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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悠哉人生 作者:秋味-第2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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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军尧的话在程世喜耳中那简直是*裸的蔑视,那是带伤照样揍的他满地找牙。“哼!等你伤好了,咱们再来。”
回答他的是,是消失的背影。
两人回到房间,褪下衣服,啧啧……这身上可真是惨不忍睹,触目惊心的黑青。两人忍着痛,手上抹上药酒,开始揉搓。
程世喜在房间内。呲牙咧嘴的,可见真的很疼。贺军尧揉搓着自己身上的淤青,眉头都不眨巴一下,好像这伤是别人身上的。
第三天,常久春去接廖劲凯过来看病。
方默南决定搬出去。当她说出来时,韩志谦坚决不同意,“怎么了,南南在这里住着不舒服,还是嫌弃我招待的不周。”
“没有的事,你别瞎想。”方默南赶紧说道。她接着解释道。“我主要是怕在这儿治病,你们不自在,另外病人也不自在。”
韩志谦的家对方默南来说只是家而已。对其他人则是金碧辉煌,乍一住进来,不适应,手脚都不知道哪放,憋屈的慌。
韩志谦他们很尊重个人*的。相信他不喜欢希望家里有陌生人出现。
韩志谦想了想道,“那南南想好去哪了。”
“君悦来酒店。别墅区,如何!”方默南笑着道,“反正你也在哪工作。”
晓美怀孕后,韩志谦为了分担她身上的重任,他可以说是一肩挑了。其实酒店进入正轨,没有晓美,运行也无碍!酒店的管理人员也不是吃干饭的。
程世喜桃花眼微闪,一抹精光一闪而逝,能和娃娃独处,想想就心花怒放,美呀!“志谦,放心,我会陪着娃娃住的。”
韩志谦抬眼瞪了程世喜一眼,心里腹诽道,‘我最不放心的就是你这个大色郎。上到三岁孩童,下到八十岁的老妪,都逃不过他的手掌心,实在是这丫的实在太魅惑人心了。他真怕他的花言巧语蛊惑了他家老大。’
程世喜如果能听见他的心声,阿谦,俺没那么重的口味了,俺的眼光非常的挑剔的。
韩志谦心里转了两圈,阿久肯定陪着去,嗯!“军尧也跟着一起去吧!反正是给你们的战友治病。”这理由冠冕堂皇,正当的很。“南南,没问题吧!”他看向方默南道。
方默南耸耸肩,“我没问题,正好他们可以帮忙照顾病人。”伤在膝盖上,这行动自然不方便。由他们两个大力士做护工再好不过。
“那就这么决定了。”韩志谦拍板道。
程世喜满眼‘怨恨的’瞪着韩志谦,他就是生来跟他作对的是不?
韩志谦对他的高压电,视而不见,叮嘱贺军尧看着这厮,以防他兽性大发,图谋不轨。
贺军尧听着韩志谦在耳边碎碎念叨,黑眸半掩,深邃的眼眸,漆黑如墨,让人猜不透一点儿的心思。他摩挲着下巴,他就长的‘忠厚老实,温煦无害。’
韩志谦拍着他的肩膀,“军尧,你可得看着点儿那个大色郎,”
贺军尧点点头。
三人,哦不应该说是五人开始了同居的生活。
君悦来的别墅区方默南他们入住的是简约、大气的欧式别墅,掩映在幽静的苍翠树木之间。置身其中恍如远离了所有的都市尘嚣,宁静幽远的感受令人神驰。
走在鹅卵石铺就的小道上,映入眼帘的是古典、开朗两相宜,尖塔形斜顶,抹灰木架与柱式装饰,自然建筑材料与攀附其上的藤蔓相映成趣,经典而不落时尚。 清新不落俗套,白色灰泥墙结合浅红屋瓦,连续的拱门和回廊,挑高大面窗的客厅,让人心神荡漾。
室内装修的华美、温馨,极尽奢华的大厅,繁复的水晶灯饰却发出柔和的亮光,大理石铺就的地面,光滑如镜,经典的白、黄、金三色系。
整栋别墅,豪华、优雅、浪漫、舒适则现代感强烈,给人一种家的温馨舒服的感觉。
别墅上下两层,200多平米,方默南、贺军尧、程世喜住在二楼,常久春和廖劲凯同住在一楼的主卧,也方便他就近照看病人。
两个小时后常久春载着廖劲凯来了,“走吧!我们就住这儿。”廖劲凯指着这气派的房子道。
“对啊!这里是酒店方便。”常久春搀扶着他走进去,“走吧!老哥!对你养伤也有好处。”
“呃!好!”廖劲凯机械地被他搀扶着进了别墅。
廖劲凯一进去,是手放哪都不自在,常久春把侍者端上来的清水放到他手中,“老哥,别拘束,就像是在家一样。习惯就好了。”
“习惯就好……习惯就好……”廖劲凯喃喃自语道,“我怕是由俭入奢易,从奢入俭难。还是不习惯的好!”
