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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技派-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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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程桦如今已经是人人眼中完美无瑕的大明星,于我却是青少年时代的噩梦。
我以为当他成了明星之后,我终于会梦醒。
但,意外的是,我的梦却又继续做了下去,一度俨然又成了个美梦。
抽风作品一枚,试图写成甜美小白文,但恐力不能及。于是,唯一能保证的只有更新。
内容标签:娱乐圈 青梅竹马
搜索关键字:主角:杜茉 ┃ 配角: ┃ 其它
、1祸从口出
正是个燥热的夏日午后,虽然办公室的空调十分凉爽宜人,但是,此时此刻,我的头上还是大汗淋漓。
这会儿电脑右下角的时间正无情地显示着15:25,而我正在电脑前跟今天四点前就要上版的稿子奋力拼搏着。
要知道,作为一个文科专业的毕业生,我其实对经济一窍不通,但是既然被分到了经济专刊部,我就只能努力地去打通我所有的不通的窍。因为,我来的第一天,编辑部的主管在开会时就明确指出,“我们每一个记者,都该是自己领域的专家。”而我,距离专家这一级别,显然还隔着不止四五个段位。此时我唯一庆幸的只能是,好歹我没被分到时政要闻部,否则,面对国际国内的政治形势,复杂的政坛风云,我一定更是不得要领。
办公室里很乱,往往发稿前的最后时段总是会很乱的,每个角落里都会不时地传来各种凄惨的哀嚎和焦躁的抱怨,有人濒临绝望,有人在崩溃的边缘游走,而终于赶完稿子的,也绝不是什么正常人该有的面貌,你总能在他们貌似喜悦的笑声中听出抹苍凉。
而现在,我属于绝望的那一群。
关于这篇中科院经济研究所著名研究员的访问,我几乎已经快做成了一篇彻头彻尾的人物专访,其中涉及了他的夫人、父母、孩子,甚至是他的诸多个人爱好,却是一点也提炼不出像样的经济学观点。如果发在人物版,我相信这将是一篇好稿子,但是在经济专刊,目前的情况看起来,这稿子无疑是篇垃圾。
我反复地听着采访录音里他提到的几个关键词,却是越听越迷糊,我承认,这的确是我之前的功课做得太马虎的原因。但是,我原本对这些就没有任何的兴趣,以往我写的稿也不过是一些经济动态类的稿件,并不太涉及什么高级理论,所以临时被抓包来写这个,这会儿这种情况,也不能不说是十分值得同情的。
偏巧,这会儿忽然乱作一团的办公室里,出现了片刻安静之后,又有了一次小规模的爆发,四面八方的男女同事们忽然放下了手里的工作,集体涌向了我隔壁桌的姑娘。我莫名其妙地稍稍偏过头去看了眼,发现她手里正握着四张演唱会的票,而大伙都是冲着这票来的。
我几乎被来抢票的人从我的电脑跟前挤走,这让原本就为稿子而焦虑的我十分暴躁,尤其是听到他们正在抢的票竟然是程桦的演唱会入场卷,更让我火大。急怒攻心之下,我猛地一拍桌子,怒吼道:“你们到底有没有点儿人类最基本的审美?程桦的演唱会都要去抢着听吗?”
我的话一出,瞬间,整个世界都安静了。
我满意地推开已经侵占到我地盘的几个明显呆掉的人,把椅子回归到电脑前,继续跟我的稿子较劲。继而满意地我听见身后的惊呼声,觉得心情十分爽朗,别人的心情并不比我好,这让我瞬间觉得开心了许多。
善解人意的文书姐姐却是抚摸着我的头,安抚道:“好了,茉茉,我知道你写不出稿子着急,但是,咱们不能把气出在程桦身上啊,那是个多完美的小伙子啊。”
我忍住要吐的情绪,狠狠地翻了个白眼,终于还是按捺不住,把椅子转了个身说道:“许姐,拜托您不要用完美这个词来形容一个败类好不好?”
原本短暂安静后,因为许姐的话已经充满同情心不准备跟我计较的同事们,这下火了,纷纷围过来抗议。
“程桦出道起从没有传过任何绯闻,这么洁身自好的人,你怎么说他是败类?”
“是啊,他关心弱势群体和公益事业,为人正直低调,这样好的艺人,你怎么能这样说他?”
“他唱歌好,演戏好,长得也好,而且人还一点不骄傲,这样的完美的明星到哪去找?”
