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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恋人-第2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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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呢,林寻就打算好好过年,过完年后就回来继续忙两家公司以及杂志社的事。

    至于per系统,林寻也做不了什么,他又不可能杀掉巴哥,所以他的做法就是偶尔给q发一发邮件,告诉他人类存在对于地球有多大的意义,可q都没有回过邮件。

    林寻老家是福建省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乡村,这个村子四周都被树林和竹林环绕着,中间还有一条小溪,小溪周围则是早就收割完毕的梯田,一些鸭子或者鹅正在田里追来逐去。

    城市人喜欢攀比,农村人其实也有这陋习,不过他们攀比的主要是后代赚钱多不多,有没有买房子之类的,所以这次回家,林寻才选择开着梦娴姐那辆价值三百万左右的保时捷,再加上香车上的三个美女,所以当林寻开着车子缓缓驶向自己家中时,村民和那些回家过年的人都纷纷投来羡慕的目光,其中更有一些是林寻的小学、初中或者高中同学。

    大学毕业后,林寻的日子并不好过,直到采莎的出现,这种境况才得到了改善。

    要是采莎没有出现,亦或采莎遇到的是林讯,或许林寻现在还是个苦逼男,正苦逼地位找工作到处奔波,或者是为了一个月两千的工资累得像一条狗一样,根本不可能有香车,有美人,有房有公司。

    所以对于现在的一切,林寻真的很感激采莎。

    看了眼坐在一旁,累得直吐小香舌的采莎,林寻就露出会心微笑。

    至于坐在后面的若霓和舞魅,两个人还很精神地聊天,完全没有隔膜,这也让林寻知道收服舞魅是正确的选择,不过就是舞魅那喜欢挖苦人的个性让林寻不是很喜欢,或许这和她小时候妈妈被爸爸虐至死有关系吧。

    总之呢,给孩子一个美好的童年是非常重要的。

    所以,林寻就希望在自己的孩子出生之前,能确保世界永久和平。

    离家还有一段路程,林寻就看到年老的爸妈站在门外,还有好几个邻居。

    看到二老,林寻万千思绪都涌上了心头,他的视线更是被一种未知液体占据了,怕撞到前面古井的他就急忙擦了下眼睛,并让采莎不要像病猫一样。

    停好车,下车的林寻就分别拥抱了爸妈,并激动道:“我回来了!”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路上应该累了,赶紧带她们三个进去休息,”说到这,林寻老爸不免就眯着眼盯着若霓,并道,“这位闺女看起来有些面善,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啊?”

    噗嗤笑出声,若霓就道:“伯父,我叫袁若霓,我老爸是袁氏盖,就住在村西那边啊。”

    “噢!”点了点头,面容慈祥的林寻老爸就笑呵呵道,“没想到他女儿都这么大了,还真是女大十八变,我还记得小时候,小时候你好像跟谁谁谁跑到我西瓜地里偷西瓜啊!”

    “老头子,过年还讲这话,不怕人笑话啊?”林寻老妈见若霓长得如此水灵,又和儿子坐同一辆车,就知道儿子和她可能有戏,所以就立马帮腔道,“好啦,好啦,你们应该都累了,赶紧进去坐。”

    “寻子,你哪里发的财啊?开这么好的跑车回来。”吴叔乐呵地问道。

    “就是做了一点小生意。”

    “这可不是什么小生意啊!你这小子一定是发横财了!等我女儿大学毕业了,你可要帮一把。”

    “有事尽管找我,我能帮的一定帮,”顿了顿,林寻就从后备箱里拿出一条大中华,并给在场的五个村民一人一包,随后就跟着爸妈走了进去。

    采莎是累得不行了,所以喝了两口茶,她就像死鱼一样横趴在满是阳光气息的床上,一脸满足,不过当溜进卧室的舞魅在她身上摸索时,她就一个鲤鱼打挺翻到了地上,随后就精神百倍地跑到客厅聊天。

    看着还在摇晃的门,笑得有些暧昧的舞魅就自语道:“一直用实际行动告诉自己只喜欢女人,不过貌似我的性/取向正被林寻一点一点地改变,还真有点怀念他那大家伙了,呵呵。”

 第438章 采莎耍赖

    厨房里只有林寻以及他爸妈,若霓已经回了自己家,加上他们三个都在讲本地话,听不懂的采莎就站在门前不知道该不该走进去,见林寻妈妈在招手,有着水汪汪大眼睛的采莎就溜了进去,并很正经地坐在林寻边上。

