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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回头草 (完结)作者:顾上-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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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分别。
虽然很多次说过重新开始,但只有这一次是抛弃过往的解决姿态。他需要慢慢去改变很多东西,比如散漫,奢侈,还有不切实际的骄傲。
“要吃点东西吗?”邵颐从书本里抬起头来问他。
“吃不下去,你自己吃吧。”李一北看着窗外山峦倒退,想着以后的打算。
“总不能一直这样不吃东西吧,不吃更难受。”邵颐咬着一块面包,神色看上去比李一北还要平和。

两个人坐在一起,比起车厢里的其他活跃的新生显得冷淡得多。邵颐也不是不开心,就是一个理想实现后内心空的厉害,而且高考还有点失眠,偶尔睡着也总是做梦,很多片段都关于曹琛,时常把他惊醒,那些寥落的快乐的时光,几乎要被这种记忆摧毁殆尽。

在最初相识的那段时间,他们确实有过一些开心的记忆。
第一次遇到曹琛是在学校门口,下着雨,一个很瘦男孩子站在马路正中间,车子摁着喇叭从旁边呼啸而过,偶尔还夹杂着几声司机的大骂声。
从门口涌出来的学生唏嘘的看着这一幕,站在边上看热闹。
邵颐看的心惊肉跳,以为男孩是吓呆了站在那里,也不知道脑子里想的什么,跑过去就把男孩子拉了过来。

四目相对的时候邵颐很惊讶地松了手,他以为自己将女孩子错认成了男孩。
“NND谁要你多管闲事?”漂亮男孩竖着两条清秀的眉毛,眼神凶的像狼一样,这回是死也不会让人认错了男孩子模样了。
邵颐莫名的被人凶一顿,一下子有点无措,愣在那儿微微涨红了脸。
“操,你他妈红什么脸?”男孩子恶劣地掐他的脸一下,表情和要吃人一样。
那一年他们刚上初二,恶魔曹琛已经扬名学校,那天会在雨里站路中间招车子撞,就是因为家里司机在路上出了点事故没能准时来接这位小少爷。一个不消停,随时折磨人。这是很多人给曹琛的评价。
邵颐对这个人却只闻其名不知其人,非常无辜的踩中狗屎,给自己埋了个后患无穷的祸根。
曹琛从小最恨别人对他的长相发表看法,长到少年后,总会收到来自同性的一些异样目光。
少年曹琛就在这些目光里无师自通地明白了一些过于早熟的东西,并且非常介意的怀恨在心。
 
而邵颐居然在自己面前脸红,理所当然被他列入黑名单,至于要怎么整治,那是后话。
邵颐抱着最大的善心去看待身边的人,哪怕是有着一双凶恶眼睛的曹琛,这样的善意没什么错,错的是他把淋湿的少年带回了家。
曹琛走进那个窄小的房子时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瞪大眼睛,天真的样子,“还真有这样的房子呐?!”然后扬着下巴颐指气使对邵颐说,“我要洗澡,给我放洗澡水去。”
邵颐被他支使的一愣一愣的,放了洗澡水,又找了一身干净的衣服给他。过了几分钟,曹琛裸着白嫩的小身板打开门,皱着眉问他沐浴露在哪里。
他长的十分精致漂亮,即使做着惹人讨厌的表情也只是像个被宠坏的骄纵小孩。

“没有沐浴露,只有香皂,你要用么?”邵颐给他找香皂,视线错开曹琛白的有些晃眼的身体。
曹琛眯着个眼睛盯着背对着自己的男孩子,脑子里酝酿着一堆恶毒的念头,最后却在对上男孩回过头来的干净眼神时生生压了下去,撇着唇角有点别扭地问,“你叫什么名字?”
“邵颐。”
曹琛忽然凑近了盯着他,嘲笑似的,“那个我们老师天天拿来念叨我的年级第一?”
邵颐被他突如其来的靠近吓得往后退了一步,撞到浴缸的边沿,直接摔进了浴缸里。
曹琛站在边上幸灾乐祸地大笑。

那天晚上两个刚认识的人睡在一张床上,早上醒来曹琛八爪鱼一样缠在他身上,睡相很孩子气。
邵颐并不会轻易讨厌一个人,平时也没什么亲近的朋友,和曹琛的相识让他觉得自己也能交一个朋友。
再在学校里相遇时邵颐就会主动和他打招呼,曹琛并不太热情,他身边总是众星捧月的跟着一群人,并不缺谁给他一个笑脸,偶尔无聊才会去逗一下书呆子邵颐。
邵颐很认真地交着这个朋友,就连曹琛第一次恶作剧地吻他,也没觉得他们的关系会朝着不可预期的方向恶化。

