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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蒙王朝 作者:小爷不是受 完结-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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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困,失去了机会。我探听到浩淼阁中《花间集》被人取出,这是掌心楼失传秘籍,若是归还掌心楼,就是一件大功,一件有资格争夺红痣匕首,争夺掌心楼主的大功。”
“你是想让沈听河竞争掌心楼主?”羽歌夜听出了他的意思。
沈万山摇摇头,笑意盎然:“虽然沈听河是我的外孙,我却不能给他任何优待,想不想参与这场竞争,还要看沈听河的意思,我只是尽掌心楼主的使命,通知有资格竞争的人罢了。”
“你快死了?”羽歌夜半点分寸不留的说。
沈万山用匕首缓缓在亭柱上划下一条竖线:“没错,掌心楼建立两千年,却已经有了近七十位楼主,我已经是最长寿的楼主之一,不过若我的一生是这条线,我也就还剩下这点时间。”他在这条直线最后不到十分之一的地方划下一道横线,“现在是年轻人的天下,我也只是替他们暂时看着红痣而已。”说完他转头看向羽歌夜,“至于是否让沈听河参与争夺,我想你的意见更加主要吧?”
“竞争者都有谁。”羽歌夜思忖着开口。沈万山却晃晃匕首:“掌心楼是情报机构,不是竞赛场地,找出对手,也是争夺战的一部分,动用任何能动用的势力,就是争夺的原则,如果你帮助沈听河赢了,掌心楼还是会认可他。”
“难怪掌心楼楼主更换频繁,这把匕首,简直就是凶器。”羽歌夜终于明白了所谓竞争的规则,不过是胜者为王四个字,“我回去会和听河说这件事,想不想参与,就是他的事。”
“过几天我会去皇宫看你,到时候告诉我答案吧。”沈万山手掌一翻,红痣就隐没在衣服里。掌心楼说是情报机构,其他阴暗勾当也没少做,否则纳兰何必将自己的匕首作为传承的信物。如果真的能把这支势力握在手里,当真是好处无限。
羽歌夜正准备和鱼玄机说话,却听到紫杏推门而入:“桃源倌人,外面来了好多官府的人,说是要搜索逃犯!”
、27红薯老饕
一年二百二十八天,早不来晚不来,偏偏今天来搜查,怎么想也不是巧合。紫杏报了消息之后就悄然退下,显然并不惊慌。
“饱暖这么大的地盘,背后总有些官府势力吧,就这么被人欺上门来?”羽歌夜故意激将。
沈万山哈哈大笑:“你放心,饱暖真想藏个逃犯,这天下还真没几个人能搜出来。再说了,饱暖背后撑腰的靠山,你真猜不出来么?”
羽歌夜转念一想就囧了,饱暖是掌心楼的产业,掌心楼是纳兰所创立,纳兰是为圣师唐金熙服务的,饱暖背后的总boss,其实就是唐族啊。
“今天的事就到这儿吧。”沈万山领着羽歌夜向桃花坞后面走去,“等到我去皇宫看四殿下的时候,有什么事再行商量。”
羽歌夜也想看看沈万山的实力如何,沈万山同样想给羽歌夜一个“深刻”印象,在知晓彼此的实力之前,任何承诺都没有意义,所以羽歌夜并没有答应或拒绝任何事。
桃花坞中满是桃花,周围院前也涂着浅粉深白,颇有乱花迷人眼的效果,沈万山三绕两绕,竟然在一树碧桃之后,又找到一扇小门,出得门来,是条砖石小路,两侧悬着浅浅红灯,别有暧昧气息,怕是晚上也是一处别有用处的欢乐场所。
“能知道来搜查的,是哪边的人吗?”羽歌夜漫不经心的开口,倒是同样跟着他的鱼玄机笑道:“四殿下心中早有答案了吧,何必多问?”
