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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爸的田园生活-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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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期间有大量的烹饪工作要做。很多菜品耗费时间长,要最先开始;而有些菜烹饪时间短,如果要保证上桌了还是热的,就得放在最后;还有一些其它她想不到的事情。

    这就涉及到了大量的统筹工作和流畅的安排,谁先做什么,谁后做什么,一点都不能乱。但这些事情,全部都由山村人自己做得妥妥当当。

    这里没有经理,没有助理,没有工头和拉长,一要靠他们自己。

    谁说山民没有智慧?

    吃了头三元,男人要准备喝酒了。

    山里人喝的是自家酿的米酒,这是高度白酒,不是那种煮鸡蛋花的甜米酒。山民们喝惯了这个,上了年纪的人也能喝点。

    程赫正有滋有味地吃着一块红烧肉,身后一个声音:“来,黑子,咱爷俩喝一个。听说这野猪是你一个人杀的,厉害哟!”

    他回头一看,这是一个比他高一辈的长辈,端着酒杯过来向他敬酒。

    他赶紧麻利的端了杯子站起来,哪有长辈敬酒他还坐着的道理?

    他谦虚道:“二伯,您太夸奖我了,那是运气好,没多厉害!来,祝您身体倍儿棒,我先喝了。”

    先喝为敬。

    长辈过来敬酒,他哪能真等着别人先喝?

    有了开头,后面向他敬酒的就更多了——不说别的,单是今天这全猪宴,要不是程赫胆子大、单枪匹马连野猪出手,谁能吃上野猪肉?

    那是野猪啊!一般人遇着了,跑都跑不赢,谁敢正面刚?

    所以,程赫一时间竟然成了桃花村的英雄,一个敢正面刚野猪的英雄。

 第三十六章 敬酒

    程赫坐下还没吃上几口,又有人过来向他敬酒,他连忙站起来。

    他并不知道,自从下午野猪被拖回来后,他在村民心中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垒灶台时在谈他;烧锅搭台的时候在谈他,切肉炖菜的时候也在谈他。

    他们看看猪的致命伤,再结合一起抬野猪回来的人的说法,都觉得程赫用木棍的那一刺,真是太惊险了。

    要是野猪咬断了那根棍子,他怎么办?还跑得了吗?

    唯一可以下的结论,那就是他胆识过人,勇武过人。

    谁也没有亲眼见到他杀野猪,所以杀猪的过程一传十、十传百,传得神乎其神。

    他们想起了书里武松打虎的故事。

    武松喝了十八碗酒,上了山打死了老虎,也是用的棍子。野猪没有虎那个可怕,但也足以让普通人闻之色变了。

    所以,来向程赫敬酒的人络绎不绝。

    他们不是想整他,单纯只是想表达敬意而已。事实上一般山里人很少有上辈敬下辈,除非那位下辈非常出众。

    江予桐看不断有人给程赫敬酒,并且都面带尊敬,打趣道:“你可以啊!现在成了村里的红人了。”

    程赫谦虚地摆摆手,赶紧吃块肉。

    一杯酒下去,再来块热热的红烧肉,美滋滋。

    到底是野猪肉啊,吃起来跟家猪就是不一样。更香,更酥嫩,更美味。

    红烧猪蹄,青椒爆猪肝,熏笋扣肉,小炒拆骨肉,香干肉丝,卤头皮,爆腰花……每一样都让人食指大动。

    江予桐自己也夹了一块干笋爆猪蹄,地道的柴火炒菜,不一样的香味,干笋特有的风味,比大酒店里几百块一盘的菜都不差。

    何况这满满几大张长桌子上全是的!

    这样的宴席,搁到城市里也能称得上豪奢啊!

    此时有人在外面点起了篝火,立即有人端着酒杯绕着篝火唱起了山歌、跳起了舞。他们恣意的唱着,喝着,享受着属于他们的生活。

    江予柚饶有兴致的看着,就着他们的歌舞又吃了一口菜,忍不住感慨道:“这里真好!我要是桃花村人就好了,天天过这么舒心的日子!”

    “想当桃花村人?那还不容易!嫁过来给桃花村人当媳妇,你就是桃花村人了。”程赫嘴里嚼着一块爆猪心,说道。

    程实赶紧凑了过来:“是啊,我们桃花村人很好的,既诚实,又老实,非常可靠。”

    “噗……”江予桐笑了,然后又夹了一块不知道什么名字的菜吃了。

    反正闭着眼睛夹的菜,都好吃。有一些她根本不认识的部位,但是那又怎样?别人能吃,她就能吃!

