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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明 (校对完结)作者:知白-第2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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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大清早的,那老农夫皱了皱眉,心说这两个人怎么赶路这么急?
这两人都带着斗笠遮挡住头脸,看衣衫都是男子,只是其中一个和同伴相比显得瘦小许多,而且两个人骑的马也略有不同。这老农夫曾经做过辅兵,为大隋骑兵养过马,所以一眼就看出来这两匹马都是极名贵的名种。
那身材高大的人,坐下骑着的应该是突厥名种,高大健硕,四蹄踏出去一次就能冲出去几米远。而那身材瘦小的人,骑着的马应该是产自西域,个头稍微小一些,但四蹄翻踏如飞,速度丝毫也不比那高大的马慢。
“一匹博塔乌,一匹桃花驹”
这老农皱了皱眉,心说这是哪个世家的子弟出来,看样子也不像是踏青的,怎么一个随从都没带?
两匹马风一样掠过去,老农看着那两个人的背影叹了口气。心说管他呢,还是忙活自己手里的活重要。
他低下头继续拔草,就在腰酸的不行准备舒展一下的时候,忽然又听到从南面传来一阵马蹄声,听声响人数不少,老农下意识的直起身子看了看。
至少三百骑身穿精致甲胄的骑兵气势汹汹的奔驰了过来,见到路边拔草的老农后为首的将领打了手势,骑兵随即整齐的放缓了速度,在老农身前停了下来。老农虽然只当过几年的辅兵,却也有几分见识。一眼就认出这些人的身份,整个大隋除了禁军之外,哪支军队还能身穿如此精致的甲胄?
“喂,老头!”
为首的禁军将领大声问道:“你可曾看到之前有一男一女骑马经过!男的三十岁模样,样貌周正,女子二十岁上下,样貌秀美。”
原来是一男一女!
老农在心里想到,怪不得有一个人看着显得瘦小。
“那是朝廷钦犯,若是你看到了如实告诉我,若是有所隐瞒,与钦犯同罪!”
老农装作颤抖了一下,躬身说道:“回将军,草民也才到田里来,没见着有人过去呢。”
“当真?”
“就算吃了雄心豹子胆,草民怎么敢欺瞒将军?”
“谅你也不敢!”
那禁军将领吆喝了一声,打马往前冲了出去。
老农等禁军骑兵走的远了,呸的一声啐了一口吐沫骂道:“钦犯?现在的钦犯都他娘的是好人,你想抓老子偏不说!”
他看着远处逐渐淡去的尘烟,心想也不知道之前逃走的那一男一女是那家的子弟,既然能拥有那样两匹宝马,说来也绝不是寻常人家出身。可若是世家子弟,怎么就成了朝廷钦犯?朝廷现在都是那些世家在把持着,皇帝反倒成了摆设。
是了!
老农猛然惊醒,前几日听说唐国公李渊造反,留守长安的代王杨侑下令将李家在长安的人一口气都砍了脑袋,都是唐公的子嗣,最大的十几岁,最小的还不到四岁。这两个人行色匆匆一路往北跑,莫不是李家还有人逃出来?
如果真是唐公家里人,希望老天爷保佑你们!
老农叹了口气,不由自主的喃喃道:“只是可惜了,朝廷重臣一个接着一个反了,先是虎贲大将军罗艺,再是唐公,大隋真的是完了。这才几年……这才几年?”
想起开皇年间大隋的盛世,老农竟然忍不住鼻子一酸。
“败家子!”
老农狠狠的骂了一句,也不知道骂的是谁。
……
大业十三年五月初,唐公李渊麾下的先锋军刘弘基所部杀到了距离长安城不足五百里,留守长安的代王杨侑是杨广的孙子,年纪很小,听说李渊的兵马气势汹汹而来心里没了底气。他后悔当初不听部分大臣的建议,一意孤行杀了李渊在长安城内的子孙。结果没起到震慑李渊的作用,反而将李渊的大军招惹了来。
杨侑忧心忡忡,这个时候当初劝他杀掉李渊家人的虎牙郎将宋老生又站了出来。
“殿下!”
宋老生躬身道:“殿下无需忧心,臣乃朝廷武将,戍卫长安,绝不会容忍李贼威逼都城。臣请殿下赐两万精兵,臣愿出城与李渊决一死战。李渊兵马虽然号称十几万,却不过是李贼虚张声势的伎俩而已。臣以为,李贼兵马绝不会超过五万,且多是沿途强掳来的百姓,不过是一群跟着叛军混饭吃的难民罢了。”
“无需多,殿下只给臣两万精兵,臣定当将李贼的人头割下来献给殿下。”
宋老生想了想说道:“若是殿下觉得不够稳妥,可以派人去东都洛阳,请越王殿下发兵救援。东都王世充将军麾下有十万劲卒,皆是我大隋的百战精兵。若是越王肯发兵来救长安,便是李渊真的有十几万叛军也无需惧怕。”
“可东都还被瓦岗寨李密的叛军围着!”