对那个吻他一直记得很清晰,舌尖伸进嘴里,含住他的舌就是用力的吮吸,脸上甚至有睫毛扫过的感觉。他被吻得发蒙,忘了反应。曹琛离开他的唇,又凑上来啧啧有声地亲了几下,脸上的表情不知道是回味还是得意,眼睛里尽是一种似笑非笑的神情,“感觉还不坏。”
直到高一的那个暑假被锁在教室里侵犯,那种被朋友背叛的感觉才世界倾覆一样压下来,毁掉了他曾经一直相信的很多东西。

火车第二天到站,北京的空气一如既往的差,吸入鼻腔似乎都能感觉到灰尘。
李一北找了一家银行取钱,那里面除了他带够的学费和生活费,剩下的两万是李越格以前打在里面的。
他把剩下的钱转到了邵颐卡里,“这钱也不是我的,就当是借你的,不用着急还。”
邵颐没立场拒绝,他现在需要钱,和曹琛没有关系的钱。
两人在公交车站分道扬镳,排队报道花去了很长时间,他最后一个到寝室,铺好床铺后一点说话的欲望都没有,和新室友打完招呼后就洗澡睡觉了。

接下来军训过的不是太舒服,九月的天气依旧闷热干燥,穿着密不透风的衣服,能感觉汗水在身上淌,晚上洗澡了就只想在床上挺尸体。
寝室里另外三室友都是北京人,一口的京片子,能侃能说,每次聊起天来都没人能插上话。

睡李一北床头的男生叫季攸,是个和文雅名字完全不相称的流氓,外表不错,长了一双勾人的凤眼,不开口说话时穿一身迷彩服站在人群里也是光彩夺目的一景。
虽然是在大学,而且是在北京,但是二世祖的密集程度绝对比不上孜遥那个小小的四中,季攸这种做派招摇的人一时间还很难找到组织,每天被异样目光鄙弃的异常现象伤到了季少爷厚比城墙的自尊心,一边不屑周围泥腿子小市民的同学,一边寻找能和自己一起逍遥腐败的同阶级战友。
于是很快目标锁定在室友李一北身上。
李一北属于那种第一次见面很容易给人深刻印象的人,眉眼俊秀,一身江南烟雨的诗人气质,比起这个年纪不修边幅的男生,精致得有点不食烟火的样子。但是接触下来第一印象似乎并不太可靠,李一北并不是他以为的那种有钱小孩,有时候奢华,有时候又显得穷酸,那双漂亮眼睛里甚至有着成熟的世故。
不过这些并不妨碍他和这个人凑一起,因为在别人看来他们是一类人,而且相处的过程中也没什么不愉快,他那些离经叛道的行为看在李一北眼里似乎也再寻常不过。这种无所顾忌的感觉非常妙,一点伪装都不必要。
季攸在李一北看来就是个被宠坏的小孩,比起李越格许肖廷那种小小年纪就很有心机的高干子弟简直要算可爱了,至少那份嚣张肆意天然无害。
军训到一半时季攸借口生病带着李一北逃了一天的训练。季攸换回刚入校时那身招摇的衣服,要带李一北游北京。
十年的时间放在任何一个城市都能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北京更是如此。出了校门,入目的街景需要从记忆最深处挖掘才能感觉熟悉。
他在北京待过将近八年的时间,他所在的学校离X大并不远,他曾经频繁出入这里,坐在图书馆前的台阶上听着歌等李越格放学一起去吃饭。
记忆里北京的晴天似乎特别的多,他喜欢逃了课来这边等李越格下课,一个小时或者两个小时都很少觉得漫长,看着秒针一个一个走动,心情都跟着雀跃。
那是他们相处的最愉快的两年,在外秒租了房子住在一起,每天的大部分时间都腻在一起,悠闲惬意,挥霍激情,在公寓每个角落不分时间地做爱。
那种彼此深爱的错觉现在回想起来依旧让人唏嘘,如同一场奢华的梦境,醒来之后只为自己的沉溺觉得羞耻。 
 



26

26、新的开始 


车子经过他们曾经租住的那个小区时李一北瞥了一眼熟悉的景色,脑海被凌乱繁杂的画面冲一遍一遍地冲击,那些被时间遗留下的回忆错乱排列,最后定格在分手的那个早晨,李越格说你谁都不爱,你最爱你自己。
李一北忘记自己是用哪句话反驳的了,大概是你不爱我又凭什么要我爱你,也或许是摆出无所谓的姿态直接叫他滚蛋。
他很清楚那个时候的自己有多恶劣,敏感多疑,骄纵乖戾,因为无法完美,只能选择破坏。
彻底摧毁的感觉很痛快,斩草除根,重新开始。

