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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辩胜术-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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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陆尔豪听到了,他又拐回来,强词夺理地说:“我走这条路是我倒霉,将你溅了一身泥水是你倒霉,我们各倒各的霉,你干吗骂我‘神经病’?”

面对这不太友好的青年,方瑜反击道:“我走这条路被溅了一身泥水是我倒霉,你走这条路挨人骂是你倒霉,我们各倒各的霉,你干吗找我的麻烦?”

对此,陆尔豪无法回击,只好说“现在的女孩子一个个都变得伶牙利齿了”

,从而不了了之。

陆尔豪所以无法反击方瑜的答辩,就是因为方瑜使用了仿拟句式术。方瑜答辩的句式和陆尔豪的强词夺理的句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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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样的,只是略微变换了个别的词语;方瑜所叙述的道理和陆尔豪的蛮横无理没什么不同,如果陆尔豪要反驳,就等于是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因此,陆尔豪无可奈何,只好不了了之地走了。

使用仿拟句式术,有时也可以沿用对方的词语,只是将词语的排列顺序略微加以改变。比如,安徒生很俭朴,常常戴着破旧的帽子在大街上行走。

有几个游手好闲的人嘲笑他:“喂,你脑袋上边的那个东西是什么玩艺儿,能算是帽子吗?”

安徒生应声反问:“你帽子下面的那个东西是什么玩艺儿?

能算是脑袋吗?“

安徒生在回答对方问题时,模仿对方的语句形式,巧妙地把“脑袋”和“帽子”调换一下位置。这样不仅把对方对自己的污辱全部还给了对方,而且棋高一着:对方嘲笑的是安徒生的帽子破,而安徒生嘲笑的却是对方大脑贫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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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辩 胜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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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拟推论

当论敌的推论形式存在着明显的错误时,如果论辩双方都有较高的逻辑修养,便可以通过直接指出其中推论形式的错误来反驳;如果有一方或双方缺乏逻辑方面的专业知识,这时最好的反驳方法就是模仿对方错误的推论形式,推出令对方难以接受的荒谬结论,便可以达到驳倒对方的目的,这就是仿拟推论术。

请看发生在某商场的一场辩论:一男性顾客到商场退货,说买的保温杯不保温。售货员姑娘也没看看商品质量如何,就冲着顾客说道:“保温杯当然不如保温瓶保温,一锅开水,一碗开水,你说哪个凉得快?”

顾客当即反驳道:“大块的冰糖甜,小块的冰糖就不甜?”

“洗好的床单,洗好的手帕,你说哪个干得快?”姑娘不服输。

顾客说:“大冷天大人穿棉鞋暖和,小孩穿棉鞋暖和不暖和?”

售货员这下没词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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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论 辩 胜 术

姑娘使用机械类比的方法为售出的劣质商品辩护,用一锅开水与一碗开水、洗好的床单与洗好的手帕和保温瓶与保温杯相类比,证明保温杯不保温是理所当然的。而顾客则仿拟对方的推论形式,用大块的冰糖与小块的冰糖、大人的暖鞋与小孩的暖鞋,跟保温瓶与保温杯的关系相类比,得出保温杯也应保温的结论。由于使用了仿拟推论的形式针锋相对地进行反驳,显得形象、具体、生动,很有说服力。假如在这样的场合搬出大套的机械类比等逻辑术语,反而会显得不伦不类了。

特别是对于无理取闹的诡辩者,仿拟其错误的推论形式,推出令其难堪的结论,更是将其制服的有效手段。比如:欧布利德是古希腊著名的诡辩家,据说,有一次他曾经这样问同伴:“你没有失掉的东西,就是你还有的,对吗?”

同伴点了点头,表示肯定。欧布利德立即接着说道:‘你没有失掉头上的角,那你头上就有角了。“

只有牛羊之类的牲畜才有角,人怎么会有角?同伴受了欧布利德的侮辱,十分恼火,但又反驳不了,就和他吵了起来,一直吵到大公(奴隶主贵族担任的行政长官)那里。大公比欧布利德的同伴聪明,他对欧布利德说:“在这个城堡里,你没有失掉坐牢的机会,那好,请你享受三天吧!”

