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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该你爱我 作者:罗莲 完结 txt下载-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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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谢铮言看过绮言身边的年轻女孩,挑了挑眉,问:「这位是?」

「对了,忘了介绍。」谢绮言眉开眼笑,把那女孩拉到他面前,说:「这是我同学兼好朋友苏茗芸,我专门拉来看你比赛的。」

「你好,可以叫你阿铮吗?」那女孩落落大方地朝他伸出手,「绮言姐经常提起你,没想到你真人比照片还要帅。」

「过奖了,幸会。」谢铮言跟她握了握手,没来得及寒暄几句,队长已经扯着嗓子叫他了,谢铮言带着歉意点点头,说:「我失陪一下。」

他们在更衣室里开了啤酒,一边干杯灌酒一边往别人身上乱泼,兴奋得像一群疯子,谢铮言也加入其中,众人闹腾了十几分钟,直到教练进来才让他们稍微平静下来。

每年一度的社区篮球赛一向是本市的优良传统,每年秋天都会组织比赛,球员全部是业余的篮球爱好者,平时各有工作,住在同一街区的年轻人自行组队,然后再找个体育老师或职业篮球手担任指导,全部比赛都是免费放票,场馆由市政府统一安排,虽然比不上职业联赛那样精彩,也带给居民们不少乐趣。

他们这支来自栗康街的队伍今年表现优异,过五关斩六将,今天还放倒了多年的死对头光明路队,一路杀入决赛,成为本年度最大的黑马。

「决赛时间是下周六下午三点,我们的对手是连续三年冠军的中山路队,大家这几天要好好休息,尽量不要出差。」教练也很高兴,连胡子都一翘一翘的,「对了,大战当前要保存体力,有老婆或有女朋友的队员要注意啦,比赛之前最好分房睡,反正只有一个星期,忍忍就过去了。」

他的话引起一阵哄笑,队员们开始互相调侃,单身汉谢铮言毫无压力,去浴室洗掉一身汗水,清清爽爽地换了衣服出来。

姐姐和苏茗芸在停车场等他,谢铮言把背包丢进后车厢,给两位女士打开车门,问:「你们打算去哪里?逛街还是喝茶?」

她们对看了一眼,谢绮言好像突然想到什么,说:「哎呀,我和朋友约了在这边见面,阿铮,你送茗芸回去好吗?如果她想逛街喝茶的话就只好劳动你陪她了。」

说完,她不由分说地把苏茗芸塞进车子,再用力拍拍谢铮言的肩膀,给了他一个鼓励的微笑,后者倚着车门,无奈地低笑:「阿姐,再装就不像了。」

「闭嘴,上车。」谢绮言难得拿出长姐的威严,推了他一把,然后踩着高跟鞋飞快地朝另一个方向走去,谢铮言目送她离开,摇了摇头,坐进车子,说:「姐姐好像很喜欢你。」

谢绮言是高中毕业之后工作了几年才去上大学的,比那些一路读上来的象牙塔中的学子年长几岁,也没有多少共同语言,难得她会和一个相差好几条代沟的人交朋友,还把她带到自己面前,撮合之意像秃头上的虱子一样明显。

「绮言姐为人处事很成熟,教会我很多东西。」苏茗芸眨着大眼睛,「说起来,我才要觉得惊叹呢,你的篮球打得真好,不输给我们学校的体育系篮球员了。」

「谢谢。」谢铮言莞尔一笑,把车子驶出停车场,问:「你有想去的地方吗?」

苏茗芸把手放在膝头,深吸了口气,小心翼翼地问:「你有喜欢的人吗?」

还真够婉转的!谢铮言思索了片刻,说:「昨晚我梦见一个人。」

车厢里弥漫开冷场的尴尬,直到过了一个街口,苏茗芸终于打破沉默:「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他嘛……」谢铮言呵呵笑了,眼中洋溢着温暖的光芒,「是个很合我胃口的有趣的家伙。」

苏茗芸低下头,耸耸肩膀,说:「我明白了,送我回家吧。」

她报了地址,之后两人一路无话,谢铮言把车开到她家楼下,从另一边绕过去给她拉开车门,苏茗芸小声道谢,抬头问:「下周我还能去看你的比赛吗?」

没等他回答,她又急忙补充:「我没别的意思,如果你喜欢的人也到场的话……」

「我会替你留前排的票。」

他截住她的话头,态度依然温和而友善,苏茗芸笑了笑,走到楼前又转过身,说:「代我向绮言姐道个歉,晚上就不去打扰你们了,玩得愉快。」

谢铮言点头,朝她挥手道别,然后轻轻松了一口气,开车回家。

并非敷衍,昨天晚上他是真的梦到了林洛松,只不过那个人不会再和他有什么交集就是了。

梦境比现实更加香艳刺激、无所顾忌,林洛松在他身下眼泪汪汪地颤抖着,像发情的野猫一样扭动着身体索要更多,灼热的气息夹杂着啜泣的呻吟,头发凌乱,眼圈和鼻尖都红通通的,眼中尽是受了凌辱的委屈和羞怯,充分撩动着他的嗜虐心。

