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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姿物语 01 前传 04 银河篇-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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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理由,就是要捡回昨晚弄丢的那柄刀子,这柄刀的来历有些特异,失落了非同小可。昨天大小混乱接踵而来,待得到城外与有雪会合,才发现兵器失落,后来回想,便是失落在这沉氏园中,此次进城的目的之一,本来也就是为了取回兵器。

拨开长草,兰斯洛走上了回廊。这沈家园林确实是相当壮观,虽然现在已经残破不堪,但仍是可以从其规模中想见昔日盛景,而且尽管草木荒芜,藤蔓遍生,但园子大致的面目却还保留的不错,实在不像是两千年前的东西。

“这么说很奇怪,不过,这座园子不像是荒废,反而倒像是……”一面走着,兰斯洛心里犯着嘀咕。

明明是青天白日,但园中弥漫的寒气,仍然让人冻的直打哆嗦,而且不是那种冻人身体的凉气,而是让人打从心底凉起,直令头皮发麻的寒意,就连兰斯洛这么粗线条的人,也本能地感到不安。心惊之下,所有的景物都变得不对劲,就连静栖的草木也好象张牙舞爪起来。

在他的感觉里,这座园子不像是荒废了,反而像是被某种力量给封住了,不然,本来应该风化的东西,为什么还能保存的那么完整呢?

想到这里,兰斯洛不由得心里暗骂,都是雷因斯的那臭丫头不好,每次欢好过后,总爱挑些鬼怪传闻、魔法常识来当床边故事,就是因为这些东西听太多,才害得自己一听到鬼怪就头痛。

“这么说起来,死鬼臭老头也很爱讲鬼故事啊!”出自一种难以理解的心情,兰斯洛想起了养父。

记忆中,荒山寂寂,每当夜晚无事,老头子也很爱说一些江湖轶闻,或是吹嘘自己当年多么神勇,诛除了多少厉害的妖魔鬼怪,讲到夸张处,常引得压根儿就不信的兰斯洛捧腹大笑。

很奇怪的,一想起这两个人,兰斯洛就有种想笑的冲动。不是可笑,而是某种安心、舒适的感觉,填满了整个胸膛,让人不由自主的微笑出来。园子里的阴森气息,也仿佛消褪许多,没有那么可怕了。

“去,有什么好怕的,瞧瞧本大爷百邪辟易的手段吧!”哼着不成调的歌谣,兰斯洛迈开大步,朝后方梅林步去。

步进梅林,那种极冰凉的感觉又冒了上来,兰斯洛呼了两口气,大着胆子迈入林中。

昨晚夜色太黑,很多东西没有看清楚,而现在看来,在茂密的枝干间,梅花朵朵绽放,红的、白的、青的、黄的,英华缤纷,便宛如多种不同色的云彩,飘荡于树上,虽然没有一般咏梅的暗香稀疏之美,却也大见雅致。

“他娘的,果然是个鬼地方,梅花哪有这等开法?”

兰斯洛生长山野,各类花草的开谢时节自然熟知,只见眼前梅树成林,各类名种梅花错落生长,而没有一棵树的开放时节与旁边的相同。寒冬盛放的白梅旁,是正含苞的青梅,换言之,这里的每一株梅花,都被停滞在独立的时光中。

“难怪有雪说这里梅花终年不谢,想不到还有这等古怪。”

越看越觉不对,还是早点离开为妙,兰斯洛定下心来,照着记忆中的方向,去找自己昨晚的行迹。

“哎呀,找到了。”就在前方不远处,兰斯洛随身配戴的长刀,斜插在一株梅树之下,兰斯洛大喜过望,一个箭步窜上前去,将刀拔起。

“乓!”刀拔起的刹那,下方响起了清脆的声音,兰斯洛顺势一看,只惊的差没连头发也竖起来。

在下方,一个瓷瓮裂成两半,看样子,适才钢刀就是插在那上面,给自己鲁莽一拔,登时破裂。而那瓷瓮的形式,似乎便正是昨晚所见的骨灰瓮。

兰斯洛这一惊非同小可,所谓“鬼是女的厉”,自己弄坏了人家的遗骨,倘若就此惹得女鬼缠身,那只怕没命离开暹罗城了。心惊胆跳之下,便要跪下祝祷道歉,忽然又觉得眼前有些不对,定睛看来,却见那瓮中并无骨灰遗骸那类的东西。

