婆喃喃道,小草一笑,将原本被挽着的手,顺势搀扶老婆婆,步进庙内,再对两名随从感激的眼光,颔首致意。

“小姑娘的心地不错啊。”

“婆婆说笑了,不知您今年多大岁数了。”

“呵呵呵……我自己也记不清了,嗯!三百五十岁的生日,是在十七年前,那么现在是……”

小草闻言一惊,风之大陆上,人类的平均寿命是两、三百岁,这老夫人近四百岁,那真是高龄了,看她谈吐清晰,步履犹健,大概是平常保养的不错吧!

思量间,已走进庙里,庙的后堂,没有供奉神明,土墙上画着美丽的壁画,还有纱缦保护,看起来一尘不染,该是有人常常打扫吧!

小草望了老婆婆一眼,她拉起了廉缦,一双手彷佛在探视多年老友,充满感情,珍而重之地轻抚壁画。

壁画里,土地乾涸,火红的太阳肆虐,正是大旱时节,一条小河流经中央,两批人马,各据一方,手持兵器,怒眉腾腾。

一个白衣少女,努力地排解纷争,在两方人马间劝说,最后,是众人一齐祈雨,而天空也降下大雨。

当小草看到壁画的瞬间,整个人如遭雷殛,不敢置信地呆住,然后,哑着声音,热泪盈眶。

画里的白衣女子,眉目如画,祥和柔雅,那面孔、那神韵,依稀是那么地熟悉,小草心底呻吟出声:“妈妈……”

不会错的,在那个女子的左袖,绣着朵菊花形的纹章,那是母亲年少时爱用的印记,她曾在母亲未继位前的几篇诗稿里看过,那几篇诗稿,还被偶然发现的小草,当作宝贝,藏在宫里。

“画很美对不对?”

老婆婆笑了几声,开始叙述一个遥远的传奇。

在三百年前,那时的杭州城,尚是荒郊田野,一次大旱,把所有的田地都乾涸了,唯一可维生的水源,就是来自左面深山的一条小溪。

人们依照姓氏、种族,分成两派,纷纷声称自己才是水源的主人,在几次会谈破裂后,双方展开大规模械斗,死伤众多,事后,更开始互设栅栏,偷偷到对方处放毒,使得原本严酷的天灾,再加人祸,民不聊生。

一位名叫阿绫的少女,就在此时来到了杭州,她以义诊获得了普遍的好感,后来,更进一步地为两个势力作调和,历经无数困难,在她的努力之下,终于让大家握手言和,共同渡过天灾,而老天也适时地下了雨,杭州就此恢复和乐。

“想当年,阿绫与我情同姊妹,我还在她的诊所里帮忙过哩!”老婆婆遥想当年,不胜欷吁。

“您……与传说的那名女子相识。”

小草小心地问着,她知道,自己终于接触到,母亲不为人知的过去了。

“岂只认识,当初阿绫逃家偷溜……”

“什么?”

小草傻了眼,不是说“微服出巡”吗?

怎会是逃家偷溜,那个视女王责任为天职,宁可舍弃亲情,终其一生未有违背的母亲,居然会……偷溜,这怎么可能?

小草心底,浮现无数疑团,照这么看来,母亲当年,是否也像自己一样,为了某种理由,不告而别,偷溜出宫。

“阿绫在杭州的第一个朋友,就是我,我们一起开诊,一起收留孤儿,照顾他们,阿绫的心太好,是烂好人一个,经常连野猫野狗也捡回来养。”

婆婆笑着说,“可是阿绫也有很风趣的一面,孩子们跳蚱蜢的游戏,就是她发明的,嘿!想当初,那群蚱蜢本来是要下锅的,却给她变成了这等把戏。”

“她胆子很大,记得当年上游设水闸,下游快乾死了,她自己做了炸药,三更半夜,一个弱女子,偷偷去把水闸炸得翻了天,回来以后,还行若无事地做早餐,不是我一直逼问,她还不肯说咧。”

“这……这是怎么回事?”

前半段是对的,可是后半段,怎么会这样,婆婆所说的,真的是母亲吗?