他忘不了。

就算不闻不问不想不看,那个小坏蛋还是会脱光衣服闯到他梦里,一副香甜可口的样子,让人欲火升腾。

不必嘲笑林洛松了,他也同样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在压倒他的时候理智就已经跳出来示警,而谢铮言依然用下半身做了决定,结果就是中了毒一样对那一夜念念不忘。

他比自己想象得还要在意他,不知道那人现在过得怎么样……

回到家,谢铮言打开电脑,输入熟悉的网址,发现林洛松的新书《冥灵镇》就在这个月底上市,出版社和各大门户网站已经开始了宣传。

新书未面世,已有一些言论开始泼冷水,说洛松这是强弩之末,改写恐怖灵异题材也无法挽救他一路下滑的销量,更有甚者分析了他的文风发展历程,拍着胸脯预测洛松已经江郎才尽、没得玩了,当然支持他的粉丝仍然占多数,即使有不少曾经迷恋他的人保持观望态度,《冥灵镇》的销量应该还不至于太难看。

「看来我也只能用这种方法来碰触你了。」谢铮言在网路上预定了一套他的新书,就算互不相见,也可以通过阅读来与他神交。

那家伙如果知道自己这种想法,又会气急败坏吧?他靠在椅背上,脑中浮现出林洛松火冒三丈的样子,不由得绽开一个开怀的笑容,自言自语:「祝你顺利,小松鼠。」



小松鼠很不顺利,他正努力让自己的眉头不要皱起来,不要把杯子里的红酒泼到对面那个人脸上去。

原本一切都很美好、很和谐,阿明带着他赶到约定好的高级餐厅,而且难得林洛松穿得西装革履,头发也梳得纹丝不乱,活脱脱一副风流倜傥的浊世佳公子扮相,让那个导演一见到他眼睛就亮了起来。

一切不对劲都是从他眼中闪过的亮光开始的,可惜迟钝的单细胞生物一开始并没有觉察,林洛松用他那纯良无辜的笑容打过招呼,就开始使出独门绝技——一本正经地冥思——来应付这种无聊的饭局。

这是他学生时代在课堂上练出来的本事,表面看起来正专注地倾听别人的讲话,适时给予微笑和赞赏的眼神,其实脑袋里已经神游天外,完全沉浸在幻想中。

反正有编辑在,他也没兴趣当谈判主力,阿明又不傻,齐庸拙更是精得像鬼一样,吃不了亏的。

林洛松斯文优雅地享受美食,完全没注意另外三个人在说什么,每当骆亦禾看向他的时候,他就回以牲畜无害的微笑,表现得像个腼腆温文的大男孩。

阿明应该满意了,他可没给他捅娄子。

正在暗中得意,齐庸拙突然转向他,说:「洛松,你怎么没敬骆导演一杯?」

林洛松怔了一下,从神游中清醒,然后站起身来,彬彬有礼地朝骆亦禾举起酒杯,用温柔到有点憨傻的声音说:「是我失礼,很高兴认识骆导,我先干为敬。」

说完,他一仰头把酒灌了下去,骆亦禾笑得两只眼睛变成一条缝,连连说:「洛松太客气了,以后大家都是朋友了,叫我Edison就好了。」

洛松低下头,忍住嘴角一抹嘲讽的笑意,满肚子吐槽的冲动。

「以后还承蒙骆导关照了。」阿明赶忙出声应和,把他按坐回去,用警告的眼神瞥了他一眼。

 别担心嘛,我又不会给你坍台。林洛松用眼神回复他,看在对面的人眼中颇似眉目传情,齐庸拙脸色变了,而骆亦禾则喷着酒气朝他靠近,一只手摸到他大腿上:「洛松长得真不错,有没有兴趣来演电影呀?以你的资质,一定会大红大紫的。」

这不是无良导演泡天真无知小妹妹的那套说辞吗?林洛松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一时无法相信这个不着调的中年大叔竟然吃豆腐吃到他身上来!

