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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私宠:男神手到擒来-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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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萌 一场谋杀,小人难防
2017年。
六月盛夏,z大学院设计系放了暑假,程清璇拖着行李箱,坐在候机厅椅子上接电话。
电话里,是她的父亲程锦年。
“你买晕机药没?”
“买了。”
“票可别忘带了!”
“随身带着呢!”
这时,播音员的声音传遍候机厅:“前往h市的旅客请注意,现在开始办理登机手续,请您到值机柜台办理,谢谢。”程清璇听言,站起身,拖着行李箱朝登机口走去。
“爸爸,我这该登记了,先挂了。”程清璇偏着头,手机放在耳朵跟肩膀之间,忙着将登记证件从包里掏出来递给工作人员。程锦年应了声好,程清璇正要挂电话,这时,电话里突然传来程锦年惊慌的叫喊声:
“清璇!不要回家!”
“记住,永远都不要回家!”
程锦年的声音,有一股撕破空气的穿透感,撕心裂肺的喊声,惊得程清璇脑子一懵。
“爸!”
她赶紧朝电话里喊了一声,回应程清璇的,是一阵阵声嘶力竭且绝望透顶的尖叫声。很快,通话被强行掐断,回答她的,只有一阵嘟嘟忙音。
程清璇浑身血液陷入冰凉。
*
她还是坐上了回家的飞机。
直到下机,她脑子还是懵的。
打了出租车直奔回家,以往欢声笑语的别墅,今天下午显得格外的安静。她推开铁门,走进别墅院子,看到了满地堆积的尸体。尸体有男有女,有她家的佣人跟管家,也有佣人的两个孩子。
程清璇腿一软,看着满地残尸,脸上瞬间失去血色。
她突然疯了一样冲进别墅里,她的父亲,那个常年笑呵呵有些话唠的中年男人,浑身是血躺在地上。
“…爸…”程清璇抖着嘴皮子呼唤了一声程锦年,那人,再也不能张口回她只言片语。“爸!”程清璇跪坐在血泊中,翻过程锦年的尸体,将他小心翼翼抱在怀里,哭得压抑又痛苦。
突然,程锦年放在胸前的手掉了下来,一个漆黑色的瓶子,掉在地上。
那瓶子只有大手指大小,里面盛装着少许程清璇从不曾见过的液体。她抹掉泪花,将那瓶子握在手心,这才发现程锦年的手掌心里,写这一排小字:
身边有小人,提防。关键时刻,喝下它。
那排字是用黑色签字笔写的,最后的末尾,隐约还有一个叠加在一起的五角星形状,却被血液染得模糊。程清璇愣愣看着那个沾血的五角星,别人不知其意,她却时刻清晰记者。
叠加的五角星,代表着——
我爱你。
是他们一家三口用来联络感情的秘密符号。
压抑的抽噎,突然放大哭出声。“爸爸…”她俯在程锦年的脸上哭得不能自己,泪水与血水染在一起,模糊了程锦年的脸,灼痛了程清璇的心。
*
这是一场谋杀,得不到申诉,程清璇深知这一点。
她花了一个钟头的时间,在花园里抛了一个巨大的坑。程清璇将三个佣人以及他们的孩子合葬在一起,又在一旁替管家立了个墓碑,最后,她将程锦年埋在已故母亲,当年亲手种下的那颗桂花树下。
“爸爸,等着,我会为你们报仇的。”她用小刀,在桂花树上刻下一个叠加五角星符号,这才迅速收拾了些东西,做了个简单的换装,逃离出这个家。
*
夜里下起了雨,惊雷阵阵,空气中多了湿度跟潮闷。
程清璇头上戴了顶帽子,身上穿着男士衬衫跟牛仔裤,坐在窗户口,望着楼下撑伞的行人。行人来去匆匆,每个脸上都有他们生活最真实的写照。
淅淅沥沥的雨水从屋檐滴下,蓦地,房门内传开一道敲门声。
程清璇扭过头,戒备的眼里有孤军奋战的勇气。
摸出一把刚从市面上买回来的大刀,程清璇轻手轻脚走到门后,刻意压低声音问:“是谁?”她的声音,粗听像是男音。外面那人沉默了一会儿,才应道:
“清璇,是我,汪叔叔。”
男人的声音,偏中年,略低沉。是程清璇所熟悉的。听到这人的声音,程清璇一身戒备散去,整个人丢盔弃甲。她一把拽开门,扑进门外人的怀里。
“汪叔叔!我爸爸死了…”她手里还拽着那把大刀,银色的刀光,在夜里闪烁着危险光芒。汪昊穹拍了拍程清璇的脑袋,才说道:“我已经收到消息了,锦年这次是惹到了厉害人物,对方恐怕连你也不会放过。”
程清璇从他怀中起开,这才扔掉大刀,“汪叔叔,你知道他们为什么要杀我爸爸吗?”狠毒到连家里佣人跟孩子都不放过,该是有多大仇多大冤。
“我隐约知道他们要找的是一种药跟炼药炉。”
药,炼药炉。
程清璇迷茫摇头,“我不知道这些东西。”不过…“汪叔叔,你怎么知道的?”
