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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袍加身-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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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泰山之上
宗信双手合实道:“阿弥陀佛~世人谬赞而已。全本小说网;HTTPS://щWW。.COm;若是贫僧没有猜错的话,你应该是楚王陛下马希,看你的面相不太好啊,不出三年必死无疑。也算是好事~不用亲眼看见自己国破家亡。”
“宗信大师,这是何意?”岳王马存立刻要冲上前去与宗信开打,但马希却阻止了皇叔。宗信大师乃当世得道高僧,他说这个话并无道理。与其开打,倒不如细问一下,反倒对自己有利。
马希客气道:“宗信大师,我楚国与南汉战事不断,但并未拼尽全力,没有灭国之危,大师又何出此言?”
“贫僧可没说过你楚国是被南汉所灭。”宗信轻笑道:“这种事情就算知道了心里也是病,你还是好自为之,听我一句话劝快快回国,好好处理政事不要与南汉开战,否则死路一条。”
“哼~你这个不要脸的和尚,这样说无非是希望老夫就此离去,夺取赤帝之人又少了一个。老夫可没这么容易上当,哪怕拼尽最后一口气,也要夺下赤帝赠与陛下。”岳王马存虽然是马希的叔叔,而且功高资老,但君臣有别随时保持尊重。
“好良言难劝该死的鬼,信不信由你。”宗信懒得跟这种人多说,好心给他指条活路走,这两个家伙非得找死。
马希叹道:“宗信乃当世得道高僧,他不可能无缘无故说这话,或许我们不应该来泰山。”
“陛下,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臣年纪大了还能替你守多少年?南汉刘晟狼子野心。大唐李璟虎视眈眈,内忧外患你能守得住这个江山吗?臣最担心的还是你的几个兄弟,他们都有不臣之心,而且武功远胜于你。”马存可说是忠心耿耿,自知阳寿将近,所以想替马希最近一搏。真恨自己不能年轻十几岁,这样就能替侄儿守住江山了。
马存继续道:“有皆有一老,臣不知道还能活几年,臣归西之日必定内忧外患,所有人都想要你的命。我们只有夺取赤帝才能让江山永固。陛下,此事就让臣作主,千万不要动摇。”
“就依叔父所言。”马希虽然觉得不妥,但也无可奈何。确实朝里朝外都不太平,南汉大唐都有吞并之意,几个亲兄弟明争暗斗,可惜自己小时候没有好好练武,否则绝不会落到如此地步。
如今泰山高手如云,叔父真的有可能强夺赤帝吗?那也未必。倒是有心从楚国搬来兵马,但这里可是北汉地界,它国兵马岂能入境?不过大汉也没有派出兵马,这倒是挺奇怪的。
郭威只带了几个在当地雇来的下人向导,并没有带一兵一卒,因为现在郭威手里已经没有兵权了,只有围住潼关的人马,但这些人马还有用,所以不能轻易调动。
赤帝重光起于江湖,便是江湖之事,谁要敢带兵强攻,就会得罪武林盟主步向阳,他才是得罪不起的人。武功太高了,当今天下步向阳武功天下第一的话,其它人都不敢排名,因为与他在同一个排行榜都觉得惭愧。
其实感慨最深的就是那些所谓的绝顶高手,郭威、赵敬、宋延、瑶池……这一行人当初还有自信与步向阳一战,看过人家的武功之后才知道,或许不出十招就会败下阵来。就算在坐所有高手群起而攻,或许也杀不了他。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步向阳已经可以用真气凝形显像,巨大的佛像已经证明了步向阳的功力之高。
其实人功力达到巅峰的时候同样会真气凝形,但级别相差悬殊,真气的虚实与大小完全不在同一个档次上。
只不过马存并不担心步向阳,因为他可以确定他没有夺赤帝的想法,甚至不想在泰安露面。一个人武功太高之后对名利就没有追求了,因为任何东西对于步向阳来说都是唾手可得,他没有必要和别人争。
马存最担心的还是其它的高手,因为在吸血蝗虫来的时候马存并没有专心对付这些吸血蝗虫,而是留心观察各位高手的武功。以马存的实力来说,想要与赵敬这种老头子一较高手也很困难,更何况整个赵阀都不是吃素的,陛下马希的武功又太差……
唯今之计,只有保存实力然后暗中偷袭夺得赤帝之人。
