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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女的青春祭典-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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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童女的青春祭典
  作者:谢上薰
  男主角:欧去蓬
  女主角:孟羽童
  内容简介:
  在那般花样年华中,
  沉醉于即将到来的幸福中,
  她那快乐与满足的模样,
  教人打心底为她高兴。
  她是如此安于生活中的小小喜悦,
  并处处迁就,处处压抑,
  只要博得那人的欢心,就心满意足。
  而他怪她没有尽到延续香火的责任,
  甚至公然把过去的女友带回家。
  忍辱负重的结果,是失去唯一的亲人,
  和所有原本属于她的财产,
  她还有什么不能被剥夺的?
  就豁出去吧!当情妇又如何?
  至少从来没有人像他待她这么好……
  正文
  序
  “美丽”的哀愁 谢上薰
  报上的算命仙实在太厉害了,连猫也有十二星座?什么时候报纸不以人为主来报导新闻,管上猫的闲事啦?不过,看在我的同伴也常上报的份上,姑且信你一回,让我瞧瞧算命的在玩什么花样。
  哟,啧啧!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其他星座的猫我是不知啦,但谢上薰简直是“双鱼座的猫”嘛!
  她从小就展现狂妄霸道的本色,一旦认定了小说是最有趣的、最值得研究的一门功课,别人的意见全成了耳边风,威胁她会饿死也没有用。不过,除了这点坚持以外,她对其他事情往往只有三分钟热度,也常心猿意马,这一刻兴奋地将蒐集的资料分类归档,下一刻又没劲儿的望着天花板发呆,没多久又拿起一本推理小说笑得好三八。(她买书很少只买一本,以备随时有书可看。)
  总之,这个人真是幼稚,个性有欠成熟,情绪容易被人影响,也容易影响到她身边的人。如果有一天,你看到她板起一张脸在你面前走来走去,嘴里不住唸唸有辞,可别以为她在骂你,她只是在练习男女主角的对话罢了!
  为什么我会知道得这么清楚呢?我跟她几乎天天见面,但她不出门时就十天半个月不甩我。一开始我也以为她对我有什么不满意,后来才知道这是她写新书时的毛病,真是神经!
  话虽如此,她也有善解人意的一面,会削水果给家人吃,会说好听的话,偶尔卖弄一道新菜……。对了,切记,当她对你好的时候,你最好要领情,否则她不会饶你的!
  她还要我大力吹嘘她的得意之作:“童女的青春祭典”。本来我也打算摆次加子,不甩她,但又怕她日后报复,只好屈服。
  在此我提出严重声明:本姑娘出身名门,名声响叮噹,素来只与绅士淑女交往,听的是西贝流士、孟德尔颂,看的是左拉、屠格湟夫,通俗小说与我无缘……,哎哟!她居然捏我,真下得了手。
  唉!恶人当道,淑女也屈膝,我只好说:“童女的青春祭典”是一本非常好看的小说,愈到后面愈是精采,有一段写女主角以牙还牙、以真情试炼真情的复仇情节,大快人心;只可惜,她很懒,连恨人都嫌麻烦(天保佑我!);又胆小,不敢见血腥,所以设计出来的复仇情节就与众不同了,没有人流一滴血,未免不够夸张,主要着重于欧去蓬与孟羽童之间的漫漫情路。
  好啦!交差了,我可以喘口气了吧?!
  哦,差点忘了自我介绍。真是不可原谅的疏忽,岂能教谢上薰白占功劳?!
  我是谁?
  我就是常被谢上薰丢在书桌角落,人人都赞我美丽,而她天天瞪着我却常常忘了带我出门的“美丽”钱包。
  第一幕
  穿上梦幻衣裳,
  那由喜悦所编织而成的,
  千万种娇媚网住晨曦与夕晖,
  留住明媚的春光,银皓的冬雪;
  莫非真是神迹,
  随意遭择一个好地域,
  便教人世的光阴莫溜逝,
  使生命更禁得危险挑战?
