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掰弯计-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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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送给你爱人吧?”
阿宵点了点头,承认他会把这南京锁送给他的爱人。
待交易完毕,阿宵拎着礼品盒,走出了饰品店。夜色之下,他步于霓虹之间,握紧着放在掌心里的那把小小的南京锁钥匙。
02
炮哥是生在三月末的白羊座,性格直率热情,但有时有些冲动。三月二十九日,是炮哥的生日。
在这前一天,阿宵突然把银白色的头发染回了黑色。今天,阿宵带上了一副复古的黑框圆形眼睛,穿上了一件小清新风格的衬衫,以及一条松垮的休闲裤,文艺气息浓重。
本来他想要将那条花臂洗了去,但洗纹身这道工序实在痛苦。
比起死,阿宵更怕的是,疼。
他穿着长袖的衬衫,把那条花臂遮掩在布料上,根本不影响他的文艺范。出门只见,阿宵再次检查了一下自己的斜挎包,确定自己已经把那把南京锁带着了,才高高兴兴的出了门。
今天,阿宵想和炮哥表明自己的心意,把那把南京锁以及自己的心送给自己暗恋已久的炮哥。
阿宵站在路口,等着炮哥驾车过来接他。可是,当炮哥的轿车停在路口的时候,阿宵见坐在驾驶座上的人不是炮哥,而是黄发男子。
黄发男子摇开车窗,让阿宵上车,而阿宵见来者是黄发男子,便问了一句,道:
“怎么是你?”
黄发男子甩了甩厚重的斜刘海,刚刚学出驾照的他手一直握在方向盘上,对着窗外的阿宵说:
“炮哥说他今天要去接另一个人。”
顿了顿,黄发男子见前方有一辆大货车即将跟他们会车,便催促着阿宵,道:
“上车再说。”
阿宵点了点头,快步跑到副驾驶那边,拉开车门,钻了进去。
他常常坐在炮哥车子的副驾驶上,也习惯坐在炮哥车子的副驾驶上,自以为这个副驾驶的位置已经属于他了。
今天市区的路况良好,没有堵车,车子慢慢悠悠的开了三十分钟,便驶到了酒店。黄发男子将车子停在了地下室,随手拔下了车钥匙,招呼着阿宵跟他一起坐电梯上楼。电梯里,阿宵一边和黄发男子谈话,一边看着镜子里自己的衣着打扮。虽然自己根本不习惯这种文艺青年的打扮,但是只要炮哥喜欢,他变成什么样,也无所谓。
他想或许自己也如那《霸王别姬》里的程蝶衣,爱段小楼爱到疯魔疯癫的程度。
黄发男子见阿宵不停的瞅着镜子里的自己,手不停的拉扯着衬衫的袖子,随口一句,道:
“阿宵,这不是你平日里的style啊。”
平日里,阿宵总是穿着干净的T恤,脖子里带着配饰,手腕上带着两串佛珠一条腕带,穿着松松垮垮的牛仔裤,新潮的运动鞋,一副追逐新潮的年轻人模样。阿宵听到黄发男子这一句话,愣了愣,尴尬的笑着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镜子里那个眼镜男的衬衫穿的很整齐,手腕上和脖颈间没有任何一件配饰,干干净净,可是阿宵知道,这根本不是自己。
原来,他已经可以为了炮哥,背叛自己的穿衣风格,背叛自己的品味,背叛自己。
“是吗?”阿宵淡淡道。
黄发男子耸肩一笑,然后用长满了老茧的手掌摸了摸阿宵的脑袋,说道:
“阿宵,做你自己就好了。”
阿宵怔了怔,背过身去,透过观光电梯的玻璃,看着楼下那霓虹烂漫的夜景,又瞥了映在玻璃上的黄发男子的影子,问道:
“前些日子,我在街上看到一个很像你的人搂着一个男人进了酒店,那是你吗?”
