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义父-第2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小火轮破开漆黑浓重的水面,在寂静的夜里翻出一路水花。
船老板是一名水手打扮的短衣男子,披着棉袄下到船舱里,弯腰低声禀报道:“大老板,平安无事了,咱们开远啦。”
陆雪征在一片昏暗中问道:“东西都带上了吗?”
船老板答道:“都带上了,戴哥吩咐下来的,枪和子弹都有。”
陆雪征听到“戴哥”二字,心中立时一片黯然。对着船老板点了点头,他低声说出一个字来:“好。”
船老板不敢在陆雪征面前多做停留,见他没有其它吩咐,便转身退了出去。

船舱宽敞空荡,是为四人一猫预备的,可是戴国章和李纯如今又在哪里?
陆雪征叹了一口气,低下头望向了偎在自己怀中的叶崇义。
小火轮在海浪中飘飘摇摇,船舱顶部吊下来的一只小电灯泡,也是随之悠悠荡荡。在这样明暗不定的灯光中,陆雪征抬起手,抓住了叶崇义那头上布袋的一角。
在摘下布袋之前的一瞬间,他心中闪过了一丝恐慌。他知道李继安不是善类,不会轻饶了叶崇义。不饶就不饶,打到骨断筋折也罢,只要能留下一口热气就好。
残废了也没关系,他愿意伺候叶崇义一辈子。他欠了这疯子的,他得还!
思及至此,他小心翼翼的摘下了那只白布口袋。

电灯光芒在上方瞬间闪过,陆雪征在骤然而来的颠簸中,竟是被叶崇义的面目吓的惊叫了一声!
下意识的紧闭双眼转过头去,他的心脏在腔子里砰砰乱跳。
如此直过了足有半分多钟,在身下船板恢复平稳之后,他才睁开眼睛,又长长的吁出了一口气。
试探着重新移回目光,他抬手轻轻抚摸了叶崇义的面颊。触感一片粗糙坚硬,那是厚厚的血痂紧紧绷在了皮肤上。起身挪到电灯下,他在微弱光明中,仔细凝望了对方的脸庞。
叶崇义无知无觉的依靠在他的臂弯中,短发肮脏凌乱。伤口长短交错着遍布满脸,曾经光洁如玉的额头上,竟是被人端端正正的打了个叉。
陆雪征知道他是要受苦的,可是没想到会是这样不堪的苦楚!叶崇义是被毁掉了,这一辈子,都被毁掉了!
一滴眼泪落到了叶崇义的眉心,陆雪征低下头去,温柔的亲吻了他的嘴唇,又把他紧紧搂到了怀里。
抬起头来望向前方,他用手指蹭掉了眼角的泪水。
人生在世,苦楚良多,苦楚当真良多。

