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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姐-第2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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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点?”
莫维重复着这两个字,嘴角露出了隐藏不住的笑容,似乎有两分得意的说:“说了这么多,关于这两个字。我只想说,你算是问对人了。”
“哦?”我用饶有兴致的语气反问一句:“这话怎么说?”
莫维大腿敲到了二腿上,不慌不忙的又点了一根烟:“我说了,我跟他的目的不纯,所以我知道一件恐怕他自己的亲儿子都不知道的事情。那就是他对一种植物过敏。并且很严重,我曾偷偷看见过他发病的样子,很恐怖,差点休克过去。”
我的眼睛瞬间亮了,闻言立刻坐直了身体,等待着她的下文。
她吸了一口烟继续说道:“当时,之所以会接触到这种植物,是因为有人送他嵊州产的茶叶,结果茶叶上,带着不知名的植物的花粉。”
“原来是这样。”我淡淡的说。
“为了这,我还专门跑了几趟嵊州,最后,终于发现了他是对什么东西过敏。”
“那是什么东西?”
“是个秘密哦。”
她笑呵呵的说,我也知道她的言下之意。
“莫维姐,我现在的情况。你也看的见,所以我可能没有办法拿出你想要的东西,和你交换消息。”
“我知道。”
她说,然后把刚抽一半的烟头捻灭在烟灰缸里:“我相信你,就像当初为什么把你弄进维港里一样,只因为我相信你陈桑的人品从来都不坏。”
她定睛看向我,微笑着说:“所以,我的交换条件就是,换你,和我交个朋友。”
面对她这个提议我欣然接受,与她在对视之中,都心照不宣的露出了淡淡的微笑。
“你和落落的婚姻,怎么样?”
她突然问我,显然,她的心没有她表现出来的那么磊落。
“我和他的婚姻。已经结束了。”
“这真出乎意料。”
“怎么了呢?”
莫维笑着说:“他从来没那么傻过,放掉已经是他的人,如果是以前的他,即便是你死在他手上也不会让你走的。难道他是在怀疑自己不能给你幸福么?”
“不。”我摇头辩解道:“事实上,他带给我的那种被照顾的感觉。很容易让人感到幸福,是我这个人,太糟糕了。”
这就是我的性格,不会在任何情况下,去诋毁任何我身边的人,我宁愿诋毁自己。
莫维点点头,然后又说:“你的那个妹妹呢,和你妈一起藏了起来?”
我摇摇头,实话实说:“我不清楚,但就算藏,也一定是我妈强迫她的。”
我的确也和悦悦联系过,但是没有联系上。
很有可能,从我去看望落落的那天,她就已经不再那里了,但是落落,却没有和我说。
莫维听了我的话,笑了一下,说:“我能和你成为朋友,但和你的那个妹妹,注定只能成为敌人。”
“为什么?”我不解的看向莫维。
“不知道。”她耸耸肩。若无其事的说:“或许是因为眼缘吧,看见她就不怎么舒服。”
“她是我亲妹妹,所以在人情上,我希望你和她就算不是朋友,也别是敌人。”
“ok,关于她的话就说到这,我见都不一定会见她。”
莫维她没有刻意的去讨好什么,这也印证了陆虎当初的那一句,这个人可救。
因为莫维不喜欢欠别人,你对她好她也对你好,这一点比很多道貌岸然的人强多了。
我和莫维分别,然后又与大海联络,短短两天的时间,我已经把我能够用到的人脉全部用上了。我用这样的忙碌来麻痹自己,一停下来的时候。我就会想霍启盛,一想到霍启盛,我就会忍不住的哭泣。
等到我从这繁忙之中抽身出来的时候,黑夜,又已经悄然降临了。
刘姿琳随着我的起身,而起身,估是怕我从窗口跳出去,所以小心翼翼的跟着我来到了窗边。我想起悦悦不在落落的身边,想起他一定会非常的孤独,于是我对刘姿琳说:“姿琳姐,我想把落落接过来,照顾他。”
刘姿琳没有说话,她从不会阻止我任何决定。
我靠在刘姿琳的怀里,望向窗外的天,声音凉凉,如同秋风萧瑟,终于近乎绝望的说出了一句实话:“我不想落落走的时候,是带着孤独的。”
刘姿琳搓了搓我的两臂,点点头,轻声对我说:“去吧。去把他接过来,现在这种情况,我们也需要他。”
“嘘……千万不要让他知道。”
“好。”
第二天,我和刘姿琳一起去找落落,然而。疗养院,已经是人去楼空。
只有房子本来的房东阿姨,在打扫院子。
那一刻我才意识到,落落已经不在这里了,就连霍启盛还有霍三爷。都已经不在这里了。
他们啊,都不会再回来了。
刘姿琳拉了拉我,我这才回过了神,转过了身子,对她说:“我们来晚了,他会去哪里呢?”