「骆导真会抬举人,可惜洛松是个宅男,只喜欢窝在家里敲电脑。」阿明的脸色也变了,赶紧给林洛松解围,同时在桌沿下捏了他一下示意他不要抓狂。

「不过长着这么一张脸,不用可惜了。」齐庸拙不咸不淡地甩了句风凉话,让林洛松头皮发麻,嫌恶地拂开骆亦禾的手,恶狠狠地瞪着他,好像一只小动物钻出洞口却发现外面堆着一坨屎一样,恁地让人恶心。

如果对方是个成熟美艳的大姐姐,他是不介意献出自己年轻鲜嫩的肉体供她玩弄的,可是这家伙是个男人,还是个油头粉面、头发略秃、肚子微鼓的丑大叔,看一眼都倒尽胃口!

「不要这么放不开嘛!」

丑大叔脸皮很厚,仗着几分酒意,一只咸猪手又伸了过来,阿明死命地按住林洛松,生怕他一怒之下把大叔打进医院去。

眼看那只爪子又要摸上他的大腿,恰好服务生送上甜点,林洛松飞快地横脚一铲,成功地把服务生绊得身体朝前方扑去,一托盘的冰淇淋和抹茶慕斯全扣在骆亦禾头上,连带他一身昂贵的Armani也遭了殃。

「小心。」

林洛松及时伸手扶住服务生,没让他摔个嘴啃泥,看着骆亦禾身上的惨状,他心里笑开了花,忍笑忍得肚子都疼了。

领班带着另外两名服务生过来,拚命向一身狼狈的骆亦禾道歉,齐庸拙狠瞪了他一眼,也拿餐巾给大叔擦脸擦脑袋,阿明似乎了悟到什么,轻轻推了林洛松一把,后者会意,趁乱溜出人群,抓过那个闯祸的小服务生,把他拖到一丛盆栽后面。

看着四下无人,林洛松哼着小曲掏出皮夹,把里面的大钞全塞给他,然后和颜悦色地轻轻拍他的肩膀:「小费。」

服务生用看怪兽的眼神看他,林洛松拂了拂裤子上被骆亦禾摸过的地方,心情愉快地离开作案现场。

烂摊子就丢给阿明去收拾吧,反正他最擅长当保姆了。





第七章 秋天的冥想

第二天,林洛松想找阿明,问问昨天晚上是怎么善后的,结果那家伙手机关机,打到编辑部去,接线的小妹说老板召集所有编辑在开会,林洛松心头涌上不妙的预感,追问原因,小妹支支吾吾地回答:『我也不知道啦,不过我在茶水间听到有人说齐庸拙告了阿明一状,说他纵容手下的作者胡作非为,败坏出版社的形象。』

林洛松听得心头火起,放下电话冲出门去,拦了辆计程车直奔出版社。

他到的时候会已经散了,前台看到他一身杀气腾腾、挡我者死的凶煞脸,拦也不敢拦,任由林洛松直奔二楼编辑部。

他以前来过几次,知道阿明的办公室在最里面那一间,紧挨着主编,很好,他的怒火可以烧毁整个楼层了!

冲到门口,刚要伸手推门,听见里面传来争吵声,林洛松猛地停下脚步,侧过头贴近虚掩的房门,屏气凝神地窃听起来。

「他现在江河日下,有机会就得好好把握,还有什么权利挑三捡四?」这是齐庸拙的声音,充满浓浓的不屑,话里那个「他」自然是指他林洛松,这一点用屁股都能猜出来。

「机会?我看那是陷阱吧!」阿明一如既往地维护他,「那个骆亦禾在圈里是有名的老色鬼,男女通吃,跟他合作的人稍有姿色都得上过他的床才能签约,你怎么能把这种人介绍给洛松?」

「你不是也同意了吗?」齐庸拙冷哼一声,「林洛松也不是什么洁身自好的人,如果出卖色相能让他事业第二春的话,我觉得这笔买卖再划算不过了。」

「荒唐!」阿明气得声音都发颤了,「如果我早些知道他是那样的人,我绝对不会让洛松跟他见面。」

阿明,就知道你对我最好了……林洛松感动得鼻子发酸,暗暗发誓以后一定不跟他吵架了。

「阿明,冷静些,你太容易感情用事了。」齐庸拙似乎叹了口气,「你为他耗尽心血,他有感激过你吗?还不是那副拽得二五八万的死样子!何况他现在状态一直下滑,不另寻出路的话他的事业很难有什么起色,我这也是为他好,昨天骆导说不介意他的脾气,只要他肯道歉的话还是可以合作的,并且可以提供全方位的包装和宣传,阿明,做人不能这么死板,你就要离职了,不用保护他一辈子,很多事都是他必须要面对的。」

