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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予踏花拾锦年-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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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是匆忙。

在厨房里,夏弦发现一个很奇怪的现象,这里所有的物品都是一个人的,一只马克杯,一只高脚杯,一只白瓷碗,一双筷子,一把勺子,还有一瓶喝了一半的不知名的红酒,在流理台上还有一罐未开封但是已经过期很久的咖啡豆,至于厨具,什么都没有,不像是在这里生活的人该有的一切。

卫生间里也很简单,只有一双拖鞋,一条毛巾和一条浴巾。梳妆台上只有一只男士洗面奶和一瓶洗发露,不过也已经布满灰尘,日期已经看不清楚,应该是很久了吧!

阳台上放着一把藤椅,灰尘积了厚厚的一层,藤椅上放着一本杂志,是这栋房子里唯一的一本杂书,好像还没有看完,夏弦随手翻了几页,没什么特别的,日期是几年之前的,其中有一页被折了角,在那一页上有这样几个字被圈了出来:实习编辑关美婷。窗台上还有几个花盆,可能是花已经凋谢,只剩下花盆。

“欣赏够了么?”陆凌风若无其事笑呵呵地说道。

“既然打算在一起生活,为什么这里只有你一个人的东西?”夏弦将杂志放回原位,一如刚才。

“你跟我来。”陆凌风淡淡一笑,转身走出阳台。

宽敞的卧室有一间储藏室,刚才是锁住的,夏弦也就没要求进去,陆凌风打开储藏室,夏弦惊呆了。

大到枕头被子小到洗漱用品,一应俱全,都是女士的,而且共有一个特点,还没有拆封,全新的。还有一只一人多高的毛绒玩具熊,笑容可掬地坐在箱子上。

角落里堆着一箱奶茶,未开封但已经过期,储藏室大大小小的箱子有五六只,可能都是为她准备的物品,只不过,她无福消受了。

“你去客厅先坐一下,我把灯打开。”陆凌风的笑容看不出有什么异样,不知是难过还是开心,有的只是平静。

陆凌风下了楼,看来总开关在楼下,夏弦临窗而立,视野果然不错,可能陆凌风以前准备在楼下辟出一片地做花园,篱笆都已经搭好,只是时间久了,篱笆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

客厅一下子被灯光充盈起来,陆凌风大包小包地拎上来一些吃的喝的,看来要在这里寄宿一宿了。

“就算有你这个五星级大厨在,但是硬件条件不够,我们就凑合着吃点东西,然后我带你出去转转。”一如既往地平静。

“我应该是第二个知道这个世外桃源的人吧。”夏弦坐下来笑问。

“除了我,你是唯一一个。”陆凌风一边从包里掏食物,一边漫不经心地回答。

陆凌风这次是带的双人份,咖啡杯、茶杯、高脚杯,餐具都是而且仅是两个人的。为她倒了一杯水,自己则倒了一杯酒。

“你的眼光不错,这个地方很好,很安静。”夏弦找不出更好的词汇来形容自己对这里的感觉。

“作为投资公司的执行董事,如果没眼光,恐怕早就没饭吃了!”陆凌风开着玩笑。

“你有很多年没来这里了吧。”夏弦淡淡地问。

“七八年了,本来以为这个地方永远都不会再来,没想到现在居然又坐在这里,世事难料。”陆凌风苦笑着摇着头。

夏弦埋头吃饭,她知道陆凌风如果想要告诉她的话,肯定会说的,他不说,她不会问,窥探别人的伤心事不是夏弦喜欢做的事。

两人有一句没一句地边吃边聊,气氛不算热烈,总不至于冷场,肚子鼓鼓的两人倚在沙发上傻笑。

“身子骨还好吧!帮我把这些东西搬出去?”陆凌风笑吟吟地问。

“没问题,又不是娇小姐!”夏弦起身准备收拾桌上的乱七八糟。

“不是这些,是那些。”陆凌风扯着夏弦进了储藏室,把箱子都搬出来,指了指,看看夏弦。

“如果你嫌碍眼的话呢!过期的东西丢了就算了,这些没有用过的,就捐出去吧!既不浪费又能得张好人卡。”夏弦只是简单地把洗漱用品和食品放在一只箱子里,搬走。

陆凌风苦笑着站在原地,夏弦晃晃悠悠地下了楼,陆凌风把卫生间和厨房里的东西收拾一下,到阳台看到藤椅上的杂志,陆凌风怔了一下,随手收走,扔进箱子里,卧室里的两张照片陆凌风也拆了下来,丢进箱子,搬着另一只箱子下楼。

夏弦正在接电话,陆凌风很识趣地没有静静地站在一旁,没有打扰,看夏弦的脸上也知道是江泷哲打来的。

“你放心,我很好,现在和朋友在外面……我知道,你也早点休息,晚安……”

夏弦把手机放进口袋,换了一脸微笑看着陆凌风,陆凌风耸耸肩,笑吟吟地看着夏弦。

“带你去做一件事。”陆凌风很神秘地一笑。

“好啊!”夏弦很愉快地答应了。

“出门向左转,两百米等我!”

