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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山贼系统-第1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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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离花容失色,嘴角裂开,已完全失去了身体的控制权。但就算在这个时候,她也用愤恨的眼神盯着程大雷。

    程大雷与她的目光对视,这才发现苏离今年三十有余,但却也有些姿色。如今杜鹃挂血,更是惹人生怜。

    “快些走吧,走得急了,还赶得上。”

    咔嚓一声,程大雷掐断了她的喉咙,苏离的身体软绵绵垂在地上。

    程大雷轻出一口气,将匹夫剑捡起来收入鞘中,拍了拍身上的土。

    刘发财颤颤巍巍站起来,不敢与程大雷的眼神接触,他愣了半晌,忽然笑道:“哈,程当家果然好本事,名不虚……”

    程大雷回过头,目光冷冷的盯着他。刘发财瞬间闭嘴,不敢说话。

    “再有下一次,我便不会留你了。”

    “是是是。”刘发财忙不迭的点头,后背已被冷汗浸湿。

    二人牵上座骑,继续上路。一路上,刘发财都不断提醒自己,这是个人渣,这是个魔头,自己千万不要被他的外表欺骗了。

    “程当家是不是要寻一个大夫?”刘发财大概猜出程大雷的意思,故意显眼的骑着黑牛,惹得江湖高手来杀他,就是为了打探消息。

    这样的主意,自己是该佩服他艺高人胆大呢,还是该说他脑袋有些秀逗。

    “嗯呐,你有这方面的情报?”程大雷问。

    “没有。”刘发财顿了顿:“不过,有一个地方,该有程当家要的情报?”

    “哪里?”

    “琅琊万卷书院。”刘发财吐出一个地名。

    程大雷微微皱眉,在脑海中搜索着关于万卷书院的情报。

    程大雷也派出人手搜集江湖上的情报,但凉州和东海一东一西,相距太远,刘发财忽然提起这名字,程大雷还需好好想想。

    万卷书院座落在徐州琅琊城,靠山观海,主人名叫孟夫子。孟夫子不慕权贵,不追名利,一心搜集天下书籍。据他所说,功名利禄,皇权富贵最终的结局都是被黄土所埋,只有先人留在书中的智慧,方才能流传千年。

    据说万卷书院的藏书不下万卷,从上古先秦时期到如今李家掌国,经史子集,医卜星相藏书无所不包。当然,也不是什么书都有资格进入万卷书院。帝国多少读书人,呕心泣血写本书,毕生愿望就是摆在万卷书院的书架上,以此为荣。

    所以这孟夫子就算不是天下读书人的领袖,但也至少是精神领袖。琅琊万卷山俨然成为士子心中的圣地,孟夫子更是桃李满天下,帝国朝廷多少达官贵人,在孟夫子面前以弟子自称。

    人脉广了,消息就不可能不广。况且自己要寻的华氏一族就在东海,如果想要打探他们的情报,怕就要去问问这地头蛇。

    “好,去东海。”程大雷道。

    刘发财再没有逃跑的心思,确实是不敢再有,乖乖的和程大雷一起,去向徐州琅琊山。

    几乎程大雷刚走不久,有两道人影出现在刚才发生战斗的地方。

    李婉儿看着地上的三具尸体,心中默默祷告,最后长长叹了一句。

    “这是谁,下手如此凶狠,帝国连年征战,路旁遗骨无人埋,我们将他们尸骨埋葬了吧。”

    不用她吩咐,李莫愁已开始动手。现在李莫愁的打扮十分诡异,身后交叉背着两柄铁锹,看上去有些滑稽。倒是有了些蛤蟆寨的气质,又蠢又强,蠢强蠢强的。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如果李莫愁不帮忙,李婉儿就会自己动手。还不知要到什么时候,李莫愁动手的话还能结束的快些,好继续赶路。

    关键是,这李婉儿其实没有多少力气。本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公主,什么时候干过这种埋人的事情。她挖了两铁锹就没了力气,大半工作是李莫愁完成的。

    李婉儿擦擦额头的汗珠,看着李莫愁的模样露出一抹笑容。

    “能做一点事,便做一点事,谁说没有用处,看你不就是被我影响了么。一个人改变十个人,十个人改变一百个人,然后就是千千万万人。”

    李莫愁一铁锹拍死她的心情都有。

 第540章 风云未起之时

    (全本小说网,HTTPS://。)