她们鸡一嘴鸭一嘴地讨伐着我,放在平时,也许我这么个与人为善的好姑娘,也就放弃对抗,从善如流地宣布,我刚才是一时口误了。但是,这会儿,对于我这个大姨妈刚好第二天,20分钟之后要交的稿子,还丝毫没有头绪的暴躁女人来说。再没有一次痛快淋漓的发泄,更能让我愉快的事情了。于是,我管不住自己的嘴,开始滔滔不绝。
“要不说你们怎么是无知群众呢?明星的光环那都是经济公司打造出来的好不好,天底下会有那么完美的人吗?你没只是被蒙昧了而已。”我不屑道。
“那你倒是说说,你有什么证据说程桦是个败类?”一个更不屑的声音传了出来,我知道那是小左的声音,她一直是程桦的忠实粉丝,我来的那天就知道,所以在这个办公室里,我以往总是避免听到他们谈到程桦的话题,防止自己爆发,但是,这会儿我不知怎么就忍无可忍了。
“哈,我跟他从小学起就是同桌,自打那会儿,他就没有一次考试不抄我的答案,最可气的是,被老师抓到之后,他还能把错往我身上推,说是我硬要把卷子给他。好吧,太小的时候的事情不提。中学时,他上课睡觉不听讲,考试前却偷走我辛辛苦苦做的笔记,最后我不及格,他却考了九十多分,要不是我无意中发现我的笔记本在他书包里,他竟然可以一直不承认。高中时他抽烟,让我去偷我爸爸的烟,出于同学友爱,我偷了给他,东窗事发之后,他却矢口否认是他让我干的,害的我生平第一次被我爹打了一顿,还有……”
我慷慨激昂的话还没有说完,却已经满意地听见周围的一片吸气声,我心里充满了喜悦,每一次能当众揭穿程桦的丑恶嘴脸,都让我有一种由衷的正义感油然而生,霎时便能找到还是文艺小青年时的那种满腔热血汩汩沸腾的感觉。
但是,我的满足还没有持续太久,立即有人十分平静地打断我的话,一针见血地指出:“好了,茉茉,编瞎话之前,也先了解一下情况好么?你今年二十五,而程桦已经二十七了,你能解释下,你们怎么会是小学就开始同桌的吗?”
“对呀。”“是啊。”“还真是的,茉茉,你真够了!”
我的解释立即淹没在一片讨伐声中,最后,他们大约觉得跟我这么个牛皮大王没什么继续探讨下去的价值,于是干脆发出叱声之后,回头去跟我的隔壁桌那里抢票,再没人理我。
“他身体不好,一年级时病休了一年,后来学习跟不上,又留级一年,所以我们二年级的时候刚好是同学,这有什么难以理解的?”我依旧不死心地解释道,却再也唤不回他们的注意力。
只有好心的许姐,再次亲切地摸摸我的头发说:“好了,可怜的茉茉,我知道你心情不好,没关系,稿子一会儿让编辑上版时再给你改改吧。今天是刘韬的班,他一定会帮你的,你也不用这么气馁。不过你就别再瞎编排程桦了,他怎么会身体不好?他是明星足球对的主力队员,又是国际青年基金会中华区连续数年的健康大使。人品这么虚无的东西,你随便说说也许有那耳根子软的能信了,身体好坏这太一目了然了,你这么胡扯谁会信你?”