 第九十八章 烟花绚烂

暗香浮动月黄昏。

抬头看着一轮圆月,夏弦慢吞吞地走着,踩在杂草丛生的地上异常地柔软,她喜欢无忧无虑地走在郊外,那样的生活已经过去多久了呢?好像只有小时候有过,就连和江泷哲在一起的时候都不曾再有过。年龄渐长,竞争压力越来越大,也就意味着分秒必争才不至于在竞争大潮中没落,快步走路已经成为习惯。

“看来你数学还真不是一般地差,这早就超过二百米了!再走就走丢了!”陆凌风一把拉住还在埋头苦走的夏弦,无奈地说道。

夏弦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发,跟着陆凌风往回走。陆凌风从车里拿出风衣给夏弦披上,扣好纽扣,顺便打开了车子的后备箱。

不知什么时候这个人把车子都开过来了,看来自己走得太心不在焉了,连灯光都没有看见。

夏弦走近几步,后备箱里满满的烟火,不解地看着陆凌风,这个男人也会玩这种毫无技术含量的浪漫?

“不知道这些烟火有没有过期。”陆凌风一边做着辛勤的搬运工,一边开玩笑地说着。

看来这些烟火是当年为她准备的,也没有机会再看了。

大约有十来箱吧!幸亏他的车子后备箱够大,要不然还真塞不下。夏弦借着微弱的灯光也看清楚了,这些烟火和市场上卖的很不一样,可能……夏弦联想到实验桌上的一沓沓的数据。

陆凌风半跪着点燃引线,然后走到夏弦身边,烟火升空绽放,顿时照亮了周围的一切,似真似幻,显得格外惊艳。

绚烂的天幕之下,她看到他眼底那抹深深的伤痕,沉默的侧脸透着悲伤的痕迹,就算再如何掩饰,哀伤是不会消失的。

此刻的夏弦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索性就沉默着。月光澄明,烟火璀璨,曾经的她和江泷哲也有过这样的夜晚。

那晚他吻着她,告诉她,我好想你。

现实与回忆交织成巨大的落差,如今她身边站的是陆凌风,而本该身为女主人的关美婷却在另一个男人的怀里撒娇**。

“当初,她说想看一场只属于我们两个的烟火,所以我选择最初的专业,这些都是我自己做的,看来保质期还挺长的呢。”

淡淡的话语,几多无奈,几多讽刺,还有几多悲哀。

本来以为自己会恐惧存在江泷哲的回忆,却没想到,除了淡淡的失落隐隐存在,其他的一切感觉都已经不复存在。

想不到别的话来安慰,夏弦只好默默地做个听众,他的故事也很长很伤吧!

“十岁那年我爸妈便在一场火灾中丧生了,一直以来都是姐姐拉扯我长大,赚钱供我读书上学。我和她是在高三的时候相恋的,只是一直没有告诉姐姐,那个时候家里穷,什么都没能买得起送给她,所以在她想要看烟火的时候,我在志愿上填报了并不喜欢的专业。

大学里并不像我想象得那么简单,也许从那个时候开始,她学会攀比,学会炫耀,学会不满足。本来姐姐供我上学已经很吃力了,我不想再给她添麻烦,所以因为物质的事情,我们经常吵架,我当时还曾苦笑着说,马克思说物质决定意识这句话比珍珠还要真。

大学二年级的时候,姐姐和秦家朗结婚了,虽然外人看来是珠联璧合的一对儿,但是事实上,姐姐并不幸福。十个老板九个嫖,秦家朗一点都不例外。过后我才知道,那个时候姐姐已经怀孕了。

我和她的事告诉姐姐是在姐姐流产住院的时候,可能那个时候,她就开始迷恋秦家朗,我开始有意无意地成为她口中和秦家朗相比的对象,也许如果我能早一点发现的话,就不会有这样的结局。

