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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悠哉人生 作者:秋味-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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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悠哉人生》(完结加番外)作者:秋味
文案:
YY人生;方默南坐在葡萄架下;喝着清茶;一脸惬意地享受;看着远处;绿树成荫;瓜果飘香;没事种种地;治治小病;真是悠哉悠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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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死亡
美国纽约
夜已深沉,方默南看着电脑上刚刚结束的亚太股市交易,办公室里零零落落的几个人都同时松了口气。她从椅子上站起来,伸伸腰,揉揉发涩的眼睛。喝掉已经冷了的咖啡,有些苦涩,撇撇嘴,来到这里还是不习惯咖啡的味道,凑合着喝吧!冰凉的苦涩的液体让她打了个冷颤,接着又坐了回去。
唉!还得继续今天的工作,她换一个版面,接着看看刚刚开盘的欧洲情况,一片惨淡啊!抬眼看着别人,有的是刚到,他们主战欧洲。也同她一样埋头工作,键盘的敲打声此起彼伏,苦笑了一下,能者多劳,还得接着干。
方默南所在的是一家私募股权投资公司里几个亚洲职员之一,别看门面小,不起眼,想在这里工作,能力当然是最强的。而想作为这里的客户,却不是谁有钱想进就进得来的,门槛之高,是你难以想象的。
而这里的人一般是按根据国籍不同分别主攻着本国的金融市场,如果你有体力又有精力当然不反对你多观察几个市场,所以报酬也是丰厚的。
由于金融危机,他们这里的人一个人,当俩个或三个用。白天是美股,晚上是亚太,凌晨是欧洲市场。要钱不要命的大有人在,由于长时间的工作,看看在座的人身体明显的长期处于亚健康状态,迟早过劳死,可是为了钱再累也得干,就是不知道有没有命花才行。
年轻时拿命换钱,年老时拿钱买命,这里是最真实的写照。
“咚咚!南南,别看了。”站在她前面的高大男人,关掉她得电脑。“先回家,连续工作十几个小时都好多天了,休息一下再来。”
他就知道她肯定还在工作,要钱不要命,因为这场到来的欧债危机:成了他们这些私募大鳄的饕餮盛宴,让他们是胃口大开,很兴奋,由于时间紧迫,他们都处于高强度得工作状态下,只有实在支持不住才会歇息一下。
方默南无奈地站起来,看了他一眼,拢拢长发,穿上挂在椅子后面的羽绒服,她也有些撑不住了,休息一下。她亲密地挽起他的胳膊,一起向电梯走去。
方默南侧着抬头望了望眼前这个一脸笑容来自香港的男人。
他名叫程世非,一流的操盘手,一张国字脸,浓眉大眼,长得五大三粗的,没有南方人得眉清目秀,到是有北方人得粗狂和豪迈,非常爽朗的一个人,也许祖上是北方的吧!
他低头看着这个。黑色的长发,原来如玉般细腻的肌肤,变得有些暗黄。黑珍珠似的深邃的眼睛旁边,是黑黑的黑眼圈,与国宝大熊猫有得一拼。虽然她不是什么大美女,也算是佳人一个,可现在苍白的脸色明显的睡眠不足。
别看她人长的娇小,身高撑死刚到一米六,能力却不凡,虽然来到这里的时间没他长,工作却是拔尖的。真不知道她工作那么拼命干嘛!。
他们一起走进电梯,方默南按了一下数字键问道:“下班有什么安排?”又俏皮地吐吐舌头,敲敲自己地脑袋,不好意思又道:“这还用问,肯定是陪托尼喽!”忘了说了,别看眼前长的很man的男人,却是个同性恋,现在女人不但得防着女小三,还得防着男小三,这还让女人活不活了,没天理啊!
