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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男人 作者:公子歌-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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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琅学习的时候很用功,而且他身边总是坐着那天我在运动会上见到的男生,也是很英俊的一个男生,林琅学习的时候,他经常在一旁趴着静悄悄地跟他说话。对我而言,那是短暂而宝贵的一段岁月,他不认识我,不知道有一个高一的学妹名叫王涓,可我一直偷偷喜欢着他。
过了两三个月之后就是高考,暑假的时候我去县城,还特意去了一趟学校,结果就看到学校大大的光荣榜上,写着他的名字。其实他高考的时候发挥的不是特别的好,考到了省里的一所重点大学,我一直以为他会考上清华北大那样的名校。
我想,我也要好好学习,考到和他同样的学校里头去,我甚至幻想当我考上了之后,以学妹兼老乡的身份去见他,和他会有怎么样的谈话,我想,无论他当时身边有没有女朋友,我都要告诉他我从高中的时候就一直喜欢着他,而且因为对他的这么梦想,才考到了这么好的一所学校。
家里的人对我成绩的突飞猛进都很惊讶,其实我不属于那种以前不学习然后突然知道学习了,一学习成绩立即就突飞猛进的那种人,我以前也很用功,现在只好更用功,有时候特别累的时候,我就跑到三号楼的三年二班,我想,我也要坐到那个位子上,考上和他一样的学校。可是第一年高考我没有发挥好,距离F大的录取分数线差了五分,被调剂到另一所大学里面,知道分数的时候我在网吧,当时就趴在桌子上哭起来了,我那么努力,抱了那么大的希望,吃了那么多的苦,为什么还要再差几分,我的身体都是抖的,脑子白花花的什么都想不出来。家里人和朋友都希望我能走,说女孩子用不着为了上一所好大学浪费那么好的青春,何况接收我的那所大学也是不错的了,是个一本,而且是在省外。
我想了四五个晚上,最后还是决定复读一年,那一年我几乎把一辈子都赌上了,我怕自己考不上,也怕自己考的还不如第一年好。幸运的是因为我在复读生里头成绩数一数二,学校不收任何学费,还给了我够我一年花费的奖金,更幸运的是,一年之后,我终于如愿以偿来到了大学里面。
到了大学的第一件事就是参加老乡会,我又不敢明目张胆地打听,几乎所有的跟我们市有点瓜葛的老乡会我都参加了,有天我去自习室上自习,结果在教学楼的大厅里头,突然看到了林琅。
我想也不想就跑了过去,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勇气。我觉得我已经有些魔怔了,跑过去叫道:“学长学长。”
他比以前更好看了,身材也高挑了很多,穿的更是跟高中那么朴素的样子没法比,又贵气又温柔,看着像个王子一样。他吃惊地看着我,随即淡淡一笑,问:“叫我么?”
我呆呆的,感觉眼泪都要从我眼眶里涌出来,我暗恋了那么多年的人,就那么美好而温和地站在我面前,问我:“叫我么?”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好笑了笑,说:“我……我是学长的老乡,也是英语系的。”
他愣了一下,接着便笑了出来,点点头说:“是么,你好,找我……有事?”
“我……我高中的时候就很崇拜学长……所以想跟学长认识一下。”我脸色通红,昂起头用家乡话说:“我叫王涓。”
林琅笑了出来,同样用家乡话说:“学妹好。”
可能是很久没有说过家乡话的缘故,他说的有些青涩,唇角微微提起来,恍而还带着高中时的那种青涩和腼腆。我心里突突直跳,抱着书说:“那……那我不打扰学长了。”我说罢就朝教学楼外头跑,跑到外头回头看了一眼,却见他仍站在那里看着我,朝我笑着挥了挥手,一个女生从一旁的阅览室走了出来,跟他有说有笑的上了楼。
我站在夜色里头,心里仿佛海潮汹涌,眼泪从我脸颊上掉下来,觉得这几年的坚持都算没有白费。我能站在他面前,告诉他我的名字,即便他不知道我曾喜欢过他,也很满足。
我想,他现在这么优秀,那么帅,成绩又那么好,几乎集中了所有他那个类型的男生应该具备的品质,这样的男生,我怎么配得上呢。
我在大学里学习依然很用功,用功学习,几乎已经成了我的一个改不掉的习惯,我想我喜欢的人那么好,那我也更优秀一些,总归是好的。我加入了学生会,一开始竞选演讲的时候很害怕,当时的学生会主席是个很英俊的男生,叫关朋,我觉得很熟悉,可就是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我第一眼真是没有认出来他是谁,可能是学生会历练的比较多的缘故,他看着非常成熟,因为学生会换届是很正式的,大家都穿着西装,我有些不敢认他,可是当我站到讲台上的时候,突然发现后排观众里头坐着一个人,是林琅。
后来我才知道,他应该是陪着关朋一块来的。我一看见他,紧张得话都说不出来了,我只是在心里告诉自己,我不能在他面前丢人,不管怎么样,我都不能在他的面前丢人。可我依然很紧张,甚至于有点激动,说的我自己眼眶都红了,评委们似乎也很感动,我却记不得自己都说了些什么,到最后的时候,我望着后头的林琅大声说:“谢谢大家,我是来自英语系的王涓。”
我说得很大声,想叫林琅记住我的名字,评委们都笑了起来,校领导还开玩笑说:“这个嗓门大。”
结果也很圆满,我顺利进入了校学生会,选举结束散场的时候,林琅过来和关朋笑着说话,关朋脱了外套搭在肩上,揽着林琅就要往外头走,林琅扭头看见我,突然笑着摇摇手说:“老乡加油啊。”
那时候我正在听上一届的一个学姐说话,眼睛一下子就红了,那学姐笑着说:“你们去哪,伊然不是说待会要请吃饭么?”
