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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英东全传-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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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朝鲜战争一爆发,香港的这个窗口作用就充分体现出来。
香港有一些商人瞄准机会,趁机与内地做生意,偷运一些适时的物资到内地去。正如上述那本史书所写:“朝鲜战争给予香港人一个机会,就是暗中供应中国内地急需的物资,有些人就因走私而起家,今天可以跻身于上流社会之中。”
霍英东参与运送联合国禁运的物资到中国内地,应该说是不争的事实,但真实、详尽的情况却始终不被世人所知。多年来,对自己这段海上贸易发迹的经历,虽然不能说霍英东守口如瓶,但说他讳莫如深应不为过。正因为如此,霍的这段经历,在不少人的心目中,始终是一个“盲点”——虽然也曾有报章轻描淡写提过此事。这也为霍英东的发迹史平添了几分传奇和神秘的色彩。
多年来,对于霍英东的这段经历,市井坊间流传多种说法,但归纳起来,不外乎两点:一是“霍英东靠走私起家”;二是“霍英东那时曾做过军火生意”。而报章杂志,对此亦有过披露,但都是一些蜻蜓点水式的文字,寥寥几句说霍英东冲破“禁运”,运送物资到内地,仅此而已,点到即止。
这段经历,不仅是霍英东的事业起点和人生的一个至关重要的转折点,且是他一生中极为重要的一段历史。另外,由于这段经历,外界莫衷一是,而成为霍英东一生中最有争议的一件事,故而我总认为,倘若回避或者轻描淡写,则《霍英东传》就不成其为《霍英东传》——或者说,这样的《霍英东传》是残缺的、不完备的。所以,从一开始采访,我就做好了不避嫌、不忌讳,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心理准备。
第一天采访,霍英东就主动提及这段经历:“我从来不想回避任何问题,包括朝鲜战争时的生意……”
客观来说,霍英东本意不想回避朝鲜战争问题,但由于多少还有些顾虑,因而在谈到这个问题时,他总是吞吞吐吐,欲言又止。但是,经过几次断断续续的交谈,透过其闪烁其词的讲述,我们还是较为全面地了解到这段他向来三缄其口而不为外人所熟悉的传奇经历。
为了让读者直接、准确地了解到霍英东对这段历史的回忆和看法,以下有关的内容,我将较多直接引用我和霍英东的采访对话记录。
朝鲜战争生意由贩卖柴油开始
1995年7月4日,在中银大厦霍氏集团写字楼里,霍英东又一次主动提及朝鲜战争时的经历。当时,我尚没有就这个问题发问。
“……再讲朝鲜战争,要赚共产党的钱,亦要讲求合理。我记得当时有些人卖西药,一些过期的西药,搞得不少人吃了死亡。”
停了一会,霍英东接着说:“发国难财,肯定不。其实,我在朝鲜战争时赚的钱很少……”他的声音有些低沉,甚至有些沉重。
这次,霍英东是在谈论其它问题时,提及朝鲜战争的生意。所以,他当时并没有就此问题谈下去,我也没有提问。但我总是希望找机会,与他专门详谈这个问题。
等到8月11日,亦是在霍氏集团的写字楼,我正式向霍英东提起朝鲜战争:“霍生,朝鲜战争无疑是你一生中至为重要的转折点,你当时怎么想到要与内地做生意,是怎样介入其中的?”