自己的母亲,居然有这样的一面,小草脑里一片混乱。

“她是个很聪明、也很坚强的女孩子,而且不是一般肤浅的小聪明,是真正聪明。我们努力化消人们间的误会,可是困难重重,我曾经想要放弃,但阿绫一直想要坚持到最后,她想让镇上的人知道,仇恨、对峙,并不能解决问题,最后会一起走上毁灭的道路。”

婆婆缓慢地说着,她不断回忆当年与挚友相处的时光,“最后,她成功了,人们被她感化,握手言和,大家合力祈雨,老天爷也终于下了雨。”

婆婆指着茶几上的物件,那是几只用草编织的灯,草质粗劣,极易伤手,但灯却编的巧致精美,足见编灯人下了不少苦心。

“阿绫让大家编草灯,奉献祭天求雨,她自己建了个高台,穿着白衣衫,美得像个仙女一样,在台上祷祝三天三夜。老天,便下了雨。”

小草知道,这是所谓的筑积之法,把众人的意念,藉着某种仪式增幅,传达给上天,藉以祈求风调雨顺,母亲以此法祈雨,可谓别出心裁。

“以后,杭州城没再闹过旱灾,可是这套东西,就此传了下来,人们用草编成某种东西送人,藉以传达心意,成了习俗。”

婆婆说完,看着壁画,呆呆出神,这些年来,她每天总要来这一趟,怀念那段难忘的岁月。

“那……后来呢?那个女人最后怎么了呢?”

明知道结果,小草还是忍不住问了。

“走了,可惜这么好的一个女孩子。当一切事情有了结果,阿绫对我说,她要去做自己应该做的事,就离开了,人们为了纪念她,就在庙里画了壁画。”

婆婆的眼中有泪,或许,是对好友离别的感伤吧!

“我还记得她离开时候,对我说的话。”

因为心神激荡,婆婆的声音有些低沉。

那一天,她起了个大早,在晨光中,阿绫向她道别。

“我要走了,谢谢你对我的照顾,和你相处的这段时间,我一生都不会忘记。”阿绫缓缓笑着,笑容里,有某种犀利的决心,“我,有几件非完成不可的工作。为了不让错的事情,继续错下去;为了让我以后的继任人,明白什么是真正的幸福,我必须回去。”

“……”

“这些事,可能我无法完成,不,在我这一代,是不可能做到的,可是,我仍然会终其一生,为这个理想铺路。”

阿绫的音容,在未散的晨雾中,渐渐隐没。

“或许有一天,我的女儿,会追寻我的脚步,来到这里,届时,请你务必让她知道,她该知道的东西。”

“这就是她的交代。”

婆婆转过头来,温和地问道,“你是阿绫的女儿吧!”

小草听这一连串的故事,心情起伏,激荡的说不出话,颤声道:“我……我……”却是半句话也说不出。

“我不问你的身分,也不管你现在是什么人?”

婆婆笑着,眼神中蕴藏着洞悉世情的笑意,“我只知道,你是我好朋友阿绫的女儿。”

“是的,婆婆。”

“果然就是你了,我已经等了七百年了,撑着不死,就是为了想见你一面。”婆婆的声音里,是卸下负担的疲倦,“如今,我总算是如愿了。”

“可是,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婆婆口中的妈妈,完全是我所不知道的啊!”

因为心情激动,小草有些失控,“陪孩子们玩蚱蜢,偷偷跑去炸水闸,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妈妈。”

在小草的眼里,母亲与自己之间,有一层无形,却无法逾越的鸿沟,虽然自己不是不被关心,但是宫廷的生活,总让人觉得冰冷。

在国民与亲情之间,母亲显然选择了前者,整日忙于公务,为民众舍身,难得见几次面,母亲也只是冷冷的叮嘱,要她好好注意身为继位人的义务,充实自己,不要只想着肤浅的个人情爱,而要为国民舍身,成为为国为民的大爱,以备日后成为个出色的女王。

这是雷因斯·蒂伦历代王室,女王必遵的信条,母亲,也只不过是其中之一而已。

可是,随着年龄增长,小草的内心,对于这种教条,越来越抱持着怀疑的态度。

博爱,是人类的精神里,极为伟大的一环,只是,这种东西,能够以教条的方式,流传下来吗?