刚才还满脸笑容的他,突然间像霜打地茄子蔫了下去,闷闷地道:“我们分手了。”接着又打起精神,若无其事地仍下令一个重磅炸弹道:“他要去结婚了,新娘是个女的。”
方默南被他得话雷得目瞪口呆,“这……这……怎么可能。他不是个受吗?”同在异乡为异客,同是天涯沦落人,让二人在交往中形成了革命般的友谊,从而无话不谈。
好像知道她心中所想,他又接着道:“谁知道呢?,据说是为了传宗接代。可笑吧!又不是咱们老祖宗,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你没事吧!”她担心地问道,怎么说他们两人在一起也好多年了,乍然分手,不是谁都能接受的得了的。
“能有什么事,日子还得照样过下去,谁离谁地球照样转。”他只有自我安慰道,其实他也不是没有感觉,早就想到了这一天,只不过还没到来,终日当鸵鸟而已,然而当这只鞋子终是落地,他自己突然有种解脱的感觉,也许他没有想象中爱的那么深吧!这样想或许好过一点儿。
接着他拍拍自己的脸颊,打起精神“南南妹妹,你得安慰我受伤的心灵。”一副西施捧心搞笑地样子道。
她看着他强装坚强的样子,也笑闹道:“该打!”佯装地抬起手,“我比你大”转移话题,驱散这压抑得气氛。
“才比人家大一个月而已。”他嘴里嘟嘟囔囔不干道。
方默南不再纠结于年龄问题,看着他勉强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心疼地安慰道:“看你可怜的样子,菜随你点”
“你亲手做的!”他两眼发光,口水吞吐,一脸的谗样。
“嗯嗯!”她点点头。
“哦也,太棒了”他高兴地简直想跳起来。
程世非认识了她将近十年,他们两个是大学同学,她真的是他见过最刻苦的学生,半工半读五年就拿到了金融博士和法学硕士学位。
除了学习,每天她就像只旋转地陀螺不停地赶场,为了筹集学费和生活费,什么苦活累活都干过。像在中餐馆、咖啡店、服装店、殡仪馆、工厂、文员,甚至有年夏天她跑到德州农场一干就是两个月,再见面时她又黑又瘦,皮肤被晒得爆皮龟裂,难以想象她是怎么熬过来的。
厨艺估计也是她四处打零工锻炼出来的,说起厨艺,那是吃过就会,他不得不相信天赋这种东西,那像他糖和盐都分不清。每做出一道新菜,他总是第一个试吃。幸福啊!可是现在很少了。每天不停地盯着电脑上不停跳动地数据,白天是美股,晚上是亚洲,深夜凌晨是欧洲,哪里还有时间和闲情逸致做饭。
“叮!”电梯到达地下停车场。“走……走快点儿”他拉着她快步的向汽车冲过去。
迎面而来的寒气让方默南缩缩脖子,纽约的冬天冷得一点儿也亚于北方的寒冬。
他们坐进没有一丝暖意得车里,他双手搓搓道:“等等,开起来就好了”她点点头表示了解。
凌晨时分,马路上几乎没有车,“哈!这时准不会堵车。”程世非开着车道。他扭头看看副驾驶座上人道:“今天去我家好了”没等她回话接着又道:“干脆,搬过来和我一起住好了!反正现在我就一人。你一个女孩子住在布鲁克林区离公司远不说,最重要的是治安不好。”怕她拒绝又道:“就当陪陪我好了”
本来还想着如何婉拒他的好意地方默南,听着他语气中的落寞,怎么也说不出不字。
没听到她拒绝的声音,程世非高兴地叫道:“哟呵!”
“你呀!整天的公司,家,两点一线,也不出席任何的社交。随便交个男朋友,改改你那单调乏味的生活,都快赶上修女了。”程世非像个长者严肃教育道。
“随便交个男朋友!没兴趣!也许月老的那根关于我得红线忘在犄角旮旯里了,在说现在哪有时间,每天忙得要死。”她皱皱眉一脸不想的样子道。“我要是有了男朋友还能住在你家吗!”
他听后,惶恐道:“还是保持原样吧!”开玩笑,她要是搬走,谁来满足他的胃,国外的中餐一点都不正宗。
在开放的美国,她这种没交男朋友简直是稀有品种,也许真的是缘分没到。她不愿意委屈自己,找个人凑合一下,宁缺毋滥。
经济独立,女人才不会想依靠男人,靠人不如靠己。
谁又都不如自己有,男人要是能靠得住,母猪都能上树。
“你说,咱那老板神龙见首不见尾到底是何来头。”他一脸的八卦像,“乖乖,在这种环境下,他就像龙游大海,自由自在,赚得盆满钵满,看看这条街上这几天又倒闭了几家公司。”
“谁知道,我进公司这么久还没见过大老板。再说,我是你介绍进来的,干了快两年了,你职位比我高。你都没见过,更何况我了。”想起她进公司,进行了严格的审查,不但能力审查,估计就连祖宗八代也查过了。向她得样子,身家背景简单清白,没有麻烦最好。看看手上的一些客户资料,想来老板的背景也不简单。
“看你这么累,我都有些后悔让你来了。”他看看她现在的样子,有些心疼。
“别,我还得谢谢你。如果不是你,我们家的经济情况也不会稍微好转一些。”她该庆幸她天生对数字的敏感,有了用武之地。
方默南感觉车里的温度渐渐上来,靠在后背上,活动下双腿,舒适得半躺下来,闭上眼睛。他看她疲劳的样子,也不再说话打扰。
想想来到美国也十多年了,方默南凭借着聪明,肯吃苦耐劳,学位也拿了,绿卡也拿了。一个外国留学生没有强大的背景靠山,凭借着才智,站住了脚,成为现代版的包身工,所有东西都是有代价的。
都以为外国的月亮比中国圆,这其中的滋味,却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她悔不当初,要不是她头脑发热,随着出国风出来,也不会弄到现在这步田地。想当年家境也算不错,可是出国后,才发现一切都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美丽。为了生活费和学费,不但自己辛苦,也把家里拖成了窘困。也想过会去,可惜家里庞大的债务,加上经济不景气,还是让她留了下来,这里的薪酬是很丰厚的。
“吱,到了”他刹住车并停在路边,然后扔给她钥匙道:“你先上楼,我去停车!”