    第541章

    二人一番忙碌,终于将尸体埋葬,事实上,也是李莫愁忙碌,李婉儿并没有出多少力。(全本小说网,https://。)

    天快黑了,西方一轮红日失去了正午的炙热,给人一种冷冰冰的感觉。李婉儿立在新堆的坟墓前,双手合十缓缓祷告。

    做一件事未必有一件事的好处,但至少能给李婉儿一些心理安慰的。如果今天的乱世,是李家造成的。那么自己多做一件事,就能多积一些功德,赎一分李家造成的罪孽。

    李莫愁打量着李婉儿,她当然看不惯李婉儿的性格。可这一路走来,却也佩服李婉儿身上展现的韧劲儿。

    “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你真的想做一些事,其实有更好的办法。无论怎样做,都比你现在做的有意义。”李莫愁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

    李婉儿没有做声,默默的看着面前的新坟,心里呐呐了一句:其他我又能做什么呢。

    这时候,一老者拄着木杖从远处过来,经过李婉儿身边时,似乎对她的所作所为的有些奇怪,停住了脚步打量着二人,轻轻咳嗽着。

    “老伯。”李婉儿行了一礼,问道:“天快黑了,老伯一个人赶路,不知要去哪里?”

    这老人便是孟玄青,年纪大了,腿脚自然慢些,他长舒口气,道:“我想去琅琊城看看,小妮子,你们两个要去哪儿呢?”

    “我们……”李婉儿苦笑一声:“我们也不知要去哪儿,不如我们同路,一起去琅琊看看。”

    李莫愁倒是没有李婉儿这样轻信于人,她盯着老人,其实也没有看出什么。但潜意识里觉得对方有些危险。

    孟玄青呵呵笑笑,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只是拄起木杖,继续向东走。

    李婉儿和李莫愁缀在他身后,也没有跟得太紧,双方大概相距百步距离。

    李莫愁冲李婉儿低声道:“这老头古古怪怪,怕来历不简单。普通老人,怎么敢独自上路,我们还是离他远些。”

    “一个老人,能有什么危险。”李婉儿叹口气:“我们跟着他,如果他突然倒在地上,我们正好埋了他。”

    “呃……”李莫愁看看肩上两柄铁锹,埋人这种事也有瘾么。

    ……

    红胡子可以说是东海海域上,最强的几股海盗之一。程大雷肯定还对他有些印象,他还有一个名字,叫做耿星河。当然,这是本名还是化名,就无人知道了。出来打家劫舍,赶着掉脑袋的活,大部分人是不会用爹娘给的名字。

    当初程大雷在扬州借粮的时候,红胡子还想打程大雷的主意,后来自然是损兵折将惨重,不过这些年过去了,他已经恢复了元气,占据骷髅岛,手下有两三千弟兄,什么倭人、爪哇人。每日出海抢劫,日子过得不亦乐乎。

    但最近,红胡子的日子有些惨。

    落凤城来了一伙人,也不知道怎么搞得,让一群老弱病残像吃了药一样猛。每日驾着战船,在海上晃荡,遇到海盗就抢。

    当然,偶尔也抢商船。

    比海盗还海盗,这帮人难道就没有底线么。

    今日,红胡子的海盗船与落凤城的剿匪部队在大海上不期而遇。

    戚继光立在船头,手撑着宝剑,口中呼喝出声。

    “一颗海盗的脑袋十两银子,怯战后退,斩立决。”

    双方的大船互相冲锋,以求近身一战。

    李行哉从船舱中走出来,用大氅裹紧身子:“戚将军,此战有多大把握,据说这红胡子实力可是不弱。”

    “王上放心,一群乌合之众而已。何况,咱们这次遇到的只是他们的小部队,只有两艘船,一百余人,拿下他们不会有多大问题。”

    李行哉站在甲板向前方望,虽然他经历了很多事,但海战的确是第一次。此刻大海上风平浪静,天高云远,倒是个杀人的好天气。

    “海上风大,王上不如回舱内休息,由我料理此战,不用费吹灰之力。”

    “放心,我也不是暖房中的花草,受不得风吹浪大。我且看看,这一战如何打得他们落花流水。”