  穿上梦幻衣裳,
  只依你的意愿前进,
  选择美好的生命,仔细品嚐,
  这是超越时光永恒的衣裳。
  ——英·吉姆·H(节录)
  年轻新娘的美是精致的,重摸不得,层层透明的白色丝质薄纱裹住新娘整个娇躯,显得好美、好轻盈呵!她佩戴金翠之首饰,点缀明珠以耀躯,又平添炫丽华贵之态。
  在休息室,孟羽童由人帮着褪下一身白纱,换上缝缀有玫瑰花朵的粉黄礼服,一脸幸福的望入大穿衣镜。
  噢!真是太美了!她旋个身,又旋个身,多么像爸爸为她取的名字——带羽翅的童女——好一位风姿翩翩的小仙子!难怪爸爸总爱喊她“小童女”。
  “小童女!”孟庆余人随声至。
  “爸爸!”羽童矜持着,不再如往日孩童似的投入父亲的怀抱,有心让爸爸看清楚他的心肝宝贝今日的风华。
  “好不好看?”她笑得娇憨,双颊泛起可爱的红晕。
  “好看!好看!真是太美了!”孟庆余一双老眼浮上薄薄的水雾,他想到过世的妻子,嫁给他时不也跟羽童一样的年轻,一样的漂亮?
  “爸爸?”
  “没事,我只是想起你妈。”
  “嘻,难怪爸爸忘不掉妈妈,如果妈妈也有我漂亮,任谁也忘不掉。”
  “不害臊!”给女儿一逗,孟庆余也不由得笑了。
  孟羽童一回身又猛照镜子,摸摸鬓发,如堆云般挽起;露出衣外的肌肤,像白瓷般滑细,一切都很好呢,零缺点,连她自己也挑不出毛病,卫希珑定然是最得意的新郎了。
  孟庆余的内心却是忧喜参半。女儿的美,美在她自然地流露出一股梦幻的神采,灵巧骨碌的瞳孔,透视着她对瑰丽多姿的人世的好奇,快活地沉醉于将成为卫希珑的太太。她崇拜她的丈夫,那份热诚,使她盈溢着令人几乎晕眩的美。
  他愿意尽一切力量保护住女儿的这份美丽,她是他最大的骄傲,可是,他也不禁害怕人生难免会有的残酷事实,将不可避免的要降临在羽童身上,只是时间的迟早罢了。
  “爸爸!”
  “哦,对了,我有一件宝物给你。”他说着伸手入袋。
  “是不是妈妈的伽南香手镯?”
  “正是,你戴在身上,可以添福添寿。”
  孟庆余小心的摊开包裹的绒布,现出一只古色古香的伽南香镶金手镯。它的外圈是黑色的沉香木,里圈是同宽的金镯,两圈密合成一镯,既名贵又别致,只是年代久远,瞧着不太起眼,一般人看不出它的价值。
  “我不要啦,它不适合现在戴,旧兮兮的。”
  “傻孩子!这可是前清遗物,你妈要嫁给我时,你外公想尽办法得来的宝贝,比你身上这些首饰都值钱。”
  “您先收着啦,以后再给我。”羽童看自己一身锦翠,愈觉得它老旧无光。“人家今天当新娘子,要佩戴新的首饰才好看,那镯子一看就是老祖母戴的,跟人家身上的衣服太不搭调了嘛!”
  孟庆余有点失望,更彷佛失落了什么,然不及深思,就眼巴巴看着卫希珑带走他的女儿,这才深切地感受到自己失去了什么。
  婚礼照程序继续进行,卫、孟联姻在医学界可算是一件美事,所以来贺喜的宾客非常多,完全没有冷场。
  但在羽童心眼里,好像宴会厅里的人都不存在,只有卫希珑与她心心相印、脉脉相通。世上有比她更幸运的女孩吗?能够嫁给这么优秀的夫婿。两年的痴心总算有了好结局,她觉得自己真是太幸运了,止不住一迳儿陶醉于幸福的想像中。
  正当她痴心地笑着,宾客中起了不小的骚动,一直到梁郡妮碰了她一下,她才不知所措的移开了停留在卫希珑身上的心思。被梁郡妮取笑了两句,再经她指点,才发觉有位迟到者正大剌剌地接受医院院长和孟庆余的笑脸接待。
  “没想到他会来吔!”梁郡妮的声音异样的兴奋,竟似少女们见到偶像明星时才会有的表情。她是今天的伴娘之一,跟希珑在同家医院服务,羽童常去医院探视希珑,很自然的跟常在希珑身边的护士梁郡妮结成朋友。
  “没想到他会来。”同样一句话出自卫希珑口中,却是冰冷与不屑,羽童彷如同时经历冷、热两极,思潮为之汹涌。
  “他究竟是谁?好没礼貌的人,都快结束了才来。”羽童爱嗔地对希珑说,情知他是最守时的。
  “他是一个败德的人,可是我们得罪不起。”卫希珑要她别乱开口,使羽童愈发好奇对方是何方神圣。
  “他就是欧去蓬,我们医院的创办人就是他爸爸。”梁郡妮在她耳边说,“待会见他过来向你们敬酒时,我可要仔细看清楚,名人吔!”