“这是怎么回事?”兰斯洛蹲下身来审视。既然瓮中装的并非骨骸,那兰斯洛大爷胆子便大的多,举指拨开瓷瓮碎片。在碎片之下,是一些细碎对象,一只荷包、一根簪子、几封纸包,与一柄团扇。

“奇怪,这不是骨灰瓮啊!”兰斯洛啧啧称奇,一时间忘了离去,想起瓮上好象有字,便试着将碎裂的骨灰瓮拼好。

这瓷瓮埋地已久,而兰斯洛拔刀时手劲又大,如今裂成粉碎,哪里拼的回去,但从地上的碎片中,还是可以看到残馀的一些字样,“爱女病弱”、“早亡”、“生平爱物”、“最爱庭园”、“远眺”、“长思”……

拼凑起来,大概可以明白原先的意思。记得昨晚看见这瓮上有个大大的”沉”字,这么说来,是当初不知道哪一代的沈家主人,有个女儿病逝,他伤痛之馀,将女儿平时爱用的小东西,埋在这庭园中,故而才有这瓷瓮的存在。

兰斯洛心道:“我就说嘛,哪有人把骨灰葬在自家院子的,原来是这么回事。”这些小东西值不了多少钱,便算是价值连城,此情此景下,他也不敢妄动。恭恭谨谨地祷告了一遍,将东西拾回碎瓷片中。

待得拾起那团扇时,扇面似乎有字画,轻轻将灰尘拂去,扇面上是一副仕女梳妆图,旁边题着一款小令:

今年花信又匆匆,为谁开,雪中高树?

鬓影云丝,孤灯白兔,镜里风华处。

病榻寂寞久缠绵,凤帏苦卧更难眠。

鹊巢空筑,流星徒坠,只有月相怜!

笔致柔顺妩媚,是出自闺秀之手,清简数笔间,别有一种凄凉意味,再配合词中意义,当时的情境更是昭然若揭。兰斯洛虽然不通文墨,但“鹊巢空筑、流星徒坠”中所流露的病中自伤寂寞之意,这点他是可以咀嚼出来的。

取过几封纸包,兰斯洛凑近一闻,果然,虽然味道已经变淡,但依旧可以分辨出来,是某种山草药。纸包封口隐然有胭脂香气,看来,这应该是团扇主人当年服用的药草吧!

兰斯洛回望所来之处,在重重梅林的尽头,是一座独立式楼阁,恰好可以眺望整个梅林,那么,是不是在许久许久之前,有一名深闺少女,长年缠绵于病榻,对镜感伤年华。在百般寂寥之下,她望着园中的梅花坠落,猜想自己来日无多,提笔填词。

那份寂寞、无奈,这时想来,真是想想也觉得凄凉,而那女孩却“只有月相怜”。

兰斯洛把玩着团扇,在梅树下伫立不语。有一种很哀伤、很哀伤的感觉,无声地洒遍了他的精神大地。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当他注视团扇,想象一个妙龄女子,在药炉烛火下,静卧病榻,苍白着脸,举帕轻咳的景象,突然间,一抹紫影在脑际划过,跟着,胸口整个痛起来。

“怎么回事,旧伤不是已经好了吗?怎么突然又发作起来,真他娘的。”兰斯洛抚着胸口,皱起了眉头。下山之后,与苍月草相会之前,自己的胸口,曾经受了莫名其妙的伤,伤愈,结了近寸长的伤疤,而后,每当夜阑人静,往往胸口就会有莫名的隐痛,跟着,便是极剧烈的头痛。