方默南接过钥匙,“好的”推开车门走了出去。而程世非则向停车场开去。
“叮!”电梯门开了,方默南走了进去,在电梯门刚要合上时,突然挤进来一个带着宽大墨镜的得高大男人,电梯门关上后,从后面抽出水果刀。“抢劫,把身上值钱的东西都拿出来”
方默南心里暗叫:倒霉,居然在这个时间碰上了,电梯门已经合上,想跑已经不可能。带着宽大墨镜也看不出他的长相,体格高大,就她这小身板明显不是一个级别,打也打不过,暂时密闭的空间里,求救更不可能。希望是只为求财,而不为命。
“你别激动,给你。”方默南赶紧把手里的背包仍给了他,他一只手有些颤抖地拿着刀,指着她。另一只手拿着包举到嘴边拉开拉链,“呼啦”一下子把里面的东西全部掉在地上“你,往里站站”他半蹲着拿起钱包,还不时的看着方默南,手哆哆嗦嗦打开,一看气炸了。
他双手举着刀,上下挥舞着,气急败坏道“妈的!怎么才这几个钱。老子等了大半夜。以为这里是高级公寓,怎么住着你这个穷鬼。”
“你这个该死的黄皮狗,没钱你住什么豪华公寓干嘛!”真是欺负人啊!
方默南看他的抢劫的样子,估计是新手上路,又有点儿恼羞成怒,怕他冲动之下做出危险地举动,打算拼一下,慢慢地寻找着机会。
“叮!”正在这时,电梯门打开了,她弯下腰使劲向他冲冲撞过去。
估计力道太猛,也许是对方没想到她会反抗,结果两人一下子,摔出了电梯。“啊!”对方的墨镜摔得老远。
“救命啊!抢劫啊!”紧接着,方默南,顾不得身上的疼,爬起来就跑。
这时他反应过来,“糟了”说不得,让她看到脸了。“去死吧!”一个身影飞扑向她,明晃晃的刀子,正插在后颈处,血一下子喷了出来。
“痛”方默南扑到在地,手一摸,黏糊糊鲜红的液体。结束了吗!感觉到自己的生命随着鲜血的流出,渐渐地逝去,就这样凄惨的死去,她好不甘心。
可是好像一切太迟了,如果重来一回,她好想陪在家人身边,就是窝在家里发霉,死都不要出国,花冤枉钱。不要再累得像条狗一样,眼前渐渐地发黑,而却没发现脖子下面染血的扳指发出紫色的光芒。
第二章 重生
“南南……南南……你没事吧?。你可别吓我!”一个焦急的老人呼唤道,把孩子抱起来,轻轻地抚摸着,小心地检查着。
方默南闭着眼睛,好像听到姥姥的声音,这怎么可能,姥姥已经死了八年多了。对哦!她好像也死了,原来姥姥还没投胎啊!她恶趣味地想着。
方默南睁开眼,愣住了,眼前的人真的是姥姥,只是年轻了好多。自己被她抱在怀里,抱在怀里,她那么大地人,姥姥还抱得住吗?她举起手,“啊……”怎么这么小,小孩子的手,这怎么回事,人死了还会变小吗!