只不过结局比预期出入太多,没有虐磐重生,只是戴上面具重新把自己抛入喧嚣红尘而已,然后一边强迫自己忘记过去一边装出完美的样子准备邂逅爱情。
他总是想用新的感情来证和李越格的分开并没有什么遗憾。
最后寻寻觅觅,虚晃十年却什么都没得到。
从什么时候开始越走越远的呢,如果没有那些乱七八糟干涉和误会,他们是不是能坚持着一直走下去?
没有如果,只有未来。
以前可以用这个借口阻止自己不去回忆,上天却开玩笑似的给了他一个重生的机会。在他去参加婚礼的路上,几年没有联系的李越格却忽然打过电话来,声音里带着一点温柔的笑意,“北北,我在机场,过来接我。”

迎面的货车撞上来时他都没反应过来自己要说什么,再醒来,就是和李越格除了上床就不再谈多余感情的十七岁。
李一北拄着下巴看飞掠而过的街景,翘着唇角笑一下,无论如何,这一次是自己先转身离开。
晚上没有回学校,去了季攸家里。
季攸父母都在外做生意,很少有时间在家,家里几乎就变成了季攸开私人派对的最佳场所,新交的朋友也很喜欢往家里带。
即便用十年以后的目光来看季家也装修的十分豪华,北京有权有钱的人太多,李一北想不起有没有听过什么季家。
季攸和喜欢和人炫耀他那些五花八门的奇怪藏品,最多的是CD和满架子的书,上面有着歌手和作者龙飞凤舞的签名。李一北挺有兴趣地翻看,很多都是他以前喜欢的东西,有种把玩古董的感觉。
临睡前李一北忽然问,“你在学校有没有听过李越格这个名字?”

 季攸耸肩,“你要问我校花叫什么我倒是知道。”
“以前的一个同学,随便问一下。”李一北觉得自己有点神经质,因为一再地回忆起大学的那些事,一整个晚上总是想起李越格。
“睡吧睡吧,我很少把刚交的朋友带回家的,你赚到了。”季攸废话说的太多,口干舌燥,打着哈欠回自己房间睡觉。
军训结束后的第二天就开始上课,李一北的性格很适合这种慢节奏的生活,每天踏着铃声进教室,听课做笔记,比从前乖顺不知道多少倍。以前他学的专业是既不感兴趣又无用武之地的历史,四年听过的课估计只有一学期的课时那么多。
而李越格一直都比他上进,头脑聪明,从上大学开始就琢磨着怎么赚钱,只不过很喜欢心里做事。
大学毕业时李越格已经比他成熟许多,人前人后差别很大,唯一没变的可能就是他们留给彼此的永远是最真实的一面。
生活开始稳定下来后李一北在外面找了一份兼职。
他以前就不太会赚钱,性格过于随心所欲,又耽于享受生活,从不勉强自己做枯燥辛苦的工作,毕业后无所事事了一段时间,做过企宣,销售和策划一些职务,都是薪酬不错的外企,却没有一个长久,最后进了朋友的娱乐公司挂了一个总裁助理的职位。
他在那里交了李越格之后的第二个情人,那是个很模特,有一双漂亮专注的眼睛,他们在一起过很多年,四年还是五年,但是一直都没有住在一起。他需要这样的距离,因为不想很快厌倦一个离自己如此之近的人。
这段感觉最后以一种非常平和的方式不了了之,和他以后的几段感情如出一辙,相似得惊人,总是试探地开始,努力地相处,最后平和地结束。
也不是完全没有感情,只是很难激动,要做出悲痛的样子肯定又太难看,他觉得自己所有的热情都耗光给了初恋,不会再为一件小事无理取闹,较劲地冷战一个星期,拼命糟蹋自己的情绪。

不爱而已,所以总是要假装爱情,留给对方的就总是最好的一面。他假装了那么多回完美情人,却把所有的恶劣给了李越格,试探底线一样乐此不疲。
除了那双眼睛,他已经想不起那个男孩叫什么了,之所以记忆深刻是因为这场分手他得到了公司近十分之一的股份,从此衣食无忧,身价倍涨。
前因后果,无非是他在别人的爱情里充当了绊脚石,他被当做被抛弃的一方得到补偿。
非常世俗和无聊的故事,但是结局皆大欢喜。