小火轮在海面上越行越远,如此约过了两个多小时,叶崇义渐渐有了苏醒的势头。
头上灯光似乎是让他感到了异常。朦胧中觉出旁人的拥抱和体温,这让他惊恐万状的大喊出声,随即便翻身向外爬去,又把双手攥成拳头,拼命的掖到身下。船老板在外听了这一嗓子,连忙进来查看。陆雪征见状,便先是对船老板一挥手,而后上前抓住叶崇义,将他强行拖拽了回来:“崇义!是我!”
船老板不明就里的关掩舱门离去了,而叶崇义瑟瑟发抖的转向陆雪征,一边哀嚎一边踢打,嘴角血痂受到牵动,迸裂出了点点血珠。陆雪征见了他这狂乱模样,索性抬手攥住他的两只手腕,同时大声质问道:“崇义,崇义!你连我都不认识了吗?我是陆雪征,我来救你了!”
此言一出,叶崇义倒是怔了一下。眼神涣散的望向陆雪征,他暂停了挣扎,只微微张开嘴,低低的“啊”了一声。
陆雪征松开手重新抱起了他,又极力在脸上调动出了笑容:“疯子,乱闹什么?你看我是谁?”
他的视野模糊起来,抓起叶崇义的一只手捂到自己脸上,他含着眼泪笑道:“小可怜儿,还不快喊雪哥?”
叶崇义痴痴的凝视了陆雪征,冰凉手指贴上了温热面颊,他梦游一般的用指尖描画了陆雪征的眉眼鼻梁。
这感觉太过真实了,简直让他感觉自己并非身在梦中。方才那种狂暴的气力忽然消失了,他可怜兮兮的轻声唤道:“雪哥?”
陆雪征眼中泪光闪烁,可是笑容比春风还要和暖:“崇义,我在这儿呢。”他弯腰和叶崇义贴了贴脸:“傻宝贝儿,别怕,雪哥带你远走高飞,咱们两个过好日子去。你愿不愿意?高不高兴?”
叶崇义抬起手臂,摸索着环住了陆雪征的脖子。无言的沉默了片刻,他发现这仿佛真不是梦。
于是他心惊胆战的开口问道:“雪哥,你救我出来了?”
耳边传来了最熟悉最想念的声音:“傻子,那还有假?”
叶崇义一哆嗦,随即抬手捂住面孔,惨叫一声推开了陆雪征。连滚带爬的逃到阴暗角落处,他凄厉的哭喊道:“别看我,别看我!你杀了我吧,他划花了我的脸……他给我打吗啡针……我已经不算个人了,你杀了我吧……”
陆雪征爬上前去,将他一把扯过来抱回了怀中。这次用手臂死死箍住了叶崇义的身体,他压低声音说道:“叶崇义,你生是我陆家的人,死是我陆家的鬼!不管你做人做鬼,我都要你!”
叶崇义依旧以手捂脸,泪水混合了血水渗出了指缝。在陆雪征的怀抱中,他颤抖成了一片风中之叶:“杀了我吧,雪哥,杀了我吧……”

陆雪征在船舱内席地而坐,像哄婴儿一样,千遍万遍的轻拍着叶崇义的身体。
他卷起右腿裤管,给叶崇义看那小腿上的枪伤伤疤:“当时这肉都翻开露出骨头了,现在不是也都长好了?你脸上的伤再重,能有我这个重?”
他俯身仔细端详叶崇义的面庞,又掏出手帕为他擦拭嘴角渗出的鲜血:“崇义这么好看,难道添上两道疤,就会变成丑八怪了?美人蹭了一脸灰,也还是美人啊!”
叶崇义仰卧着枕了陆雪征的大腿,抬眼望着对方,滔滔的只是流泪。
他不傻,他知道陆雪征是在宽慰自己。从李家卫士对他的种种讥笑谩骂中,他早已猜出了自己的伤势。
他活了二十多年,一无是处,就是个人样子好。他知道自己漂亮,也知道陆雪征喜欢自己的漂亮,所以大着胆子,敢于讪讪的去“爱”,即便是自讨没趣灰头土脸了,也能厚着脸皮,继续倒贴上去。
这是唯一能让他自信起来的资本,老天赐给他的,又被命运收了回去。
如今的他,一无所有,形同鬼魅;他体面了二十多年,他受不了这个!

陆雪征起身坐上了固定在舷窗旁边的座椅,又把叶崇义抱到自己的大腿上坐好。
他抓起叶崇义的一只手,去摸那冰冷坚硬的窗玻璃:“崇义,你在夜里看过大海吗?”
叶崇义虚弱的歪头枕了他的肩膀,气若游丝的答道:“没有。”
陆雪征柔声说道:“等到天亮,我们就到烟台了。上岸之后,我们可以坐火车去青岛,如果你不喜欢青岛,我们也可以到其它地方去。崇义,你想去哪里?”
叶崇义目光散乱的盯了舷窗,想要看清自己映在上面的影像。然而灯光摇曳黯淡,他无论如何都看不清楚。
“我不知道。”他绝望而悲怆的答道。
他想自己应该到地狱里去——自己变得这样恐怖丑怪,除了地狱,再没有自己的安身之所了。

