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掰弯计-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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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宵吐出了嘴里的那口烟,笑道:“阿宵,良宵的宵。”
阿宵喜欢崇先生这种叫法,良宵的宵。良宵即美好的夜晚,古人也常常把良宵千金挂在嘴上。
炮哥用指尖戳了戳脑袋,有些疑惑,道:“我到初中就不念书了,是哪个字来着?”
文化程度低的炮哥痛苦的抱着脑袋,诚然,对于他这个学渣来说,这种东西最让他头疼了。
炮哥是他自己给自己取的名字,因为特别憧憬喝皇家礼炮这种名贵的洋酒,便给自己取了个叫炮哥的名字。当然,自称炮哥也是因为自己的真名实在太屌丝。
炮哥用手肘戳了戳黄发男子,轻声问着:“妈的,我读的书少,到底哪个字来着?”
黄发男子捂着自己的腹部,对着炮哥说:“炮哥,就夜宵的宵。”
炮哥豁然开朗,拍了拍阿宵的肩膀,道:“原来是夜宵的宵,你早说不就行了。”
顿了顿,他很骄傲的拍了拍自己的胸脯,道:“恰好那字我还会写。”
炮哥每次去吃夜宵都能看到人家的灯箱上写夜宵两个字,以至于宵这个字他知道怎么写。
阿宵瞬间无语,在崇先生眼里是千金难买的良宵,可在这个炮哥嘴里自己却成了夜宵。
没文化,真的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经过攀谈,阿宵和炮哥以及黄发男子都聊熟了,他们也统一了三人的目标,向着脱离地下乐队,登上舞台,甚至签公司,出专辑的目标进发。
作者有话要说:求评论求收藏~么么哒
、良宵(二)
01
晚上十一点,充斥着音乐和鼓点的练习室终于安静了。为了半夜不扰民,炮哥他们把练习的地方从靠近市里的地方完全挪到城乡结合部的城中村里去了,而且也把练习的时间安排的稍早一些。
炮哥放下了背上的吉他,关掉了音箱和拾音器,从裤子口袋里抽出了烟盒,坐在有些破旧的红色沙发上,开始沉思。作为鼓手的黄发男子放下手里的鼓棒,走到放置在桌角的咖啡机前,为三人泡制咖啡。
之前他们练习室里没有这台薄荷绿色的咖啡机,有一次他们一起逛街的时候,阿宵抽奖抽来的。阿宵平时不爱喝咖啡,可是如今他是乐队的填词人,再加上没日没夜的练习,经常要熬夜的他还是开始喝咖啡了。最后,他干脆把那咖啡机搬到练习室里了。
充满了摇滚乐的练习室里放一只小清新的薄荷绿咖啡机,也只有炮哥他们干的出来了。
阿宵将拨片含在嘴里,手转动着贝斯琴头的转轴,看着拾音器的提示,调整着那五根粗细不同的弦。调整完后,他将谱架上的谱子翻到了第一页,用拨片重新弹奏这首他和炮哥一起合作的新歌。阿宵弹着,一旁的炮哥皱着眉头认真听着。
当阿宵把一曲弹完,炮哥终于发现了问题所在,立马起身站在阿宵旁边,道:
“阿宵,你不用拨片弹一遍试试。”
阿宵先是疑惑,然后点了点头,将拨片丢到了一旁的音箱上,用长满了老茧的右手重新弹奏曲子。
弹完,双手环胸的炮哥感叹道:
“用拨片的话,发出来的声音过于清脆明亮,而且音很单薄。”
顿了顿,他弹了弹手中香烟的烟灰,吸了一口,让烟雾从鼻子里流出来,又道:
“这首歌更适合指弹。”
听炮哥这么说,阿宵默默将拨片塞进了琴盒里。
其实,阿宵他也不是特别喜欢用拨片弹贝斯,说到底,阿宵就是太懒。可是,懒惰是做不出好的作品的,这是那个只有初中文化的炮哥的名言。
炮哥将烟头塞进了满是被熄灭的烟头的烟缸里,立在阿宵面前,和阿宵靠的很久,指着谱子上的一个音,道:
“你把这个音换到A弦上,试试看效果会不会更好?”
