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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酬定律-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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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况,厚待过客又不用自己掏钱,完全是“取之百姓”。这又很简单,“不过一开口而已,不过一发牌而已”。走这条路的成本如此低,风险如此小,再指望其他结果,未免就有点天真浪漫。海瑞下台时似乎也有所觉悟,骂道:“这等世界,做得成甚事业!”
四、
明朝政权的灰帮化或黑帮化,走过了一个和平演变的历程。
明初驿递管理甚严,只有很少的军务和钦差人员可以使用公家的驿站。陆仲亨以侯爵之尊,违规用了公家驿站的马,便被朱元璋罚往雁门捕盗。这位将军终于被逼加入了谋反团伙。这是洪武十三年(1380年)之前的事。
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海瑞出任淳安知县后,在当地老人中进行过调查,据老人说,近二十年民间比前二十年苦,负担重。近四五十年又比前四五十年负担重,这就是因为官员的招待费用越来越丰厚了。
(明)陈全之《蓬窗日录》卷四中的一则记载,更加精确地支持了这种民间感觉。他说,驿传之弊,到如今可以说走到了极端。官员无“关”(使用驿传系统的证明信)而借关,关可以借,便滥借起来。地方官员又乘待客之机自肥自便。例如淮扬驿递,嘉靖初年,每年接的证明信大约三千。不过二十年,如今上万了。所用的船也比过去大,需要三倍于前的纤夫才能拉动。由此可见灰帮化进程的速度:二十年间灰度加重三倍以上。
这一年上万的过客,究竟有多大比例是真的呢?(明)胡缵宗《愿学编》(下)说:“法当入驿者,十无二三。法不当入驿者,十每八九。陆行皆非,水行尤甚。……即今海内民穷财尽,日不聊生,大抵驿传之致之也。”
海瑞的抵抗努力失败后,又过了六十多年,毛羽健向崇祯皇帝汇报说:“驿递一事,最为民害。”他说,证明信的发放范围更宽了,不仅互相借用,还转手买卖了。“差役之威如虎,小民之命如纸。敲骨吸髓,见闻心惨。”他呼吁皇帝悬赏捉拿使用假证明信的人。
证明信泛滥,实质是敲诈勒索权的扩大。以大名鼎鼎的徐霞客为例。崇祯十年(1637)秋,徐霞客在广西游历,他无权免费使用公家的驿传系统。但是,凭着地方官赠送的马牌(使用驿传的证明信),徐霞客却支使村民为他和仆人抬轿赶路。主仆加上行李,动辄要用七八个夫役。村里人手不够时,还用“二妇人代舆”——让妇女为他抬轿。此外还要供他吃喝,有鱼有肉,“煮蛋献浆”。
县官的隐身份(6)
在《粤西游日记三》中,徐霞客记载了崇祯十年十一月下旬的经历。这位有马牌的先生驱赶着夫役整天赶路,傍晚时分看到了下一站的村子,众夫役开始逃散,徐霞客赶紧抓住一个捆上,牵着进了村。村中男子已逃遁入山,徐霞客便领着仆人挨家挨户搜,搜出两位妇女,命令她们去找人搬行李做饭。被捆的人质和他的同伴们也大呼大叫,让村里人接班。过一会,负责驿传事务的老人来了,徐霞客说,老人怕我拿鞭子抽他的子孙,不得不来。这老人的儿子是个瘸子。
吃过饭,上了老人和妇人为他铺好的床,“予叱令速觅夫,遂卧(我喝令快去给我找抬轿子扛行李的夫役,然后躺下)。”
徐霞客是我们的文化精英,但《徐霞客游记》也难免凝结着我们潜规则的文化传统。他旅游的许多费用,就是凭借捆绑和鞭挞的官府之威,违反中央规定,转嫁到了农民身上。在躲避逃亡的农民眼里,这等横吃横喝的过客无异于黑帮。
崇祯皇帝当然愿意整顿,但多次下令都不见效,终于意识到有驿站就有这些问题,根本无法解决。于是,他来了个一刀切,砍掉驿站三分之一,没有驿站了看你们到哪里去敲骨吸髓。在这次裁员中有大批驿卒下岗,其中一位就是李自成。
在李自成对明朝开战的檄文中有这样一段话:皇上并不太坏,但总是被蒙蔽着。臣下全部结党营私,绝少有公正忠诚的。于是贿赂和利益都进入官僚集团的腰包,百姓的脂膏都被榨干了。
李自成指控的结党营私,正是我们所说的灰帮化。在古汉语中,“党”是一个贬义词,“私党”更有加倍的贬义,因此就有了灰得发黑的意思。我的疑惑是:在灰色和黑色之间,在灰帮和黑帮之间,是否存在一道清晰的分界呢?譬如,多收了一万两是灰钱,两万呢?一亿呢?把全县百姓都榨干了也凑不够一亿,全体榨干还不算黑帮吗?那么,在一万和一亿之间的哪一点上,在榨干一个人和榨干全县人之间的哪个数上,灰钱转变成为黑钱,灰帮转变为黑帮呢?
