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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姿物语 01 前传 04 银河篇-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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彷佛做了一场深沉的梦,苏醒的紫钰,缓缓地睁开眼睛。

“发生了什么事……这里是哪里……”

颇为疑惑地,环顾四周,才想起来,这是自己居室,落琼小筑的闺房。

“怎么搞的,头好痛啊!”

脑子昏昏沉沉的,似乎还没从沉睡的后遗症中醒来,身体累的彷佛要虚脱了,紫钰敲了脑袋几下,想要恢复清醒,睡太久真是件麻烦事,连身体各处都在抗议了。

说到睡太久,在昏睡之中,自己好似做梦了,是什么样的梦呢……紫钰努力地回想,却是半点残余记忆也无。

“哼!看来是病的太久,脑子也不灵光了!”紫钰自嘲道。

这个病真是不方便,有好多想做的事,都给拖累了,不过,这情形马上就要改变了,刚刚收到师尊传的讯息,着她立刻返回白鹿洞,搜寻多年的圣物,九天冰蟾,已被二师兄找到,自己的顽疾,终于有彻底根治的希望了。

“虽然不甘愿,看来,是要欠那讨人厌的家伙一份情了。”紫钰不喜欢公瑾,特别是,打刚才被怒雷惊醒后,紫钰发现,自己对这师兄的憎厌之情,好似又多了几分。

刚刚做的那个梦,到底是什么呢?虽然只记得一些模糊的片段,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只要回想那些片段,就有种很温馨的感觉,莞尔、喜悦、感伤、哀愁,交相杂落,脸上表情一下好笑,一下沉思,最后,胸口就痛的好像要给撕裂了般,眼眶忍不住湿润起来。

“啊!”一声惊呼,却是紫钰发现,床褥上的枕头,湿了老大一片,水源的来头,自是她的眼泪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紫钰皱眉道。绝美的娇颜上,尽是迷惘的神情。

对于那个模糊的梦境,在震惊之余,她有着很大的好奇,自有记忆以来,她从不记得自己曾落过泪,半次也没有,今日,怎会如此失态呢?

正在沉思间,某样东西吸引了她的视线,一缕晶莹的白光,自枕头的泪渍中透出,剖开察看,一颗浑圆剔透的明珠,柔柔地绽放光华,隐约间,浮现了一个“畜”字。

基于某种不知名的直觉,紫钰将明珠拾起,紧握在掌心,她有种预感,这颗明珠对她非常重要,日后,将会有重大的影响,帮助她寻回那个失落的梦境。

总有一天,她会忆起那个梦的,一定会的。

一番云雨过后,莉雅搂着兰斯洛,沉沉睡去,脸上犹挂着幸福的微笑,似是作着好梦。

兰斯洛斜倚床沿,轻拂着佳人丝缎般的肌肤,平静无波的心底,激不起一丝欲念。

遭到背叛所受的心痛,因为被欺骗所刻下的忿恨,这些心情,都不是轻易能够弥补的。

“凭什么?没有家世,没有高强的武功,没有万贯的家财,你认为自己有什么?”

“这个世界,强者为尊,只有实力够强的人,有资格主宰一切。”

“今天你之所以被我打的像狗爬,唯一的原因,就是你没有我强。”

“一个废物的话,是没有半点价值的。”

在洞中紫钰所说的话,一一浮现脑际。是的,在这个世界,弱肉强食是不变的铁则,只有实力才代表一切,就是因为自己太弱,所以才会任人欺负,任人利用,连守住心爱东西的能力都没有。

在此刻,兰斯洛暗自发誓,一定要变得更强,比现在强,比所有人都强,不管任何代价,他要强大到无人能比,再也不会被人蔑视,再不用被命运玩弄的地步。

可是,要怎么做呢?拜投明师、找寻灵药,这都是不切实际的作法。人情如纸薄,以自己毫无背景的资历来说,根本没有一个名门,肯接纳这样的弟子。

固然,以雷因斯·蒂伦的背景,可以立刻就获得良好的机会,深造学艺,可是兰斯洛的自尊心不允许,他要在不倚靠任何人的情形下变强。

几番苦思,都无结论,正自气恼旁徨时,忽地瞥见了茶几上的物件。

“怎么会在这里……”

茶几上,一个玉盒端放,对映月华,散发出妖异的光芒,正是铁木真的遗宝。

彷佛受到了某种牵引,兰斯洛悄声移开了莉雅的拥抱,缓步下床,将玉盒拿至屋外,坐在走廊间,缓缓开启。

盒内,白色磁瓶静静地躺着,秘笈安放于侧。这两样东西,为什么会在这里呢?是自己在昏迷前抓到的吗?或着说,是给水流一起冲出来的呢……

不管是哪种理由,也不管是否巧合,看来,这是上天所指点的一条明路了。

如果想要变强,有什么武功,比这天下第一魔功更适合呢?

