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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若有你,一世欢喜(出书版手打完结)-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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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问她,为什么要一大早来医院看他呢?这个问题很多此一举,又不得不问。他眼里充满了期盼,目光似乎能灼伤人。李欣桐抿着嘴,心又恨恨地抽了一下。她说:‘想着以后再也不见,来看你最后一眼,就这样。“
宋子墨那双灼热的眼一下子黯淡了下来,手也松开,他笑得苦涩,”红包我不会少的。“
李欣桐没告诉宋子墨,她和宋凌的婚事吹了。现在也没必要告诉他这事,反正他们没有以后了……
”谢谢,我走了。“李欣桐忍着心痛,与宋子墨渐行渐远。
年少时爱着一个人,即使现在还爱着,不再执着地想要在一起。李欣桐不知道自己的选择对不对,但他一个人走出医院的时候,哭了。没有撕心裂肺,只是觉得心很痛,控制不住眼眶的泪水,一如六年前,她苦苦等的心上人没有回到她的身边。
李欣桐选择远走旅行的地方是新西兰,离开祖国怀抱的第二天,就收到了宋子墨送来的”红包’以及一条短信。
——你一定要幸福。
她觉得这短信真矫情,于是她也不客气地回了一句。
——我也祝你幸福,早日结婚,艳遇多多,不孕不育。孤老终身。
她这祝福真实登峰造极,她本想以宋子墨毒舌的本性,一定会回她,把她气得捶胸顿足。她也一定是受虐狂,竟然很期待他的回复。谁知她等啊等,一直没有短信,期待变成了失望。李欣桐撇撇嘴,叹息一声,收好手机,还是全新投入新西兰的蓝天草原吧。
在新西兰的日子里,她白天喝喝茶,陪着牧民去放羊,挤羊奶,剪羊毛,逗着牧羊犬嘻嘻哈哈:晚上回住的地方,拿起手机,看看每天宋凌给她发的短信,她只看看,从来不回,但宋凌的短信她也不删。
——美国纽约很漂亮,国际大都市。只是我还是喜欢A市,因为那里有你。
——今天和国际刑警交接了,我也想当国际刑警,有足够的能力保护自己,保护自己最重要的人。
——我今天见到你爸爸了,很可爱的老先生,提到了你,你爸爸很爱你,羡慕嫉妒但不恨,谢谢他照顾你这么多年,后面的人生,我可以吗?
——好惊险的一天,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开枪,可惜犯人跑了。为我打气哈。
——累。晚安,欣桐。
——晚安。
——安。
后面的几天,李欣桐再也没有收到宋凌的短信。李欣桐想,他或许太忙了,太累了。
李欣桐依旧记得那天,新西兰的天分外清明,湛蓝的天空没有一朵云。她吃着新西兰牧民为她准备的早餐,一杯鲜牛奶还有牛油包荷包蛋。她和新西兰牧民有说有笑,笑得正欢,她的手机响了。
李欣桐看了下来电显示,脑袋忽而嗡地一响,心跳加快。Nancy从未给她主动打过电话,这次会有什么事情?不好的预感涌上心头。她颤抖地按了接听键,哆嗦地说:“Hi。”她的呼吸跟着停止了。
不要……不要……不要是噩耗。
“欣桐,你爸的肾源终于有着落了,有人捐赠器官,赶紧来美国签字!”
李欣桐的呼吸一滞,捂住嘴,激动地喜极而泣,“Nancy医生,你说的是真的吗?”
“当然,快点飞来签字,尽快做手术。”
李欣桐早已落了泪,“好好,我马上去。”

【7】
李欣桐做了最快的飞机赶往美国,飞奔去了医院。因为捐赠者和医院签了协议,李欣桐不知道是哪个好心人捐赠的肾脏。不过李欣桐是打心眼祝福好心人有好报。她签了手术协议,Nancy说:“这次手术本来由Amy主刀,但Amy怀孕了,所以由我来,欣桐你放心吗?”
