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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地球去封神-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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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峰寨易守难攻,唯一的办法就是强攻,把九道关卡逐一拔除,然后杀进山寨,跟敌人决战。城防营将以队为单位,交替进攻,每队负责拔除两道关卡。最后一道关卡,视情况而定。”

    “怎么没有亲卫队的任务?”许褚有些不满,铜铃一样的眼睛瞪得大大的,好像周青不给他一个满意答复,就要当场发飙似的。

    周青苦笑道:“亲卫队是定海神针,前期养精蓄锐,等到决战的时候,还需要亲卫队当先锋。”

    “这还差不多。”许褚满意点头。

    乾元见了,道:“那就这么定了,动起来吧!”

    “遵命!”

    六名将军刷的一下,齐齐行礼,出了营帐。

    军令一下,部队立即动起来,接到命令的城防营第二队在百将率领下,顶着精铁盾牌,沿着崎岖山路前行。

    乾元找了一处高地,从储物戒指中取出一架军用望远镜。

    不贵,只要100点杀戮值。

    乾元本就视力极佳,望远镜十倍放大之后,能轻松看到远处的哨卡,虽然看不大清人脸,但人影还是能捕抓到的。

    第一处哨卡建在一宽阔地带,整个用石头砌筑而成,其中一部分甚至延伸进山腹之中,下面只留下一扇小门通行。

    哨卡上方,有山贼手持弓箭,来回巡视,旁边还设有预警的狼烟。

    “……”

    乾元有些无语,这青峰寨寨主是有被迫害妄想症吗?

    一个山寨,至于吗?

    整得跟军事堡垒似的。

    想也知道,为了修建这样的哨卡,当初费了多少工夫,又死了多少人,光是把这些石头运上来都够呛。

    除了哨卡,城防营将士的身影同样尽收眼底。

    狭窄的山道就算只有一百人,也渐渐拖出一条长长的队伍,以什为单位迤逦前行,每抵达一处稍微宽阔的地点,就有一到三名战士留下接应。

    乾元见了,不觉点头。

    不愧是常年在前线作战的军队,带队百将的经验还是很丰富的。

    就算这样,乾元的心也是悬着的。

    果然,最前面的战士还没靠近哨卡,一波箭雨凌空飞下。

    山贼嗅觉是非常灵敏的。

    这段时间,城防营战士时不时就在附近晃悠,早就引起了山贼警惕,今天城防营刚进青丘山,就被敌人获悉。

    估计此时的青峰寨,早已处于高度戒备状态。

    武者用的都是强弓、硬弓,箭矢也是铁箭,杀伤力惊人,如果是普通人,怕是会连人带盾牌击飞。

    武宗强者更是能把元气附着在箭矢上,能把敌人脑袋直接射爆。

    好在城防营战士也非善茬,手持盾牌的战士更是以力量见长,硬是顶着箭雨,扛着精铁盾牌,坚定前进。

    轰隆隆!

    山贼一计不成,又出一计。

    只见一块块巨石从哨卡推下,山道本就狭窄,巨石滚下,城防营将士是避无可避,一个不好,就会摔下山去。

    形势危急。

    哼!

    第二队百将走到最前面,双脚立定,扎了一个稳稳的马步,丢下战刀,深吸一口气,双手化掌,平平往前一推,抵住滚下的巨石。

    一块,

    两块,

    三块……

    哨卡巨石不断落下,竟硬生生被百将顶在路口,动弹不得。

    乾元目光湛湛,高魔位面,就算是冷兵器作战,也能打出不一样的气势,却不是地球能比的。

    他更是注意到,那百将的脚慢慢陷入地底,可见这是一种高明的功夫,将巨石水平力转化为竖直方向的力,轻巧卸去。

    更绝的还在后面。

    随着石块不断滚落,有的石块沿着石块路滚下,那百将丝毫不惧,单手撑住眼前的石头堆,另一只手一贴,一带,石头就像是塑料做的一样,黏在百将手上,被他轻巧甩到山下。

    前后不断十分钟,所有石块就被百将卸到一旁山岗。

    没有一人受伤。

    “杀!”

    第二队战士受此感染,一个个热血沸腾,也不举盾牌了,提刀持剑,越过双脚彻底陷进地底的百将,朝着哨岗冲杀过去,气势如虹。

    哐当!