这栋房子是我大四那年买的,还向姐姐借了一笔钱,本来准备一毕业就结婚的,可是世事难料,毕业之后结婚的是她而不是我。我很清楚地记得那天我正在这里做实验,姐姐打电话给我说,有事很急。姐姐怀孕之后显得尤为小心,她不想再流产,所以我也就更为担心。看到姐姐,我第一感觉是她哭过,虽然什么都没有说,不过我能感觉到。然后我去了她家,看到秦家朗和我的女朋友……衣衫不整。

姐姐发烧住院,我回家给她带生活用品,在卧室里看到未来得及更换的床单上,那一滩血迹。再之后,我就再也没去过秦家朗的家。后来的后来,姐姐在医院里和他离婚,不多久,他们就结婚了,而我只能灰溜溜地跑到美国。”

陆凌风不算复杂地讲述了自己的过去,不过,他始终没有说出那个“她”的名字,许是不想再提,许是不值再提。

“你没有告诉她关于这里的一切么?”

“我想给她一个惊喜,却没有想到,她有的是喜,而我只有惊。去美国的前夕,我来过这里,把所有的一切都收拾好,落了锁就不打算回来。那个时候我在想,如果我在美国混不好的话,就回来把这里卖掉,然后随便做点小买卖。然而天不负我,这里还是留了下来,只是留在了记忆的角落里。”

“当年做小买卖?难道卖烟花爆竹?”

夏弦很是开玩笑地问了一句。

“要不然呢?不过我估计销量应该会很好!”

“为什么?”

“脸蛋效应!”

陆凌风很无耻地回答,夏弦气结,丫的,长得漂亮用得着说出来嘛!姑娘我又不是没长眼!

“当初为什么要跑到美国去?疗伤么?”

“你以为我跟你一样啊!放不下的人,执着于的事,到最后只能成为旧疾和隐伤。都言人生若只如初见,其实怎么可能!若想如初见,除非不相恋。既然享受过美好的开始,就要有准备承担潦倒的结局。

偶像剧里的女主角为什么会在失去心爱的人之后一小段时间就能够痊愈?就是因为男主会在某个地方出现,会给她幸福。而现实又为什么会这么不如人意?就是因为永远无法预知自己的男主会在什么地方!总想告诉自己,他就是最好的。

有人说时间是良药,也有人说时间并非良药,总而言之,心里的伤,如果自己拒绝医治的话,痊愈肯定不可能。也许当初放弃的原因各有所异,也许时间一长,任何理由都不再是追寻的目的,也许表面上看起来波澜不惊,心如死水,但是问问自己的内心,早已经是波涛汹涌,此起彼伏。可是再回忆那个给你无限爱和无限伤的人,或许已经斑驳了!你痛的无非是那道未痊愈的伤。”

陆凌风说得很大气,很随意,好像自己已经索然不在意曾经受过的伤害,或许他的伤害,已经在悄然之间痊愈了。

夏弦仔细地回味着陆凌风的话,不得不承认他的话是正确的,可是,他想告诉她什么呢?

江泷哲,或许我们只适合说再见!

“你知道我的过去么?”夏弦淡然一笑,问道。(映雪想了想,还是决定写一写夏弦与江泷哲的过去,也许这也是对美好爱恋的一种祭奠吧!)

 第九十九章 相识

高二那年,江泷哲因为家庭的原因转学到了夏弦所在的高中,故事就是这样开始的……

当时江泷哲是选择了理科,所以转学的时候被直接安排进了十三班,夏弦则是不折不扣的文科生,六班的学生。

“今天我们来看一下月考的试卷。”语文老师很是和蔼地说道。

高中生活,就是用考试来堆砌起来的,周周有小型考试,月月有大型模拟,正可谓是考考考,老师的法宝啊!

大家正在交流这次的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成绩才是一切的证明,成绩不好,一切都是扯淡!

“老师,我想问一下,这次年级中最高成绩是多少。”钱硕“腾”地一下,站起来问道。字字都隐隐透露着一种自信和必胜的霸气,钱硕是公认的小灭绝。

“钱硕啊!老师知道你对自己要求很高,但是凡事尽力就够了,你这次成绩是108分,已经很高了,不要再给自己施加压力。”语文老师微微地笑着,这样的学生,他很是满意,也很是欣赏。

“老师,既然有更高更好,我为什么要拘泥于现在的成绩呢!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我始终相信,技多不压身,没有人会嫌弃自己会的太多。”钱硕脸上挂着坚定地微笑。