由于靠的很近,阿宵可以闻到炮哥身上那股香烟和古龙水混杂的味道。说起来,阿宵觉得,这味道出奇的好闻。此刻的阿宵可以近距离的观察炮哥,可以看清他眉钉的形状,他如墨一样的浓眉,狭长的眼,高挺的鼻子,以及绛紫色的嘴唇。
看到这里,阿宵暗暗想,炮哥如果弃去身上那些行头,洗去那些不必要的纹身,那也算是个美人。
阿宵的眼光停留在炮哥的脸上,炮哥意识到他的目光,便正眼看着他,而傲娇的阿宵立刻撇过头去,当作自己再看窗外的风景。炮哥也没当回事,而阿宵心里早就是七上八下的了。
毕竟,他是个唯独对男人感兴趣的男人。
阿宵接受了炮哥的意见,用指弹的方法重现把那一首曲子弹了一遍,终于得到了挑剔的炮哥的认可。
晚上十一点四十分,三个人坐在沙发里,各自手里捧着一杯热腾腾的咖啡,盯着茶几上那张空白的表格,商量着音乐节的事情。
“要不然阿宵当主唱吧。”黄发男子指着报名表的格子,提议道。
闻言,阿宵一惊,他从来都没有当主唱的经验。以前,他在之前的乐队里从来都是担任站在暗处的贝斯手,至于那个镁光灯下,离观众席最近的主唱位置,他从来没有站过。
阿宵摇头,想要拒绝,炮哥却勾着阿宵的肩膀,鼓励道:
“这歌词是你写的,你唱自然是最适合不过了。”
阿宵看着炮哥,扁了扁嘴,道:“其实,我怯场。”
阿宵说完,炮哥和黄发男子皆是噗嗤一袭。毕竟认识三个月,他们还是第一次见到高冷淡漠的阿宵有这么可爱的一面。
炮哥揉乱了阿宵的头发,像个好兄弟一样重重的拍了拍他的肩,似乎在给他灌输力量一般,笑道:
“没关系,多加练习就行了。况且,我们对你有信心。”
黄发男子亦是对阿宵点了点头。当三个人将名字填上,看着乐队名称那一栏,便面面相觑。虽然他们认识的三个月,一起玩摇滚三个月,但从来没有认认真真的思考过乐队的名字。起名字什么的,最烦了。文化程度较低的炮哥放弃了参与取乐队名字的权力,而黄发男子拼命的挠着头发,冥思苦想,而阿宵只是盯着手里的咖啡杯,没有说话。
顿时,灵感一现,阿宵问着一旁的黄发男子,道:“今天你煮了什么咖啡?”
黄发男子眨了眨眼睛,不明白阿宵的用意,回答道:“布雷卫啊。”
“那我们就叫布雷卫乐队好了。”
“起的好随意。”对于就地取材的阿宵,炮哥和黄发男子皆是扶额说道。
但是,三人最后还是统一了意见,决定就用布雷卫这种的咖啡的名字来命名他们的乐队。午夜,三人将申请表填好之后,便将东西理好,准备离开练习室。炮哥检查着练习室里的物件,然后用力将门摔上,然后锁起来,而黄发男子和阿宵站在楼下聊天。
等炮哥小跑下楼梯,黄发男子插着裤子口袋,和炮哥和阿宵作别,道:
“我先走了,明天我还得送我弟弟和妹妹上学。”
黄发男子家里有三个孩子,父母在外地工作,作为老大的他读到高中以后就不读书了,白天在外面做兼职,补贴家用。
看着黄发男子离去的背影,作为大学生,一向衣食无忧的阿宵感叹道:
“他还真是帮他爸妈分担了不少。”
炮哥赞同的点了点头,然后伸了个懒腰,拎着手里的吉他,和阿宵往与黄发男子相反的方向走去。将吉他和贝斯丢进车子的后车厢里,炮哥坐在驾驶座上驾车,阿宵则坐在副驾驶上玩手机。阿宵查看通话记录,崇先生的未接来电十通,再查看短信箱,未阅短信三十条。自从阿宵加入炮哥他们以后,和崇先生几乎不联系了。他好像人间蒸发了,崇先生则满世界的找他。可是,阿宵想,他们本来就是不谈情不说爱的床伴,陷入泥沼的不过只有崇先生一个人罢了。
谁动情,谁先输。
在阿宵和崇先生的这场感情战役里,崇先生早已输的溃不成军了。
炮哥瞥了一眼反光镜里的阿宵,又抚了抚自己的胃,便笑着提议道:
“去不去吃夜宵?”