    采莎穿着长裙,这长椅又很冰冷,那冷度传到她的小屁屁时,她都哆嗦了下。

    林寻爸妈向来待人很有礼貌,所以有采莎在场,他们就不再说本地话,不过他们两个的普通话也讲得不怎么样,老是出现一句话里有本地话也有普通话,听得林寻蛋都有点疼了,他干脆就让爸妈直接讲本地话。

    林寻也老大不小的了,身为爸妈的他们两个自然就是询问林寻是不是要娶媳妇了。

    若霓、舞魅和采莎都长得很漂亮,不过在这二老看来,采莎还是个孩子,所以压根就没有将她考虑在儿媳妇的范围内。

    至于舞魅,她眼神里总透露着些许轻蔑和轻浮,也不被二老所认可。

    若霓言谈举止都很大方,人也漂亮,加之和林寻是同村的,还都在厦门工作,二老自然是希望儿子能和若霓好上,所以自打林寻走进厨房,他们就在唠叨着去提亲之类的。

    林寻背负着拯救地球的重大使命,所以对于结婚之类的,他还真没放在心上,不过这二老都想抱孙子,自然是比林寻还急切万分,林寻被唠叨得耳朵都要长茧了,他只好硬着头皮说这两天去提亲。

    采莎大小就生活在城里,加之她先前所处的时代都没什么农村,环境更是被破坏得乌烟瘴气的,所以她就很想到处走走,身为东道主的林寻自然充当起了向导这一角色。

    林寻的家右侧就是竹林,前面则是梯田,采莎想看一看平时吃的笋是长什么样子,所以就怂恿林寻去挖几个给她看一看。

    早上刚下过小雨,竹林有些泥泞,林寻就让采莎穿上雨靴,之后就扛着锄头和采莎上了竹林。

    看着错落开的竹子,搓了搓手掌的林寻道:“莎莎,我跟你说,笋是长在地下的。”

    “不是长在树上的吗?”说着,一脸天真的采莎还昂起头看着或黄或绿的竹子。

    “如果长在地上,我干嘛还要拿锄头?我吃饱了撑着?”

    “我以为你是要把竹子挖了,然后把笋摘下来,”说着,采莎就抱住一棵竹子摇了摇,冷冰冰的雨水就滴进了她领口,冷得她剧烈多少了下,并道,“这种感觉就像若霓姐姐被你弄到受不了一样。”

    “你知道高嘲是什么感觉?”

    “应该差不多吧?”顿了顿,将雪白肌肤上的雨水抹掉的采莎继续道,“反正你和若霓姐姐做的时候,我经常都在旁边看戏,我看若霓姐姐受不了的时候就是全身只打哆嗦,喊着‘啊,我不行了,老公,老公’之类的,我感觉她反应和我刚刚很像啊!”

    “要不要试一下?”

    “不,”采莎回答得很果断,“林讯死了,我却还好端端地活着,我总觉得有猫腻,说不定你还真是我爷爷啊!”

    “不可能的啦。”

    “去去,你们男的为了得到女人,什么谎话都会说出来。”

    “我真心没说谎。”

    “不信,”白了林寻一眼,采莎就道,“刚刚有听你爸爸说,说今年笋不好挖,他今天跑到很远的地方挖,就挖了十几个,所以如果你在五点之前能挖二十个,我就可以答应你的任何要求哦。现在是三点半。”

    “一言为定!”

    “淑女一言,死马难追!”

    林寻本是想随便挖几个就回去,可有了采莎这激动人心的打赌,林寻就决定将注意力都集中在挖笋这伟大的事业上。

    不过在林寻看来,他挖的不是笋,更不是寂寞,而是什么都没穿,正在床上等着被他临幸的采莎,所以他非常的卖力。

    采莎不知道该如何挖笋,再加上她很少来这种倾斜度都快达到五六十度,还坑坑洼洼的山上,所以她走得非常慢,还要时不时扶着竹子,自然就没办法跟上林寻的步伐。

    花了半个小时,林寻终于将一个一斤左右的笋挖了起来。

    可采莎给他定的目标是二十个笋,现在还有一个小时,怎么可能挖得过来?