羽歌夜最烦这种谋士自以为智商高人一等,就处处说半句留半句的样子,但偏偏鱼玄机还猜对了,他和楚家兄弟出宫,只有清梧院的人能知道他不见了,而能接到消息,又派人来搜查的,只有那位温和待人的太子哥哥。
即使同样是嫡出,只要羽良夜头顶上还有着太子二字,只要他还能穿着那身明黄色的太子礼服,羽歌夜就要输他一头。星盘十局的第二局,也就是赌羽歌夜能不能成功把这位好哥哥拉下马,为自己的衣服换一身颜色。
“听说岳麓书院远在锦官城,玄机先生远来云京,绝不是只为了看看歌夜吧。”羽歌夜看着饱暖内雅致风景,这饱暖就像是重重楼阁组成的小千世界,明明知道官府士兵已经到了门口,在里面却察觉不到一点骚乱。
鱼玄机抱着幽篁琴笑道:“自然是想来会会京城太学三千国子,为自己挣点名头。”
羽歌夜兴致盎然:“哦,那到时候羽歌夜一定要去太学围观盛况,说不定还能和玄机先生讨教一二。”
“若是能收四殿下为门下桃李,也算不虚此行。”鱼玄机看着羽歌夜左右乱看的眼睛道,“起码能把饱暖楼内奇门布局,为四殿下解说一二。”
羽歌夜试图记住饱暖布局的行为被人看穿,也并不着恼,青楼从来争斗最多,兴衰只在一夜之间,饱暖能屹立几十年不倒,自然有过人之处。这独栋小院不仅景色风雅,而且暗藏玄机,布局如同迷宫,竟然就从饱暖中,走到了街外一条小巷。
这小巷里有好多小吃摊子,夏季正热,还有卖炒冰酸汤的,羽歌夜看了一眼,绝对不会产生“生在皇宫的皇子见到街边小吃觉得是人间美味”这种愚蠢想法,且不说宫中御厨千挑百选,各色美食如同流水,单说以他的身份,街边随便吃份食物,在这个医药毒达到奇高境界的世界,说不定就死得不明不白。
“就此一别,来日再见。”送到后半程,沈万山已经隐去行迹,鱼玄机也拱手道别。
和沈万山约见紫禁城,自然看的是掌心楼的实力。和鱼玄机约见太学,看的就是鱼玄机的实力。从目前局势,羽歌夜最好的选择,就是先去神庙,暂避京城政治漩涡,发展自己。岳麓书院说是靠近锦官城,其实更靠近艾露尼神庙。如果鱼玄机能在太学辩论中赢得景帝钟爱,羽歌夜就能以求学为名跟他一起前往锦官城,算是当前最好选择。
鱼玄机一身素衣,背上青布琴囊,真是颇有高人风范。羽歌夜摘了额角发辫饰品,摘去身上众多装饰,石青衣服并不起眼,就在人群中穿梭而行,却听到一声颇为耳熟的声音。
“你能不能管好那张嘴!再有十袋金子也不够你花销!”这气急败坏的嗓音,这熟悉的破旧羊皮袄,这熟悉的非主流抽象发型,不正是曾在城门口遇到的兽人和羊皮袄老头。
“这位公子,他吃的这烧红薯可还值三文钱,您到底是给还是不给?”像是问话,语气可是鄙夷的很。羽歌夜回头一看,就见一个小摊,用铁皮围着一炉热炭,燃着烈火,正在烤红薯。这所谓红薯和前世所知并不一样,表皮极硬,要以大火烤到表皮焦黑如炭,摔破之后再吃里面金黄的红薯肉。看着面红耳赤,显然囊中羞涩的兽人少年,羽歌夜笑着从衣袋里拿出了三文钱递给了店家。受过众多宫廷剧轰炸的羽歌夜,可不会傻到拿宫中府库银子逛大街,从金锞子到碎银铜钱,羽歌夜都准备下了。
“是,是,是”银雨霏拿手指着羽歌夜,头像只小鸡一样往前探着,像是要跪,又像是有点反应不过来。“是我。”羽歌夜无奈地接下他的话。那羊皮袄老头却伸腿踢踢阿白:“嘿,小子,给我买个淋漓楼烤蹄髈去。”
“这,四爷。”洛城白露出有些囧迫的表情。“老人家若是想吃,何必买来,直接去淋漓楼岂不是更好?”羽歌夜温声说道。
羊皮袄老头三口两口吞下热乎乎的红薯,烫得脖子直梗,张大嘴自己扇扇,一股口臭扑鼻,阿白
忍不住皱起眉头:“还是你小子上道啊,不像这小子,抠得要死。”
银雨霏却气得七窍生烟:“你把四殿送的金豆子全给花了,现在还好意思吃白食?”