    今天这一次全猪宴,真没有白来!

    程赫记不得自己喝了多少。七杯?八杯?

    山村里的酒杯,是用竹筒削成的,粗犷而豪迈,一杯能装二两多。

    山村里的酒,是自酿的米酒。三十多度,喝着很顺口,口感绵长,但后劲非常大。

    程赫接连喝了这么多,虽然现在还不太显醉意,但他知道,不能再喝了。再喝他就可能要被抬回去——孩子怎么办?

    只是,来敬酒的基本都是长辈,人家一个个笑脸而来,他能找到什么理由拒绝?再说了,长辈给他敬酒了,他能甘心受着,不敬回去?

    但是,他真的不能再喝了,程心心没有人管,他喝醉了,孩子谁照顾?

    “不能再喝了”这个念头刚起,他就感觉到自己体内起了变化。金星动了动,里面的水流开始加快,程赫感觉自己身体的某些酒醉感觉消失了。

    刚刚还觉得胃里有些难受,脑袋有些发懵的,现在情形逐渐在好转。甚至略有些发僵的四肢,也已经恢复。

    没过多久,他整个人的状态就恢复到了之前没喝酒的样子。

    这太奇怪了!

    程赫暗自诧异,难道自己已经喝醉了,这些都是幻觉?

    但是不容他发呆,陆续还有人过来向他敬酒。他虽然不想喝,但是也不好拒绝。

    山里人好客,喝酒诚意足。只要还没喝趴的,他们就会认为是还没喝好,那一定是要热情相劝的。

    就不说别的,人家长一辈的身份摆着,程赫自己就不好说出拒绝的话来。

    但是一杯接一杯下去,程赫惊讶的发现,他现在喝酒就像喝水一样,除了有些饱腹感外,别的任何感觉都没有。

    酒一喝下去,体内金星就开始加大运转力度,仿佛把这股酒劲给消耗掉了一般。

    这真是一个惊讶的发现!

    接下来又喝了多少杯,他数不清了,但是一点喝醉的样子都没有。

    直到后来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妥——喝这么多都不醉,太非人类了吧?于是他开始装,假装不行了,然后倒在桌上,开始睡觉。

    程实哈哈大笑。在山村里,喝醉不是什么丢脸的事情,反而代表今天的酒喝好了,扭扭捏捏的才让人不待见。

    连坐在同一桌的江予桐也被人敬了两三杯,她酒量不行,两三杯已经让她有了醉意。

    今天太痛快了。

    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她感觉自己像是女侠。

    全猪宴越到后面越热闹,气氛越高,喝的酒的人开始胡侃大山,把心里所有痛快的、不痛快的事情都说出来。

    唱山歌的已经开始到了对歌的环节,对不出来的,就要罚酒。

    江予桐很想加入,但是苦于并不会唱山歌,所以只能当观众了。她今天着实是胃口大开,几乎品尝了所有的美味佳肴,又喝了点酒,非常尽兴。

    只可惜,喝进去的酒开始上头,再加上天气热,她觉得有点透不过气来,打算去外面透透气。

    顺便欣赏一下桃花村的夜景。

    没有闪烁的霓虹灯,但这里有月光,有星光,有树影,有蛙鸣,一切的一切,都是大城市里没有的。

    就连呼吸都让人格外舒服些,毕竟这里没有尾气,只有花香。

    江予桐脚步有些虚浮的走着,感受着这一切,突然觉得心旷神怡,大喊了一声:“这里真好!这里太好了!”

    喊出后,心里舒服多了。

    在城市里,她要是这么喊,别人八成要将她当成神经病。但在山里,这样一点都不违和。

    李涛自然是一路跟来。

    今天他没有喝酒,菜也只吃了一点点。

    倒不是不合他的胃口,事实上,他也很想尽情品尝野猪肉。毕竟这是真正的野猪肉,他亲眼看见的。

    而酒店里号称野猪肉并标价上千元一盘的时候,未必是真的。

    但是,他心里有些不舒服。因为野猪是那个山野村夫杀的啊!这让他如何吃得下去?

