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综]看,另一个结局-第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霍青桐低头笑了。她还是第一次被人这么对待,捧在手心里,百般呵护。苗人凤虽然不会说什么甜言蜜语,但做事踏实,为人细心,总是在不经意的地方让她觉得温暖。
这么大的事情,红花会怎么可能没有得到消息,陈家洛立时呆在那里,半响才怔怔的发问:“心砚,你说,会不会是霍姑娘?”
“当然不会。”心砚想都不想的就否定了这个说法,在他心里,自家少爷是天下最出色的男人,苗人凤之流,哪里比得上陈家洛这个堂堂的红花会总舵主。
陈家洛却是不安得很。说实话,当他得知霍青桐对自己情根深种时,虽然是负疚的,可是他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内心还是有一丝说不出的喜悦的。可是现在,那个美貌的聪慧的女子,就要属于另一个人了……
婚宴简直是热闹非凡。苗人凤并没有下多少请帖,可来的人却将他家挤得满满当当,甚至连桌椅都不够用。
陈家洛以及红花会众人也赶了过去。苗人凤住在浙南一个小小的镇子上,那里已经因为他的婚礼变得繁荣起来,客栈、酒楼,甚至杂货铺,生意都异常火爆。
“真想不到,苗人凤的名气有这么大。”陪同前来的文泰来长叹一口气,“我是真的老了啊,现在可是年轻人的天下。”
陈家洛嗯了一声,心不在焉的继续往前走,骆冰拉住了他:“总舵主,空手上门不妥,我们总要带些贺礼才对。”
陈家洛点点头,任由两人带着他去买了些礼品,混混沌沌的跟着他们往前走。
早在刚进镇子的时候,他就听四处有人议论,苗人凤要迎娶的这个妻子美貌非常,苗人凤对这个妻子百依百顺之类的事情,越听就越觉得像是霍青桐,心里酸溜溜的,再联想到当初和霍青桐还书送剑之情,不由得百感交集。
“老爷,门外有一个书生模样的男子和一对夫妇求见。”管家呈上一张拜帖。苗人凤粗粗看了一遍,转身将拜帖递给霍青桐:“是陈总舵主,要见吗?”
“让他进来吧。”霍青桐一脸平静,“有些事情,也需要和他说个清楚。”
她比以前更为美貌了。这是陈家洛的第一感觉,甚至还有些惊艳。之前的霍青桐也是极美的,可苗疆的重担压在她的肩膀上,神色中总是带着一丝坚毅以及一份凝重;可现在的她却平添了一份女人独有的妩媚,说不出的迷人。
“我听到消息,你的义兄苗大侠要成亲。想到我们好歹还有一面之缘,便过来庆贺。”陈家洛平息了一下心情,言语里也带了一丝期盼,希望霍青桐告诉他,苗人凤要娶的是另一个女人。
“其实,按照我的意思,请几个认识的朋友喝杯酒就可以了,可大哥却硬要大办,他觉得,不热闹一些就是委屈了我。倒是烦扰了江湖上的朋友,也有劳总舵主了。”霍青桐的答案却让陈家洛如同五雷轰顶一般。
“他,他对你好吗?”半响,陈家洛才能找到自己的声音。
“很好,多谢总舵主挂心。”
“那,那你呢?”陈家洛鼓起勇气,终于将心里的话说了出来,“以前,以前是我对不住你,你,你不用这么做的……”
“陈总舵主,”霍青桐打断了他的话,“我喜欢的男人,可以没有超群的武功,可以没有过人的智计,可以没有富饶的财产,可一定要有担当。以前,我认为你就是一个有担当有责任的好男子,可是我错了。如果你担起男人的责任,喀丝丽可能就不会死;如果你强硬一些,红花会可能就不会败;如果,如果在喀丝丽死后,你对我没有那么暧昧不清又不肯承认,我也不会决然离开。陈总舵主,苗大哥的确不如你俊朗,但他却有你所没有的东西,也是我所认可的东西。总舵主,我和苗大哥说好了,婚后处理完一些琐事后,他会和我一起去回疆。如果红花会还想留在那里,我也不反对,只是,我不允许你们做出任何会牵连回疆的事情。”
陈家洛怔怔的站在那里,看着霍青桐远去的背影,心里仿佛被剜掉一大块一般,生疼生疼,他明白,他彻底失去了这个女人,而且,还是被他亲手推远。
婚后不久,便来了一个叫做田归农的客人。苗人凤对他颇为冷淡,可他却不以为杵,反而一直笑呵呵的,特别是对霍青桐,格外的殷勤。霍青桐早就听苗人凤讲述过当年的往事,对这个田归农也没有什么好印象,只是有一些事情,她不得不和这个田归农确定一番。
她和苗人凤认真说明了心里的推测,一开始,苗人凤并不愿意相信,他觉得田归农虽然有些世俗,但也不至于这般卑鄙,只是在霍青桐一条条清晰的分析下,也起了些疑心。因此,他采取了霍青桐的计划,一日假装出去办事,田归农果然趁机对霍青桐甜言蜜语,大献殷勤,霍青桐趁机将他灌醉,从他嘴里掏出了一些模糊不清的语句。
当田归农醒来的时候,看到的是面沉似水的苗人凤,心里就是咯噔一下。
“如果当初他也去了该多好,你这么一个美人,可惜了。”苗人凤淡淡的说道,“这是你对拙荆的原话,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田归农权衡了一下,立刻跪地求饶:“是我鬼迷了心窍,觊觎嫂子,我是小人,我猪狗不如,苗大哥,求您高抬贵手放过我一马吧!”
