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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求仙-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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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郭家的后院里,原本就有口井,只不过长时间不用已经干枯倒塌了,周木匠带了几个村民,忙乎了一天,才将井里的泥土重新挖了出来。
原本还想过几天再找个井匠来,重新挖出泉眼,说来也巧,挖好井的当天晚上,下了好大一场雨。
那雨夹杂着狂风,吹得后山的大片竹林都倒伏了,家家户户村民都躲在屋里不敢出门,郭大路也把两扇破门关得严严实实,等一夜雨过后,郭大路发现井里一汪碧水--泉水自动喷了出来。
郭大路并不知道,当他躲在家里时,从封神山背后的大海里,刮起一股龙卷风,夹风带雨,直到飞到后隆村上空,才消散开来,化成无数雨点消失不见。
奇的是,龙卷风还夹带了不少小鱼小虾,随着雨水落在了田里,水塘里,次日村民们一开门,居然在街头屋后的水洼里发现了不少依然在活蹦乱跳的鱼虾,惹得孩子们一阵扑腾--这鱼虾捉回家去,也是一道下饭呢。
有老人家说,这是过龙呢,四海龙王腾云驾雾,从凡间而过时,就会有鱼虾从空中落下,这鱼虾吃不得,是龙王爷的蟹兵虾将。
郭大路暗地里扁嘴--龙卷风而已,什么过龙,真是愚味啊。古人就是这样,凡是自己不理解的东西,都推到神仙鬼怪的头上。
然而,村民们却极相信,纷纷喝斥着自家的孩子们,让他们把手里的鱼虾扔到水塘、溪流里,郭大路肚子里好笑,悄悄抓了几只最大的鱼蟹,回到家里煮了美美吃了一顿。
次日,郭大路从田头回到家,只看了一眼,就目瞪口呆,只见灶上的锅里一股焦糊味--小米饭烧焦了,挂在衣绳上的衣服有好几个破洞--麻布衣服经不住力,洗衣服时稍微用力大点,麻布就容易裂开。郭大路忙抢上前去,将锅从灶上抢了下来--今天大妞这是怎么了?做事情怎么这样粗心?
算了,人家原本就是好心前来帮忙,自己总不能再去指责她,小米饭糊了就糊了吧,看看今天垃圾桶又传送来什么好东西--呵,居然是食堂里的肉包子!又是女生不要吃扔的,嗯,这几个没有咬过的给郭进吃,咬过几口的就我自己吃吧。
郭进依然在睡觉,他不知为何,一个人在家里,经常容易瞌睡,这样也好,他一个瞎子,不良于行,真要是天天打扫家务,反而添乱。
郭大路摇醒郭进,伺候着他吃晚饭,郭进肉包子进口时,脸上神情一滞,但他并没有开口问,以前郭大路还支唔胡说什么吃的东西是大妞带来的,或者别的村民送的,后来干脆就懒得解释了--你怎么解释上校鸡米花这玩意儿啊,幸好郭进从来不盘根问底,郭大路给他吃什么,他就吃什么。要不,郭大路为了编这些吃食的谎,都能把他给累死。
夜深人静,郭大路吧咂着嘴在破床上翻了个身,将身子往被子里钻了钻--稻草和麻布保不了温,但他手里有的是旧衣服,干脆请大妞帮忙,拆了几件旧衣服料子,给郭进和自己做了两床被子。这才算能踏实睡觉。(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二十八章 进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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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大路曾经问过大妞,哪儿能弄些棉花后,可没想到大妞听得一头雾水,原来这个时代根本没有棉花这种东西--就算是在华夏历史上,棉花也是唐代以后才从西域引进的,并不是中原传统的植物。穷人家一般用麻、葛,富人家穿丝绸、皮毛,郭大路想盖一床暖和厚实的棉被,短时间是没指望了。
不过郭大路不担心--每当毕业季时,毕业生们会扔弃大量的生活用品,包括棉被,有些三钱不值两钱卖给了学弟学妹,或者外来的民工,有的干脆就扔垃圾桶里了,自己凑一两床棉被不成问题。
郭大路家外的小树林里,埋藏垃圾桶的那片小空地里,突然冒起了一股旋风,不对,是两股旋风,一白一黑,互相纠缠在一起,空地上的落叶哗哗响着被刮到了空中,渐渐的,连泥土沙石也被卷了起来,埋在泥土里的垃圾桶,暴露了出来。
黑白旋风突然消散,落叶和沙石散落到四周,两个女子突然出现在垃圾桶边,奇怪的是,这两个女子的身影飘忽不定,根本看不清面貌,只能隐隐看到她们穿着黑白不同的衣服,以及低低传来的话语。
“贱婢,让开!我要吃里面的食物。”黑衣女子喝斥道,听得出她的性子很暴烈,如果不是怕动静太大引起屋内郭大路的发觉,她早就大打出手了。
白衣女子柔声道:“不可,这是夫君之物,不经得夫君的同意,你不能随意拿取。”
黑衣女子嗓门突然大了几分:“夫君?你这贱婢有什么资格叫他夫君?哼,你又没有明谋正娶,他甚至不知道有你存在!”
