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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重返大航海-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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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伯格斯统陷入沉思,伯格斯统快马加鞭,经过一顿长篇大论之后,终于让这个睡觉也会枕着黄金枕头的老头动摇了。
伯格斯统不失时机的提醒了句:“最近大哥和陈格利特商会走的越来越近,虽然我不想说,但作为儿子,还是想……父亲小心变生肘腋啊!”
“哼!”老伯格斯统恢复了独断专横的原型,“他再不济,至少也没做家贼!”
伯格斯统这才想起那两个奸佞的污蔑,语态平和的解释道:“我虽抢走了船只,但商会的钱,我一分也没拿,不信父亲径可以去查,到那时候谁才是真正的家贼,就不言自明了!”
“你真是越来越像个魔鬼!”老伯格斯统丢掉杖瘫坐在沙发上,这个儿子的巨大转变越来越无法琢磨。
伯格斯统离开书房便在走廊里迎面碰到死对头——老大查理,自那次泼酒时间之后,他有很长一段时间没见到这个瘟神,再看到他的第一感觉就是晦气。
“呦!稀客啊!这不是刚刚被赶出家门的流浪杂种狗乔治吗?”衣冠楚楚的禽兽查理啧着舌,“怎么已经穷的连件干净衣服都买不起?回来乞讨的吗?”
伯格斯统面无表情,一个劲儿的往前走,完全把他当做空气,看都不看他一眼。
“又来跟我耍横?破落户脾气还这么大?听说你的那几艘破船在哥本哈根全部喂了鲨鱼?我还寻思你这只丧家犬怎么还有脸回来呢?”查理继续幸灾乐祸,丝毫不做手足情深的伪装。
查理的话像苍蝇叫一般飘到伯格斯统耳边,他停住脚步,转身回头就是稳准狠的一拳,重重的打在对方的下巴上。
查理被打的猝不及防,“小杂种,你敢打我?”他瞪着快要掉到地上的眼珠子,刚要挥起拳头,人却早已消失不见。
商战
“134、135、135……”
伯格斯统回到旅馆的时候,约翰正爬在地上做着俯卧撑,只穿一件棉质背心的他,露出傲人的肱二头肌,浑身渗出的汗液流出浓重的雄性气息。
这是他每天必做的三件事之一,其他两件事分别是:看关于欧洲各国,尤其是普鲁士的报纸新闻;汇总各种渠道得来的商业信息,然后再一丝不苟的记录成册。和每一个日耳曼人一样,他做事认真的活像个不用上油的机器,好像生下来就是为工作而活的,至于生活,不过是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
伯格斯统轻轻推门而入,约翰看到那那只淌在水里的皮鞋后,立即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手上的灰尘看着他一身湿漉漉的衣服,一脸焦急地问:“少爷,你昨晚不会一直都呆在雨里吧?”
“约翰,总算看到你有偷懒的一天,不到两百个就起身了!”伯格斯统因为打了查理那一拳,心里自是有点儿愉悦,“不呆在雨里能去哪里,就这样还又被老爷子暴打了一顿呢!”
“少爷,你是不是又受伤了?”约翰这回倒是不紧张了,因为打与被打是这父子俩一贯的交流方式,“老爷答应了么?”
“老爷子什么也没说,不过看得出来,他被我说动了。”
“少爷能确定吗?老爷一向都很各执己见的。”约翰还是有点儿担心,“要不我再去试试?虽然老爷不喜欢我,但至少还会念旧情的……”
“得了!”伯格斯统一口回绝,“他连我的死活都不在乎,你还是少自作多情。明天就起程回阿姆斯特丹吧,船队不能一直呆在那里,毕竟我也不是百分之百信任那帮荷兰人。”
“好吧,我来安排。”约翰把搭在肩膀上的白毛巾递给伯格斯统,“少爷,你先去洗个热水澡,我去拿药酒,唉!肯定有是一身青紫!”