“一个女孩子有这样的想法很不容易,先坐!这次年级成绩最高的是六班的夏弦同学,114分。其次是王迪同学,110分,这是全年级两个过110分的同学,大家也都知道,他们都是文科生,作为理科生,能考到108分,已经是很不容易的了。”语文老师对钱硕的积极进取精神很是满意,如果学生们都这样的话,那么肯定是做老师的福气了。

大家一听这个分数,窃窃私语,有佩服,有不屑,江泷哲刚到,什么都不知道,同桌是个很能说的男生,叫李明浩。

“小哲,我给你说这个夏弦啊!语文成绩问鼎的概率是百分之八十,也就是说,十次考试,她夺冠有八次,剩下的接近两千人才有两次!她每次都在刷新自己的记录,上次的分数是110分,这次又提高到了114,名副其实的才女!这是学校公认的!”李明浩小声地说着。

江泷哲只是点头,不发表任何意见。才女?每个学校都会有的,没什么稀奇的。

“看看我们班的钱硕,一心想要超越夏弦,可是她也不想想,文科界的龙头老大都没办法,她一个理科生能超越,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夏弦的不败纪录就是被王迪终结的,不过,据很多人推测,是因为夏弦对王迪有好感,所以手下留情了!”李明浩接着说道。

“这可不一定,钱硕的性格好强,而且还很拼,说不定真的会超越呢!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钱硕想到了,付出努力,就肯定能成功!”看得出江泷哲还是比较欣赏钱硕的。

“我们就等着瞧吧!我可不相信夏弦会对钱硕手下留情,就慢慢看着钱硕如何被夏弦杀得片甲不留吧!我们年级流传着一句话,语文界就是王夏的天下!”李明浩也不和江泷哲争辩些什么,只是静静地等着看好戏。

早在高一的时候,就有人公开向夏弦宣战,此事一出,惊动了整个年级,夏弦二话没说,接下了战书,结果三场考试下来,夏弦节节胜利,以全胜的战绩打败了挑战者。这件事在整所学校疯传一时,后来就不断地换挑战者,这件事也就渐渐地被压下来了,再到后来,找夏弦挑战的人络绎不绝,这种事情也就见怪不怪了,夏弦全胜的战绩一直保持地很好,直到遇上了王迪,才画了句号。

江泷哲并没有把夏弦这件事放在心上,对于路人甲,他不会关心的,对于八卦,他也是没有任何兴趣去听的。

他第一次见到夏弦的时候,是在数学办公室,他完全无法把那个人们口中百战百胜的夏弦和自己见到的像霜打的茄子一样的夏弦联系在一起,要不是后面的小插曲,或许他会认为,这所学校里有两个叫夏弦的。

“夏弦,你看看你做的题!连最起码的垂直定理,平行定理都不知道,你还怎么做题啊!”数学老师把试卷拍在夏弦面前,怒气冲冲地教训着。

试卷上赫然用红笔画着43分!

夏弦把脑袋埋得低低的,看样子是在很虔诚地听着老师的教诲。她夏弦偏科偏到了人神共愤的地步,有些时候数理化三科加起来还不如一科语文高,这也就是夏弦为什么会是纯正文科生的原因。

数学老师苦口婆心地说了半天,终于觉得自己累了,最后的结束语是这样的:“回去把这些定理定义写十遍,理解透了,再来找我!不懂的就问,知道么?”

夏弦急忙点头,就像上了发条一般,天知道,数学老师已经教育了43分钟了!她的一节语文课都没有上。

夏弦作为语文界的天才,自然拥有特权,那就是语文成绩只要保持全年级第一,那么语文课可以不上,语文作业可以不交,可是该死的高中生活已经把她压榨地想要发疯,如果再剥夺她喜爱的语文课,她非疯了不可!

拎着卷子,垂头丧气地走在走廊上,并非江泷哲有意要跟着,而是碰巧从办公室里出来,要回班,所以这出好戏,就被江泷哲很幸运地撞上了。

“夏弦,有没有兴趣和我比一场呢?”钱硕好像是在专门等夏弦,就这样简简单单地下了战书。

夏弦无力地抬了抬眼角,不由得皱了皱眉,怎么什么人都要找自己比赛啊!天知道,她从初中的时候就被人看不顺眼,有事没事的时候就拿着语文成绩来找她的麻烦。

“比什么?”夏弦不耐烦地问。

“语文。”钱硕淡淡地说道。

“我说你们行不行啊!一个个地好战分子!我招你们惹你们了啊!你们都来找我比语文,为什么不找我比数学啊!有病吧!”夏弦这次可是真的火大了,刚被老师训了四十多分钟,她还满肚子火气呢。

