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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旧是渣[重生]-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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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这个得意不到两秒钟烟消云散,挂在脸上的斯文面具也没了,仔细看额角已经开始在冒冷汗。而原因当然也只有一个。
昨晚禁欲太久的周韬失控了,事实上只要是李健的一个小小的动作,都可以轻易的让周韬失控。而在床上攻方失控,倒霉的也只能是受方了。你看看,大大小小的青□块遍布了李健的全身,特别是下身的某个地方,更是被疼爱的惨不忍睹,让同样身为男人的周韬倒吸一口冷气。
问他,心疼吗?答案是肯定的。
——但是现在他最需要考虑的是如何在李健的盛怒下活下来。处理不好,也许昨天的晚餐真的会是他人生中的最后一顿晚餐。
一声细小的抽气声让周韬的心停了几拍,李健醒来有一瞬忘记了自己在哪里,记忆回来用了两秒,扯着床单冷冷的一眼周韬,踏着女王的步伐去了浴室。只是不稳的步伐让他的气势大打折扣!
而在李健走进卧室的那一刻,周韬以平生从未有过的速度穿好衣服冲出门去,目标直奔药店,没有了平时的从容稳重,他现在能想到唯一的一个将功折罪的办法就是这个啊!
周韬想泪奔,所以说吧,人千万不能冲动,你丫的连六年都忍耐过来了。吃的时候稍微克制一下,不就行了吗?所以说,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周韬,这就是一个乐极生悲的好例子!!!
而这个时候,李健边冲着热水边咒骂着周韬。那个混蛋,一得到想要的本性就露出来了不是?昨天他只是稍微暗示了一下他有那个意思,……好吧,他是明示,但是他有必要就把他拖上床去,翻来覆去吃一晚上吗?你丫的真当他是越煎越好吃的煎鸡蛋啊!?
“呃,疼疼疼,里面发烧一样,一跳一跳的疼,那个混蛋,就知道自己满足,事后都不知道跟我善后一下吗?我就知道,那个混蛋的温柔体贴一定是装出来的,混蛋!可恶,里面一定伤到了!”李健气的用手锤了一下墙,谁知他这么一用力,隐藏在他身体深处的东西就顺着他的大腿,小腿,然后流到了地上,成功的让李健本来就够黑的脸又黑了几分,“那个,混蛋!!!”
楼下就有个小诊所,来回不到三分钟,周韬就把需要的药给买齐了。回来的时候见李健还没有出来,就赶到了厨房。把昨天做好,一下筷子都没下的菜全部塞给了垃圾桶。再从冰箱里面拿出一碗用保鲜膜包好了的,放在里面保鲜的米。这是周韬昨天放进去的,是给第二天李健做粥用的主料。
也是周韬做煮夫这么多年做出的经验,把米洗干净,用保鲜膜包好放进冰箱,等到第二天拿出来,加点热水、肉丝、鸡蛋,煮出来的粥既浓稠既营养,最重要的是用的时间短!
周韬手脚麻利的把米放进电饭煲,加入适量的水,再打下几个鸡蛋。转身把上次他从S市带过来的特产酸辣咸菜倒了一下出来,最后切了一些小肉丝,烧了一个榨菜烧肉丝。忙活完,营养粥也已经好了,周韬掀开锅,一阵让人食欲大开的香味就弥漫了整个房子。周韬手脚利落的往里面放了一些盐调了一些味道,然后洒下了一些葱花,最后出锅。
等到周韬把东西都放到桌上放好,还等了好几分钟,李健才头顶一个毛巾,慢慢的往客厅这边移动。周韬看的出来,现在的李健动作虽然看上去依旧迟缓笨重,但是脸色已经比刚开始醒来的时候好了很多!
“你这么又不把头发擦干啊,这样很容易生病的。”一看到李健头发洗了也不擦,湿漉漉的就往外面走,立刻三步并做两步,拿过李健顶在头上的毛巾。也不敢用太大力的拉着李健坐到了沙发上。
李健眯着眼睛,享受着周韬的服务。结实用力的臂膀半环着他,骨节分明的手指用着适合的力道,一边给李健擦着头发,一边按着摩。
李健在心里微微叹气,其实出来的时候,看见一桌子的东西,李健的气已经消了大半。在加上周韬现在捧在手心里面的宠爱,直接让本来火冒三千丈的火瞬间熄灭,连点火星都没留!
