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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辩胜术-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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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们都被伊索说得频频点头,哈哈大笑起来。主人又吩咐伊索说:“那我明天要再办一次宴席,菜要最坏的。”到第二天开席上菜时,依然全是舌头。主人一见此状,便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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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伊索却镇定地回答道:“难道一切坏事不是从口而出的吗?
舌头既是最好的,也是最坏的东西啊!“
主人被弄得无言以对。
从一个方面去考察讨论,舌头是最好的;从另一方面去考察讨论,它又是最坏的,舌头是“好”与“坏”的统一体。
伊索正是把握了“舌头”这一事物的矛盾属性进行辩论,因而征服了对手,并给了人们以深刻的理性思考。
同样,我们要想在论辩赛中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更需要运用具体同一术。比如,193年首届国际华语大专辩论会决赛的辩题是“人性本善”
,反方复旦大学队所要论证的是“人性本恶”
,他们关于“人性”的把握理解便可称得上运用具体同一术的典范。
复旦队认为,人性是由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组成的,自然属性指的是无节制的本能和欲望,这是人的天性,是与生俱来的,人性本恶是指人性本来的,先天的就是恶的;而善则是对本能和欲望的合理节制。这种表现人的恶的无节制的本能和欲望使得人们有自私的属性,但是人人皆自私又导致人人都不能自私,因而制约、权衡中产生了节制,这种节制便是人性中的善。人的本性是恶的,但这种本性的恶又可以导致善,人性正是恶与善的矛盾统一体。我们既要肯定人的本性是恶的,又不能否定人性中的善,所以复旦队便能在论辩中灵活机动、左右逢源。相反,正方台湾大学队由于使用的是机械的、片面的、僵化的思维模式,他们看到的只是人性中的善,一味地回避、否认人性中的恶,后来当复旦队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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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5次追问“善花是如何结出恶果”的时候,便陷入穷途末路的境地。
不错,形式逻辑认为,在一个思维过程中不能对同一对象作出不同的断定,但这是有一定条件的,它是指同一时间、同一对象、同一方面来说的。形式逻辑不可能认识事物的矛盾、发展和对立,有着极大的局限性。如果我们论辩仅仅是停留在形式逻辑机械的、僵化的基础上,就势必会陷入唯心主义形而上学的泥坑。而作为一个论辩者要能高瞻远瞩,在论辩中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掌握具体同一术这一锐利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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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概念
具体辩证思维阶段研究的概念是与抽象思维阶段形式逻辑所研究的概念不相同的。形式逻辑的概念仅仅对事物的本质属性加以反映,它舍弃了事物的具体性、个别性及其发展变化,这种概念叫抽象概念;辩证逻辑研究的概念是建立在具体同一的基础上的,它结合研究概念的具体内容,包含着差异、矛盾、对立,是复杂多样的辩证统一体,这种概念就叫具体概念或叫辩证概念。在论辩中,我们要想牢牢地掌握住论辩的主动权,就必须注意概念的辩证特性。
在复旦队为《人性本善》这一辩题准备的正方辩词中,关于“人”这一概念的辩证特性便表露得最为淋漓尽致。辩词中这样写道:“人是由人性和兽性组成的。正如费尔巴哈所说:‘人半是天使,半是野兽。
‘人具有食色、劳动、思维等各种机能,当这些机能处于人性的支配下时,人的行为是善的。
相反,处在兽性的支配下时,人的行为是恶的。就某个人而言,当人性在他身上占主导地位时,他的本质是好的,反之,当兽性占主导地位时,他的本质则是坏的。当我们说某个人的本质是坏的时候,只表明他的人性处于兽性的压抑下,而非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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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恶。就如同太阳是明亮的,但当发生日蚀时,我们不能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得出太阳本暗的结论。“
复旦队这里指出,人具有人性,当人性占主导地位时,人的行为是善的;人又具有兽性,当兽性占主导地位时,人的行为是恶的,人就是由人性和兽性、善和恶组成的矛盾统一体。在论述了“人”这一概念后,接着又论述人的“本性”
,其中写道:“人性作为人类本性是人有别于其他动物的根本特性。
科学常识告诉我们,人是从低等动物进化而来的,这也正是人身上具有兽性的根本原因。然而人之为人不在于兽性,唯有人性才在人与其他动物之间划出了一条泾渭分明的界线,也唯有人性才在人类身上盖上了伟大而尊严的印记。狮身人面的司芬克斯不仅是伟大的艺术品,也是人的类本性觉醒的一个重要标志。人已经从自然界中挺身而起,抬起了自己高贵无比的头颅!“
这里肯定人的本性是人性,是善,但并没有否定人具有兽性的方面。这样在论辩中便可左右逢源、稳操胜券。
同样,在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题记中的一段话也能给我们以深刻的启示。
如果你爱他把他送到纽约去因为那里是天堂
如果你恨他把他送到纽约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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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那里是地狱这里关于“纽约”这一概念也是辩证概念。纽约对某类人来说,具有天堂的特性;而对另一类人来说,又具有地狱的特性。纽约正是由天堂和地狱等各种属性组成的矛盾统一体。读着这样的话语,怎能不给人以长久的思索与回味?