杨侑没好气的说道。
代王杨侑已经十四岁,生在皇族所以还是有这个年纪不该有的沉稳,虽然他心里也害怕也担忧,可皇族的底蕴影响下,最起码表面上看起来他没有什么慌乱。杨侑极聪慧,深得杨广的喜爱。他是杨广长子杨昭的第457章 在瓦岗寨的。李密能给他们的功名,李密能给他的前程,难道比得上朝廷给的?说来说去,李密不过是个反贼而已,虽然自称魏王却名不正言不顺。”
“那些将领跟着李密再卖力,也不过是个贼罢了。”
宋老生自信的说道:“若是朝廷肯重用,谁愿意做贼?”
杨侑皱眉道:“你的意思是,朝廷招安瓦岗寨?”
“对!”
宋老生朗声道:“李密也是出身名门,一念之差跟着杨玄感造反也就没了退路,一日做贼,终生都被烙印上一个贼字。而若是朝廷肯既往不咎,许他一些好处,臣想,李密是个爱惜名声的人,只要朝廷开出的条件足够优厚,李密必然动心!若是李密能被朝廷招安,瓦岗寨就成了朝廷的兵马,凭白得了四十万大军!东都还有什么危机?”
“况且……”
宋老生继续说道:“臣听说,王世充在东都颇有不臣的举动,如今他就在东都城内,对朝廷的威胁还远大于瓦岗寨的反贼!若是能招安李密,有他牵制王世充,王世充自然不敢再生出非分之想。如今天下反贼,不过李渊,李密,李闲,窦建德四人最盛,而李渊,李闲,窦建德三人加在一起,兵力尚且不如瓦岗寨!李密若降了朝廷,天下大定!”
“只是……陛下曾下严旨,必杀李密,若是招安了他,陛下面前孤怕不好说话。”
杨侑被宋老生说的动了心,却担心杨广会勃然大怒。
“殿下多虑了。”
宋老生道:“天下若定,以陛下之仁义厚德,谁人不可宽恕其罪?当初宇文化及在雁门做出的事比李密也差不了多少,念在宇文述的功劳,陛下还不是赦免了宇文家的罪过?能饶得宇文化及,自然也能饶得李密。”
“倒是可以试试。”
杨侑想了想说道:“那就这样,孤将长安兵马分一半给你,你率军迎击李渊,孤不让立什么必须击杀李贼的军令状,你只需坚持到东都援兵到来,孤必然保奏你为河西道大总管!”
“臣谢殿下!”
宋老生深深一揖,然后直起身子,意气风发。
第四百五十六章 孤身误入狼穴
破败的小村子口,断了半截的土墙上长出了野草,一只无主的野狗躲在断墙后面咔嚓咔嚓啃着什么,看样子像是人的手臂,只是已经啃得没了皮肉,黑乎乎的也看不仔细。听到远处传来声响,野狗猛的转头看过去,随即呲出獠牙,低沉的嘶吼了几声。
两匹战马从官道上转下来进了村子,脚步也放的缓慢下来。
或许是那野狗以为来的人是来抢它的骨头的,或许是吃死人吃的它已经没了对人的敬畏,野狗微微低着头,呲着暗黄色还挂着骨头残渣的獠牙,眼神凶狠的盯着那两匹战马不住的狂叫,看样子竟然还想冲过去撕咬。
一支弩箭飞过来正钉进那野狗的眼睛里,野狗嗷嗷的咆哮起来,疼的不住的跳,脑袋砰地一声撞在断墙上,第二支弩箭同样精准,噗的一下子钻进野狗的脖子里,一股血涌出来喷在断墙上,染红了几棵野草。
身穿灰色布衣的男子从马背上跳下来,牵着他的草原名种博塔乌走进村子。在一棵老树下将战马拴好,根本就没理会那只依然还在哀嚎的野狗。他翻身走回去,扶着同伴的手将她从战马接了下来。
“累不累?”
布衣男子将斗笠取下来,看着同伴柔声问道。
他的同伴也将斗笠摘了下来,随即一头顺滑的长发瀑布一样垂下来。虽然她脸色沾染了不少灰尘,可依然难以掩盖其清秀美丽的容颜。她缓缓摇了摇头道:“现在这个时候,哪里还会觉着累?”