一旁的霍青桐却轻笑一声:“‘他也去了’,这句话有趣。如果我没有猜错,当初那两件兵器上,都是淬毒的吧?”
田归农连连摇头:“嫂子,你在说些什么,我怎么听不明白!”
“胡大侠去世前,曾经诧异道‘你居然不知道!’,也就是说,他曾经派人带过消息给大哥,可这消息中途却丢失,并没有到大哥这里。胡大侠当然不会去找大哥那里的人捎信,可他那里却没有什么人手,我想,他只有找客栈里的小二啊老板啊这些人,许以重金,让他们帮忙。我们也查过了,当时的店小二和客栈老板都对此事一无所知,而却有两个人无故失踪,一个是烧火的瘌痢头小厮,一个就是村里的大夫。瘌痢头小厮和我大哥没有任何接触,可那个大夫却不一样,大哥曾经喝斥过他。如果田大侠您给出双倍或者几倍的银两,买通那个大夫下毒,可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吧?”
这个女人,精明得可怕。田归农感觉脊背上一道道冷汗流了下来,却还是死死咬住说什么都不知道,苗人凤的脸色越发的可怕,大掌拍下,桌子生生的给震落了一个角:“难道你还要抵赖吗?”
霍青桐接着道:“你们想得很好。在双方兵器上都下毒,这样无论是谁受伤了,都必死无疑,胡家和苗家便生生世世成了仇人。我知道汉人有个典故,叫做鹬蚌相争渔翁得利,没有错吧?胡家有刀法,苗家有地图,武功和财富,武林中人最看好的东西,到时候就落入你们手中了。”
田归农惊疑的看向苗人凤:“就连闯王的事,你也跟嫂子说过了吗?”
苗人凤点点头:“没错。你嫂子可是大名鼎鼎的翠羽黄衫霍青桐,曾经统领回疆的千军万马,取得黑水河大捷。我劝你老老实实的,你的那点小心思,在她面前可不够看的。”
原来是她。田归农垂头丧气:“被你看破,倒是不冤。只是,如果我说出实情,我知道我罪无可恕,可否饶过我的家人?”
苗人凤眯起了眼睛:“你先说来听听。”
才刚刚入秋,大漠之上却已经飘起雪花。苗人凤将怀里的孩子裹紧,一扬鞭子:“我们得快些回去,你霍姨和妹妹该等急了。”
“嗯,”那孩子乖巧的点头,“霍姨说好了,要教我剑法呢。”
那孩子便是胡斐。在得知了事情真相后,苗人凤悔不当初,一掌结束了田归农的性命,和霍青桐两人再度踏上了寻找胡斐的道路。
有了线索,再加上霍青桐细密的心思,两年后,他们就在商家堡找到了平阿四——当年的瘌痢头小厮,以及胡一刀的儿子,胡斐。
一开始,胡斐并不愿意跟着他们走,在他小小的心灵里,苗人凤始终是自己的杀父仇人。霍苗二人也不强迫,只是对这两个人多加照顾,无微不至。胡斐自幼是由平阿四带大,从来没有尝到母爱的滋味,霍青桐又美貌又温柔,正好符合他心中母亲的形象,填补了他的某些空白。
终于,在一次风寒后,胡斐对着悉心照料的霍青桐泪眼朦胧的喊出了“娘”这个字,紧紧抱着她哭得天昏地暗,不肯撒手,算是真正的承认了他们。
之后,霍苗二人便带着胡斐和平阿四回到了回疆,在大漠上住了下来,一年后,霍青桐生了个玉雪可爱的女儿,简直把苗人凤高兴得发疯,站在屋顶上狼嚎。
红花会一开始还在回疆住着,只是霍青桐另嫁,回人们对他们的态度慢慢的也不如以前热情,再加上看到霍青桐夫妻和美的样子,陈家洛黯然神伤,只身离开,红花会人心涣散,各自奔向各自的前程,当年的一大帮会,终于名存实亡。
或许,这样才是她所向往的生活吧。霍青桐放下了手里写着族里事务的羊皮卷,女儿乖巧的上来给她揉了揉额头,奶声奶气的叫“娘”,门外,传来了马蹄声,苗人凤带着胡斐裹着一道寒风大踏步走了进来,爽朗的笑。
当初的离开,果然是个正确的决定。霍青桐倒了两杯热腾腾的奶茶,笑着迎了上去。