    哨岗木门在一名什长重击之下,直接化作碎屑。

    战士们怒吼着,冲进哨岗,跟驻守在哨岗的山贼展开近身作战,一时间惨叫连连,狂风怒吼,鲜血直流。

    这是,

    力量与力量的碰撞,

    激情跟激情的对决,

    技巧与技巧的较量。

    乾元看的是热血沸腾,恨不得亲自上阵。

    前后不到半个时辰,随着哨卡上的山贼旗被砍倒,第一道哨卡顺利被拿下,因为事发突然,哨卡中的山贼无一人存活,悉数被毙。

    周青发布一系列命令。

    第二队将士下山,回到临时营地休整。

    第三队将士立即朝第二道哨卡杀去,不给敌人一丝喘息之机。第四队将士进驻第一道哨卡,随时准备策应第三队。

    乾元见了,不觉点头。

    方才的战斗虽然看的是热血沸腾,但也不是没有忧患,最起码,据乾元观察,老兵冲锋时明显更坚决。

    那些新兵,要么热血上涌,不知道躲避箭矢,莽撞地往前冲;要么就在关键时刻怂了,冲锋时畏畏怯怯,直到被老兵越过。

    一战打下来,第二队战死四人,十余人受伤。

    这才是第一道哨卡。

    可见,把城防营拉出来历练是十分有必要的,实战才是磨炼军队的最佳途径。

    临近傍晚,第一天的战斗落下帷幕,在城防营将士悍不畏死的攻击下,前八道关卡被一一拔除。

    有的队打得很好,没怎么费力就拿下哨卡。

    有的队就比较糟糕,比如第五队,第一次上场就阵亡了十二名战士,差点就被打残了。

    等到第二次进攻,不得不从其他队抽人上去增援。

    整个白天乾元一直守在高地,观察前线作战,并未对周青的指挥指手画脚,只是等到战争结束,才前往军营看望伤员。

    原本空旷的军营,此时已经被伤员填满。

    在地球,乾元最不喜欢去的地方就是医院。

    除了那无处不在的药水味,更让乾元受不了的,是病人脸上的神情,麻木,忧愁,憔悴,痛苦……

    灰蒙蒙,阴沉沉。

    诸般情绪交织在一起,恍如瞬间从一个欢快明亮的世界,突然进入到一个悲惨世界,看遍世间疾苦哀愁。

    这让他很不舒服。

    可如果跟眼前的景象一比,似乎又算不得什么。

    临时搭建的帐篷中,或坐,或靠,或躺,挤满了伤兵,鲜血浸透了铠甲,兵器上的血迹来不及擦拭,凝固成块。

    就连地上,都是血迹斑斑。

    跟医院不同,帐篷中没有一丝痛苦呻吟,最多就是面无表情,强忍着剧痛,有的伤员甚至还能谈笑风生,很有关云长刮骨疗伤的风范。

    按制,营一级编制都配有军医。

    或许是因为武道昌盛,禹余天的外科医术还算发达,金疮药、止血散、麻沸散等药品都是常备之物,见效快,立竿见影。

    军医甚至能做大部分外科手术,比如取出嵌入肉里的箭头,或者清理、缝合伤口,让乾元大开眼界。

    果然,有需求,就有进步。

    武者,尤其是到了武师境界,除了身体强健,本身的恢复能力也得到极大的增强,只要不是什么致命伤,都能恢复如初。

    相比外伤,内伤更麻烦。

    军医除了配一些中药或者丹丸,剩下的基本就只能靠战士自身去运功疗伤了,会否留下隐疾,全凭天命。

    转了一遍,乾元回到自个儿帐篷。

 第四十三章 前路已绝思后路

    夜,青峰寨。全本小说网;HTTPS://щщщ。m;

    经过二十几年的发展,青峰寨已然成了一方半封闭的小天地。

    除了少量建筑是用石头砌筑,大部分都是木头房子,以一层为主,偶尔也能看到两层小楼,沿着山麓,鳞次栉比,杂乱无章地排列着。

    山贼也是人,也有家。

    山寨除了山贼,还有女人跟小孩,甚至还有老人。

    除了一幢幢的矮房子,空隙之间的土地,被女人们见缝插针地捣鼓成菜园子,边边角角都不放过,凭空增添了几分绿意。

    如果不是顶着山贼名号,这里更像是一处世外桃源。

    夜幕降临,炊烟散去。

    星空下的山寨,渐渐没了白天的喧嚣,只是家家户户依旧点着油灯,有几户人家还传来或低沉、或剧烈的哭泣。

    那是死了丈夫的女人,

    没了父亲的孩子。

    白天的大战像一块重重的秤砣,压在每个人心头。

    山寨最中间耸立着一幢石头建筑。

    那是聚义堂。

    聚义堂内同样灯火通明,除了中间的巨大火塘,两侧还立着四个火盆架子,木炭燃烧,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溅点火星。