见程清璇是真的不知道,而不是装的,汪昊穹眼里一闪而过有隐晦之色。
“我虽然在研究所工作,但接触不到核心的东西,这也是以前无意间听他们说起过。”汪昊穹突然拉起她的手,一副很焦急的神情,“清璇,现在那些人正在到处找你,你快跟我走,我准备了船,载你偷渡出国。”
程清璇闻言,只是略微思索了两秒,便进屋提了东西,放心跟汪昊穹出了旅馆。
—*—
滂沱大雨夜,两人披着雨夜穿梭在城市街角。
终于,他们来到了海岸。
海水涨了潮,刚好将程清璇小腿裤管打湿。程清璇最后看了眼汪昊穹,她深深吸了吸鼻子,说道:“汪叔叔,帮我转告阿泽,他日有缘再会。”
“好,等他放假回来我就告诉她!”汪昊穹挥挥手,最后又问一句:“你真的不知道你爸爸将药放在哪儿吗?”
程清璇奇怪看了眼汪昊穹,依旧是摇头。“真不知道,爸爸从没跟我说过这些。”
“哦…”汪昊穹深深点头,目光一点点变得复杂跟不可捉摸起来。程清璇再次看了眼这个熟悉的城市,这才转身,朝船上走去。
“清璇。”
“嗯?”程清璇诧异应了一声,转身的那一刻,一柄长刀,捅进她的心脏。撕心裂肺的痛,袭击着她的大脑跟神经。而那握刀之人,正是她敬爱多年的叔叔,爸爸的挚友——
汪昊穹。
“…你…内鬼…”程清璇低头看着那把刺透她心脏的刀,眼里没有仇恨埋怨,只有错愕跟懊恼。
身边有小人,提防。
是她大意了。
“既然找不到药,留你这炼药炉何用。”汪昊穹失望摇摇头,抽回那柄长刀,转身就走。一切慈眉善目,都是伪装。
程清璇面朝下倒下,海水与瓢泼大雨,逐渐将她吞没。她用最后的力气,从衬衫里面的内口袋里,掏出那支黑色的药瓶。她抖着手,将一瓶子药剂全部倒进嘴里。
隐约间,她看到有一群身穿白褂子的人,叫嚷着从远处奔向她。
程清璇意识越来越模糊,最终,她还是闭上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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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萌 魂穿成犬,欠债公子
2067年。
这一天,z市下了这些年来最大的一场雨。
一个白衣男子在磅礴雨夜里狂奔,他穿过弄堂,穿过一条商业街,穿过一条红绿灯,最后停在一条看着阴森漆黑的树林旁。身后远远的有一群持铁管的汉子朝他追赶而来,青年一咬牙,一头闯进了树林里。
阴暗的树林里,没有光线,没有一个人,甚至连一个畜生都没有。
青年浅一脚深一脚踩着泥土雨水,奔进林子里更深处。
“大哥,那小子进了坟头包!”公鸭嗓一声嘶吼,配合沥沥雨声,更显得诡异可怖。“我们还要追吗?”公鸭嗓看着大哥,面上已经有了怯色。
所谓的大哥,只是一个穿着一件黑色长衣,在雨夜里也舍不得摘下墨镜的三十出头的男人。男人脑袋甩了甩,身上的雨珠子脱落,激起水泥马路上一层层水渍。
“为了一百万,你说追不追!”大哥往地上吐了口唾沫,他狠狠一跺脚,吼了句:“两人一组,给我进树林,找到那小子的人,到时候分钱时多奖励五万!”