    正努力地寻找着,林寻眼睛突然一亮。

    往后看了眼,见采莎正傻巴巴地望着随风摇曳的竹子,林寻就悄悄拿出手机。

    五分钟后,舞魅出现在了他们面前。

    借助着风元素的帮助,舞魅两只脚都没有着地。

    对于舞魅的突然出现,采莎并不觉得奇怪,她以为舞魅也是上来看林寻怎么挖笋的,却不知舞魅现在是林寻的军师,要和林寻一块坑了她这个天真善良的软妹子。

    舞魅能感应到水元素,而笋自身的水元素含量和泥土的不一样,所以当舞魅建立和水元素的感应时,她就能轻易地确定笋的准确位置。

    用这个办法,舞魅轻易就感觉到了周围笋的位置,随后她就用眼神告诉林寻,林寻则装作很正经地挖,边挖还边教采莎如何通过竹叶颜色,土壤颜色确定笋的位置,借此迷惑采莎。

    看着林寻将一个又一个笋挖出来,不断数数的采莎眼睛都瞪得快掉出来了。

    不到五点,林寻就挖到了二十五个,这让夸下海口的采莎一脸无辜,并尽量睁大眼睛,用那足以让任何男人动摇的可怜巴巴眼神看着林寻。

    可林寻是铁了心要办了采莎,所以就算采莎拿出必杀技,林寻也没有鸟她,反而是一脸坏笑,还哼着《我是一只小小鸟》。

    如果你的鸟小,世界上就没有鸟大了。

    这是舞魅的回答,直接让林寻唱不下去,所以林寻就乐滋滋地用麻袋装好笋往回走,跟在后头的采莎走得非常的慢,她总觉得一进家门就会发生非常不好的事,这是她不愿意发生的。

    但事实上,采莎内心深处还是有点渴望的。

    碍于名声,若霓这些天都要在自己家里睡,采莎和舞魅睡一个房间,林寻则自己睡一个房间,不过由于林寻打赌赢了,他今晚就决定三个人挤一张床。

    老家没有空调,也没有电热毯,换上睡衣的采莎冷得只打哆嗦,所以一钻进被窝就直往舞魅身上蹭,也不管会不会被舞魅吃豆腐。

    而当采莎听到推门声,并看到林寻走进来时,她就道:“舞魅姐姐,刚刚不是叫你锁门了吗?”

    “我是锁了,不过我没有反锁,我是怕你心爱的男人进不来,呵呵。”

    “你也太好心了吧?”

    “我很少助人为乐,这是例外。”

    “这例外很可怕的,”看着步步逼来的林寻,采莎就道,“爷爷,我才十七岁,是个未成/年,未成/年打赌你怎么能放在心上呢?你现在乖乖回自己房间睡觉啦,都十一点了,乖哦。”

    坐在床边,看着害怕得只剩个脑袋在外头的采莎,林寻就道:“莎莎,不管有没有打赌,我都想得到你,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你时的想法。那时候仅仅是因为你胸大,还长着萝莉脸。不过后来相处之后,我就发觉我更喜欢你那天真无邪的个性,我真的好喜欢你。”

    “你如果动了我,就不天真无邪啦!”

    “貌似我们除了那个啥的,其他基本都做过了,你还不是还和以前一样的天真无邪,”说着,踢掉拖鞋的林寻就爬上床,并钻进了被窝。

    采莎还想往后退,可她的后路被舞魅堵得死死的,所以她只好向舞魅求助。

    “舞魅姐姐,你说你喜欢我的,现在你喜欢的女孩正面临被男人玷污的窘迫局面,你难道就不该出手相救?”

    “我发觉我的性/取向好像在发生转变,”暧昧地笑着,舞魅那葱指就从采莎俏脸蛋上划过,“所以对于你和林寻做嗳,我是很有期待的。以前女主角不是我,若霓就是夏娃和莉莉丝,现在也该换一换了。所以呢,今晚你是女主角,我就是个女助手,是你的女助手,也是林寻的女助手。”

    “你如果是我的女助手,你就应该站在我这边啊!呜呜呜呜呜……”

    “莎莎,”林寻已经将可怜巴巴的采莎拥进怀里,有些粗糙的手就伸进了采莎睡衣内,沿着那光洁得完美无瑕的脊背抚/摸着。

    往上摸倒是没有什么,而当林寻往下摸时,他就会激动万分。

    手滑过采莎小蛮腰并滑向蜜臀时,林寻就会觉得那只手是在冲浪,正踩着浪板冲向浪尖,而当林寻的手滑入小裤裤,落到那浪尖般的臀尖时,林寻就被那极为紧致的蜜臀征服了。

    当林寻五根手指都陷入臀肉时,臀肉就会本能地反抗林寻的入侵,手指更是无法抓住那滑溜溜的臀肉而被迫放开臀肉,接着林寻又会在男人的征服欲驱使下,继续去抓弄臀肉。

    林寻是乐此不彼的,可缩在林寻怀里的采莎就像待宰的羔羊般不敢动弹,甚至连呼吸都是那么的小心翼翼,她的菊花甚至会时不时地缩紧,就怕这个口味有点重的爷爷会对她那朵小雏菊下手。

