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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苏时 作者:南大-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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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苏时》作者:南大

晋江20120929VIP完结

当前被收藏数 2991 

文章积分: 20;150;572 

文案:

苏时,这是我这辈子的名字,

对于在这个身体里重生的问题我解释无能。

但是我很庆幸能在这个身体里重活一次。

为什么?原因很简单,因为我的身边有爱我的家人和爱我的爱人——


内容标签:重生 高干

搜索关键字:主角:苏时 ┃ 配角:唐朝,方林 ┃ 其它:重生

   



第一章

“你玩脾气要玩到什么时候?我知道这事是我不对让你生气了,但是生气也要适可而止!我不是跟你说过,我结婚是家里的意思,再说,这根本就妨碍不到我们之间的关系……”

坐在我面前的是一个算得上英俊的男人,此人正用着严肃的表情对着我讲着大道理。

我用手撑着下巴,双眼微眯,带着一份茫然一份探究,认真的分析着眼前这个男人的话,短短几分钟,我已经完全大致的分析出事情的前因后果,脑子里演绎着一个狗血淋头的悲惨故事。

因为我在十分钟前才‘活’过来,此时是头昏脑胀口干舌燥精神恍惚,说真的,我真他妈想对眼前这个男人大吼一声你丫的给老子闭嘴来着,但是我却不得不忍下心底的暴躁情绪,因为我必须从这个男人口中探得这副身体生前的一些相关信息。

听着听着,我觉得完全没有必要再听下去了,因为从头到尾眼前的这个男人都在责备‘我’对于他结婚的事反应太过了,中间几乎没有提到‘我’和他感情除外的问题。

我揉了揉太阳穴,试图减轻大脑的胀痛感,然后才费力的开了口:“你说了这么多,我也懂你要表达的意思了,你是想让我做你的地下情人是吧?这位先生,我是GAY,你也是GAY,我想你应该很清楚GAY对于身边的伴,选择性有多大吧?为什么我非要一个有妇之夫不可?说白了,如今的这情况也是因为你才造成的。”一边说,一边加重按摩太阳穴手指的力度,试图减轻越来越模越难受的胀痛感。

抬眼看着对方越来越阴沉的脸色,不由得叫糟。我心里清楚的知道,依现在的情况,根本无法跟他纠缠下去,于是便下了决定。

“对不起,我有些不舒服,想好好歇息一下,请你离开吧。”

我再次醒来时,脑子已经昏昏沉沉的,有些今夕不知何夕。

躺在冰冷的地板上,盯着头顶的天花板好一会儿才缓缓的坐起来打量四周,知道自己还在第一次‘活’过来的屋子里时,竟松了一口气。

看来,我真的不是在做梦。

上次醒来,只给了我五分钟的时间去发现自己在陌生人的身体里‘重生’了,然后紧接着就是陌生男人的到访。

只是,我怎么会昏倒在客厅的地板上?好一会儿,我才回想起,我对这具身体的前男友下了逐客令后,那男人对着我发了好大的一顿脾气。因为我快撑不住,我用了全身的力气去掐自己的大腿,用疼痛刺激自己的神经才没当着他的面昏过去,待男人摔门离开的一瞬间,我就直接倒在客厅的地板上昏睡了过去。

对了,我还不得不说一件事,第一次醒来时,我没有这具身体主人的任何记忆,现在醒来,我居然知道他的所有事情。

这个身体的主人叫苏时。

苏时家在B市,父母在前两年前后去世,家里还有两个姐姐,一个已经出嫁,还生了侄儿,另外一个去了大不列颠深造。

而这具身体的主人还是学生,今年二十二岁,在C市上C大。苏时在高二的时候出过一场车祸,休了一年学,所以导致二十二岁还在读大二,学的是有关电脑软件方面的。

在大一那一年认识了前男友严泽,也就是上次我醒来时见到的那个男人。严泽是社会上的白领人士,家底还行,比苏时大八岁。现在回想一下,那个男人三十一岁,家里催他结婚很正常,而三十一岁已经过了轻浮的年纪,喜欢安定的生活。

苏时比他小八岁,并且还是在校的学生,变数太大。对于年龄已经在那里摆着,家里又在催结婚的情况下,严泽选择结婚是很正常的。

只是这个身子的前主人也是一个爽快的性格,既然别人选择了结婚,他也不去死缠烂打,所以自己收拾起包袱招呼都不打一声就直接走人。

只有为什么是‘他死我活’答案是不知道,根据苏时死前的记忆猜测,多半是跟高二那一年的车祸后遗症有关系,但是我敢肯定是他是猝死!因为死前没有任何征兆,这方面我是外行,所以我也不能说清楚。