白衣女子也不争辩:“不错,我的确不该叫他夫君,他是我的主人,能与他春风一度,已经是侥天之幸。”
黑衣女子看到白衣女子满脸幸福的样子,重重呸了一声:“你跟你那些老祖宗一样,就喜欢玩什么黄梁一梦的把戏,你可别忘了,我认识他可在你之先,早在你随风飘到黑礁之前,我就已经在那儿了。这宝物里的食物,我可没少吃。”
白衣女子福了一福:“姐姐有缘与主人相识在先,小妹自然晓得,主人能顺利上岸,也是姐姐大力相助,当初在狂风之中,如果不是姐姐拼着一身功力大损相助,主人早就在刀崖撞得粉身碎骨了。”
黑衣女子吃软不吃硬,听白衣女子恭维自己,也有点得意,哼了一声:“你知道就好,快让开,我要多吃点宝物里的食物,这次上岸耗了我不少功力,我得好好补充补充。”
白衣女子说话温柔,性子却极倔强,她挡在垃圾桶前,分毫不让:“姐姐,这可不行,没有主人的允许,我是不会让你动宝物里的东西一分一毫的。你我都知道,这不知来历的先天至宝,日日都会无端变化出种种宝贝,尤其是里面的食物,我们修炼者只要服用了,法力立刻剧增,真正是修行的无上妙物。所以不得主人的允许,我是绝对不会让你动里面的东西的!”
黑衣女子气得跳脚,如果换了平时,她早就一爪子拍过去了,将这贱婢拍成肉饼,但一来,这贱婢与他有肌肤之亲,也算得上是他的女人,二来,她这次违背天条上岸,冒着极大的风险,如果泄露了踪迹,就有性命之危。
黑衣女子见来硬的不行,只得放软话:“我又不是第一次吃宝物里的食物,你到黑礁之前,他日日送食物与我吃,如今再吃一点,也算不了什么。这样吧,我不多吃,每日只吃一点就可以了。”
白衣女子一笑:“姐姐,你不要哄我,主人给你吃的,是他自己不要吃的食物,他弃与海中,并不知道你躲在黑礁下偷偷吃了。”
黑衣女子见自己被揭穿了老底,恼羞成怒:“贱婢,你真想和我动手不成?!”
白衣女子轻轻一拍手,小树林四周隐隐传来唰唰的声音,一个个飘忽不定的身影将小树林包围了起来。
黑衣女子倒吸一口凉气,不好,自己还是托大了,忘了这贱婢的原形是一只白蚁,自从她与他春风一度后,就已经受孕,可以产下无数的孩子。
看来,小树林四周的那些身影,都是贱婢的手下,自己要是真动起手来,敌众我寡,可讨不了好。
黑衣女子咬碎银牙:“好吧,你要怎么才肯给我法宝里的食物?”
白衣女子笑道:“好姐姐,这样才对嘛,我们都是主人的手下,有什么事,不能好好说。”
黑衣女子跳了起来:“手下?不成不成!我可不是他的手下,我可是--哼,他一个肉体凡体的小子,凭什么让我当他的手下?你要认他为主随你的便,我可不会叫他主人!”