  但羽童觉得欧去蓬出现至今不过几分钟,所引起的窃窃私语使每个人都吃得很不自在,不高兴的一哼!
  “什么名人?故作神秘!”
  可不是吗?大白日的,又在饭店中,欧去蓬竟然戴着一副几乎全黑的墨镜,不是神经病就是故作神秘,而这种人刚好是羽童最不欣赏的。她所崇拜的父亲和卫希珑均有着俊挺的外表,光明磊落的气度,这才是好男儿啊!
  她想隐藏自己对欧去蓬的好奇与不悦,可是她的视线却无法移开那座大磁场,目迎他由几个人陪同走过来。什么嘛!她伟大的父亲孟主任和梁院长为何要逢迎这矮一辈的欧去蓬,一定是他在摆威风!
  终于,羽童看清了欧去蓬的面貌,梁郡妮则整个人呆掉了。
  他非常英俊,这尚不足以说明他吸引人之处,而墨镜丝毫不曾折损他的魅力,相反的,令女人愈发想去挖掘他内在的神秘。
  他有一头黝黑的头发,皮肤因日晒呈褐色,给人一种说不出的温暖感觉。他身材瘦长,标准的运动家体格。他身上没有秀气斯文的特质,他有的是一股野劲、一点玩世不恭、一种野心勃勃的锐利的综合气质,与儒雅的卫希珑完全不同典型。
  羽童看不到墨镜后的眼神,却可以模糊感受到他似乎正惊讶地含满问号,目光像箭一般向她直射而来。
  他盯视她好长一段时间,以宾客来说太久了。
  “果然郎才女貌,恭喜两位,祝你们百年好合。”欧去蓬的声音非常浑厚悦耳,跟他三分玩世不恭的外表给人的印象正好相反。
  羽童与希珑啜一口酒,算是谢了欧去蓬的好意。
  为何不拿下墨镜呢?啊,或许他有一对难看的金鱼眼?!新娘的矜持使她不敢放肆,眼球滴溜转的在他脸上巡视。
  欧去蓬彷佛读出她的想法,泰然地说:
  “你大概认为我是个没有礼貌的人,向两位新人道贺也不拿下眼镜。”他的声调透着嘲讽,或许,还带些无赖与讥诮。“我的左眼受伤了,还在治疗中,见不得光线。”他似乎认定每个人都知道他的眼睛为何受伤,而他不在乎别人知道。
  “眼睛受伤了?这真是一件可怕的事。”羽童非常同情地望着他,“相信它不至于使你感到沮丧。”
  “沮丧?”欧去蓬一怔,她居然知道?
  “生病总是不舒服的,尤其眼睛是那么重要。”
  欧去蓬毫不掩饰,直勾勾地望定她。好一位与众不同的新娘,在自己的大喜之日还能够把注意力放在他人身上。
  他在注意她,其他人自然也不例外,他没有看错的话,卫希珑正以一种不以为然的责备眼神瞪视着她。
  “谢谢你,我的小姐。”欧去蓬以庄重自然的笑容令其他人也舒畅地笑了。“你是我见过最善良的新娘了,新郎真好福气!我会尽量使自己不在乎这点小伤。”
  他向应该招呼的人全招呼过后,便离开了饭店。
  然而他已把一锅水搅开了,闲言闲语滚滚沸腾了开来。
  “他的眼睛果然是被女人弄伤的,我一直以为是传说呢!”
  “什么女人?”
  “许多女人其中的一个呀!她爱他,而他只是玩玩而已。”
  “那也不必伤人眼睛嘛,万一瞎了怎么办?”
  “嘿嘿,那正好,最好两眼全瞎了,更方便某些有野心的女人,只是吃苦受罪的就要换成欧去蓬了。”
  “唉哟,你真毒,……”
  “是嘛,你是男人居然比女人还毒!”
  “其实那些爱慕虚荣的女人本身就没有付出真情,怪不得男人也只是玩玩而已,我倒觉得最可怜的是他太太。”
  “他的太太们全死了。”
  “太太们?”惊呼声此起彼落。
  “他前后娶了两个太太,一个病死,一个空难,都活不过三年。”那消息灵通的女人,得意洋洋的伸出三根手指头比画着。
  “他也才三十岁出头吧,真可怜!”