    吻了下采莎额头,咽下口水的林寻道:“不用怕,我很温柔的,保证让你流连忘返。”

    “我可以不要吗?”采莎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不痛,不信你问舞魅。”

    “就像蚊子咬了一口。”舞魅很想看到林寻那大家伙进入采莎那小洞,所以这会儿的她当然都是帮林寻说好话。

    “那多痛啊!”采莎更不依了,“爷爷,大不了明天我去挖二十五个笋给你,好不好?”

    “估计你挖一天都挖不到。”

    “我可以去叫铲车把竹林都铲了啊!”

    吻了下采莎唇角,早已是欲火焚身的林寻另一只手就沿着采莎小腹慢慢往上摸,并攀上了右侧那颗软得让他激动不已的雪峰,并道:“小傻瓜,我就是喜欢你这无厘头的个性,所以你越是这样子,我就越想得到你。所以今晚,你就是我林寻的新娘。”

    “我是伴娘。”舞魅道。

    采莎还想辩解,可当林寻用拇指去刺激樱桃时,采莎就说不出话,发出的只剩让林寻更加亢奋的低吟。

    在采莎那低吟的刺激下,林寻就立马跨跪在采莎腿的两侧。

    将采莎上衣往上一推,林寻就俯下身开始品尝。

 第439章 最珍贵的

    面对林寻的舌头攻击,采莎还想反抗,可她又不敢张嘴,因为上身渐渐变得明显的麻痒会让她哼出声,所以脸蛋红扑扑的她就轻咬着薄唇,很是不安地看着这个在她生命中最重要的男人,她更是感觉到这个男人那仿佛宇宙爆炸般的力道,抓得她那盈盈雪峰都发热发烫了。

    听着采莎那极为细微的低吟,舞魅就道:“莎莎,放松,哼出来,不要压抑着。”

    采莎直摇头,轻声道:“会……会被听到……”

    “声音必须在有介质的前提下才能传播,而我是风系元素师,当你的声音在空气中传播时,我已经靠风的流动让它们消失得无影无踪了,”顿了顿,舞魅暧昧道,“这床不怎么解释,待会儿一定会很响。不过不用担心,只要有我在,声音都传不到林寻爸妈耳朵里,你就尽情地叫吧。”

    “才不呢!”瞪了舞魅一眼,采莎哼道,“人家可是……唔……”

    当林寻这个常胜将军突然攻击雪峰之巅时,采莎都没办法和舞魅拌嘴,只能眼神晃动地看着已经腾出一只手伸向幽谷的林寻。

    对于床/上技巧,林寻很精通,加之他对采莎身体非常熟悉,知道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让采莎细水长流,所以在林寻的刺激下,采莎就像喝醉了般,全身都在轻微地扭动着,而当林寻掰开她的腿,埋头于幽谷之中时,采莎都快疯了,身子都呈弓状,纤纤玉指更是死死抓着被单。

    看着如此卖力的林寻,一旁的舞魅都有些受不了了。

    舞魅以前一直以为自己喜欢女人,极度讨厌男人,可在林寻的熏陶下,舞魅渐渐改变了这种看法,所以看着林寻津津有味地吃着,舞魅全身都开始发热,她就将手伸进丁/字裤内。

    已到火候后,林寻就问道:“莎莎,你即将变成大人了,你要什么姿势?”

    采莎都被林寻弄得没了力气,哪里还会去回答,所以就剧烈喘息地含着食指。

    见采莎不回答,林寻就建议道:“要不我带你到竹林?”

    “不去,”采莎哆嗦了下,轻声道,“外面好冷,这儿又没有空调,我情愿呆在这儿被……”

    “被什么?”

    “爷爷,你好坏哦。”

    看着羞答答得像一朵,含苞待放的玫瑰的采莎,林寻就附到她耳边,轻声道:“乖孙女,虽然这里没有空调,没有电热毯,不过我的电钻马上就会让你感到炎夏的到来,准备好了吗?”

    知道自己即将被破,采莎就使劲摇头,并道:“要不,再等个两天?”