现在既没有飞来横财的机会,也没有大把炒作的资金,要自食其力,还是要脚踏实地从简单的事情做起。李一北也不知道有这样觉悟是不是来的迟了一点,重生一世,要走的路却好像比前世还要长。
最后敲定的兼职是在一家西餐厅当服务生,他外形好,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穿上制服笔挺端庄,像一株雨后白杨,青葱鲜嫩,看上去文雅漂亮,和低低凑着小提琴调子的餐厅氛围十分契合。
这是一份看上去挺漂亮的工作,待遇也丰厚,但是真正做起来并 不轻松,培训只有一个星期,工作却要求完美,每天挺直了身体站在边上伺候别人吃饭,时间像稀释了一样缓慢流逝,晚上回到寝室两条腿酸软得直打颤,爬三楼都觉得是负担。
季攸虽然在寝室一张床铺,但更多的时间是住在家里,或者在外面玩到很晚直接住酒店,偶尔回寝室也只是顺便看一下自己刚建立朋友关系的李一北,他想把这个看上去懒散冷淡的家伙拉进自己的圈子里。
李一北还是那种什么事都无所谓的态度,收到邀约很少拒绝,但也不表现的热忱,冷淡忧郁的气质很吸引女生迷恋。

周末季攸约了外语系的两个女生去唱歌,特意绕路去了李一北打工的餐厅去接他。
到了KTV才发现人很多,都是二十左右的年轻人,灯光和音乐主宰了感官,一时间分不清里面那些笑声放纵的女孩子是学生还是小姐。
“他们都是我的朋友,不用拘束。”季攸在后面答疑解惑,揽着他的肩膀往里带。
李一北象征性地弯一下唇角,走近沙发时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孔。

李岚卿画了一个成熟妖冶的妆,如果不是那双和李越格相像的眼睛,他几乎要认不出来。
两人很随意地打了个招呼,对这样的相遇并不太意外,甚至没有要多说几句话的意思。
季攸坐在李一北旁边,凑到他耳边问,“正点吧?我最近新看上的妞,不过好像有男朋友了。”
李一北靠在柔软的沙发上,手指都懒得动的样子,“没看出来你还是个重口味。”
李岚卿属于外表讨人喜欢的那种女孩子,有一点娇宠的毛病,但是良好的家境给了她很好的修养气质,盛气凌人起来都有点冷艳的感觉。

“我就喜欢这种难搞的,够脾气。”季攸倒杯酒给他,挤眉弄眼,“有没有看上个哪个?大家都是出来玩的,不怕玩不起。”
“我腰酸。”李一北笑一下,忽然觉得会来参加这种聚会的自己实在无聊,好像生活总需要一点原来的色调调和,才能觉得没有什么欠缺,但是他忘记了这里没有他熟悉的人,甚至无法放心喝醉,更谈不上放肆给谁看。
这种端着的感觉不好,像是一出又一出没有落幕的戏,累的慌。

快轮到自己唱歌时他找了个借口去外面抽烟,点火时忽然有人在后面拍了他的肩一下,“哟,这是我们北少?”
“差点没害我把烟吃下去了。”李一北把嘴里的烟拿开,看着许肖廷,“还真是哪里都有你。”
“没办法,受李大小姐的命来接她,怎么没听说你也在,不然我也圈几个朋友来凑热闹。”
“顺便和同学过来的,凑热闹而已,”李一北笑着解释,不太经意地问,“怎么没和李越格一起?”
许肖廷笑得怪模怪样,“他不会没告诉你他被他老子仍军校去了吧?哟,你们都几岁了,还玩过家家,整的挺有意思的。”

“我说最近怎么都没什么消息。”李一北笑着掩饰自己的尴尬,手指一用力,捏碎了掌心的烟,说不清道不明自己到底觉得哪里不舒服。
“他爸这个打算挺不错,依李越格那种性格,只看在军校能不能安分点,说不定还是哥几个里出息的最快的。”许肖廷一个人自说自话,末了又把话转到他身上,“最近挺忙,都没顾上来看看你,要有什么要帮忙的记得说一声,别客气。” 
李一北顺着回了几句客气话,没放在心上。