“怎么样?感觉舒服了一些吗?”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周韬坐的太近了,还是因为昨晚他们刚做过,李健突然觉得这个他已经听了六年的声音,其实蛮有男人味的。很性感,但是不是那种□的性感,而是那种让人听了心里会发痒的那种性感。
就像是那种禁欲派的传教士,象征着圣洁,可是总是会让人忍不住幻想他们动情时候的样子。
而周韬动情时候的样子,李健回想起昨晚的疯狂,那仿佛要将他完全吃进去的目光,仿佛周围的空气也都滚烫起来了。
“李健?”见李健没有反应,周韬再叫了一句。
“……呃,这个问题你好意思问我?”李健挑眉,即使心里已经不气了,但是该走的场面还是要走的,要不然他还真是认为自己好欺负啊。要是那样,勾起了隐藏在面具底下的SM的兴趣,倒霉的还不是他?
萌芽要扼杀在摇篮里面,这是李健两辈子的行事方式。
“……要不然,你可以把在你身上做的往我身上重复一遍。我什么都愿意承受,只要你不不离开我。”周韬微笑的看着李健,但是李健看着却有想哭的冲动。
这个男人有什么错?他爱了他六年,他让他等了三年,这么多年感情的重量,他虽然从来没有想过要去还,或者怎么还。但是明显也知道,不是昨天一晚上能够还清的!
“我什么时候说要分手了。”李健别扭的撇过头,随即大声吼道,“但是你给我记住啊,要是还有下一次,我直接让你脑袋开花!”
第二天,李健感觉自己又是在死亡的边缘爬了回来,看了看身上比昨天严重好几倍的清淤。第一次,李健忍了,第二次……
李健视线转向床头已经摆好的粥和小菜,点点头,很好,他该做的事情没忘记做。再看看床头捧着一个啤酒瓶,一副视死如归绝不后悔的周韬,李健手起手落,啤酒瓶在周韬的脑袋上开出一朵漂亮的花!随后,用着比昨天还要慢的速度,一步步的往浴室艰难前进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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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把米放在冰箱里面冰一下,拿出来煮的时间比平时我们熬粥的时间短很多的说,而且很稠的说!
、第二十一章
日子依旧照常过着,在李健看来他和周韬的关系似乎和过去的三年没有什么大的改变。依旧是维持着以前的三点一线生活,家—学校—超市—家。唯一的区别就是,以前只有暂时居留权的他,现在已经有了正式的名义。
李健左手右手各拿着一直萝卜,一边掂量着哪个萝卜更新鲜,一边又不免想到前面那么多次的恶战。那个混蛋表面上看不出来,丫的,根本就是一个虐攻型。每次仗着体位都把他压掉半条命,然后第二天主动送上啤酒瓶,爆了几次头之后,李健厌了。
天天爆头,有意思吗?有意思吗?答案当然是没意思。
男人当自强啊,一次的被压绝对不能定义为永久的被压。男人都会有征服欲嘛!想要压倒自己喜欢的人,想要在各方面比对方优越,想要对方对自己表示依赖,然后从中获得快感。而我们将这种快感称之为男人气概!
或者换一个角度来说,周韬喜欢的是李健,一个是男人的李健。可是如果李健把他身为男人的那份气概,给丢了。那还是周韬喜欢的那个李健吗?
李健在心里左思右想,其实他的结果早就有了。现在他需要的就是为自己的反攻找一个光明正大的理由!
说起来这也是李健和周韬确定关系之后的一个变化,稍微的学会了照顾一下周韬的感觉。
——虽然这种意义上的照顾,周韬并不一定想要。
但是李健已经在心里决定下来了,是的,每次都这样折腾那还不如自己来当攻。虽然上辈子的他是渣,但是上了一辈子的男人,他的技术也是一流的。虽然在这个身体上,以前的经验目前还只是理论知识,但大家都是有目共睹啊,李健他的学习能力可是超强的。
点点头,李健把一个大萝卜丢进购物车里面,然后左逛右逛把需要的东西都买齐了,当然中途也一心二用的想着反攻的对策。
买好东西后,李健把大包小包的东西挂在了小绵羊的把手上,掏出钥匙想要发动车子回家。谁知道这只绵羊居然在这个时候傲娇了,几次都打不起火,气的李健真想使劲的踹他几脚,丫的,这才几天啊,上次修已经花了五百多了,这次还不知道要多少呢!