阿宵还没说话,他的肚子便发出了咕噜咕噜的叫声,直接了当的出卖了他。听到阿宵的肚子叫,炮哥就笑了,转动汽车方向盘,往一条热闹的小路边开去。
炮哥把车子停在了马路的一边,确定没有交警会来贴罚单以后,便带着阿宵往那条热闹的小街走去。这条小街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的夜宵小摊,有铁板鱿鱼,有烧烤,还有家常小炒的。炮哥带着阿宵走到街尽头的一家麻辣烫店里,入座。上来迎宾的是个染着红发,穿着围裙的小妹。小妹从围裙的口袋里抽出了两张单子和一支圆珠笔,让炮哥和阿宵自己点单。过了五分钟,他们下单了。阿宵无聊的刷着微博,炮哥则先是四周环视,看着这条街上的情况,后来把店里的电视频道调到了实况足球,津津有味的看着皇马的比赛。没等一会,两碗麻辣烫上桌了。炮哥那碗是重辣的,辣油就浮在汤面上,极少吃辣的阿宵看的心惊胆战。
阿宵执着筷子,夹着碗里的菜,吃着。刚吃一会儿,鼻涕眼泪便流了出来,神色难堪至极。
炮哥递了一张纸巾给他,笑道:“虽说你们南方人不吃辣,但你未免也太弱了。”
阿宵吸了吸鼻涕,用带着鼻音的声音回答道:“我家从来都吃的很清淡。”
“你悠着点儿,这些天,你这嗓子可不能坏了。”炮哥说道。
炮哥是北方人,性子直爽,是典型的真性情,和水浒里那个“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鲁智深一样。阿宵努力的吃着他碗里的麻辣烫,炮哥见他都点了些土豆片,海带之类的素菜,便毫不介意的将自己碗里的丸子和蟹棒夹到阿宵的碗里,道:
“多吃点肉。”
阿宵木木的看着炮哥这一系列动作,看着他将菜夹到自己碗里,催促着自己快吃的样子。
阿宵记得,上一次这副光景是发生在高中。那时候和第一个男朋友在学校的食堂里吃放,那个男人不停的给自己夹菜,让自己多吃点,为了长个。可是,男朋友这一类人对于阿宵来说,已经是年代久远的事情了。
近年来,他的圈子里没有男朋友,只有朋友和炮友这两类人。
看着炮哥一边乐呵乐呵的给自己夹肉,一边嘴里扯着一些家常的时候,阿宵笑了,发自内心的,开心的笑了。
02
十一小长假,阿宵赶着凌晨的飞机回到南方。他的老家是一个四季如春,少数民族聚集的南部小城。飞机场里人头攒动,阿宵换好登机牌,托运好行李,便坐在候机室里刷微信的朋友圈。
十一小长假,黄发男子带着自己的弟弟妹妹去四川九寨沟里旅游了,发了一大堆的风景和人相的照片。
下拉屏幕,只见炮哥传了一张在电脑桌前摆满了香烟盒的照片,电脑显示屏上还是吉他练习软件的界面,标注到即使是十一,他也不能怠慢练习。
穿着牛仔衬衫,带着帽子的阿宵将手机丢进了手提包里,翘着二郎腿,带着耳机,听着摇滚乐,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崇先生保持着一天给他打三个电话,早中晚各三个。阿宵抬头看了看钟,心想着,今天崇先生最后一通电话也该打来了。崇先生的耐心很好,虽然阿宵几乎每通电话都在敷衍,可崇先生依旧坚持。只要有光,坚冰也终将会融化,大概崇先生是这么坚信着的。过了十分钟,意料之中,阿宵的手机还是响了。阿宵将手机攥在手里,纠结了半刻,还是深呼了一口气,接通了崇先生的电话。
“喂?”阿宵道。
崇先生右手里抱着已经睡去的儿子焕仔,左手执着电话,想着这些日子阿宵对自己的态度,思前想后,最后还是柔声问道:“宵,登机了吗?”