打开秘笈第一页,那行红色的血字,在月光下,冉冉舞动,就如同恶魔的低语。

“欲修练天魔功者,需以人生的一部份,作为交换。”

心中的理智层面,好似发出了最后的警告,为了所爱的人,为了关心自己的人,不该犯此愚行,可是,也就是因为爱的深,遭到背叛的恨就更深。

当时的自己,还在奇怪,是什么样的人,会笨的去练这种武功,现在,他知道了。

看着血字,兰斯洛笑了,笑声中的寒意,犹如夜枭悲鸣,让人不寒而栗,如果两相比较,或许会发现,那种笑声,竟和公瑾有相似。

“用人生的一部份,换取天下第一的武功,这实在是太便宜了。”

没有一丝的犹豫,兰斯洛签下了与恶魔的契约,一口饮乾了磁瓶内的液体,他翻开了第二页。

天上刹时轰雷爆作,晴天霹雳,似是为了这不幸的开端,而哀号警告。

听得窗外爆雷惊轰,莉雅睁开眼睛,坐起身来,皎洁的月光,照在光裸的肌肤上,勾勒出浑圆的白玉曲线,成了一副慑人心魄的艺术品。

“到底是开了封印……”莉雅幽幽一叹。

兰斯洛开启天魔经,早在意料之中,莉雅没有阻止的意愿,魔功、神功,运用之妙,存乎一心,只要运用得当,也没有什么不好的。

天魔功的威力举世无双,倘若就此失传,的确很可惜,就让兰斯洛传承下去吧!虽然说,日后要面临的许多困难,大是棘手,甚至还有不知何时会发作的诅咒,不过,在强者的路上,面对挑战,本来就是在所难免的事,就让兰斯洛自行决定吧!

反正……莉雅笑了起来,不管他选的是怎样的路,自己都会陪着他,一路走下去的,这是他们两人共有的誓约,不管怎样都不会改变的誓言。

“你曾说过,决不会丢下我一个人,同样的,不管你走的道路是什么,我都会陪你走下去的呵!”如此,许下了一生相随的约定,作为杭州之行的休止符。

因为雷峰塔的事端,导致杭州一带,爆发大规模暴动,所幸辞官旅游的元帅,周公瑾,即时妥善处理,擒杀钱继尧以平民愤,同时还发觉了帝国重臣意图叛国的阴谋,数件大功,让周公瑾立时官复原职,获得封赏无数。

三月后,被捕入狱的司徒星霜,于天牢暴病身亡,理由不明。随着皇子的亡故,艾尔铁诺帝国亦陷入了帝位夺嫡之争,宫廷间自此不得宁日。

莉雅结束西湖之行,回国继位,是为雷因斯·蒂伦女王。依照古礼,必须进行洁身大典,但不知是否灵窍不能连开,亦或是与兰斯洛相处后,降低了本身的气质,再开灵窍后,所得到的能力,俱是令人咋舌的异能,诸如“在两处垃圾堆间,瞬间移动”……之类的恐怖能力,令雷因斯·蒂伦王城,今后不得安宁。

艾尔铁诺历五六五年八月,兰斯洛、莉雅定情于西湖。距离两人正式结发,兰斯洛王登基,尚有两年。

自那以后,风之大陆的历史转轮,以惊人的速度,飞快地运行不休,英雄豪杰辈出,彼此以“天下”为赌注,用血与汗绘制成图,进行着令人热血沸腾的竞赛,一幕幕可歌可泣的烽火诗篇,颂扬在大陆上的每个角落,正式揭开了风姿物语的序幕。

传说中的史实,又翻过了一页。





附:柔云篇



“我说,小五啊!”

“老板娘,您好。”

“在这里这些日子,还习惯吗?”

“您太客气了,这里的东西很好吃,床也睡的很舒服,众家姊妹们也很客气,能住在这,是我的荣幸。”

“不用客气,我是一向把你当妹妹看待的,还客气些什么,只是,姊姊有件事,唉!丢死人了,不知当讲不当讲?”