闻言,一群生活走到穷途末路的汉子,跟打了兴奋剂似的,一窝蜂钻进林子里。
手电筒的灯光,可见度本就低,更何况还是在雨夜里。各小组睁大了眼睛,竖着两只耳朵寻找着白衣小子的藏身之处,越是往里面走,他们心里就越悚。
这片林子,叫坟头包,十几年来据粗略统计,死了不少于三十多人,其中大多是自尽身亡。就在上个月,这里还死过一对情侣,据说是殉情,**而死。
听说那死相很惨,被人发现时,尸体被焚烧的都扭曲了。
公鸭嗓抖抖肩膀,跟老大并肩走。电筒四处扫射,可见范围类别说是人,连个鬼影子都没有一个。一群人一开始的斗志很快便在自我恐惧中,被消灭得七七八八。
“不找了不找了!”老大一跺脚,吼了一嗓子,闻言一群人都松了口气,朝他汇合而来。
老大为了保留些面子,便故作仁慈说道:“老子犯的错就该找老子报仇去,抓着人家儿子不放算什么英雄好汉!走走走,这单生意咱不做了!”
众人心里都在打退堂鼓,即使明白老大是故意这么说,他们也卖他面子跟着附和。
一群人脚下生风离开了树林,这里,才彻底归于平静。
*
“呼!”
幽居紧紧抱着怀里的包,从一座墓堆后面走了出来。
他一个人站在漆黑的夜里,跟两座被葬在这里很久的老墓碑干瞪眼,心里也有些发毛。可他必须得忍着,现在出去,不是狼入虎口自投罗网么!
他干脆盘腿在坟墓前坐下,觉得实在是无聊,便跟坟墓聊起了天。
“不是我做人太欠抽,是我父亲在生意上得罪了人。仇人找他不成,便找上了我。”他扯了跟坟头上的草放进嘴里咀嚼,嘟哝一句:“可我多冤啊,我早跟我父亲决裂好几年了,到头来还要我给他背黑锅。”
雨水落在草地上,将他的声音化作跳跃的音符,给这寂静的夜,增添一抹生命力。在坟墓后面,一团小小的白色的影子,蜷起身子躲在一根大树下,它眯着眼睛听幽居唠叨,没有打扰他。
有什么东西在幽居裤腿上拱了拱,幽居仔细感受了一下,一张俊脸,顿时变得扭曲起来。“蚯…蚯蚓…”这种软趴趴的奇怪生物,简直就是他的克星。
他僵硬站起身,感受到那蚯蚓越来越猖狂了。
幽居双腿分开,右脚猛地一踢,一根又长又软的小畜生,被他甩出好几米远。
啪!
蚯蚓落下,却是落在那团白色软毛生物上。
小东西被吓了一跳,四肢打摆子似的抖了起来,将那蚯蚓从身上甩了下来。它立马从树下跑出来,龇牙咧嘴瞪着幽居。
幽居也被突然窜出来的小东西吓了一跳,他眯眼看了眼小东西,不确定问了声:“狼?”在树林里见到这种畜生,他自然会联想到狼。
小东西看着他,一双略显浅金色的褐眸里满是冷光,看着态度很不友好。
“小家伙脾气不小!”幽居抱着包蹲下身,走进它,诱惑未成年似的说道:“来,叫一声。”
小东西摇摇脑袋,依旧不搭理他。
见它没反应,幽居还以为它太小不会叫。目光微转,幽居确认周围没有一个活人,这才放下包,双膝跪地,用双手撑着地面。脑袋在胸前一扭,幽居学着狼的样子张嘴小声叫了声:
“嗷呜…”他学狼叫学得惟妙惟肖,入木三分。“就这样叫,你学会了吗?来,叫一声来我听听。”幽居墨色眸子好奇看着小东西,期待它能赏脸叫唤一声。
愚蠢的傻小子!
小东西前爪子在地上踢了踢,它学着幽居刚才的动作,脑袋在胸前滑过幅度,张嘴卖了幽居个面子,叫到:
“汪!汪!”
四肢跪地的幽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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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萌 欢迎来到,我们的家
汪!汪!