有些感冒的阿宵吸了吸鼻子,解释道:“十一点的飞机,现在还在候机。”
崇先生小心的将房门推开,摸着黑将睡熟的儿子抱到小床上,细心的给他盖上了小毯子,轻轻的抚了抚儿子的额头。
他曾经多次想过,阿宵会自己以及焕仔在一起生活,过他梦想很久的一家三口的生活。
单手执着手机的他没有说话,轻声踱步出了儿子的房间,掩上房门,对着电话那头说道:
“恩,你自己注意安全。”
说完这句,电话的两头都没有声音,阿宵只是带着耳机,望着机场的天花板发呆,而崇先生只是站在房门前,靠着房门,苦苦笑着。
良久,崇先生先开口了,问道:“你最近都在忙些什么?”
阿宵执起耳机线上的麦克风,对着麦克风说道:
“我们乐队参加了下个月的音乐节,忙着练习。”
“怪不得都来不及联系我了。”
说完,崇先生摘下了脸上的眼镜,用手背揉了揉发酸的眼睛。
见阿宵不说话,崇先生继续说道:“宵,你好久没有唱冷雨夜给我听了。”
说到这里,崇先生的脑海里出现的是他和阿宵在酒吧里初遇,听着坐在椅子上的阿宵谈着贝斯,唱到冷雨夜的时候。
那时候,四目而视,眼波流转,感情在空气里升温的感觉,很美好。
“恩。”阿宵只是简简单单的应了一声。
好像,在清晨,被崇先生抱在怀里,在他耳边,给他唱冷雨夜的日子已经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事情了。
“能给我一张票吗,我想去看看。”崇先生问着。
“好。”阿宵说着。
后来,阿宵和崇先生没有说几句,便挂断了电话。
挂完电话的崇先生慢慢坐到了地上,手里攥着手机,不安的抱紧了自己。他知道,阿宵变了,自己在阿宵心里的位置也变了,好像快已经被他退出心门之外了。以前,阿宵总把自己心里的事和想法跟自己说,崇先生知道阿宵待他和别的人不一样;现在,阿宵一次又一次将自己推走,搞得自己好像就是他的普通朋友一般。普通朋友,这不是他想要的。贪心的他想要更多,想要让阿宵呆在自己的身边,想要阿宵的全部。
可是,一切终究是他的痴心妄想。
03
离音乐节还有半个月,布雷卫乐队的练习变得更加繁忙起来。之前,白天的时候,阿宵还会去学校上课,可是,为了音乐节,他干脆白天连课都不去上了。
阿宵和炮哥他们都知道,这次的音乐节对于布雷卫乐队来说,很重要。这是一个契机,一个能把他们的音乐唱给别人听,把他们的故事讲给别人听的契机。
这天下午,将近黄昏,乐队在音乐节前最后一次的排练已经结束。练习完后,阿宵和炮哥依旧坐在沙发上抽香烟,而黄发男子靠在桌角那边喝咖啡。三个人虽然不说话,但是心中的那份兴奋却难以遏制,四处扩散,弥漫在小小的练习室里。炮哥将嘴里的那根香烟抽完,起身弯腰整理着地上的电线,而黄发男子和阿宵则手里拿着扫帚簸箕,打扫着练习室。原本尘土飞扬,破败的练习室在三人努力的打扫下,焕然一新。
锁上练习室的房门,三个人立在练习室的楼下,嘴里皆是叼着一根烟,讨论着接下来去哪里。
炮哥踩灭了脚下的烟头,道:“我要去乐器店一趟,我得换个拨片了。”
闻言,黄发男子便举起手,表示自己也想去乐器店一趟,道:
“我也得去选根好点的鼓棒了。”
说完,炮哥和黄发男子皆是看着阿宵。
“那我也去一趟好了。”阿宵道。
没走几步,阿宵放在牛仔裤口袋里的手机开始振动了。
阿宵皱着眉头,想要装作没听到,而一旁的炮哥勾着他的脖子,问道:
“手机响了,你怎么不接?”