白衣女子突然脸色一肃:“姐姐,我们明人不说暗话,你费尽千辛万苦,违背天条上了岸,不就是为了主人法宝里的食物?你如果不能在短时间里增长功力,隐藏身形,等到天庭发觉你的踪影,降下天罚,哼哼,到那时,你就要被打出原形了,一身法力尽废,甚至有性命之忧。”
黑衣女子虽然被揭穿了海底眼,但因为性格高傲,依然不肯屈服,她如果肯轻易低头,当年也不会被关在黑礁底下了,她抬起下巴:“死就死,你想让我认他为主,万万不能!”说着,化身成黑旋风就要离去。
白衣女子见黑衣女子这样决绝,一怔,忙拉住了她的手:“姐姐,我只是开个玩笑,这样吧,你不认他为主也可以,不过,你得发誓不以他为敌,并且尽最大的能力来保护他。”
黑衣女子瞪了白衣女子一眼:“你真啰嗦,如果不是我拼死相救,他早就死在刀崖上了。快快,把法宝打开,让我看看里面有什么好吃的。”
白衣女子打开了垃圾桶,里面滚出好多垃圾,黑衣女子显然不是第一次吃里面的食物了,一眼看到了一包半拆封的奥里奥,一把抢过,眉花眼笑道:“这个好吃,甜甜的。”正要再翻找,啪一声,白衣女子已经把垃圾桶盖给盖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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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进城(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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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女子道:“够了,剩下的,都要给主人留着,我们两人现在法力太弱,还不能在尘世现身保护他,这法宝里的食物和物件,是他安身立命的宝贝,我们不能随意取用。”
黑衣女子嘟着嘴:“小气。”但她心里却乐开了怀,这法宝里的食物非常神奇,小小一块,就能极大增强自己的功力,比传说中南极仙翁的灵芝草还神妙。
黑衣女子叉着腰道:“你别光顾着教训我,你自己可不要监守自盗。”
白衣女子举起了手里一物:“我吃这个就够了,主人向来是把这些东西扔掉的,我吃了也不会浪费。”
白衣女子手里拿的是一本书,垃圾桶里也经常会传送一些学生丢弃的小说、试卷、教辅材料什么的,这些东西对郭大路来说,真正成了垃圾,连擦屁股都嫌硬,还不如一个空矿泉水瓶有用,所以向来挖个坑一埋了之。
但是这些书本对白衣女子而言,却是最好的食物,她原形是白蚁,最喜欢吃木头书本,其实黑衣女子不知道,书本中蕴含的灵气比普通的食物更足,对修行的增长更高,要不然,白衣女子不会仅修炼了这样短的时间,就已经能摆脱兽身,化成人形,并且自荐枕席,与主人春风一度了。
不过白衣女子知道,就算自己法力突飞猛进,但是和这个世界上那些强者相比,还是差了十万千里,别的不说,上次在封神山撞上的巨蟒,连化形的功力都没有,自己却输得一败涂地,连手下都伤亡了大半,如果不是主人突然施出火雷之宝炸伤了巨蟒,说不得自己和主人都要同归于尽。
黑衣女子今后的修行潜力,就远远超过自己,毕竟自己的原形只是白蚁,而黑衣女子却是龙身,别看黑衣女子如今落了难,但今后一旦重塑龙身,自己就望尘莫及。
主人今后想在尘世立足,一定需要黑衣女子的助力。
白衣女子微笑道:“姐姐,我知道你如今就住在屋旁的井里,以后每到这时,我帮你把法宝里的食物送过去,也免得你露了行踪。”
黑衣女子知道白衣女子在屋子底下挖了个好大的洞穴,那洞穴比屋子大了数倍不止,其中一个洞口还直通小树林的垃圾桶下面,再挖个洞直通井里那是小事一桩。
黑衣女子承了白衣女子的情,她正色道:“我劝你今后还是不要再去打扫房间了,后隆村上面的那些势力,不是我们能惹的,今后只要他不是遇到性命之忧,你我还是尽量隐藏身形,能不插手就不插手。”
白衣女子点点头:“谢谢姐姐指点。”她突然扑哧一笑:“其实姐姐说这事,是因为自己不会打扫房间吧?今天你非要强行打扫他的房间,结果整得比乱还乱,连小米饭都烧糊了。”
黑衣女子闹了个大红脸,她一出生就锦衣玉食,何曾做过半分家务,今天只不过打扫一下房间,就觉得比拿着宝剑和别人打半天还累,她瞪了白衣女子一眼,化身成旋风,钻回了郭大路家旁的井里。
白衣女子一挥手,泥土和落叶重新将垃圾桶盖了起来,她瞟了眼郭大路所在的房屋,轻叹了口气--主人,我不能时时留在你身边护着你了。
这后隆村比不得大海中的黑礁,也比不得封神山,凡尘俗世中有太多的强者,不是我这样小小的修炼者能惹的,今后不到万不得已,我是不会现身的。
白衣女子一晃就消失在原地,小树林四周的那些身影也同时消失,钻到了地下的洞穴里,她如今最重要的是就是修炼、修炼、修炼,一直修炼到足够强大,能与主人再次面对面相见。
郭大路并不知道在自家小树林后发生的这一幕,他一夜沉睡天还没亮就被吵醒,支起耳朵一听,却是浩哥儿在外面拍门:“郭大哥,老村长让我来问你,想不想和他一起去县衙,给你上黄册。”
郭大路一怔,披衣下床,打开门,问道:“这上黄册一定要本人去县衙吗?”