李欣桐笑说:“哪有不放心的?我爸爸这些年都是你帮我赚来的。”
Nancy笑道:“那就好。”
李欣桐和Nancy道别,就想去看看她爸爸。她在去往住院部的路上,有一处病房门外围了几个人,李欣桐忍不住拿眼往那边瞄了几眼。谁知,她竟然看见了蒙脸痛哭的宋宝珠!
“谢谢你儿子的心脏救了我女儿,你的大恩大德没齿难忘。”跪在地上的华裔老婆婆一遍抹着泪,一边打算磕头。
宋宝珠连忙扶老婆婆,她的眼睛已经哭红了,却从未一刻停止流泪,“起来吧,我只是遵照我儿子的遗愿。”
李欣桐脑子一轰。
遗愿?
李欣桐身边围观的一位病人说:“哎,好警察怎么这么短命,被枪射击,抢救了三天还是去世了,可惜可惜。”
李欣桐捂住嘴唇,眼泪滚滚而落,她几乎用尽所有的力气喊了一声病房里的宋宝珠,“阿姨……”
宋宝珠身子一僵,回身,见是李欣桐,就好像前面的坚强是假象,女强人形象的宋宝珠忽然嚎啕大哭。李欣桐走过去,默默地抱住这个刚失去儿子的女人。那一刻她的心忽然掏空了。
脑海之中回旋着个大眼的俊俏男人的样子,明明不开心,还要对她笑着说:“等我回来继续追你。”
他再也不会回来,追她了……
宋凌在执行任务之前,都要写一份遗嘱。宋凌没什么遗产,每次有危险任务,他的遗嘱都很简单。只有几个字,所有东西都留给慈善基金。只有这一次,宋凌写了很长的遗嘱,提出器官捐赠。
他说,若不能照顾想照顾的人是他一生的遗憾。他不希望那些能照顾想照顾的人因生命的灯熄灭而抱憾终身。他的器官很健康,视网膜、心脏、肝脏、大肠、肾脏一切能用的,他都不会吝啬。力所能及,挽留需要生命的人。
每个人都有人在爱,没有人注定孤苦,现在没有人爱,只是因为爱你的人在路上。请等等,不要放弃被爱的权利。
宋凌还特别指出了若自己的肾脏合适,要给李欣桐的爸爸,若真有一天他不辛不在了,至少他守信用了。他说他会好好照顾她。他知道。若把肾脏移植给她爸爸,她爸爸会替他守护她,好好照顾她,就像没有生病前一样,倾注所有的爱,去爱护他的女儿。
李欣桐看着这份随笔一样的遗嘱,捂着脸哭了起来,宋宝珠也同样伤心地说:“这是上天对我的报复啊,让我在半百的时候失去儿子,失去我唯一的儿子……我什么也没有了,呜呜……”当初她要是去做一下DNA,李欣桐和宋凌说不定不是同父异母,婚事成了,她的儿子就忙于婚事,不会来美国当值,就不会殉职。都怪她!
李欣桐宝珠宋宝珠,只能无声哭泣。
器官移植,器官不能分离人体太久,紧接着医院迎来了好几项移植。先是心脏移植,获赠心脏的是位患先天性心脏病的华裔女生,今年十六岁,正是曼妙的花季年华。手术很成功,当少女从手术室推送出来,宋宝珠那双红彤彤的眼,终于停止了哭泣,愣愣又缱绻地看着她,就像看自己的儿子。
纵使宋宝珠人品不善,但终究爱着自己的儿子。
李欣桐站在门外,看见里面的宋宝珠和少女交谈什么,少女这时候醒了,她颤巍巍地轻握着宋宝珠的手,笑着说了一句话,宋宝珠便俯下身,轻轻靠在少女的心脏处,听着有力的心跳声,无声无息地流着泪。少女安慰地抚摸她的发。
外面的阳光分外足,射进冰冷的病房,忽觉暖意。
阳光,如约而至。
李欣桐的爸爸的手术安排在同一天,她以为赠给她爸爸的肾脏就是宋凌的。直到她爸爸顺利从手术室出来,她看见从手术室里出来的贾玲可。她挺着大肚子,太明显了。李欣桐愣了愣,贾玲可却大方走到他面前,朝他伸手,“你好,我是Amy。〃
Amy……他爸爸的主治医生?