说完这句话她微微一怔,发现自己的嗓子竟然变得沙哑了不少。
“你躺下歇歇!别嫌地上脏了,赶紧歇一会还得赶路,我去把那条野狗收拾了,今天运气不错,好歹能吃顿热乎的。”
“还是别了!”
女子理了理额前垂下来的发丝说道:“咱们没甩开追兵多远,好歹歇一会儿喝口水吃点干粮就得赶路。剥皮剔骨这都耗费时间,还要点火,万一追兵寻着烟气找过来岂不麻烦?咱们好不容易逃到了这里,总不能前功尽弃。”
“宁儿,我听你的。”
男子笑了笑,露出洁白的牙齿。也不知道为什么,他的笑容里总是带着一丝歉疚。
这一对男女,正是自长安逃出来的李慧宁和柴绍夫妻二人。他们正在长安城中好友家中做客,宫廷禁军去李家抓人的时候,宫里面一个柴绍买通的宦官冒死传出来一个消息,让他们夫妻二人不要回家直接逃出长安去。
两个人也顾不上再回家去看一眼,那好友取了不少金银,两个人道谢告辞,没敢耽误一分钟直接冲出了城门。结果还是慢了些,禁军一直在后面紧追不舍。两个人逃了四五日,后面的禁军就好像闻着香味往前冲的猎狗一样,甩都甩不掉。
好不容易在一个岔路口,两个人大胆的没有选择继续一路往北逃,而是转道往东,打算兜一个圈子再去太原。这才将追兵甩开一段,只是他们也知道那些禁军很快就会再次追上来。
柴绍在断墙下的土坡上坐下来,解下来水袋子递给李慧宁。
“宁儿,你说咱们能回的去太原吗?”
他掏出怀里已经硬的好像石头一样的面饼,手上的动作顿了一下,看着那面饼叹了口气,一直锦衣玉食的柴郡公,哪里吃过这种苦?只是到了如今也没什么选择,就算那面饼真的是石头他也必须吃下去。想要活下去,吃些苦又能算的了什么?
“也许咱们不必往太原逃。”
李慧宁喝了口水,嗓子里火辣辣的疼变得轻了一些:“如果父亲真的已经起兵的话,消息传到长安最快也得半个月。说不得如今父亲的兵马距离长安并不远了,咱们沿路多打听着,能找到父亲的大军就好了。”
“谈何容易!”
柴绍艰难的将嘴里的面饼嚼碎咽下去:“也不知道父亲起兵是不是真的,若是朝廷中的小人故意编造出来陷害咱们李家的谎话呢。”
“不会!”
李慧宁想了想说道:“一路往北咱们也听到了一些传言,父亲的兵马已经连克十几座城池,若是谎言,不会传的如此详细。”
“也对。”
柴绍笑了笑道:“只是后面追兵狗一样,鼻子灵敏的很。也不知道咱们夫妻二人能不能逃过这次劫难。”
“别没信心!”
李慧宁微笑着说道:“夫妻同心,没有什么难得住咱们的。”
“宁儿……”
柴绍看了看手里的面饼,咽了口吐沫却欲言又止。李慧宁看他的表情有些怪异,心里没来由的生出一股不安来。
“什么事?”
她发现自己问话的时候声音有些颤抖,以至于腔调也有些变了味道。
“咱们这么逃不是办法,我在长安交际太广,莫说那些朝臣,就算是禁军中只要有些头面的人,都认得我这张脸。你一直在家中不怎么外出,倒是认识你的人不多。我在想……我在想,咱们一起逃,我会不会拖累你?现在我倒是后悔,在长安就不该结交那么多人,现在倒好,这张脸走到哪儿都能被人认出来!”
“没事,咱们不是已经出了长安足有三百里了么,再跑出去二百里,就算安全了。”
“我就怕拖累了你,如果连累你被抓,就算我死了也无法心安。”
柴绍痛苦的说道。
“不如……咱们分开逃?我还能将追兵帮你引开,这样你还能安全些。等你先找到父亲的大军,再带兵来接我?”
柴绍说话的时候,声音颤抖的比李慧宁还要厉害。他艰难的咽下一口苦涩的吐沫,垂着头,看着手里的面饼,他不知道自己的眼睛此时已经充满了血丝,脸上的肌肉隐隐跳动,嘴角抽搐的样子显得格外狰狞。只是他却在心中告诉自己,只要宁儿拒绝自己就绝不再提这件事,两个人相互搀扶着走下去,就算死也要死在一起。
“好啊!”