我找不准这个转折点的位置,但我知道,朱元璋创建的明朝和朱元璋推翻的元朝一样,其统治集团最后都被百姓看作黑帮。元人小令中的名篇《醉太平·无题》说得很清楚:“堂堂大元,奸佞专权,……贼做官,官做贼,……”直把官和贼混为一谈。
远远望去,县官的身份始终处于变迁之中,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呈现为黑白之间的不同灰度。至于灰到什么程度可以叫黑,灰在什么程度之前仍可算白,那是有命名权的人贴的标签,体现了他们的利弊权衡,与现实利害格局所“局定”的真实身份是两码事。
2002年9月8日
附记
本文在《南风窗》杂志发表后,编辑部转来了一封读者来信。读信后,我明白了如今的县级宾馆一个比一个漂亮的道理,也明白了中央多年来三令五申禁止修建楼堂馆所,最终都成了一纸空文的道理。读者来信原文如下:
看了2002、9下的南风窗,真为有这样一篇好文章而高兴。就是吴思的《县官的角色》。这篇文章里作者以古代的清官海瑞的观点和当时的历史成文,写下了诸多现实中可以明显感受到的现象,这就是我们写历史于时代的现实意义。此前,忧国忧民的部分政协委员也看到了当今社会接待中的腐败现象,他们提出了政府办的招待所、酒店、宾馆等取消政府的参与,推向社会,并停建在建的政府式的招待所。
我所在的单位是一个典型的招待所,它起着迎来送往的作用不可忽视。诚如吴文中所说:“过往客官的权益不仅可以直接表现为他们的要求和勒索,间接地表现为同级或同事的讨好竞争,还可以表现为上级机关的财政提取,表现为兄弟单位的协助申请,表现为部下挨打犯难,甚至可以表现为关于儒家经典的哲学争论。在这些一对一的具体关系中,任何一点不合作,任何一点冷淡和逃避,任何一点冒犯,都可能得罪某个权势者,都可能被记恨,都可能遭到报复。反过来,让人喜出望外的恭敬和供应,则可能带来更好的官运。”这也许就是为什么基层政府和企业越来越重视招待所上星级招待所高档化的原因;如果不从政府体制上去改革,则越来越多的招待所会变成高档次的星级饭店,从而导致市场的恶性竞争;这是原因之一。
县官的隐身份(7)
其二:作为招待所的领导必须是基层官员的心腹,因为他接待的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基层政府官员的命运,就象笔者引用的吴文的所述一样。就拿我们身边的例子来说,作为一个招待所性质的三星级饭店,老总为了上面的接待任务,可以要求顾客调房或是调店,也就是说外来宾客的重要性不及领导接待的重要性,非接待性的宾客会议老总可以不重视,但是基层领导安排的会议接待必须重视,因为这关系招待所领导升官的可能性,还关系到基层领导的升官。
其三:在对比中求发展,就是看一下别的招待所接待的,别的单位如果是四星级的接待,我们无论如何也要搞出个五星级的接待,在接待的时候,争取到资金,以资金投入再搞更高档次的接待,达到良性循环,以至于基层领导升官。
灰牢考略(1)
“灰牢”就是非正式监狱的意思,这是我杜撰的词。我经常犯杜撰新词的毛病,其实也是被逼无奈。按照法律法规,这东西不该存在,不过考察历史和现实,这东西又随处可见,而且各有公开认可的名称,并未躲躲闪闪。这种说黑不黑、说白不白的东西见多了,想给个统称,一时又找不到,只好临时杜撰一个。
最近一次发现灰牢,是在李昌平描写亲身经历的书里(注1)。李昌平先生曾任湖北省监利县棋盘乡党委书记,2000年初上书国务院总理朱镕基,为负担沉重的农民叫苦,引起了高层领导重视。经过《南方周末》头版头条的报道,此事闹得全国皆知,李昌平也因敢讲真话被《南方周末》评为当年的年度人物。
在李昌平的书里,灰牢以两种不同的名称出现。首先出现的叫学习班,随后出现的叫小黑屋。
一、学习班
1997年5月,湖北省监利县柘木乡茶卜村农妇朱长仙喝农药自杀,直接起因就是“学习班”。