贾玲可似乎料到她这种惊讶的表情,笑的越发深了,“我治好了子墨妈妈的尿毒症,所以子墨把你爸爸转到我这里了。”
李欣桐有些无措。
“你爸爸这次手术很成功,无不意外,只要没有排斥反应,可以痊愈。”
“谢谢你。”
“谢我做什么,要谢就去谢子墨吧,他摘了一个肾给你爸,你要知道,肾对男人有多重要。”
李欣桐一愣:“你说什么……”
“我很没医德,本来这算签了合同要保密。哎,真是没医德啊!”贾玲可嘲讽地看了她一眼,可看着看着她却哭了,“子墨。子墨真的爱你,你怎么就是不明白他的心?”
宋子墨来美国之前,就让医生给他检测了,后来得知器官符合,他便当即签了约。他那时候贾玲可极力反对,因为他身体状况不好,不符合手术,谁知,宋子墨却说:“我现在能为她所做的,只有这些了,她很爱她的爸爸,我既然能做到,怎么忍心她失去所爱的人?”在临近手术那天,同事告诉她,医院有个死者签了器官捐赠协议,可以试试合不合适,于是她兴奋的去了。她是多么不想让宋子墨做这个手术,以他现在的身体状况,根本经不起折腾。可是结果让他失望了,那人的肾脏和她父亲的配型不成功。突然她觉得这或许就是命中注定吧,怎么偏偏就他的符合呢?
李欣桐只觉得全身被抽干了,半晌,她才问:“他……他在哪?”
李欣桐很久,没见到宋子墨,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瘦的他。英俊不可一世的脸苍白得毫无血色,颧骨都有些凸了出来,眉心却隆着,嘴唇紧抿,睡得很不踏实的样子。
李欣桐印象离得宋子墨,总是不善言辞,不爱说话,只喜欢默默地看着她,她以为她是懒得和她说话,只是现在她才明白,他就是这样的男人,沉默寡言却有一颗细腻的心。
李欣桐握着他的手,微凉。
“欣桐吗?”身后有女声响起,语气夹杂着不确定和惊喜。
林欣桐回头,果然是宋妈妈,李欣桐抿着嘴,缓缓开口:“阿姨……”
宋妈妈激动地看着她,颤抖着嘴唇:“好多年没见到你了。阿姨很想你。”宋妈妈在看看着床上的昏迷儿子,又是一把辛酸,“子墨更想你。”
李欣桐斟酌说到:“墨宝捐了一个肾给我爸爸了,阿姨你知道吗?”
“知道……”宋妈妈笑了笑,“子墨很早跟我说了,他有空回美国做做检查,看看和你爸爸吻合不吻合,要是吻合,就捐个肾给你爸。”
“……”林欣桐一惊,“他很早就有这个想法?”
“是啊。”宋妈妈也是一愣,“你不知道?”
李欣桐沉默了,他从来没有说过,从来都没有。
宋妈妈沉吟片刻:“子墨回美国状况不是很好。据说你结婚了?恭喜。”
李欣桐愣了愣,摇头道:“我没结婚,取消了。”
宋妈妈苦笑:“那子墨可是闹笑话了,白哭了,我还是头一次见着子墨像个小孩一样,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趴在我怀里哭呢。呵呵。”
李欣桐怔住,看着床上的宋子墨,心想,要是他清醒着,肯定得脸红了。
真是幼稚的傻子。
可她却是那么那么喜欢这个沉默爱着她的傻子。
李欣桐坐在床边望着一直皱着眉睡着的男人。他执起他的手,以唇贴着他的手背,轻声说:“墨宝,我从未恨过你,我一直爱着你,所以何来的原谅?”