    “除夕晚上?”

    “好啊!”

    “不等。”

    “爷爷赖皮!”

    “不是我赖皮,是因为我知道,你一直很害怕会走到那一步,”说到这,林寻已经用枪头对准了入口,并强迫采莎那两条小腿缠着他虎腰,“既然迟早要面对,还不如早点面对,要不然你会担心得睡不着觉的。”

    知道即将发生非常可怕的事,采莎紧张得都像在看恐怖片般,一脸可怖地盯着面带微笑的林寻,两只手都护在了胸前,可最重要的地方她是护不住了。

    “我要打靶了。”

    “爷爷!”

    “说。”

    可怜巴巴地看着林寻,采莎道:“只要你答应我一件事,我就任凭你摆布。”

    “别说一件,十件也行。”

    “别捅破那层膜,那是我少女的标志,我还不想长大。”

    “行啊。”

    “谢谢爷爷!你最好了!”

    “不过你也要答应我一件事。”

    “十件也行啊!”

    “捅你后面。”

    “那还是前面吧,”采莎妥协了,“如果后面弄多了,我怀疑我以后会像小鸟一样,有随地拉粑粑的坏习惯。但是,爷爷,你要温柔点,好歹我是你孙女,对不?”

    “我会非常温柔,放心吧,”为了分散采莎注意力,林寻就吻住采莎嘴唇,并将舌头探了进去。

    知道林寻即将进攻,想看一看采莎被破的整个过程的舞魅就爬到了后面,并趴在床上盯着即将交战之地。

    成功分散采莎注意力后,林寻就让最强大的兵力缓缓朝敌穴行进,不过还未到达那扇风雨飘摇的薄门前,林寻就明显感到采莎在哆嗦,那抓着他背部的十指更有陷进肉里的趋势,所以面对即将被撞开的薄门,林寻选择暂时歇兵。

    林寻知道循序渐进的道理,尤其是面对采莎这再过三个月就十八岁的少女,所以他就继续用完美的吻技转移采莎注意力,可趴在后面的舞魅等得非常急切,她甚至想控制采莎那儿的水,让水尽量分泌得多,以确保林寻那巨物的进入能通畅无阻。

    不过,舞魅还是希望他们能在最自然的前提下完成这神圣的洗礼,所以她就继续百无聊赖地趴在那儿,偶尔还抠一抠自己那儿。

    在林寻舌头和双手的进攻下,采莎竟然有些主动了,不过当采莎意识到自己竟然主动去吻林寻时,她又害羞得立马闭上嘴,直到林寻用舌头多次敲门才张嘴。

    经过五分钟的磨合,林寻知道攻城的最佳时机已经到了。

    再次触到薄门时,林寻明显感觉到采莎身子多少了下,不过这次他没有放弃攻击,而是指挥着所向披靡的铁头军冲击薄门。

    “唔……”

    突破薄门后,林寻就继续朝敌营深处挺进,并在占领整个敌营后停了下来,随后就碰着采莎那娇羞动人的面庞,并注意到两颗比夜空繁星还来得晶莹的眼泪正顺着采莎眼角滑落,有些心疼的林寻当即用舌头将这有点儿咸的眼泪舔干净。

    “莎莎,你现在和小霓小魅她们一样,是我的老婆了,今后我会更好的呵护你,不让你受半点伤害,你要做的就是乖乖待在我身边,然后给我生个白白胖胖的娃娃。等你怀上了,我们就可以给孩子取名字了。”

    “你不是很早就看到孩子了吗?”柳眉微皱的采莎都不敢和林寻对视,就别过头,呢喃道,“可我还是想要女儿,我总觉得女儿更好,而且长得如此漂亮的我的女儿一定更漂亮。要不,想办法要个女儿吧?”

    “志炫怎么办?”

    “他人挺好的,就是有点傻,你的基因完全没有起作用啊!”

    “那就是你的基因起了作用,所以他才这么傻?”

    “我才不傻呢!”瞪了眼林寻,采莎还想反驳,可感觉到那东西开始动了,她就羞得不敢说话,就立马歪过头。

    “宝贝老婆,你以后会爱上这神圣的运动的。”

    在采莎还没完全适应的情况下,林寻自然是百般温柔,而在经过两分钟温柔后,林寻的速度明显加快,幅度更是快了不少,原本很难被耳朵捕捉到的撞击声也变得越来越明显。

    采莎起先还觉得很冷,可在林寻呵护下,她的身体越来越热,热得都像置身于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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