“不知道,离别是下一次遇见的开始,所以,一切都不算做结束哦。”
姿琳姐,原来并不只会说草你吗之类的脏话,她的这句话,真的很窝心。
鼎爷他在深圳,已经布下了自己的势力,或许是他办事一向谨慎,所以做什么都追求万无一失。或许在他的眼里,我是一个要让他大费周章的人,因为连他的儿子都在我手上吃了亏,以至于连鼎爷都高看了我几眼。
莫维所掌握的那个过敏源,我已经弄到手了,据莫维说可以让鼎爷在短时间休克,肾脏功能迅速衰竭,症状就像是猝死。但是,要怎么样才能准确无误的投放过敏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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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不变的沈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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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做成药丸、灼烧、捻成粉末,洒出、与茶水混在一起,还是放进小香囊,带在身上?
总之我们想了很多很多种方法,只为了想确保万无一失。但是这些方法局限性太多,目的性也太强,太容易被查出马脚来,所以都被一一否决了。
最终,我们决定,把它做成香烟。
这样一来,首先,我们可以主动给鼎爷递烟,这一点绝对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其次,可以通过香烟燃烧的方式,在空气中传播过敏源。再等鼎爷发病时候,香烟也燃烧殆尽也就死无对证了。
过敏源这个问题几乎是完美的解决了,但只有我主动去找鼎爷求他放过我,这才可能会有递烟的机会,这样一来鼎爷的接与不接,又成了整个计划中,最大的不确定性。
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上面说的这个了,可我一点都放不下心来,满脑子都是鼎爷万一不接烟后面的后果。就在我一筹莫展的时候,刘姿琳接到了一通电话。她聊了几句之后,就把电话交给了我。
谁会给刘姿琳打电话?小马么?
我接过电话,喂了一声,然后电话的那一边,传来了沈煜低沉的声音:“你遇到麻烦了?”
“没……啊……。”
我闪躲的回复沈煜。同时立即用双眼看向刘姿琳。
手机被我开了免提,刘姿琳也可以听到沈煜的话,所以她第一时间捂住了自己的嘴巴,示意她什么都没有说,不知道沈煜是怎么知道的。
估计是我的手机没人接听。所以他才用小马的手机,给刘姿琳打了一个电话吧。毕竟小马和刘姿琳的事情,早就不算“地下”了。
“你还是别在我面前说谎了,我什么都知道的。”
沈煜用平淡的语气说着,而我捏着手机的掌心,却直接冒出了汗。
我支支吾吾了半天,才对他诚实的说:“沈煜,我不想再连累你们任何一个人,所以这件事,就交给我自己一个人去处理,好吗?”
“不好。”
沈煜淡淡的说着,用丝毫不带任何情感的语气说:“都已经连累了这么久,哪怕再连累一辈子,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没说话。
……
“开个玩笑。”
他出声打断我的沉默,自己给自己找了一个台阶:“有什么事情大家一起商量,现在起身打开门,我就在门外站着,冷的。”
我听了他的话,惊讶的嘴巴微微张开,他怎么。已经到我家门口了?
