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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袍加身-第2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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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次幽云十八骑并没有带着坐骑,坐狼们因为天气太热不想出门,所以就让他们在客栈的马房里休息。普通的狗原本就很怕热,更别说这些狼崽子们一身厚实的皮毛,要换作普通的狼早就挂了,但宗信养的这些座狼已经不是普通狼了,它们完全可以应付这样的情况。

    一行人来到一条繁华的小街,四处都是小摊贩,卖一些平时难得一见的手工艺术品,还有戒指项链一类的饰品。宗信便让三个老婆带着天涯去逛一逛,而自己则是带着幽云十八骑坐在一个小摊贩里,这是一个卖小吃的摊子,六张桌子,每张桌子能坐四个人,宗信一行人直接占了五张。

    宗信直接扔去一两银子给老板,随后道:“给我拿半桶清水过来,再拿些杯子和酒壶过来,我们自己带了酒。”

    “好嘞~!”

 第四百六十五章 红酒奶酪

    小摊贩的老板要好几个月才能赚得了一两银子,这简直就是来了财神,当然小心伺候。//全本小说网,HTTPS://。)//立刻给宗信端来了半桶清水,还有很多各式各样的杯子,因为小店并没有准备这么多杯子,老板是去其它店里借来的。

    宗信左手凝聚真气,紧接着往水桶里拿去一掌,水桶里的水瞬间凝结成冰,宗信抱来一桶葡萄酒,直接倒进这桶冰里,随后拔出宝剑伊寒伸进水桶里搅和一下,再把水桶里的葡萄酒倒进酒壶。

    酒壶里装不了多少,宗信直接抱起水桶往酒杯里倒,因为早吩咐过用大杯,所以把半桶酒全部装进了十九个杯子。

    最后,宗信又抱出一块奶酪,这东西大家都不认识,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吃。而且这奶酪……很硬,感觉像是石头一样,完全可以用来当武器,稍不注意或许能把脚给砸断,这东西能吃吗?

    宗信道:“这东西有一点臭味,但习惯之后味道非常好。吃一小块奶酪,再喝一杯冰镇葡萄酒,绝对是一种享受。你们学我的样子就知道怎么吃了。”

    宗信用伊寒从奶酪上切了很小一块下来,随后直接放进嘴里嚼,紧接着立刻端起杯子浅饮一口。起初,宗信的表情很奇怪,但没过多久之后,宗信的表情立刻变成了享受。

    幽云十八骑绝对是吃货,看见宗信的表现之后,有样学样立刻拔出自己的匕首从奶酪上切下一块放进嘴里。

    果然和宗信说的一样,奶酪的味道有一些发臭,还夹杂着一股奶味,原本很硬的奶酪沾到口水之后慢慢融化,嚼起来有一点粘牙,而且口感也随之变得非常滑顺。所有人都感觉这股味道和口感……让人有些难受,奶味太浓,而且那股臭味也挥之不去。

    一口葡萄酒下肚,立刻感觉奶酪的味道有些改变,酒的清香味把这股浓烈的味道冲散,仿佛奶酪的臭味忽然消失了,剩下的就是浓浓的奶味和香甜。融化了,奶酪真的在嘴里融化了,随着最后一点奶酪滑过喉咙,配上最后一口冰镇葡萄酒,那感觉……虽然刚吃完饭不久,但所有人都感觉自己又饿了,真想再吃一点。

    除了奶酪的奇怪味道之外,还有就是葡萄酒的清爽甘醇,想不到用葡萄酿的酒竟然比中原的酒更烈,但喝起来却很是清香。由其是冰镇过后,感觉全身舒爽,没有平时喝酒之后那种胸闷的感觉,即便葡萄酒还算挺烈,但其实味道非常好。

    这十八个吃货对各种美食都能接受,但他们对酒却是情有独忠,品尝过各种酒之后,他们还是感觉家乡的马奶酒最粗犷,最豪迈,也最符合他们的性格。所以不管什么酒对于他们来说都稍逊一筹,但其实马奶酒口感并不好,这只是幽云十八骑的契丹情怀而已。

    但今天幽云十八骑的感觉彻底变了,他们非常喜欢这些葡萄酒,感觉比马奶酒更烈更爽口。这还是第一次喝到比马奶酒更舒爽的酒类,而且红得透明看起来非常漂亮。

    “嗯~!好东西,好酒。”老一道:“主人,这葡萄酒味道真好,由其是冰镇过后,在这种大热天里喝葡萄酒,感觉太爽了。还有这个奶酪,不好形容,但是我很喜欢,主要是没吃过这种东西,可能是因为新鲜吧。”

    “虽然好吃,不过少吃一点。这些东西都是用牛奶做的,吃多了会发胖。在沙漠里,只需要一小块就能提供很多的热量,如果没有食物的时候,我们可以靠这些奶酪过活。我们还有一些黄油,等晚饭的时候我教你们吃,现在先喝酒吧。”

    “好,喝~!!”