“安心住着!”贺军尧走过来,坐在沙发上道。
“是!营长!”廖劲凯抬头挺胸,目不斜视地看着贺军尧朗声回道,双手放在膝盖上,一条腿直挺挺的,也没影响他的坐姿。
“咦!你是营长。啧啧……级别不高嘛!”程世喜修长的右腿搭在左腿上,两腿搭在茶几上,斜靠在真皮沙发的后背上,闲闲地说道。还没等廖劲凯怒目相向,他接着说道,“不过你手下的兵,对你可真敬重。”很是维护他,看着常久春和他如斗鸡眼似的。
“谢谢夸赞。”贺军尧淡淡地说道,眼神示意两人不要计较。
“哼!”常久春两人直接把自己的不满表达出来,把脸转向别处。他们的营长是他们最敬畏的人,怎么能让这样的‘小人’侮辱。
程世喜这番插科打诨下来,廖劲凯也不紧张了,猛地灌上两口水,重重地把茶杯放在茶几上。
方默南背着药箱走了过来,常久春让开位置,方默南先给廖劲凯把把脉,心里有了完整的治疗方案后,“怎么样,贴上膏药。”
“虽然这腿不能弯,但不酸胀,麻木了,感觉好多了。站的久一点儿也没事,我都忘了自己的腿伤了。”廖劲凯挠挠头笑着道,所以这两天,没少围着锅台站。
如果不是老父亲和媳妇儿劝说,别急、别急!他能站的更久。
方默南抬眼看看表,“嗯!咱先吃午饭,吃完饭,休息一个小时咱们在治疗腿伤如何。” “行,听你的。”廖劲凯毫无疑义,拍着另一条腿,咚咚作响,“这条腿就交给你了。”
常久春和贺军尧搀扶着廖劲凯一起去了餐厅,午饭很丰盛,清炖鸡、咸鸭蛋、凉拌松花皮蛋、尖椒炒腊野兔、蒜苗炒腊野猪肉、煎豆腐、蒜烧炒河蚌、蛋花蚌肉姜丝汤。大米管够。
廖劲凯看着其他人面前也是大海碗,心下偷偷松了口气。这下够吃,不怕饿着了,他实在不想用那些袖珍小碗,真是吃的次数多了,怕别人异样的眼光。
贺军尧先把菜给方默南盛进碗里,程世喜也不甘落后,也往方默南碗里不住夹菜,“够了,够了,你们当喂猪啊!我就是再能吃,也吃不了这么多啊!”两人看着碗里再也放不下了,才住手,方默南看着自己碗里堆积如小山似的,饭菜,瞪了他二人一眼。吃不完浪费。
“嘿嘿……”程世喜很想说,吃不完有他呢,但怕把人吓跑了,只好干笑。
贺军尧端起方默南的碗,从她碗里,拨出来一些放到自己碗里,然后把碗重新放回去,推到她面前。
好在还没开动筷子,不然方默南的脸非红了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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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9章

“吃吧!”贺军尧把碗推到方默南面前。
程世喜看得嘴角直抽抽,他倒是会讨巧。哼!他冷哼着 撇过脸。
方默南看着眼前饭菜的份量,刚刚好!她抬眼笑着道,“你们也吃!别光顾着我!”
