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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之亡灵召唤师 作者:十日十月-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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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看着安淮的笑容直发愣,然后又富有深意地看了几眼约翰,约翰有些不自在,他刚要张口,安淮就说话了:“约翰,天都快黑了,我们在这先吃些东西吧。”
约翰摆了摆手:“不了不了,你吃吧,我要回去了。”
“那可不行,约翰,今天要是没有你,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要好好谢谢你,难道你不赏脸跟我吃顿饭吗?”说完后,安淮在心里咂咂嘴,想自己说话怎么也这个腔调了?
约翰有些不好意思,可他拗不过安淮的坚持,最后只得同意。
幸运旅店
老板招来一个年轻的侍女,给他们安排了个不错的位置,那侍女领着俩人来到一张小圆桌跟前。
“米兰先生,还有这位年轻的先生,请问你们要点些什么?”侍女也是个普通人,她看着约翰时,眼中有些崇拜。
约翰没有急着开口,安淮就问:“你们这里有什么?”
“我们这的招牌菜是三角后腰牛排,三枚银币一份,炸鸡、香肠、煎薄饼、面包、烧烤马铃薯也不错,都是一枚银币一份,喝的有牛奶、热可可、苹果汁、莱姆酒,也是一枚银币一杯。”
安淮从不是抠门的人,再加上他觉得这些食物真的不贵,于是他说:“约翰,吃三角后腰牛排怎么样?”
这道牛排是旅店里最贵的菜了,约翰有些不好意思:“不用了。。。随便吃些简单的就可以。”
安淮听他这样说,就知道他不是不爱吃,可能是怕贵,于是就自作主张说:“来两份三角后腰牛排,来份炸鸡,来份煎薄饼,再来杯苹果汁。”
约翰赶忙说:“安,你点太多了。”
因西餐给安淮的观念就是小份,所以安淮并不认为这些很多,他以为约翰只是客气的说辞了,他问:“约翰,你还要再点些东西吗?”
约翰摇了摇头:“不用了,这些就够了。”
安淮冲侍女点了点头:“那就先这些吧。”
侍女赶紧下去了。
约翰冲安淮劝道:“安,你出门在外,花钱要省着点,以后用钱的地方还很多了。”
安淮随便摆了摆手:“这顿没关系,我以后会省着点的。”
直到苹果汁上来,安淮才知道约翰刚刚说的“太多了”并不是客气的说辞。这一杯果汁,和最大的可乐瓶差不多,约有2。5升了,除了果汁,还有两个杯子端了上来。
安淮给自己和约翰分别倒上,因他现在又饿又渴,所以就迫不及待端起杯子喝了起来,这果汁还没沾上嘴了,就有一股浓郁的苹果味扑进鼻子里,待清澈的液体流到嘴里,一开始是淡淡的清新,然后那味道越来越浓郁,最后整个口腔都是苹果的味道。
安淮有些不可思议地睁大眼睛,这苹果汁比他以前在任何高级酒店喝过的都要好喝,有一种很纯粹的感觉,好像这个才是苹果该有的味道。
约翰轻笑了几声:“看来你是真饿了。”
原来在不知不觉间,安淮已经连喝了三杯苹果汁了。
俩人又就食物说了些闲话,这会功夫,炸鸡也上来了,因为有了前面的苹果汁,所以这“小篮”炸鸡被摆在桌子上时,安淮没有太震惊。这一小篮足有外带全家桶那么大,深度只比它浅一点,里面堆放着炸到金黄的鸡块,安淮吃了一块,表皮酥脆,肉质鲜嫩。
之后上来的是煎薄饼,也是一大盘子好多张,金黄的饼子上撒着绿色的蔬菜碎末,鸡蛋味和一股特殊的清香一起传来。
最后被侍女端上来的是三角后腰牛排,牛排的大小倒是正常,上面浇着浓郁的酱汁,一旁点缀着红的、绿的蔬菜。这牛排肉质极嫩,味道也十分美味。
两人吃饱喝足后,还剩下许多食物,炸鸡几乎还是一满篮,煎薄饼也只吃了两张,苹果汁还剩下一半。
约翰看了看桌子:“还剩下这么多,你收起来吧。”
安淮留意了下四周,见其他职业者也是把剩下的食物收起来,这才把煎薄饼和炸鸡收进背包里,苹果汁他留在了桌上,俩人可以一边说话,一边喝果汁。
通过刚才俩人的对话,约翰觉得安淮是个不错的人,没有狮子城多数年轻人的张狂,也没有乡下人的小气吝啬,他也很乐意多指点他一下,于是并不忙着走,直言问道:“安,你在你的家乡,有没有加入公会?”