李欣桐惩罚地咬了他的手指,她眼中含泪地说:“墨宝,我也爱你。”
只愿如当初一样爱你,如你爱我一样爱你。
幸福的终点大抵如此,曾经爱过的人,苦苦追求的人,最后成为最爱你的人。
【THE END】

【番外】Love与Like的区别
贾玲可儿时比较悲苦,双双下岗的爸妈在国内挣不了钱,生活很拮据。那时候盛行到国外淘金,最后她爸妈商量,把家里所有的钱给他爸爸偷渡用。爸爸偷渡去了美国,贾玲可和妈妈继续艰难的生活。她妈妈靠着微薄的手艺活收入供她读书,贾玲可也争气,成绩一直名列前茅。贾玲可的妈妈就盼着她爸爸早点从美国回来让他们过上比现在好的日子。她妈妈并没奢求过得大富大贵,只要温饱就好。因为她实在撑不下去了。
只是一年又一年,十年过去,贾玲可的爸爸没有回来。绝望而艰辛的妈妈或许身心疲惫,身子越来越不好,在贾玲可十八岁那年,病逝了。那时候贾玲可刚好上高三,受到了极大的打击,但毕竟底子在,她还是顺利考上了大学,医学院。问题来了,她根本没钱读大学,身边所有的亲戚都是穷光蛋,也不愿支援她。她知道,若她放弃了上大学的骶会,她就没办法出入头地,永远逃脱不了温饱的问题。她曾天真她以为打工能挣很多钱,可她跑断了两条腿,工资都低得无以支付她的学费。
听人说,在歌厅里上班,钱会很多,于是她去了。她长相不错,身材也好。刚开始她是做侍应生,每天端盘子站岗,累得跟狗一样。一次她去包房给客人调试卡拉OK,看见客人给小姐塞钱.一次就有好几张红票子。那时,她眼睛都直了。过后,她去问那位小姐,为什么客人会给她那么多钱?小姐告诉她,给客人摸一摸就有了。于是,她也做了小姐。陪着客人唱歌,每天的收入部可以上百了。虽然她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没有那位小姐赚的多,姿色也不相上下啊?直到有一天,有位客人想让她出台,价格是几张红票子的时候,她才明白,钱挣得并不容易。她断然拒绝,只是她很不幸,那位客人不是吃素的,强奸了她。她拼命
求救,苦苦挣扎.最后无人进入包厢制止,她就这样被糟蹋了。事后,她死尸般躺在沙发上,进来的清洁大妈冷漠地看着,当没看见一般照常打扫,然后离开。只有那位小姐默默地走进来,给她披上一件外套,她说:“老板不会为了我们这些人得罪客户的,千我们这行没尊严的。”
贾玲可狠狠地痛哭,攥着那位丢下来的钱,越握越紧。
9月,贾玲可拿暑假打工的钱交了学费,开始了勤工俭学的生涯。她以前还算是活泼的女孩,到了大学,大学同学对她的印象大概是“冰美人”吧,可远观不可亵玩。她一真没谈恋爱,大四那年去医院实习,遇见了宋子墨。
那年,宋子墨十四岁,她二十二岁,两人相差八岁。在她眼里,宋子墨还是个孩子。他妈妈有轻微尿毒症,每次都是发作才来医院。十四岁的孩子,还不够强壮,可每次都是他背着妈妈到医院,挂号,排队,就诊,住院。
她注意他的时候,是在医院的食堂里。他会打两份饭,一份荤菜。他有个干净的两层饭盒,下面放饭,上面放菜。每次他都要师傅给他多点菜汤,他就把多的菜汤拌在饭里尽快地吃完,然后细心地把饭装在饭盒里,打的菜一点也没吃,装在上一层的饭盒里,盖上盖子,送给他妈妈吃。
那时,贾玲可对宋子墨的印象——孝顺的孩子。