房间里沉默了,林洛松的心提到嗓子眼,生怕阿明也像丢开一件无用的东西似地抛开自己,他攥紧拳头,不知不觉地屏住了呼吸。

经过漫长的煎熬之后,阿明终于开口了:「你把他当成一件商品?」

「是。」齐庸拙毫不掩饰地承认,又气死人不偿命地补充了一句:「而且是一件卖点所剩无多的降价商品。」

「我明白了。」阿明的声音非常非常地疲倦,带着几分无奈的喟叹,「洛松是我一手带起来的,我看着他成长、进步,从默默无闻到出版界宠儿,他就像我辛苦养大的孩子一样,我欣赏他,对他抱以期待,我不能把他当成一件不择手段加以利用的商品,这种心情你也许不会懂,但是我希望你尊重洛松的自主权,不要勉强他去做自己不喜欢的事。」

齐庸拙沉默片刻,干笑几声,说:「瞧你说的,好像我会逼他去卖身似的,他不愿意我也不能押他上去呀,只不过……机会可是稍纵即逝,我手下也不是没有值得栽培的潜力股。」

他这是赤裸裸的威胁!言下之意是逐渐失去商业价值的林洛松要想在出版界保住一席之地,最终还得向某些骯脏的交易妥协!

「而且我一开始就讨厌他。」齐庸拙冷笑,「你看着吧,阿明,你最终会失望的,他只是一坨扶不上壁的烂泥罢了,你有什么必要对他那么好?」

林洛松听不下去了,一股邪火冲得他脑袋发晕,忍无可忍之后终于一脚踹开房门,冲进去挡在阿明面前,对齐庸拙怒目而视,充满了「谁敢欺负我妈妈我就打死他」的凶悍气场。

「洛松!」

阿明惊叫一声,把他往身后拽,一副护犊情深的慈母相,看得齐庸拙肉麻不已,他后退一步,抬起下巴,撂下一句:「你自己好好想想吧。」然后转身走人。

留下的两个人在办公室里相顾无言,林洛松低着头,额髪垂下来挡住眼睛,虽然刻意隐藏了表情,那股从头到脚散发出来的阴郁气息还是让人心惊肉跳。

阿明终于回过身来,拉他坐下,又拿了罐可乐给他,问:「怎么突然跑过来?」

林洛松坐在沙发上,消沉得连声音都低了几分:「阿明,你不要为难了,我又不是小孩子。」

「我也不想当你是小孩子啊。」阿明在他面前弯下腰来,想看看他有没有掉眼泪,眼圈红红的小动物让人不忍心对他粗声大气,「不过,要把你当大人还是有点难度。」

林洛松是典型的被宠坏的小孩子,有着儿童般丰富奇妙的幻想力和无视一切人情世故的顽劣与天真,像所有在优裕的家庭中被娇宠到大的独生子那样,他任性狂妄,我行我素,心智年龄还远远没有达到成年人的标准,也本能地逃避某些成年人的责任和压力。

这其中,也有他纵容的后果,对这一点,阿明不是没有懊悔的。

最开始,他看中了洛松的才气和倔强,即使有很多人说他那种固执又不懂事的性格在这个社会是吃不开的,阿明仍然不刻意要求他变得圆滑,他始终认为应该让林洛松保持自己的本色,这样他可以快乐地写作,并把这种无拘无束的潇洒根植于字里行间,从而让他的读者对主角的境遇感同身受。

让他享受没有负担的快乐生活,林洛松才能完美地发挥,于是阿明一肩扛下了所有压力,从没有让那朵温室之花经历过风雨。

但是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彼得?潘可以永远不长大,林洛松却必须离开他所堆筑起的neverland了。

无论再怎么抗拒,以后都不会有人再这样任劳任怨地帮助他、无微不至地照顾他,他必须让自己变成一个真正的男人,经得起风雨,扛得住压力。

林洛松头埋得更低了,声如蚊吟:「你说实话,我是不是真的一点价值也没有了……」

一只大手揉上他的脑袋,把他的头发揉成鸟巢不算,还惩罚性地拍了两下,阿明让他抬起头来,看着他的眼睛,严肃地说:「如果你真的觉得自己长大了,以后就别再说这种话。」

林洛松瘪着嘴,懵懵懂懂地看着他。

还是个让人放心不下的孩子啊!自己走了以后,他要怎么在挫败中保持清醒和理智?阿明叹了口气,语重心长地说:「别忘了我说过的话,洛松,我从来没有对你放弃过希望,就算我离职了,我仍然是你的朋友,坚强一些,你还这么年轻,怎么能被一点点挫折击垮?」