伯格斯统很快就从浴室出来,下半身围了一条宽大的浴巾,水珠挂满他的银发,结实的胸肌下面,是一片愁云惨淡的青紫,手杖打出一条条纵横交错的伤痕,大喇喇的铺满上半身。看约翰看向自己也不回避,径自做到床上,示意约翰给自己上药。
约翰拿着沾了药酒的帕子凑过来,他已经记不得这是第几次做这种事了。但当他仔细检查这次的患处时,他是不由自主的倒吸了一口凉气。皮下出血是一定的,骨折都十分有可能。
伯格斯统在感到后背一片微凉之后也不自觉的瑟缩了一下子,他感受着约翰轻轻涂抹自己的患处,凉爽的液体碰触伤痕累累的脊背,火辣辣的疼,那痛感也似随着血液流遍全身,他强忍着身体的异动,呼吸也跟着急促起来。
晌午的阳光透过暖黄色的窗帘照进屋里,似乎也光照亮了约翰多年来与伯格斯统之间点点滴滴模糊的记忆。这还是经历过海难之后,伯格斯统第一次将上半身暴露在自己面前。经过这半年的磨难,他比约翰想象的还要瘦一些。平日里,熨烫笔挺的船长制服犹如盔甲遮掩了他的真实。约翰的视线落在他的腰间,光裸的腰线以美好的线条蜿蜒而下,没有一丝赘肉。
约翰听到身下人急促的呼吸声,感觉到他的不适,极力放轻手上的动作,他的肌肤是上流社会特有的近乎于病态的白皙,光滑细腻、怎么晒也不会黑,却又并不因为这样的肤质长在一个大男人身上令人觉得突兀。约翰摸着他那暗淡发黑的伤疤,那里好像要把他的手指吸住一样。
墙上的钟摆一秒一秒在晃动,时间漫长的仿佛都凝固了。涂罢药膏,两个人的额头上都冒出了虚汗,伯格斯统更是咬破了嘴唇,血色染红了那惨白的嘴唇,他抬起眼睛,向约翰虚弱的微笑,“约翰,谢谢……”
“我就知道这次一定会比之前加起来的还严重!”约翰扔掉手里的帕子,小声低估了一句,“老爷可真狠,就算不是自己儿子也不能下死手啊!”
“约翰,你刚才说什么?”伯格斯统越听越觉得约翰的抱怨不对劲,“你刚刚说什么?我不是死老头的儿子?”
“没……没有……”约翰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大意,这个被他苦苦守护了27年的秘密早晚会有重见天日的一天,但这一天显然不是眼前的今天,于是赶忙改口道:“我都快被气糊涂了,我是说老爷下死手,就跟不是自己儿子似的。”
“真是这样?”伯格斯统分明看出约翰回答自己的话语调有变,“你是不是知道什么一直瞒着我?是不是我的身世真跟那个腓特烈大帝有关?”
约翰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才好,一口回绝肯定会引起他的怀疑,但要他说出事实的真相,一切就都前功尽弃了,他鼻腔里呼出一股浊气,让清新的空气灌入肺中,“少爷上次不是说过,不论自己的身世如何,少爷依旧会是自己吗?那又何必怀疑是否与腓特烈大帝,这个八竿子也打不着的普鲁士皇帝有什么关系?”