    李行哉来到落凤城这段时间,今日算是站稳了脚跟。这一战可以算是扬名一战,打好了,继而就可以攻击骷髅岛。红胡子在大海上盘踞这么久,岛上该有多少宝物,都可以用作招兵买马的本钱。

    如果打不好,那就只有回去继续窝着,辛苦攒下来的家底说不得也会折进去。

    双方的战船对撞,在两舷相接的时候,双方互相用长矛攻击,羽箭飞来飞去。在远程武器用上之后,便是白刃战。

    李行哉一抖身上大氅,拎起铁枪,口中大吼一声,跳上了对面的战船。

    “弟兄们,与我冲。”

    陷入海盗群中,李行哉一招画龙点睛,招招都去扎敌人的喉咙。

    “打他下盘,他的下盘不稳。”海盗大喝。

    李行哉有些微瘸,步法上有些问题。当然,他也没如何练过步法,也是经过多番磨难,本事才一点点强起来。

    此刻他站在那里如一根柱子一般,铁枪一点一扎,身周已倒下三五具尸体。

    漕帮的李佳明等人,本不服李行哉,见到这一幕,心中微微有些吃惊。

    “弟兄们,与我杀啊!”李佳明舞着大刀,一刀将面前海盗脑袋砍成两半。

    戚继光却是吃了一惊,怎么一会儿没看稳,逍遥王就亲自上阵了。

    “王上,小心!”

    戚继光也提着枪冲了过去。

    “来,与我并肩杀敌。”

    李行哉将脸上的血水抹去,一枪穿了海盗的喉咙。

    戚继光微微呆了呆,大武开国皇帝,用一柄枪扫平南北。今日的李行哉,已有几分祖先威风。

    在他身上,已露出麟角之象。只等着一遇风雨,便化龙而起。

    一场鏖战,大海上漂着几具尸体。李行哉兵力占优,又有戚继光这样的大将,胜利自然没有半点悬念。

    最后抢了他们两艘大船,杀人无数,只不过海盗的魁首红胡子跳海逃走了。

    鏖战过后,李行哉立于船头,目光遥遥望着远方。

    下一步,就是骷髅岛了。

 第541章 万卷书院

    (全本小说网,HTTPS://。)

    第542章

    徐州,琅琊城。全本小说网;HTTPS://。m;

    程大雷和刘发财牵着牛,随着行人一起入城。难得的是,二人入城的时候,竟然没遭到城门守军的刁难。程大雷事先准备好的钱袋,也没有派上用场。

    “琅琊城是诗书礼乐之乡,在这里家家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刘发财脸上荡漾着异样光彩,似乎来到琅琊城,他的道德底线也蹭地一下提高了。

    程大雷把钱袋收回怀里,牵牛走在大街上。只见街道两旁商铺鳞次栉比,男人宽袍大袖,女人锦衣华服,人人一脸和善。

    刚进城的时候,程大雷还担心自己这幅相貌暴露了行迹,后来却发现,这担忧完全是多余的。琅琊城比他怪的人大有人在。凶神恶煞的江湖莽汉,一身戎装的军人,金发碧眼的海外商人,还有充满异域风情的西域胡姬。

    “今天这里人好像很多?”程大雷呐呐叹了一声。

    “不单单是今天,琅琊城一向都是如此繁华。”刘发财道:“天下分成二帝十八王,各路诸侯都在招兵买马,招纳贤才。孟夫子的万卷书院是人才窝子,万卷书院的学子向来是各路诸侯争抢的对象。而天下读书人,也愿意在万卷书院历练一番,然后择主而事。”

    各路诸侯需要人才,天下学子也愿意习得文武艺,货卖帝王家。所以这琅琊城一向热闹,程大雷下意识叹了一句:“原来这是个大型人才市场。”

    “什么?”刘发财没太听懂程大雷的话。

    “没什么,咱们继续走,你继续聊。”程大雷道。

    “琅琊城可是个好地方。帝国不知有多少双眼睛盯着这里,只要稍稍表现好一些,就会有诸侯拉拢你。在学院的衣食住行都有人包下来,送钱送物送女人,先定下来再说。”

    “呀,还可以送女人啊,看来万卷书院的校规不怎么严格么?”程大雷咂舌。

    “当然啦,食色性也么。才子不风流能叫风流才子。”

