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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黑系暖婚-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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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她没见过哪个男人,像时瑾这般,在言谈举止都如此恰当合理的前提下,依旧这么诱人沉沦。
也不觉得冰手,脸有些烫,姜九笙抱着一杯冰块快步走出了厨房,出来后,深吸了一口气。
过了不多会儿。
姜九笙在客厅里喊:“时瑾。”
“嗯?”他从厨房走出来。
“开瓶器在哪?”
“酒柜下面的第二个抽屉里。”
她又跑回酒柜去拿开瓶器。
又过了不多时。
“时瑾。”
“嗯?”
她已经把头发扎起来了,用一根筷子盘在就脑后,把额前落下的发别到耳后:“有没有酒精灯?”又用一根筷子沾了沾杯子里的酒,放在唇边舔了舔,说,“白兰地热了一下味道会更好。”
时瑾关了水龙头:“我去给你拿。”
真是好脾气,贤惠得很。
姜九笙觉得,这种男人就该藏起来,偷偷独享,她抿唇笑了笑,低头调酒。
伏特加1。5盎司,基尔希樱桃白兰地2盎司,无色兰姆与龙舌兰各1盎司,辛辣琴酒1盎司。
顺序从最度数最低的开始,逐一混合,摇匀,颜色逐渐由透明转至淡淡金黄,酒香散开,最后倒入小半杯可乐,放一片柠檬。
姜博美那个狗鼻子就闻到了,跳上了餐桌。
“汪。”
伸着舌头,它想喝。
姜九笙摸摸它的板寸头:“别叫了,你不可以喝。”
不,它就想喝:“汪汪!”
姜九笙哄:“听话。”
在妈妈跟前,博美皮得有一批。
“汪汪汪!”
它伸出舌头就往酒杯里舔。
姜九笙失笑,端开:“不能喝。”
“汪汪汪汪!”
在厨房门口的时瑾不轻不重地叫了句:“姜博美。”
正抢酒喝的姜博美:“……”
不好!爸爸要生气了!它立马跳下餐桌,躲狗窝里装乌龟去,那逃窜的速度,秋风扫落叶。
姜九笙顿时哭笑不得:“博美好像很怕你。”
“嗯,它跟我不亲。”时瑾说,“它更喜欢你。”
很平常的一句话,怦然心动,她笑了,依在餐桌旁看着时瑾在厨房里忙碌。
是谁说的君子要远庖厨,这句话很显然不适合时瑾,他做饭时的样子十分赏心悦目,出奇地让人心安与舒坦。
岁月静好大抵如此,一杯酒,一只狗,一个可以为了你忙碌的人。
倒好了酒,她在客厅等,本想去厨房帮时瑾,他笑笑说快好了,她便无所事事,开了电视来看。
刚刚好,她白天录的节目播了。
时瑾做好饭端上来时,电视里刚好放到她挂电话,没接通,算她游戏失败,她便去喝了一杯惩罚饮料,味道很难下咽,好在,她表情管理不错,没有失态。
“很难喝?”时瑾将盘子摆放好。
“嗯,超难喝,放了我最讨厌的芥末。”姜九笙站起来,帮忙摆筷子。
时瑾将目光从电视移到她的目光里:“抱歉,没接到你电话。”
不仅手好看,做饭好吃,还贤惠温柔善解人意,姜九笙摇头:“没关系。”
“笙笙。”
姜九笙酒倒到一半,抬起头:“嗯?”
时瑾怔忡地盯着她,许久后,郑重其事的口吻:“你最好看,我最喜欢你。”
她愣了。
这突如其来的表白……
时瑾靠近。
她往后退,趔趄了一下。
他扶住她的腰,接了她手里的已经快要溢满出来的酒杯,嘴角噙着浅浅的笑:“补下午的。”
会错意了……
姜九笙不露声色把视线挪开,看看老旧cd机,看看吊椅,就是不看时瑾,闷声闷气地应了一句:“哦。”
摆好了餐具,相对而坐。
时瑾先尝了酒:“很好喝。”
“下次再给你调。”
最近,她特别喜欢‘下次’这个词。
“好。”
姜九笙心满意足,安静地用餐,口味刚刚好,都是她喜欢的食物,她甚至怀疑,时瑾或许比她自己都还要了解她的喜好。
“你的厨艺是怎么学的?”姜九笙端起酒杯,尝了一口,眯了眯眼,又喝了一口。
“酒太烈,你别空腹喝,先喝点牛奶垫胃。”时瑾倒了杯温牛奶给她,才回答了方才的问题,“网上有视频。”
她乖乖放下酒杯,端起牛奶来喝,舔了舔唇角的奶渍:“我也照着做过,学不会。”
“我会就够了。”似乎觉得话不妥,时瑾又补了一句,“我晚上都会做饭,不忙的话,你可以过来吃。”
求之不得。
姜九笙点头。
时瑾用餐礼仪很好,餐桌上很安静,电视里的声音开得很小,仍然清晰可闻。
男主持的声音很磁性,带了很轻的播音腔。
“笙笙要唱新专辑的主打歌吗?”