下班后,她习惯去自己买菜做饭吃。她在菜市场又遇见了她印象中的孝顺孩子。他在宰鱼,沉默地在鱼摊的一角,刀法利索,仿佛与这喧嚣的菜市场隔离般。她刚开始以为鱼摊卖鱼的是他爸爸。直到有一天,她因为下班太晚,去菜市场的时候已接近尾声,许多摊主都在收拾摊位。她看见卖鱼的摊主递给他几十块钱,笑呵呵地说:“今天生意好,多劳多得。”
“谢谢老板。”他把钱塞在兜里,提起旁边的书包离开。
贾玲可看着他的背影,仿佛看见了自己…,,
也许就是这样,她开始关注这个男孩,小小年纪,。不苟言笑,却努力地生活着。他现在是长个子的时候,每次看他拌着菜汤吃饭,贾玲可都有些心疼。终于有一天,她控制不住地点了很多菜坐在狂扒饭的他的身边,她说:“我注意你很久了,长身体的时候昵,怎么只吃这些?”
不由他拒绝,贾玲可把一堆的菜倒在他的盘里。他愣愣地看着热心的她,皱着好看的眉,一句话不说。
贾玲可知道她这样的陌生人这么做,会让他讨厌,可她控制不住。她知道这样生活的心酸,她知道这样日子的难熬。
他看着盘里的菜,用蚊子般的声音,说了声:“谢谢。”
贾玲可愣了愣,笑了起来。
以后,贾玲可总会打很多菜,他刚开始还会不好意思,后来也大方接受了。贾玲可见势,愈发“得寸进尺”给他买牛奶、买钙片,实习的工资,除了必需的生活,多余的钱,都给了他。
宋子墨也不负贾玲可的投资,一年下来,原先瘦瘦小小的小男孩,竟一下子窜到了将近一米七,那时候他才十五岁。
贾玲可也在这一年内,与他混熟了,也成功进军到他母亲那儿,他母亲知道她的“事迹”,很是感恩。贾玲可知道她做的实在太微不足道了,但也理解他母亲和宋子墨为什么把她看得这么重,逆境中肯伸出援手的恩情,真的会刻骨铭心。那时,要是有人肯帮她,女也不会选择当小姐,更甚至不会被……这是贾玲可的伤疤,且永远不会治愈。
贾玲可毕业后,留在实习的医院继续工作,跟宋子墨妈妈的主治医生学习。这或许就是缘分吧,她的生活彻底浸泡程宋子墨的世界里,她知道宋子墨的爸妈离了婚,妈妈因为以前是全职太太,离了老公.生活比较拮据。爸爸有了新欢重新组建了个家庭,后妈不待见他。后来后妈有了自己的孩子,他觉得自己分外多余。他妈妈看他可怜,就带到自己身边,母子俩相依为命。
贾玲可其实并不是爱心泛滥的人,可能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的情怀,让她忍不住多关心这对母子。她的工资不高,刚开始只是买点营养的东西给宋子墨补身子,后来她就给宋子墨买衣服,买学习书,甚至偷偷帮他交了学费。
她从未想过要什么回报。只是知道,他们需要帮助,而她正好能出这份力。
宋子墨的户口因在A市,不能在H市考试,初三那年,他回到了A市,住在他爸爸家里。那时候不是人手一部电话,两人联系也少了,只是偶尔从宋妈妈口中得知他的一些状况。
中考结束,他依然没选择继续留在A市,跑到H市的私立学校读书。他和宋妈妈的生活也不再艰苦了,良心发现的爸爸每个月给他们一笔不菲的生活费.不仅能吃好穿好,还能有足够的钱给宋妈妈治病。
她似乎可以圆满地退场了。
可她哪想,一年没见的男孩个子一下子蹿到一米八几,人长大了,某些东西似乎也开窍了。
他说:“玲可姐,我长大娶你吧。”
她当时除了吃惊外,更多的是想笑,笑他的可爱,笑他的天真。十几岁的小男孩.懂什么叫作结婚吗?她不想让他伤心,只是反问一句,“为什么要娶我?”
