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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个少爷来暖床-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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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此情此景与他又有什么关系呢?在这个医院唯一与他有关系的,就是段天罡;可现在,他却是赶来为这个人收尸的。
沈清砚自嘲地弯起嘴角,冷静地走向正耳鬓厮磨的两人;谁也料想不到,事实上理智正以光速离他远去。
段恒呼吸急促,恼怒地挣脱钟远扬靠近自己的唇,哪知一偏头就看到了脸色不佳的沈清砚。
难以置信……这个人……真是沈清砚吗?!
尽管从五官上来讲没什么变化,依稀可以辨认出来他就是十年前那个和钟远扬同居的少年;可是他给人的感觉却与从前迥然不同。
相比钟远扬,时间洗礼给沈清砚的显然还有成长,只是这种成长,似乎让他不怎么好受,即使绷紧了面部的肌肉,旁人也不难看出他压在心里的愁苦。
钟远扬之前只是一时被愤怒冲昏了头脑,一心只想着要羞辱段恒,见他妥协地放弃了挣扎,也就渐渐冷静;突然反应过来自己在干什么的时候,他猛地把段恒推开,如梦初醒。
他这是在做什么?都过去十年的事了,为什么还会对他有这么大的影响?面前这个人是无辜的,他的哥哥刚刚死去,他的身体怎么还禁得起自己这么折腾?
钟远扬心虚地清了清嗓子,用余光瞄了段恒一眼,却得不到回应。
但是段恒的表现显然怪怪的,他的视线从刚才起就聚焦在钟远扬的斜后方。
钟远扬不解地顺着段恒的目光看去,一瞬间只觉得万籁俱寂。
“作为他的养子,我想我有权利参与他的后事商议吧。”
沈清砚直接越过了钟远扬,双眼死死地紧盯着面色苍白的段恒。
“可我是与段天罡有血缘关系的亲属,而你……不过是一条他从街边捡来的狗。”
段恒一改往日温柔的模样,语气惊人的刻薄。
“你只不过是他的表弟,又不是亲弟弟,有什么值得炫耀的?还有,这么多年你躲到美国不愿意过苦日子也就算了,十年间你对他一直不闻不问!你有什么资格替他料理后事?!”
沈清砚激动得连双肩都在微微颤抖,而这么极端的表情钟远扬几乎是第一次看到。
“沈清砚,够了,你别再发疯了。他只会比你更不好受,你要接受段天罡死去的事实……”
“钟远扬,这是家事,有你插嘴的份吗?!还有,时至今日你为什么还在袒护这个家伙?他除了姓段,和段天罡一点关系都没有,钟家的土崩瓦解都是拜这个男人所赐,你真是被人卖了还替别人数钞票!!”
钟远扬怔怔看着脸色通红的沈清砚,似乎还没明白;半响过后他终于了然,露出了一个无比苦涩的笑容。
他明白了,一下子,钟远扬什么都明白了。
原来十年前那个案子的始作俑者,并不是与他朝夕与共的沈清砚,而是他万万没有料到的段恒;当初钟铭手上那份机密企划书,除了在钟家本家有独立备案以外,在钟远扬的家里同样存有一份一模一样的拷贝件。
而这也恰恰是钟远扬把案子的疑点聚焦到沈清砚身上最主要的原因,当然,他接踵而来的失踪就更加加深了钟远扬对这一看法的确信度。
毕竟,以一个正常人的眼光来看,谁会想得到刚认识没几天的代班医生会居心叵测地偷走一份有关商业机密的重要档案呢?“最危险的地方也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尽管遵守这一金科玉律把档案放在自己卧室的床头柜里,钟铭还是难以躲过段家的炮火。
钟远扬寒心地望着眼圈泛红的段恒,看着这个曾经的枕边人,一时只感到胃里一阵作呕似的翻腾,恶心得要命。
“……你走,我不想看见你……你们家里那点破事明天再说,今天我就是院长,医院这个点就得关门,你走啊!”