    开始并没有觉得怎么样,但是后来随着江予桐与他越聊越近,他就心里越不舒服。

    什么时候开始起,他要正视一个山野村夫了?没这道理啊!

 第三十七章 亲情的牵绊

    江予桐观赏桃花村的夜景正尽兴,直接无视了跟在后面的李涛。

    李涛并不介意,快走几步追上她,闲闲地说道:“你对这村的人,倒是挺好的。蒂凡妮的发卡说送就送,sd的玩具熊,万多块一个,你就这么随随便便送给了山村的人,也不管他们识不识货。”

    他的语气一向轻松和缓,显示着他的绅士气质。

    江予桐喝了点酒,此时兴致有些高,毫不在乎地说道:“不要管什么牌子,只要能让人快乐,那就发挥了它应有的价值。我认为那两个小东西给得很值,我也很开心。”

    然后她又说道:“合着按你的意思,周强的一条命,连这些小玩意儿都抵不上?”

    李涛笑笑,周强的事情他可不想现在谈,便缓缓说道:“我知道你是想帮助他们,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你始终会离开的,你离开了,他们的愁苦日子还是要继续的。你别看今天他们挺欢乐,今天肯定只是特例。”

    江予桐摆摆手:“不,我不是要帮他们,他们也不需要我的帮助,自己就能过得很开心。”

    李涛淡笑了一下,开心?!

    江予桐没有再说话,她知道,两个人说的开心,不在一个层面。李涛说的开心,那是指物质方面,没有好的物质基础,一切都无从谈起。

    但是她觉得不是,一个人拥有多少,并不代表开心就会有多少。村里人很朴实,仅仅获得了一头野猪,就能让全村人高兴整整一个晚上。甚至以后想起今天来,都会是开心的。

    她自己呢?拥有的够多了,但是她觉得自己很不开心!有谁像她们家这样的家庭条件的,还是听从父亲的安排去联姻,去跟周强那样的公子哥儿多接触!

    这不是搞笑吗?现在都什么年代了?

    所以,她就很不开心。

    看看,这就是对比。李涛却不明白。

    空气突然安静下来。

    江予桐脚步有些虚浮,但她似乎反而很享受这样的感觉,她学着刚刚村民围着篝火的舞蹈,自己跳了起来,像孩子似的笑着。

    每天都过上这种无忧无虑的生活,不去想联姻、不去想项目,那该有多好?

    她学着村民的唱法,自己喊了起来:“……桃花村的山和水啊、美又美……”

    李涛打趣道:“你还真的想嫁到桃花村,当桃花村的媳妇啊……”

    江予桐哈哈一笑:“这可没准呢!”

    李涛笑着摇了摇头,他知道,第一次体验山村生活的人,都会像这样,等她以后看习惯了,也就不会这么激进了。

    他问道:“小莲山项目考察得差不多了吧?什么时候回去?”

    江予桐苦笑一下,说道:“回去?回去干嘛?继续跟周强那家伙走动走动?”

    李涛瞄了她一眼,见她表情不像是说假话,也许她是真的不想和周强那样的人进一步关系。

    于是他半开玩笑地说道:“要不要这样?找个机会我去拜见一下你父亲,说不定他觉得我这人还不错,比强子那家伙靠谱,不就不会让你和他接触了吗?”

    江予桐笑笑,没有说话。但她脸上的笑容说得很明白:你?不行的!

    李涛不再说话,而是默默地护送着她往农家乐去。

    他知道过犹不及,事情得慢慢来,不能着急。

    ……

    全猪宴终于接近了尾声,能喝的都醉了,不能喝的也吃饱了,然后合伙收拾了场地。

    灶台就留着明天再拆也不迟,但夏天天气热,锅碗是要赶快洗了,案板上的肉腥子要赶快弄掉,不然明天就得臭掉生虫。

    今天全村的狗也跟着过了一天幸福日子——人们吃剩的骨头扔了一地,它们只拣大的吃,小的还看不上。

    程赫被人架着送回了家。

    没办法,他喝了多少,自己都没有数,不装一下醉,那怕是不行。

    程实帮他把程心心牵回来。

    等院子里的人都各自回去后,程赫从椅子上坐了起来。不得不说,装醉也挺累的。

    睁开眼睛,却见到程心心端了一碗水走进来。水装得非常满,她走得小心翼翼,生怕洒了一滴。

    程赫连忙上前接住,说道:“宝贝,别接这么满啊,接满了不好走啊!”