林琅指了指关朋,笑着说:“我正怕一个人当电灯泡呢,约了你正好,那一块吧?”
我傻笑着看着他,学姐突然冲着我一笑说:“那就先这样,明天有空你来找我。”学姐穿的是正式的职业套装,非常漂亮的一个女生,抱着一堆文件低声笑道:“可别喜欢他哦,要不有你伤心的。”
我脸一红,学姐已经笑着下了讲台,林琅又冲我笑了一下,可能是白天光线充足的缘故,样子感觉有些疲惫,可是依然那么好看,我看着他,常常说不出话来。我觉得即便以后我结了婚,有了很相爱的人,也不会有这样强烈的,不知所措的悸动。
再见到他,便是大二时的那次迎新晚会了,那时候他已经考上了我们学校的研究生,我身边也有了一个追我的男生,每天晚上都给我发短信。可我总是不拒绝也不接受的态度,有时候自己都厌恶这样的自己,可是没有办法,就是觉得少了点什么。他作为系里的学长,从研究生院过来主持晚会,他的英语真的说得非常好,很难让人相信他是农村里出来的,我们那教学从来不教口语,老师说的都不怎么标准,他能达到那个水平,真的让我非常吃惊。那台晚会林琅无比耀眼,又帅口才又好,恍而还带着当年青涩的影子。连我们教授都说我们这一届就没有像林琅这么肯学习有有天分的学生。奇怪的是,我眼里的林琅越是优秀,我对他的迷恋反倒淡了下来,因为觉得自己跟他不可能在一块,那种迷恋就变成了一种对偶像的向往,埋在心底深处,淡淡的,只是不能深挖,碰到了还是觉得很疼。
知道林琅是个同志是我大三时候的事了。但我并没有觉得多吃惊,真的,如果这个消息是突然而至的,或许我还一时接受不了,但他的事是一点一点透出来的,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一开始是因为喜欢他的女生那么多,他却一个女朋友也没有,大家有时候就会开玩笑,说他是不是同性恋呀。再后来,玩笑多了,就开始有了风言风语,不过都是捕风捉影的一些事,林琅在这一块很谨慎,旁人根本抓不到什么把柄,而且那时候他已经跟着导师到处跑了,研究生院又不在本校区,大家基本上都见不到他,认识他的人也没有几个,都只知道他长得很帅,成绩很好之类的。我也开始怀疑起来,但也只是怀疑,而且怀疑的对象是他身边的那个关朋。后来听说他那一位叫做韩俊,我还觉得不可思议。
2011年春天的一个早上,我去研究生院见导师,想要报考经济学院的孙教授的学生,出来的时候,突然看见林琅在我前头走着,正要出大门。我紧跑了几步,突然看见他在一辆黑色的轿车的前头停了下来。研究生院坐落在老城区的教工家属区附近,老树遮天蔽日,非常安静,街上几乎没什么人。车子从我身边驶过,开得很慢,而且有些不稳,我心里突然漏了一拍,因为我看见林琅被车里的男人压在座位上,红着脸被男人吻得喘不过气来,声音断断续续地说:“不是我让你等的……窗户……窗户没有关严……”
我吃惊地说不出话来,那还是我第一次见两个男人亲在一块,其中一个还是我暗恋了那么多年的人。我真是不知道自己当时是怎么想的,五味杂陈,看到他身为一个同志,也生活得那么好,心里又欣慰,又失落,又觉得很妒忌。想要哭,又找不出要哭的缘由,想要笑,又笑不出来,委屈而茫然,似乎还有一点点的兴奋,心想他爱的果然是个男人,不爱我也是可以理解的。
我悄悄地走了过去,走了好久才敢回过头来,结果看到那车子却在路边停了下来,我猜测他们在车里做些什么,心跳震耳欲聋,让我无法呼吸。