电视里的她,化了很精致的妆,大地色的眼影,她微敛眸,冷然又英气,话筒里的声音有些低沉,是姜九笙特有的烟酒嗓,她说:“要唱我前队友的歌,她出了单曲,我也没有送她什么礼物,所以要帮她打歌。”
------题外话------
不用一直刷,有更新时间,晚上八点半。
没有多少天就上架了,这几天在排队等上架前推荐,不能肥更哈。
q阅那边没有后台,只能用读者号回,我两个小号回复多了就会被锁,不能每条都回很抱歉,但每条我都会看哒。
088:姜九笙要表白
“要唱我前队友的歌,她出了单曲,我也没有送她什么礼物,所以要帮她打歌。(全本小说网,HTTPS://。)”
她前队友的话,是柳絮无疑。
主持人有数了,微微提了提声调,报幕:“有请笙笙带来《囚徒》。”
掌声过后,舞台上朦胧缭绕的雾气升腾,她背着吉他,站在聚光灯下,微微磁性的嗓音一出来,掌声便雷动。
姜九笙的烟酒嗓和气泡音,在整个摇滚圈独一无二。她穿着白色的裙,长发黑眸,将一首歌,唱到极致。
是柳絮的单曲。
不过,稍作改编,音域加了四个度,高音一冲出来,听觉刺激很强,不同于柳絮的演绎,后者平平无奇,虽毫无瑕疵,却没有摇滚的那种野劲儿,而姜九笙,一把嗓子唱得真狠,酣畅淋漓,让人痛快。
她,天生就是唱摇滚的料。
最后一个音落,尖叫声冲出了电视屏幕,整个客厅都喧哗了,吵吵闹闹里,时瑾的声音依旧是轻轻浅浅的,听在耳边缠缠绕绕的。
他说:“你唱得比那个女人好。”很肯定地强调,“好很多很多。”
姜九笙莞尔浅笑:“我也觉得。”
“你是原创?”
她点头:“嗯,这个版本才是最终成品,柳絮那版是最初的样带。”抬头看向时瑾,“怎么听出来的?”
正常来说,不知内情的人,应该都会以为她只是改编了,而非唱出了修饰后的原版。
时瑾不假思索:“脑残粉应该都听得出来。”他看着她,目光灼灼发亮,像仲夏夜的星辰,语气理所当然,却又坚定不移,“姜九笙的歌,别人唱不了。”
确实,她的歌音域太宽,一般人开口就是车祸现场。
姜九笙放下勺子:“时瑾。”
“嗯?”
她迟疑了许久,眸光潋滟,微微凝了光,她问他:“可不可以不当粉丝?”
有点小心翼翼,带了不确定,却又似乎一腔孤勇,笃定而决然。她啊,鼓足了勇气,才敢这样不留后路地走向他。
时瑾却似乎没有明了,动作微僵:“你不喜欢吗?”
姜九笙摇头:“正好相反呢。”
咣当!
他手里的勺子掉在了餐桌上,眸光亮得惊人,怔了许久才开口,声音微微战栗:“笙笙——”
电话铃声突然响起,打断了时瑾的话。
他不自觉地咬了咬唇,目光一直定定地看着她,专注灼热得惊人,像一汪漩涡,能把人硬生生地吸进去。
姜九笙失神了片刻,才慌手忙脚地找出电话,接通。
“哥。”
是程会的电话。
那边说了约摸一分钟,姜九笙的脸色骤然变了。
“我马上下来。”
她挂了电话,时瑾问她:“怎么了?”