一个连自身亲情都能舍弃的人,真的还有“心”,去博爱其他的人吗?

不知有多少次,小草故意犯错,想看看是否能将母亲寒霜面具打破,但每次都大失所望,她只是淡淡的,冷冷的,点头表示了解,好像这些事连听的价值都没有,小草甚至怀疑,对于母亲而言,自己唯一的意义,仅是继位的人选,她们之间,不需要亲情的存在。

“笨蛋,只要你肯稍微对我笑一下,一下也好,我就满足了啊!”

这是小草的期盼,每一次的生日,每一次的得奖,从宫内省官员手中取过奖章的时候,小草真正期望的,是母亲的拥抱。

不需要什么形式上的奖励,只要像普通百姓家一样,妈妈对放学回来的孩子,亲匿地摸摸头,温暖地将她抱在怀里,如此而已。

然而,这个心愿,从未达成,以致于每当学院放学,看着旁人,亲子相依的温情,小草脸若冰霜,从此行为越来越叛逆,总爱与宫廷唱反调。

事实上,倘若不是因为这样,小草的人生,可能会走向另一条道路,她会与同年纪的朋友一般,在贵族私院中,学习知识,努力当个淑女,日后成为个端庄的女王。

今天,从婆婆说的话里,小草听到了不一样的母亲,那个名叫阿绫的女子,不仅是慈爱、祥和,她为了守护的东西,充满勇气,不惜挺身对抗,这正是小草所期望的母亲。

为什么两种样子,前后会差那么多呢?

为什么母亲回到宫廷后,会变成这种样子?

母亲临走时所觉悟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几个疑团,令小草沉思难解。

“婆婆。”抬起头来,小草问道:“我妈妈……妈妈想传达给我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呢?”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婆婆语带机锋,笑着说,“我所知道的阿绫,可不是那种不负责任,会把没做完的事,丢给朋友的人。”

“她要我告诉你的东西,她一定早就跟你说过了,只是你自己没发现而已。”婆婆扶着桌子,巍巍站起身来,“又或者,她是要你自己去寻找这个东西。”

“要我自己去寻找?”

“小侄女啊!人的一生,有某些问题,是只有自己,才能给自己答案的。”

婆婆笑了起来,“你的母亲,是一个凡是靠自己解决的坚强女人,身为她的女儿,你不该这么问啊!”

“我明白了,我会找出那个答案的。”

小草眼里,有了前所未见的神采,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一瞬间,她觉得婆婆就像是母亲的化身,而且是她向往已久的那个母亲。

在仆役小心搀扶下,婆婆缓步出门,临走前,她对小草说:“其实,你和你母亲当年很像,真的很像。”

“妈妈年轻的时候,也和我一样吗?”

“一模一样,那个神韵,讲话时的语气,全是一个模子出来的。”

小草笑了,她很自然地回答,“那是当然的了,因为她是我妈妈啊!”

送走婆婆,小草惊觉满室斜阳,竟已是黄昏时分,在夕阳照映下,壁画中母亲的形象,光彩流动,栩栩如生。

“妈妈在这趟旅行中,找到了她的人生理念,我一定也要去看看,妈妈想传达给我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小草暗自下了这样的决心。

走出庙门,小草分外感到神朗气清,十多年来的阴霾,在这短短的一个下午,彷佛消去大半。

“咦!那边不知道在干什么?怎么这么吵?”

左边人群聚集,喧闹吵杂,似乎是发生了什么事。

“哎呀!糟糕,放那个白痴独处大半下午,一定出事了。”

忆起与兰斯洛分别一个下午,再看到眼前的人群,小草已经有了很不好的想法。

匆匆跑去,走近一看,兰斯洛一膝跪地,手上拿了束莫名的野花,正在高唱情歌,而在他面前,紫钰颇为尴尬的站着,不知所措,小草来的及时,刚好听见“君子好逑”这句结尾,声音高亢,令人有掩耳逃窜的冲动。