“姊姊请说。”

“你的那个……好象没有来。”

“姊姊指的是……”

“就是你这个月的那个。”

“喔!汇款可能是漏寄了,我去银庄催催看,说不定马上就到了。”

“小五啊!天香苑的规矩,你是知道的,小本经营,恕不赊欠,你要是给不出房饭钱,就算咱们情同姊妹,姊姊也不能徇私于你,让姑娘们看笑话吧!”

“……”

“怎么,你没有什么话想说吗?”

“哦!原……原来,住店是要付钱的啊!”

“啪!”(巴掌声)

“来人,把这人给我拖出去,行李全扔到地窖。”

“啊!这太过份了吧,我也只不过住店不付钱而已,怎么能这样……”

“告诉你,没有人可以在这白吃白住,在你付清欠债以前,别想踏出房门半步。”

“喔,您真是好人,姊姊意思是说,我可以继续白吃白住下去罗!”

“啪!”(巴掌声)

“洒盐,给我洒盐,再给我牢牢的看住,不准让这小贱人离开房间一步。”

“啪!”(用力甩门声)

“娘娘,请用膳吧,您冥想好些时日了,再这样不吃不喝下去,身体会坏的。”

“我知道您的心情不好,唉!有些事,还是放开些吧,对了,雷因斯·蒂伦的莉雅女王有信到,我念给您听好了……娘娘,我要念了……娘娘……”

“啊!”

“快来人啊!大事不好,娘娘昏倒了……”

“娘娘昏倒了……”

……

“花公子,花公子慢走。”

“花公子,您几时再来教我们吟词作对啊!”

“花公子,您可要再来啊!姊妹们都会想念您的。”

“唉!腰好痛,一定是昨晚扭到了,早知道就不该相信那黑婆娘,用那什么鬼姿势,头下脚上,让本公子闪到腰。”

“体力不行了啊!要是当年,别说是三天三夜,就算是七天 七夜,本公子还是英伟挺拔,七出七入,勇不可当,哪会像现在这样不过,即使这样,本公子还是……哼!哼!”

“盘床大战了几天,山珍海味也吃腻了,总得找些新消遣来玩玩,玩什么好呢……把臭家伙的副官宰了,脑袋放在军旗顶,吓得他尿裤子……不好,听说这两天西方的天气大坏,可提不起什么兴致长途跋涉去杀人啊!”

“对了,听那些雌儿说,城南来了个大美人,弄乐的本事一流。找她玩玩,大家一起来吹箫。对!就是这么办,好好的再去大醉一场。”

……

“喂!独眼雄,我哥上哪去了?死人刀疤陈说你知道。”

“五……妮姑娘,头目已经出发了。”

“出发!出发去哪里?”

“头目说,这次的点子很扎手,要做大案,就要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所以他去进行侦察工作了。”

“我知道要去侦察,可是,不是说好三天后,我们一起去侦察的吗?”

“这……就像你知道的一样,头目常常搞错日子。”

“是吗?我看不是去侦察,是想去城里鬼混吧,哼!还好我把队里的钱全扣了,我看他拿什么去混。”

“呃……头目也说了,哪有做强盗还随身带钱的,他会找一支很肥的肥羊拿路费的。”

“什么!就凭他的烂武功也敢去抢,那笨蛋上次在妓馆付不出钱,就大喊抢劫,差没给人斩成肉酱。他是不是这次还想被人砍回来。”

“头目说,他已经想到了万全之策,要我们睁大眼睛,等着看他的丰硕战果,同时等他的消息。只要一看到烟花炮的信号,大伙便冲进去杀人放火。”

“等!等个鬼!我等着帮他收尸!”

……

“zzzzzzzzzzz”

“喂!你还活着吗?”

“??????”

“魏!走吧。”

“!!!!!!”

“和我一起走吧,我们要去参加一场非常有趣旅程唷!”

“……”

……

就这样,组成天空的云朵,随着万里长风,逐渐聚合了,而后……新的传奇展开了。

艾尔铁诺历566年3月  自由都市暹罗

暹罗,属于自由都市同盟里的中级,经济力普通,交通地位普通,虽然同时有水陆交会,却因为先天上的障碍,成不了什么大气候,唯一所长者,即是其独树一帜的南国风情。

暹罗的气候四季如夏,到了六、七月的时节,市内与火炉无异,现在虽只是三月天,火辣辣的太阳,仍热得人昏昏欲睡。奇妙的是,有别于暹罗的酷热,相邻不远的邻市,丹麦,却是处于终年大雪的严寒中,一冷一热,明显的对比,相映成趣。