连公会这词都出来了,安淮已经无力再吐槽其他了,他摇了摇头,约翰继续说:“我不知道你是想加入公会,还是想加入佣兵团。”
安淮闻言一愣,表情也有些茫然,他根本不知道这两者间的区别,约翰见他这样,似了解地点点头:“我知道,对于新人来说,许多都对选择公会还是佣兵团而犹豫。怎么说呢,公会的宗旨是共和,与佣兵团相比,公会更能跟皇室和官员说上话,更多的机会接到不对外开放的大型任务,只不过公会里有许多规矩,并不是一般人想加入公会就能加入的,至少10级以上才能向公会递交申请,然后公会需要考核这人的能力和品德,合格后才能成为公会预备成员,两年内无过错,方可成为公会正式会员,每年需要缴纳一定金额的会费,偶尔还要参加公会会议。”
听了约翰的话,安淮明媚的忧伤了,原本他还想加入公会找个靠山了,可如今一听这么麻烦,他甚至连递交申请的条件都没达到。
“佣兵团的宗旨是自由,他们大多是不满皇室的□。。。”提到皇室时,约翰刻意压低了声音:“也不愿被公会束缚的人组成的,不同的佣兵团有不同的特色,有的组织去城外打怪,有的则靠接赏金任务赚钱,素质参差不齐,有厉害的,能和公会里的一些团队不相上下,也有没用的,整天就是混日子的佣兵团,他们接到的任务大多是小型的任务,当然也有例外,皇室有时也会委托他们认为合适出色的佣兵团奖励丰厚的任务,佣兵团最大的好处就是闲散自由。”
听他说完,安淮问“约翰,你是属于公会还是佣兵团?”
约翰脸上有些骄傲,他指了指别在衣服上的一个银色徽章:“我是公会的。”
那么约翰肯定10级以上了,而且看他的样子,八成是公会正式会员,没准等级还要高。安淮点点头,他想约翰明显跟欧斯特他们不是一路人,于是他忍不住问:“那你今天跟欧斯特他们在丧尸平原是干什么?”
约翰听他称呼欧斯特的名字时表情变了下,其实安淮并不是故意如此套近乎或如何,他只是习惯地记住了他们的名字,至于那些姓氏,安淮已经都忘了,约翰张了张口:“他们几人都是贵族的少爷小姐,尤其弗伦奇少爷和加蒂斯少爷,这两个家族是仅次于皇室的大贵族,甚至他们的地位比一些皇室的还要超然,这几位少爷小姐都是今年刚刚觉醒,听说他们比较要好。。。”说到要好时,约翰的声音很不自然,安淮自然明白他暗示的意思是什么。
“于是我们公会便接到他们几个家族的联合任务,就是选出一人当他们的引导者,带着他们去丧尸平原杀怪。”
从约翰嘴里听到杀怪这词安淮觉得十分别扭,有种想吐槽又无从下口的感觉,他又问:“那他们几个既然这么金贵,为什么公会不多派几个人?”
约翰闻言,也露出个无奈的表情:“我们公会的意思也是多派几人保护他们,他们几人就是受一点伤也是我们担不起的责任,只是若组队在一起的人数越多,那么经验就越少,加蒂斯少爷执意只用一个指导者,所以公会才派了身为法师的我。”
安淮听他说组队、经验这种词已经麻木了,反而从约翰话中听出他很强这个信息,再加上自他们走进旅店,不少人都看过来的反应,安淮可以推测约不仅有实力,而且还有些名气。
之后俩人又聊了些其他,总之安淮对于这个世界也有了简单的认知。
“安,已经很晚了,你也早点休息吧,如果可能,希望你加入公会。”约翰起身,冲安淮告别。
自打安淮听约翰说公会这么麻烦后,他就打消了加入公会的想法,但他没说,只是信誓旦旦地说自己会努力升级,并向约翰再次表示了感谢。等约翰走了后,安淮又坐回了椅子上,脸上的笑容也没了,他一边思考着未来打算,一边观察着四周。这些职业者其实也和普通人一样,会为了金钱烦恼,会一边讲着荤段子,一边吹牛。
稍微冷静下来的安淮这就上楼了,很容易就找到了他的房间。
这是一间约有15平米左右的单人间,屋中家具很少,只有一张单人床、床头柜,还有一个挂衣服的架子,窗帘和床单都是白色的,已经有些发旧了。
安淮脱了衣服就躺在了床上,这床有些狭窄,起先安淮很不习惯,只是他太累了,慢慢的也就睡着了。