李慧宁笑了笑,眼睛里有泪水在打转。
“就这么定了,分开走。”
她站起来,拍打了几下身上的尘土将水袋子递给柴绍道:“一路保重。”
说完,她转身跃上桃花驹,轻叱一声,打马而去。
带着骄傲,一骑绝尘。
柴绍张了张嘴,最终没有挽留。等李慧宁的背影消失在视线中,柴绍忽然啪的一声抽了自己一个耳光。
“懦夫!”
他狠狠的骂了一句,然后跃上博塔乌朝着李慧宁消失的方向追了出去。只是,李慧宁就像是骑着桃花驹飞走了一样,他再也找不到了。
……
李慧宁骑着桃花驹一路飞驰,她咬着嘴唇告诉自己绝不能哭,如果自己哭了,那就输了。她一直是个要强的女子,她也从不认为女子比男人差什么,男人能做到的事,女子也一定能做到。
她性子开朗豪迈,胸襟比男子还要开阔。只是再开阔,她也容不得背叛。尤其是,自己丈夫的背叛。
她其实早就察觉到了柴绍的怪异,从长安逃出来第一天开始,柴绍就总是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李慧宁何等聪慧,柴绍的举动中隐晦的意思,她早已经看的一清二楚。只是一路上她一直没有点破,她甚至期盼着,期盼着柴绍不要说出来,夫妻一场,她不想看到两个人最后走向那个她不愿意看到的结局。
但柴绍终究还是说了,虽然说的时候,李慧宁能感觉到他心里也是痛苦的,也是懊恼的,也是歉疚的,甚至李慧宁知道,只要自己说一句不同意不答应,柴绍绝不会再提这件事。可她没说,什么都没说。
有了裂痕就是有了,就算弥补也弥补不了。
她是骄傲的,骄傲不容许有人玷污她心中对感情的纯洁。已经变了味道的感情,她宁愿不要也不要委屈的维系。
没什么!
飞驰中,她眼角的泪珠儿被远远的甩在身后。
没什么!
她在心里一遍一遍的告诉自己,真的没有什么可值得伤心的。
桃花驹似乎是感受到了主人的心境,它昂起头啾啾的叫了两声,叫声中透着一股悲愤不平,或许就连它都在为主人的形单影只而感到委屈。
桃花驹在一座山下经过,踩着小溪飞驰,激荡起来的水花在阳光下反射出七彩光芒,水滴中,或许还有几滴无法分辨出来的泪滴。李慧宁一直没有回身去看,倔强的样子任何人看了都会心疼。她故意从官道上下来走了一条田间小路,然后一头钻进了一座大山中。她猜到柴绍或许会后悔,或许会追过来,但她不想停下等,无论任何人。
或许是发力狂奔的时间太久了,桃花驹踩着石子晃了一下险些摔倒。李慧宁连忙勒住缰绳,从马背上跃下来,检查了一下见心爱的战马没有伤了腿,她拍了拍桃花驹的脖子舒了口气,桃花驹依赖的靠在她身边摩挲着发出几声低低的叫声。
“我还有你,不是吗”
李慧宁笑了笑,俯身在小溪中捧起水喂给桃花驹。
就在这个时候,她的身子忽然僵硬了一下。她下意识的松开手,还没喂到桃花驹嘴边的清水哗啦一下子掉了下去。她是手扶着腰畔的长剑,猛的一转身。
在她身后的密林中,不知道什么时候涌出来数十名山贼。
他们衣衫很杂乱,少数人身上穿着已经破旧的皮甲。这几十人手里拿着的兵器也是五花八门,甚至还有人手里拎着的是削尖了的白蜡杆。这些人眼神火热贪婪的盯着李慧宁的身子,因为被水浸湿了衣服,她的身材展露无遗,显得格外妖娆婀娜。
“居然是个标志的雌儿!”
有人嘿嘿笑了笑,一脸的吟邪。
“多久没看到这么漂亮的女子了?看着心里真他娘的痒痒啊!”
一个山贼啧啧的赞叹着,眼睛一直盯着李慧宁那两条格外修长笔直的腿。
“还等什么?!”
为首的山贼大声的笑了笑,大声道:“老子第一个,你们谁跟我抢我就阉了他!看她那双腿,简直能缠死人!”