现场的群众,依旧鼓噪,他们虽然不对兰斯洛的走调怪歌,抱持好感,但为那画中仙一般的美女所惊艳,每个人都想看看,这个美女,要如何拒绝,那个想吃天鹅肉的浑小子。

幸灾乐祸,自古人性皆然。

小草又是好气,又是好笑,“那个大白痴,真以为自己是大鼻子情圣啊!叫他用音乐来打动别人,是用笛声,不是用歌声啊!唉!好破的歌……”

饶是小草聪明多智,此刻也没了主意,只得静观其变。

而事情的发展,是没有人能够料到的。

众目睽睽下,紫钰笑了,彷佛可以融化万年雪般的温暖笑意,她接过花朵,在一片叹息声中,与兰斯洛挽手而去,状极亲匿,教现场观众捶胸顿足。

“总算了去一个麻烦。”

小草长吁道,她可没有那么天真,会认为兰斯洛的烂歌,打动佳人芳心,紫钰之所以肯这么帮忙,多半是看在大家的交情上,不忍兰斯洛太丢脸,才肯稍稍作戏一番。

“那个大浑球,为什么我要这么替他担心?”

小草喃喃自语,脚步却不自觉地追寻两人而去。

杭州文风极盛,骚人墨客本多,在围观的群众里,才思敏捷者,不乏其人,看到这幕“不可能的任务”,奇迹似的成功后,不少人以此为题,加上自己的想像,写成了传奇故事。

愚夫愚妇信以为真,将庙中神祗,误认为专管恋爱之神。

此庙居然成为年轻男女表白、求爱之所,而一举奏功者,竟也大有人在,此后数十年,香火鼎盛,络绎不绝,这就不是当初在场的任何一人,所能料及的了。

“想不到还是被拒绝了。”

在回家路上,兰斯洛有点沮丧。

“什么叫做想不到,你那种方法,不被拒绝才是怪事。”

一旁的小草,把握机会,努力落井下石。

回想刚才的场景,小草觉得好笑。

才走出庙门没两步,紫钰便抽回了手,本来飘浮在云端的兰斯洛,一下子便摔落地狱。

紫钰微一拱手,盈盈下拜,朱唇轻启,低吟道:“怜君密密情,感此伤妾心,徒叹奈何,徒叹奈何,自古红颜弹指老,华发早生,色未凋,爱已残,不如归去,不如归去。”

语毕,连半句话都不再多说,转头离去。

小草心下佩服,这才是敢作敢为的女中英杰。

这个女子,只怕是不会轻易系心于人的,她的冷清,不是独对兰斯洛一人,而是对整个世俗。

“色未凋,爱已残”两句,道尽千古女子的悲哀,男人会对美女倾心,为的,也就是那一张绝世容颜吧!

一但年华老去,昨日的江山美人,就只有“掩面低泣窥新人”的份。

像紫钰这样的女子,深明这个道理,又怎么肯将自己的心,轻易托付。

要掳获这样的一颗心,难啊!

“算了,再想别的办法吧!”

对于紫钰的想法,小草悠然神往,自己与之比较,不由得有点兴味索然,“我有点担心枫儿,把她独自丢在家,不知道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你怕什么,枫儿又不是三岁小孩,难道你还担心她会走失啊!”

说着说着,已经走至胡同口,小心看看有无跟踪,兰斯洛将门打开。

“枫儿,我们回来了……”

话还没说完,兰斯洛被眼前的景象所震惊,说不出话。

庭院里,恍若废物弃置厂(简单来说,就是垃圾堆),被拆成碎块的桌椅,压扁的铜锅,破烂的窗户……诸般家具器物,被彻底破坏,四散满地。

在这堆废弃物的中心,枫儿跳来跳去,手里撕扯由衣柜中翻出的绸衫,还将扯下来的布料,一把塞入口中,津津有味地吃着。

形状优美的小口,嘴边沾有泥土、杂草、还有……

“哎呀!我的铁线兰。”

小草惨叫一声,去抢救心爱的盆景,同时也忙着和枫儿争夺,所剩无多的衣衫。

“不行,这个不可以吃啦!……你再不听话,我就要生气罗……啊!笨蛋,别把我的手放进嘴里……”