“可恶,又来了,下次见着阿草那臭女人,一定要她彻底检查一次,不能再用风湿的烂理由搪塞过去了。”头又开始做痛,兰斯洛忍不住呻吟出声。

他非常厌恶这个时刻,不光是为了快要裂开的头痛,更是因为在头痛之馀,有另外一种想落泪的冲动,重新涌上心头。就像现在。

兰斯洛深深吸了口气,把那份感觉压抑下去。此刻他心情大坏,而刀既然已经拿了,就该早点离开这里,该做的事还很多呢。

把东西放入瓷瓮,重新埋好,兰斯洛便欲离去,方要举步,瞥见地上散乱的梅花瓣,心中一动,打个哈哈:“人说礼尚往来,今天本大爷从你这边把刀拿走,总也该留点什么做补偿,可别给人家说,兰斯洛大爷欺压妇孺。”

他这么说,一半是因为心情恶劣之馀,很想开些玩笑自我消遣,另外一半,却是有些异想天开,想说人家寂寞已久,自己既然从她“坟上”取走刀子,总得另外留个什么东西陪陪她才是。

在怀中左掏右找,寻不出个适当的对象,他个性豪迈,素来不爱细小玩物,现在突然说要找,一时之间也还真变不出来。翻了几翻之后,忽然眼前一亮,喜道:“有了。”

从怀中掏出一块丝绢,样式很是美观,送给女孩子正合适。兰斯洛挑了根较细的树枝,把丝绢缚在枝头上,笑道:“你是深闺怨妇,本大爷是无德浪子,说来也算是一对,这帕子是不是算作定情礼物呢?”

哈哈一笑,迈开步子,觅路出园了。

微风轻轻拂过枝梢,吹弄手绢,沙沙声响,如初雪般的梅花瓣,重新又洒遍了一地。暗香袭人,冷光疏枝中,似乎有一道素白身影,在梅树下若隐若现。

“唉……”一声低语,合在风中轻轻响起,不知是风声,抑或是叹息?

兰斯洛来到了一所废弃的大屋前,这所大屋位置偏僻,又因主人搬走已久,故而以荒废了好长的一段时日,雪特人口耳相传,往往成为了在暹罗城中的栖身所。

在入城之前,有雪提供了这场所,作为四人入城后,暂时的歇脚处,哪想到事隔不到几个时辰,当初约定的伙伴已经死散零星了。

步进内堂,荒置的厅堂内散发着一股霉味,四周死寂,仅有远方偶尔传来的风吹声,地上狼籍一片,看来不知是几天之前,另有他人在此生火煮食过,这屋子是雪特人常用的聚会所,那么来此的应该也是雪特人吧!

此情此境,兰斯洛格外感受到孤单,他本就是个爱热闹的人,这时却连个可以说话的对象都没有,想到入城以来事事不顺,刚结交的几个朋友也遭遇横祸,不由得仰天长叹。

“咦!是兰斯洛大哥吗?”兰斯洛叹息未毕,左首方桌下的干草堆中,突然窜出一人,长发布衣,面目清隽,却不是源五郎是谁。他一把抓住兰斯洛,高兴的拉住兰斯洛直摇晃,喜道:“太好了,太好了,还能看到大哥,真的是太好了……”

兰斯洛乍逢故友,也是大喜过望,一时间什么隔阂都给忘了,握着源五郎的手,好半晌说不出一句话来。看他身上绑了好几条绷带,显然在掩护自己逃走时受了伤,又想起在危难之时,这人不顾自身安危,只是一个劲儿掩护自己逃走,兰斯洛真是感动的热泪盈眶。

好一会儿,兰斯洛才勉强挤出一句话,“患难见真情,你果然是我的好兄弟。”

源五郎似乎也极为感动,清了清嗓子,道:“当初是大哥助我脱离火坑,小弟欠大哥的太多,根本都还不完,这点东西又算的了什么呢?”