年纪轻轻的猝死,我真的不知道该笑他倒霉还是该说是我幸运。不过,抽个空还是去医院看看吧,我怕自己以后像他那样突然猝死。虽然上辈子活得不如意,但是不得不说,我对继承苏时的生活很敢兴趣,必定我从未过得像正常人过。

努力分析情况,又我觉得我已经没有什么好分析的。

现在唯一让我难受的就是,一个脑袋里面要记两个人的事让人头昏脑胀,胃酸在翻腾,让我恶心得干呕连连。

爬在地上干呕了一会儿,什么都没吐出来,却弄得我全身是汗。

用手撑着地板站起来。

肚子传来咕咕的叫声,我才想起从第一次醒来到现在滴水未沾,就更别提吃饭的事了。

摇摇晃晃的走进洗手间,吃饭的事等会儿再说,现在,我得了解一下我现在的样子。

站在卫生间洗漱台上的镜子前,看到了一张不能说帅,也不能说不帅脸,对于前世的我来说简直是天差地别。上辈子因为脸蛋漂亮吃了不少亏,所以现在清秀的样子让我很满意,只是那双眼,因为注入了我的灵魂有些说不上来的奇怪。

我伸出手摸了摸苍白的脸,嘴角的笑容一点点的荡开,最后裂着嘴无声的嘶笑。

方非雨,我上辈子的名字。

上一辈子没爹没娘的孤儿一名,连方姓都是孤儿院的院长姓氏,至于名字,小时的我长得像一小姑娘,院长就给我取了‘非雨’两个字。

方非雨是不是很女气的名字?因为我的长相和名字,经常被嘲笑不男不女。

另外,我高二那年辍学,没有高中毕业证的我对于外人来说,是文盲。十五岁就独自离开了孤儿院投奔社会的怀抱。

因为未成年,正经的行业不要我。因营养不良身体瘦小,连搬砖头做苦工的工作也找不到,身上没钱没地方住又没吃的,险些饿死街头。最后捡到一张人家丢弃了的招聘报,通过招聘报上看到了某XX娱乐会所招聘的少爷,要求很低,不要文凭,只要长相端正就可以去应聘。

那时我才从孤儿院出来不久,并不知道所谓的少爷是什么,只是想到找个工作养活自己,也就毫不犹豫的去了。

正式上班后,才知道所谓的‘少爷’是什么,刚开始我逃过,可是那个地方怎么可能是想去就去想走就走的?逃跑的后果是差点被打断了腿。再后来被人三天两头的饿饭,还顺带天天被人用鞭子伺候得死去活来,也就认了命。

所以,从十五岁开始,我就凭借着还未张开的漂亮的皮囊开始风生水起生活,几年后人五官长开了,也有固定的客人了,然后凭着这些衣食父母的捧场,一个不小心混成了红牌。

在那个行业混久了,看着那些表面正人君子而私下变态的人,表现笑脸迎人,骨子里却越来越冷漠。我一直以为依照我的手段好歹能撑到合同到期然后离开,但是天不从人愿啊,还是让我死在了男人的床上。

那一天是四月一日愚人节,那天正好是二十三岁的生日,不幸的是,那天也是我的忌日。




第二章



对上辈子总结一下:我是被生活强奸死的。

上一辈子才结束,又迎来了这一辈子,恩,有些措手不及的感觉。

看着镜子里的那双眼,很涩,我努力的挤眼泪,可是眼睛里仍旧干干的,连泪花都没影子。

混蛋,老子现在想要流泪庆祝啊!于是我使劲的在腿上掐啊掐,痛得我咬牙切齿还不见泪花!