一个论辩家就应该这样,因为只有把握住概念的辩证特性,才能在论辩中所向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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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命题
辩证命题就是反映客观事物的内在矛盾及其发展变化的命题,在论辩中应用辩证命题来论证自己的观点,达到反驳论敌的目的,这就是辩证命题术。比如:清末的陈树屏机智善辩。
有一年,他做江夏知县的时候,张之洞在湖北做督抚。
张之洞与抚军谭继询关系不太合得来。
有一天,陈树屏在黄鹤楼宴请张、谭等人。座客中有人谈到江面宽窄的问题。谭继询说:“江面水宽为五里三分。”
“不,应该是七里三分。”张之洞故意唱反调。
结果双方争执不下,都不肯丢自己的面子。陈树屏知道他们是故意借题发挥,为了不使宴会煞风景,扫了众人的兴,于是灵机一动,从容不迫地拱了拱手,言辞谦和地说:“江面水涨就宽到七里三分,而水落便是五里三分。
张督抚是指涨潮而言,而抚军大人是指落潮而言,两位大人都没有说错,这有何可怀疑的呢?“
长江水面不是凝固不变的,而是在不断地发展变化的。
水涨、水落,江面的宽窄就不同。陈树屏正是把握了客观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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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内在矛盾及其发展变化,作出了一个恰当的辩证命题,因而平息了宴会上的一场争吵,博得了人们的喝采。
另外,由于认识的主体不同,对同样一个事物也有可能作出不同的甚至相互对立的断定。
有一次,屋檐下有只蜘蛛在忙碌地织网。大风一吹,它忽然落下悬空吊着,这是它被多次吹落下来的记录。
但是,它又吮吸着蛛丝,慢慢地爬了上去,继续织网了。青年甲见此情不自禁地说:“一只小蜘蛛意志这样顽强,百折不回,我现在遇到一点困难挫折,怎能就打退堂鼓呢?”
他决心抖擞精神,迎难而上。
青年乙见到这只小蜘蛛,也很有感触地说:“可怜而又愚蠢的蜘蛛啊,你只要在屋檐下躲一会儿,等这阵风过去,再织多好啊!
可它就是这样主观,这样蛮干,实在可悲!而我现在做的事情波折不断,接连失利,我不能一味地蛮干下去了,识时务者为俊杰。“
果然他变得理智了。
青年丙就这两人的见解求教于哲学老师:“观察同一只蜘蛛,两个人的看法完全不同,请问你,他们两人中间,哪一个的看法对呢?”
“两人都对!”
“两人的见解褒贬不一,怎么能都对呢?”