于是把欧布利德投入了监狱。

欧布利德采用中项不同一的错误三段论,推出同伴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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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辩 胜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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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角的结论来侮辱人家,大公如果和欧布利德争论头上是否有角难以说清楚,而模仿他的错误形式,推出令其难堪的结论,便有效地将他制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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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论 辩 胜 术

模糊语言

一般来说,论辩语言应该准确清楚,不能含糊。但是在一些特殊的论辩场合,对一些不能直接回答而又必须回答或者一时难以回答而又不得不回答的问题,运用一些不明确的语言来回答,反而能使自己在咄咄逼人的发问者面前进退自若,化解被动局面。

刘邦就曾经用模糊语言救过自己的命。

楚灭秦时,楚怀王兵分两路,东路由项羽率领70万兵马,西路由刘邦率10万兵马,同时向关中进发。并有约在先:谁先进关谁为关中王。结果刘邦先进关中。但因当时项羽兵多势众,不服刘邦,欲设计害之。项羽自尊为霸王,封刘邦为汉王,打算让刘邦到南郑去。谋士范增极力反对,说:“那地方内有重山之固,外有峻岭之险,让刘邦去,岂不是放虎归山?”

项羽问:“那有什么办法杀他呢?”

范增出主意说:“等刘邦上朝,大王问他:‘寡人封你到南郑去,你愿不愿意去?

‘如果他愿去,你就说:’我早知道你愿去,那里是养兵练将、聚草屯粮的好地方,养足了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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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辩 胜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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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与我争天下,对不对?这就证明你有反我之心。绑出去杀了!

‘如果他不愿去,你就说:’我知道你是不愿去的,本来楚怀王有约在先,谁先入关谁为关中王,叫你上南郑,你怎么会愿意呢。

既然不愿去,就是要在这里反我,与其如此,不如现在就把你杀了。

绑出去杀了!

‘想他刘邦难逃灭顶之灾。“

密谋之后,项羽便召刘邦上殿。

项羽迫不及待地问道:“寡人封你到南郑去,你愿意不愿意去?”

刘邦见项羽问得这么急,不免心中纳闷。虽然愿去,但不敢表白,于是这样答道:“大王啊,臣食君禄,命悬于君乎,臣如陛下坐骑,鞭之则行,收辔则止,臣唯命是听。”

刘邦既没答想去,也没说不想去,这种模棱两可的话,完全出乎项羽的意料。他无可奈何,只好说:“你要听我的,南郑你就不要去了。”

刘邦说:“是,臣遵旨。”

由于刘邦运用模糊语言,终于化险为夷。

模糊语言措词含糊,语义不明确,因而具有伸缩性强和变通性大的特点,它在外交的场合特别受到青睐。高明的外交家都熟谙此法,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模糊语言被外交家称为“外交的最高技巧”

,“使对方拿不定主意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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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论 辩 胜 术

态势语言

态势指仪表、姿态、神情、动作等诸方面。论辩不仅是有声语言的较量,态势语言的运用在论辩中也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比如,甲国外交部长访问乙国,这位外交部长十分友好地同乙国总统握手。握毕,总统掏出手帕将右手正反两面擦了几遍,然后才把手帕收起。

那位外交部长也如法炮制,用手帕擦手,擦的时间更长,擦毕并将手帕狠狠地扔在地上。

这位外交部长与总统的交锋,使用的就是态势语言,你擦手,我也擦手,你收起手帕,我扔掉手帕,有过之而无不及,这种无声语言的较量,其激烈程度实在不亚于唇枪舌剑的交锋。

甚至有许多这样的场合,运用有声语言无法达到的论证目的,运用态势语言却能顺利实现。比如,西汉陈平有一次带着剑逃亡,要渡过黄河。

船夫见他相貌堂堂,一人独行,估计他是逃亡的将领,猜想他腰中必定带有金银宝器,因此,屡次用眼睛打量他,想杀了他来夺取财宝。陈平觉察了船夫的意图,就脱下上衣,光着上身帮船夫撑船。船夫知道他身上确实没有藏着财宝,也就不下手了,陈平于是平安地渡过了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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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辩 胜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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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时,要消除对方的误会,使对方相信自己身上没有财宝,有声语言的解释往往是苍白无力的。陈平巧妙地使用态势语言,脱去自己的上衣为船夫撑船,却使自己免除了一场杀身之祸。

另外,态势语言又往往不如有声语言那样意义明确,有时要真正理解其中的含义,就必须要有丰富的想象与联想能力。据说,孔子曾领着他的弟子到老子那儿学“道”。到了老子那里,老子首先向他们张了张嘴,然后又伸了伸舌头,一句话也没说。孔子便领着弟子们走了。在归途中,弟子不解地问:“老师,您说领我们去学道,可到了那里,老子什么也没说,您怎么就领着我们往回走呢?”