许姐的话让我很忧伤。
从小到大,我说程桦不好的话,从来都是这样,没有人相信,每个人都认为,如果我们两个里一定有一个是坏孩子,那必然是我,而不是程桦,在这一点的认识上,连我父母都不例外。
但是,许姐的话,又让我看到了几分曙光。是啊,刘韬,他就是我生命中神一般的存在,我的烂摊子永远可以丢给他来完成,要是早一点想到今天他是我的编辑,我刚才一定不会有那么暴躁。
于是,再次不屑地看了眼旁边那些好像忘了马上就要截稿,只是跟疯了似的抢票的同事们,我心里只能同情地默默说了声“傻X”,然后就继续回头去把稿子收尾,既然有人可以给我改,那么,我只要应付着写完就好了。
四点。稿子放进网里,我轻松地站起来,往刘韬那边走去。看着其余的同事抓耳挠腮地跟编辑们告饶,我心中充满了欢乐。这就是迷恋程桦的下场,我只能说他们自食恶果。
我走到时,刘韬正在看我的稿子。他的清浅却眉形优美的眉微微地蹙着,好看的眼睛眯了起来,薄薄的嘴唇紧抿着,让他的样子十分迷人,但是,此刻我无暇被他的魅力所折服,只能不好意思地小声说道:“刘老师,真对不起,这个稿子我只能写成这样了,太专业方面的东西,我写不出来,您帮我改改吧。”
刘韬听见我的声音一抬头,眉头瞬间舒展开,笑了起来。这下,整个办公室的天空都变得晴朗了,我很容易地原谅其了他那些无知的同事刚才对我的误解,心头再无阴霾。
“茉茉,其实真不该让你在经济部委屈你,你看,你的文笔这么好,无论是去副刊部,还是时尚部都更有发挥的余地,你这篇文章若是作为人物专访,实在是无可指摘,你就算去娱乐部也是大有所为的。真是可惜了把你限制在你根本不感兴趣的领域里,让你施展不出才华。”刘韬温和地说道。
他是整个编辑部最会聊天的人,他能把骂人的话,说得像赞美一样动听,比如,他刚刚那番话其实是想说,我的稿子根本达不到经济部版面的上版要求。但是,他偏偏还让我觉得十分幸福。
我赧然地把耳边垂下的头发,别到了耳后,羞涩地说:“谢谢刘老师夸奖,但是,我想我只有干好领导让我做的事,我才能去做我喜欢做的事。”
“呵呵。茉茉的心态一向最好。不过真要是有一天领导发现你的长项,把你调走,我可真是舍不得。”刘韬最后冲我一笑,已经开始回头替我改稿。
而我,只能狠狠地捉住他的椅背,因为我怕一松手,整个人便会飘起来。
、2往事不堪回首
有刘韬在,自然什么也不用愁了,一遍样出来的时候,版上的稿子俨然已经是一篇完美无瑕的该属于经济专刊的稿件了,我谄媚地给刘韬的茶杯斟满了水,放到他的手边,再一次感激道:“刘老师,亏了有您。”
刘韬只是不在意地摆摆手,对我笑笑说:“茉茉,别总喊我刘老师了吧,倒显得我多老似的。”
报社里的传统,新来的记者一般都是称呼老编辑老师的。我怎么好意思打破,虽然我在心里,一直亲切地称呼他“韬韬”。“喊您老师,并不是说您年龄上老,而是资历上老啊。”我继续巴结。刘韬显然并不太吃这一套,他今年也不过是快三十岁而已,在报社里也算不上什么太老的资历,只不过因为能力方面比较出众,人缘又好,所以既得领导的喜欢,也得小记者们的偏好。当然,不得不承认的是,他之所以受欢迎,除了他业务精湛,又会聊天,更是因为他长得好。
想起这一点,我又心里又不痛快了起来,女人长得好让人喜欢就算了,怎么男人长得好也成了优点了呢?哦,当然,我说的不是刘韬,我说的是该死的程桦,刘韬的长得好,毕竟还是建立在真才实学的基础上的。或者,换句话说,能在编辑队伍里,看到这么个浓眉秀目、唇红齿白的男子的确是不容易,但是丢到程桦他们的娱乐圈里,也就不算什么了。
哪像程桦,那简直就是天生的妖孽啊。我再怎么讨厌他,在这一点上我却必须得承认,这个人从外表上看真的是无可指摘的。无论一米八几的身高,宽肩细腰长腿的身材,还是那张五官比例完美,皮肤细腻到看不见一丝毛孔的脸,都找不到一点儿瑕疵。
也正是因为这样,我跟他这辈子十几年的斗争中,屡屡以我的失败而告终。当他诚恳地瞪着他那双黝黑而深邃的眼睛,长睫毛还在一眨一眨的时候,所有的人都会选择相信他说的话,而不是相信我的。
当我最后一次败北之后,我咬牙切齿地对他说:“程桦,你这辈子不当演员去真是可惜了。”
“哦,是吗?”他平静地对我微笑,“茉茉,原来你希望我当演员吗?”
“哼,我希望你明天就曝尸街头!”我冷冷说完转头就走,听见他在我身后的笑声。
那是高中的最后一个学期,作为语文课代表的我收齐了所有的作文交给老师之后,得意洋洋地对老师说:“程桦没交作业。”
老师在第一节课下课后,找了我和程桦,当时,我还沾沾自喜地以为,这次他肯定要挨一顿好批了,但是,没想到,老师倒是先问我:“杜茉,你自己的作文呢?”