    刘发财说这话时,不无羡慕的意思。这也自然,帝国传统还是尊重读书人的,向来是士农工商,如刘发财这种坑蒙拐骗行走江湖贼人,根本就是下九流。

    前方道路忽然拥挤起来,程大雷看到人都挤在一座楼前,楼内怎样景象他看不清楚,单单大门口都挤满了。

    “哈,我知道那是什么地方了。”刘发财感慨一声:“琅琊最大的青楼,红院。”

    “咦,这诗书礼乐之乡,还有青楼?”程大雷像个乡巴佬头一次进城般不断发问。

    “食色性也,食色性也么。”刘发财摆摆手:“看今日的情况,是有人在红院中论道,可惜我们挤不进去,不然也能长长见识。”

    “论道?”程大雷又一次不解地问。

    “如今帝国形势复杂,未来帝国将会何去何从,二帝十八王中,谁可执掌天下,这些事情都有得聊。读书人么,各抒己见,坐而论道。每逢这样的事,也是显露才华的好机会。只要你有见解,刚辩论完,就会有人找上门,很多时候,几家势力抢一个人,打得不可开交。”

    “总之,琅琊城是个好地方,只要你有才华,就不愁吃不上饭。曾经有个来自南地的穷书生,分文无有,却被红院最出名的花魁养了起来,在万卷书院的一应开销都由花魁负责,也是一件风流韵事。”

    “后来呢?”程大雷问。

    “后来的事情我怎么知道,我也是听人说的。”

    二人一路走,一路聊,穿过拥挤的人群。一路上,碰到两个在路中央下棋的,醉酒狂歌的,还有几个在桥头比武的……

    读书人么,也不都是文弱书生。儒家六艺:礼、乐、射、御、书、数。各路诸侯在这里选拔人才,也不仅仅挑选谋士,还包括武将。甚至木匠、铁匠……只要有一技之长,都能在琅琊城找到饭碗。

    费了颇大事,程大雷和刘发财来到万卷山前。

    万卷书院就在万卷山上,此地紧邻大海,站在山脚就能闻到海洋的咸味。耳边听得咚咚的声音,只是海浪拍击万卷山传来的声音。据说万卷山下有一片空穴,海浪拍在上面,宛若敲鼓,方圆百里可闻,名之曰海鼓,乃是琅琊城一景。

    程大雷来到山前,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座白玉牌坊,上面只写两个字:忠礼。

    人站在牌坊脚下,下意识生出一种景仰之心,程大雷微微点头,倒是气魄的紧呐。

    “程当家,我还忘了问,您打算怎么上去?”刘发财问。

    “走上去啊?”程大雷奇怪道:“我又不会飞。”

    “唉,我就忘了说,您果然就不知道。”刘发财道:“您想打探消息,自然需要见到孟夫子,但那孟夫子,可不容易见到。”

    “怎么讲?”

    “各路诸侯都盯着书院的学子,如我们刚才看到,红楼论道,桥头比武,当街对弈,只要表现好,总会被各家势力看守。但这些人,也只是一般人才。孟夫子的弟子中,有七贤十二秀,是各家势力想要拉拢的对象。但想拉拢他们的人太多了,普通势力想见他们一面都不容易。这还是孟夫子的弟子,您想想那孟夫子是随便可以见的么?”

    “难道就没有法子见到这孟夫子?”

    “法子当然是有了。”刘发财道:“有三种法子,第一种就是身份。如果帝国天子到了,孟夫子无论如何也要出来迎接的。而各路诸侯王,就得递上名帖,这就要看孟夫子的时间了,等上几天,大概也有机会见上一面。”

    “我也算一路诸侯吧。”程大雷试探道:“假若报上我的名字……”

    “万卷书院最不缺的就是人才,那七贤十二秀各个都是文武双全,此外更有七十二剑阵,号称从无败绩。”

    “哈哈哈。”程大雷仰头大笑:“说第二种法子?”

    “第二种就是钱。”刘发财道:“君子爱财么,万卷书院是接受资助的,只要你拿出的钱财足够多,特别多,孟夫子可能在喝茶之余与你见上一面。”

 第542章 反正我是个山贼

    (全本小说网,HTTPS://。)

    第543章

    “我没钱,有钱也不给他们花。全本小说网;HTTPS://。.COm;”程大雷道:“第三种?”