作者有话要说:霍青桐故事完结,下一个故事,犬夜叉和戈薇(嗯,从武侠到动漫,跳跃幅度好大)。嗯,其实,犬夜叉的争议很大,犬桔党和犬薇党吵得不亦乐乎。怎么说呢,我喜欢桔梗,也喜欢戈薇,唯独不喜欢二狗子,女人之间的问题,其实是出于男人,在我看来,犬夜叉实在不是一个合格的对象。


、老(一)

“犬夜叉,你有没有看到我的染发膏?”女人对着镜子,拈起一缕花白的发丝。
“没有。染什么染,银发不是挺好的嘛。”某个银发的男子骄傲的晃了晃脑袋。
“我和你可不一样,我还是比较喜欢黑发。”女子呵了一口气,满意的看着镜子模糊起来——这样很好,这样就看不清脸上的皱纹了。
“我说,戈薇,你每天都要在脸上涂抹这么多东西,累不累啊?”银发男子见她又开始涂涂抹抹,好奇的站在她身后,拿起一个瓶子端详着。
“我说过多少遍了,不要站在我的后面!”戈薇扭过头,狠狠的将他推开,“每次和你站在一起,我就从心里不舒服。”
“喂喂,不要这么不讲理好不好,我是关心你,关心你!”
“谁要你的关心!坐下!”
随着戈薇的一声呼喝,犬夜叉噗通一声大头朝下,跌倒在地。“都五十年了,你还没有玩腻这套把戏吗?”额头上冒出青筋,犬夜叉毫无形象的大喊大叫。
是啊,一转眼,都五十年了,而这个男人,还是和五十年前一样,毫无分别。戈薇长叹一口气,自己却已经是个老妇人了啊。
想当初,四魂之玉消失后,战国委实平静了许久。和平来之不易,戈薇和犬夜叉功不可没,而他们二人却隐居了起来,开开心心的过日子,成为了当时的一个传奇的故事。
他们的确非常恩爱,虽然有着小吵小闹,可是这只是为他们的生活加上一抹亮色。之后,他们又生了两男一女三个孩子,孩子们慢慢长大,离开了家四处打拼,又给他们生了几个孙子。照理说,他们的日子应该是众人艳羡的,可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呢?
“我出去转转。”犬夜叉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头也不回的推开房门。戈薇从镜子里看到他依旧英挺的背影,很是恼恨的扯了扯已经松弛的脸颊。
说实话,做为一个六十多岁的女人来说,她保养得应该说是非常好了,可是,就算保养得再好,也能看出已经不年轻了的这个事实。由于生了三个孩子,她的肚子上长了想尽办法都无法消除的妊娠纹,以及一圈的赘肉,眼角也爬上了密密的鱼尾纹,头发也变得花白,必须要靠染发剂才能看得过去。
“啊,早知道的话,当初真应该向四魂之玉许愿让我永葆青春。”戈薇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无可奈何的笑笑——这也只是说说罢了,如果真的让她做这么自私的事情,她也不会答应。
打扫家务,做饭,戈薇忙得不亦乐乎,只是,犬夜叉一直都没有回来。她深深的叹了口气,拿起桌上的圆珠笔,在日历上画了一个小小的叉。犬夜叉曾经问过她这个记号有什么意思,她一直都没有说,其实,这只是表示犬夜叉没有按时回家吃晚饭的次数罢了,这一个月还没有过完,日历上已经有一大半都是叉叉了。
“戈薇,饿死了,还有吃的吗?”
一直到深夜,犬夜叉才回来,一走进家门,便是大叫肚子饿了。戈薇道:“炉子上热着呢,你自己吃吧。”
“好,知道了。”犬夜叉自顾自去厨房,然后传来了他大吃大喝的声音。
接着,就是他会把吃完的饭碗堆在水槽,然后洗澡,上床,两人背对背睡觉了吧?戈薇将脸上的面膜洗去,心底一片悲凉: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之间的话题,除了生活琐事,就完全没有了呢?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或许,是从犬夜叉一厢情愿,一定要把他们唯一的女儿命名为桔梗开始?