“啊,跟大家的一起给您了啊。”我十分无辜地说道,我当然是交了,写作文是我的爱好,就算是不写代数、英语的作业,我也不可能不写语文作业的。
“我并没看见你的作业。杜茉,作为课代表,你这样怎么给同学做表率?还有,老师对你这么信任,你就是这么报答这份信任的吗?”
我被这位老师说的脑袋有点发懵,我从高一起就是语文课代表,但是让我当课代表的并不是面前这位老师,她是高三的时候专门过来带毕业班的,她对我的喜爱程度显然不如之前的语文老师,因为,她根本就不喜爱我。
见我不说话,老师从鼻子里发出哼声,转头对着程桦说:“程桦,那你呢?你的作业为什么不交呢?”
那语气一下子就明显温柔了许多,我不得不好奇地抬起头来看着他们。
“我交了的,嗯,大概杜茉同学,不小心弄不见了吧?”程桦说,变声期过后,他的声音要命的好听,老师的脸上已经再不见什么怒气。
而更令人发指的是程桦的表情竟然比我之前真正的无辜那种还要无辜,我一时顾不上辩解,只是虚心地学习着他的表情。眼睛睁得更大了一些,嘴角向一边扯出一点弧度,鼻翼微张一些,现出适度的被冤枉的委屈,我正学得不亦乐乎的时候,程桦一偏头对着我微微地笑了。而随后老师尖利的声音传来:“杜茉!你竟然还对程桦做鬼脸?你知道你犯得是什么性质的错误吗?身为课代表,自己不完成作业,欺骗老师,还把同学的作业故意藏起来诬陷同学。把你的家长给我请来。”
“事情不是这样的。”我虚弱地解释道,自知也没什么用,在跟程桦一起面对孰是孰非的问题上,我就没有胜出的先例。果然,老师理都没理我,只是温和地对着程桦说:“程桦,回去上课吧,耽误你的学习时间了,这件事老师会给你个交代的。”
“老师,我想杜茉也一定不是故意弄丢我的作业的,您别生她的气。”他换了副更诚恳的表情对老师说道。
我看见老师眼神里闪现着激动的母性光辉,我就知道,这小子再次因祸得福了。
那天之后的事,我想都不愿想了,自然又是被爹妈一顿好数落,好在他们倒是没把这事太多的跟我的意志品质挂钩,反倒是认为这是我跟程桦之间的私人恩怨,并不牵扯道德问题。
这原本是个让人欣慰的结果,但是,我私底下听见我妈跟程桦的妈说:“少男少女打情骂俏呢,哪还动真格的呀。行了,咱们也别操心了,还不到半年就毕业了,他们爱恋爱恋爱去吧。”
“可不,这老师太上纲上线了。”程妈妈也这么说道。
“嗯,不过,亲家母啊,我们家茉茉这脾气,她跟小桦结婚之后,您还要多担待点。”我原本是要上去撇清我跟程桦的关系的,但是听到我娘这句话,一口血梗在嗓子眼,差点就喷出来。
再之后,据说我是在程桦的求情下,才保住了课代表的职位,当然我早就不在乎了。再面对他时,他一脸无辜地拿出我的作文本说,“茉茉,不知道你的作文本怎么跑到我的书包里了,要不咱们去跟老师解释下吧。”而我,只是咬着后槽牙说,“你真是演技派啊,不做演员太可惜了。”
后边的事,大伙也就都知道了,他真的考了电影学院,成了演员,而且成了明星。
“刘韬,你买不买程桦演唱会的票,现在580的还能订到两张。”刘韬身边的编辑说的话,忽然打断了我的回忆。
“哦?现在还有580的票么?”刘韬表示怀疑。
“我这不是有演出公司的熟人吗,不过你要是要,快点订,这内部票也挺紧俏的。”那个编辑继续怂恿道。
刘韬这时却是回头对我一笑,“茉茉,你想去看吗?我请你去看吧?”
面对刘韬的约邀,我百感交集。
这是我认识刘韬一年以来,他第一次正式地约会我。我曾无数次地幻想过这样的场景会出现,但是,第一次约会是去听程桦的演唱会,却又让我万分纠结。我控制了半天脸上的表情,才让嘴角不至于太抽搐地问道:“刘老师,您也喜欢程桦吗?”