孔子笑着说:‘你们哪里懂得呀,道在不言中。你们没有看到吗?老子张开嘴,那是让我们知道他的牙全掉了;然后又伸伸舌头,那是告诉我们舌头还健在。

这其中的道理就是:牙虽硬却先掉了,舌头虽软却仍然健在。“

老子的态势语言的深刻寓意,如果不是面对孔子这样的哲人,一般的人大概就难以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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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2。论 辩 胜 术

语言环境

语言环境又称为语境,它本来是语言学与逻辑学中的术语,狭义的语境指某句话的前言后语,广义的语境包括说话者当时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交际对象等。在论辩过程中,论辩双方往往借助于语境,使自己的表达简洁有力,同时也往往借助语境,了解话语的特定含义。因而,要使论辩顺利进行就不能不注意语境,有时甚至通过确定语境来取得论辩的胜利,这就是语言环境术。

有些语句离开特定的语境,它可以是真的;但结合其具体的语境,它就必然为假。比如:很久以前,一个跑江湖的医生被一个老头请去为他儿子治病。这位医生一次就用了一斤巴豆,病人吃了之后很快就死了。他儿子的病本来不算重,可突然被整治死了,老头当然不肯罢休,于是就拉着医生去打官司。县官问医生:“你开的是什么药方?”

医生说:“开的是巴豆。”

“剂量多少?”

“一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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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辩 胜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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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过药书吗?为什么一次用一斤巴豆?”

“我看过药书,药书上明明写着‘巴豆有大毒,不可轻用’,所以我才重用了。”

“你这个笨家伙,不可轻用是指不可轻易使用,你不懂轻用的含义,结果害死了人,你必须偿命!”

抽象地讲,“不可轻用”可以表示“使用的分量不能小”

的意思,但结合“巴豆有大毒”的特定语境,“使用分量不能小”的解释就必定为假。

有些语句抽象地看,它必定为假,但结合特定的语境,它又可以是真的。清人牛应之的《雨窗消息录》一书中记有这么一件事:金农是“扬州八怪”之一,一日某富商为附庸凤雅在平心堂设宴请客,推金农首座。席间有人提议以“飞、红”二字作酒令。

当轮到富商时,苦苦思索,也想不出一句诗来。

众人正要罚他酒时,富商突然说:“有了,柳絮飞来片片红。”

大家哄堂大笑,认为违反生活情理。这时,金农站起来说:“这是元朝人咏平山堂的诗句,没什么可笑的。

这首诗是:廿四桥边廿四凤,凭栏犹忆旧江东,夕阳返照桃花渡,柳絮飞来片片红。“

“柳絮飞来片片红”

明显是假的,当主人被哄笑而窘态百出时,金农随口编诗一首,将该语句放入“夕阳返照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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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2。论 辩 胜 术

渡“这种特定的语境中,它不仅成了真的,而且还是一句绝妙的诗句,受到人们的一致赞叹。

语境是论辩语言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它在论辩中有着奇特的作用,是论辩者所不容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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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辩 胜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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氛围创造

要取得最佳的论辩效果,我们就必须注意论辩时周围的气氛和情调,也就是要注意论辩时的氛围,因为它能对人产生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对论辩取胜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让我们先来看北京市人民检察分院公诉人在姚锦云危害公共安全一案中的公诉词:“1月10日,被告姚锦云驾驶的是‘华沙’牌轿车。该车的车速在十多秒钟内可以加速到每小时60公里,最高时速可达80到90公里。