“无妨。”羽歌夜挥挥扇子,羊皮袄老头已经在前面趾高气昂地带路,还用不知何处抽来的扫帚枝子剔牙,“还没问过公子姓名。”
“草民姓银,名雨霏。”银雨霏也看出羽歌夜是便服出行,略微有些紧张。
“银族?”羽歌夜略感惊讶,只有他自己知道,听到这个姓氏的瞬间,心里已经起了警惕之心。
羊皮袄老头却哈哈大笑:“他算什么银族,你见过兽型是熊猫的银族么?”被老人一口道破兽型的银雨霏真恨不得一脚踢死这个馋死鬼。虽说有百族姓氏,但是经过漫长通婚,除了那些血统纯粹的贵族,很少有人兽型和自己的姓氏还相符合。熊猫是竹族兽型,银却以狮子为兽型,银雨霏显然只是刚好具有这个人数极多的姓氏罢了。
银雨霏此时真是不知手足该往哪里放,他比羽歌夜还要大上三岁,却觉得这少年真是气度惊人,他唯一佩服那个馋死鬼老头的一点,估计就是他万事不怕的神一样心态了。
淋漓楼自然就是经常出现的著名酒家,不过淋漓楼主营蜀地风味,以辣为主,所以名字既有畅快淋漓,也有大汗淋漓的意思。羽歌夜自小体弱,饮食寡淡,很少有机会吃这样辛辣的食物。选了二层靠窗三座,老人抬腿扪虱,眼也不抬就报了十来道菜。银雨霏想死的心都有了,高谈阔论让四殿下刮目相看的那点心思彻底被馋死鬼喷溅的口水浇灭了。
“老人家真是老饕客!”小二攒了一句,便转会内堂。
羽歌夜不由有些好奇道:“原来老人家和雨霏兄认识。”银雨霏听到这句话就更是羞愤欲死,当日城门,他还可以假装是个为可怜老人路见不平的仁义圣徒,现在被四殿下亲自戳破他和这老头通行一路的事实,恐怕四殿下对他的印象已经一落千丈。
“嘿嘿,这小子比写字输给了我,所以就要供养我一路咯。”老人一说这句话兴致盎然,凑近桌子,“我跟你说,别看这小子一副文文弱弱的样子,单看臂力,身材不赖。”
这话一出口,让羽歌夜也只能用扇子掩着嘴角,看着那位没吃上蜀菜,就已经满面通红冒出热气的银雨霏。
这老头当真不客气,上来十五道菜,除了羽歌夜用水涮过尝了几口,银雨霏又吃了不到一盘菜量,几乎全进了老头嘴里。吃完之后,老头子心满意足用牙签剔着牙:“今天就吃到这儿,你付了帐就走吧。”羽歌夜并不意外,拱手笑笑:“那小子就先行一步了。”到楼下结了帐,羽歌夜就径直走了出去。
“四爷,你,你今天莫不是着魔了?”洛城白百思不得其解,他心中的羽歌夜,当然是慈悲为怀普度众生神祇心肠,但也不至于对这么个老怪物如此和颜悦色近于谄媚吧?
羽歌夜摇摇扇子,回头看看还在淋漓楼上缓食的老头,语气深幽:“你见过穿着那样的羊皮袄,靠在烧红薯炉子上毫发无伤,还能用手指直接拔下和热炭无异的红薯皮的人么?”