常久春和廖劲凯看着营长和那个长的俊美的男人,一番刀光剑影,有些傻呆呆的回过神儿来,低垂着头,“呃!”
贺军尧拿着公用的勺子,又给廖劲凯,盛得满满的。
“营长,够了,足够了。”廖劲凯手捂着碗道。
“吃饱!”贺军尧道。
“哎!”廖劲凯重重的点头,这俩字里包含的很多,让他不要在意,在这里就像是在家里一样舒服自在,别拘着自己了。
廖劲凯抄起筷子,大口大口的吃,嗯!还是这样吃舒坦。
谁家吃饭也没有七、八个碟子摆的满桌子,也只有家里来客人了,还是七拼八凑才会凑足了。平常的时候能炒上三、四个菜就不错,那生活水平就老高了。日常也就一个菜,或者是一碟老咸菜配上主食,那就是一顿饭了。
几人不言不语,吃饭的速度就快,吃完饭,他们移驾客厅,闲聊一会消消食,再治病。侍者端上清茶和柠檬水,又悄然退下。
“嗯!野味之逊于家味者,以其不能尽肥;家味之逊于野味者,以其不能有香也。家味之肥,肥于不自觅食而安享其成;野味之香,香于草木为家而行止自若……二者不欲其兼,舍肥从香而已矣。野禽可以时食,野兽则偶一尝之。野禽如雉、雁、鸠、鸽、黄雀、鹌鹑之属,虽生于野,若畜于家。为可取之如寄也。”廖劲凯扒了扒了头,喃喃自语道,“古人诚不欺我,果然有其道理。”
今天两道菜里有野兔、野猪肉。
“这是清代李渔将野禽、野兽和家禽、家畜之肉作了比较后说的。”方默南看着他笑眯眯地道。“看来你真打算开餐馆了。”不然不会这么说,做足了功课。
廖劲凯挠了挠头,哆了口清茶,笑了笑道,“你们走后我想过,这是一条路子,而且我祖爷爷曾经就是大厨。也算是继承家业了。”他顿了一下道,“再说,岭南人吃的杂、野味也多。”看了老人家留下来的菜谱。自然也就懂的多了。
“其实在味道上,野禽、野兽与家禽、家畜相比,野味之香是胜于家味的,但其营养价值却无太大的差异,一样一样的。说野味进补,其实不尽然。国人的“动物消费”天下闻名,“皮可穿、毛可用、肉可食、器官可入药”的开发是自古至今的习俗。”方默南接着道,“ 岭南人的“野味文化”盖世无敌,“四条腿的除了板凳,天上飞的除了飞机”。没有什么是不能吃的。 当野生动物莫名成为人们大补或炫富的资本时, 有些历经了几次自然界生物大灭绝和几百万年进化至今的动物,可能在短短几十年中就被咱给吃光了。 当滥吃野生动物而带来病菌传染或疾病肆虐时。 会导致物种灭绝的多米诺骨牌纷纷倒下,这些血腥饕餮酿成的苦果最终极有可能导致人类的灭亡。”
“有那么严重!”程世喜挑眉道,抿了口茶,一双桃花眼有些不相信。
也难怪他不相信,这让她想起*和果子狸。虽然一时制止了人们的口腹之欲,但好了伤疤。忘了疼,‘风波’过后,继续吃!靠“食野”炫身份,炫的是野蛮愚昧,说真的,吃野味不图吃的什么,就是为了面子好看,吃这个有面子。吃的是面子,当然也就是以能吃到珍稀的野生动物来彰显出自己的身份,要么是有钱,要么是有权公款消费,这应该就成了目前吃那些受保护的野生动物的主力军了,有权有势的吃珍稀保护动物,相对少钱少势的普通百姓,能吃饱就不错了。