霍英东很爽快,娓娓道来——
“讲来讲去,还是市场经济,在商言商。比如船用的柴油,禁运一开始,一些公司就停止供应柴油。我是做船运生意的,时常有些柴油剩余,于是就运到澳门。那是小生意,载一船柴油只赚几百元港币,做了一年才赚了1万多元,但已经很高兴了。到后来,内地需要大量物资,比如药品、胶管……差不多所有的物资,我们都经手。
“这段经历,在1997年前我都不想过分宣传。但有一条,当时,我们并不是像有些人想像的那样,用快艇运货,因为我们运的大多是一些粗重的物资,如厚铁皮、铁板、胶管,快艇根本装不了多少东西。而且我们也是取合理、公道的方法。你知道,与内地做生意、打交道,如果有些东西不公道,就会有人说你发‘国难财’、‘抢购物资’——罪名可以由人讲。我有我的原则。当时,有些人卖西药,有些是假药,有些是过期药,或者没有消毒膜,这是伤天害理的。”
“据说你在朝鲜战争时赚了100多万,这在当时可是一笔大数目……”我说。
“是的,是不少,但那是几年间赚来的,当时每天只睡几个钟头。那时,我根本不懂做生意……”
说到这里,霍英东突然停止这个话题,而言及其它。关于这个问题的采访暂告一段落。
从霍英东以上的谈话中,可以得知三点讯息:一、霍英东在朝鲜战争时的生意是从柴油买卖开始的;二、朝鲜战争的第一年,霍英东所从事的货运生意获利甚微,真正赚大钱是朝鲜战争的后两年;三、朝鲜战争期间,他认为自己并没有贩卖过期和伪劣的西药。
“绝对没有”做军火生意
霍英东谈朝鲜战争经历欲言又止,是我意料中的事。那天的采访结尾时,我提议他就这个问题专门、详尽地和我谈及。
第二天,不知是否有所准备,当我再次提起朝鲜战争问题时,霍英东虽然表示1997香港回归前不想多讲,但是最终还是谈了不少。那天,采访的地点也是在霍氏集团的写字楼里。
“外面有传你在朝鲜战争时‘走私军火’,真实情况是怎样的?”我直截了当地发问。
“朝鲜战争的事,在1997年7月1日前,我都不是很想讲。当时,禁运后,内地缺乏物资,很困难,而香港是惟一可以支援内地的地区。里面牵涉到一些人……但有一点可以明确地说,我真的不是发了很多‘国难财’。”
“您是直接与内地做生意,还是透过在港的中资机构?”
“当时,我与内地没有任何关系,自己亲力亲为,做了一年,才赚1万多元。”
“你们走哪一条水道?”
“最初是由香港运到澳门,后来直接运去深圳蛇口。”
“是不是很危险?”
“不是很危险。有些事,我至今仍然不是很明白,因为若港府要彻底禁绝运货到内地,是完全可以做得到的。后来,港府采取一个方法,就是外来物资一入仓,工商署就派人封住。”
“主要运一些什么物资?”
“都是一些粗重的东西,比如铁板、胶管、五金用品、车胎、汽油……”
“有无军火?”
“绝对没有。”
“有无通过香港的代理商?”
“没有。可能后来有些中资机构介入。内地需要什么物资,贸易公司运来,我们就用船运到澳门、蛇口。”
“直接交货还是间接交货?”
“大多时候都是运到澳门,交给南光公司。那时,我和内地没有任何关系。”
“用什么船运货?”
“都是用渔船。起初是晚上去,后来白天去也行。其实,所谓‘走私’是很微妙的,在港口装载些物资,没人说你的,而一出到公海,他就抓你不到。到处都是海,货在港口是合法的。”
货船曾遭追捕和械劫
“有无疏通海关、水警?”
“有的,主要靠一些海关、水警人员协助。”
“有无经历过一些危险的事,比如被追过或抓过?”
“有的。我们的船一般是在早晨到澳门起货,天天早晨都到澳门,几乎是定期的。有一只货船,港府已经盯了很久了,我们一开船,他们就追赶,并用机关枪扫射……”
“当时,你是否在船上呢?”
“我不在,但我看到他们截住这条船。船上载的是一些胶管。”
“在香港,你有无合伙人?”
“没有,因为没有多少人够胆做。从头到尾,都是自己亲力亲为。”
“是用自己的船,还是租船?”
“最初是用渔船,什么古灵精怪的船都用过。”
“船速快不快?”
“很慢的,比如那些风帆船,走一天才到澳门,载几吨柴油,才赚几百元。”
“交货之后,对方就交钱给你们?”
“是的。”
“从澳门返香港途中,还有没有危险?”
“本来没有危险的,政府方面没危险。后来澳门那些‘大天二’来了就危险了。他们拿着军械,最厉害的是那些13米的机关炮。那时,我们的货船是没武器的,所以他们一截住我们的船,就乖乖给他们货和钱。”霍英东说的“大天二”,是20世纪40年代后期起开始活跃于澳门的那些江湖人物。
“你们出发时,有无固定的码头?”