听到电话里的内容之后,刘姿琳见我愣神,慌忙的起身,嘴角漾开了笑容去给沈煜开门。
门打开,沈煜果然就站在门外。只见他面如刀削,眉如斧刻。
这些日子,他倒是清瘦了不少。
他或许也知道了霍启盛的事了吧,所以此时,才会拉下面子,过来找我。
沈煜,你执着起来,就是一个长的帅的傻瓜。
刘姿琳看到了沈煜被剃成了青黑色的头皮,为了暖气氛,打趣的笑了一下说:“小帅哥,你这个头型真的是man爆了哦,果然寸发才是检验帅哥的唯一标准,小马要剃你这发型就直接进化成龟,头了。”
沈煜扫了扫短短的头发上的雨,脱下淋湿的外套。身上的白色背心沿着肌肤的纹理,紧紧的贴着,可他目光扫了扫我,却并没有要回复刘姿琳什么的意思。
刘姿琳见气氛依旧很冷,于是继续开玩笑道:“哇,你的身材也非常的有料哦,这么帅的小帅哥,真是委屈你在外面站了这么久呢。”
沈煜扯扯嘴角,或许是为了给我面子,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没关系。
我吸了吸鼻头,然后对他说:“你先去洗个热水澡吧,我去给你拿身换的衣服。”
他闻言,不知是因为冷,还是因为什么,脸颊竟然有些泛红。
他嗯了一声。点点头,然后独自走去了浴室。
我去卧室找了大大的浴袍,然后隔着门板递给了他。他很快就洗完了,洗完之后穿好浴袍就朝我们走了过来,脖子上还搭着一个白色的毛巾。亲切的就像是本就是一家人。
我窝在沙发里,只看了一眼就没敢再去看沈煜,双手抱在胸前没有说话。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整个人就像是一只年迈的乌龟,在沙滩上爬着爬着爬不动了,只想缩回到自己厚重的壳里。
刘姿琳把我们面临的困境一五一十的说给了沈煜,沈煜他的手指交叉,胳膊搭在腿上,神情也不轻松的道:“我知道,情况有多严重。鼎爷现在也在多方筹备,估计过不了多久就要动手了。”
“是的。”
刘姿琳答着沈煜的话,紧接着说道:“他现在还不清楚我们的真实情况,如果知道的话,也不用这么大费周章了。随便派两个大汉一来,直接就可以把我们家给抄了,估计到时候还得去珍珠港找场子,才不至于死的太难看。”
刘姿琳讲到这,沈煜转过脸。看了我一眼,突然就冒出了一句:“不要觉得自己是一个人,你还有我呢。”
我本来已经有点快要盖上的眼皮,却僵硬的,再也无法盖上了。
刘姿琳立马接话道:“但是。桑桑说了,这一次她不想再牵连……”
她还没有说完,便被沈煜硬生生的打断:“类似这样的话,不必说了,现在我们是在同一阵线上的人。”
“桑桑。”
他音色柔和的轻呼了一句我的名字,我浑身不由得怔了一下。因为我已经许久许久,都没有听见他这么叫我了。
如同所有的悲伤,都是一个圆,我们在自我疗完伤之后,又回到了最初的地点。
他捉住了我的手腕,手指摩挲着我冰凉的骨节,轻声的说:“别怕,我不会离开的。”
……
最终,我们决定,把过敏源做成香烟,由沈煜来给鼎爷递烟,毕竟以他的身份,还是有给鼎爷递烟这个资格的。不能说沈煜递烟鼎爷就一定会抽,但至少比我去递的几率大的多了。
大海那边不再来消息,我也没有强求再去联系他,我不可能去强求任何一个人给我卖命,这种东西全部都凭个人的意愿,何况落落……
我又去找了景雄,一来打听悦悦的下落,二来。希望他能够,再帮我一次。结果景雄,欣然……拒绝了,他只是对我说,他不会再参与其中。
看来上一次齐寒森的行为给他造成的冲击还是挺大的,他毕竟是个官员,再大的利益也没有明哲保身重要。他要将他全部的精力都投在找景然的这件事情上,否则,他得这么多钱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就失去了意义。
被景雄拒绝后的我,心灰意冷的就像是霜打的茄子,沈煜的车子适时的停在了我的身边,他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带着我在高架桥上兜风。
夜晚的路灯,明晃晃的,刺眼而又温和的从我们的脸面上唰唰的扫过。
沈煜抓着方向盘,目不斜视的开着。
我靠着窗子,对他说:“沈煜,你说我会死么?”