于是我说,老子是无敌的,没有人能老子流泪,就算自己也不行。

一直盯着镜子里面的脸,开始琢磨‘借尸还魂’这四个字。

半天没琢磨出个头绪,只觉得诡异。觉得诡异了就越想越诡异,想得背脊都开始发凉。果断的把冷水泼在脸上中断思维。

活都活过来了难道还让老子去死?得了吧,上辈子被生活弄得那么凄惨都没有想过自杀,这辈子更不可能。因为老子现在是苏时,虽然不能随心所欲的反奸生活,但是至少不再被生活强奸而死。

肚子咕咕叫,才想起这个身体不知道有几天没吃东西。再次用冷水破了一把发白的清秀脸蛋走出洗手间。

打开冰箱里,里面有面有蔬菜有鸡蛋,虽然不喜欢面食,但对于饿得发慌的人来说,没有挑剔的资格。

下了一碗香喷喷的鸡蛋面喂饱了胃,感觉身体恢复了不少力气,这才想着去查看今天是几号。凭着苏时的记忆在枕头下边找到了手机,因为没电自动关机了,找到充电器接好电后打开,手机上现实的时间——四月三号。

上辈子到这辈子才过两天的时间?想起人家说的‘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的话,直接乐了,老子不用等到二十年后再成好汉,直接两天又成好汉一条!

不过……上辈子的躯壳不知道怎么样了?方林应该会接手处理的吧?

无奈的笑了笑,我想这已经不是我担心的事了。

我不会再回到那个地方,也更不会去联系再联系方林,即便他是我做好的朋友,反正生活造就了出来的是一个没心没肺的方非雨,所以我心安理得。既然现在我活在苏时的身体里,同时继承了他的记忆,那么就应该去过苏时的生活,良心什么的就留在这辈子慢慢用吧。

全身汗腻,应该洗个澡。

衣柜里的衣裤摆放得很整齐。白色和浅蓝色的T恤规规矩矩的挂在里边防止褶皱,浅蓝色的牛仔裤叠在一个格子里,土黄色的休闲裤叠放在另外一个格子,而内裤卷成好看的形状放在衣柜抽屉。

看的出来苏时跟有的生活习性有些相同之处,是一个很爱收拾,同时有条理的人。

看着苏时的‘遗物’我就忍不住发笑,遇到这种诡异的事……正常的人有几个人能像我这样……在十几分钟内就坦然接受……并且快速处于平淡状态?

然后我给自己找了借口——这个身体里的二十岁的灵魂,已经被生活催促成一个看穿红尘的老头了。

洗完澡出来正穿衣服时沙发上的手机响了起来,听着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歌,我有片刻的呆滞——苏时手机的来电铃声和我上辈子的一样。

'大姐'两个字明晃晃的显示在手机屏幕上,回过神快速的接按下接通键。

“三儿,怎么现在才开手机?前两天干什么去了?怎么把手机关机了?”电话那边传来一道温和的声音。

这道声音竟让我感觉鼻头发酸,我知道这是苏时的感觉而不是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冲回洗手间对着镜子死盯着自己的双眼,欣喜的发现眼眶发红了。

“喂?喂?”电话那端传来大姐的声音。

“姐啊,我在呢,刚洗澡出来正在穿衣服呢。”

“我问你前两天死哪里去了?学校不是放假了吗怎么还不回来?”

“是放假了,正打算回B市呢。对了姐,我能不能和你商量个事啊?”身体的记忆还在,神经不受控制的让我张嘴带笑。

“你又有什么幺蛾子事啊?”大姐笑道。

“嘿嘿,姐夫不是在B市的教育局当官么,你能不能让姐夫帮个忙,让他想办法把我弄会B市去读书啊?”

我想离开C市,因为上辈子我就生活在这个城市,对于这个城市说不上反感,但是绝对说不上喜欢。这个城市承载着上辈子所有的不快记忆,所我想离开这里去别的地方生活。

电话那端的大姐——啊,险些忘记介绍了,苏时的大姐叫苏芙,二姐叫苏芯,而‘我’么,之前已经提到过,叫苏时。舒服,舒心,舒适!一家三姊妹确实够了。

我从小没有体会过亲情到底是怎么的感觉,捂着心口,这里有些发热,感觉暖暖的。我知道这是苏时让我体会到的感觉,突然很庆幸我能在这具身体里再活一次。

苏芙大姐说:“三儿,你怎么想着回B市读书?”

