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陌路之爱 作者:半江明月-第1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想来沈青自打一进公司,就有很多双眼睛在盯着他呢。
岳天嗤笑一声,又喝了口酒,“这都是命,谁让我没有那么硬的背景呢。”
“公司里很多人都在猜测,他背后的人是谁,怎么样哥们儿,你有什么高见?”
“这话我也就是对你们说说,我其实一直觉得他跟BOSS有一腿,有一次我跟他出去喝酒,有一个男人居然当众泼了他一脸酒,听他们话语间的意思,我算是明白了,他们争的压根就不是女人,而是一个男人。你想想,我们公司有哪个男人有这么大的能耐能安排他这个职位?”岳天突然间想到了,刚才那个男人可不就是上次在酒吧里见的那个男人。
越想越觉得是,岳天此刻酒醒了一大半,“等我下,我出去一下。”
这可是绝好机会,能一睹沈青背后那人的真面目。
岳天开门而去,留下两人面面相觑,两人尽管喝了不少,但还是有些意识的。异国他乡的夜晚,在街头邂逅一位单身美女与之共度一个美好的夜晚那是电影里才会有的浪漫,而生活很现实。譬如眼前的这两位美女,想要春风一度,不砸一笔银子恐怕是做不到的。
都说外国的月亮比较圆,想不到这外国的美女也不便宜,这两位男士隐约觉得被宰了,但是也只是这么想,并不想多做计较。
待岳天再次回到包厢时里面已经人去楼空,他也懒得管他们去哪,他将门稍微留了一条缝,自己隐在门后,注视着斜对面205室的动静。不多时,有侍应生装扮的男子端着一瓶红酒前来敲门,很快门大开,里面走出来一个人,接过侍应生的酒,并塞给了侍应生一张票子,随后侍应生哈着腰鞠躬,然后离去。
门很快又关上了,岳天却再也淡定不起来。
没想到啊没想到,BOSS居然会出现在这里,而且还衣衫不整。之前南风遥也进去了,而现在楚大BOSS也在。
里面是两人独处?还是像他们一样叫了小姐?
可是有点不对劲啊。那个南风遥不是同性恋么?不是喜欢男人么?看他的样子虽然长得一表人才,但怎么看也不像有那个能耐压倒BOSS,难不成里面还有别的人?可是BOSS又不可能被别人压,那么只有一种可能,南风遥喜欢的是BOSS,而BOSS跟沈青也八成有一腿,如果BOSS跟沈青没有瓜葛,那么南风遥上次不会给沈青难堪。
长期以来的怀疑终于得到证实,岳天长吁一口气,原来不是自己实力不如人,只是沈青背后有这么大一座靠山。
岳天是正常男子,男人为女人头脑发热无可厚非,可是男人为另一个男人争风吃醋,这就让岳天有些不大苟同。不过别人的感情他能多说什么,除了叹自己运气不好之外也只能悻然作罢。不过他一直认为违背伦常的感情不会有好结果的。要不怎么这次日本之行沈青莫名其妙的缺席,而BOSS又在这里与别的男人厮混。想来沈青失宠的日子指日可待。
只是,没了BOSS的宠爱,沈青你又将如何?
岳天想起沈青有那么一张勾魂的脸,觉着自己的担心多余了。长夜漫漫,他可没兴趣偷窥两个男人。
不过,要是能将这一幕告诉给那人,或许还真能愉悦自己,未尝不是件趣事。
、一冬雪 2
沈青这两天几乎没有怎么合眼,昨天半夜里停了电,屋子里一片漆黑,沈青和衣坐了一宿,他似乎什么也没想,就只是安安静静地坐在床上,睁眼到天明。
今天是十五了,原来才过了两天,好漫长的两天。沈青撕下一页日历,放进抽屉里。
这本日历所剩下的日子不多了,原来是那么厚的一本,从他住进这里起,他每天都撕下一页,然后叠整齐。
“都说时间无情,抓不住,留不下,可是我却知道,我拥有过你。”
他想吃点什么,肚子很饿,冰箱里塞得满满的,都是那天他做的菜。
剁椒鱼头,辣子鸡丁,香辣小龙虾……呵。沈青你真是个没脑子的人,就算是再怎么嗜辣的人,哪有可能同时吃下这么多辣味,他的味又不是铁做的。
你总是这样,老是自以为是。
可是,真的好辣,为什么会有流泪的冲动,为什么会这么难过?如果,我就这样死掉了,他会不会来看我一眼?