浩哥儿摇了摇头:“照着朝廷的规矩,新生的孩子都要上黄册,倒不用本人去县衙,村子的里正就可以代为报名,要不然,这孩子还哇哇哭呢,怎么能上衙门?老村长只是让我来问一声,郭大哥愿意去就去,不愿意去就不去。”
郭大路心里咯噔一声,这个朱老村长,这还是在试探自己啊,如果自己没胆子去衙门公开亮相,那就说明自己这身份有问题!
真正是老狐狸!
不过,他想了想,这一关,自己是必须要过的,因为自己总不可能永远躲在家里躲在村里不出门,越是拖到后面,对自己越不利,说实话,这段时间他也一直在想,该编一套怎样的瞎话,把自己失踪十多年的事给编圆了。
如果能瞒过县衙,正式上了黄册,那以后就再没有人会来怀疑自己的来历,等于是县衙为自己背书了。
郭大路一咬牙:“好啊,我也很想去县里看看呢,我们一起走。”
郭大路稍微收拾了一下,和郭进交待了几句,郭进听说是上黄册,倒是一迭声催促郭大路一定要去,还让他多听听老村长的话。
郭大路和浩哥儿一起来到朱老村长家,浩哥儿帮老村长挑了个担子,这才向村外而去。
郭大路这才发现,一起出门的还有好多村民,其中就有大妞,只见她背着个小包袱,迈着一双大脚,也跟在村民中,原来,这一天正好是开三市的日子。
所谓的三市,就是每逢农历带三的日子,县城外的大墟里,就会自发起集市,四周的乡民们都会来赶集,是极热闹的日子。
村民们并不是空手而去,他们可不是去白相的,而是带着不少自己家做的物件儿,比如草鞋、竹筐等东西,这些东西拿到集市上交易,可以换来米粮。
村民们看到郭大路,都脸怀笑意地向他打招呼,因为郭大路发明的滴灌法,让他们能从葛草地繁重的浇水中解脱出来,有更多的时间搞点副业,有的村民已经利用出来的时间,多做了一些竹筐到集市上去换些鸡子来,养在家里好下蛋。
郭大路意外地还看到了傻大个等几个大孩子,他们带着好几捆竹席等物,浩哥儿得意地告诉郭大路,他带着傻大个等人已经准备好在集市上搭个厕所了,就等着从厕所里掏大便呢。
浩哥儿从怀里掏出一把小竹片:“郭大哥,你看,这就是你说的煮粪法、窖粪法、蒸粪法,有人来上厕所,我每人发一片。”
郭大路接过一看,只见刮得干干净净的竹片上,用蝇头小字写着各种积肥的法子,想来是因为浩哥儿家没有上好的纸,就用竹片代替,看那字,比他写得好多了--他压根儿不会用毛笔写繁体字。
郭大路拍了拍浩哥儿的肩膀:“好记性,我只不过随口说的法子,你就记住了,这字也写得好。”
浩哥儿挠了挠头:“这字可不是我写的,是我姐写的。”
居然是大妞写的--没想到大妞居然识字,还会写字,这可了不得,虽然郭大路没有深入了解自己所处的时代,但是古今中外,在文明开化前,女子的地位都不高,就连林妹妹这样的人物,也只敢说自己看过几本书认得几个字,因为整个社会都是看不起女子,更不鼓励女子读书识字。
大妞儿年纪比郭大路还小着几岁,却能把自己随口说出的积肥的法子,写得有条有理,这就很了不起了。
郭大路禁不住远远看了混在村民堆里的大妞一眼,大妞正巧也看过来,却不知为何,大妞突然脸一红,扭过脸避开了郭大路的视线。
原来,大妞的包袱里带着一把奶糖,她总觉得,将郭大哥送给她的糖拿去换粮食,有些对不起他。
后隆村离县城很远,村民们天还没亮就出发了,在树林和山岭上穿行,一双双铁脚板走得飞快,就连大妞这样的女子也不例外,不时,旁边的村子里还有别的村民加入这支小小的队伍中,不少人和后隆村村民是老相识,互相打着招呼,说笑着。
郭大路暗中观察,其他几个村的村民也是个个脸色瘦黄,带到集市上交易的,不过是些竹木制品,或是野山果,偶尔有人带几只鸡鸭,看样子,农村的特色经济搞得不行啊,至今,郭大路还没见到有村民带着大牲口的--照理说,这样远的山路,如果套个牛车或驴车,就好走多了,还能多带些货物。