“没什么,就是想回去。亲爱的大姐,我想你吃你亲手做的混沌了,你知道我不会做饭菜啦,每次出去吃了回来都拉肚子,C市这边吃得辣,我受不了拉!!”好吧,这是在撒娇,但是绝对不是我!绝对不是我!是身体里苏时的记忆和性格在作怪……

但是我绝对不反感,上辈子的我撒娇的时候还少么?虽然撒娇的对象不同,但是都是为了达到一个目的,那就是让对方心软,然后达到自己的目的。

这不?一听到我这撒娇,电话那端的人就噗嗤一下笑了出来,“好了好了,你这臭小子每次都跟我来这套,你想回来就回来吧,这事我跟你姐夫说一声,让他帮你搞定。”

“谢谢姐!”一听对方答应,欣喜让我提高了分贝。

“既然你决定回B市,那你也别急着回来,等过两天你姐夫去把你的事落实了,你顺便把你的档案都拿回来,省得到时候再跑一趟,还有,回来的时候记得把该带的东西都带回来,别丢三落四的……”

听着苏芙喋喋不休的叮嘱,不知道怎么的,我竟然忍了下来。在上辈子不管是谁,就算是我唯一的林也,要是像她这样啰嗦我早就直接挂电话了。也许,不得不去承认,环境造就一个人性格,同时也造就了一个人的耐心程度。

挂了电话我就去了我C大,因为苏时很多的书和资料都放在学校的寝室里。

上辈子虽然只读到高二就缀学了,但是不能否认的是我的成绩在那个时候是整个年级拔尖的,只是那个时候支助孤儿院孤儿读书的企业突然中断了支助,所以我才缀了学。

对于知识,我一直都是渴望的。因为我一直相信知识能改变一个人的一生,当时我只是没有机会和没有条件继续读下去而已。

现在我已经在别人的身体里活了下来,对于以后生活的,我大致能看到轨迹,与上辈子相比,这辈子的存在就是已经是我心中所求的最好生活了,只要安安心心的读书,毕业后安安心心的找个公司上班,然后……

我满头黑线!上辈子被生活逼成GAY,这辈子,天生的GAY!说实话,就我和苏时两个人的记忆加起来,两个GAY是在一起能处个三两年已经算是相当不错了,所以,没有然后!

作为GAY,作为没被‘家姐’二人发现是GAY的GAY,于是我决定一切低调行事。





第三章

在C大走了一圈,然后才去了苏时的寝室。虽然已经放了暑假,但是还是有两个在外打工而没有回家的室友,到寝室的时候是晚上七点过,正好遇到他们打工回来,见到我有点惊讶却没说什么,只是笑着打了个招呼就各忙各的了。

我知道苏时和寝室的同学一直没什么交集,因为他们在上学期的时候不小心知道苏时是GAY的事,所以关系只是更加疏远了而已,他们还能对着苏时笑已经算是很给面子的了,也因为这个原因,苏时才搬出去和那个现在已经结婚的严泽同居的。

对于他们的反应根本就不在意。不管方非雨还是苏时,骨子里对人情观念很薄弱。

把苏时的东西全部收拾了一番后,才发现其实也没什么东西,也就一大堆有关软件方面的书籍。好在苏时留了一个打的旅行箱在寝室,用来装书是足够的。

走的时候我在考虑要不要和寝室的两个同学说一声转学的事,思考了不到两秒就否定了。跟他们说了有个屁用,反正大家都没什么关系,下学期见不到我就知道我转走的事了。

大姐和姐夫办事效率特别快,第三天就打电话来告诉我已经搞定了,让我去学校提档案。因为现在是放假期间,姐夫担心我去学校提档案的时候找不到人,还透过关系事先就打了招呼,所以我去的时候几乎没什么耽搁,走的时候顺便把用报纸包裹的两条软中华给了某领导。

第四天的一大早我就收到了大姐给我定的机票,我也乐得接受了。是后天上午八点的飞机,看来还得在C市留两天。因为要离开C市了,苏时租的房子——也就是我现在住的房子需要退租,所以我在收到大姐的机票当天就翻出了房东的电话退了租,包包款款的住进了某酒店。

一切妥当后,想到后天就要离开了,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在涌动,让我烦躁的坐在电视机前拿着遥控板按来按去就是没停歇过,然后又到床上翻来覆去的打滚,直到第二天天快亮了才睡了过去。