桔梗,是她心里永远的痛。就算是间隔了一个漫长的五十年,戈薇还是能清清楚楚的记得那个黑发红裙的巫女,和死魂虫一起,孤独的在世间行走,并牢牢的占据着犬夜叉的心思。平时的犬夜叉是大大咧咧的,如同一个孩子一般,而和那个巫女在一起时,他则会成熟稳重得多,似乎瞬间成长为一个男人。
如果死的是她,活下来的是桔梗,会怎样?戈薇脑子里忽然浮现出这个念头,随即又笑着将此念压了下去。她已经不是十几岁的小孩子了,还是不要去做这种不切实际的梦会比较的好些。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了下去。每天清晨,犬夜叉便会起身练武,然后戈薇起来做早饭。白天的时候,犬夜叉便会跑得不见人影,而作为巫女,戈薇会处理村里的一些突发事件,或者是帮一些村民看病。到了晚上,戈薇一个人吃完晚饭,犬夜叉则会在深夜回来,吃完饭后睡觉。
“戈薇,我肚子饿了。”
“犬夜叉,帮我去买点东西。”
“戈薇,我出去了。”
“犬夜叉,回来的时候记得帮我带一些草药。”
他们之间,只剩下这些话可说了吗?戈薇慢慢走到院子里,看着天上的那轮明月。
当犬夜叉进门的时候,被院子里的人影吓了一大跳:“戈薇,这么晚了你怎么还不睡?”
“今天的月色很美。”
“啊,是不错。”犬夜叉抬头看了看,皱皱眉,“又快要到月圆了啊。”
你看,他们根本就说不到一块儿去,戈薇苦笑。以前,她每次欣赏月色的时候,犬夜叉都会默默的陪伴在她的左右。那个时候,还有七宝、珊瑚、弥勒,还有时时跟犬夜叉过不去的钢牙。那时的犬夜叉,是真的爱她的吧?
“对了,最近反正家里也没有什么事情,我倒是想起了以前的那些朋友。我走不开,你可不可以帮我去探望探望他们?”戈薇忽然开口,倒是吓了犬夜叉一跳。
“你说真的?我可以出门走走?”他惊喜的跳了起来,随后又似乎觉得不妥,讪讪的笑道,“那个,家里就你一个人,你照应不过来吧。要不,我还是留在家里陪你好了。”
“没有关系的,难道你还不相信我的能力吗?”戈薇笑笑,“我可不相信会有哪个不长眼的妖怪敢来我这里撒野。”
“是是是,戈薇大人最厉害了。”犬夜叉连忙讨好的凑过来,“戈薇戈薇,我发现你最近漂亮了许多呢,看上去和以前没有分别。”
只有满足了你四处闯荡的心愿,你才会这么对我吗?戈薇嘴角微微翘起:“哪里啊,我都是六十岁的老太婆了。”
第二天一大早,天还只是蒙蒙亮,犬夜叉就急急的起身,收拾了一个小包袱,对还在睡觉的戈薇道:“我出去了,你在家里要小心。”
“好的,一路保重。”戈薇睡得昏昏沉沉的,翻了个身。
似乎好久都没有睡得这么舒服了。一直到日上三竿,戈薇才懒懒的起身。嫁给犬夜叉之后,因为要起早做饭,她是一天懒觉都没有睡过。白天的时候,因为不用记挂着犬夜叉想要吃些什么,不用给他洗衣服,不用着急收拾乱糟糟的家,戈薇少有的悠闲起来。她去后山逛了逛,欣赏了一番优美的风景,又顺便采了些草药回来。下午村里的孩子们又跑过来缠着她玩,她不由得想起自己的孙子孙女,倒是跟孩子们相处融洽。
原来,没有犬夜叉的日子是这么的美好。不用牵肠挂肚,不用担心被挑刺,不用面对那张五十年来都没有变化的俊脸,戈薇觉得,自己身上的重重枷锁瞬间卸掉了一般。每次看到犬夜叉依旧年轻的脸庞时,她都会有种极大的压力。
正常人都会这样的吧,戈薇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很久以前,她就听说过一个词叫做“七年之痒”,当时她还对这个词嗤之以鼻,她认为,只要两个人是真正相爱的,七年算什么,就算是七十年,只要相爱,就绝对没有问题。现在想想,那是还真是年轻气盛啊,她从来就没有考虑过,一个人已经垂垂老矣,另一个却正值壮年,会是什么样的情况。
当她二十岁时,三十岁时,都可以说这不是问题,可四十岁,五十岁,岁月一点点无情的流过,她也不得不面对这个难解的局。
毋庸置疑,她是爱着犬夜叉的。可是,谁能告诉她,一个女子,在年华老去的情况下如何占据依旧年轻英俊的丈夫的心?她知道,犬夜叉越来越不愿意看到她,很久都没有正视她,就算有,也似乎是在透过她看另外一个人。