可偏偏这只绵羊是刘磊送的,李健先不管他是不是觉得放在家里占位置,所以找个借口丢给他或者干嘛,他都舍不得丢!
前前后后在这种绵羊身上花的钱,都可以买上好几只新绵羊了。对于这一点,刘磊也有点不好意思,可是李健只是淡定的摇摇手,表示自己念旧,随即在背地里使劲的踹几脚墙根!
不过也因为有了这个傲娇绵羊,李健对于摩托车修理上也懂了一些皮毛。在绵羊的后备箱里面还自己配了一套简单的修理工具,每次有问题的时候,他都会拿着钳子先进行一下初步的检查。
正当李健低着头弯着腰忙碌的时候,突然感觉一个质地很硬的东西抵住他的腰,李健愣了一下,还没等他说话,便听到一声沙哑的笑。就像是晚间的乌鸦的叫声,让人感到不寒而栗!
李健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个人是周韬的仇家。
他是一个普通的学生,他的专业更是冷的不能再冷的宇宙生物,根本不可能跟学校的高干子弟有什么来往,所以这个男的找他算账的几率几乎为零!
而李家虽然在S市还算有点背景,或许挡了谁的财路之类的问题存在,但是他跟李家已经完全没有了任何的关系,他被逐出李家的事情虽然没有公告天下,但是在圈子里面也是闹的沸沸扬扬。
至于李母,这么多年他还没有见过,似乎听说她已经再婚了,那么她的仇家更没有来找他这个被判给前夫的孩子的可能性!
“呀,这么多年不见,看起来你过的不错,李健。”
这个人认识自己?李健轻笑几声当做回答,本来想要用余光看一下后视镜里面的人到底长什么样子,可是悲剧的发现他的后视镜上次坏了根本就没换!
“不许动,再动我就开枪了!”
枪?不过既然这个人认识自己,那就说明自己也曾经见过他?那么到底是谁?他认识的人当中谁想要杀他?而且是可以搞到枪的人物,这样一来范围就缩小了好多!
“抱歉,只是好久没有见到你,稍微有点激动而已。”虽然不知道这个人是谁,但是居然会拿着枪跑出来,大庭广众之下顶住别人的腰,就说明这个不是什么正常人。这个人是一个疯子,但是这个疯子清楚的知道,他压根就不敢跟过路的人求救。
先不论这来来往往的人会不会有人救他,只要他一出声,死的肯定是他自己!所以,这个人不但是一个疯子,还是一个清楚的疯子!只是这清楚的意思,见仁见智。
“哦?真难为李少爷还记得小人啊,真是无限荣幸。”
李少爷?这个称呼只有真选组的人会叫,只是真选组那么多人,管他住在周韬家一个月不到的时间,最少也见了上百人,而且很多都是一面之交。
最重要的是那个时候他的身份是周韬,他们二少爷的客人,很多时候都是他们认识他,他认不出他们,当然那个时候他也没想过要去记他们。
“哪里,前几年有幸去真选组做了一次客,那样的霸气可是让人想忘都不敢忘啊。”李健的语气中微妙的加了一点追忆,随后话锋一转,自嘲道,“小市民的见识,这个小哥不要见笑的好。”不过这个人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如果要杀他的话,站在这里说话的功夫他已经死了好几次了!既然是不想他死,那么唯一的理由也只有周韬一个解释了!
“真选组的霸气当然好,普通人可是相见也见不到的。你能够看到,是你的福气。不过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比真选组还要霸气的地方,李少爷想不想见识一些呢?”
“如果我有这个荣幸的话,乐意之极。”这个情况也没有李健说不的机会。
“不愧是李少爷,真是明白事理。”
李健自嘲的撇了撇嘴巴,傻子都知道这个时候该明事理。随即李健感到脖子上一种类似于蚊子叮咬的刺痛,没几秒晕眩的感觉就传了过来,李健想要挣扎的维持意识,下一刻还是被黑暗拉了过去!
——唉,碰上这样的事,这次的反攻是没时间了,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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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冒泡我是存稿君,黄鼠狼说要留言
、第二十二章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等到李健再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在一个全然陌生的环境里面。不过对于不是在地牢之类的地方醒来,李健觉得自己的人品还是不错的。没办法,连上个超市都会被绑架的情况,李健已经怀疑是不是上辈子的渣,所以这辈子要走霉运!