他声嘶力竭地对着段恒的脸吼道,硝烟瞬时弥漫了整个空荡荡的回廊。
“……你根本什么都不明白,你放心,我会走的。”
段恒仿佛在忍受着什么莫大的痛楚,紧紧闭上眼睛,许久才颤巍巍地睁开,他在离开的时候经过了沈清砚的身边,假装不经意地低声警告,
“沈清砚,我看你是真喜欢他,都十年了你还像一块狗皮膏药一样粘人……我想要告诉你的当然不是这个,今早我去钟远扬的家里,发现他在和一个中年男人同居。你看,他就算要这种货色,都不愿意多看你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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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清砚不以为然的挑挑眉,大步流星地走到傻傻呆立的钟远扬身边,从他靠近大腿的裤子兜里翻出一串挂着扇形门禁卡的钥匙,拿食指一边甩着一边冲着段恒耀武扬威,
“他一定懒得告诉你他上个月刚刚搬家吧?他买了栋花园别墅,这就是那里专属的钥匙……至于同居,他一直在和我同居。你的阴谋被我拆穿,心里很不甘吧?说实话,其实这么多年我一直在等,等段天罡死,只要他死了我就可以说出真相,让你被你最爱的人恨一辈子!”
段恒只觉得喉咙被人死命掐住,失去了呼吸,他咬着下唇,发出最后一点挣扎的声音,
“沈清砚,你怎么说我都无所谓,可你怎么能这样说段天罡?他,他一直都爱着你,而且他现在还躺在这家医院里,尸骨未寒……”
“他爱我?!我草啊!他就是一个神经病贱人虐待狂垃圾!!他把我当成他的禁脔那么多年,还拿我爱的人威胁我跟他做*爱*,这就他妈的是他的爱!他能活到现在已经是他的造化了!他就是活该!如果他早死几年我就不用活的这么累,我丢下了一个大包袱!”
“够了,你走吧。”
钟远扬终于开口打断了正在争执的二人,犀利的目光紧压在段恒身上。
片刻后,偌大的医院只剩下两个渺小的人影,天花板上的吊灯在墙上打出无数斑驳的光影,它们和着不停交错晃动的线条,谱成一曲曲属于夜晚的骊歌。
“你哭够了没?”
“…………”
钟远扬无奈地看着孩子气地蹲在地上的沈清砚,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纸巾后同样弯下膝盖,缓缓靠近肩膀一抽一抽的沈清砚,把里面的纸拿出来递给沈清砚,语气了然而伤感,
“我知道你刚刚说的都是气话,你为了把那个人(钟远扬这会儿真的不想再提起段恒的名字了)气走,自己心里却不是这么想的吧。你离开的这十年,院方特意把段天罡的病交给我,每个月老管家都会定时拿着从上海不同地址邮寄来的汇款单付医药费,我一直就觉得奇怪,都这个年代了,什么人还会不用信用卡用汇款单这种老土的寄钱方式?除非他不想透露出自己是谁……而这么多年来,他的医疗费真是极尽所能的昂贵,你居然能一供就是十年,足以证明他在你心中的重要性。”
“。。。可我不该那么说他,他毕竟养我十几年”,沈清砚喉咙沙沙的,像干涸的荒漠,“他今天才刚走,我这样冲动地说话,岂不是让他不得安生不得好走?我真的没办法原谅自己。。。”
“但你说的都是事实,你没什么对不起他的,而他现在更没什么对不起你的。在他离去的时候能憋在心里的话说出来,两清了,他才能走的放心。”
钟远扬递了半天纸巾都没见沈清砚抬头接,便粗暴地把纸往他抱起的双臂间一糊了事,静谧的夜晚只听得到沈清砚唔唔的挣扎声,庆幸的是这种声音终于盖过了刚才幽幽的呜咽声。
但很快医院就完完全全的静谧下来。
天啊,这家伙会不会被自己不小心给捂死了吧。
钟远扬心惊胆颤,身为一个医生的医学常识在遇到紧急状况时完全被抛在了脑后,他小心翼翼地用双手捧住沈清砚滑不溜丢的脸,打算抬起来好好端详一番。
“呼呼……”
钟远扬哽咽地望着在强烈灯光下依旧能安然睡着的沈清砚,无语凝噎。
他也不知道在为了什么事,又或者是什么人,重重叹了口气,一只手撑着沈清砚身边的墙,另一只手在沈清砚的腿边安放,缓慢地坐在了他身边;地板冰凉地冒着滋滋寒气,夜深人静,消退了他仅剩的一点被传染得来的睡意。
钟远扬伸出骨架极大的手掌,打了个呵欠后就一把将没有着力点的沈清砚搂紧宽阔的胸膛,让他那颗英俊的脑袋安全着陆在自己坚实的肩膀上。
夜很深,繁华喧嚣的城市也洗尽铅华地暗下来。这家唯一灯火通明的医院里,却有两个相互依偎着熟睡的小人物,远远地望去就像一座深海里最闪耀最璀璨的灯塔。
钟远扬睡眼惺忪地醒来时,惊讶地发现沈清砚早已经穿戴好整齐的便装,坐在医院大堂的座位上喝豆浆了。
他有些不好意思地清了清嗓子,缓缓贴着墙坐起来,可能因为夜晚凉的关系,嗓子生出些痒痒的感觉,
“你怎么起的这么早?”