“家里出了急事,我哥来接我,已经在楼下了。”
时瑾欲言又止,看了看她,将话咽回去,放下餐具,他跟着起身:“我送你下去。”
姜九笙没有拒绝。
餐桌上的东西,她几乎只吃了几口。
时瑾转身去厨房,用袋子装了一盒甜点与一盒酸奶:“是我做的甜点,你在路上吃,你胃不好,晚上不能空腹。”
姜九笙接过他递来的袋子,有些心不在焉:“谢谢。”
他摇头,声音很轻:“别胡思乱想,有什么事给我打电话。”
不知为何,本来很慌乱的,他一开口,心便平静了不少,姜九笙应道:“好。”
他拿了外套和钥匙,送她下楼。
程会已经在小区门口等她,黑色的宾利停在路口,打了远光灯,远远见姜九笙出了小区门,程会按了喇叭。
姜九笙回头,对时瑾挥了挥手,转身上车。
他叫住了她:“笙笙。”
她回头:“嗯?”
似乎有话说,眉宇间紧蹙,眸光忽明忽暗,背着光,月色与路灯的光影照不进去,他把唇抿得僵直,犹豫了很久,却只道了句:“路上小心。”
姜九笙走过去,隔得很近,语气郑重其辞:“等我回来,我有话跟你讲。”
“嗯。”
她转身,迎着车灯的光走近了夜色里。
时瑾一动不动,站在小区门口,看着她上了车。
“那是时瑾?”程会没有立刻发动,朝着车窗外远眺。
姜九笙颔首:“嗯。”
他追问:“你和他走得很近?”
“哥,你先别管我。”姜九笙语气有些急,“爸他怎么样了?”
程会挂了档,一边转动方向盘一边安抚她:“还好发现得早,已经转去了市医院,正在做手术,咱妈在守着,心脏搭桥的成功率很高,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别太担心。”
程父有冠心病,一直很小心,也没发生过意外,若非这次心肌梗塞,他那沉闷又隐忍的性子,也定是不肯去医院动刀的。
姜九笙没有再多问,催促着程会开快些。
程父与姜女士在三线的小县里定居,手术是在市医院做的,晚上好在不堵车,姜九笙与程会晚上十一点赶到了市里。
他们兄妹二人到时,程父的心脏搭桥手术已经做完了,姜女士一个人守在病房里。
程会推门进去:“妈,爸他怎么样了?”
姜女士抹了一把眼睛:“手术很成功。”眼睛有些红肿,这才看到程会身后裹得异常严实的姜九笙,转头就质问程会,“你怎么把笙笙也叫来了?”
程会无言以对。
姜女士对这个女儿,一向‘客套’。
姜九笙把围巾口罩都取下,没吱声,姜女士也意识到话里话外太见外了,解释道:“我是说笙笙那么忙,哪有时间来回折腾。”
“妈,”姜九笙停顿了一下,“我不忙。”
只是姜女士从来不联系她罢了。
姜女士略显尴尬,没有眼神交流,她转头对程会说:“阿会,我在这里守着,你带笙笙去酒店歇息,她是艺人,被拍到出入医院不好。”
总是这样,话不过三句。
姜九笙没有多言,将包放下:“等爸醒了我再走。”
姜女士没有再说什么了,只是让程会去给她买夜宵。
很奇怪,她母亲对她太小心翼翼了,像对待上宾,照顾周到,可拘束生疏,没有半点亲昵可言。
程会出去之后,病房里留了姜九笙和姜女士守着,两人没有一句话,气氛安静地让人不自在,姜九笙拿了烟盒出了病房。
089:当年的事和身世之谜
程会出去之后,病房里留了姜九笙和姜女士守着,两人没有一句话,气氛安静地让人不自在,姜九笙拿了烟盒出了病房。(全本小说网,HTTPS://。)
她去了天台,没有什么人,便也口罩都懒得戴,点了一根女士香烟,不知为何,心里烦躁得厉害,女士烟本就寡淡,心绪不宁时,就越发显得没味了。
她狠狠抽了两口,按了烟蒂,从烟盒里再拿出一根,刚点燃打火机,指间的烟便被抽走了。
“少抽点。”是程会,手里还提着夜宵,抢了她的烟,直接扔进了一旁的垃圾桶。
姜九笙兴致缺缺地熄了火,趴在护栏上,敛眸,俯瞰夜市的霓虹,万家灯火的光落进眼里,却暗淡无神,戚戚冷冷的。
“哥。”
“嗯。”
姜九笙转头,看程会:“我是不是抱养的?”