稀泥浸湿青年的膝盖,感受到丝丝凉意,幽居方从惊愕中回神。他诧异看着被雨水淋湿了毛发的小家伙,小家伙的长毛湿哒哒的,小水珠从它毛尖滴落,跟稀泥混为一体,看着有些脏乱狼狈。
幽居看不出它到底长什么模样,但那双浅褐色的圆瞳,却灵气十足。
“原来是只狗啊…”幽居顿感自己被欺骗了,刚对着一只狗下跪,要他脸面何存?他赶紧爬起来,粗鲁地拍掉裤腿上的淤泥,这才走到一棵大树下蹲着,也不怕被雷劈死。电闪雷鸣大雨夜,甚是骇人,小狗站在草地上,歪头思考了少倾,最后摇摆着圆滚滚的小屁股,怯怯走向青年。
一人一犬,并肩蹲着,一个抬头望着天上磅礴大雨,一个低头看着地上蚯蚓翻滚,都没有做声。
两人就这样沉默着坐了两个多小时,后半夜雨势渐小,幽居摸了把湿润的头发,这才站起身来。“看样子雨就要停了,我明早还得早起,小东西,我走了!”幽居弯着身子摸了把小奶狗的脑袋,小狗开始有些抵触他的触摸,直到确认这陌生人对自己没有任何危险,圆眼稍微眯了眯,这才由了他。
幽居拎上自己的包,撒开步子奔进雨夜里。
身后,小狗默默注视着他,目光里充斥着人性化的思量。
就在幽居的身影将要彻底消失在小狗视线里时,小狗突然朝他犬吠一声:“汪!”小狗前肢蹬了蹬地面,小小的身子像一个圆球一样,有些急切地奔跑向男人。听到狗吠声,幽居微微一愣,点墨双眼闪过一丝淡淡的迟疑,他转过身来,就见一团白色的小影子,扑腾着停落在他的脚边。
“你…”面露迟疑,幽居低头看着脚边白色的小身子,心里生出一个不确定的念头。“你舍不得我?”
小狗只是静静看着他,双瞳中,竟浮上少许鄙夷。
幽居花了两秒钟时间,才明白自己刚才自作多情了。“那,你是要我带你走?”他斟酌措辞,换了个说法,小狗这才傲娇的点点头。目光微敛,幽居再度弯下身,他惊疑不定凝视着这只小动物,犹豫问道:“你能听懂我的话?”
那狗伸出舌头,舔了舔嘴,颇喜感地点点头。
幽居微微张大如羽翅般优美的双唇,顿感惊奇。
“啧!我说,你该不会是这坟头包森林里的镇山之犬吧?”幽居从小看过不少猎奇的动漫,对于山神、鬼神、盗墓之类的题材颇有些痴迷。他脑结构复杂,脑回路就像那里外盘缠的蜘蛛网,天马行空没个正谱。心下便会禁不住想,这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这种鬼地方会出现这动灵气的动物,难保不是什么守山犬之类的灵物。
后来知道真相的幽居,悔得肠子都青了。这哪是什么镇山犬啊,这简直就是头白眼狼大无赖!
小东西赏了他一个蔑视的眼神,继续保持着优雅的蹲姿,不吠也不闹。
“我说,跟我走可过不了那种大富大贵的日子,我现在穷得叮当响,都快揭不起锅了!你跟我走,日子漫漫,有你苦头吃!”幽居想吓吓它,哪知小东西不仅没被吓到,反倒转了身,晃着它颇有几分可爱的臀部,大摇大摆的走在他的前面。
幽居愣了愣,忽又无奈摇头笑。
“你倒是不客气!”
幽居快步追上小东西的步伐,一人一狗,静静穿梭在森林里。
…
来到森林外围,确认那群混混是真的离开了,幽居这才放心大胆的走出来。那狗也乖巧,并不乱跑,它跟在幽居身旁,遇到红灯等红灯,遇到绿灯过马路。
它判断得出危险与否,甚至会遵守社会秩序,尽管如此,它最终还是在美食面前低下了高傲的头颅。
民以食为天,贪吃的狗,见到食物那更是瞪圆眼珠子,舍不得移开脚步。
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自助餐店里,深夜还有四五个年轻男女光顾。站在玻璃橱前,小家伙专注看着饭店里面,闻着从店内飘出来的阵阵饭香味,小家伙尾巴一个劲地摇晃,两只褐眼瞬间瞪大。
瞧出这小家伙是饿了,幽居摸了摸口袋,有些为难。他囊中羞涩,还真买不起自助餐。
“走吧,我身上只剩下五块钱了,吃不起这个!”因为担心会遇到打劫的,幽居出门从来不敢多带现金,每天出门他都只带三十块,用不完的留下来,不够就饿着。都这样过了三四年了,他已经习惯了。
小家伙似是听懂了,有些不满意。它最后看了眼自助餐饭店,哈着舌头,流了几秒钟的哈喇子,这才一卷舌头,将唾沫吞回口中,然后艰难迈开四肢,不情不愿的走了。幽居看着小家伙那可怜兮兮,仿佛被全天下抛弃的落寞背影,心里有些不忍。
他对人冷漠,对这种忠诚的动物,却办不到。
有些人,生来就是给动物做奴隶的,俗称——铲屎官。
“唉!小东西!等着!”他认命了!