看样子,贫穷,生产力落后,是这个大李朝农村普遍的现象。
天渐渐亮起来,脚下崎岖的泥巴路,变成了碎石路,接着又变成了石板路,路也越来越宽,旁边的村子也多起来,大片大片的田野印入了视线,有的是葛草地,还有的地的种着郭大路不认识的植物或树木,但郭大路肯定,这些植物或树木都不是自己认识的粮食作物或经济果林。(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三十章 进城(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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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真是奇了怪了,明明是上好的肥田,为什么种这些不能吃又不能嚼的玩意儿?
如果村民能用这样上好的良田种稻米,填饱肚子绝对是没有问题的。
郭大路原本以为,后隆村种植葛草,仅仅是大地主大贵族偶然为之,是为了满足他们的某种古怪的趣味或需求,可现在看来,却是个普通现象。
这说明,葛草这样的植物非常重要,重要到大地主大贵族宁肯牺牲口粮,也要强逼农民种这个。
古代帝王再荒唐,也知道民以食为天的道理,天下无粮百姓必反,可为什么这个大李朝的大地主大贵族们,宁肯冒着天下动荡的风险,也要种葛草呢?
古怪,太古怪了。看样子,自己对这个世界还要更深入了解啊。郭大路一路走来,并不多话,只是多看多听。
翻过一道山梁,郭大路眼前突然一亮,只见前面是连绵的平原,两支大江浩浩荡荡而来,奔流到一起,汇聚成一条更宽的大江,向东方大海方向滚滚而去。
好一幅三江汇流的美景。
这一大片平原,显然就是这三条大江冲积而成,土地肥沃,最是适合宜居之地,华夏是农耕民族,依水而居,黄河、长流这样的大水系都是文明的发源地。这片平原有三条大江,虽然气势比不上长江黄河,但也称得上水草丰美,人口众多,放眼望去,在郭大路视线中,到处是一座座整齐的村落,远远能看到田里小黑点一样的农人在劳作。
而在三江汇聚的最中心,一座城池耸立在平原上,高高的城墙,整齐的房屋,城楼上大旗招展,城门洞口的顶上,一块青石板上,刻着一个大大的“鄞”字。
浩哥儿欢笑道:“鄞县到了!”
郭大路的心里一阵感叹,自己还是小看了古代人的生产力了,虽然这鄞县和21世纪数百万人口的城市无法相比,但是在这古代,也算得上是上规模的城市了,远远看去,街道整齐,市井分明,不少房子都是青砖马头墙,城门内外人挤人,牛马进进出出,居然有点现代上班早高峰的模样。
郭大路看过不少杂书,知道在华夏古代的农耕文明中,小农经济的特色就是乡村贫困,而城市却极繁华,农民创作的财富全被大地主大贵族给占据了,而这些老爷们居住在城市和坞堡里,却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导致城市有着崎形的繁荣。
想那明末一边是农民起义不断,一边却是大城市里醉生梦死,这个大李朝也是差不多,皇帝老儿才不管农民生活有多苦呢,用小学政治课本里的话说,他的统治基础是那些地主老财,至于老百姓,只要有口饭吃,饿不死就不会造反。
郭大路正在胡思乱想,也不知道这个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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