    “主人,干。”

    “主人,属下敬你一杯。”

    ………………

    幽云十八骑对宗信非常尊敬,平时恨不得走路的时候都跪在宗信面前。唯独喝酒的时候,大家就像是兄弟,酒桌无大小,所有人都恨不得多敬宗信两杯。如果不是遇上这么一个主人,他们哪有机会品尝到这些美食和美酒?恐怕早就被赵阀的人送到矿山里,被他们活活折腾死了。

    酒过三巡,所有人都感觉到了葡萄酒的后劲,果然要比中原的酒更烈,很快就上头了。不过对于这些酒鬼来说,这种状态反而更舒服。脑袋晕晕乎乎,身体飘飘摇摇,感觉不到外面的炎热,也忘记平时的烦心事。家国天下,全都抛诸脑后,享受着醉意朦胧之下那份难得的安静与祥和。

    很多人都喜欢喝酒,就是因为喝醉之后可以忘记很多事情,只享受于当下那种飘忽的感觉。

    当然,现在对于幽云十八骑来说只是小醉,有一些上头而已。想要把他们醉倒,这三桶酒或许还不够看。

    宗信继续把葡萄酒放进冰桶里冰镇,然后倒出来给大家享用。宗信虽然好吃好喝,但他很喜欢与人分享,毕竟好东西如果只有自己一个人吃,味道也会变得难以下咽,就喜欢很多人一起抢着吃,那样才能品尝到这东西的真正美味。

    从中午过后,一直喝到了傍晚,桌上的奶酪只少了一半,后来宗信感觉奶酪吃着有点腻了,所以让小摊老板去附近的酒楼弄来一桌酒席,几个人就在大街上又吃又喝,冰没了宗信立刻弄,冰镇葡萄酒的味道太棒了,喝得这群人停不了嘴,原本有三个木桶装着葡萄酒,结果当天就被喝得只剩一桶。

    宗信满意的拍了拍肚子:“吃饱喝足,感觉还不错。如果我会酿酒就好了,这么好喝的酒自己酿,想什么时候喝都行,也用不着在别人手里去买。看来……还是有必要去丝绸之路把酿酒工艺带回中原才行。而且那位高手也要求我这样做,他想尝一尝与如今中原完全不同的酒。”

    正想着,妖妖一行人拿着大包小包回到宗信身边,看着宗信这群人又喝得不醒人世,心里感觉挺郁闷的,宗信干嘛要养着这十八个吃货,整天除了吃饭就是喝酒,也没见他们做过正经事。

    宗信回头看了一眼,随后拿过酒壶和几个小酒杯,给每个人都倒了一杯。

    “三位夫人也尝一尝吧,这就是我从教堂里买回来的葡萄酒。天涯,你年纪小,只许喝一杯听懂了吗?”

    “花了这么多钱,就为了买这些酒?”妖妖虽然心里不高兴,但宗信有的是钱,所以也没往心里去,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喝完之后,妖妖忽然感觉这个酒的味道……好奇怪啊。一股葡萄的清香,但酒味醇厚,还带了一股甜味。以前喝过不少的酒,没有这个酒的味道好,由其是大热天喝冰镇之后的酒,感觉全身清爽。

    其它人也都尝了葡萄酒的味道,感观立刻被刷新。这个酒的味道很不错,难怪宗信愿意出这么多钱买这些酒了。

    宗信道:“还有这些奶酪,吃点奶酪配冰镇红酒,味道很好。幽云十八骑就是这样喝醉的。不过后来感觉奶酪有点腻,所以换了一些别的菜色。你们也都尝尝吧。”

    宗信用伊寒切奶酪伺候着几个女人吃喝,她们的接受能力也挺好,一开始就品尝出了奶酪的美味,虽然闻着有些臭味,但吃的时候有一股浓浓的奶香,而且口感也非常滑顺,是难得的美食。

    确实像宗信说的一样,奶酪吃多了会腻,配上清爽的葡萄酒绝妙无比。

    宗信转头看着天涯,温柔道:“几位师娘花了多少银子?”