伯格斯统不再做声,也许此前他对此事并不在意,但是经过这一次,他似乎走心了。
当晚他们就离开斯德哥尔摩动身去了阿姆斯特丹,在艾塞尔湖西南岸,伯格斯统得到了多日以来一直期盼的消息,伯格斯统商会与尼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秘密签约了。
望着波光潋滟的湖面,背着手伫立在甲板上的伯格斯统,嘴角翘起好看的弧度。
接下来,捷报如雪片般纷至沓来:也就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整个波罗的海与北海的各个口岸无一例外的拒绝购买陈格利特商会的生丝,因为没有那个城市愿意冒着与荷兰——这一名震欧洲的“海上马车夫”为敌。那些堆积如山的生丝价格一落千丈,堆砌在货舱里腐烂发霉之后变得一文不值。又过了不到半个月,陈格利特商会的资金链便开始出现断裂的迹象,老陈格利特四处打秋风,但除了那些高利贷之外,一分钱也借不来,眼看忽喇喇似大厦倾,他终于主动向荷兰人和伯格斯统妥协了。
伯格斯统抱着膀子坐在船长室的椅子上听着约翰的汇报,他要的结果终于出现,报仇的机会最终没有让他等的太久。
“咱们手里现在有一百三十五万,拿出三十五万零头换得陈格利特51%的股份,这个买卖挺划算吧?”伯格斯统手托腮思忖着,“他们现在手头的现金估计不会多于三十万。”
“这比买卖自是不错,只是这样少爷就失信于尼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更何况陈格利特有怎会这么容易就肯吃这般大的亏?”约翰显然要比伯格斯统保守得多,一点儿也不乐观。
“老陈格利特已经向荷兰人递出橄榄枝了,现在他们分成两派、各执一词,正是我们不容错过的良机!”
“好吧……”约翰沉思良久才缓缓开口,“不过我真的……越来越担心,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几天之后,伯格斯统便在约翰的陪同下,成为了老陈格利特的座上宾。
两方的人磨刀霍霍,但主席位上的两个人却是把手言欢,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口口声声的“伯父”和“贤侄”,好的跟亲人似的。
伯格斯统咽下心中的恶心,开始与对方讨价还价,最终以四十万金币的“高价”买下了51%的股份,成功收购了死老头的商会。
老陈格利特接过沉甸甸的意向书,强忍着即将纵横的老泪,他怎么也想不到过了区区不到两个月,他那资产数百万的身家就这么打了水漂,昔日丧家犬一般的伯格斯统会骑到自己脖子上拉屎。
伯格斯统几乎是硬生生从死老头的手里抢过议定书的,脸上依旧挂着处变不惊的坏笑,看着低三下四的对手,他重生后第一次感到成功带来的的喜悦。
对于尼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来说,伯格斯统背信弃义的举动令他们异常愤恨,好在让陈格利特商会大幅缩水的目的已经达到。况且在他们看来,与其独剩下伯格斯统和自己竞争,不如同时留下他们两个,坐收渔翁之利。于是三方各得其所,彼此却都是欲求不满,各自酝酿着更大的阴谋。
北海的天气波谲云诡,就像如今的势力版图,重新搬回一局的伯格斯统侥幸成为了借着赤壁之战抢了荆州的刘备,但这也意味着他的死敌由原来的一个变成了两个。
约翰总结这次生丝之战的胜负,唏嘘的摇摇头,自家少爷还是火气太旺,希望不要不知不觉钻进别人设的圈套才好。
女侠
商战的硝烟还在北海的上空四处弥漫,伯格斯统便马不停蹄去了伦敦,也许在他看来,与其接下来跟荷兰人拼个你死我活,不如开发新的航路。