于此同时,在淋漓楼上满足地摸着肚子的老头用眼角余光瞥了渐行渐远的羽歌夜一眼,哼哼道:“真是比他爹还狡猾的小狐狸啊。”
、28听河入楼
“四爷,青楼玩的爽不爽啊?”楚倾国一把拉住羽歌夜,他在唐府憋屈要死,羽歌夜却去青楼闲逛,当真嫉妒得不行。
羽歌夜却摇摇扇子,温柔笑道:“倾国,饱暖中大多是兽人为主,有些口味奇重的客人,颇喜欢那些狮子,豹子,狼犬,熊猫”说到这儿,楚倾国就已经一脸菜色地摆摆手,不肯再让羽歌夜说下去。
“停车!”车到皇宫北方玄武门,却被守城将士拦下,“请出示通行凭证。”羽歌夜静静听着,他出宫一事并未向上通报,虽不严重,但是不被人知道自然最好。按理检查了出入宫禁的凭证就该放行,却听守门小校说道:“宫门即将关闭,为防出什么差错,我们要上车检查,还请悬帐见谅。”
“悬帐是什么身份,怎么能被你随便看来看去?”现在驾车的正是洛城白,自然不会允许。
“例行抽检,还请悬帐配合。”小校却不卑不亢。
“倾国悬帐要进宫,你们还废话什么?”有些傲气清朗的声音响起,羽歌夜身体一震,没想到竟然是长殿下羽惊夜。
外面一片甲胄行礼的碰撞声:“参见长殿下。”楚倾国和楚倾城也要下马车,羽惊夜挥挥手:“不用那些虚礼。
“都让开吧,我护送倾国悬帐进宫。”羽惊夜开口,外面又嘈杂一阵,最终马车还是缓缓而动。
羽惊夜似乎乘马而行,声音挨得极近:“你不是老四宫中的那个书童么?”
“长殿下过目不忘,正是小人。”洛城白恭敬地回话。羽惊夜笑道:“看来老四对倾国悬帐心意十足,连回家都要派你跟着。”
“倾国初到宫中,不敢谮越,所以特地从四殿下那里借了阿白。”楚倾国靠近车窗解释,并未掀开窗帘。
羽惊夜笑道:“唐柱国不日就要回返界碑关,镇守北莽,为大隆扬威,多见见也是应该的。如今北莽防线安稳如山,我倒真想去玉门关见识见识西凤景象。”
“长殿下有此壮志,是国家之福。”楚倾国恭维几句,马车便和羽惊夜分道扬镳。“就凭他那点本事也想驻守西凤?不过是去赚取军功罢了。”楚倾国极其不屑。
“长殿下是龙子凤孙,自身本事并不重要,只要他到了玉门关,便是对守边将士的极大鼓舞,能够笼络军心。”一路安静的楚倾城此时轻轻开口,接的虽然是楚倾国的话,看的却是羽歌夜。
“内圣外王。”羽歌夜轻轻吐出四个字,楚倾城浑身一震。圣道有言立嫡立长立贤,但是大隆朝建国以来,却只有一位由太子登君王。羽惊夜占着一个“长”,若是军权在手,内有朝野呼声,外有王霸之力,内圣外王,说不定就能坐上那张龙椅。
不止羽惊夜心怀不轨,年纪渐长的皇子们,谁不会动点歪心思。不过棋错一着满盘皆输,现在人人都下了水,只有最耐心的人,才能摸到那条鱼。
在坤宁宫前羽歌夜便悄悄下车,唐修意必然早就知道羽歌夜不在宫中,但是他却一句话也没有说,羽歌夜回到清梧院,却看到碧屋梧桐下,站着太子殿下。
“太子哥哥。”羽歌夜摆起一张笑脸。羽良夜回过头来,用手挽起羽歌夜鬓角头发:“怎么今天没戴我送你的发筒?”