上午11时许,被告人姚锦云驾车由金水轿方向开足马力向密集的人群猛冲。仅仅几秒钟之后,被告姚锦云故意制造的一场悲剧发生了。据在场的目击者证实,汽车开得非常快,时速不低于70公里,眼看着有的人被挑了起来,有的人被撞飞了。顷刻之间广场旗杆下边死伤多达二十余人。解放军战士张某某、陈某某,以及张某某,魏某某等四人被撞得血肉模糊,当即死亡。当时旗杆附近到处血迹斑斑、受害者的衣物被撞飞散落一地,金水桥两侧汉白玉栏杆被撞坏,汽车左轮被撞出二米多远,车被撞翻。“

公诉人在这段公诉词中,以形象思维的方式创造了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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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2。论 辩 胜 术

悲惨恐怖的氛围。当听众置身于这样的氛围中,仿佛听到了死者在生命终绝的最后一刻发出的惨叫,伤者欲死不能和欲生难忍的长久呻吟,以及亲人们撕心裂肺的哭泣。这种惨景描绘所创造的悲痛氛围是富有感染力的,它将激起听众、法官对罪犯的极端痛恨。在这种悲惨与痛恨交织的氛围中,如果有哪位律师接受被告的委托要为被告辩护,哪怕是说上几句怜悯之语,也恐怕是很困难的了。

一般地说,论辩氛围的创造主要是以语言为谋介的,但有时也可以实物或图像来达到目的,这些实物、照片较之语言形象描述,往往更易于调动人们的感觉、视觉、联想等形象思维,以帮助人们认识和接受我们的正确观点。请看下面一件案例。

美国姑娘康妮冬天横穿马路时滑倒,身体正好被“全国通用汽车公司”出产的汽车后轮辗过,四肢均被轧断。康妮多次提出诉讼,但因说不清究竟是不是自己滑入后轮而屡遭败诉。詹芙妮主动为康妮当代理律师,再次起诉“全国通用汽车公司”。

詹芙妮律师根据论辩经验,深知己方可能处于败诉的前夕,于是亮出“王牌”

,在法庭上放映康妮伤残生活里一天的影片。

这是一个真实残忍的影片,年轻标致的康妮姑娘,无手无脚,早上被人从床上抱起,背到厕所,像一个不能独立的婴孩似地由人帮着洗漱、沐浴、喂食、穿衣……影片中满是极尽悲惨、可怜的康妮生活形象。

法庭上产生了强烈反映,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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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辩 胜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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泣、跺脚、愤怒、责骂……被告律师马格雷呆坐着,没有再说一句话。

由此可见,氛围创造在论辩中所起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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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论 辩 胜 术

风格协调

语言风格是运用语言时所表现出来的各种特点的总和。

论辩总是在一定的环境中针对一定的论辩对象进行的。这种论辩环境与论辩对象的不同制约着人们对不同的语言风格类别的选择,语言风格是华丽还是平实、明快还是含蓄、繁复还是简洁,都必须适应不同的论辩环境与对象,否则,就不能取得预期的论辩效果。

论辩的语言风格必须适应特定的论辩环境,关于这,我们还是从歌德的一次失败辩护谈起。

歌德是蜚声世界文坛的德国大诗人,青年时代曾攻读法律,并以律师的身份多次参加诉讼活动。他踏上律师生涯的首次辩护词中,有这么一段话:“啊!如果喋喋不休和自负能预先决定明智的法院的判决,而大胆的愚蠢竟能推翻业经得到证明的真理……简直很难相信,对方居然敢向你提出这样的文件,它们不过是无限的仇恨和最下流的谩骂热情的产物……啊!

在最无耻的谎言、最不知节制的仇恨和最肮脏的诽谤的角逐中受孕的丑陋而发育不全的低能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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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歌德发表这“带有一股热情的行吟诗人气质”的“辩护词”时,法官们不由微笑地摇着头,流露了不敢苟同的情绪。这种充满诗意的辩护理所当然地引起听众的不满和对方律师的反驳。对此,歌德十分愤慨,他要求再次发言,还穿插了一段“戏剧性的感叹”

:“我不能再继续我的发言,我不能用类似这种渎神的话玷污自己的嘴……对这样的对手还能指望什么呢?……需要有一种超人的力量,才能使生下来就瞎眼的人复明,而制止住疯子们的疯狂——这是警察的事。”