    “一百二十两银子,我怎么劝都劝不住,他们买了几个玉镯就花了几十两银子,这都能在开封附近买一套房了。”天涯郁闷道:“师父,咱们是有钱,但有钱不能乱花对吧,因为你的钱早晚有一天是我的,师娘们现在花你的钱就如同是在花我的钱一样。”

    三个女人也感觉今天花了太多,有些惭愧。一百多两银子,足够一个三口之家生活好几十年的了。而且他们也没有买一件正经玩意儿,全是小玩意儿。还有很多的胭脂水粉,主要是这些东西中原都没有,所以看着新奇,不自觉就买多了。

    宗信沉了一口气道:“三位夫人,你们知道我一天能赚多少钱吗?好不容易出来买一次东西,才花一百多两银子还有脸回来?我以为你们至少要花一千两银子呢。以后注意一点,花钱别管数量,只要看见喜欢的直接买,就算上当受骗也无所谓,花一百两银子买一文钱的东西我也不会心疼。”

    天涯郁闷道:“师父,你这话要是让赵叔叔听见了……他会疯的。”

    “我知道,我故意的。”宗信也稍带一些醉意,虽说千杯不醉,但偶尔让自己小醉一下也是可以的。因为有醉逍遥心法,所以在场没有一个人是真正的喝醉了,只要使用醉逍遥心法,立刻恢复清醒。

    幽云十八骑虽然学会了醉逍遥心法,但他们几乎没用过几次,好不容易喝了这么多酒进肚子,谁舍得把这些酒性化作真气?

 第四百六十六章 城主爱好

    妖妖一行人吃了几口之后,扶着宗信回客栈休息。/全本小说网/https://。/幽云十八骑硬是被天涯给踢醒,然后互相搀扶着跟在宗信一行人的身后。所有人看见就躲,十几个大汉喝多了,这要是闹起来谁也拦不住。而且这群大汉虽然都是光头,看样子也是和尚装扮,但他们一个个凶神恶煞,让人望而生畏。

    刚到客栈门口,看见有几个官兵,在前面还有一个气度不凡的中年人。宗信立刻甩了甩脑袋,随后站直身体,眼神也从醉意中苏醒过来。扶着他的妖妖和独孤星月也立刻知道宗信使用了醉逍遥心法,因为宗信身上的酒气瞬间消失了。

    “相公,这人是什么来头?”

    宗信道:“应该是丰州城城主冯晖……好不容易喝醉,非逼我使用醉逍遥。此人武功了得,而且这里是他的地盘,万事小心。”

    所有人停在原地,宗信一人上前,宁安立刻把天涯直接拉到妖妖和独孤星月身后,她们俩的武功最高,幽云十八骑完全靠不住,现在都还是一脸醉相。

    宗信双手合实道:“阿弥陀佛,善哉善哉。这位可是丰州城城主冯晖?”

    冯晖客气道:“正是在下,不知宗信大师驾到有失远迎,恕罪恕罪。”

    “城主大人别客气,俗话说无事不登三宝殿,不知大人找贫僧有何事?”

    冯晖道:“诶~大师,在下有一个不情之请。看大师养的那十九头座狼,好让人羡慕啊。若是大师肯割爱让出一头座狼给在下,感激不尽。在下也算是习武之人,生平最爱坐骑宝剑,只可惜在下福薄与宝物无缘,一直未能寻得趁手的兵刃,也没有喜欢的坐骑。大师有这么多坐骑,让给在下一只应该无碍。”

    宗信郁闷道:“你看过它们没有?”

    “看过了,哪匹都好,只要大师提得出条件,在下一定想尽办法满足大师。”冯晖就想要一头好坐骑,一直未能如愿,好不容易看见这么多的座狼,买他一头狼应该不过分。

    宗信道:“既然看过,你应该知道这些狼崽子待在这种炎热之地有多不舒服吧,别说让他们跑了,现在连站起来都难受。就算你将它们买走,估计用不了多久,这些狼崽子也会因过热而死。”

    “诶~~”冯晖仔细想了一下,宗信大师说的倒也没错,刚才去马棚里看见这些座狼一个个有气无力的躺在地上,狼嘴大张,吐出舌头不停的呼气。确实是这些座狼厚实的皮毛不适应这里的气候,他们应该比较喜欢严寒之地。

    其实刚才冯晖就想到了这个问题,只是这些座狼跟着宗信大师名扬天下,所以冯晖看着很是嫉妒。原本想要买走一只,但买走了也没什么用,也不能为了一只坐骑而放弃丰州城主这个位置,跟着座狼跑去寒冷的地方生活。

    “城主也是见过世面之人,贫僧若有多余的坐骑或许还肯割爱,但十九头座狼贫僧都嫌少了,毕竟座下护法也需要脚力,总不能让其中一人骑马跟着我们吧,哪怕是最优秀的千里马也追不上座狼的速度,更何况这些座狼什么都吃,马匹在座狼堆里活不了几天。还请城主原谅,贫僧实在无法割爱。”

    冯晖点了点头:“意料之中,当今世上也难得有人会卖坐骑,就连千牛府也没有多余的坐骑出手,千牛府养出来的神牛早就被各方人士预订。对了宗信大师,在下看你肋下宝剑也非凡品,能让在下仔细看一看吗?”