    要是把碗摔了,估计她又得哭。

    程心心依旧不放开,一直端着碗,于是父女俩把碗“抬”到了桌边。小丫头就是这样,自己要做的事情,就一定要做完为止。别人把碗拉住了,她也还不松手。

    到了桌子边,小丫头让程赫坐下,奶声奶气地说道:“爸爸喝酒了,来喝水吧。”

    大概她以前见过程赫喝酒后,总是喝水的情景。今天看爸爸喝醉了,倒在椅子上,就给他端一碗来。

    程赫心里暖得一塌糊涂,这宝贝疙瘩啊,真是他贴心的小棉袄。

    为了她,真是做什么都值了。

    小姑娘一脸认真的催促:“爸爸,你快喝呀!”

    尽管不是很渴,程赫却将碗里的水一饮而尽,这只是普通的井水,但对于他来说,真的是比最好的蜜还甜。

    这么好的女儿,偏偏是他的,这是多么幸运的事情。

    时间也不早了,正准备给女儿洗澡睡觉,却听到拿破仑在院门口喊叫。

    “拿破仑,别叫了!”这大半夜的,会是谁来?

    只听温青松那小子的声音在院门外响起:“叔叔,是我……”

    陈赫已经走出来了,去给他开了门。

    好家伙,温青松弄了一只蛇皮袋来,里面装得快满了,不知道装的是什么,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弄过来的。

    这小子说道:“叔叔,这是给我姐姐的……”

    陈赫接过袋子打开一看,老天,里面装的是些什么啊!生土豆,包菜,黄瓜,豆角,瓜菜……

    他差点笑喷,说道:“你给她带这些东西,她怎么弄啊?”

    温青松仰着头看着陈赫,说道:“我姐姐喜欢吃新鲜菜……”

    陈赫点点头,说道:“对,你姐姐喜欢吃新鲜菜,但是学校没有厨房,她总不能吃生的吧?你们家有米粑没有?有就带那个吧,那个能放两三天。对了,我明天不去市里,要大概……大后天去吧,别做太早了,坏掉了,吃不成。”

    温青松显然没有想过这些,当然,也没有谁教他。爷爷老了,也管不了这些事情,这都是他一个人弄的。

    既然说这些不行,他还得背回家去。

    程赫颇有些心疼,这小子大概怕他明天就要走了,今晚就连夜给弄了过来。估计他在全猪宴上就光盯着自己了,自己一回来,他也来了。

    他抱着程心心,帮他把这袋子东西先送了回去。

    其实,程赫让温青松给他姐姐准备点东西,自己给送过去,并不是因为温雪非常需要吃这些东西。

    而是因为,他想给这分开的姐弟俩牵起一些亲情的念想。

    温雪收到了家里带给她的东西,会感受到家里的温暖;而温青松能给他姐姐送些什么,他也能产生些“自己还是被需要”的感觉。

    有了这些亲情的牵绊,他们心中的孤单感觉至少要好一些。

    他能感觉到,只有当提起姐姐时,温青松这小子的脸上,才有了点点生机,不再面无表情。

 第三十八章 艺术论坛

    第二天一大早,程赫刚刚睡醒,就听到程实隔着屋喊他们去吃早饭。

    程赫赶紧起来,给女儿梳洗一番,换上花裙子,就过去了。

    刚刚过去,早饭就端上了桌,程实已经把椅子和碗筷摆好。

    今天的早饭是肉汤粉丝。汤是昨天煮的野猪大骨汤没用完的。程实的妈昨天是灶房主力,比较辛苦,所以多的这些东西,也就分了她一些。

    另外,像猪舌、猪尾这些无法做成分量多的部件,也就没有做成菜,而是让几位辛苦的大厨给分掉了。

    历来就是这样,当大厨的,剖猪的这些人,能比别人多分点这些小件。这是应该的,也不会有人说什么。

    程实妈把大骨汤提了回来,今天就做成了肉汤粉丝。粉丝也是家里种的红薯拿到镇上去加工的,营养保留得很好,并且保证无任何添加。

    然后再加一些自家腌制的酸菜,放进去提味,再加些葱花、土鸡蛋、花生米,这样的早饭就有模有样了。

    老程家自然是感激程赫的,昨天他们虽然因为地里忙,没有一起去山里采药,也就没有一起弄到天麻,但全猪宴他们吃到了。

    所以早上弄了好一点的早饭,自然是要喊程赫来吃的。

    程心心吃得津津有味,半张脸全是油花。

    程实的爸爸一边吃着,一边问程赫:“黑子啊,你这回来了,是玩几天呢?还是长住,有什么打算啊?”

