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萌妻鲜嫩:神秘老公晚上见-第28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她也看过无数个男人劈腿,女人一蹶不振,甚至自杀的故事。
可她完全没有那样的心思。
她不知道这代表着她是个冷淡薄情的女人,还是怎样。
她只是觉得,她完全没必要为了一个已经背弃了自己的男人,死去活来。
她还年轻。
她还可以有未来。
她也许还有机会,遇到一个更美好的男人。
失恋不是世界末日。
只要她还活着,一切都有可能。
洗完澡,她有些脱力,肚子不饿,也没什么胃口,但是身体已经没能量了。
她这才想起,晚上因为遇到谢纬晨,让她一点食欲都没有,一整晚她都没怎么吃东西。
她有低血糖的毛病,刚刚又泡了那么长时间的热水澡,再不补充点能量,她的低血糖大概有要犯了。
她厨艺很好,平时有时间,喜欢进厨房,做点精致的小食或者甜点犒劳自己。
这一刻,她忽然特别想喝甜汤,于是进了厨房,煲了一锅水果甜汤。
将甜汤盛出来,舀了一汤匙,放在唇边吹凉,尝了一口,清香四溢,唇齿间溢满甜甜的果香,吞进胃里,空乏的胃暖了起来,连心情都好了很多。
她对自己的手艺很满意。
吹第二口的时候,她忽然想起隔壁的孟随州。
不知道他们总裁大人,喜欢不喜欢喝甜汤。
今天给他们总裁添了这么多麻烦,他们总裁还救了她两次,做了好吃的,自己躲在房间里吃独食,好像有些不太地道。
她犹豫了下,找出一个稍大的骨瓷碗,盛了一碗甜汤,然后换了一身可以外出的家居服,端着甜汤,敲响了孟随州的房门。
孟随州很快过来开门,他穿着一身天蓝色的保守睡衣,头发还湿着,很显然,刚洗完澡。
封晴冲他笑笑,“总裁,我刚刚有些饿了,煲了一些甜汤,不知道你喜欢不喜欢吃甜的?”
孟随州低头看她手里的汤。
不知道她是怎么做的,碧绿浓稠的色泽,泛着甜甜的果香,看起来让人食指大动。
他伸手接过碗,“看起来很好喝的样子。”
封晴不好意思的笑笑,“随便做的,总裁如果喜欢,以后我煲汤的时候,就过来给您送一碗。”
孟随州低头喝了一口。
他不是很喜欢吃甜食,所以只是小心翼翼抿了一口。
结果他发现,虽然他的助理说这是甜汤,但是滋味并不是很甜,而是水果自然的香气。
喝一口,清甜的果香在唇齿间泛开,滋味居然难以想象的好。
他立刻点头,“很好喝,你自己煮的?”
“是,”封晴笑着说:“我闲着没事的时候,就喜欢自己煲汤,做一点小食和甜点,总裁如果喜欢,以后我做的时候,给您送一些过来。”
孟随州浅笑,“那有劳封助理了,看来我以后有口福了。”
“应该的,”封晴冲他微微弯了弯腰,“以后还要请您多多照顾。”
这是自己的顶头上司啊,照顾顶头上司的生活,也是助理的日常工作之一。
如果他能喜欢吃自己做的东西,那最好不过。
“一定一定,”孟随州笑着侧了侧身子,让出房门,“封助理请进,我们坐着聊。”
“不了,”封晴笑着拒绝:“时间不早了,我该休息了,总裁您也早点休息。”
孟随州没有勉强,冲她点点头,“晚安!”
封晴也道了声晚安,回了自己的公寓。
孟随州端着甜汤,关好门,坐到沙发上,一口一口的把甜汤全都喝完了。
记忆中,这还是他第一次亲口吃女人亲手为他做的东西。
现在,厨艺能拿得出手的女人,越来越少了。
不过,大部分孩子,至少吃过自己母亲亲手做的食物,但是很显然,孟随州没那个福气。
他妈四肢不勤,五谷不分,十指不沾阳春水,从不下厨。
为了他弟弟,还会叮嘱厨房,多为他弟弟做些合他弟弟口味的东西。
至于他,他妈妈没那个闲心理会他。7(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948章 简单的幸福(2)
(全本小说网,。)
以前他母亲的丑事没闹出来时,他以为他妈对他的严苛,是因为他是家里的长子。
做父母的,对长子要求难免严厉一些。
直到后来他妈闹出丑事,他才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他妈不肯对他用心,不过是因为不喜欢他,从没将他放在心上罢了。
他经常想,他活到如今二十几岁,这世上有谁是全心全意爱他的人吗?