几十个山贼一阵哄笑,他们晃动着手里的兵器围向李慧宁,越来越近。
第四百五十七章 落草的明典参军
第459章 落草的明典参军
李慧宁的脸色一瞬间变得有些发白,握着腰畔长剑剑柄的手因为用力关节也变得发白,几十个装备简陋但绝对凶悍的山贼缓步逼近,这种场面是李慧宁有生以来第一次遇到。但是很快,她的脸色便恢复了平静,而且嘴角上还勾起一丝耐人寻味的诡异笑意,让人看不出,这笑意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
为首的山贼名叫胡三包,本来是个走街串巷卖些小东西的货郎,前年的时候走到这大山下被劫道的山贼抢了货物,为了活命他索性也加入了山贼的队伍。过了一年多,也就是今年才到正月的时候,忽然有一大伙反抗大隋的义军到了这里,据说是在东都附近被官军击败的人马,义军的首领季春雷心疼手下兵马损失太大,于是撤出东都战场带着万把人的队伍一路往西撤,结果沿路一直没找到合适屯兵的地方,就一直走到了这里。
季春雷带着人马攻山,将原来占据着这座大山的山贼击溃,首领诛杀,余者都招降。原来山贼的首领被杀了个干净,胡三包这样的小喽啰反倒活了下来。因为对这里地形也算熟悉,所以被任命了个旅率的职务,手下居然也掌管着百十号人。
今天他本来是百无聊赖的下山来打猎,却没想到会猎到这样一个国色天香娇滴滴的美人儿。
胡三包心想,这样的美人若是活捉了带上山去,只怕最后也成了某个寨主的压寨夫人,自己是万万享受不到的。于是心里一发狠,索性打算就在这密林中将那美人儿强占了,然后剁碎了扔掉,这样自己还能享受一番艳福。
打定了这个主意,胡三包立刻带人围了上去。
“今儿这事谁他娘的也不许说出去,不说出去你们还能每人轮到一次,若是说出去,你们谁也碰不到这样的美人儿!”
“我们省得!”
他手下喽啰们喊了一声,如何会不明白胡三包的意思?
“旅率,你尽管享受,弟兄们给你把风,只是旅率可别只顾着自己舒服,也得给这美人儿留下点劲头让弟兄们快活一把啊。”
“放心!”
胡三包吟邪的笑了笑道:“有我的,自然就有你们的,你们瞧瞧这美人儿那一双长腿,只怕三五个人还满足不了她呢!大伙一起上擒下她,老子可不介意你们帮我推屁股!”
“哈哈!”
山贼们爆发出一阵大笑,晃动着手里的兵器一步一步逼近过来。
李慧宁眉头挑了挑,嘴角上的笑意渐渐隐去,眼神中一种不属于女人的神采飞扬出来,她将长剑刷的一声抽了出来,竟然迎着那些山贼大步走了过去。见她这样凛然无惧,那些山贼更加觉得刺激。
“抓着她啊!”
一个小喽啰挥舞着木棒冲了过去。
“你他娘的小心点,弄破她的摸样,老子先宰了你!”
胡三包大声喊道。
“旅率放心,我保证扒光了她跟小白羊一样一点都伤不着!”
这喽啰喊了一声,扬起手里的木棒朝着李慧宁的肩膀砸了下去,他这一下乃是虚张声势,在他看来这样娇滴滴的美人儿怎么看也不想是个练家子,而且真正会杀人的,谁会用剑?剑不过是个装饰品罢了,杀人还是直刀来得痛快爽利。所以他根本就没在意,他甚至觉着这一棍吓都能将美人儿手里的长剑吓掉。
掉是掉了,却不是长剑。
李慧宁跨步向前,长剑向上一撩,噗的一声轻响,那喽啰抡动木棒的右臂齐刷刷在肩膀处被卸了下来,不等他喊出来,李慧宁一剑刺进那喽啰的咽喉里,长剑一拧,喉管和动脉同时被切开。
血喷泉一样喷了出来,温热的血液溅了李慧宁一脸。
她看到没看这个喽啰,挺剑继续向前。
胡三包吓了一跳,看着那倒下去的喽啰喷血的脖子,他忽然感觉自己的嗓子里也疼的要命,就好像那一剑也刺在了自己咽喉上似的。不过这两年的山贼生活也早已将他变成了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野兽,早已经不是原来那个善良的小货郎。
“打断了她的胳膊!”
胡三包大声喊道:“妈的,今天老子要干死你!”
三四个喽啰挥舞着兵器冲了上去,虽然他们也被吓了一跳,可却不认为一个女人真有什么本事,在他们看来,被刺死了的同伴不过是一时大意罢了。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事,让侥幸活下来的人一辈子也不能忘记。有人幸运的活了下来,并且亲眼见证了大隋的覆灭和新的强大帝国的崛起。在余生中的某个夜晚,他们还会在半夜被噩梦惊醒。深夜中噩梦中,那个浑身是血披头散发的女人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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