兰斯洛望着眼前的一片凌乱,头晕脑胀,很难得地,他有了想一头撞死的冲动。

花了不少功夫,把濒临废墟的屋子修好,成了垃圾的家具买齐,好在小草原本就有随时跑路的准备,东西随丢随买,方便的很。

此后连续数日,小草待在家里,半步不出,任凭兰斯洛怎么引诱,也没兴趣出门,一来,是为了好好静心想事情,二来,也是为了照顾枫儿。

枫儿的野性未除,想要让她安静呆着,得费不少功夫,小草就花了相当的心力,才教会她穿衣,不要四处乱跑,拿无辜的器物磨牙。

其实,养动物就是要肯花时间,只要别让她觉得寂寞,一般来说,宠物都是很温和的。

这天,小草心血来潮,到外面抓了两只蚱蜢,回来找枫儿玩跳蚱蜢的游戏。

“枫儿,这一只红翅膀的,是你的;这一只脚上有斑点的,是我的。”

小草费力解说,枫儿则是满脸奇怪,不明白这两只蚱蜢有什么好玩。

“等一下我把蚱蜢放进洞里,你就跟着我喊,知道吗?”

“……”

“知道了吗?”

“喵!”

小草的游戏,在尚未开始之前,便宣告流产,因为缺乏挖洞的经验,小草掘的洞,深度不够,两只蚱蜢甫一进洞,便即跃出,两头逃窜,小草还没来的及反应,枫儿伸手便是一抓,把自己的蚱蜢丢入口中,当作美食大嚼起来。

“哇!我的蚱蜢……哎呀!不对,枫儿,快把东西吐出来,那个东西不能吃的,吃了会拉肚子,教了你那么多遍,怎么你就是教不会呢?”

担心枫儿吃错东西,小草又是拦阻,又是拍背,弄的手忙脚乱。

“这个东西有什么不能吃的,以前在山里,猎不到山猪野兔,本大爷还不是大把大把的吃下肚。”

闲得发慌,又不肯负起教养职责的兰斯洛,在一旁哈哈大笑。

“你笑什么,当初说要捡东西,事后一点都不负责任,你哪来的脸在笑。”

“谁说我不负责了。”兰斯洛笑道:“枫儿,你过来,我送你一件礼物。”

不敢靠太近,兰斯洛把礼物掷给枫儿,以免又给扑倒,舔东舔西的弄的满脸口水,对于枫儿表示亲切的方式,兰斯洛始终不习惯,而很无奈的,这也是小草屡教无效的项目之一。

兰斯洛的礼物,是条红色的皮革项圈,除了颜色抢眼之外,形式却简单,仅有一个金属环扣,与市面上五花八门的种类相较,是条相当素净的项圈,幸亏小草抢救的快,否则就给枫儿吞下肚当点心。

大陆的公约法,把兽人族的地位,定在奴隶与牲畜之间,若要在都市行走,必须配戴项圈。

市面上所卖的项圈,大多标榜“附麻醉效用”、“内附锁脉针”、“穿骨固定”之类的效果,藉由伤害兽人的身体,到达钳制的作用。

小草将枫儿当作姊妹看待,要让她受这等痛楚,自是怎么也不愿意,可是,若不配戴,则无法上街,只得整日在家,对于好动的枫儿来说,无异是变相拘禁,为此,兰斯洛特别施展匠人手艺,做了条项圈出来。

别上了环扣,枫儿不住转动颈子,伸手去抓,似乎对这个新的束缚物,感到极度不耐。

兰斯洛颇为感慨的叹了口气,帮枫儿把项圈套正,叹道:“你就忍一下吧!你的主子们,眼下还没发迹,改变不了这些劳什子规章,既然改变不了,你就只好学着适应了。”

靠着“第一眼作用”,枫儿对兰斯洛真是百依百顺,听到兰斯洛这样说,枫儿似懂非懂,不再乱动,把项圈套好。

“唉!”

“叹什么气?又在想你的紫钰小姐。”

“唉!”

“想就去找人家啊!又没人拦住你。”

“唉!”

小草暗自苦恼,自被紫钰明确拒绝后,兰斯洛这些日来,长吁短叹,闷在屋里,却又想不出任何方法,来个绝地大反攻。

“人家的要求很高,不是现在的你能做到的,还是多努力个几年,等到功成名就,再卷土重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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