并没有。
别的孩子可以得到的全心全意、无私无畏的父爱母爱,他统统都没有。
幸好他交了几个过命的兄弟,不然他孟随州在这世上,就是孤家寡人一个,什么都没有。
可兄弟之间,关系再好,他们都有家庭,有对他们更重要的人,他们也只是偶尔有来往,并不能天天腻在一起。
孟随州是孤单的、寂寞的,甚至是自厌自弃的。
他甚至有时候会想,是不是他不够好,所以他那么多亲人,却没有一个人愿意在他身上倾注心血,全心全意的喜爱他。
如今,到了能成家的年纪,他真的特别想快点组成一个家庭,拥有一个全心全意爱他的妻子,全心全意依赖他的孩子。
只可惜,到了他这个位置上的男人,找个真爱太难了。
需要时时提防,女人爱的到底是他本人,还是皮囊。
那天和朋友吃饭,偶尔看到电视上演的一部电视剧。
电视剧中,女孩儿问她哥哥说,哥哥,你知道为什么我对外总是宣称我是孤儿吗?
哥哥问,为什么?
女孩儿说,因为如果我让我身边的男人知道我的家世和身价,那么,我这辈子都不会知道,他爱的到底是我的人,还是我的钱。
有时他会暗暗的想,他要不要也去装个孤儿。
可他去哪里装呢?
公司每天忙不完的事情,根本没什么时间认识和他圈子没有任何交集的女生。
他只能继续孤独着、寂寞着、自卑自弃着。
刚刚,他喝下封晴亲手做的甜汤,他好像特别没出息的被这碗暖呼呼的甜汤给收买了。
他真的特别希望可以娶一个会做饭的女生,愿意特意为他,洗手作羹汤。
在别人看来,也许是特别简单的事情。
可孟随州只要想一想,他站在厨房外,看着厨房内有个女人,温柔且全心全意的为他忙碌,心脏的位置,就变得鲜活温暖起来。
也不知道,七嫂和弟妹这位朋友,有没有男朋友呢?
与此同时,叶清瓷带着秋雨曦回到简家别墅。
汽车在院子里停下,车门打开,叶清瓷就听到一阵怪声怪调的叫声:“七爷……爱你一万年……七爷……爱你一万年……”
叶清瓷奇怪的下车,顺着声音望过去。
院子里古树下的石桌旁边,简时初和井瞬面对面坐着。
石桌上放了一个鸟架,鸟架子上站了两只漂亮的鹦鹉。
一个鹦鹉叫:“七爷!”
另一只鹦鹉立刻跟着叫:“爱你一万年!”
叶清瓷看着鹦鹉,又惊又喜,扶着秋雨曦快步走过去。
简时初和井瞬已经起身迎过来。
简时初扶住叶清瓷,井瞬把秋雨曦接进怀里。
简时初皱眉说:“她喝多了?你怀着孕呢,怎么可以扶一个醉鬼,伤了你怎么办?”
井瞬:“……初哥,我扶雨曦回房了。”
他打横将秋雨曦抱进怀里,脚底抹油溜了。
“没事,”叶清瓷笑着说:“十一和蒲武一直在旁边看着呢……这是鹦鹉吗?”
此刻,叶清瓷的全部注意力,都在那两只鹦鹉身上。
“不错吧?”简时初弹了一下其中一直鹦鹉的脑袋,“怕你怀孕闷,我偷偷买的,在办公室养了半个多月了,教了无数次才学会这两句话。”
两只鹦鹉不知道听到简时初哪句话了,一下像是打开了开关。
一只说:“七爷!”
另一只立刻接上:“爱你一万年!”
叶清瓷看着它们,喜欢的不行,眼里都往外放光了,抱住简时初狠狠亲了一口,“老公,你真好!”