  “我只听说过克夫,还没听说有克妻的。”
  “更厉害的是他两任太太均是富婆,人一死,财产、保险金全进了他的荷包,钱上滚钱,使他更成了女人追逐的对象。”
  “真有不怕死的女人?”
  “富有而又单身的男人,本身就是一种扰乱的力量。而且你们不觉得,欧去蓬有一股说不出来、可是又很特别的味道?这样的男人简直是女人的克星,要说也只能说他前两任太太自己命薄了。”
  “是喔,你们这些笨女人都以为自己会是最后胜利的一个,于是前仆后继,拚了命也要当上欧夫人。”
  “要你管!想想也不行吗?”
  “就是嘛!幻想是做人的乐趣之一吔,而且能当夫人的话谁不愿意?这些男人自己没本事,就嫉妒别人有钱,又有魅力。”
  “对嘛,酸葡萄!”
  “什么本事?还不是承祖上余荫,做现成的董事长。”
  “‘创业容易守成难',你没听过吗?他能守成就有本事!”
  “……”
  一时间七嘴八舌,颇符合传统中国喜筵的热闹气氛。
  羽童饶富兴味的听着,并不存心相信,她以为所谓的“流言”、“传说”,有四成的真实性就算言者有良心了,不过,听听倒也满有趣的。
  每个人脑海中的思潮像股兴奋的热流,蜕化成因为急于发表而不太成熟的语言,交错回绕在桌子四周。
  卫希珑面无表情的低斥了一声:
  “岂有此理!”
  等喜筵结束,送走所有的宾客,回到新买的准备当成新房的四楼公寓,把最后一个想闹洞房的熟朋友也驱逐出境,终于一对新人可以单独相处时,夜已深了,卫希珑却在这时候把心中的不满全发泄出来,反倒吓了羽童一跳。
  “简直岂有此理!一个只知道仗着自己有几个臭钱就到处玩弄女人、毫无品性人格可言的下流男人,也值得那些女人讨论半天?听听她们那兴奋的口吻,还有那副嘴脸,一个个都巴不得成为欧某人的第X号情人,多教人作呕!”
  “希珑!”羽童想提醒他,今晚是新婚夜哩!
  “只是来喝一杯酒应酬应酬,何必来呢!他一来,我们反成了配角,所有人全在注意他,在他走后还不断的谈论他,简直无视于我的存在。”
  “你好像在吃醋。”羽童轻笑,她就没有希珑敏感。
  “吃醋?你说我吃醋?吃那种下流人的醋!这是严重的侮辱!”卫希珑气鼓鼓的大叫:“我警告你,羽童,不许你拿我跟那种人相比。”
  “你不要生气嘛!今天是我们的大喜之日。”
  “是啊!可是那个人一来,破坏了我全部的好心情。”
  “为什么你那样讨厌他呢?”
  “不只讨厌,而且是极端的厌恶、看不起!我最看不起那种天生的花花公子,他的眼睛没瞎掉实在太可惜了,不晓得有多少女人又要让他给害惨。”卫希珑一边扯掉领花,一边不满地说:“这个世界根本不公平,像欧去蓬那种人从小不必努力就享有一切,即使生个小病,也有我们这些日夜苦读才有小成的医生们小心伺候着,而他从来不知感激,把享受人生当作理所当然的事,真是岂有此理!”
  羽童深情脉脉的点了点头。
  “的确不公平。”
  卫希珑来自农村,在当住院医生时,父母死了,留下乡间一块地给他。他仔细规画自己的生涯,将地卖了,束装到美国进修,终于拿到医学博士学位,回来同家医院时,立刻被孟庆余所延揽,这已是两年前的事了。
  羽童二十岁的生日舞会当天,刚回国的卫希珑自然也受邀前来,一整晚羽童只愿和他共舞,再不理会其他同医院的医师。事实上,在那天的舞会中也没有人比得上卫希珑的仪表堂堂,心地单纯、涉世不深的羽童很快地坠入情网,不时向父亲撒娇要好好栽培希珑,其用意不问可知。
  孟庆余看得可远了,算盘打得也精。一位留美博士的确比较有希望在他退休后接他主任的位子,如果再有他在医院内为希珑排除异己,那么三、五年后,羽童便可高枕无忧的做主任太太,所以他找个时间和卫希珑聊聊天。
  为此卫希珑烦恼了好一阵子,他自信他要当主任很够资格,搞不好还能当上院长,这关键就在于他能不能成为孟庆余的女婿。
  这其中有一个竞争者,就是谷经纶,谷琇晶的大哥。谷琇晶是他留美时的同学,个性成熟,两人很要好,本有意论及婚嫁,谁知一回国即认识了“主任的女儿”,这算盘只有另外打过。三人如今是同科医生,谷经纶赢在熬的资历长,这点在医院很重要,所以卫希珑当机立断接受了羽童的情爱。
  交往遇程中,羽童是全心全意的,主动的去亲近他、了解他,希珑则有点三心两意,只是精明的没表现出来。
  直到现在都结婚了,他内心仍有委屈感,他觉得羽童除了是“主任的女儿”,其他的条件都配不上他。她不够聪明,勉强上了一所私立大学;再加上是孟主任四十岁才生得的宝贝女儿,不免多方娇宠,显得个性不太成熟,没有一技之长,而且天真得像个孩子一样说爱就爱,一点也没有考虑到对方比她聪明百倍,堂堂一位博士怎会看上私立大学的女学生?他对她只有同情和怜悯了。
  比较之下,谷琇晶的条件好太多了,可惜人无双福,她不是主任的女儿,要不然他倒真心愿意娶她。
  “希珑!”