黄发男子的脸上多了一份惊讶,良久,他淡淡的笑了,说道:“是啊。”
顿了顿,黄发男子叹了口气,说:“阿宵,我喜欢男人。当然,我知道,你也是。”
或许就如动物界一样,同类总能散发出同样的气息,以至于即便黄发男子和阿宵不跟对方坦白,但通过一点点的言行举止,他们也总能明白对方的性取向究竟如何。
阿宵只是咯咯的笑着,没有说话,表示默认。
“可是,炮哥他不是。”黄发男子补充的这一句,让阿宵觉得有些措手不及。
他和炮哥以及黄发男子整天一起练习,黄发男子当然看得出来阿宵喜欢炮哥。可是,他很清楚,炮哥那种脑子不会转弯,迟钝的不行的直男,大概会让阿宵受伤。
“我以前爱过一个直男,费尽心思想要掰弯他,可是后来我才发现,那是个像天堂一般的悬崖。一旦踏下去,绝对会摔得粉身碎骨。”
黄发男子淡淡道,言语里还有一丝警告的味道。
他是过来人,他知道爱上一个不可能被自己掰弯的直男简直痛苦,他不想阿宵这个同类去飞蛾扑火,做一些明明知道结果却还要做的事情。
阿宵闻言,伸出手,踮起脚尖,用柔软的玉手抚了抚黄发男子那道蹙着的眉,安慰道:
“放心,我不会重蹈你的覆辙的。”
黄发男子用大手握了握阿宵的手,苦苦一笑。
03
然后,两人还是装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的走出了电梯,而电梯里的秘密永远都属于阿宵和黄发男子两个人。推开包厢的门,炮哥的朋友们都已经坐定了,一边饮茶一边聊天,而阿宵和黄发男子跟他们都打了招呼,找了位置坐了下来。阿宵坐在主位的旁边一个位置上,他知道炮哥待会肯定会坐在这边,自己想要跟他坐在一起。
谈家常聊八卦之际,寿星炮哥终于赶到。炮哥推开了包厢的门,坐在最里面的阿宵看到他的身影,便是一喜,想着他待会会怎么评价自己今天的装扮,待会自己会怎么给他庆生。
可是,看到跟在炮哥身后的那个身影,阿宵觉得自己就像一张纸片,被风焚烧,化成灰烬,然后散落在狂风暴雨里。
炮哥身后的那个女人不是别人,就是那天他们在麦当劳遇到的那个文艺女青年,那个喜欢读东野奎吾的女人,在阿宵眼里,像白玉兰一样圣洁的女人。
这一刻,绝望和伤心就像绝了堤的洪水,在阿宵心里泛滥成灾,巨大而又冰冷的浪花,一次又一次的冲刷着阿宵那颗脆弱的心。
众人见到炮哥身后那个女子,皆是起哄,而那女子穿着一件鹅黄色的针织衫,一条长款白裙,用手拽着裙摆,害羞的躲在炮哥的背后,作态扭捏,搞得炮哥只好牵过她的手,一把搂在怀里,带着她入座。
阿宵觉得有些晕眩,炮哥和那女子亲密的场景就像一把把刀锋伶俐的匕首,捅进他的身体里。
阿宵多么希望,这只是他的一场梦魇,只要努力睁眼,噩梦就会结束。可是,他反复的眨了眨眼睛,才发现这根本不是梦,而是残酷的现实。坐在阿宵一旁的黄发男子看到了阿宵那张发白的脸,便大手搭在阿宵的肩上,拍了拍阿宵,当作是安慰阿宵。八卦的人们开始发问了,有人问炮哥那女子是谁,他们是怎么认识的,他们现在是什么关系种种问题。