我的眼泪,终究还是掉下来了,还在路旁蹲了一会。青春扑打着翅膀呼啦啦就那么过去,从我高一到大四,整整八年的时间。这世上有一种人,就是给女生暗恋的,那么美好,因为一点也不了解,更到了接近完美的地步,林琅于我而言,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那天的阳光很好,中午十点多,春花烂漫的一片,空气也弥漫着花香。我想,那个男人也是很英俊的,跟传言中说的一样,我有些难过,可还是希望他们的感情,也像传言中说的那样好。
我喜欢了那么多年的人,我怎么能不祝福他。
祝他和韩俊,能一直这么幸福地生活下去。
番外:今生今世(1)
2012年,大家都说是世界末日,网上吵的更响,美国的大船顺势而来,一个《2012》在中国赚了个盆满钵满。这个电影09年底上映的时候,林琅没有看过,韩俊就带着他去了一家小型私人影院,顺带着看了3D的阿凡达。可是第一次见识3D的兴奋感依旧敌不过世界末日的恐慌,出来的时候林琅还心有余悸,小声问:“你说2012要真是世界末日了,咱们该怎么办?”
男人正在开车,前头正好来了红灯,他停下车不怀好意地一笑:“那我就分分秒秒都要跟你做爱,做个风流鬼。”
林琅红了脸,骂道:“老不正经。”
“啧啧啧,又来了,忘了前天嫌我老的下场了?”
林琅扭过头看向窗外,想起前日里两个人白昼喧淫,羞耻的耳根子都红了:“老流氓。”
韩俊噙着笑看了他一眼,一转手将车子停在了路边,这会子车水马龙,又临近商业街,林琅倒不怕他为非作歹,抿着唇问:“你要干什么?”
韩俊探究地看着他,直看得他受不了用手去挡,才笑着问:“林林,说实话,你是不是很期待我欺负你?”
“胡说,你以为都像你精虫上脑。”林琅脸色通红,不知道是害羞还是生气。韩俊坐正了身体,也有些不笃定起来:“我看着挺像,你这个年纪,确实很容易对性上瘾。你要是喜欢,就跟我说一声,反正我也一直憋着,怕你吃不消。”
男人精神不同常人,对床事似乎也比寻常人热衷,林琅一直担心男人哪天会肾虚,所以吃饭的时候他都照着自己偷偷从网上百度出来的可以补肾的东西吃。可是这么做,有时候他又觉得自己这是在自寻死路,他费尽心思把韩俊养的越好,韩俊在那方面需求就越强烈,简直进入到恶性循环里头,叫他好不苦恼。说实话,做爱的事他本人也不排斥,韩俊又不是只顾着自己享受的人,反而每次都很顾忌他的感受,他也不是没有享受到,但终究不是做那种事的生理构造,太多太猛了有时候难免会吃不消,他怕自己现在不多加节制,以后渐渐年纪大了,到了四十岁五十岁,身体上会出毛病。可是他的顾虑,也不知道男人有没有想到。
苏伊然再过两个月就要生了,林琅这个孩子还没出来就已经挂了名的干爹,当然要准备一份大礼,关朋说了,要是他一个人,随便拿点什么都是好的,一根鹅毛都重于泰山,可是他现在跟了个金主儿,出手就得阔绰点,没个千把八百的都不好意思收过来。韩俊当然是吃惊的,不过他吃惊的不是关朋开口要大礼。
“你,要当干爹了?!”
林琅也觉得“干爹”这个词听着有点别扭,他一向不喜欢干爹干妹妹的这些称呼:“关朋说是干爹,可是我不会让他孩子叫的,要叫也要叫小叔叔。”
韩俊坐在车上,仿佛有点接受不了林琅这么大点年纪就要当干爹的事实。没想到林琅突然笑了出来,看着他两眼放光:“你知道关朋打算让他孩子叫你什么么?”