    “第三种就是靠才华。”刘发财道:“你是天下第一诗人,天下第一棋手,哪怕是天下第一木匠,铁匠都能见到孟夫子。”

    “这样啊。”程大雷叹了口气:“关键是这三样东西我一样都没有啊,天下第一山贼的名头,好像在这里不管什么用。”

    刘发财叹了口气:“怪我没有提前说,我看我们还是找个地方住下去,从长计议。那红院就不错。”

    “其实我倒是有个法子。”程大雷道:“这孟夫子总有亲人,我将他们的女儿孙女绑了,以此要挟,不愁得不到消息。依你刚才所说,万卷书院应该很有钱,趁机还能捞一笔。”

    “……”刘发财一阵无语:“程当家,琅琊城是个有文化的地方。”

    “是呀,你说的我知道,但我不是文化人呐。”程大雷用手摁住剑柄,胸膛挺起,看架势要闯万卷书院的山门。

    “程当家,慎重,慎重。”刘发财忙拦住:“咱们再想想办法,总是有办法上山的。”

    程大雷却也没有硬闯上山的心思,这次毕竟是求人办事,那能一上来就动刀动枪的。当然,他没有太多时间在这里浪费,如果一时半会想不到好办法,用孟夫子亲人的性命要挟他,也不是不能做的么。

    反正我是个山贼。

    正这时候,一麻衣书生从程大雷身边擦肩而过,踩着石阶上山。

    “这不是也可以上去么。”程大雷拍拍刘发财的肩膀:“走上去看看。”

    刘发财撇起嘴,嘴里嘀咕了一声:“那有那么容易啊。”

    沿着石阶上山,程大雷看到山道直通封顶,眼观白云绕山峰,耳边听涛声阵阵。程大雷缓步上山,却也是个修身养性的好说在。

    山道两侧,开辟出一方方石台,或有读书人坐而论道,或三五好友吟诗作赋,或安坐对弈,或在一起摆弄琴箫,或有人长袍临风,比武教技。

    从来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但也正因为没个第一,所以读书人才好争个第一。士子大多目高于顶并不是没有这方面原因。毕竟,武者间你要是不服我可以打得你服,但读书人之间我就是不服你你怎么办,你又不能揍我。

    此时,程大雷来到半山腰,见眼前是一片平台。上山的路拦着一道红漆门,刚才超过他们的麻衣少年此刻跪在大门前。

    一宽袍大袖的儒生立在大门前,道:“书院对弟子有严格要求,你若想入书院读书,就该在每年春三月参加书院的大考。”

    “弟子已等了三年,只想书院能与我一个参加大考的机会。”麻衣少年道。

    宽袍儒生摇摇头,将门掩上,上山去了。

    程大雷一头雾水:“这是怎么会事?”

    “程当家有所不知,想书院在帝国什么地位,从书院出来就能成为拉拢的对象。帝国读书人是多的,这些人肯定都想在书院读书,书院也不能什么人都收,总要考核从中选择优秀者。”

    “言之有理。”程大雷点点头。

    “所以书院有三收三不收。”刘发财。

    “怎么讲?”

    “每年春三月开大考,成绩优异者录取。此外,有名人推荐者收,书院子弟收,本人有出奇才学者收。”

    “也不是没有半点道理了。”程大雷道:“那三不收呢?”

    “没钱的不收,书院的花销是大的,出门在外也讲究行头,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么。毕竟,你连一套好行头都置办不起,不是给书院丢人么。第二,贱民子弟不收,书院子弟的父母总不能是什么奴隶劳役。第三,五体不全者不收。缺胳膊少腿的,面目丑陋的,也是给书院丢脸。”

    “啧,蛮好蛮好。”程大雷这才想起来,刚才麻衣少年时走路一瘸一拐,当是占了五体不全,而看他一身麻布短衣,该也是没什么钱。

    那麻衣少年跪在地上,求学之心十分诚挚。身前人来人往,也没人往他身上多看一眼。这种事在书院应该是经常遇见,不会有人觉得奇怪。

    过不多久,来了两个短衣打扮的人,看他们模样应该是学院的仆人,也就是……校工。

    二人架起麻衣少年就往山下走,举止不算粗鲁,但也绝不客气。该也不是第一次处理这种事。

    程大雷拦下了麻衣少年,将两位校工驱散。

    “男儿膝下有万金,这见谁就下跪的毛病,该不是圣人教诲?”程大雷道。

    少年名叫楚云生,他垂着头,有气无力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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