沈清砚用力吸了最后一口,起身走到医院门口,把手里空掉的塑料杯捏成一团扔到了垃圾桶里,口气懒懒地回答,
“生物钟。”
“额,”
钟远扬讪讪地笑着,气氛一下子变尴尬起来;昨天他们的误会才刚刚解除,第一次以不带怨恨的眼光看着对方…他其实还是不太能适应。
钟远扬的目光在炽热得快要把沈清砚烫出一个洞后,终于转移到他身上修身的浅灰色毛衣上,
“对了,你为什么不穿白大褂了?今天星期一,是要上班的。”
沈清砚的眼睛里像含着一团化不开的雾气,他把身体转向背靠墙壁的钟远扬,与其说是询问不如说是在通知,
“今天……我不想上班。”
“段天罡的葬礼定在早晨,不出意料的话,应该没有几个人会去。”
钟远扬不等他说完就忍不住插嘴,
“你要去参加他的葬礼吗?”
“不,”
沈清砚很干脆地回绝,眼睛一眨不眨地直视着钟远扬,看得他心里有点发毛后才开口,
“我不会去他的葬礼,但是,我要去另一个地方。”
“准确来讲,是你陪着我,我们一起去另一个地方。”
钟远扬盯着他突然露在空气中的尖尖虎牙,突然睡意全无,精神抖擞起来。
“你的意思是,你想让我陪你翘班?”
沈清砚不耐烦地点了点头,三两下撕开一根吸管的外包装,直接把它□了钟远扬的嘴里;同时伸手把一杯温热的豆浆扔到他的怀里。
“你。。。”
钟远扬不情愿地接住满满的杯子,意外地发现豆浆竟然还热乎乎的,不禁感叹了下塑料包装的保温性;却遭受到沈清砚轻蔑的白眼。
“就你这文化水平?还给病人做手术呢?豆浆我买来的时候是滚烫的,因为不知道你什么时候能醒,所以这杯豆浆一直被我捂在怀里,才能这么长时间都保持这种温度。”
说实话,钟远扬心里还是蛮触动的,自己冤枉了这家伙那么久,他居然还能不计前嫌地给自己买早餐,充当保温桶。。。。。。说不感动肯定是骗人的。
“。。。好,我答应你,陪你一天。”
沈清砚静静地看着钟远扬,良久都不说话。
地球上有很多峡谷,很多季风,很多山崩海啸,但总也有一些气候是人为无法预测到的。
段天罡生活的城市就是这样一座喜怒无常,说翻脸就翻脸的主。
s市的季节不很分明,就好比云南的春城昆明 ,一年四季没有一板一眼的界限,全凭天气的冷热来判断穿衣方向。
而眼下,孤零零站在墓碑前举着伞的段恒身着一袭黑色西装,胸口别着精致的小白花把他点缀得像一个蒙着层寒霜,缓缓莅临世间的死神,他像纸一样没有表情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悲怮到极致的哀伤 。
天空下起了蒙蒙细雨,好像一个喋喋不休的贵妇人在向自己常年不回家的丈夫哭诉她头上数不胜数的白发;雨水丝丝缕缕,细密如绸地落下来,落在s市挣扎着亮起来的天色里,落在每一个画着精致妆容脚踩昂贵细高跟白领的衣襟上,落在所有孤单彷徨迷惘的人们心上,被那颗小小的心脏贪婪地吸进肚子里,融化成眼角决堤的泪水。
偌大的墓陵里,远远就能望见一个黑点淹没在遍天的风雨里——那是只身一人的段恒,他正面无表情地撑着漆黑如夜的伞,一动不动地盯着印有“段天罡之墓”几个大字的墓碑,轰隆的闪电照亮大半个天空,雨水把崭新的墓碑洗礼得更加干净;同时矗立在墓碑旁的,还有一个格外显眼的无名碑 。
清衍堂虽已易主,可到底还要尊称段天罡一句老堂主,如今他人走了,这些忘恩负义的家伙就统统丢了心肝,一心只想着投靠现任堂主沈清砚,哪里还管什么葬礼不葬礼的呢?