兰斯洛道:“自家兄弟,说什么欠不欠的。”又道:“对了,你是怎么逃出来的?其它人呢?”

在兰斯洛推想,花次郎武功最高,最有希望杀出重围,而源五郎和有雪这两人几乎是不会武功,在那情形中等若是九死一生,而今源五郎在此,那其它两人呢?

源五郎黯然道:“是花二哥拼了死命救我出重围的,那时候情况危急,他一个人打二十个,身中十八刀,浑身是血,还拼了命掩护我,唉……可怜的花二哥,我离开时最后一眼,只看到他被团团围住,恐怕凶多吉少了。”

兰斯洛听得目瞪口呆,很想说:“打死都想不到那阴阳怪气的家伙这么有义气。”但是又觉此话不便出口,于是改问道:“那有雪呢?他也逃出来了吗?”

源五郎迟疑道:“那时候场面很混乱,烟雾又浓,我们与有雪大哥失散了,不知道他……”

话声未落,门口传来一声呻吟,两人一齐望去,只闻门口血腥味大盛,一个血红色的肥胖身影,跌跌撞撞的摔了进来。

“哇!鬼啊。”

“哇!血人李煜来了。”

兰斯洛、源五郎惊叫声中,那道人影已经跌倒在地,呻吟出声。

“哎呀……”

源五郎惊道:“咦!大哥,是有雪大哥啊。”

兰斯洛亦是一惊,再一看,果然便是有雪,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全身是血,弄得跟个血人似的。

“有雪,你怎么变成这样了。”

“哎!我……我身中八十三刀,那些……守备兵一定看我是雪特人,特别多砍的。”

有雪躺在地上,低声呻吟,声音有气无力,奄奄一息。

兰斯洛胸中一阵激动,将有雪抱入怀中,悲痛道:“都是为了掩护我,你才变成这样的,有雪,你真是个顶天立地的雪特汉子。”

源五郎道:“大哥,您的衣服……”

兰斯洛道:“没关系,他是我们的兄弟,染上兄弟的鲜血,是一件光荣的事。五郎,能有这样的兄弟,你应该觉得骄傲。”

源五郎应道:“是,大哥,小弟非常骄傲。”

“是……是大哥吗……?”有雪勉力睁开眼睛,神光涣散,已是入气少,出气多,他喘息道:“能……能掩护……您……平安……平安脱险,我……我……已经……已经……”

兰斯洛心中悲痛,虽然觉得有雪的身体尚温,说话的中气也还颇足,但想来也是回光反照之象。这雪特人尽管爱贪小便宜了些,想不到却是这样的忠肝义胆,自己能有这样的兄弟,也不枉在人间走这一遭了。

看他满身鲜血尚未凝结,显然创口是既多且深,他一个逃跑的雪特人都身中八十三刀了,那深处敌阵,与敌人坚持到最后一刻的花次郎,岂不是被砍的血肉横飞,连肠子都流出来了。

兰斯洛望向源五郎,源五郎会意,叹道:“花二哥武功高强,又是吉人天相,我想,我想他会没事的……”

兰斯洛听得直摇头,在那种情形下,能有多吉人天相,至多不过是粉身碎骨变成大卸八块而已。

“是啊!几位好兄弟,个个都吉人天相,百灵庇佑,我区区花次郎蒙其庇荫,又怎么能不逢凶化吉呢?”

夕阳照映下,花次郎无声地出现在门口,眸子里神光慑人,原本的醉意一扫而空,一头长发随风飘动,看上去很是有种教人怦然心动的神采。

他缓步踱进来,一双剑目先是与源五郎别有深意地对看了一眼,继而望向兰斯洛,笑道:“兰斯洛大侠无恙否?”

兰斯洛给他瞧得一呆,实在想不起来,眼前这人和早上的那个醉鬼有什么关连, 唯诺道:“你……你不是给砍了十八刀,身陷重围吗?”