“没有,到处都是。有时夜晚睡在大船上,等天黑就出发。后来不再是这样,干脆用船拖去,白天都去的,没所谓了。”
“是不是最初时封锁紧一些,后来松了些?”
“不是的,怎样封锁我们都不怕,内地需要多少物资,我们能运得到。”
“货源有无问题?”
“没问题的,因为香港这边有人与内地代表谈判,洽谈货源。一般来说,100万港元的货,去到内地,可以赚到20万,其中10万元分给各方面,包括船租、伙计、海关、水警之类。其实,不是赚好多钱,不是像现在这样用‘大飞’走私汽车那样发达。讲来讲去,都是后来靠地产发达。这种生意怎能发达呢?”
“关于这段历史,罗亚所著的《政治部回忆录》有过概述:”由于港英警政紊乱,贪污盛行,地下活动人物只要持有足够资本,任何关卡皆可打通。当时的军警巡汇范围,仅及内港及码头,牵涉走私行内商人,大多为国民党时期的‘大天二’黑社会中人,只要有利可图,便可不理死活,进行走私勾当;当遇警截查时,先出示金银财帛,如要吃硬时,便须进行大火拼。‘“
自问合理、公道
“对于这段历史,外界议论纷纷,莫衷一是,但你自己怎样看待、评价?”
“我自己觉得,看待这件事不能离开当时的环境。不管用什么名称评价这件事,你说‘走私’都好,或者说是运送物资都好,我都是身先士卒,几年间,每天只睡三四个钟头。那时,有不少人做这种生意,有些可能卖假药、卖过期药而受到一定的惩罚。”
“据说,那时何贤、何添、何鸿燊等人那时也和内地做生意?至于包玉刚,他自己也承认那时与内地有生意往来……”我说。
“是的,那时,在香港没有什么生意可做,不少商人都趁那时与内地做生意。认为自己赚的钱很少、很公道、很合理,所以我并不认为自己发‘国难财’。当然,没有这笔钱,就很难有下一步的发展。当时,我是在商言商,除了赚钱外,谈不上什么爱国意识。我一向喜欢接受挑战,最艰苦的事情,我一定要做好。我觉得做人要本着良知,当时赚钱真是好公道,每一个人都有好处。有一个伙计,他好帮得我手,将各方面关系理顺。但这件事结束后,大家各走各路。他赚到钱后花光了;他向我借,我借10万元给他,他拿去开麻将馆又亏蚀了;后来他又跟朋友借了700万去投资一间娱乐城,我赞助200万,结果又亏掉了。200万在当时是一大笔数,我买毕打行才700万元。我当时对伙计是没得说的,最重要是讲本心。”
“像你这样说,你认为这段经历没有什么不正当?你问心无愧?”
“当然……”
“那么为什么多年来,不喜欢提这件事,不愿意向外界解释?”
“其实不是的,我跟家里人讲过。当时的情况,所谓‘走私’的定义并不同,当时香港几乎是一个自由港,不是有税的。况且,我始终认为,对朝鲜战争的经历,解释、争论是没有用的,虽然我后来碰到的问题很多,比如被传递解出境……”霍英东所说的“递解出境”,是朝鲜战争之后几年的事,详情在以后的章节将会写到。
“您说1997香港回归之前不想多讲,为什么?”
“因为港府可能说我犯法……”
“这件事是否牵涉很多人进去?”