如果……
世上没有如果,只有现实。
沈青很排斥医院,呛鼻的医药水味,满眼的白大褂。掌握人生死的地方,沈青多少存有畏惧之心。
但不曾想,他也有住进来的一天。
理由很可笑,医生拿着检查结果时也是一脸不置信,一个大男人居然会因为吃坏了东西而患了盲肠炎,住进了医院。
而且更让医生不敢相信的是,那个向来不把谁放在眼里的太子爷,居然会亲自跑来警告他。
他在这医院里做了三十年,操刀救过多少人的命,但他不曾想过,居然会被太子爷押来做这类小手术,切割盲肠。
虽然这件事让人啼笑皆非,但是结果还挺让他乐呵的。回想起来,这还是第一次看到那个天子骄子一副理亏不敢反驳的样子。也算是值了。
不过,这个人是谁呢?医生带着一肚子的疑问打量着躺在床上的这个男人。
他的睡脸很让人着迷,秀气的脸蛋,长而翘的睫毛像两把小扇子似的教人想入非非,想把他叫醒,看看那双眼睛是如何的迷人。他的脸虽然苍白,但是嘴唇却很红润。
想起初见到的第一眼,太子爷抱着他,他的脸藏在太子爷的怀里,只能看到一头乌黑靓丽的头发,加之那单薄的身子,让他第一眼以为是个女子。可熟料,却不是。
男生女相,注定命舛。
医生摇着头离开了。
沈青其实从手术室出来时就醒过来了,只是他不愿接受这个事实。他还是没有能够做到。
是存心折腾自己的,可是又能改变什么,不会有人心疼的。
这世上如果有一百个一千个甚至上万个人担心他,但这其中没有自己在意的那个人,那么别人的担心对自己来说又有何干系。
“自从认识了你,我已经习惯了别人的眼神,看来也不是一无所获。”自嘲一笑,沈青慢慢撑起身子,看着病房里并不陌生的摆设,又是一阵苦笑。
应子扬,我究竟同你有什么孽缘。
才想到应子扬,那人就推门而走了进来。
“你醒了,我给你带了点汤,你要不要喝?”
应子扬不大熟络的倒汤,他还从没做过这种事,大少爷过的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哪里又有机会伺候人。
沈青冷冷瞧着,“是你送我进的医院?”
其实不用问,也知道答案,除了这个人,他还真想不出会有谁。
应子扬“嗯”了声,继续忙着整饬他的汤水,笨拙归笨拙,不过大少爷他总算将汤弄好了,满满的一碗汤。
“这是熬了几个小时的排骨汤,我特地让人弄的,你尝尝看,合不合你胃口?”大少爷显然没有真正伺候过谁,他也没想过要亲自喂沈青喝,只是将汤挪近了些,刚好是沈青伸手就能端起的距离。
沈青爱喝排骨汤,知道这件事的人只有楚幕天和阿宝,阿宝不可能告诉应子扬,那么只剩一种可能。
“是他告诉你的,对不对?”沈青压根就没有正眼扫过那碗汤,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此刻他正抓着应子扬的手,这还是那个雨天以后头一次的肢体接触,沈青的手冰凉如丝,但掌心却是温热的。真看不出来,这样一双美丽的手,他会舍得放开。
“你现在还很虚弱,先喝点汤,然后我再告诉你。”他算是明白了,这人根本就不会喝,可是他的身子很虚弱,不能就这么饿着,应子扬承认自己担心他。
“他在哪?”手一挥,汤洒了一些溅落在白色的被子上,留下几点污痕,沈青不觉抱歉,对于这个人,他从来都不会好声好气。
如果是别的人,应子扬大概会当下拉长脸要他好看,但是这个人不是别人,是沈青,是让他记挂在心上的那个人。所以,他不生气。
“我的话,不要让我重复第二遍,沈青,因为是你,所以我才让着你。”不生气不代表他会忍气吞声,虽然不能拿沈青怎么样,但是应子扬可不想惯他那倔脾气。
沈青嗤笑一声,挑高秀气的眉毛,冷嘲道,“什么叫因为是我?应子扬,我记得上次见你,你还不是这个态度,这才多久不见,你就像变了一个人,行了别跟我来这套,你直说你有什么目的。”
“如果我说,我喜欢你,你觉得怎么样?”应子扬从来都是情场得意的高手,他大少爷还从未这么低声下气的对一个男人说这样的话。
沈青压根就不信,从初见那天起,他在心底筑起了一道城防,防的是应子扬这个人,应子扬说的每一句话,每一次出现的目的,沈青总是会下意识的反感。所以不管他说的喜欢是出自多大的诚意,又或者他是用什么样的心情说出这样的话,于沈青来说,只会形成这样的一个意识,那就是应子扬又打算玩别的花样。
“我不信如果,就算这个如果是真的,我也不想要。”受够了别人的如果,也不想再被自己的如果折腾。很多事情他都想有如果,如果他不曾有那样一个母亲,如果他早一点意识到他其实是喜欢自己的父亲,又如果他没有离开那个山村而跑到这个城市,如果他没有收留那个小鬼,那么就不会有后来的事,那他现在也不会这样难过。
如果,是他软弱无能的借口,不,就连借口都不是,所以,他不信如果。
“他在东京。”应子扬应大少爷第一次的告白以失败告终,不过他并不灰心。以前是因为沈青是楚的人,但是现在却不是了。所以他有的是机会。
“东京哪里?”