方默南顿了一下道,“不过人们就喜欢吃野味。这点你说的对,岭南自唐朝以来就背上什么都吃的恶名,纯属风俗习惯的影响和少见多怪。人们爱吃野味有着其深远且特殊的地理和历史原因。地理上,岭南地处亚热带,周围群山连绵草木丰茂,众多野生动物聚居。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这里既靠山又临海,自然有多种吃的选择,远古以来的这里的人们就是野味菜与海鲜菜的创始人,是他们适应性强的生存能力造就了野味菜和海鲜菜。”
“还有就是这里气候炎热,冬季不须穿棉衣,盖厚被,一年大部分时间只须穿汗衫、T恤。不讲究穿,当然有更多的时间讲究吃。”方默南打趣道。
“噗嗤……呵呵……这倒是个理由。”程世喜笑道。
“真正的饮食之道,脍不如肉,肉不如蔬——融入自然 ”方默南哆了口柠檬水道。
“声音之道,丝不如竹,竹不如肉,为其渐近自然;吾谓饮食之道,脍不如肉,肉不如蔬,亦以其渐近自然也。”廖劲凯憨憨地笑着道,这几天他看可没少捧着老祖宗留下的菜谱,里面不仅记载了菜谱,还有怎么吃对身体有益的,养生之道。当然速度不快,还得查字典。只是粗略的翻了翻。
“这个何解!怎么烹饪还跟音乐扯上关系了。”程世喜不解道。
方默南解惑道,“李渔以音乐与烹饪作比较,认为声音中的丝弦声(如弦乐器的二胡、高胡,弹拨乐器的琵琶、阮)不及竹管声(管乐器中的笛、笙等),竹管声又不及肉声(人的歌声),原因在于它更接近于自然。饮食也是同样的道理。脍(细切的鱼、牛、羊等肉)不及肉(禽鸟之类野味。《正字通》记载:‘肉,禽鸟,谓之飞肉。古乐苑载《吴越春秋》古孝子弹歌曰:断竹续竹,飞土逐肉。‘),肉又不及蔬(草、菜之可食者皆称蔬),也是因为它更为接近自然的缘故。”
方默南接着道,“饮食崇肖自然,是国人的饮食传统。《黄帝内经》的讲人与天地相应,《老子》的讲饮食之道法自然,都是为了使人与自然能相处得更为和谐。李渔继承了这种观念,甚至说:‘草衣木食,上古之风,人能疏远肥腻,食蔬蕨而甘之,腹中菜园不使羊来踏破,是犹作羲皇之民,鼓唐虞之腹……所怪于世者,弃美名不居,而故异端其说,谓佛法如是,是则谬矣。‘他以家养之畜肉、养殖和捕捞的鱼肉为脍,与禽鸟之野味肉和蔬菜三者为例相比较,论定前者一个一个不如后者,是有一定道理的。‘肉不如蔬‘《黄帝内经》之所以讲‘五菜为充‘,乃是因为蔬菜能‘辅佐谷气,疏通壅滞‘,并使机体所必需的各种养分得以充实、完善。蔬菜所提供的大量且多种的金属性矿物质,对机体酸碱的保持平衡,对某些活性酶以及心血管健康等的维护,人们长寿的保障。”
程世喜拍手道,“你说的是,‘人与天地相应‘及道家与道教的饮食之道‘法自然‘十分相近的。但在人们物质生活逐渐丰富的条件下,其饮食生活有可能离大自然愈来愈远。现在,西方已有口号号召人们‘回到大自然‘,吃没有污染或污染极少的‘绿色食品‘、‘黑色食品‘。”他哭丧着脸道,“这是要吃素啊!”对他这类无肉不欢的主,像兔子一样,吃素,嘴里能淡出个鸟来他可受不了。