“今儿去天一楼看书,便没带那些劳什子,不小心睡在那儿,现在脖子还有些疼呢。”羽歌夜皱皱鼻子,不适地摸着自己的脖颈。
“你怎么总是这么不小心,可用传太医看看?”太子伸手按着羽歌夜的脖颈,力度舒缓适中,让羽歌夜十分受用,不过他还是马上躲开:“太子哥哥可折杀我了,不过是一时歪着,没有大碍,睡一觉便好了。”
“我也只是来看看你脚伤好了没有,既然都能出去看书,想必是好了。”太子宠溺地摇摇头,“既是如此,便早些歇了吧,明日若是起晚了,竹师绝不绕你。”
“知道了。”羽歌夜将太子送出宫门,直到回到卧室才沉了脸。
“太子来了不到半个时辰,还留下了一本书。”沈听河把书交到羽歌夜手里,上面写着《异兽宝鉴》,乃是劝诫人们不要沉迷美色的讽喻小说。羽歌夜手指紧紧捏着书的一角,微微一笑:“这书倒没听过,当真要好好看看。”他把书放在桌上,书的一角留下了一个清晰指痕,他面无表情地把茶碗打翻,洇湿了那一角,“拿出去好好晒干,这可是天一楼的藏书,弄坏了可就不好了。”
沈听河捧着书出去,不敢打扰这种状态的他。羽歌夜从袖里取出念青菩提子,缓缓转动,平静表情慢慢从心而发:“看来岳麓书院一行,要尽快了。”
等到沈听河回来,羽歌夜直言不讳:“听河,你从浩淼阁拿出了《花间集》,可有什么想法?”
“听河能有什么想法,都听四爷的。”沈听河不卑不亢。羽歌夜盯着他看了良久,才展颜微笑:“你的东西,争不争都随你。”
“听河有几斤几两,心里清清楚楚。”沈听河抬起头,眼眶微红,十分诚恳,“希奇愿为四爷卸甲,听河也愿为四爷手中刀。”
羽歌夜才不会相信,这么短时间就能让人对他掏心掏肺,不过沈听河终究有个态度,他也不介意给沈听河一个机会:“你姆妈当年失去的东西,自然要由你夺回来,这是好事。”大打亲情牌,羽歌夜知道自己的话很卑鄙,不过有用。
此后几日,宫中风平浪静,太子殿下也再未登门,羽歌夜把《异兽宝鉴》细细读了一遍。羽歌夜前世也曾有本《品花宝鉴》,与《异兽宝鉴》异曲同工,都是讲青楼楚馆故事,用种种迷恋之后的无情,劝诫人们不要沉迷美色。不过比起《品花宝鉴》中种种伪娘,《异兽宝鉴》的审美情趣实在是让羽歌夜十分汗颜。太子拿来的还是所谓“洁本”,将种种香艳情节都淡化,但是对于兽人“品相”的描写,还是让羽歌夜感觉自己的三观受到了颠覆,以至于看到希奇那双圆溜溜的眼睛都忍不住想,豹头环眼,身怀名器。
他努力晃晃头,想要清除脑中的不良思想,便走出屋去,想要站在碧屋梧桐下舒展筋骨,却突然面色古怪,对今日当值侍卫伸手一招,便回了屋中。
“四殿下有何吩咐?”这个名叫费扬的侍卫出身费家,也算家世不俗,平日不显山露水,从未引起过羽歌夜注意。
“沈楼主,还要装下去吗?”羽歌夜施施然开口。费扬瞪大眼睛,旋即轻哼一声,身高竟然微微缩了几厘米,从脸上拿下一张面具,正是沈万山。
“你放心,这小子被我放倒,藏在他床下面了。”沈万山嘿嘿坏笑,羽歌夜也不理他,招了沈听河进来。沈万山神色复杂地看到沈听河一点也不鸟他,直接站到了羽歌夜身边,分外安静。
羽歌夜上下打量沈万山一眼,武圣高手想要混入皇宫也十分艰难,沈万山必然还有其他内应,才能从容出现在自己面前,单就这分资源,确实让羽歌夜十分垂涎:“明人不说暗话,半本《花间集》,你拿什么来换?”