自1588年击败西班牙无敌舰队后,英国逐渐取代西班牙,成为海上新兴的霸权国家,开始不断扩张海外殖民地。之后,英国相继在英荷战争和七年战争中,打败最强劲的对手荷兰和法国,夺取了两国的大片殖民地,确立了海上霸权。大英帝国在成为“日不落帝国”后,海上贸易主要集中在大西洋和印度洋这些远洋贸易,对于北海和地中海的控制权,则势力较弱。伯格斯统觉得与英国的商贸公司合作,近可笑傲欧洲市场,远可拓展到新大陆和古老神秘的东方。
他们的船队在海上飘飘荡荡,穿过欧洲最小的一个陆架浅海——英吉利海峡,驶向伦敦——这一欧洲第一大城市兼第一大海港。
英吉利海峡两岸平直陡峭,多岛屿。海底多是河流带来的砂砾沉积物和岸壁崩落的碎石。有些地段是□的白垩纪和更晚年代的致密岩层。海峡两侧海岸都由白垩系岩层组成,岸壁陡峭,极其险峻。两岸岩石受海水冲刷,使岸壁崩落,海岸后退。滚滚海浪在石壁上拍的粉碎,只留下一大片一大片白色的泡沫。
船舶还没到岸,伯格斯统就被眼前一片大雾蒙蔽了双眼,十米左右的能见度让晌午的阳光被这座刻板孤僻的城市拒之门外,整个城市的上空雾蒙蒙的,十分压抑。他跳下绳梯,看到穿着一身绣花丝绸衬衫的霍华德笨手笨脚的踩在麻绳上,一只脚向下试探,两只手死死地抓着绳索。
一个闲极无聊的水手坏心的朝那绳梯踹了一脚,霍华德也跟着摆动起来,显然他被这突如其来的一下子吓得不轻,用来试探的那只脚还没踩稳,踩着麻绳的那只就向前一出溜滑了下来,整个身子跨坐在绳梯上,身上所有的重量都压在□,疼得他面部表情都夸张的扭曲起来。
“喂!霍华德,你上船都快半年了,怎么下个船这个费事,连那些被截了肢的胖子都比你身手利落!”伯格斯统一边爬上绳梯托起他的屁股,一边打趣道:“回去检查一下,你那裤裆里的小宝贝肯定伤的不轻,可千万不要还没使用过就报废了!”
霍华德赶紧抽出陷在绳索里的那条腿,也顾不得回嘴,在伯格斯统的搀扶下一瘸一拐下了船,这才指着那个没深没浅的水手跺着脚大骂道:“开除!那个王八蛋赶紧开除!要不然老子就不干了!今天不是他走就是我走!”
伯格斯统看了一眼站在一旁异常后悔的水手,不苟言笑的说了句:“从今天起,你可以另谋高就了,船队从不要游手好闲之人!”
“船长,我错了,我在里加流过血,在哥本哈根受过伤,我家里上有八十岁老父下有嗷嗷待哺的婴儿,求船长不要赶我下船!”
“不行!我不管!我在里加给约翰治过腿伤,在哥本哈根给你治过脑袋,要不是我,你现在早变成傻子了!而且我家里情况要比他惨得多,我上有八十岁的老父把我赶出家门,下有……被他这一整……只怕再也没有嗷嗷待哺的婴儿了!”霍华德装出一副如丧考批的哭腔,拉着伯格斯统的披在身上的大衣袖子就蹭鼻涕,“船长你得给我做主啊!”
“好了好了!”伯格斯统抽回被霍华德鼻涕抹的发亮的袖子,朝那水手说,“你去上会计那领十个金币做遣散费。”
“什么?”霍华德从地上窜起来,“他把我弄成这样还有功了!”
“也给你十块,算是给你老二发的伤残补助费!连以后断子绝孙也一齐买断了,不许再讹诈!”伯格斯统脱下外套扔给霍华德,“不满意你竟可以自行滚蛋,不过我记得有人手里还拿着船队百分之二的股权呢,现在可变不了现!”
“真是怕了你了!感情伤的不是你老二!”霍华德一瘸一拐的坐上马车。约翰早已等在里面,见霍华德疼的捂着下体,也禁不住笑了出来,“这就是你嘴上不溜德的下场!”
“一帮王八蛋!”霍华德落下车帘,忿忿的去脱裤子。
“喂!你不会在这里就……”约翰赶忙扭过头去,很是无语,“你也太……”
“怎么!”霍华德理直气壮,“都是男人,怕什么!”
于是当伯格斯统登上马车的时候,拉开车帘第一眼看到的是撅的高高的白花花的屁股蛋儿。
伯格斯统不自觉退后一步,深吸了一口气,坐到约翰身边,他真想一脚把霍华德踹下去。
“少爷,赶快把帘儿拉上!人家可还是处男呢!这要是让那些大姑娘小媳妇儿看到了,霍华德岂不是很吃亏!”