“这个问题。我可能永远没办法回答你。”
“为什么。”我抬眼看向他。
他抿抿唇:“因为我会挡在你的前面。”
关于这一点,似乎从来没有变过。
我有些难过,为他难过:“你不要做这种傻事,知道么,你要是这样死了,我肯定不会记得你,连墓碑都不给你立!”
他不生气,一点也不,只是冲我笑了一下,露出两颗虎牙:“没关系,谁让我是你的沈煜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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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没有胜算了,我自己去送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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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边的风,很凉很凉,我的心情,很淡很淡。
手在颤抖,空气也在颤抖。
在这颤抖中,最后一战,终于……到来了!
鼎爷他之所以摆这么大的阵仗,就是希望能把我给斩草除根。他做事要么不出手,一出手就要见到成效,倒也符合莫维对他的描述。
想来也是,除掉我,任谁都知道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事。但如果摆开阵势能直接除掉珍珠港,除掉青白会在深圳扎稳脚跟的决心。这样,他得到的就不仅仅是行业的垄断,包括在势力上。鼎爷在深圳也成为了绝对的主导。
所以他,给我下了类似战书一样的东西,意思是给我时间,让我去集结自己所能集结到的所有人,大概是说他也不想胜之不武这样的话,但实则是下定决心想一次性肃清可能会出现的所有麻烦。
这份战书,我直接转手就交给了刘姿琳,并把自己的电话给了她,如果有人打电话过来询问,那么她就可以告诉那个人地址。
鼎爷所选的地点。是一片位于老城区的空地上。
这里人员流动较少,随处可见废弃的楼层,医院,等等一系列的建筑物。当然,鼎爷之所以选择在这里见面。或许还有一个比较特殊的原因,那就是这里是齐寒森出生的地方。
根据莫维所说,齐寒森的妈妈,也就埋葬在这一片。
这是齐寒森的意思,他想我死。然后当场就被埋葬起来,埋到齐寒森妈妈的坟前地势低的地方,这样我和我肚子里的孩子,到了阴间,就会成为她妈妈的奴隶,永世不得翻身。
他们很信这些东西,死了也不让人消停,真的是够毒的。
上次去找景雄才了解到,悦悦她也离开了景家。我想她去景家的主要目的就是打着享受荣华富贵的幌子,做让景雄家破人亡的事。
是啊,悦悦怎么看都不是一个平凡的女孩,是我小瞧了她。
现在她得任务完成了,自然会跟着我妈一起消失了。
但是她给我制造了一个大麻烦,一个非常大的麻烦。
我坐在车里,车里只有我一个人,除非今天鼎爷一命呜呼,否则,就是我一命呜呼,但我对前者根本不抱有任何的期待。
我到了约定的地点,只看到了面前一片黑压压的车队。出来和我碰面的。并不是鼎爷本人,他应该坐在有着加厚钢化玻璃的车里,但是从外面看不到里面,所以我不能确定。
我一下车之后,在前面的那个人脸上看我的表情带着些许的调笑。像是在纳闷我到底是哪里来的勇气,一个带着大肚子的小姑娘,竟然敢单刀赴鼎爷的会。
我一下车,有两个男人就要过来搜我的身子,大概是为了防止我的身上带枪,或者刀子之类的东西。我也没有反抗,举平双手,任由他们在我身上摸索。
这种时候我也不在乎他们的手老不老实了,几乎全身都被他们摸遍之后,他们只搜到了一盒香烟,还有一个打火机,随后用询问的目光看向为首的那个人。
我看着那人,笑了一下,有些嘲讽的说:“你们还真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啊。一包烟就把你们给吓成这样?难不成我还能把你们都烧死在这里不成?这还是大名鼎鼎的鼎爷么!?”
我边说,边不留痕迹的拿出了一根烟,放到嘴里,点燃,轻车熟路的抽了起来。
没错,这包烟,就是动过手脚的烟。
今天,我之所以单枪匹马的过来,不是因为我自认为有多大的能耐,或者对这件事有多大的把握。而是我,在来之前就分辨出了敌强我弱,根本没有一丁点胜算。
所以我,不想连累到任何的人,任何对我好的,和我亲近的人。
这一次。我说了,就让我自己面对!