“没有,基本上不会牵涉很多人进去,但当时帮我的人还有一些在香港。那时,真是很艰苦,第一年才赚一点钱,结果还被一个叫做阿作的伙计乱花完。事实上并不是人们想像的那样赚很多钱……”
说到这里,霍英东突然转谈其它问题。我也不便深入探问下去。在这之后,霍英东亦多次主动提及朝鲜战争的经历,但所谈的也不外乎以上的内容。
第十章战时经历 是非如何评说
朝鲜战争期间从事海上贸易,是霍英东一生中最有争议的一段经历。对此,向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中英对霍英东的评价各不相同
对于霍英东在朝鲜战争期间,冲破“禁运”与中国内地做生意的经历,各方面的看法并不一致。
中国内地称赞这是爱国的行为,而港英政府却一直认为这是非法的,美国政府后来也因此把霍英东的公司列入“黑名单”。当时,香港有不少公司都因为朝鲜战争时与内地做生意而被美国列入“黑名单”,比如“船王”包玉刚的公司就曾一度在“黑名单”之列,后来他还为此亲赴美国,向美政府表示抗议,最后美国政府才把他的公司从“黑名单”中剔除。
事实上,由于港府对霍英东有此看法,因而一直对他极为歧视,甚至一度封杀他的发展空间;而霍英东,也因此付出了极为沉重的代价——所有这些内容,将在以后的章节中详尽写到,这里先搁下不表。
就此事,我也曾经与霍家大公子——霍震霆谈过。我问他:“听你父亲说曾经对家里人谈过朝鲜战争时做生意的事,你们家里人怎样看待这段经历?”
霍震霆回答说:“当时,香港是一个乱世的社会,这种事并不怎样,很多人、不少阔佬都做过。那时,其实也就是拿些东西到内地卖那样简单。早期的事情,你怎样看都行,你歌颂也行……真正赚钱并不是靠这个,这只是为后来的事业打基础而已。”
现在看来,以霍英东那种“英雄主义”——敢于冒险、敢于接受挑战的性格,他当时介入海上贸易生意是很自然的事;况且,从事这种贸易,霍英东比别人有条件,一来他早些年买卖过战时剩余物资,有这方面的门路和经验,二来他母亲当时还经营驳运生意,有自己的船,也有不少熟悉的船客。
与内地通商,在当时向联合国挑衅,是非常危险的事;但霍英东顾不上这些,只要有钱赚,就要去搏一搏。霍英东海上冒险从事贸易,一直持续到朝鲜战争结束。3年下来,霍英东赚了不少钱,但付出的代价很大:他的身体变得更为瘦弱,体重只有103磅。
据霍英东说,当时从事这种生意的,100人当中,只有一个人真正成功,成功率极低。失败者,不是当时被抓到,就是赚到一些钱后因使用不当而前功尽废。而霍英东正是当时从事这种生意的芸芸众商之中的佼佼者。
由于有不少像霍英东那样的海外商人冒着风险与内地通商,故中国政府最终还是度过了因联合国实施全面禁运、封锁而带来的暂时困境。比如,1953年,中国对西方市场的贸易额, 比1952年增加了52%,接近1950年的水平。
决定冲破联合国对内地的“禁运”,与内地做生意,于霍英东而言,纯粹是在商言商的行为,还谈不上是自觉地支持中国政府;但事实上,霍英东的商业行为,是对当时遭西方国家经济封锁和制裁的中国政府的极大支持。在这冒险的贸易中,霍英东与中方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并得到了中方的信任。这可能是霍英东后来在中方所属团体和机构中担任重要职务,在一些中方事务上扮演重要角色的一大政治本钱。
由此可见,霍英东是个“老爱国”,他与中方密切的合作关系有很深远的渊源。
“走私”的立论未免失之偏颇
至于霍英东的这段海上商业行为,一些人以“走私”两字概括之,这样的立论未免失之偏颇。其一 ,这种生意毕竟是在一个非常特殊的年代,一个不寻常的国际形势下所出现的特殊的商业行为;而且联合国当时对中国内地实行“禁运”的决议之是是非非,至今在世界上仍然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而中国政府,一直指斥此决议是“非法决议”。1951年5月20日,中朝两国外交部发言人曾就此决议发表声明,指出:“这个非法决议,赤裸裸地证明美国政府为了挽救其侵略军队在朝鲜战场上所受的严重失败,正逼迫其帮凶国家拿出更大的赌注投入对朝鲜和中国的侵略战争。对中朝两国人民实行禁运是美国政府企图扩大侵略战争的一个严重步骤……”