    诺大的聚义堂,只坐着三个人。

    三个山寨最有权势的男人。

    其他山贼要么还在醉生梦死,要么静静守在聚义堂外面,等待命运的裁决,整个山寨弥漫着一股疯狂的气息。

    “妈了个巴子,这笔买卖亏大发了。”

    说话的是山寨三当家,一名刀疤中年汉子,一米七的身高,在一众体型魁梧的山贼中绝对属于矮个子,加上身材消瘦,很容易被人轻视。

    这当然是假象。

    作为武宗前期强者,如果有谁真敢忽视他的存在,那离死也不远了。

    人送外号,野狼。

    “是啊,被张临风那小子坑了。”

    二当家刘道宁正是附近百姓口中的神秘修士,前年刚突破至出窍期,本是世家子弟,后来家道中落,因为某个原因,委身青峰寨。

    刘道宁平时并不参与山寨事务,却是山寨最受欢迎的人之一,山贼兵器所用精铁,一大半都是刘道宁提炼的。

    坐在最上首的魁梧壮汉,自然就是青峰寨大当家张放,人送外号“狂刀”,大冬天的,身上也只穿着一件短褂,把一身肌肉展示在外。

    胸前有一道长长的狰狞疤痕。

    张放曾经是一户地主家的长工,因为长相魁梧,跟地主三夫人勾搭成奸。一次,两人趁地主不在,在房里胡天胡地,结果被去而复返的地主撞见。

    狂刀情急之下杀了地主,卷了细软,带着三夫人逃命去了。

    后来也不知道得了什么际遇,突然成了武宗强者,现在的山寨夫人正是那位三夫人,长得风流俊俏,不知道迷死了多少山贼。

    说来也好笑。

    狂刀虽然是个狠角色,却也是个专情种子,寨子里那么多女人,狂刀一个都没碰过,独宠三夫人一人。

    “想不到,这位王爷还是个狠角色。”狂刀也有些抓狂,原本以为只是一笔寻常买卖,哪成想,竟惹下这样的祸事。

    “老二,你怎么看?”

    刘道宁虽然不理事,却是山寨有名的智多星,此时也是头疼不已,从白天敌人展示的战力看,明天的决战很难打。

    敌人敢攻上来,肯定是有所持的。

    “大哥,我有一个想法。”

    “说。”

    刘道宁道:“咱们突围吧。与其明天被堵在山寨,不如趁夜突围,能走多少算多少,赌的,就是咱们比官军更熟悉青丘山。”

    聚义堂瞬间沉默。

    狂刀摩挲着大光头,一时也犯难起来,他也知道明天一战凶多吉少,可青峰寨是他好不容易建起的家业,哪里是说放弃就能放弃的。

    再说,

    他们走了,寨子里的女人小孩怎么办?

    “就没有其他法子?咱们哥三也不是吃素的。”

    狂刀试探着问,还是不甘心。

    “藩王府跟李家那一战,大哥想必也听说了,种种迹象表明,对方的高端战力只会强于我们。”刘道宁很不看好这一战。

    “妈了个巴子。”

    野狼嘴里骂骂咧咧,却愣是不敢请战。

    能走到武宗境界,谁也不是傻瓜,不会贸然堵上身家性命,山寨没了可以重建,自个儿死了,那就什么都没了。

    气氛一下变得死寂,狂刀也不摸头了,显然是下定了决心,“那就这么着吧,立即打点行装,集合人手,准备冲出去。”

    “是!”