不过这间作为他囚室的房间真的很不错,最起码比他家里都要好,地板上也都铺着进口的新西兰地毯,这可不是普通的家庭能够用得起的。还有挂在室内的近现代水墨画,拿出去拍卖随随便便就几百万,可是现在挂着那里纯粹也就是一装饰品,看不出贵重在哪里!
李健转了转门把手,不出所料,锁着。不过就算不是锁的,李健也不会冒险打开这扇门。既然都把人绑来了,相信对方也不可能轻易的放过他,特别是在这种连敌人的底细都没摸清楚的情况下贸然逃跑,那纯粹的就是思念马克思的行为!
推开窗户,发现这栋别墅周围连绵着看不到头的树林,大吼一声,不一会儿听到了一声接一声的回声,虽然不知道是哪里,但是现在李健可以肯定自己绝对不是在地价寸土寸金的市区!
无奈啊,自己只是普通的小市民啊,虽然找了个那个是黑社会,但是不代表他就有了利用价值啊!而且,黑道上的事情牵扯上白道上的人,这也有悖于仁义吧?
——好吧,一切东西在利益的面前都会破碎的很彻底!只是现在他该怎么办呢?希望周韬来救他?这很不现实,先不论他知不知道他在哪里,就算是知道,他的自尊心也不允许他求救于别人,而且这个人还是他想要压倒的人。被他救了,代表什么?他比他弱=他永远在下面!李健是绝对不允许这个情况出现!!!
李健闭着眼睛,不断的将脑海里面已经知道的东西反复的思考。对方的身份,一个已经忘记名字的人,但是按照李健的判断,那个人绝对不是这次绑架的策划者,他身后一定还有人,至于他到底是谁,目的是什么,这些都是一个谜!看来唯一的突破口还是在那个‘老朋友’身上啊!
身高一米七八,体重应该在55公斤左右,属于瘦高型男性身材。如果光看身材不看脸,这种人走在路上可以随随便便拉一卡车。而且脸,因为他从头到尾都是站在李健身后,所以他也没见过。想到这里李健就想起他在超市附近说的那个明显的谎言。只要他有心,一口就可以戳破,但是他却没有,这说明什么啊?他是不在乎李健到底记不记得他,还是那句好久不见只是一个迷魂汤?他根本就不认识他?但是也不对啊,从当时的情况上看,他明显处于下风,根本没必要骗他。这么想,也许真的是他的老朋友!
只是这么一位老朋友,李健现在唯一的印象就是他那嘶哑的嗓音,但是李健可以肯定,他从来没有听过这么具有特色的声音!
“看来你似乎很镇定啊,从你醒来也只是在房间里面到处乱转,发现门锁了也没有试图撞门。一般人在这种情况下发现了有一扇窗户,百分之七十都会试图从窗户跳出去。而你只是站在那里思考,从你的眼神里面我可以看得出来,你没有放弃逃跑!”
嘶哑的嗓音让李健一眼就认出来了,这就是他那很多年不见的老朋友。跟他沙哑的不成样子的声音不同,他的脸很清秀,但是任何人都不可能把他当做女人。一声冰冷的气质也不是时下一些装酷的少年可以比的。看着这张脸,李健依旧想不起来自己认识他!
“难得有人邀请我来做客,客随主便,当然是你们怎么招待我这么放松喽。而且这里人生地不熟的,我想跑也没地方跑!”李健耸耸肩,神情很放松,看上去真的就像是去到很久不见的老朋友家做客。
“你明白就好。只是希望你做的也和你说的一样好。我的主人可不跟二少爷一样,他可是一个没有任何人性的恶魔。劝你还是不要轻易的惹恼他的好。”
“哦?既然他是恶魔的话,为什么你还敢这么说他呢?难道不怕他杀了你吗?”李健笑着问道,就想和许久不见得老朋友攀谈,只是这位‘老朋友’的戒备心似乎很重,就当李健觉得没戏的时候,他开口说道,“因为我也成了一个恶魔。”说出这句话后,他就离开了。
半个小时后,李健有了一些饥饿感。也不知道到底是不是凑巧,一个女仆推着餐车走了进来。餐车分为好几层,跟在女仆后面的保镖利落的把东西摆到了桌子上,半分钟不到就走干净了。看着进来的男人一个个长的人高马大,肌肉发达,李健默默的把自己能够逃走的成功率降低。
摆上桌子上的东西不仅种类多,做的也很好看,但是李健只取了一些意大利粉。每次晚上李健肚子饿,周韬都会做一碗意大利粉。别说,如果当李健饿的时候等周韬做一桌子菜的话,他情愿去啃便利店的面包,可是他却愿意花时间等周韬做一碗意大利粉!