最后,炮哥用筷子轻轻敲了敲玻璃杯的杯沿,示意人们安静,然后将那女子搂在怀里,脸上还有一些害羞的说道:
“首先,我介绍一下,这位是莉莉,我的女朋友。”
“草,炮哥有你的,谈恋爱了居然还瞒着我们!罚酒罚酒!”宾客中有人起哄道。
“对啊,不仅晚来,还藏着这么一个漂亮的女朋友,罚酒!”宾客中有人说道。
炮哥打开了一瓶瓶酒,然后利索的将啤酒倒进玻璃杯,然后一口气将那杯啤酒饮尽。在场的人,除了阿宵,都为炮哥和莉莉鼓掌,唯独阿宵埋着头,不言不语,只是喝茶。
“说说你们怎么认识的?”宾客中的一位女性发言了,阿宵抬头看去,原来是另外一个乐队的女主唱。
炮哥挠了挠有些乱的头发,借着酒劲,突然勾住了阿宵的肩膀,说道:
“我和莉莉认识,多亏了阿宵。”
阿宵看着炮哥那只搭在自己身上的那只手,又想哭又想笑。是啊,如果那天他没有约炮哥在那家麦当劳见面,炮哥就不会遇到莉莉,也不会有如今这么多事了。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射在阿宵的身上,阿宵朝所有人点了点头,不好意思的埋下头去。
后来,酒席之间,炮哥生动形象的描绘了他和莉莉从相识到相知到相爱的过程,除了不停饮酒的阿宵,其余人听的都是津津有味。见大家谈的热火朝天,喝的有些微醺的阿宵放下了手里的高脚杯,假借上厕所的名义,离开了那个充满了喜悦和祝福,那个自己格格不入的房间。
走进厕所,阿宵慢慢踱步到镜子前,然后拧开了水龙头,不停的用冷水冲刷着自己的脸庞。拧上水龙头,阿宵怔怔的看着镜子里的那个男人。
那个男人的眼圈泛红,眼睛里布着一些血丝,神情颓然,脸色惨白,一动不动,就好像一个鬼。
倏地,一滴泪从憋屈了很久的阿宵的眼眶里流出来,紧接着,宛若骤雨急下,泪珠不停的从阿宵的眼里滑落,就像一颗颗落进玉盘的珍珠。阿宵胡乱的用衬衫袖子抹着自己那张颓废的脸,心里默默叫着自己要坚强,可是咬紧唇瓣,泪水依旧在蔓延。最后,情绪崩溃的阿宵干脆用双手捂着自己的脸,站在厕所镜子前不停的抽噎着。
他想,在这么一段感情里,他才是那个最悲哀的人。
良久,阿宵从裤子口袋里取出了那个装着南京锁的礼物盒,然后用颤抖的手将挂在自己脖子里的那把南京锁的钥匙取下。
这一把钥匙,阿宵出门前才带的,算起来,他才带了三个小时。
紧紧的握着那把钥匙,阿宵的泪控制不住,又来了。
苦苦斟酌,阿宵狠下了心,将那把还残留着余温的钥匙放进礼物盒里面,而阿宵哭着又笑着,像个疯子。
他很难过,因为他可能要把炮哥的手交给别人了,他可能要将炮哥的未来让给别人了。
阿宵整理着自己的面容,装作无事发生,推开了包厢的门,入座。赠送礼物的时间到了,轮到阿宵时,阿宵将那个装着南京锁和钥匙的礼物盒递给了炮哥。
炮哥接过礼物盒,然后打开一看,看到了那把南京锁和钥匙静静的躺在礼物盒里,惊讶的看着阿宵,道:
“阿宵,原来是你先买走了!”