马车突然行驶,大喇喇站在马车上弯腰看腚的霍华德一个没站稳,便扑到伯格斯统怀里,裤子还在腿上半退着。
“哎呦!”霍华德的下半身磕在伯格斯统的膝盖上,疼得他吱哇乱叫,可也就是下一秒钟,他就被一个从车外飞来的身手矫健的女人拧住了脖子。
霍华德大惊失色,水晶眼睛掉在地上都顾得上捡,“救命”二字还没来得及说出口,那女人就掏出匕首对着霍华德的细脖子,厉声冲着他们喊:“快跑,不然我就杀了他!”
伯格斯统想把霍华德抢回来,但眼见那匕首在霍华德雪白的皮肤上划出一条血痕,只得向车夫命令道:“快跑!”他把头伸向窗外,看到一帮举着大刀和木棍的汉子们朝着马车一路狂奔,随即向约翰使了个眼色,示意他见机行事。
霍华德经过了今天这一波波的“磨难”又怕又疼,终于眼前一黑昏了过去,只剩下一只大脑袋随着马车的颠簸一晃一晃的。
那女人穿着一件洗的发白的破衬衫,抹布似的裤子,头上围着一块方巾,见怀里的男人这么快就晕倒了,不屑的撇撇嘴角,“真是个没用的男人!”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抢我们的马车?”伯格斯统镇定的开口,“既然你怀里的男人已经晕倒了,你总得帮他提上裤子吧!”
女人这才注意到霍华德还光着屁股,但是令伯格斯统失望的是,她也就愣了一秒,就又恢复了之前的淡定,手在屁股上“啪啪”扇了两下,在那白皙的皮肤上留下两个大大的红手印。
“哈哈,他可真好玩!”女人这才单手给霍华德穿上裤子,看向伯格斯统的两只黑眼睛滴溜溜的转,“你是这儿的头吧?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克里斯汀娜,是个女侠!”
伯格斯统和约翰本打算借机抢过霍华德,可惜这个克里斯汀娜十分机警,伯格斯统无法分出她是敌是友,只能尽量稳住对方,“那些人为什么追你?他们又是谁?”
“你问题还真多!”克里斯汀娜把霍华德向拎小鸡似的提起来,自顾自的坐到伯格斯统旁边,“他们是往新大陆贩卖黑奴的人贩子,我刚刚在他们的船舱里放了一把火,把那些黑奴救了出来!”
伯格斯统这才仔细打量克里斯汀娜,她也就二十左右,长脸有点方,脸形上宽下窄,下巴有点尖,长眉毛,明亮的黑眼睛大而长,占据上半脸的大部分比例,鼻梁额外长、高和直,嘴巴有点宽,表情沉着神秘有些冷漠感。
“这么说你还真是个女侠喽?”伯格斯统打趣道,“那可不可以请女侠阁下高抬贵手,放下你手里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废物?”
“那可不行!你们这帮上等人最不可靠了!”克里斯汀娜不为所动,“等甩掉那帮家伙再原封不动的还给你,你以为我愿意搂着这个废物,让他吃我豆腐啊!”
霍华德算得上因祸得福,克里斯汀娜的胸的确令人血脉喷张,E杯的尺寸快把衬衫的纽扣撑爆了。霍华德虽无意识,那只尖下巴却正好卡在上面,如果他事后知道真相,只怕会后悔自己不合时宜的昏死过去的。
“你是本地人吗?光天化日之下做这种事难道不怕被他们送去警察局吗?”坐在一旁打酱油的约翰见她不会伤害霍华德,也放松的问。
“我才不是本地人!伦敦这地方,简直就是地狱!”克里斯蒂娜白了约翰一眼,进而又一脸自豪的介绍道,“我是吉普赛人,流浪到这里的,打家劫舍、劫富济贫是我与生俱来的使命,至于警察局这帮女王养的看门狗,也要有本事抓到我才算啊!”