【上部完】


上海

一九四零年二月,上海。
陆雪征像抱小灰猫似的,抱着一只小母鸡,在弄堂小道上慢慢的走。
小灰猫是芬芳柔软、娇嫩可人的,小母鸡却是一身臭气、羽毛粗硬,并且一路咯咯大叫,不时还要振翅欲飞。陆雪征被它吵的不耐烦,就低头把它的尖嘴捏住了。
在一所老洋房门前停住脚步,他摸出钥匙开了院门,迈步进去后先把小母鸡往天井里一扔,而后立刻转身,将院门仔细关掩锁好。天井很小,只能容得下几盆花草,而陆雪征因为是刚刚搬来,布置不及,所以连花草都没有。
凭陆雪征的财力,租住这样宽敞的房屋,实在是浪费到了荒谬的程度。
初到上海时,他和叶崇义本是住在两间小小的公寓房子里,其实也尽够起居生活了,然而那天在带着叶崇义出门去医院戒吗啡时,房东家的小孩子迎面跑过来,一眼看清了叶崇义的面貌,吓得“嗷”一嗓子,当场就跌坐在地,长嚎起来。
房东家的少奶奶慌忙赶来,本意是要哄孩子,结果在看到叶崇义之后,也惊的面目失色,低低的“呀”了一声。
叶崇义怔了一下,随即抬手捂住脸,扭头就往楼上跑。而陆雪征这半年来劝他戒毒的那些好话,也就都算是白说了!

小母鸡拍拍翅膀,开始四处踱步。陆雪征不管它,推开前方客堂房门,他一路向内走,一路大声喊道:“崇义,我回来了!”
没有回应。

陆雪征踩着客堂后方的木质楼梯,吱吱呀呀的上了二楼。推开卧室房门向内一瞧,他就见凌乱大床上,叶崇义正在蜷缩着睡大觉。
叶崇义就连在睡觉之时,都要下意识的用一件旧衬衫包裹住头脸,也不嫌闷气。
陆雪征没有惊动他,转身下楼要去杀鸡。拎着菜刀走到门去,他很惊异的发现小母鸡下了个大白蛋!
大白蛋也挽救不了小母鸡的命运,陆雪征揪着翅膀拎起它,一刀就把它的脖子抹了。
然后他开始烹饪饭菜。
家里是没有仆人的,帮忙的老妈子也没有请一个来,因为叶崇义不见外人,再说也没那个闲钱。

房子是空房子,除了楼上卧室内的一张大床、楼下客堂内的一副桌椅之外,再无其它家具。陆雪征端着个大托盘上了楼,托盘上端端正正的摆着一大碗炖鸡肉,一小碗白米饭。
把大托盘小心放到床边,陆雪征伸手拍了拍叶崇义的屁股:“崇义,醒醒,吃饭了。”
叶崇义低低的“嗯”了一声,慢慢伸直了蜷起的双腿。而陆雪征单腿跪到床上,强行扶着他坐了起来,又扯下他那头脸上缠裹着的旧衬衫。
一年多的光阴过去了,叶崇义早已退下了满脸的血痂。陆雪征曾经对他的伤势做过种种乐观的预测,然而事实摆在眼前,他的确是把小孩子吓哭了。
因为是刚刚睡醒,所以他那脸蛋上的纵横疤痕颜色浅淡,虽能看出,却不大显,前额的头发留长了,也正好可以遮住那个端正而深刻的叉。揉着眼睛望向陆雪征,他笑了一下:“你怎么才回来?”
陆雪征摸了摸他的面颊:“我早回来了。你昨天不是说想喝鸡汤吗?我顺路买了一只鸡。”
然后他起身从床头地上拿起一只搪瓷水杯,一直送到叶崇义面前。待到叶崇义低头喝了两口白开水,他又从托盘中拿起一只汤匙,送到了对方手中。
叶崇义舀了一点鸡汤送进口中,咂摸了一下滋味,忽然抬起头说道:“雪哥,我该打针了。”
陆雪征没说话,转身走到墙角处蹲下来,从一只小皮箱里取出注射针具。一边熟练的从小玻璃瓶中吸取吗啡针剂,他一边背对着叶崇义说道:“我想办法弄点钱,再过两个月,还是去医院戒了吧。”
叶崇义缓缓的垂下头去:“我不。”
陆雪征拿着针管走过来:“你怕什么?”
叶崇义忽然烦躁起来,仰起脸带着哭腔质问陆雪征:“你说我怕什么?你说我怕什么?我已经是这个样子了,求求你,你就让我自生自灭吧!”
陆雪征现在惹不起他。将一根止血带紧紧绑在叶崇义的枯瘦手臂上,他叹了一声:“唉,不识好歹。”
针尖刺进皮肤里。叶崇义含着一点眼泪,因为方才嚷了几句,气血上涌,脸上疤痕一起泛红,那模样看起来就令人惊心了。