韩俊有种不详的预感,林琅已经自己笑出来了:“韩……伯父。”
韩俊差点没一个急刹车停在路当中,无奈地笑了出来:“这馊主意是你出的吧?”
林琅坐在座位上淡淡地笑,用胳膊枕在车身上躺了一会儿,突然笑着说:“有时候想想,还真是不可思议,关朋这就要当爸爸了,他才二十五岁半啊……要我过了三年,突然有人告诉我说你要当爸爸了,我还真接受不了。”
韩俊笑了出来,车子过了祥和路,转弯朝滨海小区驶去。林琅坐正了身体,想给关朋的孩子买个什么礼物,忽然听到男人开口问:“后悔么?”
他愣了一下,扭过头去。男人脸上没有了笑容,温柔地看了他一眼,开着车问:“跟我在一块,不会有孩子,后悔么?”
林琅从小就很喜欢孩子,邻居家的小孩子总能跟他玩到一块,他姑姑家的孙子孙女来他们家走亲戚,也喜欢跟他一块玩。高中的时候,乡下开始流行幼儿园教育,他们乡里的小学旁边也开了一所,那时候幼儿园在农村才算刚刚起步,什么都不够规范,第一年应聘老师,招聘启事上要求的非常简单,只要气质温和,喜欢小朋友,初高中以上的文化就可以。林琅上集买菜的时候看到了,当时就想,他要是考不上大学,就去那儿当一个幼儿园的老师也不错,离他家近,可以顺便照顾他的奶奶,跟小孩子在一块玩自己也很喜欢。在林琅心里面,幼儿园时期的小孩子是最可爱的,说什么就听什么,又笨拙又可爱,再小就不好带,再大就容易调皮不听话,幼儿园的孩子简直是最佳选择。少年的时候整天奇思妙想,也不是没有想过自己有了孩子会怎么样。其实在遇到韩俊之前,他对自己将来要结婚生孩子,从来没有怀疑过,好像人生本来就应该是那个样子,也必须是那个样子,他是林家唯一的男丁,或者说唯一的血脉,林奶奶一生最大的愿望,也不是希望他将来能有多发达,就像她经常说的那句一样:“哪天我看见你结了婚有了孩子,也就可以闭眼了。”
可是人生这么奇妙,他偏偏遇到了韩俊,走上了另外一条路。现在韩俊突然这样问他,他竟然一时不知道该怎样回答,他后悔么,连他自己也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他愣了一下,终于找到了心底的答案,噙着笑说:“我从来没有想过。”
韩俊似乎很感动于这样的答案,伸出手摸了一下他的手背,眼睛注视着前方轻声说:“其实我想过。”
林琅笑着看过去,男人含笑看了他一眼,说:“不过我不后悔,因为我从来都不觉得自己会成为一个好父亲,没有孩子对我来说是一件幸运的事,我唯一会觉得遗憾的,是知道你喜欢孩子,怕你会伤心。”
“没有孩子,确实会觉得有些遗憾,可是无关乎后不后悔,在我心里没什么能重要到跟你相提并论。”林琅似乎不习惯于说这么肉麻的话,脸上浮起一层红晕:“人生不可能什么都得到,我觉得我得到的已经很多了,我对现在的生活很满足。”
他说着就轻轻笑了出来。因为面试的原因,林琅从衣着和发型上都焕然一新,看着更加文雅干净,只是年纪还轻一些,眉宇间带着大学生才有的青涩稚嫩。四月的街道,树木已经是一片鹅黄绿,大街上杨絮飘扬,天气已经有一些热了。车子进了小区,韩俊边停车边说:“这几天正好你也有时间,咱们一块出去旅游吧?”