她甜软的声音,听的简时初骨头都酥了,揉揉她的后脑:“乖!你喜欢它们可以,但是不能在卧室养,一来空气不好,二来怕影响你睡眠,我会找专人养它们,白天让它们陪你解闷就行了。”
“嗯,”叶清瓷乖乖点头,“好呀!对了,我今天和雨曦还有晴晴去玩儿,遇到随州了。”
“哦?这么巧?”简时初漫不经心的逗弄着鹦鹉,随口应了一声,并没往心里去。
他朋友多,云城最高级的消费的地方又那么几个,叶清瓷出门玩耍,遇到他朋友的几率并不是很小。
“嗯,”叶清瓷拽拽他的袖子,“你什么时候有时间呀?我看随州和晴晴挺般配的,我们把随州约出来,让他和晴晴吃顿相亲饭好不好?”
“嗯?”简时初逗弄鹦鹉的手指顿了下,转眼看叶清瓷,失笑,“你又要当红娘了?”
“什么叫我又要当红娘了?”叶清瓷嗔笑,“我也没当几次红娘啊!”
“两次了,”简时初笑着说:“阿瞬的老婆和阿衍的老婆不都是你给找的吗?”
“这不是很正常?”叶清瓷说:“我还听说两个镇子通婚的呢!就是一个镇子有一个姑娘嫁给另一个镇子的小伙儿,然后那个姑娘就把她的姐妹闺蜜,介绍给小伙儿的朋友兄弟,一个喊两个,两个喊四个,渐渐两个镇子就有很多人家通婚了。”
“我没说不正常,”简时初捏捏她的脸蛋儿,考虑了一下,“随州和封晴……感觉还不错,最主要的,你开心就行,既然你喜欢,那周末我们就把他们约出来,让他们见个面。”
“嗯!”叶清瓷笑眯眯亲了简时初一口,“我就知道我们家七爷最好最好最好了,什么都依着我!”
“乖!”简时初笑着捏捏她脸蛋儿,“这是双赢的事,随州要是能找个好老婆,也算了了我一桩心思,这是好事,我巴不得你有更好的朋友闺蜜,把辉子少冰他们的婚事全都解决掉,到时候我那些儿子还没结婚的世家叔叔们,肯定上门求我们给他们儿子说亲。”7(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949章 简单的幸福(3)
(全本小说网,。)
叶清瓷“扑哧”一声笑了,“想想倒是挺美妙的,只可惜,我没那么多姐妹,不过……你有啊!”
叶清瓷忽然想到一对姐妹花,忽闪了一下眼睛,对简时初说:“欢欢和喜喜不就挺好的吗?当初我和你一起去看你外公,欢欢和喜喜一直护着我,而且看你的目光,像是看偶像似的,她们那么喜欢你,你也该为她们的终身大事尽尽心,辉子和少冰他们那么好的男人,与其便宜了别的女人,不如你介绍欢欢和喜喜给他们啊,多好?”
“她们年纪还小,以后再说吧,”简时初揽住她的肩膀,“倒是过段时间,我外公又要过生日了,到时候再陪我去l城,给我外公过寿?”
“嗯,”叶清瓷重重点头,“一定!”
叶清瓷一直很感激简时初的外公。
那时候,她和简时初刚刚确定关系。
简老太爷看她不顺眼,处处针对她。
而简时初的外公,很痛快的就接受了她,还把简时初外婆留下的传家宝给了她。
她的心中,一直念着那位老人的好。
这次去给老人家过寿,她一定要精心准备一份寿礼,表达她对老人的感激和孝顺之情。
周末,如叶清瓷预想的那样,简时初把孟随州约了出来。
孟随州是封晴的顶头上司,经过这几天的接触,两人已经很熟悉。
孟随州很喜欢封晴公事上精明能干,私事上温柔婉约。
封晴也很欣赏孟随州的沉稳大气。
而且,叶清瓷一直向封晴夸赞孟随州的人品,说他怎样怎样忠厚,怎样怎样老实,弄的封晴现在看孟随州,明明孟随州看上去是个指挥若定,沉稳干练的社会精英,可封晴硬是觉得他们家总裁心肠柔软好欺负,一个看不住,就会被人家占了便宜去。
有句话说,白头如新,倾盖如故。
人与人之间,是要讲求缘分的。
很显然,孟随州和封晴之间,算是有缘分的。
两个人相处不久,便能配合默契。