1996年7月,监利县南部遭水灾,农民颗粒无收。但是县里5月份提早征粮,朱长仙一家已交纳负担款800元。受灾后,湖北省委书记视察灾区,号召“举全省之力,抗监利之灾”,可当时的监利县县长却挪用救灾款修建超标准的宾馆、机关和宿舍大楼,还拨救灾款给各科局买高级小车。朱长仙一家大灾之年不仅没有得到救济,提前交给政府的800元钱也没有退还。
次年,县政府又安排在5月份征收全年税费的25%,朱长仙家应交700元。朱长仙要求用去年交的800元抵交,管理区干部和村长说,县政府下达的夏征任务一定要完成,要抵帐年底再说。双方争吵,打骂,最后干部把朱长仙的丈夫关到村小学“办学习班”。朱长仙有理无处讲,绝望之下用自己的生命讨说法——喝农药自杀。
这里提到了朱长仙的丈夫被关入村小学“办学习班”,讲得不详细,但我们可以用随后一个故事中的细节补充。(注2)
监利县黄歇口镇新熊村五组农民熊华品,按当地标准应交税费2085元,税费拖欠未清。2000年11月1日晚,熊家刚刚睡下,黄歇口镇副镇长、管理区总支书记、副书记等7名干部和几个打手来到熊家,让熊华品到管理区去办学习班,问为什么,说你们欠钱。众人有的卡脖子、有的拉手、有的拉脚,将他双脚腾空架上车。有人还猛击他的后背,用电筒将他的头打破。到管理区后,熊华品和其他三个农民被关进一间房子。总支书记说,不管你们到哪里去告,我们都不怕。
熊华品被放回家后,四处找干部要医药费,但是要不来。他说,我身上被打烂,脖子被卡伤,头被打破,找干部们不理不睬,要医药费也一推再推,反正我搞不过他们,不如死了算了,他们不愿出三五百元医药费,我用三五元钱农药对付他们。他到村小卖店给在部队的儿子打电话未通,偷偷拿了店里的一瓶农药,边往家走边喝,十几分钟后被送往医院抢救,不治身亡。
二、小黑屋
熊华品死后不足20天,监利县新沟镇南禅管理区红阳村农民李启栋被从床上抓走,关进管理区所设的“小黑屋”,两天两夜后冻死。
死者李启栋68岁,公社时期欠下粮款和电费190元。承包制以后,村里换了五任支书,都没有找李启栋收这190元。2000年11月23日深夜,南禅管理区总支书记、副书记和村支书、村主任带着一些打手来到李启栋家,要求交清由190元利滚利已变成1800多元的欠款。李交不出,连衣服都没穿好,就被带到管理区,与其他十人关入十几平方米的“小黑屋”。
同关的一位年轻人说:“屋里只在水泥地上铺了点稻草,23日被关进来不久天亮了。24日晚,管理区炊事员黄师傅见我们冷得发抖,半夜偷偷丢进来几条麻袋让我们挡寒。青壮年都冻得手发抖、脚抽筋,尤其是人一打盹后,时常冻醒。25日天快亮时,我们发现李启栋冻得快不行了,喊干部们来救人,他们说是装的,没有理睬。等了一会,见他实在不行,我们又喊又叫又踢门,唐辉和严泽华来了,骂骂咧咧:‘一清早,喊什么喊?吵了老子的早觉,一脚踢死你们!’隔着窗户看到李启栋是不行了,他们才打电话给村支书姜大迪,一个多小时后姜大迪来了,他让每天以40元雇来的两个看门人开门进去看看是不是装的,一看确实是不行了,才送往医院,听说死在路上”。
灰牢考略(2)
同被关的人说,李启栋死后,镇里害怕,才将其他被关的几十人放了,并说李启栋是病死的,叫我们不要乱说。
据记者调查,新沟镇一贯采用抓人关人等手段强行征收税费,李启栋是南禅管理区2000年秋征时所抓的第二批。
三、小黑屋与学习班异同考
看了上述故事,自然可以明白小黑屋和学习班是什么东西了。那是一个权威部门用来关押“有过失”的人的地方,在这里,关押是强制实施的,是作为惩戒手段使用的,是对人身自由的剥夺。具有这些特征的地方正是监狱。然而,乡镇政府和管理区属于行政部门,没有权力建立监狱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因此我们又不好称之为监狱。如果不叫“灰牢”的话,我们就只能向当地人一样称之为学习班或小黑屋。