小东西扭头看向青年,安安静静,没有吭声。幽居站在盛夏雨夜里,他拽着手里仅有的五块钱,犹豫了一下,转身穿过马路,跑到对面的面包店,买了一个三块五的肉松面包。
“吃吧!”
幽居勾下腰将面包递到小东西面前,邀请它吃面包。
小东西伸出鼻子嗅了嗅,最后,小小吃了一口。吞下肉松面包,尝到了那个味儿,刚还斯斯文文的小狗,顿时化作饿狼,三两口就将青年手中的面包啃得个干净。最后连掉在青年手指上的肉松都舍不得放过。从母狗生了细小病毒去世以后,它已经三天没有吃过一粒东西了,早就饿得饥肠辘辘了。
幽居嘴角狂抽,这吃相真让人汗颜。
吃了个面包,小东西有精神了,走起路来耀武扬威,活像那山大王下山巡视,尾巴都翘到天上去了。
幽居垂眸清瞟了眼手指上小狗留下的唾液,有些发愣,有洁癖的他,竟然并不反感这东西。
幽居住在一栋略有些年岁的小区里,他家在五楼。楼道感应路灯前些日子坏了,幽居掏出手机,借着手机的光亮摸黑走到家门口,他掏出钥匙,打开铁门,又打开玄关的灯,冲站在门外有些犹豫着,迟迟不进来的小狗说:“欢迎来到我家!”
话语到此一顿,幽居语锋一转,又道:“错了,是欢迎来到,我们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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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居:他们看文不收藏,我就罚你三天不许上床。
小羽毛:各位看官,请一定要记得收藏啊!我最喜欢爸爸的床了,爸爸的床干净又温暖,你们忍心见我睡地板咩?
新书开始连载,心里有一万个不自信,追文的姑娘们,一定要多冒泡,多撒花,让我知道你们的存在。
吼!这里说明一下,男主并非我前两本书那种冷酷严厉不近人情的形象,这个男主,是假高冷,真暖男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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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萌 是公是母,两个选择
“欢迎来到,我们的家。”
小东西乍然抬起头,褐中带浅金色的瞳孔注视着幽居,那本不该露出人性化光芒的双眼里,逐渐染开一层不一样的色彩。
我们的家…
程清璇以为自己必死无疑,却没料到,她竟然魂穿到这个不知是何年代的未来世界了。且,不是穿在人身上,而是穿到了一条即将诞生的萨摩耶犬身上!天知道当她被母狗从子宫里诞生出来时有多生无可恋,那猎奇的经历,她这辈子不想再回忆起第二次!
降生到这个世上,程清璇的意识好几天都是恍恍惚惚的。这辈子或许只能以这种可怕的身份活下去,想想就人生无望。
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已经一个多月了,程清璇总的就见过三个人。她第一次见到人类,是在上个月的一个傍晚。一对恩爱的情侣带着帐篷来到坟头包,那是一对明明相爱,却懦弱并且轻易屈服于现实的情侣。
在太阳落山的时候,两人一同服下毒药,然后将身上倒满汽油,一把火焚烧了彼此。
程清璇趴在母狗的怀中,她眯着还不能彻底睁开的眼睛,望着那两团不停挣扎的移动人肉火把,被吓得浑身颤抖。那之后连续一周时间内,每晚睡着后,程清璇都会在无尽可怕的梦靥里度过。
直到现在,回想起那晚的焚烧场景,程清璇还是一阵头皮发麻。
后来母狗不知为何染了细小病毒,不治身亡。她彻底成了一只孤独的萨摩耶,她不知道该去何方,最后干脆狠下心来等死,便选在一处坟墓旁,等待死神来带走她。死神没等来,却等来了一个倒霉的青年。
是个很精致秀气的青年,眉宇略显疏离,却生了一对好看的眼睛。
那一双眼,黑白分明,似白玉中点墨,意外的让她喜欢。
此刻,对上陌生青年盛着邀请的双眼,程清璇犹豫了。她真要以一个宠物的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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