「可是……」林洛松想起齐庸拙的冷笑,想起骆亦禾那双色眯眯的绿豆眼,他五官皱成一团,开始抓扯自己的头发。

有一种往前一步是悬崖往后一步是粪坑的感觉,让他纠结得头都大了,心高气傲的性子不允许他面对敌人的挑衅还不还手,可是怎么想都觉得硬撑着走下去只会带来更糟的结果。

他不想让阿明失望,可是他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做到这一点。

阿明看出他的心思,左右开弓地揪住他的耳朵,左右摇了摇,说:「笨蛋,不要把自己逼迫得太紧,人的一生很难永远一帆风顺,当身处逆境的时候,我们也许要收敛锋芒、暂时不能恣意去做喜欢的事,但是内心深处应该有一种坚持,洛松,答应我,永远不要勉强自己去做你厌恶的事。」

林洛松似懂非懂地看着他,歪着脑袋想了想,犹犹豫豫地问:「《冥灵镇》如果仆街(注1)的话,你会不会很失望?」

他现在最担心的就是这个,林洛松知道阿明离职之后不会再当编辑,而是要回乡下经营果园——充足的日晒和体力劳动有利于他的健康——所以说,《冥灵镇》就是他职业生涯的收山之作了,直接关系着阿明这个曾被称为金手指的编辑将是功成身退还是败走麦城。

阿明一直以为他傲,他不想让阿明脸上无光。

「你干嘛这么悲观?」阿明被他这副世界末日即将到临的苦瓜脸逗笑了,「《冥灵镇》已经下印厂了,美工和宣传工作都很到位,一定会大卖的。」

他隐瞒了部分事实,那就是《冥灵镇》的印量比起前一本《风澜海夜》已是大大缩水,说明出版社上层也开始对洛松的市场号召力产生了怀疑。

「是吗?」蔫巴巴的豆芽菜又来了精神,双眼发亮,「不会仆街吗?」

「不会。」阿明拉他起身,「快回去写稿吧,闲了去乡下找我玩。」

「哦。」清澈明亮的眼眸很快笼上一层离愁别绪,依依不舍地看着他,「我会怀念你的,阿明。」

「是『想念』,这个笨蛋!」说得他好像要挂了一样!阿明敲打他的脑袋,把他推出房门,「快点回去,不要再让齐庸拙看到了凶你。」

「我怕他呀?」林洛松不服气地顶了一句,一步三回头地走了,阿明看着他的背影,又是欣慰又是惆怅,没注意到对面的门无声无息地打开了,齐庸拙用复杂的眼神盯着他,神情若有所思。



心烦气躁地回到家,连开电脑的心情都没有,他抱着一堆零食窝到沙发上,打开电视当背景音,把自己以前的书都翻了出来,剥离出作者的身分,用全然陌生的眼光审视那些旧作。

自从出道起他就春风得意地一路向前奔,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停下脚步回顾一下那些流逝的风景。

大概只有撞了墙的时候才会想回头看看吧,不过如果早点回头的话或许也不会撞墙……林洛松想着这些有的没有的,先拿起《云犀之国》,本来想花十几分钟翻完,结果不知不觉看得入迷,犹如重温一段绮丽的旧梦般,时而忧伤,时而发笑,全身心沉浸在他自己编织的奇异世界中。

有一种在和过去的自己对话的感觉,那时候的林洛松青涩未褪却灵气逼人,而现在……他又拿起《风澜海夜》,结果翻了几页就丢到一边。

不明白为什么,明明是比之前更加纯熟老练的文字、比之前更加精妙曲折的情节,他却读得心浮气躁,完全没有想再看一遍的欲望。

是从什么时候,他对自己的文字开始厌烦呢?他觉得自己像笔下的人物一样,在越来越复杂的场景中疲于奔命,在越来越激烈的矛盾冲突里颠簸前行,虽然可以一直让读者的神经保持兴奋状态,可是读完全书却觉得非常非常地疲倦。

他一开始擅长的轻灵与欢悦都到哪里去了?

沮丧地翻了个身面朝电视机,这时候电视里突然传来一个似曾相识的声音:『我经历过最艰难的时候,但是,我始终坚信一切都会好起来。』

Ronnie!?林洛松惊喜交加地坐起身来,发现那个熟悉又陌生的男人竟然出现在电视里,正和女主持人面对面侃侃而谈。

心跳得飞快,他抓过遥控器把音量调到最大,从下方字幕中认出这是一个本地电视台的人物访谈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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