佣兵团
因头一天经历了太多变故和刺激,又是打丧尸,又是接受来到新的世界,所以安淮极累,这一睡就直接到了第二天下午才醒。
安淮刚醒的时候还有些迷糊,坐在床上好半天都没有完全清醒,甚至都忘了自己来到了新的世界,只当还在家了,等他面无表情在床头柜上摸索,摸索半天都没找到本应习惯摆放在那里的水杯后,他才慢慢清醒。
安淮再怎么说也就是个普通人,真要让他去打丧尸,其实他心里还是有些抵触的,可他需要生活,需要优质的生活。昨天夜里他滚下来两次,总忘了自己睡的是单人床,不再是自家的大床,而且那床可比现代的弹簧床硬多了,今早一起来,安淮就浑身酸疼,脖子也落枕了。
愁眉苦脸地起床,洗漱了下就穿上了唯一的一件袍子,安淮慢悠悠走下楼,花1银币点了份套餐,食物量大,而且很丰富,有面包、香肠、水果、牛奶,可是他不太爱吃这些,吃着香甜的面包,安淮却发自内心地想念大白米饭的滋味。
“这叫什么事啊?”安淮擦了擦嘴,把剩下的一多半食物都装进了背包里。
因安淮想尽快了解这个世界,所以他吃完饭就出去了,出去之前,他又找旅店老板多定了两天房。
安淮在街上溜溜达达,总算找到一家卖衣服的,是衣服不是装备,没有任何属性,是人们日常生活时穿着用的。
这里的衣服虽然只是装扮用的,但不同的职业者有不同的穿衣习惯,例如战士喜欢穿布料结实的衣服,法师喜欢穿长款,牧师则偏爱白色,所以一般老板看见顾客后都会有选择的推荐一些,可他如今见安淮只穿着一件普通的初级袍子,也没拿着武器,猜不出他是什么职业,所以只能推荐了一些最新款的服饰。
安淮看这些花里胡哨的衣服并不喜欢,说是最新款,可在他眼里都2的可以,最后他选择了几件轻便的衣服鞋子,这些衣服都是普通布料做的,很便宜,三身加起来才花了三十多银币。买完衣服他就穿上了,白色的上衣紧身皮裤,靴子他没换,这样一身穿着,总是比拖沓的袍子舒服。
溜完了衣服,安淮又去隔壁看了看装备,没想到装备贵的吓人,最基础、无附加属性的装备也得卖十几金币,剑和戒指贵一些,衣服和鞋子稍微便宜,这些装备是打怪最常爆的,稍微好点的就几十,并且这里的装备是商家出售的,套用安淮的话就是“系统”出售的,而真正好的装备,职业者是不会拿到这来卖的,他们会拿装备到交易大厅,一是为了出名露脸,再有也是为了能卖个好价,交易大厅每周都有拍卖,这些信息是店铺老板告诉安淮的。
之后,安淮又溜了溜其他地方,值得高兴的是,他发现大墓地里需要的木头,相当于杂货店里出售的木材,10银币一份,这木材是其他职业者在露宿城外时生火用的,极其易燃。因安淮现在主要就是缺钱,所以他只买了2份,也暂时没有共享进大墓地,这2份木材他是为了过些日子去丧尸平原备着的。
在杂货店,除了买了木材,安淮又买了火种、帐篷、照明器、地图,还有一本《奥林大陆史》。原本安淮想买些回城卷轴以备日后逃命用,只是回城卷轴太贵了,竟然要100金币一个,还是单人的,群体回城卷轴则最多可传送10人,要1200金,安淮咋了咋舌,也只得作罢。
因安淮想着过些日子去丧尸平原练级,他又顺道去了魔药店,这小型生命药水是10银币一个,安淮为了保命,一次买了10个,而小型魔法药水是15银币一个,原本安淮是不想买的,因为他根本一个魔法技能都没有,可他又忍不住想自己升级后没准就能学会魔法了,于是他买了2个小型魔法药水备着。
除了魔药店,安淮比着地图,发现佣兵大厅就在这附近,他决定去那看看。
其实最开始,安淮并不打算加入佣兵团,但让他一个人去丧尸平原,又有点没底,抱着有条件好的佣兵团就加入,没有好的就算了的想法,安淮还是决定去看看。
佣兵大厅是个独立的圆形建筑,占地不大,门口有不少人,安淮走进去,并没有引起太多人注意。大厅的装饰很简单,里面反而没有太多人。
安淮一进去,立马有几个职业者迎了过来。
“年轻人,要不要加入我们勇之心佣兵团?”