    三人走出聚义堂,宣布突围的决定。

    或许是有心理准备,守在外面的山贼刺溜一下就跑了,各回各家,收拾细软,同时把自家老婆孩子带上。

    沉寂的山寨,重新变得喧嚣起来。

    男人的喝骂,女人的唠叨,孩子的哭泣,以及妖兽坐骑的嘶鸣,混杂在一起,组成一首奇特的交响曲。

    明月高悬,默默注视着这一切。

    当然,也有山贼没走。

    他们都是单身狗,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那种。

    狂刀张放站在聚义堂高高的台阶上,注视着眼前的一切,面无表情,刘道宁经过时,重重拍了一下狂刀肩膀。

    如果说谁最舍不得山寨,肯定是狂刀这个创始人了。

    “妈了个巴子!”

    狂刀笑骂了一句,转身朝自个家走去。

    三夫人有个绰号,换做“俏三娘”,除了长得妖娆俊俏,难得的是还有一手好厨艺,真是羡煞旁人。

    狂刀进屋,俏三娘正端着一个菜进屋,桌上已经摆着四个小菜,旁边还放着一壶青花烈酒。

    “三娘,别忙活了。”

    打出进屋的那一刻起,狂刀一下变得温柔起来,除了声音,就连脸上的刚硬线条都变得柔和起来。

    看向三娘的眼神,更满是宠溺。

    “锅里还有一个菜,等着啊。”三娘却是手上不停,转身进了厨房,端上最后一盘小炒,热气腾腾,香味扑鼻。

    狂刀也不阻拦,好像跟平时回家没什么两样,就是又天大的事情,他此时也能静下来,这里,就是他的安全港湾。

    三娘给狂刀盛了一大碗米饭,递上筷子,笑着问:“有决定了?”

    “恩,准备今晚突围。”

    “啊,那你先吃着,我去收拾一下。”三娘却是一点不慌,转身就进了里屋,这是一个能沉得住气的女人。

    狂刀叹了口气,放下碗筷,进了里屋。

    三娘背对着狂刀,肩膀一抖一抖的,却是在默默哭泣……

    狂刀上前,一把揽住三娘的腰,沉声说道:“对不住了,好不容易安生一段日子,又害得你跟着我东躲西藏。”

    三娘转过身,擦去眼泪,突然笑了,“我愿意。”

    狂刀也笑。

    “听说青丘王很是仁慈,对半妖都一视同仁,夫君,有没有可能?”三娘眼中满是希冀,泪花点点。

    狂刀叹了口气,“难啊,咱们这样的人,一天落草,终身为寇,官家巴不得砍了咱们的脑袋,看不上啊。”

    沉默。

 第四十四章 斗将

    一个半时辰。(全本小说网,https://。)

    从宣布突围,到人员集合完毕,足足用了一个半时辰,此时已是深夜,明月从中天坠下,空中只剩下点点繁星。

    寒风萧瑟,疯狂地在山间咆哮。

    女人把孩子绑在胸前,背上背着大包,手里拎着小包。大一点的孩子,紧紧攥着母亲的手,小脸冻得通红,眼中交织着兴奋与不安。

    男人们也没空手,除了手里的兵器,都拎着包。

    望着背着大包小包的人群,狂刀眉头大皱,他们以为这是赶集呢,这是突围,是要战斗,要死人的。

    带着这么多东西,怎么打?!

    “都他娘把没用的东西丢了,你,说的就是你,李大嘴,你背着口大黑锅是怎么回事?”狂刀狂吼。

    “还有你,周家媳妇,把你那花被褥丢了。”

    “我说大嘎子,别搂着你那几个大红薯了,丢人不丢人。”

    狂刀先是一个一个点名,没多久就不耐烦了,“都他娘的给老子听好了,男人除了手里的兵器,什么都不能带。女人自便,我只提醒一句,待会儿是要跟官军决战的,因为东西累赘丢了性命的,一概不管。”

    “咣当!咣当!”

    这话果然管用。

    转眼间,大家伙手里的东西就少了一大半,满满铺了一地。

    狂刀这才满意点头,在人群中走来走去,“都他娘的给老子打起精神来,一会儿冲锋的时候,男人走在前面,女人跟在后面。”

    “注意保护孩子!”

    “跟丢了的,不要躺地上装死,黑灯瞎火的,那只会被活活踩死,直接向官军投降好了,至少能保住一条命。”

    人群骚动。

    “大当家的,那为啥不直接投降咧?”有人问。

    “呸!”

    狂刀大怒,“哪个兔崽子说的,活腻了吗?咱们青峰寨在青丘山一带可是响当当的存在,不战而降,那像有卵子的人说出来的话吗?”