老师笑了笑说:“同样观察一只蜘蛛,但两人的立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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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他们的体会就不能一样,获得的启示也就有差异。青年甲从他自己遇到困难就打退堂鼓,相比之下得出这只蜘蛛意志坚强的结论;青年乙从自己一味蛮干,接连失利的方面来看,相比之下得出这只蜘蛛可怜而又愚蠢的结论,这些结论都是非常恰当的。“
这位哲学老师通过对这只小蜘蛛作出一个辩证的命题,便准确地揭示了这之间的矛盾对立与统一,能给人以深刻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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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推论
辩证的推理就是反映概念的矛盾运动系统的推理。在论辩中,应用辩证的推理来论证我们的观点,反驳对方的观点,这就是辩证推论术。
请看公仪休拒鱼的一次论辩。据《韩非子》载,公仪休担任鲁国的相国,他非常喜欢吃鱼,人们知道了他的这一嗜好后,便争着买鱼送给他。公议休呢,则一概不收,退了回去。公仪休的弟子见状,非常奇怪,问道:“你这么喜欢吃鱼,可人们送鱼给你,你却一条鱼也不收,这是为什么呢?”
公议休回答道:“正因为我喜欢吃鱼,所以我不收人家的鱼。
如果我收人家的鱼,拿人家的手软,吃人家的嘴软;我手软嘴软,就无法公正地执行国家的法律;无法公正地执行国家的法律,就无法保住自己的相位;无法保住自己的相位,到时人们不再送鱼给我,我自己又无法抓到鱼,所以即使我喜欢吃鱼还是吃不到鱼。如果我不收人家的鱼,那么我可以保住自己的相位;保住了自己的相位,我反而可以长久地吃到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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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仪休关于拒鱼、吃鱼的论辩就使用了辩证推论术。由喜欢吃鱼为前提,他却得到拒鱼的结论;由接受人家的鱼,却又导致无法吃到鱼的结果。由某个前提出发又推出了他的反面的结论,这就鲜明生动地揭示了这些事物概念之间的矛盾运动的过程,有着极强的感人力量,是一般的平庸推论所望尘莫及的。
辩证推论与形式逻辑的推论不同。形式逻辑的推论仅仅从形式上进行研究,它不涉及推论的具体内容,它仅仅从静止的观点进行研究,它不研究事物的发展变化;它仅仅是孤立地进行研究,它不研究推理之间的联系。而辩证的推论则是结合具体的内容,用发展的观点、联系的观点对推理加以研究的。
因而辩证的推论能更准确、更全面地认识客观事物,有利于我们取得论辩的胜利。又如:一次,有位学生问古希腊哲学家捷诺:“老师,您的知识比我们多许多倍,您对问题的回答又十分正确,可是您为什么对自己的解答总是有疑问呢?”
捷诺顺手在桌上画了大小两个圆圈,并指着它们说:“大圆圈的面积是我的知识,小圆圈的面积是你们的知识。我的知识比你们多。但是这两个圆圈的外面,就是你们和我无知的部分。大圆圈的周长比小圆圈的长,因而我接触到的无知的范围比你们的多。这就是我为什么常常怀疑自己知识的原因。”
捷诺的答辩也是极富辩证性的。
一个人有了一定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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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和思考的问题自然也要多了,却会觉得自己有许多问题尚不明白,感到知识贫乏;相反,一个人缺乏知识,发现和思考问题的能力就低,却会使自己显得知识充足。