程会神色立马严肃了,板着一张周正斯文的俊脸:“说什么胡话呢?”
她笑笑,没有再说话,放眼望去,上面是星辰月色,下面是灯火夜色。
天上月色,地下夜色,如果有第三种绝色,嗯,那一定是时瑾。
她突然就想到了他。
沉默了许久。
程会突然开口:“你小时候没有养在爸妈跟前,所以才不太亲的。”
姜九笙默不作声。
这种话,八年前,她就听姜母说过了,她十六岁之前都被养在乡下,后来发生了事故,才送来城里做手术,手术留下了遗症,不记事了,之后才养在父母身边。
“我再抽一根。”她拿出了烟,点上,安静地抽着。
薄薄烟雾下,她一双桃花眸,清冷又黯然。
演艺圈都说姜九笙冷冷清清,怎能不冷冷清清,这样家庭养出来姑娘,除了自我防卫,还能怎样。
程会先行回了病房,姜女士正在整理行李。
“笙笙呢?”
程会关上门:“在抽烟。”
“你等会儿送她回酒店。”
姜女士大名姜玥芝,在秦氏的分公司里当保洁人员,性子算不上强硬,就是普通人家的妇人,偏偏,在面对姜九笙时,浑身都是棱角,态度生硬得不行。
“妈,你对笙笙不要太冷漠了。”程会表情严肃。
姜女士折衣服的动作顿了一下,低头继续:“有吗?”
“你对笙笙,就像对待上宾。”程会拉住了姜女士忙碌不停的动作,压着声音,郑重其事的口吻,“妈,你既然认了笙笙当女儿,就不要让她觉得她像抱养的。”
程会是知道的,姜九笙并不是姜女士亲生。
他的父亲以前是一名司机,母亲是家政人员,因为工作性质,程会20岁之前一直生活在国外的姑姑家,八年前,父母突然换了工作,他才回国,家里便一夜间多了个妹妹,他不是未成年,自然不信父母对妹妹解释的那套说辞,问了姑姑才得知,这个妹妹哪是什么亲生,而是寄养的。
他私下询问过母亲,母亲只说是乡下亲戚的孩子,病了没钱治,才送过来的。
程会当然是不信的,可母亲再也不肯多说一句,他便也没有再探问,笙笙那里,便随了父母的说辞,瞒了她并非亲生的事实。
可姜女士的态度……
“臭小子,”姜女士推了程会一把,凶巴巴地,“还教训起我来了。”
会打会骂,这才是母亲对子女的态度。
“总之,笙笙那里,你注意点。”
这板正严肃起来的样子,跟他父亲一个样儿,姜女士没好气地吼:“知道了,滚开,别挡着我收拾。”
程会笑着躲开。
过了会儿,他正色,又问了句:“妈,笙笙真的是乡下亲戚的孩子?”
姜女士低着头,隔了片刻才回答:“不然呢?我还能上哪去捡那么大个孩子。”
“那笙笙以前认不认识一个叫时瑾的人?”
姜女士脸色骤变,语气显得不耐烦:“什么时瑾,我没听说过,你别啰啰嗦嗦问个不停了。”
事关姜九笙,一向脾气温和的程会有些不依不饶:“当年笙笙在医院昏迷不醒的时候,有个年轻的男孩子来看过笙笙。”
那时程会守在医院,只见过那个少年一次,模样好看得惊人,他跪在笙笙的床头,不知说了什么,走时,眼睛通红。
时隔太久,记忆模糊了那少年的轮廓,程会只记得他生得精致,那双眼漂亮得不像话,一眼会惊心动魄,却不敢看第二眼,像沙漠里久行的路人,那样年轻,却沧桑冷漠得没有一点温度。
程会说:“那个人,就是时瑾。”
姜女士低着头一直忙碌,语气敷衍:“你看错了。”抬头催促道,“别问了,你快送笙笙回酒店。”
月朗星稀,夜里染了秋的凉。
程会给姜九笙开了间很大的套房,莫冰和小乔都还没有到,她一个人睡,空荡荡的房,偌大的床,她辗转反侧了很久才迷迷糊糊睡去。
她做了个梦。
梦见了一个少年,看不清脸,任凭她怎么仔细都看不清模样,只知,少年的轮廓特别分明。
是鲜衣怒马,意气风发的年纪。
梦里,少年他踩着高脚凳,用锤子敲打着架在窗户上的木板,一条一条,把窗钉得死死的,不留一点缝隙。
屋子像是一个阁楼,透不进一点光,很昏暗。
窗前,女孩蹲着,仰头看少年:“你在干什么?”