“营养搭配要均衡,吃肉的时候,别忘了多吃些蔬菜。”廖劲凯说道。
“有这个钻研的劲头,老廖哥,何愁不成功。”常久春笑着道。
廖劲凯笑的非常开心,这让他干劲儿十足,嗯!看来还得继续钻研,“酒店大厨的菜做出来的就是不一般。”
“对啊!老哥可以研究琢磨、琢磨,改进一下,将来有可能自成一派的。”常久春说道。
“哪有那么容易。”廖劲凯讪笑道,又抿了口茶,他现在想的还没那么远,能把摊子支起来,受到好评,聚集人气,能把家里背的债务还完,就谢天谢地了。至于将来能走多远,他没想过。
贺军尧没说话,只是安静的听他们说,拿着水果刀,削茶几上果盘里的水果,把茶几上的苹果、沙梨削皮,切块儿,只见水果刀上下翻飞,那刀法简直神了。切的非常的均匀,插上叉子,先递给方默南,然后在一一递给其他人。
吃完贺军尧递过来的水果,方默南拍拍手,看看表,时间差不多了,先去解决一下生理问题,然后开始治病。
方默南先用酒精把自己的手消消毒,然后叠了一块儿毛巾,递给廖劲凯。“咬在嘴里,不用麻药,要重新打断骨头,很疼的。”防止他忍不住咬伤自己。
廖劲凯依言咬着毛巾,浑身紧绷,不紧张那是假的,谁也不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膝盖被打断。就像是人们打点滴时,在针扎入皮肤的时候,眼睛不敢看或者肌肉都会紧绷,缩一下,这都是人们的正常反应。

第560章

“放轻松!”方默南微笑着安抚道,不过显然效果不是很好,他太紧张了。
尽管方默南笑容有安抚人心的能力,“放……松!放……松!”廖劲凯哆嗦着嘴 ,给自己暗示道。但架不住他紧张,嘴里的毛巾掉了出来。
这样显然不行,方默南开始询问廖劲凯家里的情况,问他女儿漂亮不,学习好不。儿子学习成绩好不好!果然一谈起女儿、儿子的学业,他的话开始多了起来,紧绷的肌肉松弛下来。
说起家人他脸上一脸的幸福表情,那神采真是羡煞旁人。
“咔嚓……咔嚓……”两下,方默南用大力金刚指,直接捏碎了廖劲凯的膝盖处。
廖劲凯幸福的表情戛然而止,张着大嘴,倒抽一口凉气,嘶哑着嗓音,发不出声音。五官扭曲,不自然的抽抽, 一脸的痛苦,可真疼啊!冷汗顺着额际直流下来。
‘嘶……’半晌,廖劲凯才回过气来,双手紧紧攥着床单,指节泛白,可见有多疼,饶是他心里早有准备,也差点承受不住。
真不知道,想当年膝盖就是被敌人的弹片打穿,也没感觉到疼啊!十年安逸的生活,人变得娇气了。
“啧啧……娃娃,你这一手是不是传说中的大力金刚指,能把人的骨头捏碎。”程世喜太阳穴猛跳,这丫的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了的,他倒是有些佩服这些大兵了。忍常人所不能忍。“好像金庸小说里殷六侠被人废了四肢似的。”
“程先生,你别吓着老廖哥了。”常久春语带不满的说道。本来就紧张不安,在这么说,不是雪上加霜嘛!