这里的厨师做的意大利粉很好吃,绝对的大厨的手艺。粉柔韧有劲,味道够足,比起周韬做的不知道好吃多少倍。不知不觉李健已经吃了三碗,吃完粉,用喝啤酒的方法狠狠的灌了几口红酒。
眨巴眨巴嘴巴,这个口感 1988年的d〃Yquem吗?记得上辈子他在25岁生气的时候,周韬也送了一瓶d〃Yquem酒给他,是1787年的。这瓶酒虽然口感也是上品,但是比起1787年的那瓶还是要差了一点。
心里点评完,继续用喝啤酒的气势喝,没几下就见底了。丢下酒瓶,李健依旧就像在家里一样,只管吃饭不管洗碗,老大爷一样的坐到了沙发上。看着未卜先知的人走进来,收拾好李健吃完的东西,他可以肯定,这里一定在哪里装了摄像头或者窃听器,或者两样都有!
丫的,混蛋,他是招谁惹谁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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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把李健抓来的这个人是谁呢?他幕后的主人又是谁?周韬会有什么反应呢?童鞋们,来猜猜看!
、第二十三章
S市的真选组依旧是金光闪闪,周韬就像一阵风一样的直接奔进了周弦的书房。吓得沿途正在干活的女仆一个个赶忙低着头退后,不敢目视怒气冲冲的主人。要是一个不留神,自己可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直到周韬的书房门口,才有人把他拦了下来。一身黑色劲装的李恒板着一张公事公办的脸,面无表情的说道,“抱歉,二少爷。大少爷说了,今天他谁也不见,谁要是不知眼色,他就让谁吃子弹。”
“放肆,你相不相信我现在就让你吃子弹。”零点几秒的时间,周韬的配枪已经抵住了李恒的脑袋。李恒开始愣了一下,但是看周韬没有任何迟疑的眼神,立刻明白了。
“我知道二少爷是组内数一数二的神枪手,老爷在世的时候也说过,您是十年难得一见的阻击天才。您若是想让我死,我不敢说一个不字,也不敢污了您的手,等我完成大少爷交代的任务,只会去找个干净的地方自我了断。”站在周弦书房门口的李恒眼都不眨一下,完全一副你要杀就杀,要让免谈的态度。
“你真认为我不会开枪吗?”周韬杀气腾腾的看着李恒,“就凭你对我的这个态度,我现在就可以用组里的规矩杀了你。”
“是,但是请让我执行完大少爷给我的这个命令。”李恒的声音没有任何紊乱,“不过,如果二少爷听得进我的一句劝的话,现在好是不要去打扰大少爷的好。大少爷决定了的事情,从来都是绝对的,谁都改变不了。”
“好,很好。”周韬放下手里的枪,就在李恒想要松口气的时候,周韬快已经扣动了手里的枪,消音枪没有发生任何响声的在李恒的腿上开了一个窟窿,“你认为我会听你的吗?我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不让任何人影响我的判断。”
走进周弦的书房,挂在墙上的东西没有什么改变。周弦正躺在书房中间的太妃椅子上,身上难得穿的十分的正常,只是一身的红,衬衣、领带、西装、皮鞋,全都是刺眼的红,跟血一样的红。这样的红让周韬想起了十三年前的那一天,一身血的父亲。那天他也是这样,仰面躺在地上,整个世界除了红色的血就是飞舞的子弹。
“我已经说过了,今天不想被打扰。”闭着眼睛的周弦也没有看是谁进来了,不过能够不听命令进来的人,周弦想都不用想就知道是谁了。
“周弦,是我。”看着这样的周弦,周韬很多话到了嘴边都吞了回来。一直以来他都是他依赖的对象,他是他的哥哥。在组织里最混乱的时候,也只有他不会杀他!也是因为他,在那个时期他才能活过来。
“……呵呵,要叫哥哥。”周弦依旧闭着眼睛,只是手指在有节奏的敲打着椅子的把手,“怎么了?难得的双休怎么没有去陪你的小情人啊?这几年不是一有时间就去找他吗?我这个当哥哥的人想要见你还要三催四请呢!”
“……李健被人抓走了。”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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