造成这样气候的理由,非常简单,即是地气的效果。所谓地气,即是潜藏于地下的大地气流,那个能量的庞大充沛,远非世上任何能源所能企及。自神话时代以后,大陆上的有识之士,无不竭尽心力在“如何使用地气”的能源开发上,现今鲲仑四大陆最主要的长程交通工具,地气车,即是以地气作为能源的。

地气的脉动,能影响当地整个磁场运转,造成许多不可思议的效果,东方仙术中的堪舆之法,即是由此而生的专属学问。地气对于该地气候也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冰之大陆西方外海的一处群岛三角洲,便被公认为地气不稳定的一级危险区,经过该区的商船,常常无故失踪,至今仍未被寻获。

自由都市所在之处,即是风之大陆上,地气最不稳定的一带,最显着的特征,便是如暹罗、丹麦这类的泾渭分明,或是昨天五十度高温,今天零下三十度低温;至于普通的“东边太阳西边雨”哪早就是稀松平常,见怪不怪的普通事了。

透过千万年来的研究,大陆上的生物,已逐渐能在一定范围内控制地气,像是在都市交界设立大规模结界,保持一个都市终年长热,另一都市长年冰寒,或者把原本差异极大的天气,锁定在某些天内,如使某城市终年晴天,但七月一至,便一夕变天,连下一个月的豪雨,种类繁多,不胜例举。

“隆!隆!隆!”远方隐然传来几声闷响,是地气车进站的声音。

以目前的文明,地气车高速浮空行驶时,本可到几乎无声的地步,但因为后来屡遭抗议(无声的高速物体,往往令人不及防备,造成意外伤亡),无可奈何之下,只好刻意降低了消音器那类设备的效能。

这里是入城几条要道必经之处,基本上而言,想从陆路进入暹罗,最好的主意,自然是地气车,而地气车的车站,据暹罗城尚有十里之遥,这十里路,就得要靠个人交通工具或是步行了。

饱含热气的微风,带起地上沙尘,吹拂开来。一名壮硕青年,抹去额头涔涔汗珠,咒骂道:“天杀的,怎么今天手气这等糟糕,本大爷等了一个早上,半头肥羊都等不到,真他奶奶的。”

要讲耐心,兰斯洛从来都没好过,他为了收集入城后的旅费,特意在这个必经之点上,挑了个绝妙的位置埋伏,哪知苦候半日,却是徒劳无功,此刻时近正午,火毒的太阳照在顶上,更是气的破口大骂。

从早上到现在,并不是真的没有人经过。非但有,而且还很多,多到都是一二百人同行,这么大的规模,当然不是兰斯洛这个笨强盗可以吃下的。

由于长期以来的贫富差距大,风之大陆的治安并不算太好,除了雷因斯·蒂伦以外的少数区域,剩下的国家都可说是小纷扰不断,只要偶遇天灾,随时都会酿成灾荒,造成大规模民变,若再遇到治理的官吏不好,一场变乱是跑不掉的。平民穷饿到了极点,大则造反,小则当盗贼,如此一来,治安当然不好。

便算不生灾荒,眼下年轻一辈,也流行一种观念:“盗贼是成名、累积实力的最佳职业”,比起老老实实的练武、考骑士,考上以前便得忍受落魄;直接下海当盗贼,无疑是条捷径。既可大量掠夺金钱、女人,又可名正言顺地拿人试刀,藉实战增强武艺,有什么修练比这还惬意

因此,一个有名气的盗贼团,受瞩目的层度甚至超过同级数的骑士团,往往会吸引许多初出茅庐的少年,自动加入,以期迅速成名。

甚至有些成名的骑士,为了牟取暴利,或藉机了断私怨,也加入或自组盗贼团。就分类而言,兰斯洛属于前者;而狼嚎骑士的花风云,就属于后者了。

基于这各种理由,大陆上想当然尔是盗贼遍布,各地官府抓不胜抓,有时候甚至反而还不是对手。在这样的情形下,来往商旅只好自求多福,或聘佣兵,或是结伴上路以壮行色。一二百人的商队,根本就是常见到不能再常见的常识,只有兰斯洛这等笨贼,才会没有将之估计在内。

“好渴啊……啊!他妈的!”发现水壶的水已经见底,兰斯气的随手抛去水壶。

“不管了,再等一刻钟,要是再没有人来,本大爷就直接入城。去里面也是抢,在这里也是抢,干啥子要在这里晒太阳!”