“我们飞鹰佣兵团条件不错哦!”
“来来来,我给你讲讲我们铁恺佣兵团。”
安淮被他们围着,七嘴八舌地说着,就好像在推销保险似的,安淮最烦这种情形,他比了个暂停的手势,张了张口,别人知道他有话说,都静了下来:“我现在还是1级,想找一个能带我去杀丧尸的佣兵团。”
众人听他这么说,发出一声抱怨然后就散开了,安淮一愣,没想到竟没有一个佣兵团愿意要他的。
倒有几个人留在安淮旁边看了他几眼,然后用打趣的口吻说:“年轻人,听你说话应该不像是狮子城的人,你怎么才1级就来这了?我劝你还是回去家乡吧,等级高了再来。”
旁边有人附和:“是啊,哪个佣兵团傻啊,收个新人就为了免费带他杀丧尸?狮子城的新觉醒的职业者有皇室给的奖励,而且其家庭也会用心培养,大都是花钱雇佣兵陪练,要都是像你这样的,那佣兵团还赚个P钱啊!”
周围人嘻嘻哈哈笑闹着,有说话好听点的只劝他先回家乡,说话不好听的就冷言冷语地讽刺,当他是乡下来的穷小子,安淮心里气得够呛,心说你们别让我牛逼了,等牛逼了看你们求不求我。
自此,他连加入佣兵团的念头也打消了,根本不想再往里面看,这就扭身走了。
安淮从佣兵大厅出来时,天色已经有些变暗了,他气呼呼地走了会,后来也就不太在意了。他在街边找了家生意比较火爆的餐厅,里面的食物和幸运旅店的也差不太多,只多了面条、馅饼、汉堡等,安淮点了馅饼,果然菜量也很大,这馅饼是牛肉馅的,虽然都是叫馅饼,但味道却和中国的馅饼相差很多,馅料里没有葱和蒜的刺激香味,倒多了几种特殊的说不上来的味道,和牛肉一搭配倒是不难吃,但安淮始终还是吃不太习惯。
等安淮从餐厅出来时,天都已经擦黑了,外面的行人果然变少了,一些商铺也关了门,安淮想起约翰说狮子城戒备极严,他可不想自己被守卫盯上盘问,不是怕,是嫌麻烦,再说他连自己的家乡都说不上来,也很容易被怀疑,所以纵使天还没全黑,安淮也已经准备要回去了。
狮子城内部错综复杂,安淮比着地图,见餐馆后面有个直通幸运旅店的捷径,于是便抄了个近道,因这是职业者区,街上随便抓个人,也有八成可能是职业者,而且指不定是多少级的,所以这里的治安很好,几乎没有劫道等犯罪发生。即便楼与楼之间黑暗又僻静,安淮也并不担心。
所以当身后响起簌簌的声音,安淮也并没有意识到是怎么回事,直到双手被人从后面抓住,然后一股不小的力量直接给他压在了潮湿的墙上。
安淮心中警铃大作,顾不上肩膀火辣辣的疼痛,也顾不上思考到底是怎么回事,他立马就把侍僧招了出来。安淮看不见身后的人,但他已经把对方视为敌人。
侍僧现身的地方离安淮极近,他同样把那人当成敌人,根本不用安淮发号施令,侍僧举起双手就要像安淮身后的人抓去。安淮本以为对方是抢劫的,料想对方定不知道自己能召唤侍僧,虽然还被制服着,但安淮心中已有了几分把握。
谁知下一刻,安淮只觉得身子好像飞起来一样,眨眼之间再看,侍僧已离他有十来米远,安淮唰的一声,汗就下来了。
“虽然你是亡灵法师,但你召唤出来的家伙速度可跟不上我啊。”一个低沉的带着笑意的声音在安淮耳边响起,然后一个温润湿漉的物体在他耳朵上擦了一下。
安淮一愣,紧接着他认出了那个声音,身子也随之放松了下来,他弯了弯腰呵呵笑了起来,笑了好半晌,才说:“塔纳托斯·加蒂斯,你在玩什么把戏?”
作者有话要说:作为北京的童养媳,咱表示被波及到了
小区水深到大腿,网线也坏了,断网3天。。。。。。。。
终于恢复正常了
找个乐子
“亲爱的,你慢慢飞,小心前面带刺的玫瑰。。。”安淮被塔纳托斯抱在怀里,后者正快速地向前掠去。
“什么乱七八糟的?”塔纳托斯低了低头,斗篷的大帽子遮住了他半张脸,让安淮看不见他表情。
“我说你慢一点,我有点晕。。。”安淮甚至看不清塔纳托斯是如何迈步的,却总是一瞬间就前进了不短的距离,他晕晕乎乎地扶了扶脑袋:“我能问一下,你是什么职业的吗?”