少年回头,一双眼是墨染的浓黑色,回答说:“钉窗户。”
女孩站起来,穿着白色的裙子,背着身后的灯光,昏暗里,脸庞是模糊的。
她问少年:“为什么要把窗户都钉起来?”
锤子敲打的声音忽而重,忽而轻,在封闭的空间里不停回荡,少年的声音被穿堂而来的风吹得很轻。
他从高脚凳上跳下来,牵女孩的手。
他说:“外面好多坏人,我要把你藏起来。”
“我?”梦境糊了女孩的模样,只是声音干净,带了一丝丝的沙哑,她又问少年,“那我是谁啊?”
少年用指腹拂过她的脸:“你是我的笙笙。”
“那你呢?你是谁?”
少年靠近她,模糊的脸,声音清润又温柔:“我也是坏人。”
他看她,隔很近很近。
毫无预兆地,他的眼睛忽然变成了殷红的血色。
女孩猛地后退了,一个趔趄就滚下了楼梯,下面,是一片空地,有草,有石头,有游泳池,还有刺眼的灯光和喧嚣不停的音乐。
女孩抬头,环顾了四周,陌生又熟悉,可是,不见了少年的影子,回头,楼梯消失了,阁楼也消失了,只看见一块花圃,玻璃温室里有血红的液体在涌出来,漫得地上到处都是,低头,才发现白色裙子上也晕成了血红,她下意识去擦裙子,恍然发现手里握着匕首,沾了血,一滴一滴,蜿蜒开来,顺着地上的血,她抬头看过去,花圃旁躺了一个男人,趴在那里,一动不动,身上全是血。
她想叫,想跑,可有一只血淋淋的手拽着她,让她动弹不了。
“笙笙。”
“笙笙。”
是少年的声音,穿过层层雾霭,和风一起灌进她耳里。
“笙笙。”
女孩抬头,看见了一只手,白净而修长,是很漂亮的一只手,拨开了厚重的阴霾。
“过来,到我这来。”
声音,像蛊惑。
她伸手,握住了那只漂亮的手。
“不怕,我帮你把裙子擦干净。”
然后,她裙子上的血,脏了他的袖子,他蹲在她的双膝前,仰头看她的眼。
“笙笙乖。”
“把刀给我。”
她颤着手,缓缓抬起来,他接了她手里的刀,血滴在了他手背上,很漂亮的手,很红的血。
然后是警车的声音,还有医院救护车的鸣笛声……
姜九笙醒来时,太阳已经照进窗台,头很痛,她揉揉眉心,回忆着,真是个乱七八糟的梦境,杂乱无章,而且毫无逻辑。
------题外话------
(最快五月二号上架。梦境不是回忆,梦里的事只是折射一些过往的相关细节,比如,剧透一点,当年时瑾和笙笙在一起的时候,发生过命案,命案和笙笙的身世有关。我真的太喜欢剧透了!)
090:把时医生娶回家
姜九笙醒来时,太阳已经照进窗台,头很痛,她揉揉眉心,回忆着,真是个乱七八糟的梦境,杂乱无章,而且毫无逻辑。(全本小说网,https://。)
哦,她好像还梦见了那双漂亮的手,拂过她腹下的那个伤疤,一遍一遍喊她的名字。
“笙笙。”
“笙笙。”
“笙笙……”
刷牙的时候姜九笙撩了衣服,对着镜子照了又照。腹下的疤痕上,纹的那朵荼靡,妖娆又诡异。
她问过她母亲这个疤的来历,她母亲告诉她,这个疤是八年前手术留下的,开刀后右腹就留了这个疤,至于纹身,母亲支支吾吾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姜九笙自己也不知道,十六岁之前的记忆,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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