“是啊,他的形象很健康正面,是很难得的好演员。他最近那部电视剧里演的军人形象,实在是入木三分,而且他唱歌也很有专业演员的水准。他新专辑里那首《不说曾经》据说还是他自己的词曲,真的是很有才华的一个人。”刘韬很中肯地说道,我却没办法苟同,可对着他,我也没法说出什么激进的话。
激烈地思想斗争了许久,我妥协道:“刘老师要是喜欢看,不用买票,我去给您拿票吧。”
“哦?你认识演出公司的人?”刘韬好奇道。
“我认识程桦。”我面无表情地说道,然后转身回了办公桌。
出于对刘韬第一次约会我的重视和期待,我终究还是舔着脸要了两张程桦演唱会的票。当然,我是不需要跟程桦直接要的,如果是要跟他要施舍,我倒宁愿这辈子和刘韬失之交臂。好在多年来,我母亲跟程桦母亲的友谊始终没有改变过,母亲很容易地帮我要到了两张票。我千叮咛万嘱咐地对她说:“千万别让程桦知道是我要的。”
她拍着胸脯保证说没问题,但是她眼里闪现的激动光彩却让我怎么也没法相信。
当我拿着两张票坐在座位上发呆,想着什么时候拿给刘韬的时候,隔壁桌的姑娘探身过来笑眯眯地说:“啧啧,茉茉啊,你最口是心非了。还编排程桦那么多不是,自己还不是巴巴地去看,我瞧瞧,好家伙,1880的票呢,你可是比谁都下本。”
我听了这话,一下子就怒了,“鬼才花血汗钱买他的票呢,这是他硬要给我的。”我扯了个谎,为了给自己挣几分面子。
这话当即引起了一部分人的注意,有人拿走了我手里的票,反复端详着,然后公正地替我确认道:“还真是呢,这是赠票,不是能买到的。”
“那也不能证明就是程桦给她的啊,你还真信她跟程桦认识啊?”
“茉茉啊?我很好奇,你到底出于什么样的心态,捏造你跟程桦认识的事,然后还要抹黑他?”
最后一个发言的人是小左,程桦的忠实粉丝,他的粉丝叫做“桦痴”,每一个都当真花痴的可以。她冷淡而讥讽的语气,忽然激起了我的好胜之心。
“我为什么要捏造和他认识的事?我倒宁愿不认识他呢。”
“那你就证明给大家看,明天晚上就是演唱会了,你敢不敢上台给他献花?你只要站在他身边,我们自然能看出你们是不是认识。”
“我为什么要给他献花,我不丢他鸡蛋就不错了。”我愤慨道。
“哼,算了,没意思。茉茉,你吹牛的本事,还真是不怎么高。”小左下了结论之后,把椅子滑回了自己办公桌前。她最后不屑的眼神让我如坐针毡。
我想了又想,为了我的名誉着想,我准备证明下程桦跟我是认识的。
、3圆满相认
但是,演唱会献花这件事,我还真是做不出来,想了一个晚上,我决定曲线救国,我从母亲那里偷走了很多程桦的骚包签名照,母亲时常去程妈妈那里搜集这些东西去送人,以满足她的虚荣心。
当我把照片带到了报社之后,“花痴”们以极大的热情把照片一抢而空,然后拿着照片陶醉地欣赏着,却完全把我这个给他们带来福利的人丢在了一边,并且当我准备以此为契机,再次证明我的确跟程桦认识时,他们虽然表面上笑着点头,但是我看得出,那完全是因为看着照片的面子上,不想跟我计较,却绝不是因为相信了。
这让我十分沮丧,其实,跟程桦认识这件事,我从不引以为傲,但是正是这么件我并不引以为傲的事,却让大家无法相信,却是对我造成了很大的打击。
因为我太平凡,没有人肯相信平凡的杜茉会是大明星程桦的旧识,好像我会辱没了他似的。
这种自卑而失落的心情,直到下班以后,刘韬说要请我吃饭,才得以缓解。
演唱会七点半开始,而我们的版面签完付印已经是六点半了,所以我们的第一次晚餐约会,实在不像样子,嘈杂的快餐厅里,我完全没有形象地咬着手里的鸡腿,十分努力却依旧听不清刘韬在说什么。但是看见他好看的眼睛里有一抹温存的光芒在对我绽放,这让我手中过于油腻的鸡腿在这目光的注视下也变得美味了起来。
像打仗一样挤进了演唱会的观众席,刘韬自始至终把我护在双臂之中,两个人虽然只是因为偶尔周围人的碰撞才会有短暂的肢体接触,但是那种温热的触感,让我心情无比荡漾。
不得不承认,母上大人要来的票,位置实在是太好了。我们在场地的第二排,程桦上场时,我都能清楚地看见他描过的眼线的痕迹。这让他原本就妖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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