宗信与赵匡胤离开之后轻笑道:“看见没有,马希和马存就是不听好人言,叫他们走他们不走,相信命不久矣。贫僧掐指一算,马楚顶多还有三年国运,与大汉差不多。”
“这个我听你说过,你早就算出刘承祐活不过20岁,但如今他已经年满18,若还有三年阳寿的话,那他就能活过20岁不是吗?”妖妖插了一句嘴,因为这件事情宗信早就告诉过她,刘承祐活不过20岁。
宗信道:“他能到20岁,但活不过20岁。也就是说刘承祐过不了21岁的生辰。”
妖妖和赵匡胤同时点头,对宗信的信任甚至超过了自己。宗信的批言确实很准,有时准得让人害怕。至今为止最让人害怕的还是宗信的武功,他的武功进步的太快,赵匡胤已经不是宗信的对手了。
“对了宗信,你今天没有看见,步向阳的武功果然是天下第一,出手之时真气凝形成一个巨大佛像,一招消灭所有吸血蝗虫。虽然吸血蝗虫可怕,但步向阳的武功更可怕。”赵匡胤对步向阳的修为也是大吃一惊,知道他是当世天下第一,但想不到这个天下第一竟然强悍至如此境界。
宗信深吸一口气道:“倒也没什么,步向阳反正是天下第一,他的武功再高也无所谓。不过对于步向阳……我有一问题很好奇,他的女儿叫步美对吧。”
“对,就是逃婚的那个。全天下都知道步向阳有一个女儿叫步美,你这个不要脸的和尚又在想什么?人家都要结婚了。顺便一提,我们都见过步向阳的老婆长什么样,估计他的女儿也好不到哪去。”
宗信摇头道:“你不懂……我不认识步向阳的女儿,但步美这个名字……好熟悉啊。如果有机会的话,我真想找步向阳好好谈一谈,或许他能告诉我想知道的事情。”
“你想知道什么?”
“我敢告诉你,我怕吓死你。”
宗信隐藏了很多秘密,这一点赵匡胤早就习惯了。或许宗信确实能掐会算,知道往后会发生什么,所以有些事情他不能明说。
宗信忽然转头问道:“妖妖,如果我要去一个很远的地方,而且永远不再回来,你愿意跟着我吗?”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我是你的人了,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
“那好。”宗信道:“元朗兄,如果这次夺取赤帝成功,我会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你,而且我需要你帮我一个大忙,一个很大的忙,我会就此离开再也不回到这里。”
宗信的话让赵匡胤和妖妖都吓了一跳,宗信到底要去哪?竟然说永远不会回来。让人想不通,不管去哪以宗信的功力和小白的脚力,一定可以回到这里,有什么地方去了就不能回来?
“信,你到底要去哪?真有这么远吗?”
“远,太远了。”宗信轻笑道:“如果能在泰山之上顺利夺取赤帝的话,我就可以离开。如果不能顺利夺取赤帝……倒也无碍,反正即来之则安之,贫僧总会想到办法的。妖妖,陪贫僧睡觉去。”
“嗯!”
两人回到营帐之后给雷洪和赵敬行了一个礼,随后回营帐睡觉。雷洪果然是一个享乐主义者,其它门派都是很多人挤在一个小小的帐篷里,但雷洪一行人却是每人一个单独的帐篷。
小别胜新欢,宗信与妖妖虽然只有两天一夜没见,但对于妖妖来说简直就是度日如年,两人在一直缠绵了很久才睡去。以宗信和妖妖的体力,折腾几天倒也没事,但他们都想要节省体力,毕竟赤帝重光天下人趋之若骛,到时候必定会有一场恶斗。
次日清晨,八月十三,距离赤帝重光之日还有两天。
一个浩瀚的部队从泰山西北方入山,此地人烟稀少树草茂密,脚下根本没路,但走到队伍后方的人已经可以清楚的看见这条被众人踩出来的路了。千余人缓慢前行,走在队伍最前方的既然是泰山派,他们熟悉此地山路,每个人都拿着一把柴刀砍掉身边多余的树枝。
宗信是个怕麻烦的人,自然走在队伍最后。原本雷洪想找几个人做个‘爬山虎’抬宗信上山,但被宗信拒绝。自己好歹是得道高僧,这样显摆不大合适,而且宗信自己知道雷洪并非自己亲爹,所以对他的好意原本有些抗拒。
以宗信和妖妖的功力,如果只是走路的话,根本不会太累,更何况如果宗信累了可以骑上座狼。
两人就这样挽着手一直跟在队伍最后面,也不管其它人只是享受现在的一切。身边跟着赵匡胤和白狼,白狼背后还有小徒弟天涯。
第一百一十三章 不识泰山真面目
“天涯以前为师读到‘诗圣杜甫’的诗之后就想到泰山来看一看,我一定要爬到泰山顶上,试一试‘一览众山小’是什么感觉。全本小说网;HTTPS://。.COm;”
“师父,今天又要教我写诗了?”