    程赫回答道:“长住吧。不走了。”

    程实爸点点头:“是的,不管哪里,还是家里好。那你家的地,要找你大伯要回来的吧?”

    程赫家里原本还有一亩多地,程赫当年离开的时候,都一股脑儿地托付给了大伯,连拿破仑也托付给了他们。

    想起这些就心酸,拿破仑给饿成那样!

    但是关于地的问题,他也想过。目前的话,他用不着指望那点田地的收入,再说了,即使收回来,他还不一定会种;另一方面,现在大伯也在田地里种着东西,要的话,也是要等收了再要。

    而且,以大伯的小气吝啬劲儿,去要回来的话,必少不了一番口角。程赫现在倒是不怕他们了,可真要是吵得打起来,也不好看。又不是生死仇敌,不至于。

    暂时先不去要吧,以后再说。

    其实程赫也知道,大伯多少还是有点心虚的,昨天吃全猪宴的时候,都坐得远远的,没让他儿子过来说话。

    当然,不把田地收回来,是一方面打算;另一方面的话,他也琢磨过,要弄份事情干着,起码看着不像个吊儿郎当的闲汉。

    虽然他可以去云霄山脉里弄东西卖钱,以后想必不差钱用了,可在别人眼里,他就是闲着的啊!

    当然,至于要干个什么事情,那也用不着着急,有想法了再开始也不迟。

    但是这些话,他也不怎么好跟程实的爸说。

    程实倒是替他解了围,说道:“爸,人家来吃个早饭,您啰里啰嗦干什么呢?该怎么打算,人家不知道吗?他现在不需要靠田地收入了,光是昨天在山里捡了个棍子,就能卖几万块!我告诉您,吃完饭我就进山,我也找树棍去。”

    “你这孩子,懂个逑!老话说的好,柴多米多没有日子多,几万块钱能吃一辈子?咱们农民,土地是根本,没有土地还是什么农民?”程实爸跟儿子吵了起来。

    程实还击:“那您也不看看他大伯那德行,那是要得回来的吗?想要回来,除非打一场,让全村的人看笑话。”

    打一场程赫肯定是不怂,人家可是杀过野猪的人。

    他爸不说话了。

    吸了两大口粉丝后,又点头说道:“你大伯那个人,我也知道,你是晚辈,有些话不好说。这样吧,我去跟你说。我和他是平辈,又是个外人,他要是敢当着我的面说不还,那就真正是不要脸了。我谅他不敢。”

    程赫本想说算了,不让他替自己操心,但又怕人误解,说自己不识好人心,所以也就点头表示感谢。

    其实,他也想看看,一向小气吝啬的大伯,知道他回来要回他的田地后,脸色会变成什么样的。

    他一定会梗长了脖子说:田地?什么田地?你前几年不是给了我了吗?给了我的东西,那就是我的。我凭什么要给你?

    想想这些,程赫突然觉得有些好笑。逼一个小气鬼拿出东西来,那场面还是有点意思的。

    当然,要不要得回来,他暂时倒无所谓。

    吃了早饭回家,程赫赶紧拿出电脑来上网。他回来的时候,把他的笔记本电脑也顺便带回来了。

    昨天听江予桐说过,黄杨木可以在雕刻艺术论坛上找买家,这事得放在心上。据说能卖几万块钱呢。

    昨天忙着给小奶猪们煮葛根糊糊,也就没顾得上。

    打开一个名叫“木艺雕刻之家”的论坛网站,果然看到里面林林总总,有不少关于木雕方面的东西。

    有人放图片欣赏学习,有买家求货,有卖家放图片在网上,留言者非常多。

    打开这间网站,程赫仿佛打开一扇新世界的大门。

    这样的艺术世界,以前隔着他有十万八千里。“艺术”这个词,对于他来说,一直是飘在云端的存在,不是他这个凡夫俗子可以触摸的。

    没想到,在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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