“哦,我那么糟糕吗?”瞧了源五郎一眼,后者一副笑嘻嘻的模样,花次郎笑道:“大概是我体质特殊,好的快吧!”

说罢,不待兰斯洛发问,迳自对地上的有雪道:“有雪大侠平时定是喜欢小鸡小鸭这类的动物了?”

兰斯洛听不懂这天外飞来一语,道:“什么?”

“不是吗?”花次郎冷笑道:“不然为什么喜欢在身上涂满鸡血、鸭血来装睡呢?小心感冒啊。”

兰斯洛先是一呆,继而爆发了前所未有的狂怒,怒喝声中,一拳就往有雪身上打去,要活活扁死这假死偷生的雪特人。没等他打到,有雪已经翻身逃开,对着花次郎嚷嚷道:“你个死花次郎,扯老子的后腿,老子可跟你没完没了……咦!你的身上为什么有油腻味?”

花次郎一笑,淡然道:“吃了肥鸡烧鸭,当然有油腻味。”

“肥鸡烧鸭?”有雪一愣,怪叫道:“哇!你这家伙真没良心,不但扯我的后腿,还吃我辛苦偷来的鸡腿,来来来,我们斗三百回合分个输赢,我要打的你连猪腿都做不成……”

话没说完,已经被兰斯洛扑倒在地,霹哩啪啦地就是五个巴掌。

花次郎晒道:“我是看你人不在,鸡鸭又快被烧焦了,这才好心代劳,你这雪特人真是不识好人心。”转向源五郎,嘿声笑道:“五郎兄弟好厉害的高脚啊,顷刻间跑得不见踪影,累得花某事后搜遍了暹罗的大街小巷,把什么苍蝇蚊子通通赶上了天空。”

源五郎报以微笑,欠身一揖,道:“多亏了花二哥冷里飞来一剑,小弟才有机会逃出生天,还要多谢您的救命之恩了。”

花次郎嘿了一声,摘开葫芦盖子,咕噜噜地又灌了几口酒。这个源五郎的确不简单,利用自己与人过招时心神稍分,把气息隐藏至灰飞湮灭,就此甩脱了“锁魂”的追踪,逼得自己大耗心神,用思感搜遍了整个暹罗城,最后还是无用,要不是因为记得兰斯洛曾提过此处,说不定就此给他甩脱了。

既然要玩,大家就来玩玩看,且瞧是谁的手段高明些,反正,就算撇开其它的不算,光是刚才街上的那一下,大家还有一笔老帐可算呢。

他两人你一言我一语,说的人是面带微笑,听的人也是诙谐应对,但言语中的机锋却锐利至极,直让听的人为之捏把冷汗。当然,如果有人在听的话。

而事实上是没有的,在另一边,兰斯洛已经把有雪痛殴的不成人形,越揍越是生气,这小子贪生怕死,定是不晓得溜到哪去,然后涂了满身鸡血鸭血回来骗人,还骗的自己几乎掉下泪来,真是想想也有气。

痛揍了半天,馀怒未消,而手也揍累了,正在想是否做罢,还是干脆拿刀将这杂碎劈成两半,有雪已经杀猪般的大叫起来。

“别……别再打了,其实我是私下去查探情报,是为了办正事,不是逃跑啊!”

“情报?你还能有什么鬼情报。”

“是很重要的情报啊!真的很重要,是有关于东方家那批红货的最新消息。”

兰斯洛一惊,与源五郎、花次郎对看了一眼,就此放下拳头。

“喂!五郎、次郎,现在这算是什么情形。”

“我不知道,大哥,不过我肚子好饿。”

“呃……两位,你们要继续呆下去,我是不反对啦,不过,你们真的确定我们有必要那么蹑手蹑脚的吗?”