妖妖撇嘴道:“诗圣?无所谓,一个人写诗写得再好,我可以砍了他的双手,让他无法写诗。如果此人口述的话,我还可以切掉他的舌头。”
妖妖从小接受的教育不同,他从心底看不起那些写诗作画的文人。所谓盛世习文,乱世习武,如今乱世一个人的文采再好也没用,还是武功重要。
宗信叹道:“你的武功纵然再厉害,死后无非一缕青烟,一捧黄土,但这些诗作却能留传后世。想想大唐有多少武林高手,他们的修为或许不比当今步向阳差,但你能说出多少个人的名字?再看看诗仙诗圣,他们的诗句可说脍炙人口,流芳百世,你现在还认为武功比文采更重要吗?”
妖妖忽然觉得这话很有道理,确实如此。大唐历经三百年,这三百年出了多少像步向阳一样的武林盟主?又有多少人傲世群雄?但又有多少人记得他们的名字?这些文人虽然无法掌控天下,甚至手无缚鸡之力,但他们的名字和诗句却能流传后世,这确实奇怪。
“你说的不对,虽然这些武林高手的名字没有流传下来,但他们的武功流传下来了不是吗?”赵匡胤笑道:“你我所学的武功……”
“九天真气不是女娲所创吗?又不是文人。霸王枪和乱世诀是项羽所创,也不是文人。我的酒神咒也不知道是谁创的,估计这个人是个酒鬼。”宗信立刻把赵匡胤的话给顶了回去,赵匡胤也没办法还嘴,因为他们所学的武功都不是所谓的武林高手所创。
“化极手算吧。”妖妖小声道:“这可是雷洪所创,一定会流芳百世不是吗?”
宗信越听越生气,不过他们也没有说错。武林高手虽然没有诗句流传后世,但他们的武功却留了下来。只可惜这些武功早晚会被荒废,最后留下来的还是只有诗句。
“跟你们说也是废话,反正你们不懂。”宗信左右看了看,忽然看见李煜,立刻叫道:“李少侠,这两个俗人不懂诗词的魅力,我还是想跟你聊天。”
李煜立刻上前笑道:“宗信大师还是这么风趣,不过在下却是同意大师的观点,在下自幼好读诗书……”
“这话小声点,你是瞎子怎么读书?虽然我们这几个人知道你不是,但你不能说的这么明显。”
李煜自知失言,小声道:“在下自幼喜欢诗书,不过文采却不及大家,这么多年都没写出一首自己满意的好诗。”
“我都说了,写诗不成就写词嘛。以李少侠的文采,若是写诗必定流芳百世,受后人敬仰膜拜。”宗信轻笑道:“贫僧敢以人头担保,千年之后的人依然会为少侠的诗词津津乐道。”
李煜道:“莫非大师这也能算得出来?在下的诗词真的可以流芳百世?”