“不清楚。”
楚这次什么都没说就去了东京,他还是在昨天与阿遥通电话时才知道他们俩一起去了东京。南风遥与楚幕天的事,别人不知道,但他却一清二楚,曾经爱得惊天动地的两人,虽然不知由于什么原因而突然分开,但这几年楚身边的人像谁他可是一眼就看出来了。曾经是情侣的两人相约去东京,住得又是同一间房,他不是白痴,自然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楚选择了与阿遥重修旧好,那么自然会与沈青分手。楚这人虽然风流却不下流。
他费了一番功夫才弄到沈青的住址,敲了半天门没反应,后来还是他硬要管理员将门开了这才发现沈青已然不省人事。
以为沈青一时想不开寻了短见,为这他变得不像他自己。被阳医生嘲笑,这他都认了,谁让他上心了,是好是坏,他都认。
、一冬雪 3
沈青在医院挂了一天的药水,第二天不顾医生的劝阻非要出院,医院方面很为难,无奈之下只得叫来负责他的阳医生,阳医生匆忙赶来,身上落了不少雪花。
“你能给我一个理由吗?为什么要急着出院,你的身体我想你比我清楚,如果不是什么重要的事,还是在这里多休息几天,如果是钱的问题,那你是多虑了。”他想不出这个年轻人有什么急事非要出院,一般人如果经济许可,都会选择在多休息几天的。
沈青望着阳医生,年轻的脸上写满急切,他带了点央求的语气低声说,“我要去找他,这是我最后的机会。”迟了,不敢去想象后果。
原来是为情,医生并不是不通风情的人,想了想说,“你可以出院了。”
“嗯。”沈青是个听话的人,答应了的事,他向来都会做到,而医生显然也明白了这点。
很快他替沈青办了出院手续,又替他拿了药,沈青沉默着接过药,到了大厅门口,阳医生看着漫天的风雪说,“外面下这么大的雪,我送你一程。”
沈青摇头拒绝,“谢谢你的好意,不麻烦你了。”这个医生突然对他这么好,他不是小孩子,可不认为现在的医生有这么敬业,这个大叔究竟图得是什么。
他在防备我,也对,我还从未对哪个病人照顾得这般周到,自己都说不上来为什么要对这个孩子这么好,也许不为别的,只因为这个孩子让他想起了他早夭的儿子。
“我有个儿子,如果还在的话,他如今也像你这般大了。”阳医生虽然是笑着说,但他话语里的缅怀和感伤沈青还是听得出来的,他不知该如何去安慰这个失去儿子的医生,每个人都有让自己伤心难过的事,痛了,难过了,他人的一句寻常安慰胜过自己独自舔舐伤口,这种痛他尝过。
作为他对自己这一天的关照,沈青露出了他这几天以来的第一个微笑,沈青自己或许都没有发觉,他笑起来时,眼睛会说话,“风雪过后会迎来阳光,我们需要的是在迎来阳光之前抵挡风雪的勇气。”风雪再大总会有停了的这一天。
沈青是这么以为的,但他没有想到,他的这场风雪下了一整个冬天,即使多么大的阳光也不能融化冰封他的冰雪,因为他的阳光成了别人的阳光,照不到自己。
地点日本东京银座,时间腊月十六,星期日,天晴。
银座,是象征日本自然,历史,现代的三大景点之一,与巴黎的香榭丽舍大街、纽约的第五大街齐名,是世界三大繁华中心之一 ,是东京的心脏。
南风遥一大早就将迷糊着的楚幕天拉起来,因为今天是星期日,而星期天的银座,是步行购物的最好chance,没有拥挤的车,没有刺耳的鸣笛声,有着的是百年老店传出来的韵味十足的古乐,与心爱的人一起逛这里,一直是南风遥心里最深的绮念。
楚幕天本身没多大兴致逛街,不过见着阿遥兴致高昂,也就由着他。
这几天与阿遥相处,就像是时光倒流了一样,阿遥依旧是三年前的那个阿遥,眼里心里都只有自己。尤其是到了夜晚,阿遥整个人变得非常热情,像一团火在烧似的。想到这不由心猿意马,今晚,他会给自己怎样的惊喜呢。