千百年来,吉普赛人不事农桑,一般也不饲养食用牲畜,而是依靠城镇和农村的居民谋生。他们一向在城镇和乡村居民区周围,寻求与其流浪生活相适应的生计。男人以贩卖家畜、驯兽、补锅和充当乐师为业。妇女从事卜筮、卖药、行乞和表演等行业。这些年,随着大航海时代的到来,他们散布世界各地,不能融入社会主流,大都成了乞丐、小偷、或者人贩子。
说话间,克里斯汀娜看到马车外的那帮汉子早已被远远甩在后面不见踪影,便扔下霍华德,一个飞身跳下马车,远远传来一句“后会有期!”,消失在茫茫人海中。
伯格斯统和约翰望着她离去的背影面面相觑,伦敦还真是个让人非常有趣的地方。
舞女
伯格斯统他们到达伦敦的这一天是八月中旬的傍晚,还不到七点钟,天气阴沉,浓浓的迷雾笼罩了这个大城。街道上一起泥泞,空中低悬着令人抑郁的卷卷黑云。伦敦河滨马路上的暗淡路灯,照到满是泥浆的人行道上,只剩了萤萤的微光。还有淡淡的黄色灯光从两旁店铺的玻璃窗里射出来,穿过迷茫的雾气,闪闪地照到车马拥挤的大街上。 鳞次栉比的酒馆和娱乐场所两旁入口处的人群已经拥挤不堪。双轮和四轮的马车象流水一般地辚辚而至。穿着礼服露着白胸的男子和披着围巾、珠光空气的女人,一个个地从车上下来。
他们的马车迅速接连穿过伦敦的一些繁华地区:通过了旅馆集中的街道,戏院毗邻的街道,商店林立的街道,还通过了伦敦海运公司集中的地方,最后到了一片灯红酒绿的泰晤士河沿岸的酒馆区。街衢两旁的分租房屋里住满了欧洲来的流浪者,并且弥漫着他们的气味和情调。 “要不要去喝一杯?”坐在马车上的伯格斯统刚刚把霍华德送回旅馆,又连哄带劝的让他吃了两片据他说会有抑制血小板凝聚这样不良副作用的阿司匹林,这才堵住他那张喊得跟杀猪似的嘴,与约翰抽身出来转转。
“好啊!听说这儿的威士忌名声在外,可比船上那些廉价的朗姆酒好喝的多!”约翰想了想此行的目的,“少爷,咱们船上的人手已经很充足了,少爷怎么还要招水手?”
“酒馆这地方可是小道消息的集散地,咱们人生地不熟的,能听到点儿奇闻异事也是好的。”伯格斯统撇撇嘴角,深不见底的蓝眼睛也夜色中闪烁。
说罢,两人步入一个名叫“美女伊甸园”的酒馆,酒馆的招牌十分醒目,墙壁上悉数贴着几幅或是金发碧眼,或是袒胸露乳的女郎画像,进进出出的男人络绎不绝。刚到门口,里面的欢呼叫好声早已不绝于耳,那些汉子们的热情,快要把不大的小酒馆房顶轰塌了。
酒馆内部的装修十分简陋,室内光线虽然黑暗,却恰到好处的凸显了舞台上的熠熠夺目。
伯格斯统随着众人的视线望向舞台,红色太鹅绒制成的幕布此刻正缓缓拉开,最先出场的是两个坐在舞台一侧的男人,一个拿着一把类似于吉他的不知名乐器,另一个则只是拿着一个在市集上随处可见的响板,他们显然没有做任何刻意的打扮。
音乐渐渐响起,琴弦撩拨,拍子有节奏的打着。台下的气氛蓄势待发,男人们屏息凝视,生怕错过一眼好戏。
“这是什么演出啊?”伯格斯统问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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