孟随州觉得这位新任助理,用着顺手的很,往往他一个眼神、一个表情,封晴就知道他下一步要做什么、大概会做出怎样的决定。
封晴也觉得,她这位顶头上司,不龟毛、不刻薄,没有什么怪癖,是难得的一身正气的好男人,难怪叶清瓷总是对他赞不绝口。
总之两人对彼此都有好感,简时初邀请孟随州赴宴前,就对孟随州说清楚了,封晴是叶清瓷最好的朋友,这次他们吃的是相亲宴,如果他对封晴有感觉,那他就参加,和封晴把关系确定下。
如果他对封晴没感觉,简时初再三强调,他不会勉强。
感情上的事,还是顺其自然比较好。
他希望自己的兄弟,都能找到真心喜欢的人,而不会因为任何的原因,勉强自己凑合将就。
孟随州考虑了许久,终于答应,参加这次的相亲宴。
封晴是他渴望的那种居家的女人,温柔体贴,还会下厨。
和她在一起,会很有家的感觉。
虽然现在他还没到非卿不娶的地步,但相亲宴原本就是让两人先定下关系,以后慢慢接触。
如果觉得合适,就谈婚论嫁。
如果觉得不合适,就各奔东西。
这,就是相亲的好处了。
孟随州和封晴的相亲宴,不但简时初和叶清瓷参加了,爱凑热闹的秋雨曦,早早报了名,拉上了井瞬,一起参加。
六人去了现下很实行的农家乐,农家乐在郊区,距离市区很远,六个人乘坐一辆房车,赶往郊区。
平时,封晴和孟随州在一起时,很随意自在。
有了叶清瓷和简时初这一层关系,在公司的时候,她既把孟随州当上司,又把孟随州当朋友。
叶清瓷曾反复强调过,对简时初来说,孟随州就像他的亲弟弟一样。
爱屋及乌,用在这里,也是适用的。
因为有这层关系在,她又对孟随州有好感,平时处理工作时,她比别人多了许多细心和耐心。
不是做完自己那份工作,就抓紧时间下班,而是尽量多做一些,让孟随州能少做一些。
她是孟随州的贴身助理,如果她把资料和文件更细致的分门别类,孟随州就能节约很多时间。
她工作能力又强,刻意为孟随州多分担一些,孟随州自从用了她做助理,工作轻松了许多。
更重要的是,自己身边的贴身助理,一定要用最信得过的人。
不然的话,如果身边最信任的人背叛,那对公司将是特别沉重的打击。
因为封晴是叶清瓷最好的朋友,孟随州从知道这层关系的那天起,就立刻信任了她,将她划为自己的心腹。
这样,他在很多事情上,就对封晴从不设防,很多事情都放心的交给封晴去做,他自己也就轻松了许多。
以前,他身边也有几个得用的心腹,但自从孟氏完全交到他手里之后,他为了迅速将公司全部掌握在自己手中,把那几个心腹,全都外放出去当分公司的老大去了。
也因此,他身边才会缺人。
新招揽来的人员,总要用一段时间,才能知道,他们到底是真的追随他,还是别人派来的探子。
只有封晴,因为叶清瓷的关系,他毫不犹豫的便迅速的相信了她。
这种感觉,是很温暖的。
因为他知道,不管遇到任何事,她都会与他风雨同舟,都绝不会背叛他。
对从小没得到多少温暖的孟随州来说,这是一种很珍贵的感觉。
以往,两个人在一起时,气氛总是很自然很融洽的。
但是,因为今天两人知道,这是为他们两个举行的相亲宴,两人都有些不自然。
好在,秋雨曦是个话痨,只要有秋雨曦在,任何场合都不会冷场。
秋雨曦是有郎万事足,她抱着井瞬的胳膊,偎在井瞬身边,嘻嘻哈哈的说些俏皮话。
很快,叶清瓷和封晴加入她的话题。
她们三个从小一起长大,有很多共同的话题可以聊。
听她们说起小时候的事情,三个大男人都挺感兴趣,偶尔插嘴问几句。7(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950章 甜甜蜜蜜(1)
(全本小说网,。)
就这样说说笑笑,原本一个多小时的路程,竟然觉得眨眼间都到了。
下车之后,秋雨曦伸了个大大的懒腰,然后举目四望,赞了一声:“景色真不错,是吧,瓷瓷?”