刚刚我在沈煜喝的水里面都下了安眠药,在我来之前,他和刘姿琳,都还在熟睡中。
我有点后悔把约定的地址告诉刘姿琳了。可是她一直在问,当时我也没想那么多,就交给她了。但愿他们在事情结束之前,还沉浸在梦乡里面吧。
一根烟抽完,见我这边也没有什么异样,那人这才稍稍的放下了心。
面前的人沉稳的说:“陈小姐,怎么就你一个人来,难道还要和我们玩声东击西这一招?”
“不。”
我淡淡的说着,随即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道:“我是来送死的。”
此话一出,就连面色沉稳的他都直接被我的话给惊愕住了。然后我又接着对他笑了一下。略带惋惜的说:“但是鼎爷不在,我就算死,我的这条命,也不是栽在他老人家的手里,真是可惜了。”
话音刚落下。传说中的鼎爷,终于露出了庐山真面目。
鹤发童颜,精神矍铄,用来形容那个穿着一身新潮的黑色西装的老人,最合适不过了。
他一下车。所有人都恭敬的弯下腰,冲他齐声喊道:“鼎爷。”
果然是百闻不如一见,齐寒森的气势跟面前的鼎爷比起来,差的还真不是那几十年的火候,而是那一段段无法复制的腥风血雨的经历。
只见鼎爷的上衣口袋里插着一只带刺的红色玫瑰。那红太深刻,就好像黑色的葬礼上一滩鲜血。他布满皱纹的手,将玫瑰捏在指尖,不动声色的递给了我。
他微笑,我也抿着唇,僵硬着胳膊,报以一个淡淡的笑容,只手接过了那只来自大马士革的玫瑰。
传言,鼎爷有个习惯,那就是,在他亲手杀死的人的尸体边,摆上一支冰冷的玫瑰。
我掐着玫瑰的枝干,将它在鼻子间嗅了一下,然后对鼎爷笑了一下说:“谢谢鼎爷的玫瑰,没想到,我还能收到这么美的礼物。”
我说着,自顾自的在身上摸索一番,最后把被捏扁的烟盒拿了出来,对鼎爷说道:“可惜我身上没有什么能够回赠鼎爷的礼物,也就只有这包烟了。”
我把香烟递给了鼎爷,鼎爷看着我,他的眼神,优雅的如同一条在静谧中,会将人在不知不觉下,缠绕致死的毒蛇。
因为优雅。因为他的绅士品格,所以他没有拒绝我,而是把烟接到自己的手里,还对我说了一句:“谢谢了,美丽的……陈桑小姐。”
天灰灰,我眨了眨眼皮,空气静静,犹如一万把刀,指着我的喉咙。
我回到车里,去拿东西。他们以为我要拿武器,纷纷举起手里的枪指着我的后脑。
这些手枪会在0。01秒以内,把我的脑袋炸开成一朵烟花。
可我把珍珠港的一切证件都拿了出来,还有我本人的身份证,以及我自己的银行卡。
我在众人眼神的注视中,走到了鼎爷的面前。
双手递呈。
“所有的证件都在这里,珍珠港的小姐在这之前就已经闻风解约,所有鼎爷需要的东西,我都已经准备好,银行卡的背面写有密码。我知道里面的钱入不了鼎爷的眼睛,只恳求鼎爷用着钱给我找一个不被水泡的墓地。”
鼎爷看着我,没有说话,我噗通一声跪了下来,他送我的红色玫瑰,被我碾碎在了膝盖和泥土之间。那玫瑰上面的刺,也扎进了我的肉里。
我双手依旧捧着那叠证件,额头磕在稀泥里。
“我还有一事相求……求鼎爷用刀刨开我的肚皮,饶我肚子里的孩子一命!”
“求鼎爷成全!”
我再度用力一磕,额头撞到了石头,流出的血,比玫瑰花还要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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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的优雅气度瞬间烟消云散,鼎爷用极其蔑视的语气对我说:“你想用你一个人的死,来避免其他人的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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