    宗信拔出宝剑伊寒,随后双手拖着伊寒恭恭敬敬的放在冯晖面前,随后道:“此剑名叫伊寒,自冒寒气,血不沾锋,请大人上手。”

    冯晖用眼睛看就知道这把宝剑绝非凡品,蓝白色的剑身就注定它非凡的品质,而且拔出宝剑之后,宝剑冒出一股白烟,而且能感觉到一股寒气从剑身中透了出来。光是这一眼,冯晖已经彻底爱上这把剑了,如果能用这把剑上阵杀敌的话,那将会有多痛快?

    冯晖伸手抓住剑柄,忽然感觉一股寒气随着右手直接往身体里钻,一瞬间整个右手瞬间冻结,这还不是普通的冻结,手掌已经被一块寒冰包裹住,根本拿不起这柄宝剑,才刚刚抓住而已,宝剑还在宗信的手里。

    冯晖用内力一震右手上的冰块瞬间粉碎,随后用真气打通被冻结的经脉,很快就恢复如初。不过冯晖真是看得口水直流,想不到世上竟有如此绝世宝剑,而且此剑很不喜欢自己,刚刚碰到就将右手冻结,这足以证明此剑已经通灵,简直称得上神剑。

    “好剑,真是一柄好剑。不知宗信大师可否割爱,在下愿以半个丰州城作为交换。”

    宗信尴尬道:“城主,这柄伊寒就像是一个小姑娘似的,它绝不会离开我的身边。就连贫僧也拿它没办法,想用伊寒砍人还得看她今天的心情如何。不过伊寒倒也有一些爱好,她就喜欢年轻英俊的少男,所以我的徒弟可以拿起伊寒,身边的女子都无法将她拿在手中。”

    冯晖好奇道:“竟然如此神奇?年轻英俊……我也差不多啊。现在虽然是老了一点,不过我年轻的时候长得挺精神的。”

    “城主……估计我年纪大了之后,伊寒也不会让我拿着。所以……你拿它也没用。”

    冯晖气得差点吐血,自己就这么背吗?好不容易看见心爱的剑,结果这柄剑的脾气如此奇怪,只许年轻英俊的少男拿着它。不过听这个宝剑的名字,或许这柄剑就是一个姑娘吧,所以喜欢年轻英俊的少男也在情理之中。

    冯晖转头一看,又盯着独孤星月手中的宝剑……

    “这位应该是独孤阀的大小姐独孤星月对吧,我应该不会认错,宗信大师身边,这个年纪的女人就只有你了。你手里这柄宝剑看样子也不错,能让在下仔细看一看吗?”

    独孤星月不想跟这个流着口水的老大爷有太多的交流,于是将手中赤麟递给宗信。宗信将伊寒入鞘,随后拿起赤麟捧在手里递到冯晖面前。

    “此剑名叫赤麟,自冒火气,乃是独孤阀家传宝剑,大人请上手。”

    冯晖拿起赤麟仔细看了一下,这回倒是没有被拒绝,赤麟剑身通红,自冒一股火性真气,仿佛整把剑在不停燃烧似的。剑身并不锋利,但却有一股暗暗的红光,这些红光还未触及就能看见到极强的热量,如果砍在谁的身上,或许根本不需要锋利的剑身,这些火气就能将人斩成两半。

    冯晖忽然提剑一挥,一股锋利的剑气以肉眼可见的程度砍破地面直线向前,随后砍向客栈门前的石狮。整块石头雕刻的石狮竟然完全无法抵挡这股强烈的剑气,硬是被砍成了几十上百个小小的碎片。而且所有碎片都燃烧着熊熊烈火,看样子暂时不会熄灭。

    “好剑,这也是一柄绝世好剑。”冯晖激动叫道。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冯晖可以清楚的感觉到,赤麟远不如伊寒的灵,毕竟伊寒已经拥有自己的意识,而且还会耍脾气,完全可称得上是一柄神剑,而这柄赤麟虽然不如伊寒,但也是宝剑中的宝剑,剑身坚韧不破,虽然并不锋利但剑身热量足以弥补这个缺陷,反而让这柄剑比那些锋利的宝剑更好用。

    宗信道:“此剑乃是独孤阀家传之物,也不能卖。”

    “这个我知道……所以我也没提这件事情。”冯晖就算再喜欢这柄剑,他也知道这是独孤阀的东西,而且这么好的东西当然是代代相传,除非独孤阀衰败,否则这柄剑怎么也不会落在自己的手里。

    仔细一想,这还只是独孤阀的大小姐而已,他手里竟然就有这么厉害的宝剑。那么独孤凰和独孤凤岂不是有更厉害的宝剑了?