外头春光明媚错落,照的林琅满心欢喜。男人打开后备箱掂出一袋袋蔬菜零食,林琅接过了一袋,笑着说:“好啊,你不说我也打算五一的时候出去转转呢。”
林琅从来没有出远门旅游过,能出门去看一看大好河山,一直是他的梦想,只是一直没有时间。因为研究生的时候成绩突出,外文又很出色,他在导师的介绍下刚跟一家外企签了约,六月份去报到,人生也算了结了一件大事,最近只是忙着做论文,时间其实还算宽裕。按照林琅的成绩,再加上韩俊的财力人脉,林琅其实是完全可以留校任教的,虽然一开始要从助教开始做起,但对韩俊而言,没有什么比学校这种环境更适合林琅的了,高志杰他们也这么想,而且他觉得凭着林琅的努力,将来升职是板上钉钉的事,他再找人跑一跑,成为讲师指日可待。林琅一开始的时候也很心动,可是有一天回来,突然就改了主意,并向F城的一家大公司递交了求职简历。
韩俊觉得很可惜,当然愧疚和心疼更多一点,因为他们的事其实已经在F大隐隐约约地传开了,虽然只是些谣言,但敏感如林琅,还是有点不愿意承受。林琅想的更长远一些,他觉得在学校里当老师不像在公司里做事,基本上一做就是终生的职业了,长年累月下来,和同事们不可避免会熟悉起来,甚至成为朋友,他不结婚,也没有女朋友,跟韩俊的事迟早要暴露出来,这是他不愿意的,他觉得老师是一个正经传统的职业,当老师的也都是些中规中矩的人,未必能接受得了他跟韩俊的感情。这也是他之所以选择现在的这家外企的原因,他进入的这家公司属于高端企业,公司规模不大,可是分量重,里头工作的几乎全是外国人,他觉得这样的环境,他如果淡漠一点,即便在一起工作数年,彼此和同事之间也未必会那么熟识,而且他觉得外国人应该对他跟韩俊的事情更宽容一些,这些因素让他心里很踏实。
番外 今生今世(2)
开了房门,林琅第一件事就是上厕所,上完厕所出来,就回自己卧室睡了一觉,他现在睡觉也不喜欢穿衣服,恐怕韩俊过来闹他,顺便反手锁了门。这一觉却睡得特别沉,醒来的时候才看见外头的天色都暗了,他揉着眼坐起来,穿好衣裳打开房门,发现家里头静悄悄的,只有书房里亮着光。中午没吃饭,现在还真有点饿了,他只穿了个小短裤,上身只穿了一件休闲衫,一只手同时托着三个鸡蛋、一根大葱,呲着牙,笑着站在男人的面前:“我饿了,你给我做个大葱炒鸡蛋吧!”
因为刚醒来没多久的原因,林琅的声音懒懒的带着小性感,请求的声音,听得韩俊骨头都要酥了,忙不迭地应着,捋着袖子从椅子上坐了起来:“现在才知道饿,两点多的时候我敲了你半天的门,也没见你答应一声。睡个觉还要防着我?”
林琅不知道是怎么了,特别温顺,眼睛湿湿的冲他笑了一下,又补充了一句:“今天稍咸点儿,吃了一天甜的了,我想吃咸点儿的。”
韩俊走到门口接了他手上的东西,顺手敲了一下他的脑袋:“把我当成老妈子使了。”他说着便弯下腰来,林琅不想牺牲色相,笑着扭过头说:“干什么,赶紧去做饭。”
“我一个大男人,整天干些老妈子的活,不得给点奖赏?”
林琅还是不肯,扭动着就准备撤退,男人一把拉住他就在他嘴上啃了一口:“这是罚你睡觉锁门防着我。”说着又亲了一下,这才松开了他:“这是做饭的奖赏。”
林琅靠在门上喘气,男人就笑着钻进厨房里头,不见的三年,韩俊厨艺突飞猛进,现在只要他们在家里吃,都是韩俊掌勺。三个鸡蛋太小了,韩俊又加了两个,三下五除二,金黄鲜嫩的鸡蛋出锅了,又自作主张加了两个菜一个汤。林琅窝在沙发上在看电视,一个武侠剧,扭头看到那么多的菜,说:“我今天胃口不好,吃不了这么多。”
“小东西没良心,你饿我就不饿了?”韩俊坐下来,把筷子递给他:“怎么回事,睡了一下午,就那么困?”
“春困吧,这两天你一直折腾我……”林琅有点不好意思,尝了尝鸡蛋花说:“有些咸。下次可以少放一点儿盐。”
韩俊噙着笑看着他,三十岁的男人,看着更有魅力,更成熟更内敛,还更性感。林琅低头装着喝汤,红着脸说:“你别色迷迷地看着我。”
“自己胡思乱想吧,我哪有色迷迷地看着你。”
最近韩俊总喜欢拧着他说话。林琅实在忍不住了,想起刚才看的六大神功八大门派,就威胁他,做了个咔嚓的动作:“信不信?我一掌劈死你?”
男人气定神闲地看了他一眼,噙着笑说:“我还真不信!”
于是,林琅软下来。不是韩俊不信,是他确实无法下手。吃了饭他去厨房刷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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