“刚才只是客套话而已,你这样问就有点无耻了。”
………………尴尬,非常尴尬。李煜虽然佩服宗信这个得道高僧,但他很清楚宗信真正想扶持的人是赵匡胤,并非其它任何人,所以对宗信也稍有敌意。
宗信叹道:“自古以来,写泰山的诗句不少,但唯有诗圣的杜甫《望岳》能体现泰山巍峨。那句‘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豪气连诗仙李白也自叹不如。诗仙李白倒是写了不少关于泰山的诗句,但没有一首能与这一句媲美。”
李煜更喜欢李白的诗,李煜自己的风格比较婉约,而李白则是潇洒。至于杜甫这个悲情诗圣,他的风格与自己完全不搭边。更何况二人都姓李,所以李煜很喜欢诗仙李白,唯独宗信这句话李煜无法反驳。
确实古往今来写泰山的诗句不计其数,唯独那列顺‘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脍炙人口。相较之下,李白所写关于泰山的诗并不见好。
“要不然宗信大师提一首诗,看看是否能超越当年诗圣杜甫的那一句。”李煜故意抬杠,就算宗信说的对,但他有说李白不如杜甫的地方,李煜也因此有些不高兴。
宗信立刻摇头:“不行不行,贫僧这点道行哪敢跟诗圣相提并论?贫僧文采一般,很少作诗。还是以夺赤帝为主,写诗就算了吧。”
“传闻宗信大师出口成章,今天一定要写一首好诗让大伙欣赏一下。”李煜故意提高嗓门,不远处很多人都转过头来看着宗信。被人呛到这里,宗信也是骑虎难下。
宗信深吸一口气仔细斟酌,随后道:“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泰’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好~好诗啊……”
“好诗~”
李煜虽然对宗信有些敌意,但刚才这首诗……确实好,好得很。真不知道应该如何形容,但确实好。李煜真没想到,宗信大师竟然有如此才华。
“不识泰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好啊宗信~真好。”赵匡胤道:“虽然我不喜欢舞文弄墨,但这首诗真不错。而且其中还有很多含义,朝野如同一座大山,为君者身在山中无法看尽全貌,只有跳出朝野方知天下疾苦。”
赵匡胤所悟总会与天下大事相关,这一点宗信也早在意料之中,赵匡胤一直有野心只因为大哥赵匡济的存在,所以压抑自己的雄才。
李煜不停点头,确实这一句写得好,原本想让宗信难看,自己却因此惭愧。宗信还说自己的文采不行,很少作诗,结果在文学上也是高手中的高手。
不过赵匡胤说的没错‘不识泰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在某个特定环境之下,确实无法看出全貌,若能跳出这个环境方能一览无遗。这首诗不但文学性强,而且还有很多寓意,让人佩服的五体投地。
“师父,要不要弟子把这首诗写下,或许能像你说的一样,流芳百世。”
宗信道:“不必不必,拙作而已,随口一吟,不必记录。”
差点把没李煜给气疯了,其实刚到泰安李煜就在想,好不容易到泰山来,一定要呤出一首好诗。憋了半个多月都没憋出一个屁,别人随口一吟竟然这么好,而且在宗信眼里还是拙作,不必记录。
如果自己写下这么好的一首诗,一定要写下,而且分发给大唐所有官员让他们欣赏一下自己的才华。
宗信原本就是风云人物,这首诗很快就传进了所有武林人士的耳朵里。虽然他们并非文人,但一首诗的好坏却能认得出来。关键的是,这首诗很有寓意。
在场很多都是以一国最高命令来到泰山夺取赤帝,他们自然知道这首诗的好。他们所悟与赵匡胤差不多,有的时候在朝为官反而看不清朝廷,天下百姓却对朝廷了如指掌,或许这就是‘不识泰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含义。
不知什么时候,宗信身边竟然站着一位白袍书生,这个白袍书生只挂一柄很细的文剑,一身白袍有点像道袍。脸长得极其标致,年龄应该就在30岁左右,三柳胡一身仙风道骨的状态。
“无量天尊,小和尚我们又见面了。”
宗信立刻伸手指向白袍书生,眼睛瞪得比牛还大,他认出这个书生了,刚逃出凌云寺来到一家小酒馆,就是在那个酒馆里看见孟昶和耶律洪。这个白袍书生也在场,而且非常低调,就只说了一句话,宗信那副对联可以下酒。
“你……你你你……要喝酒吗?”