在街角的一端,兰斯洛等四人黑巾蒙面,偷偷窥视着前方的那所巨宅。

有雪刚才报出了惊人的消息,不知道为了什么,本来已该远去的东方家礼队,如今仍滞留在暹罗城,而且似乎没有离去的打算。这消息一传开,当然再度引起了震撼,让目睹昨天恶斗的江湖豪客又开始窃窃图谋,为的,当然是那份价值连城的财宝。

“窝凿赊额士气渣但经报,泥闷边物印。(我早说我去查探情报,你们偏不信。)”脸肿成大饼似的有雪,仍在为了自己的行为辩解。

花次郎晒道:“猪脸大侠比手划脚,意欲何为啊?”

为了查探情报,兰斯洛决定立刻起身,到东方家礼队栖身的驿馆去收集资料,由于早上的风波,兰斯洛下令全组人遮掩面容,免得又给人当柳一刀追杀。

结果,出乎意料的是,驿馆前人来人往,看来似乎只是些普通行人,但稍有江湖阅历的人都看得出来,这些人个个兵器放在及手处,摆明是来踩盘子的,而为此特意蒙面的兰斯洛,不但没收到原本的效果,反而成为全场最瞩目的焦点,不少人都在奇怪,“哪里来了这样一个笨贼?”

源五郎道:“大哥,我觉得自己这样好糗,如果人家问起,我该怎么解释啊。”

兰斯洛不耐烦道:“就跟他说,你是魔导师,谁有意见你就咒死他。”

四人入城后波折连连,如今已是傍晚时分,他四人都已一整天未进食,肚子早饿的咕噜直叫,只是因为兰斯洛的坚持,才一直在这里蹲着看。

有雪道:“大哥,我觉得我们可以回去休息一下,明天再来。”

兰斯洛道:“胡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不睡的鸟儿吃的更多,现在天色已晚,正是查探情报的好时机,等一下天色更黑,我们就设法溜进那屋子去,看看能不能……”

他讲的全是如意算盘,完全没考虑过实行的可能性,只是他话才说完,那屋子的大门就“呀” 的一声打了开来,一个相貌颇为清秀的小僮,腰间横插着柄赤色小斧,衣饰华贵,蹦蹦跳跳地走了出来。在他身后,一群精壮汉子推了几辆小车跟着,一时间瞧不清是什么东西。

小僮站定身子,向周围打了个四方揖,朗声道:“各位英雄豪杰请了,暹罗城是主,我东方家是客,自来强龙不压地头蛇,也请各位英雄自重。”

他模样讨喜,此刻稚气未脱的脸上,强充出一副老江湖的样子,实在是使人莞尔,但有鉴于他代表的身份,话中又自有一种威严气氛。小僮又说了几句,最后道:“倘若还有什么人心怀不轨,想要夜间来扰人清梦的,这几位仁兄便是榜样。”

说罢退身回宅中,而那群汉子则是将推车一倒,几名江湖人士,或缺胳膊或缺腿,如滚地葫芦一般,狼狈的滚下了车子,看来就是早先潜入大宅,给东方家拿住,然后被变成这样来杀鸡儆猴。

此举令群众哗然,哪里还赶围观,不一会儿就散的干干净净。只剩那几个男子,伤处淌血,在地上辗转呻吟,状极哀怜。

兰斯洛瞧得一股凉意直透脊背,很自然的想到,倘若自己晚上真的潜入,不成功还好,倘若成功进了去却出不来,那……

“大哥,我想,咱们还是改天再来吧!”

听到有雪的要求,兰斯洛默然地点了点头。

夜阑人静,晚风吹拂,一行人又回到了先前的废屋。因为这一天实在很累,所以在勉强啃了有雪仅馀的口粮果腹后,兰斯洛与有雪立刻倒在干草上呼呼大睡,看来大有不到日上三竿不起床的打算。

花次郎在屋外挑了根大树,选了较粗壮的一根枝干栖身,横躺其上,随着树枝摆动,静静闭目。

源五郎似乎也是常露宿野外之人,熟练地在那棵树前生了火,铺好垫布,把背往树干上一靠,就这么舒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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