    冯晖虽然喜欢这些东西,但却是一个君子人,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身份而强夺宗信这边的宝物。但其实冯晖很心动,很希望强取,只是他不敢而已。

    宗信原本就是一个传说级的和尚,更何况宗信是从契丹军营里走出来的,冯晖也知道宗信在契丹人心中的形象。更何况宗信还是郭威的救命恩人,如果敢动郭威的话,小小的丰州城必定沦陷,到时候自己全家都难逃一死。

    当然,冯晖也没有自信能打赢宗信。宗信的武功也非常好,更何况他身后还有这么多高手,就算想要用人数强攻也未必能稳操胜券。更何况赵匡胤还在丰州城里,他和宗信几乎是穿一条裤子走路的人,如果同时对上赵匡胤和宗信的话……单比武力自己都没有自信。

    冯晖害怕宗信的并非武力,而是他的神通。世人都知道宗信可以带着郭威一家飞离开封,只需要这一个神通就已经足够,没人能真正的飞在天下,以轻功跳至半空也只能稍作停留而已,宗信只要想走没人能拦得住,冯晖还不希望惹上这样的仇人。

    这还只是宗信的一个神通而已,谁知道宗信有多厉害?那些未知的力量足以让任何人对他产生敬畏,更别说他的武功又这么高。就算有绝对自信也不会轻易去招惹宗信这种人。

 第四百六十七章 未来天子

    宗信道:“城主大人,贫僧有一句不知深浅的话,不知当问不当问。全本小说网;HTTPS://щww。m;”

    “大师尽管问,必定知无不言。”

    “是这样的……如今大汉已灭,丰州又被北汉刘崇与幽云十六州隔断,不知这丰州归属如何。”

    宗信的话直奔主题,毕竟一切只看冯晖的意愿,他想归顺谁都行。不管是契丹还是北汉,甚至是自立为王。此时的郭威没有册封冯晖的资格,因为冯晖原本是大汉之臣,并不属于郭威的管辖。虽然郭威夺取了大汉江山,大部分原本属于大汉的臣子都归顺了郭威,但丰州城是一个例外。丰州与郭威的联系彻底断开,这时候冯晖就是丰州城主,他在这里拥有绝对的生杀大权,谁也没有资格对他指手画脚。

    宗信这样问当然就是想知道冯晖到底是想归顺哪一方,毕竟小小的丰州城不可能与其它势力争霸天下,一直在这里占地称王也并非长久之计,所以冯晖必须要归顺其中一方势力。

    宗信当然希望冯晖不要忘本,但即便不忘本,他也可以归顺北汉刘崇,而不是大周郭威。所以这个问题比较复杂,还得看冯晖是怎么想的。

    “宗信大师问得好,在下也想听一听宗信大师的意见。”冯晖没有回答,反而是提出一个反问,想要知道宗信的想法。这样的回答已经算是回答了,至少宗信明白冯晖的意愿。

    宗信点头道:“贫僧的意见与城主大人一样,这样也是最好的结果。”

    冯晖叹了一口气道:“你果然是郭威那边的人,也难怪了……你娶了郭威的女儿,还收了他的儿子当徒弟,你不向着郭威才怪。”

    聪明人之间说话不需要太明显,冯晖没有正面回答的意思就是他想占地,但不想称王。一直当丰州城的城主,没有人会来攻打自己,在这里山高皇帝远,他就是主宰,而且不会得罪其它势力,只是在这里做生意,方便大家。

    冯晖最终还是会归顺其中一方势力,他归顺的那一方势力并没有方向,谁得了天下,冯晖就对谁称臣。这样的做法或许有一点墙头草的感觉,但对于丰州这个特殊地点来说,冯晖可以这样无耻。

    如今的丰州算是富裕,甚至可以说是一块肥肉。谁都想要得到丰州这块肥肉,但丰州会向各方势力提供对外贸易的机会,对谁都好处。如果想要强行吞下这块肥肉的话,非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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