伺候着叶崇义吃过这顿饭,陆雪征端着托盘下了楼。倚着灶台站住了,他端起一大碗米饭,米饭上又摊了一只荷包蛋。
叶崇义大概的确是很想吃鸡,竟然把那一只瘦小母鸡尽数吃光,汤也喝下了大半,米饭则是一口没动。陆雪征很庆幸自己方才的英明果断——若不是一时狠心藏下这枚鸡蛋,他现在简直不知道用什么菜肴来下饭了。

吃饱喝足之后,他上楼回到卧室。脱鞋上床躺下来,他扯过棉被盖到身上,迷迷糊糊的闭眼要睡。朦胧中察觉到叶崇义爬了过来,他摸索着伸手搂住了对方,喃喃说道:“宝贝儿,别闹我,我睡一会儿,晚上还要出门呢。”
叶崇义依偎在陆雪征的怀里,方才叫喊了那么几句气话,他现在心里很后悔。
从烟台到上海,千里的距离,一年的光阴。身无分文的陆雪征为了养活他这个瘾君子,已经吃尽了一切苦头。叶崇义记得当年在天津时,他诱骗陆雪征为自己打了一场地下拳赛,气的陆雪征几乎和他翻了脸,因为陆雪征不是他手下的“玩意儿”。
但是现在,陆雪征真成了擂台上的“玩意儿”了。
为了钱,陆雪征签下了生死契约,每晚都要去闯一次鬼门关。非得如此,他才能供得起这一处老洋房,以及无休无止的吗啡。
叶崇义缠绵而悲哀的抚摸着陆雪征的身体,他想死,也寻过死,可最后都被陆雪征救了回来。他活,拖累陆雪征;他死,辜负陆雪征;所以他不想再戒吗啡了。
“你再辛苦一年半载吧!”他在心里默默的告诉陆雪征:“再有一年半载,我也就该走了。”

陆雪征一觉睡到傍晚时分。醒来后他没有立刻起床,而是翻身压住叶崇义,将他胳肢了一通。叶崇义猝不及防,笑的乱踢乱打,正是开心的时候,他却仿佛是意识到了什么似的,脸上表情一僵,随即挣扎着抬手捂住了脸。
他似乎是认为这样一张丑脸上,连笑容都不配出现了。
陆雪征知道他的心思。用力扯开他的双手,他低头在对方的眉心上亲了一大口,又逗趣的笑道:“小花脸子,还怕羞了!”
叶崇义扭开脸去:“我是小花脸子,你别理我。”
陆雪征一挺身坐起来,伸腿就要下床:“我没时间理你!夜里回来的晚,别等我,自己睡吧!”


搏命

陆雪征绕到这一家不挂牌的俱乐部后门,迈步走了进去。
这一处俱乐部,格局和一般的俱乐部差不多,以赌业为主,地下大厅开辟出来,每晚上演拳赛。上海和天津的确是不同,尤其是上海的租界,如同战火中的孤岛或者桃源,有一种自成一统的安逸繁华——至少,每晚还有那么多体面人物坐在看台上欣赏地下拳赛。大概人类之间的角斗,实在是比斗鸡斗狗斗蛐蛐更有趣。
当然,赌局也很大,一晚总有几十万的进出。所以好的拳手,身价会是相当的高。