她歪头看叶清瓷,叶清瓷牵着简时初的手,看着远处随风拂动的杨柳,看着波光粼粼的池塘,眯眼笑着说:“是啊,好漂亮。”
“瓷瓷,我们去钓鱼吧?看谁钓的多!”秋雨曦眼睛亮晶晶的:“我们比赛!我和阿瞬一组,你和七爷一组,晴晴和随州一组,我们比赛谁钓的多,到最后,谁要是钓的最少,谁就要表演一个节目!”
“你?和我们比赛钓鱼?”叶清瓷笑她,“就你那脾气,就像小猫钓鱼里面那只小猫一样,一时都坐不住,不是去抓蜻蜓,就是去抓蝴蝶,你还敢和我们比钓鱼?”
“那可不一定!”秋雨曦挽着井瞬的胳膊,脑袋偎在井瞬肩头,骄傲的说:“我们家阿瞬哥哥钓鱼可厉害了,一会儿我们两个赢你们四个。”
“那倒是,”简时初哼笑,“阿瞬只要是玩儿的东西,比谁都厉害。”
井瞬:“……”
他觉得他哥这是在夸他呢……对吧?
叶清瓷觉得他们家七爷真相了,偎在简时初身边笑不可支。
秋雨曦白她一眼,“笑什么笑?你们就说吧,你们敢不敢比?”
“比吧,”叶清瓷扫了一眼池塘:“不过我听说,这池塘里的鱼,是农家乐的主人自己养的,喂的又傻又肥,很好钓,而且钓上来的鱼,都是按斤两卖给我们的,我们六个人一起钓,还比赛钓,到时候钓的鱼,我们几个肯定吃不了。”
“没事,”简时初说:“吃不了的带回去,给保镖们加餐。”
“是,”孟随州说:“也可以带回我们公司食堂去,给员工们吃。”
“好吧,”叶清瓷没有后顾之忧了,挽挽袖子,“那就比吧!”
六个人,在附近买了六套新的鱼竿,坐在池塘边的柳树下,开始钓鱼。
这边景色很美,青山绿水,碧草茵茵,远处有几棵花树,清风拂来,暗香袭人,阳光明媚,温度适宜,坐在树下,悠然垂钓,叶清瓷觉得自己幸福快乐的快成仙儿了。
池塘里的鱼,果然如同传说中一样,又傻又肥,平均两三分钟就能钓上来一条。
钓之前,六个人说好了,钓一个小时,一个小时结束之后,看哪一组钓的最少,就要在待会儿吃饭的时候,表演一个节目。
把鱼钓上来的那一瞬,是极又成就感和幸福感的,所以才有那么多人,喜欢钓鱼。
秋雨曦平时的确好动,坐不住,但那分和谁在一起。
只要井瞬坐在她身边,那就跟在她身上放了根定海神针似的,让她坐一天不动弹也没问题。
她左边是叶清瓷,右边是井瞬,快要一个小时的时候,她把六个人放鱼的桶子都看了一遍,顿时有些懊恼。
她觉得她已经很努力了,只可惜,她好像没什么钓鱼的天分。
六个人里,就她钓的鱼最少,烦死了。
她嘟着唇,很不高兴,转转眼珠,凑到叶清瓷耳边,轻声说:“瓷瓷,商量个事呗?”
叶清瓷歪头看她,“嗯?什么事?”
“你分给我几条鱼好不好?”秋雨曦贴着叶清瓷的耳朵,用气声说:“我看就我钓的鱼最少,你分我几条,不然我就输了,我要是输了,我们就看不到随州和晴晴表演节目了。”
叶清瓷笑看她,“没事,你和阿瞬表演节目,我也爱看。”
“什么啊?”秋雨曦有些着急:“我和阿瞬哥哥已经蜜里调油,如胶似漆了,我们表演节目,有什么好看?我们这不是为了撮合随州和晴晴来的吗?当然要他们两个表演节目才好看!”
叶清瓷想了想,好像秋雨曦的话也有点道理,她确实想看他们两个表演节目。
封晴也就算了,封晴的才艺,她一清二楚,她倒是比较好奇,孟随州那么老实内敛的人,会在他们面前表演什么节目。
于是,她点点头,决定帮秋雨曦作弊,“好吧,你自己拿吧。”
秋雨曦立刻眉开眼笑,在她脸上用力亲了一口,“mua,宝贝瓷瓷,你最最最好了!”
原本专心看着鱼竿的简时初,目光轻飘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