不是夏弦在自恃清高,而是每次接下战书,那就意味着夏弦要为接下来的战斗做十全的准备,她给自己的要求就是,做就要做到最好,当然,数学完全是一个例外,她付出了也不少,不过就是不见成效。

“夏弦,你不觉得在竞争的条件下,学习积极性会更高呢!”钱硕向夏弦走近了几步,微笑着说。

“我没有闲情逸致跟你们比这些东西,如果你非要赢我的话,我可以告诉你方法,回去把唐诗,宋词,元曲,诗经全部背下来,就可以超越我了。”夏弦实在没时间扯些无用的东西,从钱硕身边走过。

“你会后悔的。”钱硕喊住夏弦。

“我的字典里缺少这两个字,改天我去换一本之后你再告诉我!”夏弦停了停脚步,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江泷哲看得津津有味,夏弦挺有个性的,不过这也就是自恃有点长处来居高临下罢了。

当时的江泷哲对夏弦并没有什么好感,甚至还稍微带一丝嘲讽的态度,他完全没有想过,自己会和这样的女孩谈恋爱。

 第一百章 战书

校际篮球赛,江泷哲一米八多的个子要是不参加的话,那就太糟蹋自己的优势了,毫无疑问,江泷哲是十三班一等一的主力。

“弦弦!弦弦!快点!快点!帅哥帅哥哎!”花痴到骨灰级别的好友郭琳拉着夏弦一路狂奔到篮球场。

篮球场早就被团团包围,郭琳站在外面张牙舞爪地,又蹦又跳,想要看看她梦寐以求的帅哥,夏弦撇了撇嘴,华丽丽地无奈了。

“你要看哪个帅哥啊?”夏弦知道郭琳但凡见到稍微有点姿色的男士,就认定是帅哥,可是在她夏弦看来,和普通人没什么区别。

夏弦也并不是坐怀不乱的女生,但是她所欣赏的是那种能让她心服口服的,靠美色**,恐怕夏弦不会吃这一套。

就拿文科界的龙头老大王迪来说,学习好,性格好,长得吧,凑合,算不得帅哥,一张娃娃脸,每天笑容挂脸上,这对夏弦来说就是致命的杀伤力。

所以王迪一说要和夏弦比赛一场,夏弦手脚并用地赞同,不过王迪也是终结夏弦不败战绩的唯一一人,战绩下来的时候,有人还嘲笑夏弦是怜香惜玉,连王迪都开始怀疑自己的性别,气得夏弦有种要轰了学校的冲动。

“就是十三班刚转来的江泷哲啊!阿哲阿哲!”郭琳沉醉在自己美美地幻想之中,听到这么肉麻的称呼,夏弦头皮发麻。

“如果他要从我身边经过的话,我肯定会站不稳的。”郭琳作势来了一个要昏倒的姿势。

夏弦很鄙视地看着郭琳这副没出息的模样,心想着帅哥又怎么样!不还是一个鼻子两只眼睛嘛!至于嘛!

“唉唉唉,我说你至于如此?”夏弦脑袋上垂着大大的问号。

“怎么不至于啊!弦弦,你忘记当初人家王迪要和你比赛的时候,你怜香惜玉的模样了么!”郭琳毫不示弱地回击着。

“我,我哪有!人家是文科界的龙头老大,我有法比么?输了,是我技不如人,干嘛要说我是怜香惜玉啊!再说了,他男的,我女的,我惜什么玉啊!”夏弦觉得这可算是跳进黄河里都难以洗清了。

这件事都传一个学期了,没想到都这么久还不过时,看来和知名人士的比赛注定影响深远,夏弦暗暗郁闷着。那次她是真的没有心软,也没有手软,就是一分之差输给王迪,就变成大家的话柄。

“那你说,为什么要把稿纸给王迪,你自己都没有,还这么大方!说没私心鬼才信呢!”郭琳毫不退步,质问道。

夏弦华丽丽地?宓搅耍??娴氖俏藁翱伤担?背蹩汲n辖韪逯礁?醯鲜且蛭?南揖醯米约翰畈欢嘁丫?赐炅耍??栽诖鹛庵浇羧钡氖焙颍?秃艽蠓降匕咽o碌哪且徽鸥?送醯希???醋判醋挪还涣耍?南揖吐孕戳艘恍??饪扇萌俗プ“驯?恕?p》“好了好了,我不和你争辩帅哥的问题,走,看球去!”夏弦深知解释就是掩饰,掩饰就是事实的道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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