一觉睡到第二天的中午,安慰好五脏六腑后,就毫无目的的乱走着。

走在生活了二十三年的城市街道上,明明上辈子和这辈子之间才隔七天不到,为什么有种恍然如隔了一个世纪般的陌生感?啧,不小心文艺上了。

恍惚的上了一辆公交车,等我随着人流下车时,才发现这里竟离‘空色’不远。站在街道路口心脏急剧跳动,花了好多力气才让心脏平息了下来。

我终于知道我为什么在之前一直烦躁不堪,原因是方非雨,也就是我,没有‘正式’的告别这里。

不知道方林在我离开了后过得怎样,虽然不想再和上辈子的人和事有所联系,但是不得不承认,对于唯一的好朋友我是放心不下的。

犹豫了一下,离开了空色所在的街道,找到用硬币拨打电话的无人电话亭,用之前报亭在换来的硬币拨通了一组电话号码。

当电话那端传来熟悉的“喂”时,我张了张嘴竟然发不出声音。听筒里传来“喂喂喂,谁啊?他妈的说话”时,我果断的砸断了电话。

“对不起,林。”对着被我挂掉的电话,仿佛方林就在面前,我道着歉。听着方林疲惫的声音,我竟难受得胸口隐隐发痛。

告诉他我借尸还魂?得了吧,就算他相信,我也不愿意真的说出口。

我是自私的,挂电话的那一瞬间就表现了出来,我不想告诉他我还活着。方林有个坏毛病,一旦喝了酒,发起酒疯来谁也管不住他的嘴巴心里有什么说什么,要是被别人知道了我的事,只有两个可能,一个是他被人说成神经病一个就是我被人拿去关着解剖研究。

让我的心安的是方林的声音虽然透着疲惫但至少他还好好的,所以,就这样吧!

我想方林会把我上辈子的躯壳安葬好的,至于安葬在哪里,我不想知道,因为我实在想不出自己去上自己坟,该用什么样的表情好。

 

B市机场

拖着大包小包的行礼走出了通道,远远的就看到了两个陌生又熟悉的身影。作为方非雨我是第一次见到他们,但是作为苏时,却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

“三儿,这里这里。”

“舅舅舅舅舅舅……”

是大姐苏芙和她的四岁的儿子高慕学,见到他们,脸上一直没什么表情的我竟自然的挂上了笑容,同时快步走向他们。

“姐。”自然的给了大姐一个拥抱后,弯下身一把将小家伙抱了起来,“学宝贝,想不想舅舅了啊?”

小家伙用力的点头,然后使劲搂着我的脖子,撅着小嘴道:“有想舅舅,舅舅给学宝贝带礼物了吗?”

我顿时黑线,“臭小子,你是想我还是想礼物啊?”我不能一直把注意力放在小家伙的身上,我转过头对着正整理着我行礼的大姐道:“姐,怎么是你和学宝贝来接我?姐夫呢?”

“你姐夫今天上午有个会要开,所以没来接你。”说完看了一下时间,“现在他可能开完会了,我们直接回家吧,你姐夫昨天就买好了菜,就等着你今天回家做给你吃呢。”

“姐夫亲自下厨?”我顺手将手臂里的小家伙递到她的怀中,然后接过他手中的行礼,“东西不重的,就两个行礼,我拿着就好,你抱好学宝贝。”

“当然是他下厨了,我忙着来接你,难道还指望着我回家再做?”大姐也没有和我争,抱着学宝贝随我向外面走。

“姐夫这种好男人都快绝种了,您老就乐呵吧。”

“那是,为了让他跟我结婚,可是把孙子兵法里的三十六计琢磨了个遍才把他活捉回来给你当姐夫的。”

“厉害。”苏时的记忆告诉我,对于大姐和姐夫的事很是精彩的,姐夫结婚以前是个同性恋,还有个男朋友来着,当时苏妈还在的时候还反对过,只是没有成功而已。

其实大姐也不容易,好在苦尽甘来,姐夫自从和大姐结婚后,就彻底服从了大姐,后来生了儿子高慕学后,就完全成了上得了台面下得了厨房的居家好男人,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绕着妻子儿子转,最终进化成妻奴和儿奴。

大姐是开车来接我的,上车时,苏芙斜视我的眼神让我不由的身子不由的一抖,以我作为两辈子男人的直觉,我敢发誓,我被鄙视了!!

果然,等行礼装箱上车坐好后,大姐将开出机场后来了一句“什么时候我家三儿也有你姐夫当年的魅力就好了。”

我黑线,心说苏时活着的时候也真不容易,家中的两个姐姐没事就拿他开刷。她这话不摆明了在说苏时没魅力么?




第四章

回到大姐家,打开门时,一个穿着居家服、英俊而高大的男人迎了过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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