对业绩感到气馁,兰斯洛只好这样自我安慰,自己怎么说也是大盗……呃!未来的大盗,像这样小家子气的买卖,实在和自己的身份不合,做不成是应该的……

“咦!有人来了。”不远处传来了脚步声,听来只有孤身一人,正是下手的好时机,兰斯洛欣喜若狂,低身躲进埋伏的位置,等着肥羊进入圈套。

“沙沙”的脚步擦地声,肥羊进到目标物之中,再等个一分钟后出手,就万无一失了。

兰斯洛不禁有些兴奋,自离开杭州以来,他便立志作盗贼,这期间,也曾做过十几起案子,但都是和部下一起下手,而且失败件数居多,像这样全凭个人能耐作案,倒还是第一次,心下难免紧张。

“三、二、一”兰斯洛默数时间,确认时机已至,低喝一声,自埋伏处奔出。

“呼!好舒服啊,上厕所果然还是应该这样……”

“肥羊”提着裤带,半蹲在公厕的毛坑上一泄千里,双目微闭,似是为腹内一空而感到轻松,忽然,耳里传来一声虎吼,跟着,“哗”的一响,毛厕的门竟给人一脚踢破。

“呔!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路过……”兰斯洛摇头晃脑,说着这一行惯用的台词,眼睛微瞄了下那头肥羊。瞧瞧是谁有这等荣幸,成了兰斯洛大爷手下的第一号牺牲者

不看还好,这一看,只把兰斯洛气了个七窍生烟,只见一名矮胖青年,手提裤带,脸如土色,满身肥肉不停地抖动,一双红色眼瞳居然像猫一样,眯成了一条缝。

兰斯洛怒道:“什么!本大爷埋伏半日,居然埋伏到了个雪特人!”

雪特人,与大魔神王相同,这个名词在风之大陆上是种禁忌,但是,和大魔神王的禁忌不同,有关于雪特人的禁忌,大概是这类的形式:“本地属于高级餐厅,狗与雪特人禁止进入。”

传说中,在神话时代,有一个种族协助诸神开辟天地,但是因为自身的贪婪、高傲,以及极度的贪财,忘记了诸神的恩赐,狐假虎威,犯下了许多的恶行,因此被诸神处罚,从此之后,这个种族的身高便比一般人矮,却比矮人稍高,而一双眼瞳,便因为其短视近利,成了猫一般的怪瞳孔。这个民族,就是雪特人。

雪特人没有独立的国家,而属于流动性民族,他们游走大陆各地,靠占卜、打零工、跑单帮等杂役为生,与其说他们热爱旅游,倒不如说是他们的血液里,有一种无法久居一地的冲动。有人相信,这就是诸神诅咒的一部份。

雪特人为大陆诸民族所轻视,便连最低等的矮人族也瞧他们不起,这当然不是因为神话的关系,而是因为雪特人的民族性,极卑劣,他们胆小、怯懦、聒噪、好色,遇到危难来临,立刻一哄而散,如散不掉,那便争先恐后地卖友求荣,有句俗语,“世上没有战死的雪特人,只有投降而被屠杀的雪特人;世上没有团结以终的雪特人,只有争着出卖而给踩死的雪特人。”

历史上,所有的神话诗歌中,几乎都有雪特人的存在,他们毫无例外地扮演了所有佞臣、小人的角色,每个著名的英雄人物,几乎都有过被雪特人出卖的纪录。据说,雪特人的祖先,在神话时代末期,甚至曾经出卖过自己的老师,某个神圣宗教的救世主,让其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这当然仅不过是雪特人肮脏历史中的一页而已。

每个种族都视雪特人为蛇蝎,事实上,光从”雪特人”这个名字,就不难理解大陆诸种族对其之蔑视,之所以雪特人能长存不灭至今,除了因为这民族的草根繁殖性特强,也是因为雪特人独一无二的商业天分。

与其品德成反比,雪特人有着相当杰出的商业头脑,只要他能停下脚步,专心做事,往往很能创一番事业,而且,雪特人固然阿谀成性,但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来,他们的口才也是绝佳,特别是在如今这等世道,各国王侯往往被身边的雪特人幕僚,奉承的飘飘欲仙,而对其大加封赏。因此,尽管为人所不齿,但仍是有相当数目的雪特人,在大陆上掌握一番势力的。

有鉴于往昔几次失败,兰斯洛痛定思痛,决定想出个万无一失的法子,将肥羊手到擒来,而不是反给肥羊吃了,几经思索,他终于想出了办法,预先埋伏在入城要道的唯一公厕旁,当入厕方便之时,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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