“很疼吗?”姥姥摸着她的后脑勺道。“呼……呼……不疼了,疼疼飞走了”一面吹一面说道。
“嘶……嘶……”真实的疼痛感,记忆回来,她被劫犯刺伤了脖子,伸手摸摸脖子,好好的,没有伤痕。后脑勺,好像有个大包。她又偷偷地掐掐自己的手,真疼。
她从姥姥身上下来,“没事了,不疼了。姥姥我今年几岁了。”看看自己的身高问道。
“哦!快三岁了。”虽然很好奇外孙女怎么想到问年龄,但还是如实道。
‘快三岁了吗?这是梦吗?疼得感觉是那么的真实,听到知了的叫声,空气中的闷热,很明显是夏天,场景没有那种泛黄的虚无模糊感,一切是那么的真实鲜活。
她重生了,可是这怎么发生的。当方默南还在思索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是,就被别人打断了。’
“大姐,对不住啊!”站在旁边的女人对姥姥道歉后,“啪”“你这个死小孩儿,让你照看妹妹,你居然,把人看到田里的水沟里”她对这身边的小男孩儿,一巴掌拍到后脑上。
他眼里含着泪,辩解“我又不是故意,我们都再田里玩,谁知道她从田埂上掉到水沟里的,谁让她不小心的”
“啊!你还有理了。”眼看着巴掌又要上来。
她想要再动手时被姥姥拦了下来,“没事了,没事了。小孩子家家的,哪能不磕着,碰着的,也没破皮、流血,只是肿了个包。摔摔孩子长的更结实,打孩子干嘛!”姥姥边说边把男孩拉到她身后,手还挡着那个女人。
“好了,没事了。这不南南已经醒了,也没哭了,咱们接着干活吧!”姥姥说罢拉着她就向田里走去,“趁着天还亮,赶紧再去地里拾会儿麦穗”又扭头孩子们道:“石头,把妹妹拉到树下,那凉快,等我们一会再走,这回可不能再跑了。”
石头看着两个老人又回到地里,想着刚才发生的事情。估计今天得老老实实地,看这个县城里的娇姑娘,满不情愿得拉她到大树底下。
可是他还是觉得心有不甘,哼!了一声。跑到大树后面道:“你可要,乖乖的,不然我还拿虫子吓你。”不能和其他小孩儿玩,他拿着小木棍,在树下,继续他的找虫子之旅。
方默南呆愣愣地看看他消失在她眼前,就乖乖坐在树下的鹅卵石上,估计是地里其他人乘凉用的,上面光滑清亮。她托着腮帮子想自己的事情,她现在没心情管别的,摊开双手,肉呼呼、小小的、粉嫩粉嫩的。
‘咦……这是什么。’方默南诧异地看着手,刚才还没有,突然出现在,右手中指上面有一枚墨色的,非金非玉,不知是什么材质,细看之下上面有紫色的流光在旋转着的戒指,它的宽度有点儿像妈妈做棉袄时用地顶针。把手举到眼前仔细地查看它,咦!好像在哪里见过,很熟悉,哪里呢?
‘啊……它……它……不见了。’在她手上就这么突然消失不见了,手指上只留下一圈淡淡的淡紫色痕迹,这可把她吓得到了,‘出来……出来……’她在心里着急地默念。
‘啊……’它又出现了,这是什么,太神奇了。
方默南想把它拔下来,再仔细的观察,可怎么也拔不掉,好像长在手上一样,只好在眼前摆着手左右看。
她眼睛就这么直盯盯地看着它,‘啊……又有新发现’,她居然看见一个大大地农场庄园。心情激动的精气神一松,戒指就消失不见了。
啊!方默南想起来在哪里见过这个戒指了,它是姥爷遗留下来的。据说姥爷祖上曾经是个大地主,后来因为姥爷的爸爸,吸大烟,把家败光了。只留下了它,因为乌起码黑,又不值钱,所以没人要,才得以保留下来。
既然是祖上的东西,姥爷就留了下来做个念想,黑不溜丢的,谁也不认为它能卖出高价钱,后来姥姥去世后,别人嫌它不好看,最后辗转到了方默南手里,是你救了我吗?
方默南强烈地压下心中的好奇心,这……这……到晚上再研究得好,外面太不安全了。
离晚上还有段距离,无所事事的方默南,颇有闲情逸致的看着这幅田野景象。地里的麦子已经收割完,远处姥姥蹲在地上,脖子上搭着条毛巾,擦汗时用。看着她辛苦地拾麦穗,方默南的眼睛湿润下来,能活着真好!还能再看见姥姥真好!