  羽童完全读不出丈夫内心的波折,她只是单纯的崇拜丈夫,像崇拜自己的父亲一样,相信唯有跟他在一起才有幸福可言。
  “你还在为欧去蓬生气呀?你真傻,他哪能跟你相比,在我眼中,你比他好上千百倍,品行更是没话说,我最爱你了!”
  她凝望他,心想他一定了解她爱他有多深,多渴望他完完全全的注意力和他的热爱,而不是浪费时间谈论一个不相干的人。
  “你说的对,一个人渣不值得我理会。”
  卫希珑在同事间人缘良好,他尽量不流露出傲慢的态度,可是他将自己看得很高,也努力往上爬到配得上他的地位;他认为自己有资格看轻比他差劲的人,只是很恼人的,偏偏有些人与生俱来的地位是他所不敢得罪的。
  梳洗后,卫希珑总算注意到妻子娇美动人的一面,也不由得赞叹羽童是天生的美人胎;这也是一项优点吧,至少带得出去,不会丢他的脸。可惜智慧与容貌往往成反比,他多希望她也是出身名校的博士或硕士,这才谈得上优生学啊!
  “希珑,你在想什么?”
  “你很漂亮。”他老实说。
  “噢!希珑,我好高兴,你很少夸奖人呢!”羽童忘了新娘的害羞,直接投入他怀中,热情的气息吹拂他。“我会为你保住这份美丽,绝不会让自己有一天邋遢得使你丢脸。”她柔美的声音回荡于安宁的房中。“可是你知道吗?我的美来自于你的爱,是爱情使我美丽。你会永远爱我吧,希珑?”
  “当然。”
  这是一个爱我的小女人,卫希珑心想,我很容易控制她的心,就由她去影响她父亲,让他们为我牺牲一切。
  “羽童,你今天做了一件令我难堪的事。”
  “什么事?”
  “你不应该向欧去蓬表示关切,你忘了你是我的新娘吗?”
  “我没有忘记,我怎舍得忘记,我只是同情他而已。”
  “可怜的欧去蓬,这大概是他第一次被女人同情。”卫希珑拖长语气,略显轻蔑。“他是个邪恶的男人,专门败坏女人的名誉,任何女人只要跟欧去蓬三个字连在一起,就等于贴上了‘荡妇'的标签。”
  “他真那么坏?”
  “不错,所以我不希望你对那种人产生兴趣。”
  “我才没有,你们不说,我根本不晓得他是谁。”
  “现在你知道了,难保你不会像那些女人一样有兴趣。”
  “希珑,你不要误会我嘛!”
  羽童不高兴了,卫希珑见好就收。
  “乖妻,我当然了解你绝不同于那些肤浅的女人,只是我太爱你,太在乎你,所以忍不住担心,你能谅解吗?”
  “希珑,你真可爱,连这也担心!”他的甜言蜜语令羽童感动得屏息呼应,生怕听漏了一个字。“你放心吧,我从不欣赏那类型的男子,我喜欢的是你这样有学问的人;从我第一眼见到你,我就明白我已找到了我的白马王子。”
  “你发誓!”
  “我发誓!”羽童举起一掌。
  “你愿意为我做任何事吗?”
  “我愿意。”
  “你可知道我要做一个让你父亲看重的人,我——”
  “我知道的,希珑。像你条件如此优渥的男人,绝不甘心以主治大夫终老。爸爸说过他会助你一臂之力,等他退休后你就可以顺利接主任之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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