    “丢不起这人!”

    野狼却是眼尖,冲进人群,抓到那人,拎到人前,还没等对方反应过来,噗嗤,一剑捅进去,就像杀猪一样,把那人当场给杀了。

    人群再次骚动。

    狂刀皱了皱眉。

    这野狼,其他的都好,就是太噬杀了,动不动就杀人。

    “其他的话我就不说了,拿好武器,出发!”狂刀眼见情况有些不对,赶紧打住,率先朝山下走去。

    一根根火把,在山岗上组成一条火龙。

    不是狂刀大意,实在是他知道,这次突围根本瞒不过官军,人家只需要在哨卡设巡逻卫士,就能在第一时间预警。

    所以,根本没有偷偷摸摸的必要。

    青峰寨易守难攻,可要主动下山,那优势就变成了劣势。

    因为只有一条道啊,

    没得选。

    诡异的是,前面五道哨卡一个人影都没看到。

    “这是怎么回事?他们不会这么大意吧,难道就不怕我们重新占了这些哨卡。还是说,有什么陷阱?”狂刀皱眉,看向身旁的刘道宁。

    刘道宁笑道:“不是官军大意,是根本没必要派兵驻守。如果我们重新派人进驻哨卡,那官军还挺乐意的,大不了他们再扫荡一次就是了。可我们就这么点人,经得起几次这样的消耗?”

    “……”

    狂刀郁闷摇头,“这些官军,真他娘的狡猾。”

    到了第六道哨卡,终于有巡逻的卫士,两名士兵远远看到下山的山贼,二话不说,吹响了预警号角。

    跟着,哧溜一下,

    跑了!

    前后不到几分钟,狂刀等人就远远看到,山下官军营地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亮了起来,隐约可听到部队集结的声音。

    刘道宁心中就是一叹。

    看这架势,敌人怕是早就料到,他们今晚可能会突袭或者劫营。

    压根没睡呢。

    这样的对手实在让人头疼。

    狂刀咧嘴一笑,他倒是没有多想,大不了堂堂正正干一架。

    说话间,两路人马就在山口相遇。

    就这么一会儿功夫,城防营将士,包括亲卫队都已经列阵完毕,将整个山道给堵住,连一只老鼠都跑不掉。

    周青骑着紫瞳魔虎,站在队伍最前面,提气说道:“我乃青丘王帐下周青,奉王爷之命,特来剿灭尔等,还不速速投降。”

    “投降?没门!”

    狂刀羡慕看了一眼紫瞳魔虎,嘴上却不服输。

    周青道:“你就是狂刀吧?”

    “行不改名,坐不改姓,正是你爷爷!”狂刀很狂。

    周青却是沉的住气,“是就好。翼泽县的灵石矿,是不是你派人洗劫的?”

    “是又怎样?”

    “是的话,那就拿命来吧!”

    周青再不废话,纵身一跃,跳下紫瞳魔虎,提着银环沉铁枪,杀了过去。

    其他将士却是一动不动,只在一旁助威呐喊;对面也是,只有狂刀一人杀将而出,其余山贼只在一旁观战。

    禹余天武道昌盛,盛产猛将,军中素来有斗将传统,大战之前先由猛将单打独斗,以挫败对方锐气。

    两人都是武宗前期强者,一人用枪,一人使刀,借着朦胧星光,在上千人的注视下,打的是难舍难分。

    一时间,周围飞沙走石。

    两名武宗强者的战斗,瞬间点燃了双方的热情,也不管现在是黑夜,一个个扯着嗓门大吼大叫。

    城防营这边更是擂起了战鼓。

    火光映衬下,周青跟狂刀越战越酣,越战越勇。

    周青之前的伤势早已痊愈,虽然伤了一点武道根基,但是以他的天资,起码在武宗阶段,并没有任何障碍。

    经过那一战,竟隐隐有了一丝突破迹象。

    眼下,跟狂刀这位积年武宗强者战到一起,不觉全身热血沸腾,战意盎然,周青有一种感觉,好像,快要突破了。

    “哈!”

    越是这种时候,周青就越冷静,血是热的,心却是冷的,再不管其他,将全部心神都集中到眼前的一战。

    一身修为,发挥的是淋漓尽致。

    似乎,他慢慢进入了一种奇妙状态,眼前的狂刀既是敌人,又不是敌人,他时而在跟狂刀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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