陆雪征步伐轻快的沿着楼梯向地下室走去。迎面上来一名身材魁伟的青年,一眼看到了陆雪征,他停住脚步,斜睨着唤了一声:“顾江!”
自从在烟台发现了李继安派来的特务之后,陆雪征就再也没用过真名。从北到南,他时时改名,几乎把百家姓全用了一遍。此刻在上海,他姓顾,名叫顾江。
对着青年一点头,他知道对方来者不善,但是不肯惹事,侧身就要继续向下。那青年横了他一眼,又懒洋洋的说道:“今晚,我上台会一会你!”
陆雪征头也不回的答出一个字:“好。”

陆雪征走进狭窄黑暗的更衣室内,因觉时间尚早,便不急着换衣裳,而是挑了个僻静地方坐下,给自己点了一根香烟。
一口接一口的吸着烟卷,他在喷云吐雾之余,心情倒是十分平静。偶然有短衣短裤的拳手从身边经过,他无需抬头,就知道那些对手们是何等的年轻健壮。
按照年岁来讲,他在这里面,是显得老了。
这时,小老板走了过来。

小老板的年龄姓名都不可考,总之个子不高,看不出岁数;张口说起话来,也听不出他的籍贯。停在陆雪征面前弯了腰,他清清朗朗的问道:“老顾,今晚上一对三,没问题吧?”
陆雪征抬起头,很好脾气的笑了一下:“没问题。”
小老板又问:“胖子,刘宝生,托马斯,这三位,没问题吧?”
胖子就是个胖子,身体笨重,拳头厉害;刘宝生则是方才那位擦肩而过的青年,是此处冉冉升起的一颗新星;托马斯来自西洋,曾经在擂台上一拳砸死了刘宝生的哥哥。
陆雪征犹豫了瞬间,随即言简意赅的答道:“没问题。”
小老板高兴了,抬手一拍陆雪征的肩膀:“好样的!今晚你再让我发笔小财,我重谢你!”
陆雪征悠悠吐出一口青烟,而后掐灭烟头问道:“听说小老板要走?”
小老板拉过一只小板凳,坐在了陆雪征面前:“去宁波。”
陆雪征从裤兜里掏出烟盒,先是递给小老板,见对方摆手不要,这才又抽出一根叼到了嘴上:“可惜了,这地方其实不错。”
小老板苦笑了一下:“没办法咯!上面要派私人下来,我得给人家让位置嘛!”
陆雪征摇头叹了一声:“小老板,这就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了。”说着他抓过小老板的手,看了看对方的手表时间。
他的手表,白金壳子,叶崇义送给他的,早在青岛就卖掉了。

陆雪征在更衣室内脱了衣裳,赤膊只穿一条短裤,按照规矩,也不能穿鞋。观众们看的是肉搏,他们得把肉露出来。拳脚击打肉体,赌局分配金钱,双重的刺激相叠加,地下大厅的温度永远处在盛夏时节。
沿着通道走入大厅,陆雪征纵身一跃上了擂台。今晚的情况很不错,四周看台坐满了观众——都是来看陆雪征“一对三”的。
陆雪征站在擂台中央环顾了四周,同时暗暗的做了个深呼吸。今晚这三位都是劲敌,他不能有丝毫的疏忽——他不但要胜,而且必须大获全胜,连轻伤都不能负!
他今晚负了伤,就会影响到明天的战斗力。恶性循环一旦构成,那他很有可能一个不慎、被人活活打死在台上。
他甚至没有养伤休息的资格。他的出场就意味着金钱,而金钱又意味着房租、吗啡、以及小母鸡。