看来,在阿宵之后,炮哥也去了那家店,不过,阿宵是买给炮哥的,而炮哥大概是买给莉莉的。
阿宵默默的点了点头,而炮哥干脆一把把他搂进怀里,大声的叫喊着:
“阿宵谢谢你。”
闻着炮哥怀里那股酒气和古龙水混杂着的味道,小心的拽着炮哥的衣领,阿宵顿时想哭。
因为他是那么的爱恋着那个怀抱,爱恋着那个人。
这一张网,他不想脱逃,也无法再脱逃。
最后,众人举杯,为炮哥庆生,为炮哥和莉莉祝福。灯火交辉呼应,唯独没人看到阿宵那双噙满了泪花,却努力笑着的脸。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那句我爱你的话,他吞进了肚肠里,等着它溃烂发脓,独自忍受着痛。

、良宵(五)

01
四月天,一家专门招待同性恋的小酒吧里,阿宵懒懒的瘫在红色的皮沙发里,手里执着一个装满了伏特加的玻璃酒杯,然后猛地往自己的嘴里灌去。酒桌上的空酒杯多的已经数不清了,而他也已经忘了自己今夜到底喝了多少杯酒了,是不是比昨天多一点。
这些天,他的过很痛苦,每天白天,他要装作精神饱满的去练习室和炮哥他们一起练习,而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他就像一只没人要的夜猫,随便钻进一家酒吧里,独自买醉。
各色霓虹之下,有人依偎着自己的恋人,窃窃私语,也有一群好友,在雅座里喝酒狂欢。阿宵看到这些人,再想想自己孤身一人,便有多喝了几口酒。
差不多凌晨的时候,喝到烂醉的阿宵接过别人递过的酒杯,狂饮起来。喝完那杯酒,阿宵只觉得自己头晕目眩,浑身燥热。下一刻,他似乎被人强制搂在怀里,强制的被人用嘴吻着。
那个吻不是崇先生的,因为太过粗暴,那个吻不是炮哥的,因为阿宵他从来没吻过炮哥。
想起炮哥,阿宵的心里便多了一份阴暗,干脆伸出自己那双手,搂着那个人的脖子,嘴里发出一声又一声充满了诱惑的嘤咛。
阿宵他想,算了,谁都可以,他都无所谓了。他这样大概算是破罐子破摔了。
那个人的技术很精湛,一边用舌尖挑逗着阿宵敏感的神经;一边又用手撩拨着他脖颈间的每一寸肌肤,搞得阿宵觉得自己已经登上了云端,飘飘欲仙。
就当阿宵沉迷于此的时候,穿着一身西装的崇先生双手插在西裤口袋里,冷着脸走到阿宵面前,看着那个趁阿宵喝醉随意吃阿宵豆腐的男子动作着,怒气横生。崇先生瞥见酒桌上那瓶装着白色的粉末的瓶子,又看了看阿宵的神情,怒不可言,干脆单手解开了领带,顺手脱去了身上那件碍事的西装,将压在阿宵身上的那个男人捞了起来,扬起拳头,狠狠往那陌生的男人脸上砸去。
崇先生虽然年上三十,久经商场,可年轻时也混过各大夜店,是个不折不扣的打架高手。
那陌生男子被打倒在地,正想起身反击,崇先生直接提起一个啤酒瓶,往那陌生男子头上砸去,打的他头破血流,疼的叫娘。那陌生男子捂着自己血流不止的伤口,指着崇先生,要报警抓他。崇先生脸上布满了狠戾之色,直接往那陌生男子的腹上踹了一脚,将自己律师的名片甩到那陌生男子的脸上,然后一语不发的径直走到阿宵面前,将神志不清的阿宵横抱起来,离开了酒吧。
崇先生将阿宵塞进了自己的车子里,用手抚了抚阿宵发烫的额头,心疼的看着一脸痛苦的阿宵,淡淡道:
“宵,这样的你才不是你。”
阿宵听到了崇先生的声音,忍着心里的难受以及从身上传递过来的欲火,痛苦的说道:
“崇,我好难受。”
“我带你回家。”崇先生说完,帮阿宵系好安全带,驾着车往自己家驶去。
其间,阿宵忍受不了氯胺酮对他理智的侵蚀,干脆摇开车窗,让夜风灌进车子里,对着窗外大叫起来。寂静的街上除了阿宵痛苦难受的尖叫,再也没有别的声音。
到了崇先生家楼下,崇先生将阿宵背在身上,上了处于二十三楼的家。推开家门,崇先生摸着黑将阿宵放置在沙发上,然后打开了客厅里的灯,脱去了身上的西装,再去吧台给阿宵倒水。
阿宵难受的大口呼吸,纤细的身子蜷缩在沙发里,瑟瑟发抖。
氯胺酮的作用过半,阿宵的瞳孔放大,心跳过速,各种幻觉竞相出现在阿宵的眼前,让他分不清梦境与现实。
只着衬衫的崇先生,手里端着水杯坐到阿宵的旁边,本想让阿宵喝些水清醒,可谁知,平日里力气不大的阿宵竟然将崇先生扑倒在沙发上,用颤抖的手粗鲁的解着崇先生的衬衫,哭泣的求道:
“崇,我好难受,快给我。”
崇先生担心的推开了阿宵,用衬衫的袖子擦拭着阿宵脸上由于兴奋流下的汗,说道:
“宵,忍忍就过去了。”
这一刻,阿宵觉得眼前的崇先生长得越来越像炮哥,不仅面容像炮哥,连声音都变得像炮哥。阿宵匍匐在崇先生的身上,想要释放身体里的不安和躁动,不停的用舌尖勾勒着崇先生的唇瓣,手上动作也不停,像一只发春的猫,笑着喃喃道:
“炮哥,我要。”
听到炮哥这两个字眼,崇先生的心里早就凉了一片。
他想,怎么又是那个叫炮哥的人,难不成自己上辈子欠了那炮哥什么,这一次只能一次一次的当他的替代品,去抚慰寂寞无助的阿宵。
明明先遇到阿宵的人,先爱上阿宵的人,被阿宵折磨的人,是他才对。
想到这里,有些恼怒的崇先生推开了阿宵,然后费力的将阿宵扶了起来,将神智溃散阿宵拖进了卫生间里。卫生间里,阿宵趴在浴缸的边缘,而各种幻觉不停的在他的眼前上演。他放佛看到炮哥和莉莉两个人浑身赤裸,一起躺在浴缸里嬉戏着,上演一场激情无比的限制级大戏。
阿宵信以为真,拼命的用手拍着浴缸的边缘,一边哭一边朝着无人的浴缸大吼着:
“不要!”
立在阿宵旁边的崇先生手里还忙着接秘书的电话,但又担心阿宵,只好吩咐秘书先挂电话,稍后再谈。见阿宵又哭又嚎,崇先生无奈的摇了摇头,拧开了龙头,按下了花洒键,冰冷的冷水便从花洒里喷洒出来,淋在阿宵的头上。感到冷的阿宵挣扎着,想要起身逃开却浑身毫无力气。
崇先生抱紧了阿宵的身子,将阿宵的头强行按着,让冷水冲着他那发热的脑袋,难过的看着天花板,吼道:
“宵,我拜托你,清醒点!”
阿宵的凄惨的叫声响彻整个卫生间,崇先生只是紧紧的搂着他,默默流泪。这些日子,阿宵为了莉莉和炮哥的事情神伤,可崇先生还不也为了阿宵和炮哥的事情难过的不行。
回过神来,阿宵转过身,搂着崇先生的脖子,一边抽泣一边说道:
“崇,我好像中了一种毒。那种毒每天都在我的身体里流窜,我戒不掉。”
崇先生见阿宵趋于冷静,便拍了拍阿宵的肩膀,安慰道:
“没关系,我会帮你一起把毒脓给挤出来。”
“崇,我爱上了一个直男,可是这世上有三十六计,唯独没有掰弯计,让我掰弯他,让他爱上我。”顿了顿,阿宵咽着泪,又道:“无计可施的我该如何是好?”