事实上,在朝鲜战争时期,除了像霍英东这样的港澳华商外,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和这些国家的商人也以港、澳为基地与中国进行公开或秘密的贸易。就是美国对中国的贸易也未完全禁绝,仅就美国官方1952年的统计,这一年美国就向中国输出了价值2770万美元的货物。而香港的不少英资公司,那时也秘密与内地有频繁的生意往来。据说,名列香港“四大英资洋行”之一的一家英资公司,那时就大发其“战争财”。
甚至,连当时的港督葛量洪及其夫人也涉嫌参与那时的海上贸易。据罗亚的《政治部回忆录》所述:“香港走私活动的猖獗,使中国在韩战所需物资获得充分接济,引发美国中央情报局在港进行调查。调查结果证明本港走私禁运物资活动频繁,部分竟然是在军警监视下进行。传言葛量洪本身虽无直接参与,但其美籍夫人则在本港银行存款膨胀,调查人员虽无证据证明其夫妇贪赃枉法,但是也有形迹可疑之处,遂把事实经国家渠道送交英国,至此英国也无话可说,惟有换人让步……葛量洪夫妇在离港当日,有人在众目睽睽之下目睹官方利用‘慕莲夫人号’港英游艇,搬运数十箱财帛货物回英。”葛量洪大约是1957年底离任的,接替他的职位的是柏立基。
其实,港府对联合国的“禁运”规定,也是采取阳奉阴违的态度。据一本介绍香港20世纪历史发展的史书所述,“香港政府对禁运采取了两面政策。它不断颁布法令,扩大禁运范围;但在美国的压力稍微放松时,对商人申请出口的‘特定物品’,暗中批准出口。在对向中国内地走私的管制方面,总的来说是时紧时松。因美国派人监视,1952年夏管制较严。但到了年终,香港政府又想出办法,工商管理处用出口禁运品可以不予存档的办法,来对付美国的监视。”
港英政府实施“两面派”的政策,当然是基于香港利益的考虑。该史书分析说,“美国发起对中国实行战略物资禁运,香港的转口贸易特别是香港与内地的贸易受到严重影响,造成香港商业凋零、工厂倒闭、物价猛涨。”(引自余绳武、刘蜀永主编的《二十世纪的香港》。)
其二,那时,香港是一个自由港,奉行物资自由出入政策。霍英东等商人的海上贸易虽然是冲破“禁运”,逃避检查,但不存在偷税漏税的问题。一般而言,没有偷税漏税,就构不成“走私”。
据说,港英政府对霍英东的这段历史非常了解,且有“备案”。我想,港英当局一直对霍英东有歧视,但却始终没有采取直接、实际的行动,这可能与霍的行为构不成真正意义上的“走私”,而港府亦不能从法律上找到惩罚他的依据有关。试想,若港英当局能从法律上处罚霍英东,难道还会放霍英东“一马”?所以,港府只能做的,就是采取歧视态度,从其它方面下手,限制霍英东事业的发展,封杀霍的生存、发展空间。
由此可见,霍英东现在仍然担心港英当局在1997香港回归前会对他“算账”,这种顾虑应该说是多余的。
这么多年来,港英当局对霍英东采取歧视态度是可以理解的。朝鲜战争时,英国与美国等西方国家组成“联合国军”,开赴朝鲜半岛,结果“联合国军”惨败沙场。据一些统计数字表明,在朝鲜战场上阵亡的英兵人数,比在二战时期阵亡的英兵人数还多。港英当局歧视霍英东,算不算是英国方面因自己的士兵阵亡朝鲜半岛的惨局而自然生发的对那些朝鲜战争得益者的一种报复行径?
英雄莫问出处
也就是说,霍英东这段经历的焦点——应该说是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霍英东的行为,只是违背了联合国制裁中国、从经济上封锁中国的决议。虽然英国亦是这个至今仍然广受争议、莫衷一是的决议的签署国之一,但霍英东的行为,却根本上与法律并没有抵触。试想,几年前美军出兵波斯湾,把伊拉克从科威特赶走之后,联合国在美国操纵下,也对伊拉克实施“禁运”,但仍然有不少国家和商人冲破“禁运”,与伊拉克贸易往来——难道这些国家和商人的行为也属犯法?
事实上,由于西方国家对中国实施禁运,使得英国本身的经济利益蒙受较大损失。因此,在整个朝鲜战争时期,英国政界、商界的一些人士极力要求放松禁运,扩大对华贸易。1953年7月,英国有15家厂家组团赴华,同中国签订了一项贷款额达1500万英镑的安排;1954年日内瓦会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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