但是为什么有两个名称呢?小黑屋与学习班有什么不同吗?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词语的产生时间有先有后。开始都叫学习班,后来人们发现这里只关人不开课,渐渐改口,直称小黑屋。不过追究起来,学习班这个词在上边引文中最后一次出现的时间是2000年11月1日晚10点左右,流行时间并不早于小黑屋。我的推测不对。
无奈之中,我打电话向作者请教。李昌平回答说:“学习班,这是干部的叫法;小黑屋,这是农民的叫法。都是一个东西。”
我再一次为广大干部群众的创造力所折服。乡镇政府不是无权建立监狱吗?那我们就在权限之内办一个学习班。为了躲避捕食,某些昆虫长成树枝甚至粪便的形状,生态学家称之为“拟态”。广大干部的拟态策略更简捷,也更便宜,只要挑选一个名词即可。农民群众不肯接受这个名词,但又不知道应该如何称呼这些不是监狱的监狱,于是白描曰“小黑屋”。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这场识别与反识别的游戏玩得有声有色。
往远说一句。张正明先生的《晋商兴衰史》上,有一段描写官府如何强迫商人“自愿”捐款的文字:“嘉庆五年(1800),山西捐输有一县派至10万两,勒限催交,其未能措交者,即行掌责,甚至锁闭班房,名曰‘黑窑’。”(注3)
湖北人住屋,山西人住窑,黑屋即是“黑窑”。时隔二百年,相距千余里,用词居然如此相似,其间仿佛有鬼神出没。
四、学习班续考
以学习班之名,行关押拘禁之实,其历史几乎与学习班的名称一样悠久。
1967年12月22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大力办好毛泽东思想学习班》,传达了毛主席的最新指示:“办学习班是个好办法,很多问题可以在学习班得到解决。”于是各种各样的学习班纷纷涌现,许多让人联想起拘禁的名称也先后亮相,譬如“可以教育好的子女学习班”,“小偷小摸学习班”等等。
在我读到的正式出版物的记载中,具有灰牢性质的学习班早在1968年6月便出现了,距离最高指示的发表不过半年。据遇罗克的弟弟遇罗文在《我家》一书中记载,1968年春节后,他被关入北京半步桥监狱。1968年9月底的一天,“三辆卡车把我们这些人拉到了北郊的北京市第一少管所。原来,我们这些人是托毛泽东‘办学习班是个好办法’的福,被送到这里参加第二期学习班的。”
遇罗文写道:“第一期在三个月前到的这里,在我们来之前已全部释放回原单位。这无疑预示给我们美好的希望,但没有人告诉我们一定释放和哪天释放。(一个多月后,轻工业学院一位大学生从这里逃跑,就被毫不留情地抓了回来。)
“这里还住着一伙‘学习班’,有五、六十人,我们私下叫它‘黑干学习班’,成员都是被明确定为‘黑帮’的子女,像刘少奇的女儿、贺龙的儿子等,已经在这里好几个月了,好象还没有释放的意思。”
追溯到关于学习班的最高指示发表的日子,似乎并没有追到源头。专门研究延安时期的学者朱鸿召和我谈起过当时常用的一个手段,就是把人扣下开会学习,不转变立场不放人。他提到1942年10月召开的一次西北局高干会,毛泽东作开幕报告,为了让那些与毛主席不是一条心的人转变过来,会期竟长达88天,不转变就不散会。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我立刻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猜测那些被扣下的领导该如何打小算盘:脱离权位越久,自己的影响就越小,被别人代替的可能性就越大。再不转变,想闹二心也没本钱了。
灰牢考略(3)
这个故事使我更进一步理解了事物的复杂性。我们面对的并不是一个界限分明的东西。既然开会学习总要把人圈在某个特定的时空之中,与会者总要暂时丧失部分自由,那么,圈三五个小时是圈,圈三五个月也是圈;小事小病可以请假准假,悠悠万事惟此惟大一概不准请假——在这不间断的连续系列上,拘禁关押与开会学习的分界究竟在哪里呢?这种模糊性提供了一个空间,在此模糊空间之内,可以产生一种合法伤害他人的权力——这可是很有利用价值的东西。