白袍书生立刻接过宗信腰间的酒神葫芦狂饮一口,如果说当天宗信那副对联可以下酒的话,今天这首诗当然也能下酒。
与此同时,赵匡胤、天涯两个人也伸手指着这个白袍书生,因为他们也认出这个家伙了。两个月前宗信受了吴彥洪宇一刀‘剃骨式’筋骨寸断,那时候原本想送宗信去长安,如果是步向阳的话一定能治好他,但这个白袍书生档路,他在离开之时顺手挡了一下,结果把宗信的马车给推开,害宗信跌落山崖。
那时候最伤心的就是天涯,他原本就是一个孩子没有多大的力气,那时候师父死路一条,所以他选择救下车里的赵子燕,看着师父落下去,因为这件事情天涯哭了半个月。
“我跟你拼了,小白咬他。”天涯立刻拍着小白的脖子,但白狼没动,狼族的嗅觉远比人类灵敏,白狼可以清楚的感觉到这个人极度危险,如果自己张嘴咬他一定是死路一条。不过他暂时没有敌意,所以还是别惹他比较好。
赵匡胤道:“你这个不要脸的道士,上一次……”
“尔等凡夫俗子晓得什么?”白袍书生笑道:“若非贫道那一撞,宗信早就死了不是吗?收你们万两黄金不为过吧。小和尚,刚才那首诗真好,贫僧虽然有酒但不如这葫芦里的美味,所以特意来此借一口酒喝,现在事情做完了贫道告辞。”
说完之后,白袍书生慢慢走入人群,转眼间消失无踪。
“醉仙望月步?”宗信吃惊叫道:“和我的身法一模一样。”
不止是宗信,就连妖妖和赵匡胤也非常熟悉这个身法。道士所用的就是醉仙望月步,因为宗信也用这种身法,但二者完全没有可比性。
第一百一十四章 逼个和尚娶
宗信道:“大家都冷静一点,把你们所知道的关于这个道士的事情告诉我。(全本小说网,https://。)我也把我所知道的告诉你们,条件汇总才能查出实情。”
天涯立刻把自己知道的事情全部告诉宗信,宗信也把当天遇上孟昶和耶律洪的事情告诉大家。条件汇总不假,但却没有任何结果。
宗信道:“照这么说,可能是这个道士救了我一命,而且我身上的酒神葫芦也是他的东西。”
赵匡胤和天涯立刻点头,确实有这个可能。这个道士确实是个酒鬼,喜欢酒不假但他喜欢用诗下酒,这个爱好确实很奇怪。而且所有人都清楚的感觉到这个道士的修为,实在是太高了。
如果说步向阳的修为还可以形容的话,这个道士的修为根本无法形容。世上怎么会有这种高手的存在?如果像这种高手也要夺取赤帝的话,步向阳都只有靠边。
“这个道士到底是来干嘛的?”
宗信撇嘴道:“修为到了他这种境界,或许真的只是来讨一杯酒喝,更何况……我估计这个酒神葫芦就是他送给我的。”
这一点几乎可以确认,宗信醉倒醒来之后就发现了这个酒葫芦,酸倒之前这个白袍书生已经在场,而且他们都会用酒神咒的身法,所以这个葫芦应该就是他的。
一群人都很好奇,这个书生到底是什么身份?他有什么目的?
“宗信大师?”两个年轻人从队伍里面走了出来,来到宗信身边之后两人都非常客气。他们一男一女,长得有三分相似,看样子是姐弟,而且这两个人很眼熟,宗信见过他们但不知道他们的名字。
男的笑道:“在下独孤星夜,自幼熟读诗书,刚才听了宗信大师那首诗之后佩服万分。这位是我姐独孤星月,我们见过一面,但……宗信大师出口威胁,也没有互相认识一下。”
“宗信大师有礼。”独孤星月是个女孩子,不像独孤星夜那么拉得开脸。
“哦~是独孤阀的人。”宗信道:“凤阿姨还好吗?”
“她已经离开了,说是宗信大师有事要她去办所以带着高庭回蜀国。”独孤星夜笑道:“李少侠我爹刚才还到处找你,结果你跑来与宗信大师对诗了,这也难怪小弟的才华哪及二位,对诗当然要找知音。”
独孤星夜也是自幼喜欢诗词书画,但独孤星夜更偏好绘画,对于诗词就是喜欢。同样李煜也喜欢绘画,两人经常切磋。李煜不但能画,而且喜欢画作之上题诗,一笔虎字让画作添色不少,所以整个独孤阀里李煜最喜欢的就是独孤星夜。
独孤阀对外都叫李煜为李少侠,因为独孤阀的人也不想公布他的真实身份。大唐三太子李从嘉竟然跑来夺取赤帝,如果这种消息传出去的话,势必会引来很多麻烦。不过作为一个瞎子,他就算得到赤帝也会交给两位哥哥。
“独孤阀找贫僧有何贵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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