至于老管家…………
在段天罡去世的同一天,老管家回到他住了十几年的房子,最后一次按部就班地把所有房间都清扫了一遍,洗好衣服后把它们一一熨平整理到衣柜里 ,下楼和菜市场的小贩打了最后的招呼,卖黄瓜的阿婆还特地少算了他一块钱——“我说好久没看得你这么高兴了,我老婆子也不在乎这点子零头,以后要常来得了!”
老管家 非常友好地跟所有认识的人道了别——看门的警卫,超市的收银员,卖菜的阿婆,车库的保安……他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老管家马不停蹄地洗菜切菜,短短一个小时就烧出了丰盛的一桌子菜,这些菜无疑都是段天罡生前爱不释手的样式。
完成了人生最后一个心愿的老管家,终于在饭桌上吞下整整一瓶百草枯后,轰然倒地。
因为老管家在段家没落之前就跟着段天罡,也一直被毫无尊严地以“喂”这样的称谓呼来喝去,没有人知道他真正的名字叫什么。
又或许以段天罡与他形同父子的关系,应该知道老管家的真实姓名,可现在两人都不在了,人们就手足无错,不知道该怎么去称呼这位尽职尽责的管家。
老管家一生尽忠,就连死,也要赶在和段天罡同一天死,保证他在阴曹地府依旧有人照顾。
段恒蹲下身子,双肩不自觉地瑟瑟发抖;他伸手在无名碑上摩挲,在这个到死都无法把姓名刻在自己墓碑上的老管家身上,他看到了一些这个社会遍寻不著又闪闪发光的东西。
沉稳而矫健的脚步声,吧嗒吧嗒,吧嗒吧嗒,一点点向他靠近,带着点小心翼翼,带着点难以置信。
“你居然来了?我原本以为你不会来,那样的话世界上就只有我一个人为他送葬…………今后他在江湖上将会是多么的惹人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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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展成抬起手擦掉滴落在脸上的雨水,突然一把扔掉了手中的黑伞,任由整个身体暴露在淋漓的暴风雨里,他的声音没有起伏地响彻在整个墓场,像一曲幽荡的镇魂歌,
“他真不愧是他的表弟,段家人一向喜欢好高骛远,自怨自艾,这点你倒是满符合的……呵,我不过陈述事实,你又何必这样急躁?况且,我的话也没说完。”
段恒不解地嗫嚅着唇,看陆展成已经完全陷入他自己的世界 ,就不再多话,静静等待下文。
“段天罡一直以为我们初次见面的那天是在他家的那天早晨,其实一直以来,他的认为都是错误的。我第一次看到段天罡的时候,是在高中的开学典礼上;其实我们上的是同一所高中,只不过由于步枪训练比较频繁,我很少去学习上课,大部分空余的时间都是家人安排家教到家里给我补课 。 ”
陆展成自嘲地勾起嘴角,说话的功夫身上已经被大雨浇了个通透,他顿了顿似乎在努力地回忆,很快又接着说了下去,
“说起来,一晃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他急于求成的性子却一直没变。我们之间早已经谁也不欠谁,今天来,也不过是看在十几年兄弟情的份上。”
他说完,就转身欲走,却被猛然站起身的段恒一把握住了手腕,段恒恨得咬牙切齿,眼眶泛红地质问他,
“什么谁也不欠谁?!什么两清??!他左眼的那道疤,你敢说和你一点关系都没有!”
“他就算是个十恶不舍的罪犯,到底也是我的亲人;你这些年来这样对他,他自己不说我却全都看在眼里。你这么对他…………你到底为什么要这么对他?!”
陆展成皱着眉头甩开段恒钳制住自己的手,冷笑道,“就算他替我挡了一刀又怎么样?就算我把他骗上^床了又怎样?他自己傻,还能赖到我头上吗?”
他从头到脚已经找不到一处干燥的地方,湿哒哒的衣角可以拧出水来,眼神却干涸得像沙漠里被风暴溺死的旅人,一片空洞。
段恒无力地被他摔到坚硬的石碑角上,锋利的棱割破了他的手臂,流出细细的血液;他咬破了下唇,喉咙里堵满了腥味,悲痛欲绝地看着陆展成若无其事离开的背影;用力嘶吼
“你他妈真不是东西!”
呼呼的风声吹过他的耳廓,雨水猛烈冲刷着他止不住血的伤口,他却一点也感觉不到痛。
麻木穿过整个宇宙银河,堵塞了他小小的世界。
其实段天罡当初是怎么坐上黑帮老大的交椅,陆展成又是怎么从一个步枪运动员转行成了商业大亨,这些都不重要。
他们两个人这么些年的纠葛,用一句话就能概括。
段家还没有破产的时候,就想把自家的儿子和陆展的妹妹凑成一对,两家大人本来就青梅竹马,看对方的孩子都是知根知底的优秀,便很欣喜地接受了,甚至连段天罡都没反对;而就在订婚的前一天晚上,从不喝酒的陆展成喝得酩酊大醉还逃了步枪的训练课,把在学校上晚自习的段天罡骗到自己空荡荡的家里,强之。
什么?更简略一点?