顺便说一句,在延安整风运动中,学习班这个词尚未流行,但是“学习组”和“整风班”已经出现。韦君宜在《思痛录》中说她的丈夫“杨述被关在整风班里,但天天凌晨要他们整队到无定河边去冒着寒风干活。”韦君宜写道:“整风!整风!毛主席的整风报告说得多么有理,怎么这里却是这样干的?”她说,“天真的我们,还以为这是地委几个人干的,杨述跑到延安去上诉。后来才知道,原来延安的情况比绥德更厉害。”
韦君宜写到的整风班活跃于1942年12月,但这仍然不是尽头。在此之前,国民党已经发明了训导团和训练班之类的灰牢,也是半天学习、半天劳动、集中关押。
还可以再往前追。我在《清代社会的慢变量》一书中看到(注4),清朝末年,浙江省南浔镇的乡绅自发设立了“洗心迁善局”,将一些不够绳以官法的“故家不类、市井无赖、镇之不逞者”禁锢其中,朝夕巡逻把守,“局之司事者日与之讲说善事”,“锢其身足使桀骜之气不得不消,发其天良使愧悔之萌不得不力”,时间久了,这些被关押的人有了悔改之意,又有亲族来保,再将其释放。看来这已经是很地道的监狱学习班了。
五、牛棚考
这里说的牛棚是文革期间各单位关押“牛鬼蛇神”的地方,大量产生于1966年6月1日《人民日报》社论《横扫一切牛鬼蛇神》发表之后。牛棚也不是正规监狱,可算是文革中的灰牢。那么,什么人属于牛鬼蛇神呢?
按说,我也算经历过文革的人,好像明白什么叫牛鬼蛇神。不过较真起来,又觉得说不清楚了。向当过牛鬼蛇神的父母请教,他们商量了一会,给出的答案是:“地富反坏右,封资修,叛徒、特务、走资派,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符合公安六条的人,等等。——但是,所有这些,基本没有一个真的,最后都平反了。”
我又请教了两位当过牛鬼蛇神的老干部,他们的答案几乎完全相同。为了突出这个定义的正确性,当过右派的老宋还给我举了一个反例。他说,他们的校团委书记属于保皇派,有婚外关系,上床时被造反派抓住,脖子上挂着破鞋批斗,然后关入牛棚。过了不久,更高层级的造反派组织下令放人。由此可见,牛鬼蛇神还是讲标准的,“破鞋”就不够格。
对照上述标准,我检验了几个熟悉的样本。老宋当过右派,被当牛鬼蛇神收拾了,对得上“地富反坏右”的“右”。我母亲当大学教师,讲课时提到“一个不杀,大部不抓”的肃反政策,被人贴了大字报,说她宣扬调和论,是修正主义分子,于是游街批斗,对得上“封资修”中的“修”。我父亲出身破落地主家庭,他住牛棚的罪名是“阶级异己分子”。这一条好像难以归类。什么算阶级异己分子呢?与理论上“高大全”的无产阶级“标准人”相比,真能找出没有异己成分的活人么?真正要紧的是,掌权的那一派要找茬收拾他,而整人总要找个罪名。
我继续对照,翻出了季羡林先生的《牛棚杂忆》。季先生也住过牛棚,他的罪名是什么呢?这个问题也是当年他苦苦思索,反复考量过的。走资派?作为系主任,大体也能算上。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修正主义分子?反革命分子?似乎都够得上。最后他被关入了北大的“黑帮大院”(季先生说这是牛棚的另外一种叫法,可以归入灰牢系列),又获得了一个黑帮的头衔。
灰牢考略(4)
然而,最大的问题在于,这一切都不是真的,后来都平反了,都不算了。这叫什么标准呢?认真考察上述标准和定义岂不成了瞎折腾么?
话又说回来,这种模糊性正好开发出低成本伤害他人的权力。对各单位的得势者来说,握有这个武器便比较容易整人。东西既然好,需求量自然比较大,牛棚便容易普及了,也确实在文革中普及到几乎每个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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