陆雪征在三分钟内,打倒了第一位对手——胖子。
胖子始终没有找到出拳的机会,开场便是被他踢的连连后退。当一个侧踢迎面而来之时,胖子抬臂一挡,臂骨登时被陆雪征生生踢断!
场中起了欢呼,于是刘宝生上台之时,就表现的很不服气。
他有情绪,陆雪征没有情绪。而在这角斗场上,往往是心如磐石的一方会占上风。刘宝生太年轻,三拳两脚之后见陆雪征安然无恙,就急的自乱了阵脚。陆雪征抓紧时机猛冲向前,一膝盖撞上了他的肋下!
刘宝生惨叫倒地,还没等被人拖下擂台,口鼻里就漾出了鲜血。
在满场的尖叫呐喊声中,托马斯上台。
托马斯是最让陆雪征头疼的对手,因为他太高太壮,简直不是个人样子。为了避免被托马斯举起来扔下擂台,他只好先是使诈,东奔西窜的躲避对方攻势;及至大概掌握了托马斯的拳脚路数,他才脚踏实地的开始反攻。
他怕托马斯,所以对托马斯下手最狠,发了疯似的猛踢托马斯。一腿扫过去,挟带的疾风仿佛都带了锋刃。托马斯眼看势头不对,连连躲闪,但陆雪征始终看他是个威胁,故而乘胜追击,不敢放松。
最后竭尽全力的飞出一记扫腿,他把山一样高的托马斯直接扫翻在地。
一对三的战斗在二十分钟之内结束,场内欢呼雷动。陆雪征下台走回更衣室,迎面就见小老板笑的像一朵花似的,不但对他拍拍打打,而且向他连翘大拇指。
陆雪征不管那些,径自先去换好了衣裳。从小老板那里接过厚厚一卷子钞票揣进口袋,他不肯在此地流连,迈步就要向外走;不想小老板在后方拽了他一把,同时小声问道:“老顾,明晚还是一对三,行不行?”
陆雪征有些惊愕,但是也没有拒绝:“行。”
小老板是懂规矩的,直接就进一步的解释道:“三个新人,带家伙上,行不行?”
陆雪征提防起来:“什么家伙?”
“铁棒!”
陆雪征低下头,这回沉默了足有三分钟之久,末了转向小老板,他神色淡然的点了头:“行。”
小老板高兴了,恭恭敬敬的送陆雪征上楼出门。

陆雪征午夜到家,进门之后就跪在地上了。
二十分钟的拳赛,却是几乎耗尽了他所有的力量。这和平常的打架斗殴不一样,只要站到了擂台上,那每一秒都要使出拼命的力气来攻击和求胜。
坐在地上喘了两口气,他爬起来进了客堂,踉跄着先往后方的厨房走去——拳赛开始前是不兴大吃大喝的,所以他现在都快要饿死了!
一屁股坐在灶台上,他侧身低下头,用一柄白铜勺子从锅里掏出冷饭塞进嘴里,赶不及似的用力咀嚼吞咽。一鼓作气的填饱了肚皮,他又灌了几口凉水。
连滚带爬的上楼进了卧室,他也没脱衣裳,倒在叶崇义身边就睡着了。


两种境况

陆雪征没睡懒觉,早早起床跑去弄堂口,买刚出锅的热油条。
新炸出来的油条金黄酥脆,香气扑鼻。他提着三根油条匆匆跑回家,把叶崇义从被窝里揪出来,让他趁热吃了早餐。
叶崇义最近比较爱吃炖鸡,一顿能吃一只;对于炖鸡以外的食物,则是没有半分兴趣,似乎直接可以去绝食。不情不愿的在油条顶端上咬了一小口,他慢吞吞的闭着眼睛咀嚼,死活不肯再吃第二口。
陆雪征见他是真不要了,这才放心大胆的开吃——结果,好像就在一瞬间的功夫,油条便在手中消失了。

在给叶崇义打过针之后,陆雪征又歪在床上打了个盹儿。醒来之后,正是日上三竿的好时候,他出门逛了一圈,搬回了两盆不值钱的花草。
将花草摆在天井中,他把那不甚顺眼的枝杈叶子尽数掐掉,又用饭碗舀来一点水分别浇灌了。弄堂口的一户人家养了猫,大猫下小猫,满房里喵喵乱叫。陆雪征时常从那里经过,早已瞄上了一只最为貌美的小狸猫,颇想偷回家中养育——当然,再美也没有他的小灰灰美。
提起小灰灰,他就不禁要想到李纯,从李纯再联想开来,他又会惦念上戴国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