“有眼力见儿,就是大力金刚指。”方默南头也不抬道,然后把毛巾递给廖劲凯,让他咬着。“不过你放心。你的腿一定能治好。”她安抚道。
“接下来我接骨。”方默南一进入医生的角色,就变的非常的严肃,有着不同于一般年龄,沉稳、内敛、大气,且不容忽视,没人敢打搅她。
廖劲凯点点头,方默南的双手上灌注灵气,打开天眼,慢慢的接骨。只听见骨头摩擦的声音清晰入耳,让人听得渗得慌。
程世喜看着躺在床上的汉子。尽管脸色疼的惨白惨白的,冷汗直流,身上穿的汗衫。转眼间如同水里捞出来的一样,被汗水打得湿乎乎的。至始至终人家愣是没发出一点儿的声响,就这么硬生生的扛了下来。连他这个外人站在一边都感觉头皮发麻,受不住了。
果然医生要有一颗冷硬的心,尤其在专业素养方面。不然看到这种场面,还不先把自己给整趴下。看娃娃一张小脸紧绷着,手上的动作丝毫没有停歇。这做医生还要有颗柔软的心,看她一句一定能治好的话,接骨的汉子,顿时如吃了定心丸似的。积极的配合。
良言一句三冬暖,医生一句安慰、鼓励的话,就能帮助患者树立起战胜疾病的信心。甚至有病也已好三分;而恶语伤人六月寒,医生不恰当语言带来的伤害更甚,因为他面对的是最脆弱的人群。
好像自己刚才说错话了,程世喜自我反省到。
“佩服!”程世喜真诚地说道,他自认可做不到。大声嚷嚷如果太丢人的话,起码细碎的呻吟少不了。觉得 心里好受点儿。
“谢谢夸赞!”廖劲凯挑眉困难地说道,声音嘶哑,略显疲惫。
‘嘎吱……嘎吱……’骨头茬子磨合的声音,声声入耳,真是听的人毛骨悚然。贺军尧和常久春两人紧紧的扣着廖劲凯,不让他晃动,或者过激的反应功亏一篑,前面的痛可就白受了。
紧接着就听见‘咔嚓……咔嚓……’两声。
“这骨头接上了。”常久春手劲儿不放松,高兴地说道。
“嗯!”方默南点点头,她额上汗珠密密麻麻的,贺军尧和程世喜同时拿着毛巾帮她擦汗,俩人的手时不时的碰在一起,一时间火花四射,最后倒是很有默契一人擦一边,谁也不捞过界。
廖劲凯如瘫在沙发上,大口大口的喘气。“谢谢!”
方默南额头上的汗被他们擦完,才道,“这只是走完第一步,接下来的一个月内你会过的很痛苦。这疼痛可比刚才还疼,而且时间要久。”
“只有享不了福,没有受不了的痛。”廖劲凯哆嗦着嘴,嘶哑着嗓音说道。
“是条汉子。”方默南鼓励低眼神夸赞道。
“嘿嘿……我只剩这把硬骨头了。”廖劲凯自我解嘲道。
方默南给廖劲凯裹上黑乎乎的膏药,然后用医用的高分子石膏绷带,给他包扎好。这些绷带是艾伦打包托运过来的。
这些最新型的石膏绷带,强度大,重量轻,厚度薄,透气,防水,不会引起皮肤过敏,还能透过X光,要确认伤口是否愈合不用拆除高分子绷带就可以做X光检查出来,操作也方便。比石膏和传统的绷带要好的多,方便的多。
方默南做完这些,把东西收拾到药箱里,“你们看着他,我去熬药。”
“嗯!好!”常久春道。
方默南去了厨房,把早已泡在砂锅清水的里中药,放在火上,开始熬制。
卧室内,常久春给廖劲凯时不时的擦擦脸上的冷汗,“感觉如何。”
“糊上膏药好多了。”廖劲凯笑着道,安抚着他们。
贺军尧坐在一边,“好好养伤!”
廖劲凯脸上闪过一丝羞赧,“你放心,这回我一定好好的养伤。”他上次由于在术后没有好好的将养,才拖累了十年的时间,再也不犯这种错误了。
为了转移廖劲凯的注意力,常久春开始跟他商量合计农家餐馆的事宜,刚要说,看见程世喜还在,他道,“程先生没有事情可做嘛!”言下之意,这治疗过程您也看完了,是不是该走了。
这是明晃晃的送客,程世喜拇指摸了摸鼻梁,被人嫌弃了,“我叫程世喜,叫我阿喜就行!刚才多有得罪,还请见谅。”话落他跨着大步离开了。
常久春瞪 着门,廖劲凯道,“你对这个程先生,意见很大嘛!”
“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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