我们要使自己的论辩深刻、有力、新颖,就必须掌握辩证推论术。辩证推论术能使我们的论辩语言富有深邃的哲理性,增添一种迷人的理性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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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联系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客观世界中一切事物和现象都是直接或间接地处于种种相互联系之中,其中没有任何孤立存在的事物。因而,我们就必须用全面的、整体性的观点来观察事物,在研究个别事物时,不可忽视它同周围有关事物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在研究某一部分时,不要忽视它同整体以及整体中其它部分之间的联系,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地认识客观事物,夺得论辩的主动权。
下一案例中律师的辩护,能给我们这方面以深刻的启示。
1985年8月22日,太原市中级法院开庭审判杀害丈夫的路福连。路犯不满17岁就由其父母作主,介绍人说合,村干部作保,以出具假证明,签订文约等手段,被迫与农民王银栓结婚。一年多来,路福连多次要求离婚,没人支持,终于萌发邪心将其亲夫毒死。
在法庭上,律师徐毅申辩道:“通过法庭调查,我们清醒地了解到了被告人毒死被害人的动机、目的以及经过和后果,我不再重复了。我要说的是:由于被告人和被害人的结合,一开始就建立在父母之命、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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妁之言的封建思想基础上,完全违背了我国《婚姻法》第三条的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破坏了建立幸福家庭的条件。
又有一纸违背女方意愿的婚约像枷锁一样把路福连和被害人套在一起,剥夺了被告人和被害人结婚、离婚的自由权利,使路福连感到无法解脱,这是路福连走上犯罪道路的一个重要原因。无可否认,被告人毒死被害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但本辩护人认为,像被告人这样一个只有小学文化程度,涉世不深的青年,她该得到法律保障的合法权益没有保障,本来可以解除的痛苦没有能够解除,不能说这些与这起完全可以避免的惨案没有能够避免无关。是买卖婚姻、包办婚姻毁掉了王银栓的生命,断送了路福连的青春。非法拼凑这个家庭的被告人的父亲以及大队干部,对本案的严重后果,都有不可推御的责任。姑念被告人现在不到18岁,就面对绝非寻常可比的封建残余势力,本辩护人希望法庭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徐毅律师在这一节法庭答辩中,并不是仅仅孤立地、片面地针对被告毒死亲夫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这一点来论辩,而是把它放在事物的相互联系中去考察,其中揭露了毒杀亲夫悲剧的实际罪魁——封建包办婚姻,鞭挞了落后势力的残余——被告人的父亲和作保的农村干部,又揭示了路福连这个既是杀人犯又是封建恶势力的牺牲品的痛苦无援的悲惨遭遇。正是因为从事物总的联系中进行设辩,因而激起了听众对封建残余的憎恨和对被告的同情,取得了良好的论辩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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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转化
客观世界是永恒地运动、发展、变化着的,人类要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就必须认识客观世界的运动、发展和变化,能动转化术就是用客观世界的运动发展变化的原理进行论辩的方法。
先请看东方朔与汉武帝的一次论辩。
有一次,汉武帝到上林苑游玩,看见一棵好树,问东方朔叫什么名字,东方朔随口答道:“叫善哉!”武帝让人记下这棵树。过了几年武帝又问这棵树叫什么名字,东方朔随口答道:“叫瞿所!”武帝有些不高兴地说:“你欺骗我已经很久了——同一棵树,为什么前后名字不一样呢?”
东方朔答辩道:“马,大的时候叫‘马’,小的时候叫‘驹’;鸡,大的时候叫‘鸡’,小的时候叫‘雏’;牛,大的时候叫‘牛’,小的时候叫‘犊’;人,刚生下不久叫‘儿’,年纪大了称‘老人’;这棵树以前叫‘善哉’,现在叫‘瞿所’,长少生死,万物成败,难道是固定不变的吗?”