简而言之,就是醉酒的陆展成对清醒的段天罡动了真情,把他给上了,而这一幕恰好被前来家里作客的段氏夫妇与陆爸爸看到。
这种画面让思想封建的长辈们看到,简直就是如遭雷劈,世界观颠覆的毁灭性事件。
事实上,陆展成作为一个运动员的生涯也真的从那天起就被摧毁了。
属于陆展成的结局是幸运的:陆爸爸红着眼眶,掏出一筐又一筐的钞票塞到美帝的口袋里,企图以金钱为地砖铺成一条血路,把陆展成送往遥远的外国去读商科。几年过去了,陆展成可以说终于变成了他爸爸想要的那种人,有一位出身名门的漂亮妻子,有许多间规模庞大的公司。在公司熬夜加班的时候,他有时会不自控地发呆,他在想念段天罡。在美帝留学的时候,也碰到过几个同性恋,可是很奇怪,除了段天罡,他对任何男人都没有欲望。
好像除了他就不行,好像只有他可以唤醒身体里唯一与情感相通的欲望。
陆展成微微闭起眼睛在沙发上小憩,手里的屏幕上闪烁着妻子虚寒问暖的短信息。
然而,段天罡就不如他这么幸运,甚至可以算是撞了大霉。
这种霉运绝对不是简单的吃方便面没有调料包,而是血霉。
段家在陆展成顺利出国,陆爸爸远走他乡之后被之前的合作伙伴陷害,公司股票全盘抛售,彻底垮掉了。
而搞垮公司的人对此很轻描淡写,似乎他摧毁的只是一个稻草堆成的小蚂蚁窝。
但不管怎么样,段家一夜之间就倾家荡产是不争的事实。
已经穷到什么地步?
穷到段天罡不得不转学的地步,穷到段家要靠出卖唯一的别墅来维持生计,穷到除了自愿留下来不计报酬服侍他们一家人的老管家以外,没有别的佣人。
但假设日子就这么平淡不惊地过下去,如果段天罡的父母还可以找到一份简简单单的工作,他能够上一所普普通通的大学,那样的结局到底也不算太差。
事实却是残酷而怜悯的。
段家呆在别墅的最后一个深夜,被人纵火烧毁了整座房子。
火光照亮了整个天际,烧掉了天空里最后一点明艳的黄色。
只有段天罡和老管家在这场大火中存活下来。
他什么都没有了。
这一回真的失去了一切,段天罡却觉得麻木没有感觉。
其实他的心早在被陆展成毫无前戏地进入那一晚,就彻底死掉了。
他怎么可以???!
自己和他不是最好的朋友吗?!
他练枪的时候,段天罡就抱着本书在边上乖乖看着,打得准就喝彩,打不准就……这种情况太少了,他实在是记不清当初自己是如何去表现的。
可……可关系再好,一个男的怎么能在未经对方允许的情况下对另一个男的做这种事?
那天夜里被贯穿的时候虽然疼,他却能咬着牙忍耐,可被大人们看到的时候,他就无法容忍了。
他又没有错,为什么所有人都要那么怪异地看着他?!难道就因为当初是他先疯狂缠着陆展成的?!可那最多只是出于一个小孩子对大神的崇拜!
就好像是迷你泡泡糖看到糖果色大气球一样兴奋!
他根本没有错,他根本不喜欢男人,他根本不喜欢被别人压在身下,用那种难以启齿的方式搞来搞去!
段天罡在医院里昏迷了很久,还没有意识的时候,脑袋里就疯狂地回放着那些不堪入目的片段,与摆在脑海里的另一些温馨画面,形成浓烈而讽刺的对比。
他第一次睁开眼的时候,见到了发福苍老版的陆展成——段天罡难以置信地揉揉眼睛,他果然是看错了,眼下这位,不是陆展成的亲爸又能是谁?
“陆伯父……”
段天罡有些哽咽,说实话一个人周围的环境突变不可怕,可怕的是你在快要接受这种现实时碰到了原本生活里相识的旧人。
何况这个旧人也不普通,他是亲眼目睹强了自己之人强自己全过程的陆展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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