这一次,法官们再也不能保持缄默了,他们告诫歌德:法庭不允许这样的发言!歌德第一次行使律师职责便以失败告终。

歌德的辩护所以失败,这是因为他的语言风格不适应于法庭辩护的论辩环境。法庭语言必须具有准确、凝炼、严谨、庄重、朴实的特点,辩护词应以具体确切地运用客观事实与证据进行论证取胜。但这歌德的发言充满激情和一股奇特的韵味。这不符合法律语言特定的风格特色,对法庭来说,它只是一堆无济于事的废话,因此,他论辩的失败也就在所难免了。

另外,我们论辩语言的风格还必须与特定的论辩对象相适应,这样才能取得最佳的论辩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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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论 辩 胜 术

语言层次

先请看以下几则论辩:A。古希腊著名学者亚里士多德在给学生德奥夫拉斯特和欧德谟斯上课。他在黑板上写了以下文字:黑板上有三个句子错了,请你指出是哪三个?

(1)苏格拉底是埃及人。

(2)芝诺是智者。

(3)

《理想国》是柏拉图的作品。

(4)苏格拉底与柏拉图是师生关系。

(5)逻辑不研究推理问题。

看了黑板上的字,德奥夫拉斯特和欧德谟斯都举起了手。

老师叫德奥夫拉斯特先回答。

“老师,你弄错了,黑板上只有第1句和第5句是错的,其余句子都是对的。”德奥夫拉斯特说。

亚里士多德回头看了看黑板,发觉的确如此,他带着歉意对德奥夫拉斯特说:“很抱歉,我太马虎了。”

他一边说着,一边准备去改正。就在这个时候,欧德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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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辩 胜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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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站起来发言:‘老师,你没错。黑板上的确有三句错了。德奥夫拉斯特说得对,只有第1句和第5句是错的,但正因为如此,所以说,你黑板上写的’有3个句子错了‘的断言也错了。这样加起来正好有3个句子错了。“

亚里士多德被这两个学生弄得晕头转向,他想说德奥夫拉斯特的话是对的,但欧德谟斯的话也无懈可击;如果说两个都对,那岂不是自相矛盾?这真是一个难题。

B。

某大学举行教授会议时,学生自治会提出一个要求:要撤回处分一个学生退学的案子,并限定在某月某日以前作出回答。经教授会议审议决定,对这项要求一概不回答。等到快要散会时,该学校的教务主任对会议的主席请示说:“我想,大概在明天,学生代表会问结果,我该怎样回答呢?”

主席说:“你回答说,教授会议决定不回答!”

在旁的一位教授马上愤愤然地说:“主席,这简直是岂有此理!我们不是刚刚才决定一概不回答吗?因此,回答说‘不回答’也是回答,不能这样做。”

“但回答说‘不回答’没什么关系吧?”主席作此表示。

“不,我们决定一概不回答,所以,‘不回答’的回答也不可以。”教授反驳说。

于是,这一点争执引起了轩然大波。

对于上面这两则辩论,我们应该怎样评价其中的是非曲直呢?要达到这一目的,这就要用到语言层次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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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论 辩 胜 术

语言是分为对象语言与元语言等不同层次的。所谓对象语言,就是被研究、被认识的语言;所谓元语言,就是用来研究对象语言的语言。比如,在我们周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事物对象,有花、鸟、树……我们的语言要反映这些事物对象,可以用“花”

、“鸟”

、“树”等语词去指称它们,这种用来指称这些事物对象的语词,我们可以说它是对象语言;我们看见鸟在飞、树发芽……等事件,我们的语言要反映它,可以用“鸟在飞”

、“树发芽”等语句去表示,这种表达这些事件的语句也是对象语言。我们必须注意的是,事物对象与反映这些事物对象的语言形式是有区别的。比如我们可以说,“鸟是会飞的”

,却不能说,‘鸟’这个字是会飞的“。

我们的语言除了可以反映客观事物、事件外,还可以以对象语言为认识对象,我们认识对象语言的语言就是元语言。

比如,我们可以说“‘鸟’是一个汉字”

,“‘鸟在飞’是一个句子”等,这些语句反映的不是一般的客观事物,而是以认识客观事物的对象语言为反映对象,它们就是元语言。跟必须注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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