“你想要什么,我给你。”楚幕天对待南风遥以外的人,都是直接扔过一张金卡,不限金额,也从不过问他们买了什么,又或者想要什么。
“你呢,你想要什么?”南风遥不答仰着漂亮的脸笑眯眯的问,从这个角度看楚,他的侧面轮廓很是精致,线条流畅自然,勾勒出的弧度宛如鬼斧神工削就,上天是何其钟爱这个人啊,又是何其眷顾我,让我能得以拥有他。虽然曾经失去了他三年,但是阻碍他们在一起的最大障碍被他摆平了,他发誓不计任何代价也要将这个人留住。
“呵呵。”楚幕天笑意盈然,一双蓝眸里映出的是南风遥如花的笑脸,“我只要你,从一开始就只要你,没有别人。”
“你很贪心哦,不过我喜欢。”南风遥挑逗味十足地在两人交握的掌心里用食指摩挲着那略有些冰凉的掌心,“只要是你要的,我都给。”而且给了,我不允许你放手。
“我想……”楚幕天邪笑十足附耳过去,“怎么办,他开始想你了。”
南风遥起初并没有反应过来,“他是谁?我才不管,我只要你想我就行。”开玩笑,他只认可楚这个人,别人的喜欢对他来讲,不值一提。
“我不正在想你吗。阿遥。”拖长语调,笑意是怎样也无法掩饰掉的期待,“真希望天快点黑。”
到此,南风遥算是明白了,他……“你……晚上我会好好……满足……你的。”越说南风遥自己都有点蠢蠢欲动了。
“我很期待。”
“谢谢。”
大白天的于是从他们身边走过的人,都看到两个帅哥,一个笑得像偷了腥的猫,一个则是脸红得能掐出水来。
“咦,和光高级洋品店到了,原来我们竟走了这么远呢。”楚幕天还真不知道自己走了有多远,银座这个地方他没来过,如果不是此次与株式会社有业务上的往来,他恐怕都不会想到要来这里,本来以为此次东京之行只怕会无聊至极,不曾想居然在这里遇见了阿遥,而且又住在同一个酒店。这其中是不是巧合,他不去想。
那一晚,阿遥带着一瓶红酒敲开了门,于是这一切自然顺水推舟,本来他对阿遥余情未了,是阿遥的故意引诱,是酒精的肆意作祟,还是三年前那场不甘的恋情,还是自己根本就是禁不起这个人的诱惑,总之不管是什么,他沉醉了,仿佛回到了那年第一次与阿遥做的时候那种急切夹杂着莫名的心悸以及想冲破一切的冲动。
那是在沈青身上不曾体会得到的,沈青的身子虽然很美,但是他的反应,让他总不能尽兴。
“我们进去逛逛,我想买一点东西。”楚在想什么,刚才他的心似乎有一瞬间离开了自己,是在想那个人,那个沈青,可恶,都到日本了,你还是阴魂不散,不过我很快就会让他忘记你的。
“比起这个,你不觉得鸠居堂更适合你?”鸠居堂的熏香和文房四宝像来都是日本皇室御用之物,来这里的人多半是对日本的传统文化工艺有极大兴趣的人,而阿遥他身上从来都不喷香水,比起香水,他似乎更偏爱古色古香的熏香,他的衣服好像都是用熏香熏的,当时子扬还笑他娘娘腔,而阿遥则反击子扬没品位,俗。
阿遥一向颇有些自恋情结,比起时下流行的绅士,他倒宁愿做个气质十足的贵公子,这或许与他的血统有关,毕竟南家几代之前也曾是赫赫声名的大贵族,该有的自负在骨子里还存在着。在人前贵气十足的少爷,在床上的却是姿态撩人,风骚入骨,这两种反差相信任何一个男人都会忍不住扑上去的,当然如果这个男人是性无能的话,那另当别论。
“原来你还记得。”南风遥别过脸,眼睛里有什么东西在流动,自从再次回到这个人身边,他心里隐约潜藏着一些不安,尤其是这几天,他知道楚喜欢他在床上的表现,可是作为真心爱着楚的他,他当然希望自己在楚的心里有着谁也无法取代的位置,而楚这个人他是知道的,他从来不说爱,只说喜欢,即便在他们曾经恋得最深时,他也只是说,阿遥,阿遥,喜欢你,真的喜欢你。