阿宵装作镇定,偷瞄了炮哥一眼,垂着脑袋解释道:
“没关系,肯定又是骚扰电话。”
其实,阿宵明明很清楚,那通电话到底是谁的。
崇先生立在办公室的落地窗前,俯瞰整个城市的景色,手里握着那只白色的手机,听着一遍又一遍“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人接通”的提示音,皱着眉头,神色俨然。半刻,他挂断了电话,将白色的手机狠狠的往厚实的防弹玻璃上砸去,发出一声巨响。他痛苦的敲打着玻璃窗,心想,如果可以,他恨不得打开窗户,从这高楼上跳下去。用这极端的方式让阿宵意识到自己的难过,让阿宵为自己愧疚一辈子。
到了乐器店,黄发男子欢脱的去找乐器店的老板询问鼓棒的事情,而阿宵和炮哥站在一个货架前面,研究着拨片。炮哥取下了一块金属色的拨片,准备去付钱,而阿宵盯着一排贝斯拨片看了半天,却犹豫到底买什么颜色好。
“怎么了?”炮哥问着皱着眉头的阿宵。
阿宵解释道:“我是天秤座,又选择恐惧症。”
知情的炮哥哦了一声,然后抬起首,跟阿宵一起研究拨片的颜色。过了一会,炮哥指着货架的最高处,对着阿宵说:
“那个宝蓝色的怎么样?”
阿宵还没做出回应,炮哥便笑了,说着:“我觉得蓝色就是你的颜色。”
认识阿宵这几个月,炮哥认为阿宵是个沉默寡言,性格冷静淡漠,却有些缺乏安全感的人,而蓝色真的和他很配。
“那就那个好了。”
难以做出决定的阿宵接受了炮哥的建议,准备入手那个宝蓝色的拨片。他伸出右手,踮起脚尖,想要去取那个深蓝色的拨片。可是,货架的高度有些高,矮小的阿宵根本够不到那个高度。炮哥噗嗤一笑,走到阿宵身后,单手搭在阿宵肩上,随便一伸手便把那拨片取了下来,递给了阿宵。
脸微微泛红的阿宵接过拨片,然后扁了扁嘴,回避着炮哥的眼睛,说道:
“谢谢你。”
炮哥像个爽朗的大哥哥,揉乱了阿宵的头发,教育道:
“下次谢谢别人的时候,要看着人家的眼睛。”
走出乐器店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布雷卫乐队的三个人也算是满载而归。走在各色霓虹灯下,阿宵看着一旁饰品店里的橱窗。这时候,他被一家饰品店橱窗里的一样饰品吸引,一言不发的步到橱窗前,像个天真的孩子趴在橱窗上,盯着橱窗里的某样饰品,目不转睛的看着。炮哥和黄发男子跟着阿宵来到橱窗前,不明白阿宵到底在看什么。
阿宵指着两块互相扣着的锁,对着炮哥和黄发男子说:“这是南京锁。”
“南京锁?”说着,炮哥疑惑的看了阿宵一眼。
阿宵解释道:“没把南京锁都是特制的,特定一只钥匙只能开特定一把锁。”
“那就相当于同心锁了。”黄发男子说道。
阿宵点了点头,表示默然,然后瞥了炮哥一眼。
炮哥哈哈大笑,说道:“可是咱们三儿都是光棍。”
顿了顿,他提议道:“要是谁先有喜欢的妞了,就来这把这南京锁买下来。”
黄发男子赞同了炮哥的建议,而阿宵微微点头。没一会,三人离开了饰品店,而话题也扯到了别的地方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理清下人物关系,崇先生喜欢阿宵,阿宵喜欢炮哥,炮哥是直男