她的童年是跟着姥姥长大的,大多数的记忆已经模糊不清,只依稀记得姥姥的有亲戚在农村,因为当时太小,有些甚至遗忘了。
姥姥真的很年轻啊!梳着四边齐肩的头发。哦!这个时候,大多数妇女都使这样的装束。身上穿着短袖有些发黄的的确良白色衬衫,下身穿着灰不溜的的卡裤子,膝盖处还打着补丁,这些布料的质地耐磨耐穿。手里拎着一个藤条编的大挎篮,一步一挪。很辛苦,在这个年代还没有机械化的麦收,全是靠人力解决。
另外称姥姥为大姐的女人,和姥姥长得很像。方默南应该称她为姨姥姥,跟姥姥差不多的行头,只不过不是短发,而是长发盘了个头髻。也在拾麦穗,缺衣少食的年代,估计要寻摸好多遍,不放过一粒粮食。
夕阳西下,漫天红霞也渐渐地消失,预示着明天是个好天气。
“走了,今天就干到这里了,明天不用再来了吧!这片地里,咱们至少寻了三遍了。”姥姥直起身子,捶锤背,挎起拾得满满篮子。
“嗯!今天的收获不错。走吧!”姨姥姥看看篮子道
她们两个来到树下,叫起两个小孩子,“走,回家,吃饭。你妈妈应该做好饭了。”姨姥姥笑着对小家伙们道,很满意刚才他们的表现。
“啊!太棒了,回家吃饭去喽!”石头拍拍屁股头也不回的向家跑去。
“这皮小子,估计是饿坏了”姨姥姥好笑地看着远去的小孙子。
姥姥走到方默南身前把篮子放下,蹲下,拍拍后背。“南南,来到姥姥背上来,我们也回家吃饭。”
她看看大篮子,估计她蜷缩着能把她装进去,绰绰有余,现在装得满满的麦穗,重量不轻,再背上她,还能走动吗?“我有腿,自己走。我长大了。”她拍拍自己的胸脯,挺胸抬头的,昂首朝着石头方向走去。
姥姥看着她正经的小模样,好笑的摇摇头。“累了,就吭声,我背你。”
开玩笑!她方默南这么大的人了,还用人背,三人走在乡间的小路上。
“呵呵!大姐,南南长大了,知道心疼人了。”姨姥姥一脸艳羡,“哪像我那小孙子,只顾自己”她长期的做农活,挎着篮子走起路来,是步履轻松,可架不住路远。很快便,吭哧吭哧地挎着篮子,倾斜着身子,用胯部托着点儿篮子底部,艰难的走着。
“呵呵……你孙子也不差,你看,大诚子来接你了。”姥姥笑着道。
她们远远地看见跑过来,两个年轻男人,“娘,大姨,我来。”他们二人接过她们手里的篮子。轻松得向前走着。
“你们怎么来了”姨姥姥问道。
“嘿嘿!石头跑回家说的。”其中一个傻笑着说道。
“麦子都已经打场,正在晾晒,活很轻松。”另一个接着道。“点玉米还要等两天。”
“南南,来姥姥抱”姥姥的篮子被他们接过去。
“好”方默南现在也不是磨叽的时候,她忘了现在她是个孩子,走了这么长得路,也有些吃不消了。前面不远处也看见炊烟,很快该到家了。
“哟!小南南,今天真乖?今天小舅妈,蒸了白面馍馍,新麦子磨得面粉,可香了,一会儿咱就能吃到。好不好!”大诚子逗弄她道。今年年景好,尝个鲜,平常可吃不到的。
“嗯!舅舅也吃。”方默南嘴甜道,心里却鄙视自己,装嫩。她趴在姥姥身上,看着两个农村小伙,长期的下地,皮肤被晒得黝黑发亮,使他们的年龄比实际看着要大。从他们的言行举止,看得出很朴实。
走进村里,路两边的房子多数都是低矮的土坯房,傍晚时分,还挺热闹的,老少爷们都光着膀子,穿着大裤衩,塔拉着布鞋。人人端着个大海碗,里面是些凉拌的咸菜,手拿着一个白面馒头或者黄窝窝头,蹲在地上吃,还时不时的说聊上几句。小孩子也凑着热闹,只不过碗要小很多,从满脸的笑容上,和谈话内容中,多是今年风调雨顺,小麦的收成不差。
他们走过时,大家都着冲大诚子他们大声地打声招呼,问问地里的活干得怎么样了,用帮忙吗!一句话的事,大诚子笑着婉拒了,说地里的活干得差不多了。
离开他们,继续向前走,拐了弯就到家了。走进去,院子很大,正屋坐北朝南、青砖土坯、大瓦房。三间房很旧,能看见墙上的砖有的都掉了半块,砖缝中的泥土被雨水冲去很深。屋前左右两边各有一颗高大的梧桐树,树冠正好笼罩着正屋。
东屋和西屋各有两间土坯小平房,看着西屋上冒出炊烟,应该有间是厨房。东屋的门开着,从里头走一个年轻的女人,对着他们招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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