“自然是另外半本。”沈万山眯起眼睛看着沈听河,“不过花间集是本门至高武学,若是沈听河学了,可就代表他成为掌心楼楼主候选。”
羽歌夜从沈听河手里接过那本秘籍:“浩淼阁藏九品武学,天一楼容天下经典,这两座书楼都建在宫中风水眼上,看似防备松散,实则机关重重,比进入皇帝寝宫还要艰难,你这半本书,换的未免太过容易。”
“掌心楼有掌心楼的规矩,我绝对不会插手。”沈万山摇摇手指,“你早就对掌心楼动心,何必锱铢必较呢?要知道整个大隆王朝,能获得资格的人也不超过五指之数。”
“沈听河加入掌心楼,绝不是等着最终争夺就行吧?”羽歌夜才不相信有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否则掌心楼早被人渗透,成为私产。
沈万山和羽歌夜随手换过那本他费尽心机的秘籍,就像街边小儿互换连环画小人书一般:“那是当然。掌心楼买卖情报,也买卖人命。掌心楼每次争夺,候选人最多五个,都以手指命名,你的沈听河,就是无名指。想要成为最后的掌心红痣,自然要沾满鲜血,只有完成我发下的刺杀任务,他才能有最后资格。”
“那你还说若是我能从你手中夺走红痣匕首,我就是掌心楼主!”羽歌夜不屑嘲讽。
沈万山却认真点头:“没错,击杀上代楼主,便可直接获取最终决战资格。”羽歌夜顿时被哽住,且不说这家伙武圣实力,单说易容隐匿本身,想找到他恐怕都不容易,想杀他还真是不容易。沈万山把一枚指环扔到桌上:“璧君该教过你怎么用这指环吧?好好努力吧,在去真正的‘掌心楼’最终决战之前,你要除掉的人还有很多。”
沈听河却没有马上接过:“如果我要竞争,无论任务目标是谁都要出手?”
沈万山神色古怪地看了羽歌夜一眼:“那就要看你够不够狠了。”说完他便转移了话题,“我还给你带来了一件礼物,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听他这么说,羽歌夜肯定要看一看,沈万山却径重新易容消失于皇宫中。
沈听河拿起那枚指环,在指尖旋转:“我是无名指,说明前面已经有三个人得到了资格。想要参与最终争夺,我必须倾尽全力才能赶上他们的进度。”
羽歌夜知道他的意思:“大胆去吧,大不了,我想办法把沈万山这个老妖怪杀了便是。”
这话说得狂妄至极,沈听河却微微一笑,正式将那枚雕着一只古怪盘蛇的戒指戴在手上。
沈万山直到晚上才回到羽歌夜房中,羽歌夜终于知道为什么以他的本事也要藏那么久,因为沈万山竟然带了一个小孩进来,说是小孩,也有□岁的身高。羽歌夜还以为沈万山有什么古怪癖好,皱眉把小孩身上的布掀起来时,他却愣在当场,因为那个还在昏迷的小孩,长相竟然和羽歌夜有九成相似!
、29祈福消灾
“难得之宝。”羽歌夜左右端详,普通人或许难以在第一时间反应到别人和自己的相似,但是曾经细致观察自己今生前世容貌差异的羽歌夜,却知道这个少年若论容貌程度,只有八分相似,若论病弱气质,却达至九分。
“可惜有一点美中不足。”沈万山轻轻揭开少年额头的角,原来是伪装的,“他是个兽人。”
“谁说是美中不足,这才是完美无缺。”羽歌夜探手把角摘下,指尖沿着少年的脸颊弧线划过,他观察过自己的脸,却很少这样体会自己的脸,孱弱中带着倔强,淡然中带着痛苦,“我见犹怜啊。”
沈万山忽然觉得毛骨悚然,影卫,死士,替身,他曾想过羽歌夜种种作为,但是看此情此景,就像这昏迷少年才是真正的羽歌夜,而此时诡异俯视他的人,则是降临人间的妖怪。
“这份大礼,我收了。”羽歌夜伸出手来,沈万山从怀中取出一个小筒,羽歌夜从里面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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