武帝心悦诚服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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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朔列举了大量事例,论证了事物的发展变化,事物发展变化了,指称它的名称也就可能发生变化。由于他把握了事物的发展变化进行答辩,因而呈现出一种独特的艺术魅力。
同样在法庭论辩中也是如此。比如有这么一件案例:被告人杨×、李×、王×三人,于某晚酒后外出,寻衅滋事,对正在谈恋爱的某女青年进行猥亵,遭到谈恋爱的男女双方共同反抗,杨×即掏出刮刀,当场将男青年曹×的捅死。某中级人民法院以伤害罪判处杨×无期徒刑,以流氓罪判处李×有期徒刑6年,王×有期徒刑2年。群众认为判得太轻,意见纷纷,反映强烈。检察机关也认为判决确有错误,民愤难平。下面是检察机关代表与辩护人就此案在法庭上的一场论辩:辩护人:“一审认为是伤害罪是正确的。
杨×等三名被告挑逗侮辱妇女,只说明他们在主观方面具有流氓罪的故意;虽然带刀,也不能认定是为了杀人;杨×对被害人只捅一刀,没有再捅第二刀,很明显,被告不是要置被害人于死地。因此,杨×的行为没有杀人的目的,纵观前因后果,认定伤害致人死亡罪是正确的,不能认定没有故意的故意杀人罪。“
检察院代表:“辩护人和第一审法庭都只强调了杨×等3个被告人开始挑逗侮辱妇女的犯罪故意,忽视了他们在犯罪过程中犯罪故意的转变(质的变化)。
这一起杀人案是以被告等人耍流氓行为为起因的,当他们遭到正义的反抗时,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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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喊捅人,有的持刀行凶,有的将被害人绊倒,有的上前踢踹,有的穷追不舍。这时,他们的流氓犯罪的故意已转变为杀人的犯罪故意。因此,杨×虽然只捅被害人一刀,也不应将其故意杀人的故意降格为伤害的故意。杨×捅刀是在他杀人的故意犯罪意识支配下实施的,况且在我国的刑法和司法实践中,杀人行为的性质并不取决于一刀或多少刀,而只能根据犯罪人杀人行为的犯罪故意。
本案的前因后果是很清楚的,需要认清的是,杨×等一伙被告,长期以来一贯为所欲为,横行霸道。在当时,被害人竟敢当场对他们进行反抗,这对他们这伙被告人来说完全不能容忍,更不会善罢甘休的,被告人之所以当场不顾一切,叫嚷‘捅死他’,只能证实被告人具有杀人的故意,而不是其它别的什么故意。
综上所述,认定杨×犯罪的故意不是杀人而是伤害,与事实和法律规定的精神都是相背离的。“
通过上述辩论,辩护人无言以对,庭审后二审法院改判杨×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他两犯分别判处7年、4年有期徒刑。
检察院代表在这场论辩中所以取胜,除了因为掌握大量确凿证据以外,关键一点,是善于把握事物的发展变化,从杨犯犯罪故意的发展变化进行了论辩。因而能动转化术对司法工作者来说,同样也是克敌制胜的锐利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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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期发展
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
蛋是由鸡生出来的,没有鸡就没有蛋,这样看来应该是先有鸡;可是鸡又是由蛋孵化出来的,没有蛋就没有鸡,这样看来又应该是先有蛋。到底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一古老有趣的难题曾使不少人争论不已,也曾难倒不少先哲。解放后,我国学术界曾多次对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进行讨论,但都不了了之。其实,不管争论的结果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都是错误的,错误的原因就在于割裂了事物的发展。
我们要反驳这种错误,就必须把握事物的周期发展规律。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任何事物都包含着矛盾,任何事物都包含着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在这两个对立面中,有一方面是主要的,决定着事物的性质,这就是事物的肯定因素;另一方面则是非主要方面,是促使现存事物走向灭亡的方面,是否定因素。
这两种因素的相互斗争中,否定因素不断发展,当它上升为主要方面时,事物性质就发生了变化,导致了旧事物的灭亡和新事物的产生,这就是否定。事物总是通过否定而向前发展的,这种发展不会有止境,肯定的因素被否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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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否定了旧事物之后产生的新事物同样要为它内部所包含的否定因素所否定,为更新的事物代替。事物就是由肯定阶段走向否定阶段,由否定阶段走向否定之否定阶段发展的。一般地说,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经过两次否定,事物的运动状态就表现为一个周期,会出现与肯定阶段某些相似的属性。但是,否定之否定并不就是肯定阶段的简单回复,而是更高级的某物。以麦子为例,播下的麦种被由它生长起来的植株所否定,经过出苗拔节、开花、结果,最后又产生麦粒,麦粒成熟了,麦杆被否定,这就完成了种麦子的一个周期。而在否定之否定阶段出现的麦粒,不论在数量上和质量上都和肯定阶段不相同。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周期性是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
同样,鸡和蛋的关系也是如此,由蛋孵化出鸡,这是对蛋的否定;小鸡经过生长,发育,又会生出蛋,这是对鸡的否定。
但是,经过否定之否定的蛋和原来的蛋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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