据说当年的桔梗打算向四魂之玉许愿,让犬夜叉变成一个纯粹的人。原来如此,桔梗,一直以来,你都比我聪明得多。戈薇看着已经冒出点点老年斑的手背,默默关上了门。
作者有话要说:当初我看完犬夜叉的结局的时候,便很为桔梗和戈薇两个女子不平桔梗强大温柔,戈薇单纯善良,这么出色的两个女子,却都拴在了一个人身上其实,这里根本就是一个脱离了原着的故事。戈薇是人类,犬夜叉是半妖,他们在一起,五年十年无所谓,可是五十年后呢?年华老去,对女人来说实在是件太不公平的事。


、老(完)

戈薇的白头发越来越多了,身上的皮肤也日益松弛,精力也大不如以前。犬夜叉站在山顶上,遥遥的望着他们的那间小屋子,脑子里却怎么都想不起来戈薇年轻时的模样,反而是另一个黑发红裙的女子的影子,越来越鲜明。
甩甩头,他怎么可以这样,明明他爱的人是戈薇不是吗?桔梗已经死了,死在他的怀里,不是,在更久以前,她就死了。
不过,能放他出门四处闯荡,真好!戈薇就是这一点让他喜欢,事事都为他着想,虽然有时会耍些小脾气,可却是这么的依赖他,对他照顾得无微不至。嗯,如果是桔梗的话,一定不会这样,犬夜叉挠挠头,也不知为什么,在桔梗面前,他的气场便会迅速降低,他总觉得自己比不上那个强大的巫女。
算了,不想这么多了,难得戈薇放他出门呢!犬夜叉兴高采烈的在树端上跳来跳去,果然,还是野外最适合他啊!哈哈,终于可以像以前那般,自由自在无拘无束了!
虽然四魂之玉已经消失,可妖怪之类的依旧没有减少。犬夜叉是半妖,可实力却比一般的妖怪要强大许多,他一边感受着妖气,一边四处寻找敌人,只是在吃着干粮的时候,偶尔会想起戈薇,当然,更多的想着的,是戈薇做的饭。
这天,他刚刚在一湾溪水边洗完手脸,忽然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妖气,顿时热血上撞,往那个方向奔去。
“我还以为是个什么呢,原来是只半妖。”一个妖媚的女妖气定神闲的坐在人骨之中,地上是横流的鲜血。她抬起手指,舌头轻轻舔过指尖的那滴鲜血,“半妖,你也饿了吗?”
“你,你居然杀了这么多人!”犬夜叉盯着她身后堆积如山的尸骨,狠狠的抽出刀来。
女妖却不以为意,姿态万千的站起身,摇曳的走到犬夜叉身边,上上下下的打量着。犬夜叉被她看得莫名其妙:“喂,你想干什么?”
“是个很英俊的半妖呢,怎么样,想不想和我一起?”女妖将手搭在了他的肩膀上,眼里尽是魅惑。
犬夜叉吓得不轻,连忙跳开:“我已经有妻子了,你怎么这么不要脸?”
“怎么,你的妻子有我美貌吗?”女妖慢慢的解开衣襟,露出光洁的肩膀,丰润的胸部。
犬夜叉握紧铁碎牙,也不说话,狠狠的朝她攻击了过去,那女妖“切”了一声,十指暴起,两人战成一团。
很强,很强,他很久,没有遇到这么强大的对手了。犬夜叉觉得自己身上嗜血的好战的本性再度复苏。他挥舞着铁碎牙,肆意的战斗着,手臂上,胸口,都有一道道的划伤,可是这丝毫不能影响到他。银发在阳光下飞舞着,红衣如同一团燃烧的跳动的火焰,犬夜叉越战越勇,终于一刀将那女妖劈翻在地。
他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身体极累,但内心却分外的平静和满足。果然,还是这样的战斗最适合他了,犬夜叉将铁碎牙收起,慢慢的走到一旁坐下休息。
说实话,刚才看到那女妖□的上半身后,他不是没有反应的。做为一个正常的男性,他当然明白这种冲动是什么。
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碰过戈薇了。他也不记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了,他只知道,戈薇的身体越来越没有吸引力,皮肤越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