“你对我好,无以为报,以身相许。”
她笑了,笑得前俯后仰,“你喜欢我吗?”
“喜欢。”
“你这种喜欢不叫爱情,傻瓜。”
那时候的宋子墨只是用一双无比懵懂的眼睛看着她,然后说:  “我就喜欢你,我要以身相许。”
她迷茫他的坚定,但她心里太明白,她和宋子墨是不可能的。她比他大八岁,她有过惨痛的经历,更重要的是,她十分清楚宋子墨的喜欢,不是爱情,是依赖?是感激?抑或者是最简单的知恩图报。
她没有把他的喜欢当回事,无论他表白多少次,她都拒绝。一次又一次,可一次比一次不坚定……她知道有些不妙了。宋妈妈其实很早知道这件事了,她表面上不说,其实总会旁敲侧击地告诫她,宋子墨只是年纪小,错把感激当感情。叫她别当真。
宋子墨大那一年,她许久未见的爸爸忽然出现f她面前:不算大富大贵却也有一定的资产,是个华裔小老板,而他的身边也有了妻子和孩子。也许在那一刻,她彻底对所谓的情爱失望了。当年她妈妈指望把她们带出贫困的男人,早就另寻新欢了。他这次回来是因为美国那边的妻子所生的孩子要读书了。因没和她妈妈离婚,所以没和那边的妻子结婚,孩子没有户口,没办法读书。他回来是离婚的,谁知,这里的妻子早就死了。
也不知是愧疚还是其他原因,她爸爸说让她去美国发展,她可以轻松获得美国绿卡,成为美国公民。若她有骨气的话,肯定会愤然拒绝的。可惜,在一次次失望与绝望之中,把许多的人生观与价值观给磨灭了。她选择了去美国。因为她知道美国最富有的职业,一个是医生.一个是律师。在国内,她永远平凡永远只生活在温饱与小康之间。
她只是想让自己过得更好些,仅此而已。
告别的时候,宋子墨抿着嘴一句话不说。当她要进入安检口的时候,宋子墨才问她,“什么是喜欢?”
她其实也不知道,只是凭感觉地说:“就是不想分开。”
就像她现在一样,一个陕要三十的女人,不想租眼前这个她看着长大的俊朗男孩分开。生活所追,无从选择。
“所以,你不喜欢我。”这是她临走前听到宋子墨最后的话。
美国的生活,既紧张又枯燥。生活节奏很快,上班、吃饭、睡觉。后来随着同事去泡吧,搞一夜情,说不上糜烂,只是为了调剂生活。偶尔接到宋子墨的电话,大部分提及的是他的妈妈的身体状况。
关系俨然是病人家属与医生的关系。这种关系让她烦躁。
直到有一天.宋子墨告诉她,他有女朋友了,叫李欣桐,可他不喜欢。因为没有不想分开的想法。
他只在她面前提起过这个女孩一次,以后就没再提了,久而久之,她都觉得他们该分手了吧。
宋妈妈的病越来越严重,已经到了要换肾的地步。宋子墨每次跟她讲电话的时候,总是低沉着,没什么力气。她也担心,自己远在美国,不知根底。于是建议他把宋妈妈送到美国治疗,医疗费便宜,而且美国医疗系统比国内完善。不过前提是,必须是美国公民。移民对于宋子墨而言不现实,光是办个移民,所需要的费用就让人望尘莫及。
于是她又建议,和美国公民结婚,就可以无条件地成为美国公民了。
宋子墨哪里认识美国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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