、良宵(三)
01
音乐节隔天晚上,阿宵从一间理发店走了出来,然后又坐车去了一家口碑不错的纹身店。他打开手机前置摄像头,看着自己的新发型,总得来说,还算满意。他将头发剃短了一些,将头顶上大部分的头发都染成了花白色,一半白一半黑,看上去十分有个性。
坐了两站,阿宵背着他的背包下了手,兜兜转转,找到了那家纹身店。来之前,他已经想好了要纹什么图案了。推开店门,一个浑身纹满纹身的纹身师正坐在一台电脑前看着视频。见阿宵来,纹身师立刻上前迎客。经过攀谈,将价钱谈妥以后,阿宵便跟着纹身师来到了工作台那里,准备开始纹身。阿宵特别喜欢炮哥的那两条花臂,于是,他让纹身师将他自己设计好的图案纹在自己的右臂上。
至于阿宵设计的那个图案,和炮哥的十分相近。
阿宵咬紧牙关,额头冒着汗,忍着手臂上传来的火辣辣的刺痛感,任凭纹身师在自己的手臂绘画创作。经过一个多小时,阿宵的花臂终于完成了。付完钱,等纹身师交代完一些注意事项后,阿宵走出了纹身店。
在路灯和月光的照耀下,阿宵举起那条还在发红,刺着和炮哥相似花纹的花臂,暖心一笑。
到了第二天,炮哥驾着车,带黄发男子以及他们的乐器,往音乐节的现场赶。当他们赶到后台的时候,阿宵已经到了。今天的阿宵十分的不一样。那一头银白色的头发以及那条花臂,惊艳了众人。阿宵穿着一件白色宽大的背心,套着一件红黑格子相间的格子衬衫,带着两条项链,穿着一条牛仔裤,踏着一双帆布鞋,一看就是一副玩摇滚的摇滚青年模样。
炮哥走上前,想认阿宵却又不敢认。
阿宵见炮哥来,抽出了嘴里的的香烟,跟他点了点头。
“阿宵,这白毛好帅。”热衷于染头发的黄发男子快步走上前,抓着阿宵的肩膀,激动的说着。
阿宵微微一笑,眼光则落在了炮哥身上。黄发男子在一边研究着阿宵的新发型,炮哥则立在阿宵的面前,瞥了他那条花臂一眼,说道:“花臂不错。”
这回,阿宵紧紧盯着炮哥那双惺忪的眼睛,回答道:“谢谢。”
“第一次纹身一定很疼吧。”炮哥问着阿宵。
阿宵摇了摇头,说着:“还好。”
其实,明明他昨天就是痛的唇色发白,脸上直冒虚汗。
“还有一会儿就轮到我们了。我出去抽根烟。”炮哥说着,便径直走了出去,而黄发男子对着阿宵做了个鬼脸,笑道:
“炮哥这是在紧张。”
阿宵知道,炮哥很紧张,因为对于音乐,他倾注了一切。
黄发男子说完,便跟着炮哥一起出去抽烟了。等炮哥和黄发男子一走,阿宵便捂着自己那颗不停跳动的心脏,做着深呼吸。诚然,作为主唱兼贝斯手的他,压力更大,比炮哥和黄发男子更紧张。
另外一边,崇先生抱着发烧的儿子往儿童医院赶,一边哄着怀里难受的儿子,一边看着手腕上的手表,争分夺秒。可是,堵车这种好死不死的事情却在这种时候发生了。等崇先生带着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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