塔纳托斯的话被风吹得有些听不太清楚:“。。。客,我是刺客。”
之所以安淮不问塔纳托斯要给他带到何处,是因为他知道对方是贵族,总不可能给他拐了卖了吧,而且打从跟塔纳托斯第一次对上眼时,安淮就知道他和自己是一类人,俩人也不需要什么言语,你来我往的几个眼神就达成了共识——可以一起找个乐子。
不一会,塔纳托斯在一幢高大辉煌的建筑跟前停了下来,安淮不禁仔细打量,这建筑呈圆形,高高的穹顶如大帽子一般罩了下来,看着外观像是三层,可远比幸运旅店高出很多,墙壁外表在灯光的照耀下发出橙色的光彩,在台阶上,分两排站着几个妙龄少女,雪白的流苏裙子,对每个进入建筑的人露出甜美的笑容。
看着就不像正经的地方,安淮咧了咧嘴,他这才注意这条街道上都是极为热闹的,各个建筑都散发着耀眼的光芒,不时有喝的醉醺醺的人揽着女人从街上走过。约翰告诉过他,狮子城入夜后街上行人是十分稀少的,显然对这里不适用。
塔纳托斯一只手拍了拍安淮的屁股,然后说:“待会进去,可别露出一副傻样。”
安淮心中哼了一声,心说你真当我是什么都没见过的土豹子啊!
塔纳托斯拉低了斗篷的帽子,他抱着安淮从大门走进,门口的少女只好奇这人竟然还抱了个人来,看了几眼安淮,并没看见塔纳托斯的长相。
这建筑内部,也是十分奢华的,红棕相间的地毯铺满整个大厅,同色的纱幔垂成波浪般的弧线,清一色的男侍者端着托盘,潇洒地穿梭大厅中,空气里混合着女人的香味和食物的香气。不远处的舞台上是美丽的歌女在引颈高歌,她背后是几个冷艳的舞女,扭动着腰肢,发丝在空中飞扬。有些嘈杂的环境加上暗色的灯光,烘托出一股淫靡的气氛。
塔纳托斯的到来并没有引起太多人注意,不过在靠近楼梯的地方,有个身着黑色西装的中年男人笔直地站立,他看见塔纳托斯后,恭敬地弯了弯腰,表情从容,都没有看安淮一眼:“少爷。”
塔纳托斯点点头,那中年男人引着他上楼,楼梯盘旋而上,从外表看安淮以为是三层,可实际是四层,塔纳托斯走在第四层的走廊上,安淮可以看见穹顶上绘着图画,这一层极为安静,灯光也是柔和的橘色。
中年男人带着塔纳托斯停在一间房门前,然后替他打开了门,再次微微躬身:“少爷!”
“你下去吧。”塔纳托斯抱着安淮进了屋。
屋中的装饰风格和外面统一,地毯、纱幔、窗帘,都是一个色调,靠墙的位置上是一张超大的高柱床,弧形的床板上雕刻着精美的花纹,床上铺着金色的床品,方形的床头边桌上立着烛台,迎面是一个弧形落地窗,分割出一个小型的休息区,两张金色的靠背椅摆出合适的角度,上面还搭着一张彩色织毯。
安淮叹了口气,这里和幸运旅店简直天壤之别。
塔纳托斯将安淮扔在了床上,然后粗鲁地脱掉了斗篷,安淮这才看见他里面穿着贴身的皮衣,铮亮的靴子上装饰着金属饰品,头发也和第一次见面时不一样,而是背在了脑后,这样显得比他实际年龄成熟许多。
安淮捂着胸口,小心肝跟着颤了好几下,眼中流光溢彩,显得十分兴奋。
塔纳托斯并没急着脱衣服,他一只脚跪在床上,然后用戴着皮手套的大手猛地抓住了安淮的头发,拽着他的脸凑近自己,低头狠狠地亲上了安淮的脸,与其说是亲,不如说啃咬更为合适。
安淮看着塔纳托斯的眼睛,他的眼睛是孔雀蓝,有着迷人的纹路,此刻正慢慢扩大。
塔纳托斯的一只手抚过安淮的脖颈,然后慢慢滑到他的衣服领口处,开始拉扯他胸前的系带,安淮的这身衣服是今天新买的,是那种系带的套头布衣,塔纳托斯在给衣服褪过他头顶后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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