崇先生用湿润的唇吻了吻阿宵,随即执起干毛巾擦拭着阿宵湿透的头发,喃喃道:
“那就忘了他好了。”
说到这里,阿宵疲惫的坐在地砖上,绝望的摇了摇头。
他怎么可能忘记自己爱的人,他怎么可能狠得下心让自己忘记自己爱的人。
崇先生见阿宵摇头,没有再说话,只是帮阿宵将身体擦干净,背他到自己的床上,看着他睡着,才转身离开房间,去书房继续自己的工作。
02
春天过去,夏天如期而至。自从炮哥和莉莉的关系公开之后,炮哥和阿宵他们一起练习的时间越来越少,大多的时间都在陪莉莉游山玩水,看尽风景。当然,阿宵也忙着自己大学毕业论文的事情,和炮哥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少,以至于每当阿宵和炮哥再次见面的时候,阿宵总觉得自己和炮哥的关系愈加的疏远。
本来,他和炮哥是那么的亲密无间,可以一起滚在练习室的沙发上,一边喝着苦咖啡一边讨论东野奎吾的书或者是曲子的事情,可如今,隔阂就摆在那里。
就如有裂痕的镜子一般,再怎么拼也拼不完全甚至碎的越快。
这一天,是阿宵大学同学的生日。阿宵和几个大学同学放了学,一起从学校走出来,准备为那个同学庆祝生日。夏天一到,街上便多了一处风景线。女人们似乎使出浑身解数,将能脱去的都脱去了,能不遮掩的都不遮掩了,只为了那么清凉一刻。
有长发披肩的姑娘穿着性感的热裤,露出两条白花花的大长腿的,有胸涌澎湃,头发油水光滑的姑娘穿着超短裙的,裙摆随风摆动,似乎下一刻就会露出一点点娇羞的小性感。
除了阿宵,年轻气盛,胸腔里有一股热血的直男们看着街上的这些风景线,不停的咽着口水,个个脑子里幻想着一些不切实际的事情。阿宵扶额,看着自己一个个如即将扑食猎物的饿狼,便是无语。
女人这种动物,阿宵从中学时期就不喜欢了。倒也不是谁掰弯了他,经受了父亲为了姑姑欠下的巨额高利贷过劳而死,母亲仗着年轻貌美的资本跟着有钱人离开了他以后,他就再也不喜欢女人这种动物了。
他始终觉得女人是种很复杂的动物,比如他觉得之前自己那个中学女班主任特别的复杂,觉得大学学院里的女生宿舍特别的复杂,觉得住在自己公寓那栋楼里的几个整天聚在一起唧唧歪歪的谈着别人家事的老太婆特别的复杂。
他喜欢男人是因为男人没有女人的那种拐弯抹角,无论是感情还是工作,足够直接。
虽然有些男人比较奇葩,会和女人一般扭捏,但阿宵至今认识的男性朋友都十分直爽豪气,让阿宵觉得和他们处的很愉快。
过了十分钟,走到学校不远处的小饭馆,阿宵正想跟着他的同学一起进门,转过头,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那个女人长发及腰,肌肤细滑,白皙如雪,可是今天的她穿的不是往日那种针织衫长裙子的文艺范,而是露肚脐的T恤陪牛仔短裙,性感火辣。当那个女人提着一只手提包走过的时候,男人们都会朝那个宛如一颗璀璨的明星的她看去,甚至有的还会吹口哨,为的是博她一笑。诚然,不出阿宵的意料,莉莉她转过头去,捋了捋长发,对着那个朝她吹口哨的男子抛了个媚眼。
莉莉她在阿宵的心目中是朵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白莲,可如今当阿宵看到这么一副光景,他觉得自己好像被莉莉这个奸诈的女人骗了。
当然,炮哥应该也被她那副人畜无害的表象骗了。
站在远处的阿宵凝视着莉莉,而莉莉只是径直走到街口,似乎在等待着什么人。三分钟以后,一个穿着西装,腆着大肚子的老男人出现在街口。他走到莉莉面前,亲昵的捏了捏莉莉的脸蛋,顺手摸了一把莉莉的屁股,然后搂着莉莉的腰往街的另外一边走去,而莉莉踏着自己那双高达十厘米的高跟鞋,扭着自己的身段,取悦着身旁的那个老男人,跟着他往街的另一个方向走去。阿宵的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儿,干脆放下了手里的事情,和同学们仓促道别,然后撒着腿往外面跑去,像一根飞速的箭矢。
那条街的另一边是各大宾馆林立的地方,有高档如希尔顿,低档如民营小宾馆,这些事情,阿宵大学里的同学都知道。
跑过一个转角,体力不支的阿宵喘着气,擦着额上的热汗,眼睁睁的看着莉莉和那老男人进了一家连锁酒店。当阿宵赶至连锁酒店,大堂里早就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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