喜欢到底是不是爱,他这些年一直没有弄清楚过,除了楚,南风遥这辈子没有爱过其他人,身边的人又都是风流浪荡子,他又无从得知喜欢与爱得区别。在乎一个人,在乎他的一切,包括他的心,他的意识,甚至他对自己的态度。
楚幕天拿起一枚精致亮闪的银戒把玩,他看着银戒的目光前所未有的认真,这让南风遥不觉吃味,楚幕天倒像是长了另一只眼似的,察觉到了他的不悦,微扬起嘴角,颇有些玩味说,“很适合你。”
“一点也不适合,这么丑的戒指,哪里适合了。”南风遥骨子里大少爷的脾气冒出来,他不会承认他在吃醋,看来这辈子完了。
“既然不喜欢那就算了,哎呀,真可惜,我原本打算想送给阿遥的,一人一枚,多好。”说罢一脸可惜,说着就要将戒指放回去,眼角噙着一丝狐狸般的狡猾果然瞧见了阿遥面上一急,于是不由分说将戒指戴在了阿遥纤瘦的小指上。
南风遥这人是典型的傲娇,得了便宜还矫情,扭捏道,“也不是那么丑,如果不是本少爷有这么一双漂亮的手。”
“是,是,是。”
银色对戒,在阳光下,闪烁着不强烈却让人很难忽视的光茫,这是他们再续前缘的见证,也是摧毁沈青所有坚持的利刃。
、无相依1
楚家是当地的名门望族,都说富不过三代,到楚家这里完全不顶用,真正的百年家族能存活下来都有它不外传的家训,而楚家显然有。
衣香鬓影,烛光美仑,显然这里正在举办一场不盛大却很重要的party,而女主角正是莫泠。
莫泠的妆浓而不俗,眉眼描摹很精致,线条勾勒精心,颈间的银色链子熠熠生辉,她本就身材高挑曼妙,从楼梯间款款下来,淡紫色拖地长裙随着她一个站定,轻轻摆出一个完美弧度。
很多人都认得这位美丽高贵的女子,虽然她近几年鲜少在国内露脸,但是这并不影响她的知名度,因为她的父亲莫涛是本市最大的房地产商,可以说本市有百分之五十的商品房都是莫氏投资建设的,不单如此,这位地产大亨眼光也长远,他不单只会建房子,还会做旅游,五年前他和楚幕天的父亲楚耀廷合作开发了君澜湖那片不毛之地,这次合作使他们俩觉得找到了知音。
商场上没有永远的敌人,恰恰他们俩都只有一个孩子,于是两人一拍即合,结成秦晋之盟。
既是地产大亨的掌上明珠,又是楚家未来的女主人,莫泠从踏进这片土地之时,就受到不少媒体记者的追捧。她本想给楚幕天一个惊喜,但不曾想到反倒是他先给她一个惊。跟一个男人同居同食,这让她不能接受。
三年前,她可以收拾南风遥,沈青也不例外。
所以这一次她要高调露面,宣示她的主权。她的男人,谁都不能碰。
自然,她开晚会,应子扬必然会出席。本来她邀应子扬只是世交之仪,但不曾想,应子扬给她带来一个预想不到的人,这倒省了她不少功夫。
“爸,我有点事,要去处理一下。”莫泠走到楚耀廷身边,悄声说。
楚耀廷今天很高兴,容光焕发,即便此刻他知道自己的儿子正在异国他乡风流,但这并不影响他的心情,他的儿子他清楚,风流是一贯的,这没什么,反正最后娶进家门的只有莫泠。
“你去吧,不过可不要耽误太久。”
莫泠有的不单是富贵的出身,还有高妙的手段,三年前她替解决南风遥那事就让他很满意,利用可利用的,人和权势,达到自己的目的,这是他欣赏的。
楚家二楼廊檐前,这是一个谈话的好地方,安静开豁。
“你可是无事不登三宝殿,说吧,找我什么事儿?”莫泠晃荡着杯子里的酒,半是打趣半是盯视,平心而论应子扬也算是仪表不凡,斯文有礼,但是她讨厌这个人,总觉着他有一双能洞窥一切的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