作者有话要说:第三章还差字数,但是我要去看一会书,只能晚上再发了。存稿和考试赶在一起的感觉真是太痛苦了。
下一章双李的戏,不是火药就是肉末,我去酝酿一下。 
 




27

27、再次相见 


因为第二天有课,散的挺早,季攸看着李岚卿坐上许肖廷的车离开,回过头来问李一北,“你和许肖廷认识?”
“熟人。”
“那家伙不是什么好菜,刚来北京那会儿就挺招人记恨的,你们孜瑶是不是罡气太盛啊?一个赛一个横,尽出幺蛾子。”
“那你可以再横一点。”
“得了呗,先把他的妞搞过来是正经。”
风平浪静的日子过的很快,期末的时候李一北在学校外面租了间普通的公寓。大学的寝室对他来说还是太吵嚷了一点,而且他需要舒适些的私人空间。
季攸去他那个小房子里转了一圈,在发现浴室没有太阳能热水器后果断地放弃了过来租一间房子凑热闹的想法。
放假的第二天刚好是他十八岁的生日,姚婉然给他做了一桌子很丰盛的菜,母子两都不喜欢吃甜食,蛋糕只吃了一个角就放到了冰箱里。
李一北半夜做梦醒过来,感觉肚子饿,又把吃剩的蛋糕翻出来填肚子。
冷藏过的蛋糕吃到嘴里,从口腔一直冷到肚子里,刺激得胃都有些微微痉挛的疼痛,然后就觉得自己这种打发的态度实在不应该,好歹这也是重生后的第一个生日,自己不善待自己,还指望谁在意和心疼。
晚上刚反思完早上起来就发烧生病了,一场感冒一直持续到春节,整日昏昏欲睡,吃药打针,折腾的不轻。
春节是用远受期待却从来没什么新意的节日,李一北最喜欢的事情听着别人的烟火睡自己的觉。
不过这只是他的一厢情愿而已,他需要代替他父亲的位置去拜访那些常年不走动叫不上名字的亲戚,需要去不讲理的爷爷那里尽孝道,还要依从他母亲的愿望去李家拜年。
他和李越格的事在姚婉然看来就是置孩子气,上不了明面,更无从决裂一说。
他不知道怎么解释,只能沉默地拎着礼物出门,甚至不能利用现有的年龄装佯耍赖,因为他从小就没表现过不懂事的一面。
横过街道,在大院门口徘徊了好一会儿都没进去,冻得手脚都僵了的时候有人在后面摁了喇叭。
李一北往旁边让了一下,然后才看到车里的是几个月没见的李越格。
李越格的变化挺大,还是那张有些清秀冷峻的脸孔,但是身上那种青涩浮华的气质淡了很多,剃了一个短寸,连带着那双犀利的眼睛也敛尽了桀骜,看上去端正沉稳,像一只剔掉了利爪的狼,有那么点违和的感觉。
李越格从车里探出头来,看着他似笑非笑的表情,“好久没见了啊北北。”

只这么一句话,前一秒的印象就瞬间颠覆,李一北听着这个调戏的调子,扯着嘴角回了一个淡漠的笑容,“是挺久没见了。”李越格把车子开到他身边,打开副驾驶的车门,挑衅地扬一下眉毛,“要上来么?你再站这里犹豫下去,我会以为我你这是要上到山下火海去。”
“可不就是刀山火海。”李一北大喇喇地坐进车里,礼物随便地丢在后车坐,搓着冰冷的双手。
李越格冷不防的把他的右手拉过去,在掌心摩挲了几下,“怎么还是留了这么多疤?”
“留点疤而已,没废掉已经幸运了。”李越格的掌心很暖,指腹上一层薄茧,摩挲着手背有点粗糙的感觉。李一北把手抽回来,看着他他那一头扎手的短刺,问他,“军校的生活怎么样?”
“还不错,挺有挑战性,就是一点自由都没有。”
“你就是自由太过了,收敛一下也没什么不好。”
两个人很自然地切换话题,好像暑假那次吵架完全不存在一,不过具体怎么样也只有他们自己心知肚明。李越格天生缺乏多愁善感的神经,会把一件事情放在心里太久,但这不代表他会轻易原谅得罪他的人。
他们的相处模式从小就没怎么变过,互相较劲,总要等对方低头才能做出勉强原谅的样子,假如最后不了了之地和好了,那一定是因为矛盾不够激烈。
他们吵过很多的架,却只说过一次分手,因为越过了底线,效果就格外的立竿见影,一点继续纠结的余地都没留下。
只能说他们都是记仇的人,互相信赖的背后是想要掌控对方的野心。
李一北从没觉得自己需要被原谅,对志愿被改的事也依旧耿耿于怀。
地下停车场只亮着几盏有些老旧的灯,灯光似乎也有些发旧,颜色晦暗。李越格横过手臂来帮他打开车门,凑近的时候嘲弄地笑了一下,“我还以为这一次你能做的再绝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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